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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租赁合同的标准格式(通用3篇)

物业租赁合同的标准格式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物业租赁合同的标准格式(通用3篇)

中文: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中文: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号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第一条物业名称、地址、面积

大厦是由甲方兴建_________坐落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号的_________结构大厦。乙方承租该大厦第_________层_________型_________单位(以下简称该物业)。该物业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详见平面图。

第二条

甲方同意根据下列条款将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第三条该物业内部之所有物

该物业内部之所有物于租赁期开始之日起,一并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内部所有物的租赁费用,该物业内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装置、地板、墙壁、天花板、楔柱、窗户及设备(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四条租金及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议定该物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租赁期自甲方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第十四天开始,共计_________年。甲方须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之前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该物业,而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将延期原因书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过程中遇到不能及时解决的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的延误;

(5)市政项目配套设施批准及安装延误;

(6)政府部门延迟批准有关文件;

(7)图纸更改;

(8)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

(9)为执行当地政府的法规而致的延误;

(10)自来水、电力、煤气、热电部门未能按时接通。

2.租金不包括管理费、市政设施使用费、电话费及其他费用。

3.租金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租金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日缴付。逾期缴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月租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缴付违约金。

第五条管理费

1.租金不包括有关该物业的管理费。管理费由乙方按该物业管理公约的规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管理费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管理费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天缴付。逾期缴付管理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月管理费的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违约金。

2.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权根据该物业管理公约在租赁期间内调整管理费,乙方应按时缴付新调整的管理费,不得异议。

3.若因不可抗力、罢工、政府行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管理服务终止或受影响,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费。

第六条

市政设施使用费、水、电、煤气费、电话费及其他市政设施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逾期缴付而造成被有关部门停水、电、煤气、停止电话,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七条保证金

1.乙方应于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的定金。乙方还应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向甲方缴付下列保证金:

(1)三个月租金保证金;

(2)三个月管理费保证金;

(3)水费保证金;

(4)电费保证金;

(5)电话费保证金。

甲方有全权决定以上(2)至(5)项保证金的金额及增收其他甲方认为需要的保证金项目。在乙方交付上述保证金时,定金将自动转为乙方应缴保证金的一部分。

2.若甲方调整管理费,保证金额将作出相应调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七日内向甲方支付原保证金与新保证全的差额。

3.定金及以上保证金用作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乙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甲方可于定金及/或保证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若定金及/或保证金不足补偿甲方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乙方应支付差额给甲方。

4.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及政府规章的条件下,甲方应当于租凭期满或于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将该物业以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于甲方计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项之日(以后者为准)三十天内,将保证金或其余款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该物业用途

乙方不得将该物业用于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证不改变该物业用途。

第九条不得分租等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物业转租、转让、分租、转借给任何第三者或与其互换房屋使用。

第十条装修及改建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物业进行任何扩建或改建、装修及/或改变该物业的外观及结构,或改变及/或增加固定设备。乙方获准进行装修及改建时,应事先将设计图纸交甲方审批同意,遵照大厦装修指南的规定施工。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审批设计图纸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期满后,乙方须将装修及改建后的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复该物业的原状,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

2.若乙方对该物业作出的改动、扩建或拆除,因违反政府法规,被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恢复原状或作出行政处罚时,不论事先是否已获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十一条保险

乙方必须于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日内自费向甲方认可的保险公司为该物业购买有关的保险,险种及保额由甲方确定。

第十二条正常使用及维修该物业

1.乙方应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设备,如发现该物业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无须上门维修。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该物业,因延误该物业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

2.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该物业或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并负责下列涉及该物业维修项目的费用:

(1)排水管、厕所、化粪池的清理疏通;

(2)饮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3)门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换,分电表或无分电表的表内电线、电闸、灯头、插座等更换和分水表以内水管、龙头更换;

(4)室内墙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饰;

(5)因使用安装超水、电表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费。

3.除以上规定外,乙方亦须自费负责保护及维修该物业内部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列出之所有物)。

乙方如违反本条或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损坏,应负责修复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4.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于发给乙方事先通知后,于任何时候进入及视察该物业,记录该物业内的所有物品及进行任何检查、测量、维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对该物业进行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责的维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单方面强制维修或进行施工,乙方必须充分合作,有关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保护该物业

1.乙方应在租赁期内自费负责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状态,要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并于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时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状态交还甲方。

2.乙方不得损害该物业的任何部分。如该物业因乙方或乙方的访客、雇员、代理人、借用者的行为受到任何损害,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3.因乙方的行为或过失或因该物业爆炸或溢出水、烟、火或气体而导致大厦任何部分损毁,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及恢复原状,有关赔偿、费用及开支应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采取一切防范措施,使该物业免于受火灾、水浸、风暴、台风等或其他类似的破坏。

第十四条甲方紧急进入该物业

如遇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甲方及其代表有权未经乙方批准进入该物业灭火及保护财物。

第十五条服从法规及管理公约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2.乙方须遵守及服从该物业管理公约或根据管理公约制订的管理规则(以下一并简称“管理公约”)。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因乙方违反以上规定而遭受的任何损失。

第十六条乙方赔偿损失

1.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损失(不论是财物或人身,故意或过失),均由乙方赔偿。

2.所有乙方的访客、雇员、借用人、代理人的过错及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过错及行为,乙方应负全责。

第十七条甲方有权招租等

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有权在该物业的外墙张挂把该物业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认为需要张挂的资料,乙方不得提出异议或干涉。

第十八条合同解除

1.如发生下列任何情况:

(1)乙方逾期_________天仍未缴付(不论甲方曾否催交)租金及/或管理费及/或其他本合同项下乙方应缴费用;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经甲方指出后_________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产或清盘或无力偿还其债务;

甲方有权重新占有该物业或其部分及单方面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将不影响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项下向乙方请求赔偿的权利。甲方并可从乙方按本合同支付的保证金内扣除甲方因上述情况所受的所有损失及开支。

2.如发生上述情况的(1)或(2),甲方有权终止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务及市政设施如水、电、煤气等,直至上述情况完全纠正为止。

3.租赁期内,如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_________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交还该物业

1.如甲方根据本合同条款解除本合同,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时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一切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2.如甲方因任何理由无法将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后拒绝迁出该物业及/或未能将该物业恢复至原有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占有该物业并清理家具及其他所有物品并将该物业恢复原状,甲方无须对此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清理该物业及将该物业恢复原状及有关的所有费用。

3.甲方可全权处理按上述规定清理的物品。如甲方将其依法变卖,所得收益在扣除乙方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后,将余额退还乙方。

甲方并不因本条而有任何责任将有关物品进行变卖。乙方不得对甲方变卖物品所得款项提出异议。

4.租赁期满后,乙方应自费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若乙方拒绝迁出该物业,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按本条处理。

5.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解除之日,双方应共同检查交接该物业及其所有物和设备,如发现有损坏的,应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6.甲乙双方在此同意和声明,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时,甲方无任何义务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觅居处的援助。

第二十条支付违约金等

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及其他赔偿金额应在确定责任后_________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租金的条款处理。

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互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税费

甲、乙双方应按政府规定支付各自所应承担的登记费、印花税及/或其他费用及税项。乙方还应负责租期内其他一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应由租户缴纳的费用及税项。

第二十三条通知

1.甲方根据本合同发出任何通知给乙方,应以甲方有记录的乙方最后的通讯地址为乙方地址,经邮局将通知书寄出48小时后,视为送达。如乙方更改通讯地址,必须书面通知甲方。

2.所有乙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给甲方的通知,必须以甲方实际收到通知方视为送达。

第二十四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争议解决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并受其制约。

2.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申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其他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双方均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规定处罚违反本合同的一方,违约的一方愿意接受。

2.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为法定文字,本合同书写与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送一份给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租赁合同的标准格式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及租赁用途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为㎡,本合同甲方系产权人委托出租经营。

2、乙方承租该房屋经营项目为:商铺用作经营其他品牌、产品或项目,必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不得擅自改变经营项目和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七条第7款处理。

3、本小区商铺规划设计未包括餐饮等排放油烟及噪音等经营项目,乙方承租的商铺所需的相关审批手续由乙方自理,如因相关部门限制条件等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预定方案经营的,由乙方负责承担损失和后续处理,甲方不承担损失和责任。乙方必须对经营产生的噪音、废渣及油、烟做好技术处理,达到环保部门要求,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和相邻住户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以及损坏小区整体形象,同时对操作人员做好安全、消防、环保等宣传教育工作。

4、乙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其使用该商铺的全部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订立的一切法律和法规,乙方不得利用该商铺从事违法和不道德的活动,否则乙方除应对使用该房产之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负全部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所有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及其他相关损失。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期为 年,自201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装修约定

1. 装修期

2. 甲方将该房屋就现状交由乙方使用(房屋现状:管理流程及规定,严格按照双方同意的设计方案进行装修。若乙方在装修期间解除本合同,所缴纳的款项均作为违约赔偿,不予退还。

3. 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过程中需遵守相关法规和接受甲方监督,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安装对房屋结构产生影响的设备设施以及安装招牌和空调外机位,必须先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建和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将扣罚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复原费用。

4. 甲方已投入的设施(包括室内给排水路、电路及照明、门窗等)交由乙方使用,乙方负责维护。

5. 甲方对房屋交付乙方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修复,如:天花板渗水、门窗破损等,除此之外该商铺日常维修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四条 租金及相关费用

1. 租金按季度支付,本合同租金标准为人民币/㎡/月,第一次租金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缴纳至季度末(不含免租期,如当季少于1个月的,则连同下季度一起缴交),后续缴费期限为:已缴费季度最后15日预交下一季度租金。超过缴费期限满15日的,甲方可按本合同第七条第7款处理,因逾期缴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 本合同租金递增方式为:。

3. 履约保证金按月租金总额的3倍计算,本合同保证金总额为:

4. 物业费:/㎡/月,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会计年度预交。

5. 乙方所耗商业水、电费由甲方根据乙方经营性质按抄表计费;

6. 水电周转金:按元/间计收。

7. 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申

8. 任何情况下,甲方不认可乙方以履约保证金冲抵租金、管理费和其它费用。

9. 如果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延续,则原履约保证金转为新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如新租赁合同的租金高于本合同租金,乙方须按新租赁合同租金标准补足履约保证金。

10. 乙方向甲方交齐本条约定所有费用和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移交商铺。

11. 滞纳金:按月租金的5%/天计算,不包含相应计费时段的租金或物业费。

第五条 甲方义务

1. 甲方对该房屋拥有合法的经营权,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2. 甲方提供相应资料配合乙方办理相关证件。

3.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房屋外墙及屋顶漏水和主水管、主电路的维修和保养。但主排污管如发生堵塞现象,属于乙方人为堵塞的,由乙方负担疏通费用。

4.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定期安全、消防、环境卫生等检查,确保安全,发现违规事项应立即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5. 对于乙方的正当需求,甲方应及时予以帮助和处理。

第六条 乙方义务

1. 遵守小区各项管理规定和本合同各项约定及附件,落实门前三包,遵守公共秩序和爱护公共财产。乙方装修必须向甲方申报,文明施工,严守有关的电气施工操作规程,装修过程中不占用公共场地作经营或堆放货物杂物之用。不得破坏现有的消防系统包括、消防喷淋系统、消防栓系统。严格按照消防局的审核意见和批示进行施工。否则由此引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由此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2. 持证经营,并将签约代表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及消防验收合格证复印件交甲方备案,方可开张营业,否则由此引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 文明守法经商,不得占道经营和影响周边环境和生活秩序的项目、违禁违法商品物品,不在公共区域乱挂广告和商标,经营期内应尽量保持场内及公共区域清洁和设备的正常运转。

4.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内自负盈亏,乙方一切债权、债务及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5. 乙方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时,不得擅自对商铺进行扩建、拆改原房屋功能和格局,含用电负荷、改变间隔、搭建小阁楼、间隔墙用轻质材料或者室内外装修。

6.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装修的监管,乙方使用不当或者人为造成商铺损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7.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遭受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8. 乙方在承租的商铺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以及安装广告招牌、空调外机等,应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超出甲方权限范围的,由乙方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或报建。

9. 本商铺消防报建的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应当严格遵守消防部门对该商铺经营使用的要求并对因其违反消防要求发生的事故负责。

10. 不得贮存出售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

11. 乙方负责租赁期间商铺内的人身财产的安全。对于因在租赁商铺内发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斗殴、火灾、烟雾、水浸或任何物质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承担甲方因此甲方遭受的损失,但因租赁物自身原因导致的除外。

第七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以及小区管理规定的,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如乙方超出整改期限拒不执行的,甲方可从整改期限满后不再另行通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整改费用进行整改和复原,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00-3000元罚款,罚款及修复费用必须在处罚通知书发放之日2日内缴交完毕,如乙方拒不配合,甲方可按本条第7款处理。如复原费用超出履约保证金额度的,甲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收回商铺,并按本条第7款执行,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有乙方自行承担。

2. 除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缴纳租金,否则甲方按第四条第10款计收滞纳金。如乙方拖延15日(含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商铺,并按照本条第7款处理。

3. 乙方的租赁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订合同且甲方要求收回该商铺,乙方逾期不交出该商铺的,甲方可按本条第7款处理。

4. 若因乙方原因需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乙方应缴清所有应付费用后可以退场,否则按本条第7款处理。

5.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使用性质和经营项目,不得擅自转租、分租,不得将商铺作经济担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铺进行非法活动。如乙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按本条第7款处理。

6. 在租赁期内,如出现该商铺因乙方违法经营被相关部门查封的情形,则乙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场地租金,租赁期限届满后该商铺仍未解封的,则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的1.5倍向甲方支付场地租金,直至该商铺被解封为止。由此导致甲方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 凡符合本合同约定乙方应交回该商铺给甲方的条件时,甲方可采取强制手段,包括采取限制性措施、封闭商铺、没收履约保证金及商铺内一切物品、要求乙方付清其使用期间拖欠的租金及滞纳金、逾期缴费加收1.5倍租金、申请法院先予执行、申请公证处做保全公证等,因此支出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 如合同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但须提前3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2个月内向乙方正式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双方可根据当时实际情况续签租赁合同。

2、 如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乙方应在期满前一个月与甲方办理退租手续和交清费用,并在合同期满之日将房屋退还甲方。

3、 乙方退租时,铺内已装饰部分归甲方,乙方不得损坏装修及水电管线,使该物业处于可出租状态。嵌装在房屋结构或者墙体内的设备和当时场地内的全部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损。如因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而嵌装在房屋结构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强令拆除墙体内的设备和当时场地内的全部装修时,乙方应无条件拆除,并恢复房屋原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 如本合同中乙方承租的铺位在相连两间或两间以上,装修时已拆改内部间隔墙体的,在退租时,本合同默认乙方必须自行按原有规格恢复间墙格局,并按本条第3款配合执行。如乙方拒绝配合,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予以恢复;如双方另有约定可以保存现有格局的除外。

5、 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合同之日,双方应共同检查交接房屋和设备,以房屋及设备正常运作状态移交,如发现有非自然损坏的则在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履约保证金扣除后尚不足的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6、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约定条款不受产权交易影响,除甲方书面认可外,乙方不得在合约期内向第三方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否则,甲方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和终止本合同外,按本合同第七条

第7款处理。

2、 甲乙双方应对往来的所有信息保守机密,不得向第三者泄露任何与本合同有关信息,如有泄露行为,一经查实,则应由违约方向守约方作经济赔偿,具体数额视情况而定,但由于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及甲方因业务需要而必须提及与乙方相关的信息的情况除外。

3、 由乙方自行处理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调和处理工作。

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和经营项目。

5、 本合同的某一条款被禁止或不能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6、 乙方在商铺使用过程中,应积极配合小区物业公司对小区生活秩序、公共安全、卫生、噪音等管理工作,做好对工作人员的公共卫生和秩序的培训,如发现有违反本条款或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现象,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履约保证金中处以100-3000元不等的罚款。

7、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及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8、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金额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同等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租赁合同的标准格式 篇3

出租柜台方:_________________商店(商场),以下简称出租方;

承租柜台方:_________(个体工商户或单位),以下简称承租方。

物资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搞活经济,充分发挥柜台的经济效益,经双方协商,由出租方将柜台租给承租方经营,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柜台的数量、面积及其座落的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柜台的期限和经营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租金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1.承租方在经营范围内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出租方干预。

2.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承租方对于租用的柜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

4.承租方不得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出租方的经营范围。

5.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承租方的商品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

6.承租方必须爱护柜台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柜台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承租方必须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第五条 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1.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期交付租金。

2.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上报各种报表,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擅自改变柜台的使用性质;

②擅自转租、转让柜台或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③逾期不交纳租金,经出租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④承租方严重违反店堂纪律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者。

4.出租方必须尊重承租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承租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5.出租方必须给予承租方以同本店柜台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为承租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六条 纳税

出租方、承租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第七条 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有权要求承租方依法经营和遵守店堂纪律、规章制度,要求承租方按期向出租方交纳租金。

2.承租方如不按期、按规定数量交纳租金,并经出租方催交仍拒不交纳时,出租方有权要求担保方代为交纳租金。担保方对此承担连带经济责任。担保方代其交纳后,有权要求承租方偿付代交租金。

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满、停租或承租方迁走时,应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订立合同各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经_____________公证(或鉴证)机关公证。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订立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送____________等部门各一份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