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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租赁合同(精选5篇)

企业租赁合同(精选5篇)

企业租赁合同 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

__公司(以下简称出租人):

__及其合伙人(以下简称承租人)。

第二条 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 __厂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全民所有制企业行业上隶属__公司,不改变原来的财政、税收渠道。

第五条 __厂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

第六条 __厂的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__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 __厂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法人。

第二章 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 __厂租赁经营期限为__年,即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九条 __厂共有财产__元,其中:固定资产__元,流动资金__元。租给承租人自主经营。

第十条 租金定为__元,分__年缴纳。

其中:

__年度__元;

__年度__元;

__年度__元;……。

第十一条 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三十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 出租人为了__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的折旧基金和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__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 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__三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承租人的权利≤本站 网整理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第十六条 承租人是__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或副厂长。

第十七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第十八条 承租人对__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第十九条 承租人对__厂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一)机构设置权;

(二)人事任免权;

(三)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

(四)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五)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奖金分配权。

第二十条 __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第二十一条 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承租人的生活费用,可以按月预支,预支的标准不超过企业职工平均收入的__%,剩余部分留作承租人的风险保证金,待租赁期满后一次(或分期)提取。预支每年结算一次,如果预支总额大于承租人收入时,用扣减下年度预支额度弥补。

第二十二条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第二十三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二节 承租人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第二十五条 承租人必须按期如数缴纳租金。

第二十六条 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必须保障__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九条 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出租人的权利

第三十条 出租人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第三十一条 出租人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第三十二条 出租人有权监督__厂的产品方向。

第三十三条 出租人对__厂有财务监督、审计权。

第三十四条 出租人对__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第三十五条 出租人有权维护__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节 出租人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 出租人应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十七条 出租人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十八条 出租人不得平调__厂的设备和物资。

第三十九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十一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是指国家与企业分配方面的变化,影响企业留利比例的变化),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二条 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四十三条 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五条 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租赁期满前三十日,承租人将__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四十六条 租赁期满后,__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 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第四十八条 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__支付滞纳金。

第四十九条 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五十条 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按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__%的违约金。

第五十一条 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的违约金。

第五十二条 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承租代表人发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另行推选承租代表人。

第五十四条 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五十五条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字并经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企业租赁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五条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六条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本厂共有财产____元,其中;国家资产____元,流动资金____________元。租给承租人的自主经营。

第十条租金定为____元,为____年缴纳。

其中: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条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30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7.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9.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条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2.承租人必须近期如数缴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4.承租人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5.承租人必须保障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方向。

4.对本厂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5.对本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6.有权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不得平调本厂的设备和特资

4.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前30日,承租人将本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二十六条租赁期满后,本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八条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____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九条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承租代表人发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另行推选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条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出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 。 该房屋具体情况为: 结构,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综合用房,装修状况 现状 ,乙方对该租赁标的物的现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按现状租赁。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租赁用途为: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如需增减或变更经营种类,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并出具确认书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方可进行经营,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按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 房屋改善

租赁期内,乙方对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需提前 15 日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实施。乙方不得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结构和房屋外观,不得擅自在承租范围内建设其他建筑物。

第四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本合同期满乙方自愿放弃优先承租权,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租赁期限届满前,双方应提前六个月就事后事宜进行协商。

第五条 租金及保证金

(一)租金标准:租赁期间,年租金(币种为人民币)为: 万元(大写:整 )。

(二)租金支付时间: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支付20xx年9月 至 年 月 日租金 元,按先支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上半年年租金 万元分别于上一年12月20日前支付,下半年租金 万元分别于当年6月20日前支付。

(三)租金支付方式:乙方通过银行将租金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开户行: ,账户名: ,账号: )。

(四)租赁保证金:

1、甲、乙双方商定本房屋租赁保证金为 万元(大写: 万元整),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

2、对乙方拖欠的租金及其他应交纳款项,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在保证金扣除后 15日内乙方应补足保证金。

3、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正常终止后 60 日内,若乙方无拖欠房租及其他应交纳费用时,并且对房屋主体结构无损坏,甲方将租赁保证金计息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按照央行同期存款利率计)。

第六条 其他费用

房屋交付后,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其自身消耗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热、空调、通信、电视等各项费用。

(二)乙方承担政府有关部门按规定收取的其他各项费用及物业管理相关费用。

(三)乙方应保存并按甲方要求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四)甲方依法承担房屋租赁相关税费。

第七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

合同生效后,租金自 年 月 起计算。乙方于 年 月 日自行按房屋现状接收使用。

(二)返还:

1、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10日内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视为房屋实际返还时间。乙方拒不按约交房的,乙方除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还有权采取停电、停水等措施,乙方将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2、返还房屋时,乙方应清偿其所欠甲方及其他各项应缴费用。

3、对乙方添置的新物,在保证不损伤甲方原有设施基础上,乙方可拆除搬迁属于乙方的财产、设备等物件,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与建筑不可分离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放弃收回 。

4、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并从保证金中扣除发生的处置费。

第八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承担该房屋主体结构的维护、维修责任。该房屋结构经有关部门鉴定有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负责及时修复,因维修房屋结构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乙方承担所承租范围内全部房屋附属设施的维护、维修责任和费用(包括给排水、热力、电力、空调、电梯、消防、弱电、电信、电视等管线及设施设备)。

(三)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四)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对于该房屋结构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转租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房屋整体转租、转借他人 。

第十条 水电气

(一)乙方自行或委托甲方安装单独计量租赁房屋的水、电、气表,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租赁房屋的水、电、气使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期自行缴纳使用费用。收费标准根据国家水、电、气供应部门制定的价格执行。

(三)根据水、电、气供应部门规定,在使用前需办理申请或开户手续等的,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协助。

(四)如乙方未按时缴纳水、电、气费,导致停水、停电、停气给自身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

(一)乙方应认同该房屋所在的物业管理,自觉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遵守物业所在社区居委会或管委会的各项要求。

(二)乙方经营项目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污水 排放等应符合国家标准。

(三)乙方自行负责其经营场地内的物业管理,以及场地内的供电线路、消防设施、通讯线路、宽带网络、自用空调系统等的维修与更换。

(四)乙方空调外机的安装应统一有序,原则上不能破坏和妨碍建筑立面的整体观瞻,具体安装方案以甲乙双方议定并书面签字确认后的《装修方案》为准。

第十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如该房屋产权变更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2、甲方应尽可能向乙方提供便利,以配合乙方的营业。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该房屋的相关证照,配合乙方在办理营业执照及消防、环保、用电等方面的许可,费用由乙方自理。

3、甲方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对电费、水费等其他应付费用的交纳以及租赁场所的环境卫生、安全等影响到甲方的各类情况有权进行监督。

4、甲方不得擅自干涉乙方在自己承租的房屋内进行合法的正常经营活动。若乙方有违法经营行为并损坏甲方名誉,甲方有权追究其赔偿责任;若乙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且不得影响甲方商业信誉,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双方协议进行监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应按照其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否则乙方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2、乙方应按时交纳租金、电费、水费。所涉及到的卫生、排污、垃圾清运及物业管理等各类规费由乙方负责交纳。

3、乙方自行负责租赁范围内的物业管理工作,包括保安、保洁、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及日常管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按《改造方案》要求并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使用,由乙方承担该房屋的消防风险责任。乙方应购买火灾保险及租赁标的内所有的有关设施设备财产险、公众责任险及其他必要的保险,并承担费用。由于乙方未购买火灾保险或保险赔偿不足的,而导致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乙方应爱护所使用的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房屋损害应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修缮。

6、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对该房屋区域内的治安、消防、卫生、环保负责,并制定、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确保租赁场所的安全。对在租赁场所内或因租赁场所及承租人引起的种类事故承担责任。

7、乙方使用所租赁房屋或在经营过程中不得影响居民生活。因乙方原因影响居民生活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消除影响,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8、乙方同意甲方因房屋保养、水电维修以及防盗、防火检查等情况而进入乙方场所。

9、乙方对房屋进行必要的装修,但不得破坏房屋结构,装修方案需事先取得甲方书面认可,装修期间与附近居民造成矛盾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在装修或设施改造时,应根据规定取得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手续并符合安全要求。擅自装修、改造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乙方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占用未经甲方认可的任何场所。

11、租赁期满,乙方应立即清理现场,所移交的房屋、场所以及水电等设施应保证处于良好使用状态。各类广告、宣传、标识、标牌及临时搭建物自动拆除,并保证场所的清洁卫生。

12甲方已告知该房屋的目前租赁状态,乙方须承担对上一轮承租户的清退腾空工作。清退腾空过程中,如发生现承租人或其转租的第三人所主张的任何赔偿、补偿或迟延交付房屋等一切后果,均应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非乙方或第三方责任)以及其他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交付的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为危及乙方安全而致使乙方无法使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乙方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未按期补足保证金达30日以上的。

2、因乙方欠缴各项费用达 30 日以上的或金额累计达 万元以上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装修改造的。

5、擅自将该房屋整体转租、转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在租赁期内,如果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终止履行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剩余租期的租赁费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且已支付款项不予退还。

(二)甲方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三)款约定情形的,应按三个月的租金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缴清欠付房租及其他欠款,并按三个月的租金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有本条第四款情形的,同时适用。

(四)乙方拖欠租金或迟延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年租金标准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累计至违约行为终止。

(五)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行为(如拆迁)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实际使用日计算,拆迁赔偿中涉及乙方自行装修的赔偿部分归乙方所有,其余赔偿归甲方所有。

(六)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承诺、义务和保证的,甲方有权限期纠正,拒不纠正或逾期不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按三个月租金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双方未发出书面的经由对方签收的新地址修正通知函件之前,以本合同中地址为最终确认地址,有确认函的,以确认函中的新地址为准,以中国邮政发出信函的,寄出后第6日视为对方收悉。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

出租方(甲方):联系电话:地址:签订地点: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地址:

企业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甲方(法人代码证号):

乙方(承租方):

乙方(法人代码证号):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享有使用权的部分土地出租给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的土地(该土地的具体情况见附件说明) 亩租给乙方作为商业用地。

二、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公历为准)。本合同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等基本设施完整,确保该地的水电设施等能满足乙方生产经营和生活需要,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方与水电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未尽本条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当于自土地收回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土地租金(按天计算)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带来的其他损失。

五、乙方可以在该租赁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厂房等生产、生活需要的建筑物,该建筑物的所有权归乙方。

六、乙方可以将本宗土地使用权转租,但必须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七、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八、本宗土地前 年的租金为 元/平方米, 年租金总计 元,前三年由乙方于每年 月 日支付 元给甲方,余下的 元由甲方在 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后几年的租金根据市场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如逾期交纳租金,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加付相当于当期银行存款利率的利息。

九、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甲方如向乙方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甲方对该宗土地的使用权负有瑕疵担保义务,即须确保对该宗土地享有完整的使用权,如果因为该宗土地的权属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十一、如果因政府政策或第三人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相关补偿或赔偿金优先用于补偿乙方损失,补偿范围和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由双方认同的价格评估部门确定,余下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分配。

十二、本合同终止后,如果双方不再续订合同,乙方在该宗土地上的建筑物的处置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则由甲方受领并向乙方支付按市场价折旧后的对价。

十三、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件:该土地图片及说明等

企业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道真自治县宏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承租方(乙方):

为了强化公司经营管理,理顺内部公司与股东的关系,保障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本公司章程,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实行租赁承包经营,即:将公司所属门市部租赁承包给股东个人经营,试行期一年。双方经协商自愿订立如下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所属门市部及附属设施(见附表)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

二、月租金 元。乙方必须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十五日前缴清,若逾期一个月不交,甲方将采取终止合同,收回门市部,取消当年分红,并从股金中抵扣所欠承租费等措施。

三、承租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不愿续租者,将由甲方收回门市部,发放基本生活费,由甲方另行出租。

四、租赁经营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和政策,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乙方自行负责缴纳各种税费。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行政管理和安排的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执行。

五、乙方在承租期内,对承租的门市部不能自行转租,需转租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乙方自行负责所辖门市部内安全、卫生,若发生重大事故,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七、乙方若需对门市部进行装修改造,应先告知甲方知道,并不得影响主体建筑物和安全,否则责任自负。

八、在承租期满后,对甲方提供的门市部及附属设施,乙方必须按原值、原数交还,如有损失或损坏,按现行市场价赔偿。

九、在履行合同中,乙方若违背以上其中一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为了便于年度管理,若需续签下年度合同,双方务必在上一年度十二月三十日前完成合同的签订工作。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以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 方:道真自治县宏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乙 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