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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汇报材料(精选3篇)

公路工程汇报材料 篇1

一、监理工作概况

公路工程汇报材料(精选3篇)

我们监理处按照合同要求派驻地工程师王兆军负责监理处的工作,另外派驻孟令兵、东克强、王化成三位副驻地分别负责五个房建工程的具体监理工作。同时按要求配备了谢锋等5位监理员、资料员和安全员,满足了监理正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工程质量管理

监理处采取了平时巡视,重点部位关键工序采取旁站监理的质量管理措施。监理过程中监理处重点抓施工企业自控,严格执行“三级报验”程序,逐级落实责任,确保了工程质量。

施工过程中,重点对房建施工单位施工的地基与基础、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的质量进行控制,确保结构及使用功能方面的质量满足设计及合同要求。最终检查汇总所有房建单位的主体结构合格,其使用功能满足设计要求,通过竣工验收。监理的设备合同段均满足设计要求及使用功能要求,并通过了竣工验收。

监理过程中,我们强调过程控制,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避免施工完成后而造成重大的结构隐患或影响正常使用功能。经过施工单位、监理处的共同努力,避免了重大的质量问题和事故的发生。

经过交工和竣工两个阶段的验收,房建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均满足设计要求及合同文件的规定,质量评定合格。

三、计量支付、工程进度和合同管理情况

我们监理处根据施工合同文件,结合各标段的工程进度实际情况,及时准确的对各合同段的计量支付进行了审核,到目前为止所辖各合同段均按照合同文件进行了计量支付。

通过对施工进度的控制,除个别设备标段交工日期延误外,绝大多数合同段均能按照合同要求在20xx年4月前进行了交工验收。监理处严格遵循设计变更程序,不论哪个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均要征求业主论证同意,并通过设计单位以设计回复函的形式回复。变更实施前必须有业主或设计单位的回复函或口头许可。变更单价尽量和原合同单价水平相当。

四、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交工验收时存在的问题,大多数的遗留问题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整改。竣工验收时又出现的新缺陷经过监理处、总监处、项目办、管理处的共同确认后又转交管理处处理,费用由相应的施工单位承担。

五、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评价

设计单位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对设计变更的答复总是有严格的程序,和可靠的依据,没有出现过大的失误,同时也才技术层面上积极的服务施工单位,对此施工及监理均给予设计单位很高的评价。

多数施工单位能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积极整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也有个别单位合同意识差,履约能力差,信誉度低。

建设单位严格按合同办事,有理有据,原则性强,公正廉洁,公平合理,处事严谨,要求严格。

六、监理工作体会

通过该工程项目的监理,我们体会最深的是可以概况以下几点:

1、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文件进行监理,合同文件(协议书、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是我们监理行为的依据,任何行为都不能违背原则。

2、监理人员必须有良好的执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扎实的业务能力。

3、监理处必须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工作要善始善终。

4、监理处必须制定严谨的工作纪律,任何人不得破坏。

5、监理处办公室必须由专人负责,做好通知、文件的上传下达,做好收发文件记录,重要文件及时向领导汇报和提醒。

6、对于不履行合同的施工单位,要利用计量支付手段加以约束其行为,使其履行合同。

7、对于业主及总监办的通知,要及时传达到施工单位手中。对于施工单位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给予答复或向总监处、项目办汇报。

公路工程汇报材料 篇2

按照上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孟津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细化拉网排查

(一)细化排查方案。根据省、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孟津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排查的范围、程序、内容和工作责任。明确了排查的项目主要分为两大类别,一类是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这类是本次排查的重点;另一类是非政府投资和未使用国有资金,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这类项目又重点排查涉及公共利益的工程和民心工程。

(二)细化排查的内容、程序。为更好地掌握排查进展情况,要求各乡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以及县直相关成员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每月报送排查进度表和工作简报;明确了排查的程序,一是先由行业主管部门向项目建设单位发出排查统计表,由项目单位开展自填自查;二是由行业主管部门对统计情况进行逐一排查,查阅档案资料以及现场核查后填写排查汇总表;三是由各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地区本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排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报县专项治理办公室。四是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重点项目进行排查。

(三)明确排查工作重点。要求各乡镇、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自查,摸清存在问题的底数,掌握涉及不规范操作的基本情况。重点查找在项目决策、环评、规划、工程设计、工程招投标、工程分包、合同履约、资金管理、物资采购、设计变更、施工监理、质量安全、工程结算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五个查清”,即:项目立项审批过程要查清,工程招标投标情况要查清,项目用地和规划管理情况要查清;工程质量安全情况要查清;资金使用情况要查清。

(四)完善排查责任。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以“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对在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情节严重的进行责任追究。

(五)搞好重点抽查。重点抽查工作依据属地管理和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分工,建立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重点抽查实行点面结合,既要突出重点,又要保证一定的覆盖面,抽查面不得低于30%。

经过认真细致拉网式的排查,摸清了20xx年以来我县项目投资的底数: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76个,非政府投资项目118个。

二、解剖问题重在整改

通过排查,我县工程领域一些长期存在的一些问题,一些重要环节的突出问题充分暴露出来。如:

1、土地出让方面。个别宗地出让后开发商未能严格按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

2、工程建设方面。个别在建工程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一些招标文件中部分条款有欠清晰,造成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扯皮现象发生;部分工程项目的合同支付比例偏低,影响工程进度;

3、工程安全管理方面。个别单位主要技术人员以及项目经理未到岗;少数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足,监理人员没有认真履行现场监督的职责;部分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够强,例如施工现场的电线没有按要求安装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监督管理方面。监督管理制度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些工程项目的后续监管存在盲区,行业主管部门注重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管,轻视对中标工程的施工、验收和结算过程监督,导致投标承诺与施工现场不一致等现象发生。

我们发现存在的问题99个。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做到“两个到位”:

(1)问题整改要到位。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边查边纠,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要立即纠正,认真整改;对于共性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2)制度建设要到位。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必须要把制度建设作为治本之策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以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权力制约和权力行使公开为重点,增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针对查找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认真分析研究各种问题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主要特点和产生的根源,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整改方向,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对发现项目存在重大违规违法问题整改不认真不彻底,存在失职渎职等违法乱纪行为的,要严肃查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20xx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共查处工程领域违纪违法案件12起,查处违纪资金48万元,移交司法机关处理6人,进行党政纪处理27人。由于我们的决心大、力度大,存在的99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我县的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任重道远,今后,我们将积极推动公共资源平台建设和推进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试点建设,为我市深化工程领域治理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公路工程汇报材料 篇3

区委、区政府对这次检查工作非常重视,银峰书记、海祥区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但银峰书记到中央党校参加学习,海祥区长到北京出差,因此,我受两个主要领导的委托,代表XX区委、区政府向检查组汇报我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不当之处,请检查组批评指正。

按照中共XX市委办公厅、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XX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办发〔20xx〕41号)、XX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排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治工发〔20xx〕3号)要求,我区坚持“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招投标活动等七个重要环节,期间立项、在建和竣工的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投资项目、以及其他投资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对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以案件查处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1、突出问题排查情况

经统计,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我区共有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243个,其中投资规模500万元(含)至 1000万元的87个,投资规模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的63个,投资规模3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的17个,投资规模5000万元(含)以上的76个;其他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有119个。合计项目总数362个。

经过排查发现,多数单位基本按照工程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操作,做到程序规范、科学决策、严格招投标、强化质量和安全监管、工程建设手续和资料齐全。但是,多数项目或多或少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经自查和抽查,发现问题788个。其表现形式:

(一)项目决策环节问题208个;

(二)环境影响评价问题104个;

(三)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和出让问题60个;

(四)规划管理问题79个;

(五)招标投标问题37个;

(六)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类问题263个;

(七)资金安排使用问题37个。目前各单位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狠抓问题整改工作,能够整改的问题已基本完善,其余问题也作了清理、说明和处置。

2、招投标活动监管情况

(1)招投标交易中心建设情况

按照中央、XX市及我区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和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在永川召开的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会议精神,正积极推动工程建设有形市场的统一交易平台、综合监督平台及整合评标专家资源等有关工作。目前,由区发改委和监察局提交的中心建设方案已经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决定,我区拟建的工程建设及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国有投资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交易及政府其他公共资源全部入场交易,力争7月份进行试运行。

(2)招投标制度建设情况。一是出台健全招投标制度的规范性文件。我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为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对招投标核准、公告发布、评标委员会组建、招投标活动违规违纪的处理及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二是严格按照市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区的政府投资项目全面推行了《标准文件》,进一步推进了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三是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我区每年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要求,切实制定工作方案,分工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我区20xx年、20xx年政府投资项目公开招标率及招标率均达到90﹪以上。

(3)招投标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从20xx年10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查处中介机构、投标单位违法问题4个,行政处罚12.8万元,没收投标保证金 25万元。一是对某咨询公司在代理我区珞璜工业园一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不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20xx年11月,区监察局、区发改委、区建委联合进行调查,按照《XX市招标投标条例》之规定,要求代理公司和业主及时整改,并对该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二是对重庆某园林公司违反政府采购法,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行为,联合区财政局进行了查处,作出没收投标保证金15万元、处以成交金额280万元的1%罚金28000元、三年内禁止参加XX区政府的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并进行了通报。三是某建筑投标单位中标后无故拖延,不签订合同,没收其10万元投标保证金。四是某投标单位伪造资格证件,受到5万元行政处罚,对该企业相关人员也给予了经济处罚。

3、土地出让合同清理情况

(1)供地情况

20xx年至20xx年,我区共供应房地产用地11宗,面积30.8836公顷,收取土地综合价金29890.4118万元。全部以招拍挂方式出让。

(2)土地供应程序情况

坚持土地供应年度计划制度。每年供地计划由区国土房管局牵头,会同规划、建设、发展改革等部门共同编制完成,经区府审定后报XX市国土房管局备案后执行。 20xx年至20xx年的房地产用地供应均无超计划用地和无计划指标用地现象。在规划部门出具规划控制指标后,区国土房管局按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成本审计评估的通知》(渝府发〔20xx〕122)号规定加强对经营性用地成本审计评估,参照XX市基准地价、征地成本、整治成本后测算土地出让起始价,并拟定出让方案,由原区地价委员会集体决策确定。土地公开出让公告在国土公告栏、拟出让地块现场、中国土地市场网和区电视台公告,最大限度的达到公开告知目标。竞买结束后,按相关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出让合同均符合XX市国土房管局规范文书格式标准。在合同签订十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XX市土地交易中心网上公布并通过建设用地备案系统上报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3)土地出让价金收缴情况

我区均在竞得人完清土地综合价金后,才与竞得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土地综合价金直接进入财政非税专户,并按规定解缴国库,管理和使用均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擅自减免和以各种名义向用地单位返还或“借出”资金的行为。

(4)供地后宗地使用情况

供地后不存在擅自改变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和改变建设要求、规避土地有偿使用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现象。

4、违规调整容积率问题清理情况

经清理,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期间的房地产开发项目109个,其中,调整规划用地性质的项目1个,调整容积率的项目 11个,竣工验收时增加容积率的项目8个。调整规划用地性质的项目属局部调规,经区政府20__年第43次常务会审议同意局部调规,有调整用地性质批复。调整规划容积率的11个项目均在《城乡规划法》实施前,且主要集中在几江东部新城,调整行为以通过区政府审议或区规委会研究为许可依据,缺乏法定依据。《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后,为进一步规范规划管理,区规划局对东部新城控规进行了整合,通过20xx年第一次区规委会审查后,于20xx年6月完善了相关报批程序。对竣工验收时增加容积率的8个项目,区规划局进行处理和罚款,共计34万元。15个项目现已符合规划。20xx年至20xx年3月31日,区国土房管局共收取土地出让金19948.4万元,其中,涉及超建筑面积补收的出让金80.56万元。

5、政府采购工作监管情况

(1)严格实行管采分离。按《政府采购法》的要求,落实管采分离的监督、操作机制,从源头上杜绝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管理模式,即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情况实施全程监督,财政部门负责政府采购制度的建设、采购预算管理、资金监督管理、确定采购方式、受理供应商投诉等工作;监察局负责对参与政府采购工作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审计部门对各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工作实施财务审计监督;区政府采购中心及部门部门集中采购机构按各自职责具体组织实施采购。

(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依法做到应采尽采。我区从20__年执行《政府采购法》以来,采购量逐年上升,采购范围进一步扩大,20xx年政府采购扩展到全区各镇街道办事处和特色机构,目前已对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项目实施政府采购。20xx年实施政府采购974批次,支付采购金额10929万元,节约资金1269万元,节约率为了10.4%。

(3)加强监督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执行政府采购申报、确定采购方式、专家参与标书的制作审查,全程参与政府采购监督,防止采购中的不廉洁行为。狠抓合同规范化管理,确保参与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利益,维护公平、合理有序竞争的采购秩序。及时拨付政府采购资金,严格支付管理。建立完善政府采购专家库,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评标专家的监督教育并实行年度考核。

(4)采购方式灵活多样,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一是对“商品或服务通用性强、规格型号统一、采购频繁、价格相对稳定”的标准项目实施定点采购,提高政府采购的时效性和效率,确保工作需要。二是对时间急、季节性强的重大项目报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批准,采用可行的招标方式招标,完善采购程序,确保工作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