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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递增合同_商铺租赁递增合同格式(通用19篇)

商铺租赁递增合同_商铺租赁递增合同格式 篇1

甲方(出租方):

商铺租赁递增合同_商铺租赁递增合同格式(通用19篇)

联系地址:

乙方(承租方):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甲方与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有偿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确定已清楚了解本合同的内容,甲、乙双方必须遵照执行。

一、甲方同意将其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泰沙路岗边 号自编 号(以下简称所租位置)租给乙方使用,首层总计租面积为 平方米( M2)(含公共场地分摊面积)每平方为 元,二层总计租面积为 平方米( M2)(含公共场地分摊面积)每平方为 元,属临时建筑性质,由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乙方承诺该所租位置用途必须按甲方统一规划经营。

二、租赁期限、租金及其它费用,以下涉及的金额以人民币结算。

1、租赁期限为 年,自日起至年

2、租赁期间内,第贰年起租金在上一年的租金基础上递增12%,租金按月计租,乙方每月应向甲方交纳的租金如下:

年月日,每月的纯租金为:元正;小写¥ 元正。 合同编号:

年月日,每月的纯租金为:(人民币)元正;小写¥ 元正。

年月日,每月的纯租金为:元正;小写¥ 元正。租金按月结算,乙方应于每月第5日之前向甲方缴纳当月租金,此租金不含税费,乙方同意向甲方另外交纳租金税费。

3、乙方所租位置的卫生、管理费人民币/月小写¥元。乙方应于每月5日之前向甲方缴纳当月的卫生费及管理费。

4、甲方将所租位置交付给乙方使用,从所租位置交付使用即日起,该所租位置实际发生的水电费及按比例分摊的公用水电损耗费用由乙方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缴纳,如用水、电每月低于3吨/度,按3吨/度计收。

三、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顺利履行合同,乙方同意在签定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 元)作为租赁履约保证金。此履约保证金不得用以抵扣租金及其他应交费用,在合同期满后,如乙方不存在违约行为或拖欠甲方租金、违约金、赔偿等情况,经甲方验收乙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将所租位置交付给乙方使用,并有权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它费用。

2、乙方租赁期满,甲方应负责对乙方所租位置及各项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并结算各项费用。

3、对乙方擅自改变经营用途或其他破坏场内经营秩序的行为,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终止合同。

4、甲方有权监督和了解乙方的经营情况,有权督促乙方向有关部门缴交各项费用。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及各项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向甲方交租或要求减租、推迟交租、自行退出租用位置或要求解除本合同。

2、乙方必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壹个月内到有关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在取得合法经营权后乙方有权在所租位置内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并按时向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缴费纳税及缴纳规定的费用。如乙方无牌照非法经营,对甲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须爱护场内的公共财物和设施、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改动场内结构及设施、设备,乙方如对所租位置和设施、设备擅自改动或有其他严重损毁行为的,应负责恢复原状并按当时的市场价赔偿甲方。乙方对原有的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所租位置内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自行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若进行所租位置装修,必须在进场施工前的十天内向甲方办理装修登记,同时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装修工程进行监督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乙方所装修的固定物不得拆除或破坏,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及损失费。

5、乙方如有违反下列条款中任何一种行为的,甲方有权随时收回乙方所租位置并终止本合同,造成的损失及民事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赔偿责任,乙方所交费用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交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1) 乙方不得在所租位置内进行违法经营活动,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公共利益;

(2) 乙方不得将所租位置作为经济担保、抵押、转租、分租或与他人互换物业使用;

(3) 乙方不得拖欠租金或其它费用达5天(含5天)以上;

(4) 乙方不得破坏所租位置内或本场内的原有设施结构;

(5) 乙方不得无牌照经营或未经消防验收进行经营;

(6) 乙方不得在场内不文明经营、打骂顾客、不礼貌对待管理人员及不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7) 乙方不得在所租位置内销售、制造违禁、假冒、伪劣产品、危险品、国家禁止物品。

(8) 乙方不得拖延或拒交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关税费、治安费、工商费等。

6、乙方应做好经营所租位置内和公共场所的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不得在所租位置内住宿、使用明火、电炊具、吸烟、燃烧香烛等,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占用公共通道堆放物品,放置物品不得超出所租位置门口(或周边)。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失火、失窃等事故及有关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所有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乙方租赁所租位置后,应自觉搞好门前卫生、防火及安全用电,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经营规则及场内营业时间,应按时开铺和关铺,必须按甲方指定的日期统一开张营业。

8、如乙方连续五天(含五天)不营业或在两个月内累计十天(含十天)不营业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所租位置,所租位置内的所有物品,将视为乙方自行放弃所有权,则当废品处理,并由甲方另行处理,甲方有权不另行通知,所收保证金及其它费用不予退还。

9、本场内严厉禁止打牌、打麻将、播放音响、吵闹、噪音、喧哗、斗殴、聚众、赌博、色情活动、毒品以及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为,乙方应清楚明确这一条并严格遵守,乙方或乙方朋友不准在所租位置内或本场内任何一处地方,出现以上任何一种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所租位置,所收保证金及其它费用不予退还。

10、在合同期内,乙方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民事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在经营期间与第三者所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乙方逃避债务、事故责任或民事责任及欠工人工资,应由当事人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案,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负责,甲方不必承担任何责任或赔偿,一切与甲方无关。甲方有权对出租位置进行调整或整改,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的工作。

11、本合同未能明确的政策性收费和非甲方造成的各项行政性收费,乙方应自觉缴纳。

12、合同期满,如双方不再续约,乙方经营所租位置内属乙方的可移动物品由乙方自行处理,固定设施不得拆除并将钥匙交还甲方,如合同期满后二天内,乙方不及时清理物品的,视为乙方放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由此造成甲方增加的费用和租金以市值(双倍)由乙方承担。

1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转借或进行法定代表人变更,否则,除须向甲方承担总租金30%的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位置,所收保证金及其它费用不予退还。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

1、合同期未满,乙方如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相同于剩余租期相应租金总额的20%作为赔偿金,以及结清各项费用后方可办理退租手续,所交保证金及其它费用不予退回。如乙方未办退租手续而自行退出的,甲方有权扣收其所租位置内的物品作为赔偿。

2、如遇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原因,或土地权属单位收回此地块,或因其它原因改变此地块的用途等,如出现以上任何一种行为而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而需要解除的,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退出所租位置,乙方所投入资金及其它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必承担任何民事责任或经济责任。

3、如乙方擅自改变所租位置用途,或逾期三天未及时足额支付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或关闭铺面连续五天不营业的,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转借的,或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有其他严重损害本场经营秩序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收有关费用不予退还,不足部份由乙方补足,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经营所租位置给乙方的,逾期一个月应向乙方偿付月租金10%的违约金。

2、乙方不按时交付租金及其他费用,除须补交外,每逾期一天,按乙方欠交金额3%的比例向甲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天的,甲方除有权按乙方欠交金额每逾期一天3%的比例向乙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所租位置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乙方的转租转借行为无效,甲方有权收回所租位置另行出租,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保证金及其它费用不予退回。

4、合同期内,乙方如有违反条约中的任何一种行为,乙方自愿委托甲方即时切断乙方的供水、供电并即时收回所租位置、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赔偿责任,没收乙方存放在内的所有物品,乙方所交的费用及履约保证金不得退回。

八、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提起讼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期内,遇有关部门检查时,乙方必须协力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包括除四害和占道经营等其他检查)。

2、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之日完好交还原承租所租位置和设施给甲方,由甲方负责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并查清乙方是否交清其它费用,如乙方未交清费用,可将保证金抵扣所欠款项,如保证金不足以抵扣所欠款项,应向乙方追收。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如双方需续约,乙方需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的权利。协调期间甲方可同时进行招租事宜,并在通知乙方后可陪同客户进入该所租位置内观察。

3、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另行续约或本合同解除后二日内所租位置内仍有剩下物品,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则当废品论处,甲方有权不另行通知将该物品处理并收回所租位置。如乙方逾期不交出所租位置,除须于甲方指定限期内迁出和补交占用期间之市值双倍租金外,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讨经济损失,没收有关物品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4、在乙方接收了所租位置后,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装修完毕,并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进行开业,否则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所租位置,甲方所收保证金及其它费用不予退还。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时起正式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后或合同终止时本合同即自动失效、终止。

十二、其他:

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必须以甲方开出的收款单据为准才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递增合同_商铺租赁递增合同格式 篇2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xx市路山水花苑6-x栋x号楼0商铺,建筑面积28.94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组期为伍年,自20xx-05-01起至20xx-04-30.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装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或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或拖欠物业管理费累计达6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

1、第一年(20xx年05月01日---20xx年04月30日) :每月租金为500元,全年租金为人民币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第二年(20xx年05月01日---20xx年04月30日) :每月租金为600元,全年租金为人民币7200元,大写:柒仟贰佰元整 第三年(20xx年05月01日---20xx年04月30日) :每月租金为700元,全年租金为人民币8400元,大写:捌仟肆佰元整 第四年(20xx年05月01日---20xx年04月30日) :每月租金为800元,全年租金为人民币9600元,大写:玖仟陆佰元整 第五年(20xx年05月01日---20xx年04月30日) :每月租金为900元,全年租金为人民币10800元,大写:壹万零捌佰元整

2、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租金每月支付,当月租金必须于每月——日前(遇号为星期日,则可推迟到次日)存入租方在中国银行开立的存折,存折帐号为: ; 卡号为: 。户名:

3、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2加收滞纳金。

4、本合同签订之日,承租方必须按照上述的约定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元,保证金在本合同期满后退回承租方。

五、租赁期间房屋修缮与使用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 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承租方的经营范围须符合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

六、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按时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水表底数为 —————————— 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坏,包括门、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

七、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承租方享有优先权,如承租方放弃购买,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它原因将房屋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乙方三年内,即20xx年04月30日(含)之前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两年后, 即20xx年04月30日之后到租约期满,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的,提前60天书面通知甲方的,则不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没有提前60天书面通知乙方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或其他损失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免责条件

若承租房屋因不可抗拒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 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租赁期间, 若乙方因不可抗拒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递增合同_商铺租赁递增合同格式 篇3

甲方:

乙方:

签署时间:

合同编号:

位于成都市成华区的a商城系由甲方投资建设并经营的商业物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成都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成都a商城商铺事宜订立本《成都a商城商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用语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时具有如下的含义:

1.1“本合同”指甲方和乙方订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双方不时就修订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书面补充协议。

1.2“a商城”

1.3“该商铺”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铺。

1.4“营业额”指乙方在该商铺内从事的任何经营活动或利用商铺,直接或间接收取的所有现金、支票、营业款与赊账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税款和费用。

1.5“租赁保证金”指乙方依据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证金,该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或推广费,仅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保证。

1.6“管理费”指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为维护整个a商城的正常运作,而对a商城的公共区域执行保安、清洁、维修等工作而发生的必要费用以及该公共区域本身的水电费,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内该商铺和公共区域使用的空调用冷水费、供热费费用。

1.7“起租日”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

1.8“书面形式”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9“元”指人民币元。

1.10“‰”指千分之一。

第二条出租商铺

2.1甲方将坐落于成都市成华区成都a商城第层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

2.2该商铺的具体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商铺位置示意图)中以红色予以标注,该红色标注只作位置确定及方便鉴别之用。

2.3该商铺的承租面积(gla)约为平方米,建筑面积(gfa)约为平方米。

(最终以成都市政府认可的具有测量资质的测绘部门测量面积为准)。

承租面积(gla)包括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间。柱体面积包含在承租面积内,租户之间内墙按照一半墙体计算其面积,面向街道或后勤通道的墙体按照全部计算其面积。

2.4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其正常经营需要与a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户共同、平等地使用a商城中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楼梯、通道、卫生间、电梯、电动扶梯等,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临时限制。

2.5乙方租用该商铺的期限:自该商铺交付之次日起年。

第三条商铺用途

3.1号商铺只供乙方作为品牌经营之用,甲方保证该商铺能够作为该用途使用。

3.2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a商城《土地使用权证》。

3.3乙方将该商铺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改变该商铺用途的报批手续,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但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4乙方在该商铺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等(如法律、法规要求),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该等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

3.5乙方必须以正当手法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做出对甲方或a商城的商誉及名声有不良影响的行为。

3.6乙方在该商铺内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禁物品或进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并保证甲方不因乙方在该商铺内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诉或索赔且保证甲方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

3.7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号商铺是(英文为“)商标及所经营商品/服务的其他相关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许可/被授予人,该权利有合法来源且不存在影响该商铺正常经营的限制。

3.8如因上述3.7所述之权利瑕疵导致甲方被责令先行或连带承担法律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4.1租金

4.1.1乙方每月租金为:每月基本租金或每月营业额提成租金,两者取高。

营业额提成租金以每月总营业额(税前)为基数计算,面积均统一以gla计算。

1)第1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人民币元/m2*m2),

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2)第2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人民币元/m2*m2),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3)第3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人民币元/m2*m2),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4)第4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人民币元/m2*m2),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4.1.2上述租金并不包括乙方需交付之推广费、管理费、因乙方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所有费用(如水、电、燃气、电话费等)。

4.1.3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如此时a商城尚未对外营业,则起租日为a商城对外营业之日)。

4.1.4除首月基本租金于起租日支付外,每月基本租金须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基本租金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基本租金额。

日基本租金额为该商铺承租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基本租金额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每月的营业额提成租金须于次月第15日前依据本合同第4.1.1条约定的营业额提成租金计算方式结算,如结算出的数额少于基本租金的,则月租金以基本租金为准;如结算出的数额多于基本租金的,则月租金以提成租金为准,乙方应于该月第15日前向甲方补足提成数额多于基本租金部分的款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如因营业额差异造成提成租金差异,于结算后的下月调整。

4.1.5根据本合同第4.1.1条规定,如遇乙方租金调整,租金调整月份的基本租金及提成租金计算方式为:按本合同约定的调整时间及调整前后的租金标准,分段计算调整前后各时段的租金。

4.2租赁保证金

4.2.1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2个月基本租金加管理费及推广费数额的租赁保证金,该租赁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及推广费,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保证。

4.2.2租赁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元,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

该商铺的面积最终确定后,甲乙双方应计算租赁保证金的实际数额;如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多于该实际数额,甲方应在5日内向乙方退还该多余部分,如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少于该实际数额,乙方应在5日内向甲方补足该不足部分。

租赁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汇款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内。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4.2.3租赁期间,如果乙方有违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并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损害,在甲方发出要求乙方纠正该等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的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拒不纠正该等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赔偿款(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该等行为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方法),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该等行为而造成的损失或者损害,但甲方应在抵扣行为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乙方。

乙方应在收到前款所述书面抵扣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扣除部分的租赁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商铺,剩余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损失超过剩余租赁保证金的,仍有权追索。

4.2.4甲方须在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什么原因)及乙方把该商铺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清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该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

4.3管理费

4.3.1乙方应交纳的管理费按该商铺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45元。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管理费,但每次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在免租装修期内,如乙方使用空调,则管理费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如乙方不使用空调,则管理费为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

4.3.2首月管理费于商铺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管理费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管理费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管理费。

日管理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管理费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4.3.3空调的正常供应时间为全年每天上午10:00时起至晚上10:00时止。如乙方根据经营需要需于空调正常供应时间以外使用空调,应支付额外空调费,额外空调费的收费标准为每小时元/建筑面积平方米,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不足1000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按1000建筑面积平方米计算。

4.4推广费

4.4.1甲方将不时为a商城进行商业推广活动,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推广活动并承诺为此向甲方按月支付推广费。

4.4.2推广费按该商铺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计算。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推广费,但每次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首月推广费于商铺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推广费于每月1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推广费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推广费。

日推广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推广费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4.4.3租赁期间,如乙方欲在a商城内、租赁区域外组织商业推广活动,事先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费用,收费标准届时协商确定。

4.5水、电费

4.5.1水、电费的计算标准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及a商城实际情况结合制定,乙方须自行负担每月的水、电费,乙方需按甲方的收费通知单所约定的日期支付。

4.5.2水、电费押金共计元,乙方应于该商铺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一般租户元/㎡,餐饮租户元/㎡,按照建筑面积gfa计算)。

4.5.3甲方须在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及乙方把该商铺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清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该水、电费押金(不计利息)。

4.6其他费用

4.6.1乙方须自行负担与该商铺使用有关的电话费、水费、电费、燃气费及其他费用;

4.6.2乙方须按该商铺独立记录表所示,或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公共事业单位账单,在收到该等记录表或账单后7天内支付所有因使用该商铺而产生的燃气、电话费用及其他费用。

4.7乙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费用以银行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但应向甲方提交相关转账凭据,以便甲方核实),甲方核实收妥乙方交纳款项后,应向乙方出具发票(其中管理费的发票可以由甲方或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出具,开具发票主体由甲方确定)。根据需要,甲方有权变更收款账户,变更账户信息需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的银行账号(人民币)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

4.8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从其向甲方缴纳的租赁保证金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保证金、押金中,抵扣其必须向甲方缴纳的租金和其他款项。

4.9乙方不得因甲方有不能完成或拖延完成修理、或不能及时提供服务设施等任何其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而减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根据本合同须支付的费用。

4.10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不得被视作甲方放弃其向乙方追究乙方违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乙方须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协议、条文、规定及条件的权利。

第五条商铺交付与验收

5.1该商铺的交付日期为年月日之前,甲方应当于该日期前交付该商铺,而乙方应当于该日期前接受交付。具体交付时间由甲方另行通知。

5.2甲乙双方交付/接收该商铺时,应当签署一份交接凭据,交接凭据应当载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状况,该商铺交付状况以交接凭据所载为准,交接凭据一旦签署,则甲乙双方的交付/接收义务立即完成。

5.3如前款所述的交接凭据签署之日在年月日之前(含年月日当日),则该商铺交付之日以交接凭据签署日期为准;如前款所述的交接凭据签署日期在年月日之后,则该商铺交付日为年月日。

5.4乙方有权并应该在交付日期前详细查看该商铺现有装修、设施及a商城的公共部分。

交付验收的具体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二(商铺交付条件)。

5.5甲方应于该商铺交付时向乙方说明承租该商铺建筑物的状况,包括空调、照明、用电、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项。

5.6乙方接收该商铺时,应当谨慎和适当的检查该商铺;如果乙方认为该商铺存在缺陷,应当于接收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7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响乙方装修的,则乙方应当立即接收该商铺;同时,甲乙双方应当将该等缺陷书面记录,而甲方则应当于交付/接收之日起21日内对有必要修复部分修复。

5.8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没有在年1月1日前与甲方办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则乙方应被视为在年1月1日办理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年1月1日视为交付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年1月1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况下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如管理费、推广费等。

5.9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超过年1月1日一个月后仍未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并有权追索因乙方的该等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5.10甲方迟延交付的责任见本合同第15条中的规定。

第六条免租装修期

6.1乙方有天的免租装修期,自该商铺交付之日起算。

6.2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交付基本租金,但仍需承担管理费、推广费以及装修和/或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费用(如水、电、燃气、电话费等)。

6.3免租装修期内,乙方除免交基本租金外,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其他义务均不免除。

6.4乙方需在该商铺交付日向甲方支付装修押金和装修垃圾运输费,装修押金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人民币60元/平方米,装修垃圾运输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人民币8元/平方米。

6.5如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装修的规定,于免租装修期届满,且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无息返还前款所述的装修押金。

6.6如因乙方原因,自该商铺交付之次日起30天内仍未开始进行装修工程,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商铺,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损失超过租赁保证金的,甲方仍有权追索。

6.7若乙方于免租装修期结束之前完成装修工程,则不论乙方是否进行经营活动,乙方依然只需于起租日开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6.8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一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

6.9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二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此之外,甲方还有权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二个月起每日向乙方收取当月基本租金的2‰作为违约金,直至乙方完成装修并开业。

6.10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三个月内仍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则甲方有权收回商铺,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须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被扣除租赁保证金在内的责任,且无权要求甲方赔偿任何装修费用,或就商铺内的装修、设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张、补偿或索赔。合同解除后,甲方因清理乙方的装修而支付的费用亦由乙方承担。

6.11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于免租装修期内未能进行装修或乙方免租装修期不足天的,乙方的装修免租期应相应的予以延长。

第七条商铺装修

7.1乙方对该商铺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必须:

7.1.1该商铺内之建筑、装修及有关机电工程,所有室内设计图、平面间隔、机械及电力需求,以及各装修物料之挑选,事先报甲方会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提交的会审材料1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会审意见,逾期未答复者,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的意见);

7.1.2获得必要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执照或许可证;

7.1.3保证该等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进不得影响整个a商城结构安全及其他租客的正常经营活动;

7.1.4即使乙方对该商铺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的申请书,由甲方代为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乙方仍须支付一切为符合本条规定而引起的费用,且乙方须独自承担因政府有关部门拒绝、修改乙方装修工程申请书或因此而引起的延迟及损失的后果;

7.1.5乙方如对该商铺进行机电系统、消防系统或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a商城整体机电系统的工程,应聘用甲方推荐或甲方认可资质的施工单位,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7.2甲方在会审乙方的装修申请时,有义务向乙方说明该商铺的装修标准,并向乙方提供《租户装修手册》,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租户装修手册》进行装修,以确保装修安全。

7.3在没有获得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前,乙方在装修时,特别不得:

7.3.1在该商铺或a商城任何部分搭建、安装、拆除或改装任何固件、分隔物、建筑和设施;

7.3.2改装、增加或允许他人改装、增加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空调设备、下水管道、消防/火警监测或保安系统;

7.3.3安装或允许他人安装任何需要附加电气/燃气、市电布线/管道、或不通过分表计量的电/燃气、或其重量超过了地面的设计载重的设备、机器;

7.3.4在该商铺的门窗、天花板、墙面、横梁、地板、结构件、卫生设施、空调设备、消防/火警监测设备上装钉、插入或允许他人装钉、插入任何钉子、螺丝钉、金属钩、托架或类似物件;也不得损坏、损伤、钻入、划伤、毁损或允许他人损坏、损伤、钻入、划伤、毁损上述物品的表面;

7.3.5铺设或使用任何可能损坏或穿透地板的覆盖物。

7.4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且成都市消防部门指定安装消防铁门,乙方不得使用密封式铁门,不得改装消防出口现有之门锁、门闩及装配。

7.5甲方有权就乙方对该商铺的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包括对乙方施工人员的进出、材料运输、施工时间、施工安全等事宜进行合理管理,以保障a商城整体的运作安全及顺畅,避免因乙方的行为给a商城其他商铺的使用人造成滋扰。乙方应服从甲方规范及管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a商城营业时间之内进行装修施工。

7.6在装修期内,甲方应乙方的事先书面要求,为乙方在该商铺内的装修提供临时用水及用电,但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7.7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在租赁期内的任何时间移除该商铺内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规格的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无论该等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建立时是否得到或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对乙方因此蒙受的损失概不负责。

7.8如乙方对该商铺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装任何附属物、装置、附加物,即使该等装修、改建或安装已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仍可要求乙方在合同终止交还该商铺时,复原、移去或拆走该等改建、附属物、装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且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7.9合同期限内,甲方确因合理原因而需对该商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应提前30天获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八条商铺修缮

8.1在该商铺使用过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该商铺及甲方提供的设施出现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1日内进行维修。

8.2租赁期内,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内部的各项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墙面、所有店面、门窗、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空调设施、线缆和管道等,并确保其处于正常租用的使用状态。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该商铺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8.3租赁期间,甲方应尽力确保该商铺屋顶、墙壁、主要供水管道以及动力电缆处于符合国家安全规范状态。

8.4租赁期间,甲方应尽最大努力保证a商城中的电梯、消防/火警监测系统、空调系统及其他各种设施处于良好的正常工作状态。

8.5租赁期间,甲方有权进入该商铺视察该商铺的维修状态,检查该商铺内的电气、燃气、给排水等设备的运作情况,进行必要的修缮和保养工作,但甲方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前,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以选择合适的时间,并避免因此而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8.6租赁期间,遇到火灾等紧急事态时,甲方或其授权代表可在无通知的情况下强行进入该商铺,且甲方不需赔偿因强行进入该商铺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坏,甲方有过失的除外。

8.7无论乙方是否购买相应的保险,亦无论是否因乙方的疏忽,或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导致该商铺的窗户或玻璃破裂、毁坏,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或偿还因甲方更换该商铺所有破损的窗户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8.8乙方对下列行为和事件引起的损失和损害,必须进行赔偿。该等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理、维修费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下述情形向甲方索赔或主张其权益而导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项,和甲方因向乙方索赔所发生的一切开支和费用(包括律师费用):

8.8.1因该商铺内任何电器装置、电器用品、电线等的故障、失修、危险而导致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害;

8.8.2因乙方原因而导致该商铺水管通道、厕所、器具堵塞、损坏或停止运作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失;

8.8.3因乙方原因而导致火、烟雾在该商铺内扩散或任何来源的水(包括风暴或雨水)在该商铺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满泄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害。

第九条经营条款

9.1乙方同意在租赁期限内租用甲方提供的pos专用收银系统(下称“pos系统”)台,并遵守本合同附件四《pos专用收银系统租用规定》。

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应将租用该商铺内的每一笔交易在交易发生时如实、实时、全额通过pos系统进行结算,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营业额,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督和必要的核查。如乙方未遵守上述约定,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相当于未提供或少提供销售金额的30倍加上乙方前一个月的实际租金,租金金额以乙方前一个月的实际月租金为准,与下月租金同日支付。

乙方应保证其pos系统数据的真实准确,甲方可以对该数据进行核实。甲方核实时,乙方应配合并提供本商铺经营有关的账册及原始凭证等资料。

9.2乙方应配合甲方于指定的时间开业。

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为10:00-22:00(法定节假日期间营业时间另行通知),乙方应服从甲方对a商城营业时间的安排,不得于营业时间内无故停止营业、撤离派驻人员或商品。

9.3乙方并应配合甲方对整个a商城进行的推广活动的时间安排。

9.4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商品或服务价格的制定及商品标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成都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9.5如因乙方的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引起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正当合理的要求时,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直接做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合理的决定,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6乙方应确保该商铺内商品的货源充足,避免发生商品脱销的现象。

第十条转租、转让和续租

10.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转租、委任或特许第三方经营和管理该商铺。经甲方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终止期,乙方应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将转租商铺再行转租。

10.2发生下述各项行为及事件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对转租的约定:

10.2.1乙方为公司,而公司发生收购、重组、合并、清算;

10.2.2乙方的名称发生变更;

10.2.3法定继承事实发生,致使该商铺的使用人发生变更。

10.3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该商铺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乙方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10.4若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对该商铺续租,则甲方有权携同该商铺未来的任何租户或有关人士在租赁期结束前或提前结束前的3个月内的所有合理时间内,预先通知乙方后视察该商铺,乙方不得阻挠,但甲方的该等行为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保险

11.1乙方应当在商铺交付完成以前或最迟不超过商铺交付完成之日自费为该商铺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险种至少应包括装修工程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保险责任期间为开始装修之日起至开始营业之日止。

11.2乙方应当于开业前的15日自费为该商铺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乙方开业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届满之日止,该等险种至少应包括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

11.3乙方所购买的公众责任险不应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并在保险单中将甲方列为共同被保险人,且粘贴交叉责任条款。

11.4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险保单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险金的收据,以及保险公司发出该等保单是全数缴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证明。

11.5乙方不得做出任何行为、事件,导致a商城或该商铺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险无效;乙方亦不得做出或容许乙方所雇佣的相关人员和承包商做出任何行为、事件,致使a商城或该商铺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险风险增加。

11.6若本合同第11.5条所述保险风险增加,并导致保险金增加,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其任何其他权利和补救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立即补足因此而增加的保险金,而不论该等保险的投保人是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者。

11.7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涉及甲方损失的保险事故,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应当首先用于赔偿甲方的损失;如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赔偿予甲方。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

12.1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公司”)负责包括a商城在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事项;甲方得将本合同书载明之权利或其一部分授予物业公司行使。物业公司于行使权利时需知会乙方其行为代表甲方,乙方须与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协议》。

12.2甲方保留不时制订、引进、修改、废除任何其认为经营和维持a商城作为一流购物中心所必要的一切规章制度的权利。该等规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上述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在任何方面均不得减损本合同的效力。倘上述规章制度和本合同发生歧义,须以本合同的条文为准。

12.3乙方须遵守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以下简称“物业管理规定”);该等物业管理规定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12.4不论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专门规定,甲、乙双方现就下列事项特别约定如下:

12.4.1在获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有权以甲方指定的统一格式,在a商城的指示牌(如有)上展示乙方的名称。

12.4.2乙方有权自费在该商铺入口处或其门上,安置经甲方批准设计的logo。

12.4.3在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a商城的名号及标志或该名号及标志的图片、声明及画像。

12.4.4乙方须把该商铺的普通垃圾、废物,以及物业公司指定的废物箱盛载,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地点倒卸。

12.4.5乙方的废旧报纸、纸箱(皮)、木箱、潲水(餐饮)以及其他特定行业的商业垃圾应由物业公司认可人员收取或处理,乙方不得随意聘用其他人员收取或处理。

12.4.6乙方如需聘请专门的清洁公司进行该商铺的清洁工作,应聘请物业公司指定的清洁公司,且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4.7乙方不得在a商城任何进出口、楼梯、平台、通道、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铺设、安装、竖立、附加任何电线、电缆或其他物件,亦不得将货品或其他任何东西摆设或堆放在该商铺之外。

12.4.8甲方有权在没有发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认为妥当的办法,清理及处置乙方在该商场公共区域内留下或未处理好的任何装箱、纸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种类或性质的障碍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且甲方无须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须向甲方赔偿因其执行本条规定而引起的所有损失、开支或费用。

12.4.9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防止该商铺免受台风、暴雨或类似事件的破坏,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应保持该商铺的外窗始终处于关闭状态。

12.4.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a商城屋顶、天花板、墙壁等地方安装任何天线、接收器、管道、附属物、遮阳物、凉蓬或其他任何类型、性质的安装物和附属物。

12.4.11乙方不得破坏、损毁或涂污a商城结构的任何部分,或a商城的公共地方、楼梯、电梯、自动楼梯的任何装饰外貌,包括a商城内的任何树木、植物及灌木。

12.4.12甲方有权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在a商城任何部分安装或固定甲方认为适合的机器、设备、标记、广告架及其它设施并有权维修、拆除、更换该等设备和设施。甲方应尽量减少干扰乙方。

12.4.13除非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商铺、窗框、玻璃外墙、玻璃或墙壁的内面或外面涂漆、喷漆、使用或黏贴任何东西、物件或悬挂霓虹灯广告。

12.4.14乙方应以甲方满意的风格和方式布置该商铺店面玻璃及陈列橱窗,在收到甲方对其展示提出反对意见的书面通知后,立即改变或更换有关摆设。

12.4.15除非乙方向甲方申请并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挡该商铺的橱窗以及面对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橱窗玻璃。

12.4.16乙方必须使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货物装卸区、出入口处及货物电梯,并在甲方和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时间内装卸货物。

12.4.17乙方需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专用停车场、车辆进出通道或用来装货、卸货的场地的使用规定。

12.4.18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以客户电梯或电动楼梯作运货用途。

12.4.19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任何电梯内放置任何重量超过该电梯的最大载重的物件。

12.4.20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在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内,使该商铺营业标志、店面和窗户保持照明;为达到理想的视觉效果,乙方应允许甲方控制该商铺的营业标志、店面及窗户电路。

12.4.21乙方不得在该商铺或a商城内进行任何拍卖或类似的促销活动,或利用不道德或不合法的商业手法进行商业活动,但纯周期季节性的促销活动或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12.4.22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公共区域内进行任何兜售、招徕行为;亦不得分发各种宣传性的小册子及广告资料,甲方或物业公司同意者除外。

12.4.23除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该商铺而生产、制造或加工物品外,乙方不得在该商铺进行生产、制造或加工任何其他货物或商品。

12.4.24乙方在任何时候不得在该商铺内放置或贮存任何武器、弹药、火药、硝石、煤油或其他可引起爆炸、燃烧的物品或危险货物。

12.4.25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产生、向外渗透、泄漏或容许在该商铺内产生、向外渗透、泄漏有毒及有害的气体或气味。

12.4.26除本合同约定乙方可在该商铺内经营餐饮行业外,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预备食物或饮食,亦不得使用器具烹煮或加热任何食物。

12.4.27乙方不得在该商铺饲养任何动物、宠物。

12.4.28乙方须自费采取所有甲方要求的步骤及预防措施,以防止白蚁、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虫、寄生虫在该商铺内滋生。

12.4.29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居住或容许他人居住。

12.5.30不论甲方在该商场内设置保安人员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与否,甲方对该商铺及其内部财物不负任何保安及保管责任。

12.4.31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的屋顶、主要结构、墙壁、水管通道及电缆电线在良好的使用状态。

12.4.32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的公共地方清洁及妥当的状态。

12.4.33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内任何电梯、自动楼梯、消防及保安设备、空调设施及其他设备在妥当及可运作的状态。

12.4.34甲方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向该商铺提供空调服务。若乙方要求甲方在前述时间外提供额外空调服务,须预先向甲方或物业公司申请并缴付相应的收费。

12.4.35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额外空调服务的合理通知后,应责成物业公司向乙方提供该等空调服务。

12.4.36乙方承租区域内的照明系统由乙方控制,但乙方承租区域与a商城公共部分交接的边界区域单独设置照明回路,由甲方控制,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正常营业时间内边界区域的照明。

第十三条商铺交还

13.1交还日期及适用范围

13.1.1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约定的租期结束之日起不超过5日内交还该商铺。

13.1.2除租赁期限届满合同正常终止外,如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则乙方应当在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不超过3日内交还该商铺。

13.2交还状况及装修和附属设施/设备的归属

13.2.1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之一交还商铺:

乙方自费将该商铺内的所有动产(附属设施/设备除外)搬离该商铺,该商铺交还时的状况应当与乙方在最后一段正常营业时间时的状况一致;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商铺的装修或附属设施/设备遭到破坏,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导致的损失。

乙方自费将商铺内的所有物品搬离该商铺,并将商铺恢复至商铺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磨损除外)。

13.2.2如果该商铺交还时之状况不符合前项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一切措施或自行采取措施,使得该商铺之状况符合前项规定,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由乙方负担。

13.3交还通知、查验及接收

13.3.1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各方均应提前3日通知对方交还/收回该商铺的具体日期,甲方应当按照该等通知查验及接收该商铺。

13.3.2甲方应当依照通常合理的标准及本合同第13.2条规定查验该商铺。

13.3.3在符合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当签署一份交还凭据,交还凭据一经签署,乙方交还该商铺的义务立即完成。

13.4逾期交还的后果

13.4.1如果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第13.1条的规定交还该商铺,则甲方有权在公证机关的公证下选择采用下述方法之一收回商铺,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该商铺内的一切动产搬离该商铺,该商铺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

将该商铺内的一切动产搬离该商铺,并将该商铺内的一切装修、附属设备/设施拆除。

13.4.2乙方逾期交还商铺,除应当依照合同最后一个月的标准交付逾期期间的租金、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外,每天还应按照合同最后一个月日基本租金的1.5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交还该商铺或甲方依照本合同第13.4.1条的规定收回该商铺。

13.5质量保证金

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乙方在撤场前应向甲方缴纳商品质量保证金。如乙方系一般零售类租户,商品质量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如乙方系美容美发、餐饮等特殊类型租户,商品质量保证金额度双方另行协商。如三个月内没有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原因向甲方提出权利主张,甲方将向乙方退还该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四条合同变更和提前终止的条件

14.1变更本合同的条件如下:

14.1.1租赁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如出现下述情况,双方可变更本合同: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合同的。

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商铺设施正常运行、或水、电、燃气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30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商铺的。

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14天内,乙方未予纠正的。

在租赁期间,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商铺房地产权利,且超过15天的。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14.1.2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

14.1.3因变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14.2解除本合同的条件如下:

14.2.1租赁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出现下述情况,可解除本合同: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商铺设施正常运行、或水、电、燃气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60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商铺的。

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30天内,乙方未予纠正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在租赁期间,政府决定征用该商铺所在土地而需拆除该商铺的。

在租赁期间,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商铺房地产权利,且超过30天的。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14.2.2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

14.2.3因提前终止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第十五条甲方违约责任

15.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逾期交付商铺,每逾期一日则应按首月月基本租金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5.2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商铺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5.3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15.3.1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商铺供乙方使用,超过60日的。

15.3.2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该商铺的。

15.3.3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15.3.4未经乙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将该商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

15.3.5甲方破产或进行清算程序,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进行清算者除外。

15.3.6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该商铺因法庭强制执行而被查封。

15.3.7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乙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况。

15.4乙方依据本合同第15.3条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返还租赁保证金,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如有)并赔偿损失,并在3日内迁离该商铺。

15.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甲方未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登记的,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5.6乙方因甲方违约行为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一切律师费),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向甲方追讨该等费用、开支。

15.7乙方一次或多次原谅、宽恕甲方违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得构成乙方放弃追究对甲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义务的依据,亦不得在任何方面减损或影响乙方追究甲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的义务的权利,除非乙方以书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5.8乙方对甲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构成乙方对某一特别事件的同意,并不构成放弃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亦不得理解为乙方在日后同类型事件中放弃须获得其特别同意的要求,除非乙方以书面作如此表示。

第十六条乙方违约责任

16.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水、电、空调费之一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付金额的2‰支付滞纳金。

16.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空调及其他费用,经甲方书面通知,仍未能于7日内交付的,每逾期一天,应按上述费用的2‰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滞纳金。逾期达14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委托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水、电、空调或其他设施的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6.3租赁期限内,乙方非因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中途擅自退租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若租赁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6.4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该商铺,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6.4.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商铺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

16.4.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商铺结构,或损坏商铺,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16.4.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商铺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16.4.4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商铺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16.4.5拖欠支付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之一或全部的达到30日。

16.4.6乙方破产或进行清算程序,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进行清算者除外。

16.4.7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该商铺因法庭强制执行而被查封。

16.4.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中断、停止其经营活动1天(含1天)以上的。

16.4.9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甲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况。

16.5甲方依据本合同第16.4条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3日内迁离并交回该商铺;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若租赁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6.6甲方依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发出的解除合同通知,表明甲方行使本合同赋予其提前收回该商铺的权利,并构成甲方对该项权利已全面及充分的行使,甲方无须以实际进入该商铺的行为作为行使该项权利的标志。

16.7甲方根据本合同,要求或收取滞纳金,并不损害及影响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赋予的其他权利和补救的权利(包括收回该商铺的权利)

16.8甲方因向乙方催付租金或其他费用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一切律师费),及甲方因行使本合同项下其他任何权利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开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该等费用、开支。

16.9甲方一次或多次原谅、宽恕乙方违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得构成甲方放弃追究对乙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义务的依据,亦不得在任何方面减损或影响甲方追究乙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的义务的权利,除非甲方以书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6.10甲方对乙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构成甲方对某一特别事件的同意,并不构成放弃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亦不得理解为甲方在日后同类型事件中放弃须获得其特别同意的要求,除非甲方以书面作如此表示。

16.1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7条、第3.8条约定,不论甲方是否实际支出了赔偿或处罚款项,甲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该商铺,并向乙方追究相关损害赔偿。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天灾、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17.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的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程度。

17.3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定期及时地告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现状,如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7.4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的影响。

17.5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提供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或其他适当机构)出具的证实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证明,如其不能提供该等证明,对方可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通知与送达

18.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由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发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讯往来,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送达至下述地址或双方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商铺租赁递增合同_商铺租赁递增合同格式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场地开办餐厅一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有关事宜,特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租赁房屋状况

1、地址:

2、计租建筑面积: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甲方若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届时双方可另行签订租赁合同确认。

三、租金交付

1、场地租金:年租金为元.

2、租金的交付:租金自乙方计租之日起每半年支付一次。

四、甲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负有保证租赁期内租赁场地建筑结构完好的义务,并应作好公共房屋和公共场地的维修保养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甲方向乙方交付场地后,有义务协助乙方解决进场装修和营业后涉及甲方需配合协作的工作。

3、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将该场地转租给他人。如果本协议系由甲方租赁他人另行转租乙方,甲方必须向乙方披露原租赁协议原件,并交乙方复印件留存。

五、乙方方义务和责任

1、乙方有义务保护甲方出租的房屋和甲方配置的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人为损坏,如有损坏,由乙方更换或赔偿。

2、乙方自行负责经营场所内的物业管理和租赁场地内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在使用场地过程中,如需对场地内部装修进行维护、改造、更新、结构改变,必须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4、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时,乙方应将其租赁场地及附属设施完整完好地向甲方交接,乙方不得拆除装饰物,甲方对未拆除的装饰物不予补偿,但乙方自行购置的家具、餐厨具、空调、冰柜等设施设备及店堂招牌由乙方收回并搬出租赁场地。

六、特别约定:

1、乙方若拖欠水、电、物管等费用逾期三十日,甲方有权采取停止供应水电等措施,直至乙方交清所欠费用为止。采取停止供应水电等措施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3、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如乙方将租赁场地整体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甲方有权单方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如甲方解除合同除不退还租金,乙方还应承担2万元违约金。

八、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年月日

商铺租赁递增合同_商铺租赁递增合同格式 篇5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打印  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 营业执照号:  注册或居住地址: 注册或居住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的商铺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期为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乙方每_____个月缴纳一次租金。 乙方可以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  帐号: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向甲方缴纳押金_____________元。合同终止时,乙方结清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违约金从押金中扣除,多退少补。若乙方在承租期间因自身原因对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第四条 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等费用的缴费办法:  

1. 管理费:商铺租赁期间物业管理费由_______支付;  

2. 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 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 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使用不当导致房屋设施损坏的,维修费由乙方负责;房屋结构设施的正常维修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

第三方,但甲方应如实将该房产的租赁情况告知

第三方,并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

第三方后该

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甲方转让房产所有权时,需要求

第三方以书面形式同意在受让该房产后愿意继续履行本租赁合同所有条款,并将该书面同意书交予乙方。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

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

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职责:  

1. 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金的______%。如拖欠租金超过______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没收乙方押金。  

2. 租赁期内甲、乙任意一方提前解除合同的,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在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后,甲方将剩余租金和押金退还给乙方。  

3. 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4. 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 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8.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 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关资料原件和给乙方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产权证、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和出租许可证等。如果任何

第三方对出租房屋主张权利,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房屋,甲方应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  甲方在租赁期内:  

(1)对房屋设施进行正常维修保养,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租赁期内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  

(3)保证该房屋的结构和设施均能正常使用;  

(4)不得干扰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第七条 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造成损失的,则由双方各自承担;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造成损失的,则由双方各自承担,租金、押金按实结算。  

第八条 房屋室内设施以附件确认为准。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附件  室内设备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签字确认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递增合同_商铺租赁递增合同格式 篇6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或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或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的商铺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使用面积__________㎡)

第二条 租期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乙方每 个月缴纳一次租金。 乙方可以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相当于 个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第四条 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 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 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 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 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引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家电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职责:

1. 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 %。如拖欠租金 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 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3. 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4. 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 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8.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 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关资料原件和给乙方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产权证、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和出租许可证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出租房屋主张权利,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房屋,甲方应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 甲方在租赁期内:

(1)对本合同约定期内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包括;

(2)对本出租房所属的大厦或小区的安全和管理负责;

(3)负责租赁房屋的结构性维修。

(4)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合法经营不受干扰。

第七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第八条 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若双方同意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无法修复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甲方须将所有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 甲方配备的室内电器、家俱的数量、型号和装修的标准,以附件确认为准。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铺租赁递增合同_商铺租赁递增合同格式 篇7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一、租赁期限

1.甲方现自愿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门面经营权租赁给乙方,租期从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期________个月。

2.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3.双方议定每年租金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总计租金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在签本协议时乙方应予一次性付清。

二、双方应尽的义务与所得的权利

1.租贷期间,乙方应负责按时缴交一切税收、经营费用(包括:税务、治安、卫生、市场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逾期不缴交造成的一切罚款和其他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2.租贷期间,甲方应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3.租贷期间,商铺经营权属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干涉或者有中途转让、转租、终止协议等违约行为,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4.租贷期间,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5.租贷期间,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6.租贷期间,乙方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甲方应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7.租贷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将商铺转租,若要转租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妥当,方能转租。并向第三承租方交代清楚交纳税收费用情况,以免引起第三承租方与甲方的纠纷。

三、其他事项

1.甲方将商铺租给乙方经营,商铺内所有所有设施(包括:灭火器、电器开关插座等)和有关证照、缴费簿等,乙方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损坏,乙方应予补办或赔偿(乙方自设除外)。

2.乙方承租商铺,只能按市场规定经营范围经营,不得利用商铺搞诈骗和其他非法活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应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若由乙方引起灾害,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赔偿。

4.租贷期间,乙方欠下的债权、债务与甲方和商铺无关。

5.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下一年的优先租贷权。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每份共3页,甲、乙方各持一份,作为依据,本协议在乙方付款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商铺租赁递增合同_商铺租赁递增合同格式 篇8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两方为了发挥双方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自愿平等,等价有偿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 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甲方独家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门面房/商场商铺提供出租代理服务,促成其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所有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客户未签订书面的商铺出租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者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 甲方义务

1, 甲方负责提供身份证,房产证明等相关证件;负责和客户进行合同谈判。

2, 应对乙方居间活动提供必要协助与配合。

3, 应对乙方提供的 客户资料保密。

4, 不得在委托期间内以及期间届满后 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客户进行私下交易。

5, 如果居间成功,甲方与客户签订全面协议出租合同,甲方因履行出租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与乙方无关。

6, 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应支付乙方违约金元。

三, 乙方义务

1, 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该客户需求等有关信息,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谈判工作。

2,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客户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同意支付甲方违约金_元。

3, 乙方在甲方与 客户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居间人的谨慎与诚实义务。

4, 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5, 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机密等保守秘密;

四,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该按照年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过百分百)向乙方支付佣金。

2,佣金应在甲方与 商场签订商铺租赁协议后 日内支付。

3, 甲方可以转账或现金支付。

五, 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完成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甲方同意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六, 本合同解除条件

1,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私下交易,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与该客户私下交易成功,乙方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2,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佣金之外,还赔偿甲方因此受到损失。

七, 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订协议生效后,如果至 年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合同完毕后自动终止。

八, 争议解决方式

1, 本合同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依法向江岸区人民法院起诉。

2, 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商铺租赁递增合同_商铺租赁递增合同格式 篇9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产权属于自己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与面积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2、出租商铺面积共______ 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自二O 年 月 日起至二O 年 月 日止,租期 年。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3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

乙方以月租人民币 元(大写),经营甲方店铺。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四、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拥有店铺经营、管理和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侵犯。

2、乙方经营店铺的一切费用(包括投资成本、水电费、店铺装修、税费及一切债务等)概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遵守交通和公共秩序,保持店铺门前畅通和落实门前“三包”,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内经营,遵纪守法,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经营,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5、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未经同意甲方擅自转租他人,按违约处理。

五、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2、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滞纳金。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因不可抗力原因或政府拆迁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依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 月 ____日

商铺租赁递增合同_商铺租赁递增合同格式 篇10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风险提示:明确房屋用途

订立租赁合同前承租人一是要注意产权证上的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如果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与承租的实际用途不符的,则承租人可能面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无法通过相关审批手续等风险;二是要了解相关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将要经营的业态不符合相关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否则必将导致人力、财力的浪费。

在无法确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相关事宜作为解约条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违约责任。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层/厅)________________号场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库房__________平方米,库房位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年____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__________);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条 保证金

风险提示:明确各项金额及支付方式

租金、押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争议甚至诉讼纠纷。

在支付租金及押金时,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支付方式。最好是用银行转账方式,以确保纠纷发生时候有充足的支付依据。如果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应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凭证,在纠纷发生时才能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最好约定租金的调整方式,避免因出租方随意增加租金引起的争议纠纷。

保证金属于双方约定事项。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______%计____________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乙方支付保证金的,甲方则以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2-5%作为市场整体性的对应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保证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还等事宜见合同附件。

第五条 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__________。

6、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铺租赁递增合同_商铺租赁递增合同格式 篇1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愿将座落在(以购房合同地址为准)自有商铺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甲方商铺装修固定财产卷闸门、水电设施安全。

三、租赁经营时间:租赁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为年。

四、租金:

1、商铺年租金双方协商为第一年人民币8%递增。租金一年一交,以后在每年的月日之前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

2、甲方提供:水电表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水电费用乙方负责,乙方按月向供水电部门或者向甲方交清水电费,不得拖欠、拒交。否则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水表底表吨位,电表底数度数。

五、租赁责任:

1、乙方对甲方的商铺所属建筑物和装修的固定财产不得随意改拆。

2、甲方的商铺室内外所有的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若有损失或遗失,均由乙方赔偿和维修改造好,费用由乙方负责。

3、合同期满,一切设施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或修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

4、乙方在商铺的租赁期内对该商铺有自主经营和转让权利,但必须经得甲方同意才行。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手写部经双方加盖手印后和打机体同样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递增合同_商铺租赁递增合同格式 篇12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因甲乙双方原租赁合同已期满,甲方欲将租赁房屋对外出售。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号为104、105、203、303建筑面积共为990.96平方米的房屋(包括屋内设施及用具经清点交接)不定期续租给乙方,期限以甲方确定的出售时间为限。

二. 租赁期限暂定但不限于一年(20xx年 04月 19日 至20xx年04月18)。租金预交一年,为人民币 元。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一年租金。

三. 乙方负责支付房屋的水费、电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四. 房屋的用途: 房屋只能作为商用,不得作为加工用和违法活动用。退租时,乙方的装修遵行“来修去丢”原则,甲方不予负责;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五. 甲方不允许乙方将房屋转租他人。

六. 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将房屋承租保证金壹万元交给甲方,甲方出具收据,乙方结清所有费用后,交房之日退还。

七. 合同解除的条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所欠费用达贰仟元以上;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的;

4.乙方在房屋内进行违法活动的。

八. 房屋租赁期满后,本合同终止,届时乙方需将房屋退还甲方,乙方如需续租,需提前1个月告知甲方,租金(随市场价格变化进行调整)、合同另定。如合同到期后或乙方违约至使甲方宣布解除合同后,乙方遗留、存放在甲方出租房屋内的货物、设施,均视为乙方的抛弃物,甲方有权任意处置。

九. 本租赁合同为不定期合同,双方约定:甲方在暂定租赁期间内可随时根据出售需要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应提前15天以书面方式告知乙方,乙方不得拒绝,否则甲方可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租金按乙方实际使用天数据实计算。

十.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公安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 其他约定事项:甲方的债权债务与本房屋无关。若甲方无力偿还用该房屋抵押的贷款本息,致使乙方在承租期内退房,甲方全额承担用于该房屋的装修费并退还当年的租金或者乙方偿还抵押贷款本息该房屋无条件归乙方所有。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递增合同_商铺租赁递增合同格式 篇13

经协商,双方愿意解除位于_________(铺位)的租赁合同,并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签定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铺位退回给甲方使用,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违约金,逾期达七天,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铺位,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必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在工商部门办完营业执照迁址或注销手续。

三、甲方除向乙方退回所收共计_________元(_________)按金外,还需支付共计_________元(_________)作提前解约赔偿金,总合计_________元(_________)。

四、双方再次证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乙方解约退租当日,租金为每月共计人民币_________整(_________),在此期间涉及金额不乎的甲方收款收据均不作实,以防产生纠纷。

五、甲方于乙方退租当日,一次性结清应付金额,乙方以收据收款。

六、乙方不得损坏铺位内设施和装修,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乙方退租当日,甲乙双方当面销毁所签《租赁合同》正本。

八、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在此之前双方所签定的所有租赁合同终止作废。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递增合同_商铺租赁递增合同格式 篇14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商铺的名称、位置及用途

出租方将(以下简称市场)____________商铺共________平方米____个商铺租赁给承租方作为经营场地,从事____________经营活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出租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上述商铺及商铺内的设施交付给承租方使用,到期后收回。

第三条 租金、费用标准及计收方法

1、租金及综合管理费按商铺面积计收,其它各项费用按计费商铺数计收。

2、承租方所租商铺月租金为________元/平方米。

3、公用水电费每月________元/商铺(另设水电分表的商铺按实计收水电费,未设分表的,自用水电费按出租方测算的定额标准计收)。

4、空调费按每个商铺________元/月计收。

5、广告费按每个商铺________元/年计收。

6、综合管理费按租金总额的____%计收。

7、以上收费标准在本合同期满前保持不变。

8、租金、水电费、空调费、广告费、综合管理费每合同年度分四期收取,每期三个月,承租方须在每个收费期第一个月出租方规定的期限内交清。

第四条 保证金

1、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本市场的信誉,签订本合同时,承租方须向出租方交纳保证金,标准为每个计费商铺________元,用于承租方承担可能发生的赔偿、违约责任。保证金不计息。

2、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承租方不服从管理、不接受相应的处理、拒不服从调解或不愿承担责任时,出租方有权从承租方保证金内先行支付其相应金额,支付后的保证金不足部分,承租方须从计算之日起三日内向出租方补足。未能补足的按出租方管理规定作违约处理。

(1)发生商品质量、服务纠纷且确属承租方责任的;

(2)承租方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工商、税务、物价、质检、劳动、卫生、治安、消防、计划生育、特种行业管理等法律法规的;

(3)擅自转让、转租、分租、转借、相互交换,或以其它方式改变商铺使用权的;

(4)未在出租方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的;

(5)其他违反本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

3、承租方不再承租,从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六个月,凡未出现商品质量纠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场管理规定等遗留问题,出租方在十日内将保证金退还给承租方。

第五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市场各项管理规定,并向承租方公布。对承租方的经营活动实行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并提供相关培训、协调等服务。有权对承租方违反本公司管理规定的行为做出批评教育、停业整顿、收取违约金、直至解除合同的决定。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对承租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理。

2、维护市场正常营业秩序,统一日常营运管理。

3、负责市场内公用设施的维护保养,保证承租方的正常使用。

4、在营业时间内有偿提供租赁商铺以外的辅助设施和服务。

5、出租方如在租赁期内对本市场内商铺的布局进行调整、改建、扩建和维修等,出租方应于改建、扩建项目实施前二十天、维修项目实施前三天,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停业期间的租金、费用免收,已交租金、费用顺延使用。

6、出租方对承租方在本合同规定的商品经营范围及品种、品牌的经营与变更具有核准权、界定具有解释权,有权对擅自更改本合同约定经营范围、品种、品牌的承租方进行检查、责令整改和处以违约金。

7、出租方对承租方在本市场内所售的商品质量有权进行监管和商品审验,并对合格的商品颁发商品审验证。

8、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按照《市场经营管理考评办法》进行考评,并依照考评结果,决定是否与承租方续签、缓签或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9、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按时提供合同约定的经营场地,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每日按月应交租金总额的____%计付。

第六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独立从事经营活动,经营责任自负。未经同意不得以出租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2、承租方有权根据自己的经营需要依法招聘、使用和辞退营业人员,但招聘的营业人员应在所属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接受出租方培训后上岗。承租方应要求上岗的营业员遵守本市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并保障营业员的合法权益。

3、承租方有权就市场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参加本公司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

4、承租方在经营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亮证亮照(含营业执照、商铺号标识、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诚信经营,履行 “玉桥市场不满意退换货”服务承诺,自觉使用国家统一标价签,规范标价,使用本市场统一的信誉卡,做好售前、售中、售后的服务。

5、承租方必须按本市场规定的营业时间经营,不得迟到早退。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停止营业(另在春节期间也必须按本市场统一安排的作息时间,按时到场营业)。

6、承租方必须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更改合同约定的经营品种、品牌,如需更改,须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核准。

7、承租方所售商品须接受出租方监督管理和商品审验,并按要求明示审验证。

8、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方《市场经营管理考评办法》的考评,并同意出租方在本合同期内按照《市场经营管理考评办法》的考评结果给予的处理意见,。

9、按时交纳合同约定的租金和各项费用。逾期须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按本期应交租金和各项费用总额的____%/天计付。

10、承租方必须妥善使用、维护租赁财物和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结构,不得擅自变更、增减和移动任何设施。商铺内的设施如人为损坏或遗失,按原价赔偿。确因营业需要,增加水电设施和改造商铺,应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图纸,征得出租方同意,办理好有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如遇出租方对商铺提出整体或局部统一装修要求,承租方须积极配合和服从。

11、承租方不得擅自转让、转租、分租、转借、相互交换或以任何方式改变商铺的使用权。如需转让商铺、委托经营须如实填写书面申请表,经出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规定相关程序,交纳有关费用后方可办理。

12、承租方必须遵守消防管理法规,配备合格的灭火器,费用自理。不得在场内吸烟并有义务劝阻消费者的吸烟行为。

13、承租方应办理在本市场内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自有商品财产综合保险。

14、承租方不得将本合同及有关证件对外进行有偿抵押或作证明身份凭证,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15、承租方有义务向出租方如实提供当期经营业绩,履行与本市场签订的各项责任书的义务。

第七条 合同的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承租方如需续租商铺,应提前两个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方可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在租赁期内,如遇特殊情况,承租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在终止日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并承担违约责任,扣除相应的保证金,办理好所有退租手续后方可离场。

3、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已交租金、保证金不退。

(1)违反工商、税务、物价、劳动、卫生、治安、消防、计划生育、特种行业管理等法律法规,经书面警告及经济处罚仍不纠正的;

(2)承租方在经营活动中擅自停业,带走由本公司统一办理的营业证照、税务登记证和文件的;

(3)擅自转让、转租、分租、转借、相互交换,或以其它方式改变商铺使用权,且拒不服从本公司管理的;

(4)累计三次逾期交纳租金和各项费用或一次逾期十天以上不交租金和各项费用的;

(5)违反本公司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4、在租赁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变更但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5、不再续订合同,承租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日前一周内办理完退场手续。

第八条 其它约定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若有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及本市场的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本合同鉴证机关调解,调解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所属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所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出租方执二份,承租方执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承租方:(章)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递增合同_商铺租赁递增合同格式 篇1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遵守: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广东省广州市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街____号商铺(该商铺具体地址以房产证中标示为准),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使用,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为_____元/平米/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个月房租,以后每月租金均在当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2、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四条设施及费用承担:

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合同期满后,不得拆除地砖和吊顶。

第五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并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4、承租期内,由被盗、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和乙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届满。

2、因乙方过错严重造成房屋毁损的。

3、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房屋的。

5、乙方迟延交付房租超过10天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合同总值的________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九条补充约定:

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第十条甲方应提供产权证(或具有出租权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递增合同_商铺租赁递增合同格式 篇16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号商铺,建筑面积*平方米(以现场实际现状面积为准)。租金为每年*元(大写:*元)。物业费为每年*元(大写:*元)乙方支付给甲方,由甲方转交给物业公司。

第二条 租期3年,自20xx年5月14日至20xx年5月13日。

第三条 支付时间:

1、第一年租金于20xx年5月14日前支付甲方*元(含物业费);

2、第二年租金于20xx年4月14日前支付甲方*元(含物业费);

3、第三年租金于20xx年4月14日前支付甲方*元(含物业费); 三年租金合计:*元(*元),物业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水电费、电话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等费用的承担及缴纳办法:

1、管理费:乙方遵守甲方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规定内容,物业费由甲方承担;

2、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乙方应按照使用的数量、数额向有关部门交纳;电费由乙方按商业用电标准,交纳给物业(不含税金);

3、装修费: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或甲方在乙方承租期内出售,合同解除后,装修物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4、维修费:租赁期间,房屋维修由乙方承担;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及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具、家电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5、税务、治安等相关部门收取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6、如乙方需要正式发票,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承担税金。

第五条 乙方的职责:

1生活,乙方负责处理,如因乙方影响附近居民导致政府部门勒令停业,因停业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退回收取乙方的租金。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不得改变经营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按实欠租金每天1%收取。如乙方没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交纳租金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追缴滞纳金。

4、乙方承租的房屋内的物品由乙方自行保管,被盗、火灾等原因造成灭失由乙方承担。

5、每年租赁期满,乙方超过应交房租时间15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即时搬迁。否则甲方有权将乙方的物品从房屋中搬出,如造成物品毁损丢失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承租期间甲方有权出售该门面房,但甲方出售该房屋不影响乙方继续租赁使用该门面房,如甲方出售时乙方可以与新的购买房屋的业主另行签订租赁协议,本合同自动解除。

7、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8、本协议如发生争执,双方尽量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电话:

20xx年 5月13日

商铺租赁递增合同_商铺租赁递增合同格式 篇1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海南成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商铺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铺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路33号成信世代雅居(北区)负一层8、9、A02商铺,房屋产权证号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商铺建筑面积共432.31平方米(负一层8商铺建筑面积71.28平方米、9商铺建筑面积131.26平方米、A02商铺建筑面积229.77平方米);

3、该商铺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状标准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金及用途

1、该商铺租赁期限共计120个月。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租金每叁年递增10%。

2、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月租金为90.00元/㎡,每月租金总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叁万捌仟玖佰零捌拾元整(¥38908.00元整)。

3、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月租金为99.00元/㎡,每月租金总合计为人民币大写肆万贰仟柒佰玖拾玖元整(¥42799.00元整)。

4、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月租金为108.90元/㎡,每月租金总合计为人民币大写肆万柒仟零佰柒拾玖元整(¥47079.00元整)。

5、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月租金为119.80元/㎡,每月租金总合计为人民币大写伍万壹仟柒佰玖拾壹元整(¥51791.00元整)。

6、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为装修期免收月租金。

7、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商铺仅作为 使用。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按建筑面积计算月租金。商铺租金采用按季度结算方式,乙方应在每季度期满5日前全额支付下一季度的租金。

第四条 租赁履约保证金

乙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当日支付甲方商铺履约合同金共计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整)。合同期满或终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并对造成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后,甲方应在合同期满或终止三个工作日内按全额无息方式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保证所出租商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2、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供乙方审阅,并留存相应文本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乙方责任:

1、保证承租商铺的用途完全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

2、保证承租的商铺仅作 使用。

3、装修及承租期间不得破坏商铺的主体建筑结构。

4、负责承租商铺的环境卫生,不得破坏承租商铺前后及外围的花草树木。

5、保证从事合法的商业活动,不得干扰承租商铺楼上及周边业主的正常生活。

6、保证所从事的商业活动符合餐饮行业的法律法规规定。

7、乙方使用该商铺从事商业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担(包括但不 限于水电费、物业费、工商税务及乙方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煤气初装费等设备的费用)。

8、乙方《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9、本出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及水、电、燃气等费用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自行负担。

10、本合同生效后,属于乙方内容的装修及修缮工作,甲方概不负责。

11、乙方于承租期内从事商业活动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 商铺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商铺的产权,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商铺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乙方对于租用的商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处分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承租商铺进行转租、转借或转让。

3、甲方如欲出售商铺,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乙方若需要对承租商铺进行装修,应提前将装修方案提交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审核,经两方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装修。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商铺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并给予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3、乙方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时,须事先征得甲方工程部门的书面同意。租赁期满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

(1)乙方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商铺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收回出租商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商铺主体结构。

(2)损坏承租商铺,在甲方书面提出的合理修复期限内拒不书面答复并修复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商铺用途。

(4)利用承租商铺存放危险物品,擅自转租、转让、转借商铺或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5)无故拖欠商铺租金超过30天。

3、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商铺时,应当在租赁期满前6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4、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九条 商铺交付及收回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商铺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2、甲、乙双方须各指派代表一同到现场共同参与验收,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时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代表书面签认;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3日内向对方主张,逾期不主张视为符合使用要求。

3、乙方应于商铺租赁限届期满前3天之内,将商铺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商铺应当保持商铺及设施、设备的状态完好,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商铺的正常使用,对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进行处置,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有义务在必要时协助乙方进行商铺的相关维修工作,不得推诿。

2、甲方因商铺权属瑕疵或因非法出租商铺而导致本合同失效时,甲方应按全额无息方式退还乙方押金。

第十一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书面终止合同,收回该商铺,且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租金金额的10%即人民币贰拾壹万陆仟捌佰零捌元整(¥216808.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商铺转租、转借或转让给他人使用。

(2)擅自改变商铺主体结构导致损坏商铺致其无法正常使用。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商铺进行违法活动。

(4)无故拖欠租金超过30天。

2、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中途擅自退租,则乙方应按本合同总租金金额的百分之三,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在租赁期内,乙方若逾期支付月租金时,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的日租金的3倍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时,则按本合同第十一条执行。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向甲方交还该商铺。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归还时,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最后一年租金的百分之三作为租赁占用费,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给甲乙双方造成损失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或政府有关部门征用等原因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商铺,给双方造成损失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本条第1款或第2款两种原因而终止合同是,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 影响的客观实践(仅限于大型地震、战争及政府拆迁)。 第十三条 通知和联络责任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和联络须按本合同结尾部分所列地址、电话和传真进行。以上地址、电话和传真如有变更,须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变更方自行负责。任何通知、付款要求或各种通讯只要按照开头部分所列地址发送,则应视作在下列日期送达:

1、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信发出后5个工作日或特快专递发出后3个工作日(以发出地邮戳日期为准);

2、如是传真,则为发出之日;

3、如是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4、但有相反证据证明信函、传真、邮件等未送达的除外。

第十四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1、铺面测绘报告;

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3、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商铺产权证复印件。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章)后当日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共伍页,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商铺租赁递增合同_商铺租赁递增合同格式 篇1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1.甲方现自愿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号门面经营权租赁给乙方,租期从 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 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期 个月。

3.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2. 双方议定每年租金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总计租金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在签本协议时乙方应予一次性付清。

二、双方应尽的义务与所得的权利:

1. 租贷期间,乙方应负责按时缴交一切税收、经营费用(包括:税务、治安、卫生、市场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逾期不缴交造成的一切罚款和其他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2. 租贷期间,甲方应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3.租贷期间,商铺经营权属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干涉或者有中途转让、转租、终止协议等违约行为,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4.租贷期间,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5.租贷期间,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6.租贷期间,乙方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甲方应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4. 租贷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将商铺转租,若要转租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妥当,方能转租。并向第三承租方交代清楚交纳税收费用情况,以免引起第三承租方与甲方的纠纷。

三、其他事项:

1.甲方将商铺租给乙方经营,商铺内所有所有设施(包括:灭火器、电器开关插座等)和有关证照、缴费簿等,乙方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损坏,乙方应予补办或赔偿(乙方自设除外)。

2.乙方承租商铺,只能按市场规定经营范围经营,不得利用商铺搞诈骗和其他非法活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应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若由乙方引起灾害,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赔偿。

4.租贷期间,乙方欠下的债权、债务与甲方和商铺无关。

5.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下一年的优先租贷权。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每份共3页,甲、乙方各持一份,作为依据,本协议在乙方付款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递增合同_商铺租赁递增合同格式 篇19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 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合计为 平方米其中具体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商铺包括有:室内装修装饰、水电照明器具、现有隔层、楼梯、围栏、现有门窗、门前路面地砖、门前店铺招牌。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四、租赁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

五、合同有效年度月租金为 元/月(人民币)。

六、每一个租赁年度按季度计算。

七、水、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水、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卫生费、治安费、于乙方经营有关的一切国家规定收取的其它经营费用)由乙方自行按时缴纳,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交费所引起的相关责任。

八、在租赁期内,按国家规定应由房屋出租方缴付的相关费用甲方须自觉、按时缴交;若因甲方不能按时缴付相关规费而令乙方不能正常经营所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甲方须负责进行全额赔偿。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甲方

(一) 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符合国家相关建筑、建设相关规定。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 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 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四) 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 在合同期内,甲方允许乙方根据其经营需要对该商铺进行装修装饰。

(六) 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按城市规划网点乙方租用其间不准将该房屋用于经营(饮食、羊、狗、兔、蛇肉摊档,录像室、卡拉OK)等行业;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唯一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约定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十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人民币 万 千 百元为合同保证金。乙方所支付给乙方的该保证金在合同期满、甲方违约或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的情况下甲方须于上述情况出现十日内无条件退还乙方。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本保证金金额20%的滞纳金。

十二、租金按季缴交,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于每季的第一个月的十日前交付甲方。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 房屋装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经营期内如根据经营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付。在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续租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 续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满后,在相同租金的情况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六、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 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十八、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十九、本合同期内,如乙方因经营原因需提前解除本合同而又未能与甲方就解除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时乙方不能自行停租,否则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可按本合同约定没收乙方预付之押金。但乙方如能自行找到其他商家继续承租且新的承租人愿意按照本合同各条款规定之租金及履行相关责任义务时,则不视为乙方违约且甲方不得进行拒绝。

二十、乙方营业时间及内容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题下自行调整。

第九条 违约

二十一、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如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二十二、本合同其间甲、乙双方均必须信守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相关规定,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须向对方交纳乙方所预付的保证金相同金额作为违约金。

二十三、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四、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二十五、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 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二十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即时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七、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二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九、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一条 其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