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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业税收一体化管理情况汇报

今年来,我市财税工作在衡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努力克服国家宏观调控、税收政策调整以及冰雪灾害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举全市之力,强征管促增收,较好地完成了财税目标任务。截止4月底,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94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2105万元,增长12.15%。其中,房地产行业税收增幅明显,1-4月累计入库房地产行业税收982.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644.09万元,增长190.53%,预计全年可完成房地产行业税收3000万元,比上年可增收1200万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三个坚持”:

房地产行业税收一体化管理情况汇报

一、坚持政府主导,建立全方位协税护税机制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协税护税主体。年初,我市明确把房地产行业作为今年税收工作挖潜增收的一个重要切入点来抓,实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经常召集地税、国土、房产、建工等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专题研究房地产行业地方税收工作重点、难点和对策,明确房产局、国土资源局、建工局为具体的协税护税单位,并以政府专题会议纪要规范管理流程,明确责任追究,确保各部门协税护税力度执行到位。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优化协税护税环境。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的通告》,在城区主要街道、广场发放和张贴。在常宁市电视台开办了“今日说房”栏目,由政府领导、部门负责人对全市房地产行业现状和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作专题讲话,提醒广大市民“要买商品房就买照章纳税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在买卖房屋过程中一定要取得相应的地税发票,让广大购房户积极参与到对开发商纳税情况的监督活动中来,形成了全民共识,为征收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和谐的征纳环境。

三是建立确价机制,统一最低征收标准。由地税、国土、房产、物价等部门联合建立了交易确价机制,对单位和个人的房地产交易行为,应纳税款原则上从实征收,对确属无法核实而纳税人申报纳税及开票金额低于确定市价的,由上述部门根据土地位置、房产规模和市价等因素,综合确定房地产基准交易价,制定常宁市房地产开发地方税收最低征收标准,统一征收口径,统一协调征缴。

四是强化任务考核,严格协税护税奖惩。市政府与各协税护税单位签订了责任书,地税局与各协税护税单位签订了委托代征协议,明确协税护税责任。市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对任务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各协税护税单位完成基数任务,或超额完成的,由市财政给予该单位一定比例的奖励,对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也一并奖励。反之,对把关不严造成税款流失或未完成全年协税护税任务又无正当理由的单位,财政部门从其安排的下拔经费中如数扣回,在年终市政府对各单位目标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对协税过程中违规操作人员予以及时通报和处罚。

二、坚持先税后证,完善多角度征收管理举措

一是实行环节把关。房产局、国土资源局、建工局在办理相关许可和产权手续时严格把关,协助地税部门在地方税收缴齐后才能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方法是,国土资源局协助土地转让和矿山转让环节地方各税,在纳税人办理相关过户手续时,凭税务部门的发票和纳税证明单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建工局在纳税人办理施工许可时,先到地税部门办理税务管理预案登记,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时,把建筑安装环节的地方税收足额缴纳;房产局在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时,对房屋销售环节的地方各税,在税务部门足额缴纳后方可办理。

二是实行以票控税。对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和房地产开发商联合实施“以票控税”办法,地税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销售以及房屋产权的转让、采矿权转让和建筑安装项目征收税款,开具相应的专用发票,并按项目登录台帐、加强管理。各协税护税单位必须凭地税发票和项目纳税证明单,才能办理相关手续。

三是实行先税后证。地税局办税大厅对各开发商开具无形资产专用发票,销售不动产发票和特殊专用发票,一律实行按项目进行台帐登记管理,做到每一个项目,每一位开发商已经缴了多少税,开了多少发票都能一目了然。同时做到一票一证,没缴税,就不能开具发票;没有发票,国土、房产、建工等单位就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开了多少发票,就只能办理多少面积的产权登记。

三、坚持重点稽查,加大房地产税收依法清缴力度

一是澄清税源底子。我市组建了房地产税收联合稽查队伍,分成三个小组,由各协税护税单位专管负责人牵头,地税部门派专人参与,对全市范围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安工程项目和土地及矿产转让项目实行全面清理,对每一个项目的开发面积、已完工开发面积、已销售和办证面积、以及应纳税与已纳税情况进行澄清和掌握。1—4月,全市清理财务核算健全的房地产企业3户,个体挂靠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12个,没有开发资质的零星开发项目4个,清缴税款170.6万元。

二是依法催报催缴。对已澄清的房地产开发商,分项目调查核实,对能如实核算经营收入和经营费用的,实行查账征收;对不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按不低于政府确定的最低征收标准进行核定征收。对按开发和施工进度未能足额缴纳税款的,下达纳税事项告知书、税款核定通知书,对逃避和欠缴税款的纳税人,下达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督促各开发商及时缴纳税款。

三是重点稽查突破。地税局在年初的稽查选案中明确房地产行业应占一定的比例,对举报和相关协税护税单位移交的案件实行从快从严稽查,做到查处一起,处罚一起。对一些性质恶劣、构成移送条件的案件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予以媒体曝光,从严维护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秩序。1—4月,全市稽查房地产开发企业3户,查补入库税款160.3万元,加收滞纳金及罚款57.8万元,对1户性质恶劣的典型户进行了曝光,敦促了房地产开发商及时申报、如实缴纳税款。

前段时间,我市财政工作特别是房地产行业税收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兄弟县市区相比还有不少的距离。下阶段,我们将以这次财税工作调度会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县市区的成功经验,着力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确保完成全年6.7亿元收入目标。1—4月,我市完成财税收入比预期目标下差3000万元,欠了半个月的收入帐。我们将按照廖市长提出的“一季度理顺,二季度正常,三季度稳步,四季度赶超”的思路,进一步明确各征管部门收入目标,落实收入责任,明确奖惩措施,确保各项税收和非税收入足额征收到位。二是加快培植骨干财源。重点培育有色金属采选冶炼、非金属采选加工、化工和农产品加工等支柱产业。实行市级领导挂点扶持骨干企业制度。全市37名县级领导“一对一”挂点扶持37个年税收100万元以上重点企业,尤其是着力扶持一批年税收过500万元的纳税骨干企业。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力度,确保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1.6亿元,增加财税收入XX万元以上。三是强化税源监控。强化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对重点纳税大户实行跟踪管理,始终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原则,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协税护税机制,共创依法治税良好环境。四是完善征管制度。完善委托代扣代缴制度,对车船税、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和沙砾石场增值税等零散税收出台委托代扣代缴制度,实行源泉控税。积极推进以票控税制度,规范发票管理,规范代开普通发票工作,推广使用税控机,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重点对总经销、总代理、房地产企业、集中汇交纳税企业以及矿产资源、牲猪定点屠宰、沙砾石场以及医药用品超市等征管相对薄弱的行业进行清查,严厉打击各类偷逃骗税违法行为,以查促收,以查促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