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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工作总结

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市直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和市直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直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我局结合实际开展了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的工作。

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工作总结

一、按照学习教育贯穿始终的要求,继续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解决全局干部职工深层次的思想问题。

在第二阶段工作中,我局采取了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局领导专题讲课、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考察广东重要讲话和“七一”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市委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统一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结合“开展向郑培民同志学习,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继续深化“两个务必”的思想教育,戒“三浮”、破“三老”,自觉做到“五个力戒”,带动全局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精力和智慧集中到第三大城市建设各项工作部署上来。

按照当好排头兵的要求,继续认真查找在作风建设上的差距,特别是通过与全国同行比较,与兄弟地区、兄弟单位比较,向标兵学习,向追兵学习,查找自身的差距,进一步振奋精神,改进不足,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彻底打消安于现状、得过且过、满足于应付日常工作的思想,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进一步强化"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都是政府形象"的服务观念和“局荣我荣、局辱我耻,我与物价局共荣辱”的团队精神,把让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最大追求。

二、敞开大门,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询和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查找问题。

“敞开大门,查找问题”是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的核心内容。为找准并切实解决我局在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通过以下方式查找问题、征集意见:

1、眼睛向内,自觉查摆问题。在本局内部,召开了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一把手”带头做自我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查找不足和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并开展了局各科室、分局之间的相互提建议活动和向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征集改进作风合理化建议活动。

2、深入开展调研。由局领导带领有关业务科室的人员,主动深入到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中,围绕我市改革和发展大局,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面对面地听取他们对物价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3、通过问卷调查、设立征求意见箱、公布征求意见电话、群众接待日等形式,畅通意见征集渠道,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为此,我局向市直有关单位、各区物价局和服务对象发出了《市物价局机关作风建设评议表》共120份,对我局在工作思路、依法办事、价格行政审核与审批、市场价格秩序整顿与规范、价格监督检查、服务水平与质量、工作效率、文风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评议,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4、主动上门征求意见与召开征询意见座谈会相结合。由局领导带领本局各科室、分局的有关同志主动上门征求省物价局、市分管领导、分管秘书长、市委办、市府办、人大办、政协办、市纠风办、市直工委、市法制局、市计划局、市经贸局对我局机关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分别召开了市有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市相关企业代表参加的征询意见座谈会。征询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我局在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中能否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实现观念更新;二是在我市建设广东第三大城市的规划中,是否将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在推动我市经济发展中发挥的职能作用如何;三是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完善机制,推动体制创新方面是否能够营造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四是在为基层和群众办事实,方便基层和群众办事、办事效率等方面做得怎样,有何建议;五是在加强廉政建设方面,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做到廉洁自律、勤政廉政、遵章守法;六是在抗击“非典”平抑物价过程中,我局监管应对能力和查处力度情况。

三、针对查找出来的机关作风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排查,深刻剖析原因,研究整改对策。

通过敞开大门,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征询对我局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让我们听到、看到、感受到,社会各界对我局机关作风建设总体评价是好的,较为满意的。从我局调查调研、上门走访和召开征询意见座谈会来看,市有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市相关企业以及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反映,我局对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很重视,并对我局的工作从总体上给予了肯定。主要表现在:

1、重视机关作风建设。在以往的“三为”服务、优质高效服务活动和去年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中,市物价局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完善了很多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对这次市直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能做到领导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来开展工作,并采取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做得较好。

2、在推动我市经济发展中,市物价局能按照市委、市政府得统一部署,结合佛山实际和省的要求,发挥物价部门的职能作用,充分利用价格杠杆,依法治价管费,稳定市场物价,与时俱进地做好物价工作,为佛山的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

3、认真履行职责,取消了大批不合理的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及时答复,为他们排忧解难。

4、工作公开透明,严谨规范,认真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在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重大价格和收费调整时,例如去年的中小学收费“一费制”,今年的路桥收费“年票制”、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均能召开价格听政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当好裁判,并按法律程序做好;会后能采纳正确意见,做到各方都基本满意。在出台规范性文件时,主动征求和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在日常工作中能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

5、加强了干部队伍的依法行政和廉政教育。在行政执法方面能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工作,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过一起因行政执法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也没有发现或听到市物价局在办事、执法中有“吃、拿、卡、要、报”的现象。

6、态度热情,作风严谨务实,办事效率高。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物价局的同志能做到热情有礼,对报批的调、定价请示能很快回复,对能办的事马上办,不能办的事会解释清楚政策。

7、简政放权工作到位,开展得快,放得比较彻底,

并且在权力下放后运转正常,没有什么问题。

8、抗非期间充分发挥了物价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了市场监管力度和打击力度,迅速平抑了市场价格异动。

从我局的“机关作风建设评议表”的各项指标的统计情况看,共发出评议表120份,收回100份,回收率达83%。对我局机关作风建设总体评价为“满意”的占91%,“基本满意”的占9%;工作思路评为“满意”的占84%,“基本满意”的占14%,“弃权”的占2%;依法办事评为“满意”的占89%,“基本满意”的占10%,“弃权”的占1%;价格行政审核与审批评为“满意”的占87%,“基本满意”的占12%,“弃权”的占1%;市场价格秩序整顿与规范评为“满意”的占74%,“基本满意”的占25%,“弃权”的占1%;价格监督检查评为“满意”的占81%,“基本满意”的占18%,“不满意”的占1%;服务水平与质量评为“满意”的占88%,“基本满意”的占12%;工作效率评为“满意”的占89%,“基本满意”的占10%,“弃权”的占1%;文风会风评为“满意”的占88%,“基本满意”的占11%,“弃权”的占1%;廉政建设评为“满意”的占89%,“基本满意”的占9%,“弃权”的占2%。

对于我局的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市有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市相关企业以及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也提出了一些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1、应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对涉及面广的政策调整,应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搞好宣传,让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了解;对现行的价格和收费政策法规,应通过多种形式做好宣传,使之家喻户晓;对物价部门的职能作用和一些重大行动增强宣传报道,让社会上知道物价部门是干什么的、做了什么工作;在电视或报纸上公布菜篮子报价,引导批发和消费。对于宣传工作不能突击式的搞一、二次,而应是长期的、持久的。

2、对关系国计民生的价格和收费、垄断性行业、公用事业应加强监管,在价格和收费调整时,一定要依据成本,并充分考虑社会和群众的承受能力,尤其是低收入阶层,坚持实行调、定价听证制度,以提高价格决策的透明度和科学性,同时应做好宣传、解释、引导工作。

3、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管,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医院、停车场、燃气管道的收费应加强管理,加大价格监督检查的力度。对带有垄断性质的殡仪馆收费应加强管理,使过高的价格和过细的项目尽可能合理规范。

4、作为市级物价部门,应把主要精力放在上下协调、宏观调控上,不要管应该是下面管的事;已下放给各区的价格定价权,要注意加强监管和综合协调,应制定出简政放权后的价格管理办法,充分反映市级物价局的统一协调、指导、监督的职能,避免形成区域内的条块分割。

5、公交车票价太高,不利于发展公交交通事业,而且还造成环境污染问题。应将过高的票价降下来,如果因此导致企业亏损,能否考虑由财政补贴。

6、年票制实施后市区出现了严重的塞车现象,这与次票收费标准偏低有一定关系,使一些本想走高速的车辆特别是货车进入市区行驶。物价局应积极向省反映,尽快提高次票标准。

7、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需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既有利于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又对准确决策和做好工作有好处。应进一步加强与人大的沟通,特别是在重大价格政策出台前。

8、“佛山物价”对于及时了解物价部门的信息和动态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原来看得到,现在看不到了,感觉对物价方面的情况了解的也比以前少了。

9、建立价格紧急预案制度,以便在出现类似“非典”等紧急情况时迅速反应处理。

10、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加大打击的力度,尤其是与群众关系密切的价格和收费,一要规范其行为,二要对违法者公开曝光,发挥舆论监督的威力。

11、对物业管理收费应加强管理。国家最近已颁布实施新的物业管理办法,在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现有收费标准的管理的同时,建议物价部门今后应严格依照成本,并按其资质的高低制定其最高的收费标准,在此基础上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协商,双向选择,并尽快改变以往由开发商指定物业管理公司的习惯做法,促使全市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12、建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社会监督员会议,纠正偏差,堵塞漏洞。

在征询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后,局党组专门召开了会议研究布置。对我局机关作风建设上予以肯定的方面,我们将继续保持和发扬;对于各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分门别类地梳理,能改进的马上改进,一时改进不了的,将整改责任落实到具体的科室和人员,并制定出时间表,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改进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