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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机械租赁合同(精选20篇)

大型机械租赁合同 篇1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大型机械租赁合同(精选20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

一、机械设备概况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本租赁设备仅限于在,用于工程。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甲方为乙方配备该设备操作手人,由乙方负责食宿,由方负责该设备操作手工资。

五、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方式:

1、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的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鉴定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折合一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小时,确因工作所需超出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设备的租赁费按月租计算元/月,元/小时,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

3、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收取乙方设备保证金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4、乙方向甲方交纳租金及保证金后,办理提货手续,自始租日起,每30天向甲方交付一次租金(每月提前五日付下月租金),租赁期满后,甲方应将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

六、租赁设备的运输、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设备的进场费由乙方负担,退场费由甲方负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7天通知甲方(如果设备实际租赁不足一个月进退场费全由乙方承担)。

2、设备在租赁期间内所需的各种油料由乙方负担

3、设备在租赁期间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做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维修费用在元以下的由乙方负担,维修费用在元以上的由甲方负担,所付的费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由甲方负担的部分从甲方收取设备租赁费中扣除。

4、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设备因故障造成每月停工3天以上的部分乙方应扣除甲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的租赁费。

5、租赁过程中的安装、保管、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性能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机手应服从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机手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4、甲方机手应每日严格填写甲方单位派发的租赁机械施工表,每月或租期结束将此表交乙方单位签字盖章,并以此表计算租金。

八、乙方的义务:

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及甲方工作人员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丢失,其损失由乙方赔偿。

甲方:

乙方:

大型机械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调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

本租赁设备仅限于在 。 用于。

二、设备租赁情况:

三、设备的所有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租赁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责任:

1、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应满足乙方施工要求。若需夜间施工或24小时施工,甲方应该准备足够的驾驶员,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足一个月,以一个月计算,超过一个月另行商定)。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章施工。

4、若因甲方原因(如操作工疲劳驾驶,不听从乙方指挥人员擅自操作,或交于非专业人员操作,机械驾驶野蛮操作等)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伤及第三者事故,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的基本职责:

1、为甲方机手提供食宿。

2、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负荷作业。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时间:自时开始计算租赁费,直到乙方宣布工程结束,签证为止。

2、结算方式:租金在甲方设备出场前结至50%,余款待旋挖桩基出场时全部结清。(甲方所有收入为税后收入,以现金结算,不再提供任何发票)

3、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5小时,不得疲劳驾驶。

4、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损失由乙方承担。

5、设备维修: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机手做好设备维修的工作。

6、设备因故障停工,甲方需及时修理并通知乙方做好相应措施,如有必要,甲方应及时提供备用设备以满足乙方施工。

七、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相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型机械租赁合同 篇3

出租单位(甲方):

承租单位(乙方):

签订地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二、租赁设备状况:

三、租赁时间:

自 年 月日(该时间为预计开始时间,实际开始时间以安装完毕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日为准)至所使用工程封顶。塔吊在上述工地使用不足4个月按4个月计算,超出以工程结束时项目部的报停日为准结算租赁费用。

四、租金内容:

1、租金收取:在塔机起租日起的每月对应日起三日内,乙方现金交足对应月份的月

2、租金内容:

(1)每台塔机配备1名持有合格上岗证的塔吊司机,工地如需加班超出正常工作时

(2)塔机使用费(不含电费)、塔机的维修保养费(包含配件)。

3、租金计算:

塔机安装、调试合格可交付乙方使用日起计算租期(开具塔机开工报告单日起始)。在上述工程结束时,乙方项目部报停日为止,按实际使用天数乘以月租金除以30天计算。

五、租赁机械塔吊进出场费:

1、塔吊进出场费由乙方按每台 元在塔吊安装完毕,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

2、塔吊进出场费内容:

(1)塔机进退施工现场的运费、装卸费;(2)塔机的安装、拆卸及塔机的加高顶升费;

(3)塔机的验收检测费。

六、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根据双方确定的租赁塔吊的进退场时间,及时组织塔吊的进退场、安装、拆除。

2、派出的塔吊司机应具有有效塔吊操作证,职业技能满足要求,职业道德良好。如果派来的司机不能满足乙方的工作时间和要求,乙方有权提出调换人员。

3、塔吊司机应服从乙方工作安排及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违反乙方的各种管理制度的人员,乙方有权清退,甲方另派司机。

4、塔吊司机应严格按塔机安全规范操作,发现违章指挥必须拒绝执行。乙方对坚持安全规范操作的司机不能找借口报复或要求清退。

5、在塔吊使用前,应对其工作性能、安全进行全面检查,以保证满足工程安全使用要求;在塔吊安装、拆卸、工作运行、维修等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6、分清事故责任,若因塔吊质量、安装或操作不当造成安全事故,其责任由甲方承担,其他责任根据事故原因,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7、必须保证塔吊安全正常运转,若发现故障应及时组织人员抢修;每月例行检修做好塔吊维修、保养及各种检查记录,检修及维修由甲方负责。

8、负责提供塔吊基础施工大样图(即标准塔吊设备基础图);负责根据塔机安装使用说明书及乙方提供的基础设计方案、附墙设计方案编制塔吊的《塔吊安拆方案》。

9、负责塔吊安装、拆卸、运输、加高顶升及检测工作,并负责其费用。

10、负责租赁塔吊的产权备案,配合乙方做好塔机使用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提前 7天确定所租赁塔吊的进场时间,待基础预埋后,双方协商确定塔机的确切到场及安装时间。一旦确定具体到场及安装时间,乙方负责在该时间内保证安装现场达到塔机进场、安装条件,否则塔机到场无法正常进场、安装造成的吊车重复使用、货车待车、人工怠工等损失、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及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塔吊延迟交付使用时,甲方不承担责任;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租赁塔吊的报停日及其拆除,双方以甲方实际收到报停通知日起的第十六日确定为实际报停日。

2、乙方保证塔吊安拆所用三相五线制380V(≥100KVA)的电源(25平方电缆以上)及25T以上吊车进出场路面的畅通,安拆、顶升塔吊所需工作面的安全、可用。若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无法正常安拆、顶升造成的吊车重复使用费用、安拆人员误工费等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提供电焊和氧气等辅助设备,以保证塔机附墙等相关设施的安装、拆卸;保证塔机为专用电箱和专用线,配电箱距离租赁设备中心距离不超过3米。塔机用电及配电箱以外的电缆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塔机基础选址及制作技术交底》及标准塔吊设备基础图设计、制作塔机基础,塔机基础必须符合塔吊使用要求,如因基础原因造成的塔吊安全事故,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基础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设计塔机基础位置时,乙方应考虑安装拆卸方便,如遇无法或难以安装拆除等异常安拆情况,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乙方负责租赁塔吊基础的钢筋混凝土制作,负责预埋件的安装;负责将注明塔机安装方向的《塔机安装平面布置图》一式两份盖章确认后交甲方技术人员,甲方技术人员根据该平面布置图进行地脚螺杆的安装指导。乙方派员协作焊接、固定地脚螺栓。

(2)乙方如需增加预埋节由甲方提供,乙方支付费用,并在支付进出场费时一次结清。安装相应附墙时,乙方应按附墙设计方案及《塔机安拆方案》配合埋设附墙拉杆预埋件。甲方安排技术人员焊接附墙耳板座(耳板座由甲方提供)。乙方应提前壹周书面通知甲方安装附墙及塔机的预升。

(3)基础制作完毕,乙方将所制作基础的隐蔽工程资料一式两份盖章确认后交甲方。

4、乙方负责按照甲方书面形式提供的附墙附着点的荷载设计附墙方案,该附墙方案在塔机基础预埋时交付甲方一份盖章件。附墙方案应采用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形式,满足附着高度、垂直间距、水平间距、自由端高度等的规定。

5、乙方负责审定甲方编制的《塔吊安拆方案》、《塔吊基础施工大样图(即标准塔吊设备基础图)》等有关涉及租赁塔吊安全、正常使用的有关技术资料、方案。一旦审定双方应严格执行。

6、乙方负责提供地面指挥人员及对讲机。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其工资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指挥人员按安全规范指挥,如因指挥人员不按安全规范指挥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7、乙方应按时支付本合同规定的租金,若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给甲方,甲方有权停机,停机租金照计;其它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机,租金不减。

8、乙方负责塔吊能按安全规范使用,保证塔机的设备安全。在乙方工地发生的非甲方原因引起的塔机及其配件毁损、被盗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本塔吊在工地使用时,如因不符合相关安全规范使用要求而乙方和班组要求强制吊物、使用,而甲方人员又无法制止,造成事故或塔机损伤由乙方负全责。

七、违约处理: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可在当日停机,待乙方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它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塔吊,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3、甲方应保证塔吊设备完好。如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反本条规定的一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时间过期一周内支付对方违约金¥20_0.00元/台(人民币:贰万元/台),同时支付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八、其他事项:

一、节假日计费约定:如乙方在春节期间继续使用塔吊,应按国家规定另行单独计付加班费给塔吊司机,如不使用塔吊,春节期间则按扣除 天租金计算。

二、设备进出场期间,乙方须提供良好的道路、场地、空间、电源等现场条件,为甲方设备安装、拆卸提供必要的配合与协助。工程完工后,确保设备及时顺利地退场,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不能及时退场造成的损失。若设备进出场安装、拆除时需占道、停电(高压线障碍)时,其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九、争议解决:

本租赁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在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塔吊租赁相关费用付清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型机械租赁合同 篇4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 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就租赁建筑施工机械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项目名称:

1.2 施工地点:

第二条 租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视租赁物情况选择填写)

2.1 起重设备

2.2 其他设备

第三条 出租方资质要求和租赁设备资料

3.1出租方应具有相应的合法租赁资质、安拆资质(若合同内容包含安拆)。

3.2租赁设备应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市场准入要求,出租方应向承租方出具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使用合格证及其它证明文件。

第四条 租赁期限

暂定 年 日起至 年 月结算时以实际租赁期为准,实际租赁期从租赁设备运达使用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经地方安检站检验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至承租方书面通知出租方设备退场之日为止,具体以承租方签发的《启用/停用通知书》上所载日期为准。因工程需要承租方欲延长计划租期,应在计划租赁期满前 日内,书面通知出租方续租,如无特殊情况,出租方应按本合同条件予以续租;承租方如在计划租赁期内需提前终止使用租赁机械设备,应提前 日通知出租方退租或部分退租,通知内所列的租赁物自退租之日起不再计算租金。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计价方式

5.1 租金单价为固定价格,包含了税金、维护维修费、折旧费、保险费、操作人员工资、加班费等全部费用,合同期内租金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调整。

5.2 如租赁物为起重设备,设备进出场费用共计 元,包含进场运输、安装调试、拆卸、出场运输等费用。如为塔吊,且塔吊在安装和拆除过程中所使用吊装设备超过25吨位,另行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的承担方式为: 。

5.3预埋地脚费用/特殊地脚费用(主要适用于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

5.4 租金计算方式按下列第 种方式:

1.按月计算。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按日计算。日租金乘以实际使用天数。

3.按台班计算:机械每天工作 小时,工作时间按一个机械台班计算。每月

4.按工作量(每立方米或平方米)计算。每月 日前由双方确认上月实际工作量。

5.其他方式: 。

5.5 工程因春节假期、北方冬歇而暂停施工期间,租赁费减租约定: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设备报停待拆停用期间,出租方免收停用期间租金。

第六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请视租赁物情况选择适用条款,并删除不适用条款)

6.1 租金支付:租金按月支付,不足一月的,按照月租金/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出租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承租方提交上月租金的付款申请,承租方审核确认并收到出租方出具的发票后 日内,向承租方支付上月租金的 %。租赁设备使用完毕并拆除退场后支付至租金总额的 %。剩余 %作为保留金,在租赁期满且结算完成后 日内支付。

6.2 进出场费用支付:租赁设备进入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经承租方检验确认合格,出租方提交付款申请并出具相应发票后 天内,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进出场费的50%;剩余50%的进出场费在设备拆除并运出现场后与同期租金结算额同时支付。

6.3预埋地脚费用/特殊地脚费用等其他费用,据实结算,随同当期租金一起支付。

6.6 承租方支付上述费用前,出租方均应向承租方提供合法的完税发票。

第七条 租赁机械交接与验收

7.1 出租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承租方移交租赁的设备,双方应就交付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成色等共同进行验收并签署交接清单。

7.2 如租赁设备为起重设备,为保障施工安全,设备的全部螺栓应保证使用国标高强螺栓,塔式起重机附墙框应为原厂生产,附墙杆件要有加工图纸和形钢材质证明。否则,承租方有权拒收。

7.3 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必须进行安装、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由出租方负责报送法定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之日视为出租方向承租方移交设备日期。

7.4 租赁设备的安装、拆卸与检验检测由出租方组织具备相应资质的安装、拆卸和检验检测的单位进行,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5 承租方退租时,双方就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等共同进行验收并签署交接清单。

第八条 出租方义务

8.1 出租方在现场的管理活动需遵守承租方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承租方的指挥安排。出租方派驻现场工作人员不合格的,承租方有权通知出租方更换不合格人员,出租方应在承租方通知后 内派合格人员到场工作。

8.2 如租赁设备为起重设备,出租方除应按照承租方要求如期完成租赁设备的进场、安装、调试、拆除出场等相关工作外,还应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及时办理设备在当地的检验、检测、备案等相关手续,并向承租方提供设备的档案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文件。出租方因上述工作不当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出租方在进出场时应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违反环保要求所造成的一切罚款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8.3 出租方应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以满足承租方的施工进度。非因安全原因、设备自身故障原因,出租方不得擅自停机。

8.4 出租方应该派合格的维修、操作人员,并持证上岗,证件应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的要求。出租方承担操作人员的工资、保险费用等。

8.5 出租方负责操作司机的安全教育,严禁司机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机械和人员的损伤,出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8.6 出租方负责租赁设备的检查、维护,每月至少一次,并将检查、维护结果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承租方。保养设备必须提前通知承租方,且尽量安排在休息日或施工空闲时间。

8.7 出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因其自身责任或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租赁设备毁损的风险。当租赁设备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出租方应更换同等型号性能设备及时进场继续施工;如不能更换同等型号性能设备时,则该租赁设备毁损的日期即为退场日期。

8.8 出租方应承担因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给承租方带来的误工或增加投入设备使用费等一切损失。

8.9 出租方应配合承租方按月收集整理所出租设备的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满足施工项目受检需要。

8.10 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相关的租赁资质证明文件、安装资质证明文件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操作证。起重设备安装、拆卸前,应向承租方提供经出租方确认同意的安装、拆卸方案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 承租方义务

9.1 按合同约定向出租方支付本合同约定价款。

9.2 负责租赁设备进出场的道路通畅。

9.3 与出租方共同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租赁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任务交底。

9.4 提供租赁机械设备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的食宿条件,但费用由出租方自理。

9.5 租赁设备如由承租方负责操作,承租方应当按操作规程、机械使用规定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违章作业。出租方应当提供技术保障,承担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义务。

9.6 承租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机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操作人员违章操作的,有权要求出租方整改,同时按承租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出租方开具安全罚单(即安全违约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承租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逾期超日,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租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10.2. 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擅自将租赁机械转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0.3. 出租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和数量提供租赁设备或提供的设备型号、规格以及配件与合同约定不符,经承租方书面告知仍不能在规定时间更换的,出租方按延误的天数承担 元天的违约金并赔偿承租方其他相关损失。延误时间超过 日,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0.4. 在租赁期间因出租方原因设备停工的,停工时间每月累计不得超过 ,逾期承租方除按逾期天数扣减相应租金外,出租方应当赔偿承租方其他损失。停工超过 日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已发生租金10%的违约金。

10.5 出租方未按照国家及施工所在地相关规定按时完成设备检测备案相关手续,致使承租方不能按期使用,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10.6 出租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或未提交检查维护记录的,则承担 元/次的违约金,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出租方承担全部损失,同时,承租方有权扣留发生事故当月的租金作为出租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的定义相同。

11.2 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30日以上,任何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双方在30日内办理完结算。双方因不可抗力发生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11.3 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用电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7日内将有关公证或政府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传给对方审阅确认。

第十二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3.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共 份,其中承租人 份,出租人 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3.2 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其他特别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型机械租赁合同 篇5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承租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

使用地点:码头街225号

工程情况:本地块内原厂房及设备基础地坑等建筑物的清除,便于勘察及打桩。

二、承租方式及相关约定:

1、乙方所提供的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提供设备的品牌、型号、功能、购买时间等,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

2、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加油时间由乙方承担。

3、设备维修:乙方机手应提前作好设备的维修工作,所付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设备如有故障应及时需修理好,如在4小时内不能正常施工,乙方必须调入其他机械进行施工。

5、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直至施工完毕,未经甲方同意中途退场,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剩余的工程价款。

6、乙方必须保护周边现有建筑及构筑物,如有损坏造成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租金价格及结算方式本合同按固定单价的形式进行租用。

大挖机:225元/小时

大推土机:225元/小时

小挖机:120元/小时

该费用包括了机械设备运转所需的油耗、维修、操作指挥人工等。

在合同实施期间单价保持不变,并不因劳务、材料、机械等成本的价格变动而作任何调整。

结算方法:

合同总价=实际用时×所用机械的单价该价款已包含机械运转施工的所有费用,不在产生其他任何费用。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每工作时间完成300个小时,甲方支付乙方5万元作为机械施工进度款,待工程施工完毕结算后,乙方提供全部发票后一个月内支付剩余工程价款。

五、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责任:

1、乙方提供本工程所需完好的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确保能够根据甲方要求高效率的施工。

2、乙方驾驶员应按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施工前要熟悉了解周边的环境。

3、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与经济损失。

4、乙方现场必须有指挥员进行现场调配与指挥。

5、乙方人员施工期间如发现地下管线、构造物、文物等应进行保护,并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管理人员,共同商讨施工方案后再进行施工。

6、乙方现场指挥员及驾驶员需服从甲方的调配和指挥。

7、乙方必须按甲方需求,进行同时提供一台或多台机械设备。

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已知的地下障碍物、管线及施工总平面图。

2、甲方及时处理障碍物的施工方案。

3、按约定支付乙方的施工机械费。

六、验收要求

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满意后方可退场。

七、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八、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时间:时间:

大型机械租赁合同 篇6

出租单位(甲方):

承租单位(乙方):

签订地点:

在平等、自愿前提下,本着配合、协作、互利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二、租赁设备状况:

三、租赁时间:

自 年 月 日(该时间为预计开始时间,实际开始时间以安装完毕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日为准)至所使用工程封顶。塔吊在上述工地使用不足4个月按4个月计算,超出以工程结束时项目部的报停日为准结算租赁费用。

四、租金内容:

1、租金收取:在塔机起租日起的每月对应日起三日内,乙方现金交足对应月份的月

2、租金内容:

(1)每台塔机配备1名持有合格上岗证的塔吊司机,工地如需加班超出正常工作时

(2)塔机使用费(不含电费)、塔机的维修保养费(包含配件)。

3、租金计算:

塔机安装、调试合格可交付乙方使用日起计算租期(开具塔机开工报告单日起始)。在上述工程结束时,乙方项目部报停日为止,按实际使用天数乘以月租金除以30天计算。

五、租赁机械塔吊进出场费:

1、塔吊进出场费由乙方按每台 元在塔吊安装完毕,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

2、塔吊进出场费内容:

(1)塔机进退施工现场的运费、装卸费;(2)塔机的安装、拆卸及塔机的加高顶升费;

(3)塔机的验收检测费。

六、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根据双方确定的租赁塔吊的进退场时间,及时组织塔吊的进退场、安装、拆除。

2、派出的塔吊司机应具有有效塔吊操作证,职业技能满足要求,职业道德良好。如果派来的司机不能满足乙方的工作时间和要求,乙方有权提出调换人员。

3、塔吊司机应服从乙方工作安排及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违反乙方的各种管理制度的人员,乙方有权清退,甲方另派司机。

4、塔吊司机应严格按塔机安全规范操作,发现违章指挥必须拒绝执行。乙方对坚持安全规范操作的司机不能找借口报复或要求清退。

5、在塔吊使用前,应对其工作性能、安全进行全面检查,以保证满足工程安全使用要求;在塔吊安装、拆卸、工作运行、维修等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6、分清事故责任,若因塔吊质量、安装或操作不当造成安全事故,其责任由甲方承担,其他责任根据事故原因,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7、必须保证塔吊安全正常运转,若发现故障应及时组织人员抢修;每月例行检修做好塔吊维修、保养及各种检查记录,检修及维修由甲方负责。

8、负责提供塔吊基础施工大样图(即标准塔吊设备基础图);负责根据塔机安装使用说明书及乙方提供的基础设计方案、附墙设计方案编制塔吊的《塔吊安拆方案》。

9、负责塔吊安装、拆卸、运输、加高顶升及检测工作,并负责其费用。

10、负责租赁塔吊的产权备案,配合乙方做好塔机使用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提前 7 天确定所租赁塔吊的进场时间,待基础预埋后,双方协商确定塔机的确切到场及安装时间。一旦确定具体到场及安装时间,乙方负责在该时间内保证安装现场达到塔机进场、安装条件,否则塔机到场无法正常进场、安装造成的吊车重复使用、货车待车、人工怠工等损失、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及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塔吊延迟交付使用时,甲方不承担责任;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租赁塔吊的报停日及其拆除,双方以甲方实际收到报停通知日起的第十六日确定为实际报停日。

2、乙方保证塔吊安拆所用三相五线制380V(≥100KVA)的电源(25平方电缆以上)及25T以上吊车进出场路面的畅通,安拆、顶升塔吊所需工作面的安全、可用。若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无法正常安拆、顶升造成的吊车重复使用费用、安拆人员误工费等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提供电焊和氧气等辅助设备,以保证塔机附墙等相关设施的安装、拆卸;保证塔机为专用电箱和专用线,配电箱距离租赁设备中心距离不超过3米。塔机用电及配电箱以外的电缆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塔机基础选址及制作技术交底》及标准塔吊设备基础图设计、制作塔机基础,塔机基础必须符合塔吊使用要求,如因基础原因造成的塔吊安全事故,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基础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设计塔机基础位置时,乙方应考虑安装拆卸方便,如遇无法或难以安装拆除等异常安拆情况,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乙方负责租赁塔吊基础的钢筋混凝土制作,负责预埋件的安装;负责将注明塔机安装方向的《塔机安装平面布置图》一式两份盖章确认后交甲方技术人员,甲方技术人员根据该平面布置图进行地脚螺杆的安装指导。乙方派员协作焊接、固定地脚螺栓。

(2)乙方如需增加预埋节由甲方提供,乙方支付费用 ,并在支付进出场费时一次结清。安装相应附墙时,乙方应按附墙设计方案及《塔机安拆方案》配合埋设附墙拉杆预埋件。甲方安排技术人员焊接附墙耳板座(耳板座由甲方提供)。 乙方应提前壹周书面通知甲方安装附墙及塔机的预升。

(3)基础制作完毕,乙方将所制作基础的隐蔽工程资料一式两份盖章确认后交甲方。

4、乙方负责按照甲方书面形式提供的附墙附着点的荷载设计附墙方案,该附墙方案在塔机基础预埋时交付甲方一份盖章件。附墙方案应采用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形式,满足附着高度、垂直间距、水平间距、自由端高度等的规定。

5、乙方负责审定甲方编制的《塔吊安拆方案》、《塔吊基础施工大样图(即标准塔吊设备基础图)》等有关涉及租赁塔吊安全、正常使用的有关技术资料、方案。一旦审定双方应严格执行。

6、乙方负责提供地面指挥人员及对讲机。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其工资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指挥人员按安全规范指挥,如因指挥人员不按安全规范指挥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7、乙方应按时支付本合同规定的租金,若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给甲方,甲方有权停机,停机租金照计;其它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机,租金不减。

8、乙方负责塔吊能按安全规范使用,保证塔机的设备安全。在乙方工地发生的非甲方原因引起的塔机及其配件毁损、被盗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本塔吊在工地使用时,如因不符合相关安全规范使用要求而乙方和班组要求强制吊物、使用,而甲方人员又无法制止,造成事故或塔机损伤由乙方负全责。

七、违约处理: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可在当日停机,待乙方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它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塔吊,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3、甲方应保证塔吊设备完好。如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反本条规定的一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时间过期一周内支付对方违约金¥20xx0.00元/台(人民币:贰万元/台),同时支付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八、其他事项:

一、节假日计费约定:如乙方在春节期间继续使用塔吊,应按国家规定另行单独计付加班费给塔吊司机,如不使用塔吊,春节期间则按扣除 天租金计算。

二、设备进出场期间,乙方须提供良好的道路、场地、空间、电源等现场条件,为甲方设备安装、拆卸提供必要的配合与协助。工程完工后,确保设备及时顺利地退场,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不能及时退场造成的损失。若设备进出场安装、拆除时需占道、停电(高压线障碍)时,其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九、争议解决:

本租赁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在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塔吊租赁相关费用付清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型机械租赁合同 篇7

出租单位(甲方):

承租单位(乙方):

签订地点:

在平等、自愿前提下,本着配合、协作、互利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的权利义务,保证租赁设备安全、有效地使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塔吊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二、租赁设备状况:

三、租赁时间:

自 年 月 日(该时间为预计开始时间,实际开始时间以安装完毕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日为准)至所使用工程封顶。塔吊在上述工地使用不足4个月按4个月计算,超出以工程结束时项目部的报停日为准结算租赁费用。

四、租金内容:

1、租金收取:在塔机起租日起的每月对应日起三日内,乙方现金交足对应月份的月租费给甲方,甲方出据收款收据。最后一次租金,在甲方拆除完毕日起10日内,由乙方支付结清,甲方出据收款收据。如乙方需开发票,由乙方承担全部税金。

2、租金内容:

(1)每台塔机配备1名持有合格上岗证的塔吊司机,工地如需加班超出正常工作间,则应给予每小时10元的加班费。(正常工作时间为9小时:早上6:30—中午11:30;下午1:00—傍晚5:00,实际按工地人员工作时间为准)

(2)塔机使用费(不含电费)、塔机的维修保养费(包含配件)。

3、租金计算:

塔机安装、调试合格可交付乙方使用日起计算租期(开具塔机开工报告单日起始)。在上述工程结束时,乙方项目部报停日为止,按实际使用天数乘以月租金除以30天计算。

五、租赁机械塔吊进出场费:

1、塔吊进出场费由乙方按每台 元在塔吊安装完毕,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后一次性现金支付给甲方。

2、塔吊进出场费内容:

(1)塔机进退施工现场的运费、装卸费;(2)塔机的安装、拆卸及塔机的加高顶升费;

(3)塔机的验收检测费。

六、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根据双方确定的租赁塔吊的进退场时间,及时组织塔吊的进退场、安装、拆除。

2、派出的塔吊司机应具有有效塔吊操作证,职业技能满足要求,职业道德良好。如果派来的司机不能满足乙方的工作时间和要求,乙方有权提出调换人员。

3、塔吊司机应服从乙方工作安排及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违反乙方的各种管理制度的人员,乙方有权清退,甲方另派司机。

4、塔吊司机应严格按塔机安全规范操作,发现违章指挥必须拒绝执行。乙方对坚持安全规范操作的司机不能找借口报复或要求清退。

5、在塔吊使用前,应对其工作性能、安全进行全面检查,以保证满足工程安全使用要求;在塔吊安装、拆卸、工作运行、维修等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6、分清事故责任,若因塔吊质量、安装或操作不当造成安全事故,其责任由甲方承担,其他责任根据事故原因,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7、必须保证塔吊安全正常运转,若发现故障应及时组织人员抢修;每月例行检修做好塔吊维修、保养及各种检查记录,检修及维修由甲方负责。

8、负责提供塔吊基础施工大样图(即标准塔吊设备基础图);负责根据塔机安装使用说明书及乙方提供的基础设计方案、附墙设计方案编制塔吊的《塔吊安拆方案》。

9、负责塔吊安装、拆卸、运输、加高顶升及检测工作,并负责其费用。

10、负责租赁塔吊的产权备案,配合乙方做好塔机使用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提前 7 天确定所租赁塔吊的进场时间,待基础预埋后,双方协商确定塔机的确切到场及安装时间。一旦确定具体到场及安装时间,乙方负责在该时间内保证安装现场达到塔机进场、安装条件,否则塔机到场无法正常进场、安装造成的吊车重复使用、货车待车、人工怠工等损失、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及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塔吊延迟交付使用时,甲方不承担责任;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租赁塔吊的报停日及其拆除,双方以甲方实际收到报停通知日起的第十六日确定为实际报停日。

2、乙方保证塔吊安拆所用三相五线制380V(≥100KVA)的电源(25平方电缆以上)及25T以上吊车进出场路面的畅通,安拆、顶升塔吊所需工作面的安全、可用。若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无法正常安拆、顶升造成的吊车重复使用费用、安拆人员误工费等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提供电焊和氧气等辅助设备,以保证塔机附墙等相关设施的安装、拆卸;保证塔机为专用电箱和专用线,配电箱距离租赁设备中心距离不超过3米。塔机用电及配电箱以外的电缆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保证塔机所用施工电源的稳定。如因电源不稳或工地人员强制关电闸等造成塔机电机烧毁或安全事故等损失及费用,由乙方完全承担,且乙方无偿协助甲方修复。

3、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塔机基础选址及制作技术交底》及标准塔吊设备基础图设计、制作塔机基础,塔机基础必须符合塔吊使用要求,如因基础原因造成的塔吊安全事故,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基础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设计塔机基础位置时,乙方应考虑安装拆卸方便,如遇无法或难以安装拆除等异常安拆情况,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乙方负责租赁塔吊基础的钢筋混凝土制作,负责预埋件的安装;负责将注明塔机安装方向的《塔机安装平面布置图》一式两份盖章确认后交甲方技术人员,甲方技术人员根据该平面布置图进行地脚螺杆的安装指导。乙方派员协作焊接、固定地脚螺栓。

(2)乙方如需增加预埋节由甲方提供,乙方支付费用 ,并在支付进出场费时一次结清。安装相应附墙时,乙方应按附墙设计方案及《塔机安拆方案》配合埋设附墙拉杆预埋件。甲方安排技术人员焊接附墙耳板座(耳板座由甲方提供)。 乙方应提前壹周书面通知甲方安装附墙及塔机的预升。

(3)基础制作完毕,乙方将所制作基础的隐蔽工程资料一式两份盖章确认后交甲方。

4、乙方负责按照甲方书面形式提供的附墙附着点的荷载设计附墙方案,该附墙方案在塔机基础预埋时交付甲方一份盖章件。附墙方案应采用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形式,满足附着高度、垂直间距、水平间距、自由端高度等的规定。

5、乙方负责审定甲方编制的《塔吊安拆方案》、《塔吊基础施工大样图(即标准塔吊设备基础图)》等有关涉及租赁塔吊安全、正常使用的有关技术资料、方案。一旦审定双方应严格执行。

6、乙方负责提供地面指挥人员及对讲机。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其工资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指挥人员按安全规范指挥,如因指挥人员不按安全规范指挥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7、乙方应按时支付本合同规定的租金,若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给甲方,甲方有权停机,停机租金照计;其它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机,租金不减。

8、乙方负责塔吊能按安全规范使用,保证塔机的设备安全。在乙方工地发生的非甲方原因引起的塔机及其配件毁损、被盗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本塔吊在工地使用时,如因不符合相关安全规范使用要求而乙方和班组要求强制吊物、使用,而甲方人员又无法制止,造成事故或塔机损伤由乙方负全责。

七、违约处理: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可在当日停机,待乙方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它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塔吊,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3、甲方应保证塔吊设备完好。如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反本条规定的一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时间过期一周内支付对方违约金¥20xx0.00元/台(人民币:贰万元/台),同时支付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八、其他事项:

一、节假日计费约定:如乙方在春节期间继续使用塔吊,应按国家规定另行单独计付加班费给塔吊司机,如不使用塔吊,春节期间则按扣除 天租金计算。

二、设备进出场期间,乙方须提供良好的道路、场地、空间、电源等现场条件,为甲方设备安装、拆卸提供必要的配合与协助。工程完工后,确保设备及时顺利地退场,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不能及时退场造成的损失。若设备进出场安装、拆除时需占道、停电(高压线障碍)时,其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九、争议解决:

本租赁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在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塔吊租赁相关费用付清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大型机械租赁合同 篇8

一、租赁双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施工进度,乙方需要租用甲方机械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二、租赁时间及租赁费用的结算:

(1)租赁期限:时间个月、不足个月按个月计算;每月租金元,超出每天每台按元收取。如乙方租赁时间不足合同日期一半时,甲方收乙方70%租金作为补偿金。操作工工资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超出合同约定时间继续租用时应在合同期满前十五日内重新签订续租合同。新设备进场配重予制由乙方负责。

(2)机械设备进场前,乙方应先预付人民币:元作为押金,待设备使用结束,经检查机械无损后退还,或在租赁后期在租金中扣除。设备进场后乙方应在24小时内检查验收机械设备可否正常使用。如不按约定时间验收并提出异议要求整改,即视为该设备合格,可以正常使用。并开始付在用租金。

(3)结算方式:每月日结算租金,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结算租金,甲方有权停止其设备的使用。

三、机械设备进退场费包括安装费、拆卸费、技术指导费、运输费、吊装费、人工费,由下列两种方式任选一种作为依据。

(1)机械设备进退场费为元,由乙方提供,进场时一次性付清。

(2)机械设备的进退场费由乙方承担,退场时由乙方将承租设备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只限颍上城区范围内。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经租设备应满足乙方使用要求,保证设备技术运转状态良好,附件、工具齐全,保证乙方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当地技监部门对设备进行检验,甲方积极配合,按技监部门要求提供各种相关技术资料。

(2)甲方出租的设备由乙方安排操作人员使用,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该设备的使用规章操作。凡因违反规程造成的机械损坏和安全事故,后果由乙方承担。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3)甲方对出租设备拥有所有权,并在每月由乙方安排三天时间维护、保养。

(4)甲方在租赁期间内不得将该设备抵押转让等,必须保证乙方正常在用。

(5)乙方负责设备的看管,并搞好设备进退施工现场时场地,人员干扰及其他外部环境的协调,如由此造成的进退场日期延误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6)设备交付使用后。该设备机械、电器、电机、钢丝绳等如发生损坏其维修更换由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五、合同自签字时生效,如双方产生纠纷可向颍上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该合同一式两份,每份2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经双方同意不得私自改动条款内容,否则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型机械租赁合同 篇9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租赁乙方 设备事宜订立此合同,供双方遵守。

1.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结构形式:

1.4建筑面积:

2. 设备情况

3. 租赁期限、费用计取标准及结算

3.1租赁期限

3.1.1预计租赁期限为 个月(暂定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1.2起租时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将租赁设备运送进场,设备安装完毕经建委指定的检测机构验收合格后,乙方组织各相关方对设备及机组人员手续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且达到使用要求后甲方给乙方开具启用通知。按启用通知的启用时间开始计算租赁费用。

3.1.3停租时间:根据具体施工情况,甲方提前10日通知乙方退场日期,乙方按要求退场,从甲方通知退场的日期起,设备停止计算租金。

3.2租赁费用及计取标准

3.2.1租赁费用: 。

3.2.2计取标准

租赁费为全部设备使用费用(每日24小时),包括但不限于机组人员的奖金、工资、津贴,各类保险(设备、人员等),设备保养维修费等;进出场费中包含顶升、锚固等费用;甲、乙双方确认,租赁费用及进出场费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重大事故停工、政府政策停工、不可抗力等情形造成的停工,停工期间均暂停计算租金。

春节停工: 。

因甲方原因造成连续停机的,停机时间在 日(含)之内,甲方照常支付租金,停机时间超过 日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3结算及付款

3.3.1每月 日前由乙方人员根据租赁设备的数量、单价、台班,出具《设备月台班表》,经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各留存一份。非经甲方授权人员签字的《设备月台班表》 对甲方不发生效力。

3.3.2甲、乙双方于机械设备停用后办理最终结算,共同签定《机械租赁结算单》(见附件),该结算数额为机械设备租赁的最终结算数额。

3.3.3本合同的租金及进出场费的支付方式: 。

3.3.4乙方违反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自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乙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或应当支付的违约金,但对扣除情况应作出书面说明。

3.3.6乙方应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同时,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之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价款。

4. 甲、乙双方的工作

4.1甲方工作

4.1.1设备进场前如实向乙方提供现场情况;提供进出场道路畅通和设备安装、拆卸等所须的现场条件(如电源配备、现场照明);提供设备、配件放置场地(乙方自行对设备及配件进行照管及维护)。

4.1.2甲方有权对乙方编制的全部涉及设备拆立和使用的有关服务、技术、方案与安全预案进行检查,但甲方对乙方上述文件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以及确认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责任。

4.1.3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图纸制作砼基础,电源接至塔基附近,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塔基

4.1.4甲方根据施工进度提前 天内通知乙方安排设备的顶升、锚固等工作。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和要求,做好预留孔洞和作业平台的搭设等准备工作。

4.1.5多台设备作业时,甲方制定多塔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向信号工和机组人员进行交底。

4.2乙方工作

4.2.1乙方在签订合同前提供营业执照、企业租赁资质证明、设备权属证明、质量合格证明、有关部门颁发的租赁编号及安检局检验合格证、机组人员操作证以及建委和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的各种有效证件等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报甲方留存。

4.2.2设备进场前,乙方根据现场要求,与甲方签订消防、安全、用电等安全管理协议。

4.2.3乙方组织各方做好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相关责任人签字。在安装作业前,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大型机械设备拆装人员的资格进行现场核实

4.2.4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运输、安装与拆卸。

4.2.5乙方还应向甲方提供如下主要内容以供备案:实施依据、设备技术参数、安装方案、拆除方案、安全要求、群塔作业要求等内容。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向甲方备案的内容进行安装、升顶及拆除等相关工作。

4.2.6乙方应在从事拆装工作 2 个工作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的建委履行告知义务。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有关资料能够在当地建委进行使用登记备案,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2.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准确的基础制作图纸和技术要求,并指派专业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协助甲方做好预埋工作。塔基础砼底座以上部分由乙方自行完成。

4.2.8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乙方应当按照技术规范及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机械设备进行检验和调试,自检合格后,负责办理建委和质检监督部门的验收工作,经建委和质检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向总包、甲方、监理及其他施工方进行安全使用说明,30日内办理完各方验收手续并签字。

4.2.9乙方提供设备附墙与主体连接所需的墙体内所有埋件或拉接件,确保附着连接件的质量,费用由乙方承担。配合埋件的预埋(或打孔)、拉接锚固工作。

4.2.10乙方负责对操作人员操作过程进行书面交底,并提交给甲方安全部门备案,并定期对操作人员的职业技能、安全意识等进行必要的教育检查。

5. 设备的维修、保养

5.1乙方必须派遣公司技术、安全人员及机组人员,按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规定

5.2机组人员应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检查记录相关责任人员签字、盖章后存档并报送甲方备案。

5.3乙方承担租赁设备日常检查、维修、保养的义务,每 天至少全面检修一次,租赁期间的一切检查、维修、保养费用(包括零配件)均由乙方承担,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工作不能影响甲方施工,否则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4乙方应在接到报修电话 8 小时之内,派专业维修人员到达现场。乙方因租赁设备故障维修保养而累计停机时间每月不超过24小时。超过24小时且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则超过8小时以内扣减一天租赁费,每超过24小时(含),扣减两天租赁费。

6. 对乙方配备机组人员的要求

6.1乙方须保证每台设备配备 名机组人员,其中包括机长一人,机长要求有 年以上操作工龄,机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6.2 方配备的指挥人员、 信号员 、 挂钩人员 ,遵守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明确指挥方式(对讲机或旗语),使用对讲机指挥人员须说普通话,按照操作规程负责租赁设备的指挥工作。

6.3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建委规定相关上岗证件及资质证明,并符合劳动用工规定,技术等级达到行业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

6.4对不遵守甲方工地管理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刁难甲方施工人员及在工地出现偷盗、打架等治安事件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根据工地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且甲方有权要求退换相关人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应以退换,被退换人员不得从事与本合同约定工程有关的任何工作。

6.5对现场临时发生不属于结构施工的零星吊装工作(机械设备的迁移、装修吊装、设备安装吊装等),司机须配合工作。

6.6机组人员与乙方存在雇佣关系,机组人员及租赁设备的全部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7. 违约责任

7.1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安装完毕租赁设备、租赁设备在交付后 3 日内未达到验收合格标准的、因设备故障在 3 日内不能修复并投入使用、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将租赁设备拆除出场的,每延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7.2凡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配备的机组人员原因、乙方委托的第三方安装拆卸单位原因、安装拆卸过程中的安全及质量瑕疵、机械故障、机械设备本身缺陷、机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及机械要害部位检查不到、未尽到免费维修保养义务等)导致发生责任事故或给甲方、第三方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7.3租赁期间,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甲方不能对租赁物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不支付租金,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7.4因乙方人员违反各项相关管理规定造成甲方受到政府部门、业主书面或口头警告处分的,每次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

7.5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6乙方承担因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向甲方主张的违约责任、甲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需要额外支付的人工费。

7.7甲方应当严格履行合同的付款义务,在甲方资金不畅不能及时付款的,乙方同意给予甲方十个月的宽展期,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构成违约的,支付违约金的数额累计不能超过未付合同价款数额的百分之二。

8. 不可抗力

8.1因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一方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责任。

8.2“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受影响一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宣战与否)。

8.3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该不可抗力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于不能履行的事由消除之日起 7 日内提供有关证明机关的证明文件,并由此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责任。发生不可抗力或受到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于不能履行的事由消除之日起15日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除非双方认为继续履行已无实际意义,并就此达成书面的变更协议或解除本合同的协议。

9. 合同通知送达和变更、解除条款

9.1任何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至迟于发生该等变化三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对

9.2直接送达的,对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送达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次日视为送达。

9.3送达:甲方地址及邮编: ,接收人: ,联系电话: 。乙方地址及邮编: ,接收人: ,联系电话: 。

9.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不承担任何责任的单方解除本合同:

9.4.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7.1款约定的,延误时间超过 3 日以上的;

9.4.2乙方不具备相应的租赁经营资质或在租赁期限内丧失相应的租赁经营资质的;

9.4.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的。

9.5任何一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并不影响该方依据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0. 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甲、乙双方之间包括本合同在内的合同、补充合同、合同附件、确认书、结算书、往来函等任何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必须加盖甲方公章并持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的代表人签字方可有效。

10.2任何无书面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签订的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非甲方的意思表示,对甲方不产生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问题与甲方无关,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无权就此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10.3本合同签订地点: 。

10.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乙方持 份,甲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5对本合同未尽事宜的进一步约定及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均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方为有效。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6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签订的一切技术要求、安全协议书、现场管理规定等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 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应当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关于管辖的约定不因合同无效、撤销及解除或本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而改变。

12. 补充条款

12.1 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均同意对本合同如下条款不予执行: 。

12.2 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均同意对本合同补充如下内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型机械租赁合同 篇10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租赁乙方 设备事宜订立此合同,供双方遵守。

1.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结构形式:

1.4建筑面积:

2. 设备情况

3. 租赁期限、费用计取标准及结算

3.1租赁期限

3.1.1预计租赁期限为 个月(暂定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1.2起租时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将租赁设备运送进场,设备安装完毕经建委指定的检测机构验收合格后,乙方组织各相关方对设备及机组人员手续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且达到使用要求后甲方给乙方开具启用通知。按启用通知的启用时间开始计算租赁费用。

3.1.3停租时间:根据具体施工情况,甲方提前10日通知乙方退场日期,乙方按要求退场,从甲方通知退场的日期起,设备停止计算租金。

3.2租赁费用及计取标准

3.2.1租赁费用: 。

3.2.2计取标准

租赁费为全部设备使用费用(每日24小时),包括但不限于机组人员的奖金、工资、津贴,各类保险(设备、人员等),设备保养维修费等;进出场费中包含顶升、锚固等费用;甲、乙双方确认,租赁费用及进出场费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重大事故停工、政府政策停工、不可抗力等情形造成的停工,停工期间均暂停计算租金。

春节停工: 。

因甲方原因造成连续停机的,停机时间在 日(含)之内,甲方照常支付租金,停机时间超过 日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3结算及付款

3.3.1每月 日前由乙方人员根据租赁设备的数量、单价、台班,出具《设备月台班表》,经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各留存一份。非经甲方授权人员签字的《设备月台班表》 对甲方不发生效力。

本合同项下的甲方授权签字人员: ;乙方授权签字人员: 。

3.3.2甲、乙双方于机械设备停用后办理最终结算,共同签定《机械租赁结算单》(见附件),该结算数额为机械设备租赁的最终结算数额。

3.3.3本合同的租金及进出场费的支付方式: 。

3.3.4乙方违反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自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乙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或应当支付的违约金,但对扣除情况应作出书面说明。

3.3.6乙方应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同时,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之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价款。

4. 甲、乙双方的工作

4.1甲方工作

4.1.1设备进场前如实向乙方提供现场情况;提供进出场道路畅通和设备安装、拆卸等所须的现场条件(如电源配备、现场照明);提供设备、配件放置场地(乙方自行对设备及配件进行照管及维护)。

4.1.2甲方有权对乙方编制的全部涉及设备拆立和使用的有关服务、技术、方案与安全预案进行检查,但甲方对乙方上述文件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以及确认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责任。

4.1.3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图纸制作砼基础,电源接至塔基附近,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塔基

的处理。

4.1.4甲方根据施工进度提前 天内通知乙方安排设备的顶升、锚固等工作。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和要求,做好预留孔洞和作业平台的搭设等准备工作。

4.1.5多台设备作业时,甲方制定多塔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向信号工和机组人员进行交底。

4.2乙方工作

4.2.1乙方在签订合同前提供营业执照、企业租赁资质证明、设备权属证明、质量合格证明、有关部门颁发的租赁编号及安检局检验合格证、机组人员操作证以及建委和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的各种有效证件等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报甲方留存。

4.2.2设备进场前,乙方根据现场要求,与甲方签订消防、安全、用电等安全管理协议。

4.2.3乙方组织各方做好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相关责任人签字。在安装作业前,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大型机械设备拆装人员的资格进行现场核实

4.2.4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运输、安装与拆卸。

4.2.5乙方还应向甲方提供如下主要内容以供备案:实施依据、设备技术参数、安装方案、拆除方案、安全要求、群塔作业要求等内容。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向甲方备案的内容进行安装、升顶及拆除等相关工作。

4.2.6乙方应在从事拆装工作 2 个工作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的建委履行告知义务。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有关资料能够在当地建委进行使用登记备案,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2.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准确的基础制作图纸和技术要求,并指派专业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协助甲方做好预埋工作。塔基础砼底座以上部分由乙方自行完成。

4.2.8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乙方应当按照技术规范及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机械设备进行检验和调试,自检合格后,负责办理建委和质检监督部门的验收工作,经建委和质检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向总包、甲方、监理及其他施工方进行安全使用说明,30日内办理完各方验收手续并签字。

4.2.9乙方提供设备附墙与主体连接所需的墙体内所有埋件或拉接件,确保附着连接件的质量,费用由乙方承担。配合埋件的预埋(或打孔)、拉接锚固工作。

4.2.10乙方负责对操作人员操作过程进行书面交底,并提交给甲方安全部门备案,并定期对操作人员的职业技能、安全意识等进行必要的教育检查。

5. 设备的维修、保养

5.1乙方必须派遣公司技术、安全人员及机组人员,按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规定对运行设备及附件进行日常检查和月检,相关责任人员签字、盖章后存档并报送甲方备案,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5.2机组人员应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检查记录相关责任人员签字、盖章后存档并报送甲方备案。

5.3乙方承担租赁设备日常检查、维修、保养的义务,每 天至少全面检修一次,租赁期间的一切检查、维修、保养费用(包括零配件)均由乙方承担,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工作不能影响甲方施工,否则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4乙方应在接到报修电话 8 小时之内,派专业维修人员到达现场。乙方因租赁设备故障维修保养而累计停机时间每月不超过24小时。超过24小时且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则超过8小时以内扣减一天租赁费,每超过24小时(含),扣减两天租赁费。

6. 对乙方配备机组人员的要求

6.1乙方须保证每台设备配备 名机组人员,其中包括机长一人,机长要求有 年以上操作工龄,机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6.2 方配备的指挥人员、 信号员 、 挂钩人员 ,遵守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明确指挥方式(对讲机或旗语),使用对讲机指挥人员须说普通话,按照操作规程负责租赁设备的指挥工作。

6.3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建委规定相关上岗证件及资质证明,并符合劳动用工规定,技术等级达到行业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

6.4对不遵守甲方工地管理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刁难甲方施工人员及在工地出现偷盗、打架等治安事件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根据工地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且甲方有权要求退换相关人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应以退换,被退换人员不得从事与本合同约定工程有关的任何工作。

6.5对现场临时发生不属于结构施工的零星吊装工作(机械设备的迁移、装修吊装、设备安装吊装等),司机须配合工作。

6.6机组人员与乙方存在雇佣关系,机组人员及租赁设备的全部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7. 违约责任

7.1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安装完毕租赁设备、租赁设备在交付后 3 日内未达到验收合格标准的、因设备故障在 3 日内不能修复并投入使用、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将租赁设备拆除出场的,每延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7.2凡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配备的机组人员原因、乙方委托的第三方安装拆卸单位原因、安装拆卸过程中的安全及质量瑕疵、机械故障、机械设备本身缺陷、机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及机械要害部位检查不到、未尽到免费维修保养义务等)导致发生责任事故或给甲方、第三方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7.3租赁期间,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甲方不能对租赁物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不支付租金,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7.4因乙方人员违反各项相关管理规定造成甲方受到政府部门、业主书面或口头警告处分的,每次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

7.5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6乙方承担因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向甲方主张的违约责任、甲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需要额外支付的人工费。

7.7甲方应当严格履行合同的付款义务,在甲方资金不畅不能及时付款的,乙方同意给予甲方十个月的宽展期,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构成违约的,支付违约金的数额累计不能超过未付合同价款数额的百分之二。

8. 不可抗力

8.1因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一方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责任。

8.2“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受影响一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宣战与否)。

8.3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该不可抗力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于不能履行的事由消除之日起 7 日内提供有关证明机关的证明文件,并由此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责任。发生不可抗力或受到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于不能履行的事由消除之日起15日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除非双方认为继续履行已无实际意义,并就此达成书面的变更协议或解除本合同的协议。

9. 合同通知送达和变更、解除条款

9.1任何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至迟于发生该等变化三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对

方,以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和文件的准确递送。否则,合同另一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及地址发出的通知视为有效送达。

9.2直接送达的,对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送达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次日视为送达。

9.3送达:甲方地址及邮编: ,接收人: ,联系电话: 。乙方地址及邮编: ,接收人: ,联系电话: 。

9.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不承担任何责任的单方解除本合同:

9.4.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7.1款约定的,延误时间超过 3 日以上的;

9.4.2乙方不具备相应的租赁经营资质或在租赁期限内丧失相应的租赁经营资质的;

9.4.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的。

9.5任何一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并不影响该方依据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0. 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甲、乙双方之间包括本合同在内的合同、补充合同、合同附件、确认书、结算书、往来函等任何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必须加盖甲方公章并持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的代表人签字方可有效。

10.2任何无书面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签订的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非甲方的意思表示,对甲方不产生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问题与甲方无关,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无权就此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10.3本合同签订地点: 。

10.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乙方持 份,甲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5对本合同未尽事宜的进一步约定及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均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方为有效。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6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签订的一切技术要求、安全协议书、现场管理规定等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 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应当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关于管辖的约定不因合同无效、撤销及解除或本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而改变。

12. 补充条款

12.1 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均同意对本合同如下条款不予执行:

12.2 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均同意对本合同补充如下内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住所: 单位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大型机械租赁合同 篇11

租赁单位:(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施工生产需要,甲方租用乙方大型机械设备,为密切配合,明确双方责权,经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合同条款,双方须信守合同。

一、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两份、报验一份。

二、 租赁机械设备名称:施工人货电梯、安装高度: 米左右、数量:壹台。

三、 设备进场前,双方组织相关人员现场实地考察,商定设备的进出场路线,基础位置,供电线路、线径等事宜。

四、 设备的进场日期约20xx年04月 日,经三日安装后达到报验要求。

五、 甲方责任:

1、 负责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按乙方提供图纸数据制作基础、预埋地脚螺栓、附臂螺栓,将设备所需电源的五芯橡胶电缆送至设备附近,并设置个别100A的标准开关箱。(地脚螺栓、附墙预埋件由乙方免费提供)

2、 甲方应遵守机械保养规程,配合乙方做机械的保养工作。

3、 甲方保证在规定进场日期前达到机械设备进场安装条件,如因甲方原因而拖延机械进场安装,则甲方自机械规定进场之日起具备安装条件止,每日向乙方支付日租金的30%.

六、 乙方责任:

1、 乙方根据合同所签订的约定时间把全套完好设备运送到指定地点,如有延误则每天向甲方支付日租金的30%作为误工补偿。

2、 人货电梯在安装和拆除时,安装拆除单位必须出具专业资格证及特殊工种操作证,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确保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的正常运转,如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必须及时抢修,以保证甲方施工顺利进行,材料费用由乙方负责。

4、 提供全套报验资料到安监检测部门报验、检测,费用有乙方承担。具备使用条件并有甲方开具启用单之日开始计取租赁费。

七、 设备租赁费¥9000元/月台(含税),大写玖仟元/月台(除司机工资外的各项费用)最后月份按实际天数计算。

八、 设备进退场按拆费¥9000元/台(含税),大写玖仟元/月台(含由于施工需要增加的附墙、标准节、楼层呼叫器、称重器等与之相关的所有附属设备的所有费用)。

九、 设备租赁费中已扣除水电费用。

十、 付款方式:每月设备使用后,乙方向甲方及时开具签证金额的发票,甲方应付给乙方签证租赁费的70%,余款待办理完最终结算后补齐。

十一、 若甲方不按时间向乙方支付约定的租赁费用,乙方有权停开机械,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二、 设备报停后甲方应在三日内使现场具备拆除条件,否则乙方继续收取租赁费用(春节报停除外)。乙方在现场具备拆除条件后三日内拆除设备并运离施工现场。

十三、 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和法律责任。

十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价款结清之日终止。

十五、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型机械租赁合同 篇1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调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

本租赁设备仅限于在 。 用于。

二、设备租赁情况:

三、设备的所有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租赁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责任:

1、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应满足乙方施工要求。若需夜间施工或24小时施工,甲方应该准备足够的驾驶员,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足一个月,以一个月计算,超过一个月另行商定)。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章施工。

4、若因甲方原因(如操作工疲劳驾驶,不听从乙方指挥人员擅自操作,或交于非专业人员操作,机械驾驶野蛮操作等)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伤及第三者事故,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的基本职责:

1、为甲方机手提供食宿。

2、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负荷作业。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时间:自时开始计算租赁费,直到乙方宣布工程结束,签证为止。

2、结算方式:租金在甲方设备出场前结至50%,余款待旋挖桩基出场时全部结清。(甲方所有收入为税后收入,以现金结算,不再提供任何发票)

3、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5小时,不得疲劳驾驶。

4、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损失由乙方承担。

5、设备维修: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机手做好设备维修的工作。

6、设备因故障停工,甲方需及时修理并通知乙方做好相应措施,如有必要,甲方应及时提供备用设备以满足乙方施工。

七、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相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型机械租赁合同 篇13

承租人(甲方):

出租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租赁建设工程机械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机械名称、及租金计算与支付

1、租金计算方式:按月计算。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处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支付方式:每月支付租赁费的70%,余款待塔吊报停后年底付清。

第二条使用地点、项目名称和工作内容

1、使用地点:____________

2、项目名称:________项目

3、工作内容:垂直水平运输

第三条租赁期限

暂定自20____年3月10日至20____年5月30日(具体以甲方《开报停单》为准)。

第四条租金计算

1、自安装检测合格之日起计算租金,工程机械租金期满,甲方通知乙方拆除后次日起停止计算租金。

2、由乙方进行维护保养作业时,甲方应安排合理的机械维修和保养时间。每月累计维修保养时间超过20小时的部分,甲方可扣减相应的租金。乙方在机械工作间隙期或待工期间所做维护保养,不计算在维修时间内。

第五条进出场费用

租金机械进出场费及检测备案费用:附着在____层建筑物的塔吊为该塔吊一个月的租金,附着在____层建筑物的塔吊为35000元,附着在____层建筑物的塔吊为45000元。

第六条定金和其他费用

1、机械操作和维修人员在工地吃住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2、检测备案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机械交接与验收

1、乙方向甲方移交机械时,双方应就交付机械的型号、规格、附件、数量、质量等共同验收并签署《交接清单》。法律法规规定起重机械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安装施工企业承担安装。安装调试并检测合格才能投入使用,安装调试、检测合格之日视为乙方向甲方移交机械。

第八条操作、维护与管理

1、双方约定机械由乙方负责操作与维护。操作、维护等上岗人员配备应符合国家或____市法律法规的要求,也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机械的操作与维护,受托方行为视为该委托方行为。

2、塔吊指挥由甲方负责安排。

3、因故障造成机械无法正常作业的,乙方应当接到通知后二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乙方自接到维修通知起四小时内未能修复的,自第六小时起免收租金直至机械恢复正常作业日止。

第九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机械。

2、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机械的维修保养服务。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机械毁损、灭失或者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3、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支付租金。

4、应当为乙方提供机械进出作业、其他维护作业的协助和便利,按时接受乙方交付的机械。

5、应当为机械提供安全作业环境,负责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保护设备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机械毁损、灭失,应向乙方赔偿。

6、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租机械,不得对机械设施进行变动。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2、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机械毁损、灭失,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3、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向甲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不得提供淘汰、报废、检验检测不合格的机械。

4、应当提供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文件,需要到监管部门备案的,乙方应当提供或办理备案手续。

5、应当向甲方提供机械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意事项等必要的技术资料或技术说明。

6、应当提供技术保障,承担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义务。

7、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并应拒绝甲方提出的违章指挥。

第十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机械,致使租赁机械收到损失,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机械转租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改善或增设他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乙方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间因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指派的操作、维护人员的行为,但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的时间除外)导致机械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减相应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机械日租金300%的违约金。凡停工超过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偿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天津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4页,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签订地:

1甲方须保证25T汽车吊安拆条件,

2其他约定:高出部分由甲方承担;

3租赁费不含税金,如需开具税票,税金由甲方春节报停不超过45天;

4塔吊预埋件每台三千元,如甲方挖出归还乙方不收费用。承担;

承租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经办人:经办人:

大型机械租赁合同 篇14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同意签定本合同。

一:租用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收费标准:

二.设备使用地点和进出场时间及费用:

1.乙方设备自年月日到场,自年月日开始计收台班费用。

2.施工地点:

3.进场费:

三.班制及结算:

1.台班计算方法:每8小时为壹个台班,不足8小时按壹个台班计算(台班计时为8小时,包括整备2小时)。

2.结算方式:甲方于每月26日向乙方结算当月发生机械台班费。

四.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机械开始工作前,负责对乙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

(2)保障乙方设备安全进出场道路畅通,并保证乙方机械设备及人员驻场期间的完好和安全。

(3)不得将乙方机械转租第三者,并由甲方解决司机的食宿问题。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施工现场。

(2)当甲方违章指挥强制作业时,乙方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五.其他约定事项:

六.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型机械租赁合同 篇15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调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

本租赁设备仅限于在 。 用于。

二、设备租赁情况:

三、设备的所有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租赁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责任:

1、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应满足乙方施工要求。若需夜间施工或24小时施工,甲方应该准备足够的驾驶员,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足一个月,以一个月计算,超过一个月另行商定)。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章施工。

4、若因甲方原因(如操作工疲劳驾驶,不听从乙方指挥人员擅自操作,或交于非专业人员操作,机械驾驶野蛮操作等)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伤及第三者事故,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的基本职责:

1、为甲方机手提供食宿。

2、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负荷作业。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时间:自时开始计算租赁费,直到乙方宣布工程结束,签证为止。

2、结算方式:租金在甲方设备出场前结至50%,余款待旋挖桩基出场时全部结清。(甲方所有收入为税后收入,以现金结算,不再提供任何发票)

3、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5小时,不得疲劳驾驶。

4、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损失由乙方承担。

5、设备维修: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机手做好设备维修的工作。

6、设备因故障停工,甲方需及时修理并通知乙方做好相应措施,如有必要,甲方应及时提供备用设备以满足乙方施工。

七、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相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型机械租赁合同 篇16

出租单位(甲方):

承租单位(乙方):

签订地点:

在平等、自愿前提下,本着配合、协作、互利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二、租赁设备状况:

三、租赁时间:

自 年 月 日(该时间为预计开始时间,实际开始时间以安装完毕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日为准)至所使用工程封顶。塔吊在上述工地使用不足4个月按4个月计算,超出以工程结束时项目部的报停日为准结算租赁费用。

四、租金内容:

1、租金收取:在塔机起租日起的每月对应日起三日内,乙方现金交足对应月份的月

2、租金内容:

(1)每台塔机配备1名持有合格上岗证的塔吊司机,工地如需加班超出正常工作时

(2)塔机使用费(不含电费)、塔机的维修保养费(包含配件)。

3、租金计算:

塔机安装、调试合格可交付乙方使用日起计算租期(开具塔机开工报告单日起始)。在上述工程结束时,乙方项目部报停日为止,按实际使用天数乘以月租金除以30天计算。

五、租赁机械塔吊进出场费:

1、塔吊进出场费由乙方按每台 元在塔吊安装完毕,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

2、塔吊进出场费内容:

(1)塔机进退施工现场的运费、装卸费;(2)塔机的安装、拆卸及塔机的加高顶升费;

(3)塔机的验收检测费。

六、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根据双方确定的租赁塔吊的进退场时间,及时组织塔吊的进退场、安装、拆除。

2、派出的塔吊司机应具有有效塔吊操作证,职业技能满足要求,职业道德良好。如果派来的司机不能满足乙方的工作时间和要求,乙方有权提出调换人员。

3、塔吊司机应服从乙方工作安排及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违反乙方的各种管理制度的人员,乙方有权清退,甲方另派司机。

4、塔吊司机应严格按塔机安全规范操作,发现违章指挥必须拒绝执行。乙方对坚持安全规范操作的司机不能找借口报复或要求清退。

5、在塔吊使用前,应对其工作性能、安全进行全面检查,以保证满足工程安全使用要求;在塔吊安装、拆卸、工作运行、维修等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6、分清事故责任,若因塔吊质量、安装或操作不当造成安全事故,其责任由甲方承担,其他责任根据事故原因,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7、必须保证塔吊安全正常运转,若发现故障应及时组织人员抢修;每月例行检修做好塔吊维修、保养及各种检查记录,检修及维修由甲方负责。

8、负责提供塔吊基础施工大样图(即标准塔吊设备基础图);负责根据塔机安装使用说明书及乙方提供的基础设计方案、附墙设计方案编制塔吊的《塔吊安拆方案》。

9、负责塔吊安装、拆卸、运输、加高顶升及检测工作,并负责其费用。

10、负责租赁塔吊的产权备案,配合乙方做好塔机使用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提前 7 天确定所租赁塔吊的进场时间,待基础预埋后,双方协商确定塔机的确切到场及安装时间。一旦确定具体到场及安装时间,乙方负责在该时间内保证安装现场达到塔机进场、安装条件,否则塔机到场无法正常进场、安装造成的吊车重复使用、货车待车、人工怠工等损失、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及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塔吊延迟交付使用时,甲方不承担责任;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租赁塔吊的报停日及其拆除,双方以甲方实际收到报停通知日起的第十六日确定为实际报停日。

2、乙方保证塔吊安拆所用三相五线制380V(≥100KVA)的电源(25平方电缆以上)及25T以上吊车进出场路面的畅通,安拆、顶升塔吊所需工作面的安全、可用。若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无法正常安拆、顶升造成的吊车重复使用费用、安拆人员误工费等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提供电焊和氧气等辅助设备,以保证塔机附墙等相关设施的安装、拆卸;保证塔机为专用电箱和专用线,配电箱距离租赁设备中心距离不超过3米。塔机用电及配电箱以外的电缆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塔机基础选址及制作技术交底》及标准塔吊设备基础图设计、制作塔机基础,塔机基础必须符合塔吊使用要求,如因基础原因造成的塔吊安全事故,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基础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设计塔机基础位置时,乙方应考虑安装拆卸方便,如遇无法或难以安装拆除等异常安拆情况,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乙方负责租赁塔吊基础的钢筋混凝土制作,负责预埋件的安装;负责将注明塔机安装方向的《塔机安装平面布置图》一式两份盖章确认后交甲方技术人员,甲方技术人员根据该平面布置图进行地脚螺杆的安装指导。乙方派员协作焊接、固定地脚螺栓。

(2)乙方如需增加预埋节由甲方提供,乙方支付费用 ,并在支付进出场费时一次结清。安装相应附墙时,乙方应按附墙设计方案及《塔机安拆方案》配合埋设附墙拉杆预埋件。甲方安排技术人员焊接附墙耳板座(耳板座由甲方提供)。 乙方应提前壹周书面通知甲方安装附墙及塔机的预升。

(3)基础制作完毕,乙方将所制作基础的隐蔽工程资料一式两份盖章确认后交甲方。

4、乙方负责按照甲方书面形式提供的附墙附着点的荷载设计附墙方案,该附墙方案在塔机基础预埋时交付甲方一份盖章件。附墙方案应采用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形式,满足附着高度、垂直间距、水平间距、自由端高度等的规定。

5、乙方负责审定甲方编制的《塔吊安拆方案》、《塔吊基础施工大样图(即标准塔吊设备基础图)》等有关涉及租赁塔吊安全、正常使用的有关技术资料、方案。一旦审定双方应严格执行。

6、乙方负责提供地面指挥人员及对讲机。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其工资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指挥人员按安全规范指挥,如因指挥人员不按安全规范指挥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7、乙方应按时支付本合同规定的租金,若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给甲方,甲方有权停机,停机租金照计;其它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机,租金不减。

8、乙方负责塔吊能按安全规范使用,保证塔机的设备安全。在乙方工地发生的非甲方原因引起的塔机及其配件毁损、被盗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本塔吊在工地使用时,如因不符合相关安全规范使用要求而乙方和班组要求强制吊物、使用,而甲方人员又无法制止,造成事故或塔机损伤由乙方负全责。

七、违约处理: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可在当日停机,待乙方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它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塔吊,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3、甲方应保证塔吊设备完好。如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反本条规定的一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时间过期一周内支付对方违约金¥20xx0.00元/台(人民币:贰万元/台),同时支付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八、其他事项:

一、节假日计费约定:如乙方在春节期间继续使用塔吊,应按国家规定另行单独计付加班费给塔吊司机,如不使用塔吊,春节期间则按扣除 天租金计算。

二、设备进出场期间,乙方须提供良好的道路、场地、空间、电源等现场条件,为甲方设备安装、拆卸提供必要的配合与协助。工程完工后,确保设备及时顺利地退场,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不能及时退场造成的损失。若设备进出场安装、拆除时需占道、停电(高压线障碍)时,其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九、争议解决:

本租赁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在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塔吊租赁相关费用付清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型机械租赁合同 篇1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

二、租赁设备概况

三、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责任:

1、 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2、 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厚,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 甲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五、乙方的基本职责:

1、 为甲方机手提供食宿。

2、 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 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

4、 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机械租赁收据交给甲方

5、 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开始计算租金。如乙方提前使用,则从使用日期开始计算租金。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后,办理退场手续。如乙方继续租用需签订续租合同,续租不足一个月时,租赁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2、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包月计算,首月 3.8万 元/月,次月 3.6万 元/月,第三月 3.4万 元/月,第四月 3万 元/月,第五月 2.8万  元/月,第六月 2.6万 元/月,乙方在甲方确认设备后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 3.8万 元,并且完全支付进场和反程运费押金 5000  元后办理提货手续。反程运费押金在租赁期满三个月时从当月租金中扣除。乙方应在每月提前五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如到期未付租金,甲方有权停机或将设备撤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本设备按月结算。如使用不足一个月,按整月结算。超过一个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计算(  元/天)。

3、运费的承担:设备的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租期不足三月,则退场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五日内通知甲方。

4、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0小时,超出部分按10小时折合一天计算机械租金和机手加班费。

5、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损失由乙方承担。

6、设备维修: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作好设备的维修工作,所付的维修费用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每月每台维修费超过 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担,  元以下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另乙方承担摊铺机叶片、滤芯等低值易耗品的费用。

7、设备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计布超过3天(维修时累计12小时折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则超出的天数不计租赁费。

8、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移工地施工,必须征得甲方得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设备在该协议结束后返回。

七、本合同的附件时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赁合同附表、租赁机械收据、及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十、如本合同未加盖甲方合同章,则视为无效合同。

附表一:

机械租赁合同附表

租赁机械收据

根据 年 月 日,你与本单位签订的编号未 的机械租赁合同,合同附表所列的租赁机械于本日确定承担无误。

承租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大型机械租赁合同 篇18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出租方)

为了国家建设,根据工程需要,明确双方的权利的义务,经双方协商后签定如下租赁承包协议:

一、甲方租赁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及工作时间:

1、付款方式:月结;

2、在租赁期间内,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所租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零部件,起租日期以现场签证为准。

三、甲方双方责任

1、乙方机械进入甲方工地,共同负责机械的安全,保证工程完工后机械人员安全离场。

2、施工工地如甲方属于证照不健全、出现电缆、光缆、水道、军事设施等影响施工,导致乙方机械人员被有关部门扣留甲方负责。

3、如果出现甲方资金不能按合同付款,乙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照算工作日,停机两天再不付款,乙方有权把机械拖走,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4、乙方机手应听从甲方工地人员的指挥和安排,认真工作,合理施工,不听甲方指挥人员的指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费用乙方自负,但甲方不得强行机手进行危险作业,否则乙方机手有权拒绝。

5、乙方应确保机械正常作业,圆满完成任务。

6、由于乙方机械手违章作业不当指挥造成的事故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双方发生纠纷,应在同等互利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妥,可在甲方当地仲裁委员会解决。

五、本合同未经公证处公证,但经双方签字后享有法律的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备注:每月修机器不得超过两天,超出部分应从包月费中扣除。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大型机械租赁合同 篇19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承租方的权利、责任、义务关系,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现将承租方租赁设备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此共同遵守:

一、租赁设备:日立330挖机一台,原价格140万元,现以每月五万贰仟元(52000元)出租于;

二、双方约定租赁时间为20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具体租期以承租方将租赁的设备归还出租方为止。租期不能少于个月,不足个月按个月计算。满个月按实际归还日期计算租金。

三、机械进场费由承租方承担元(元),退场费出租方自理。

四、租金每月结算一次,承租方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租金由项目部代付给出租方。如不能按期付租金,出租方按租金总额的5%每月收取违约金。

五、设备操作机手工资、维修及辅助用油由出租方自理。机械所用的柴油(0#柴油)机手住宿、伙食由承租方承担。

六、设备工作时间以每月250小时计算,如超出250小时,按250小时以上费用推算。

七、经出租方多次催促,承租方仍不能按期交付租金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停止使用租赁的设备。停机期间,租金照算,至赁物退还出租方为止,退还赁物的一切运输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

八、担保方与承租方共同承担本租赁合同的'连带责任。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与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经三方签字后生效,如本合同发生经济纠纷,由出租方所在当地法院解决。租赁费用结算付清后,本合同自然失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担保方:

大型机械租赁合同 篇20

承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工程机械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机械名称及型号:

名称:

型号:

二、租赁用途及使用地点:

租赁用途:

使用地点:

三、租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甲方通知终止租赁之日结束。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撤走机械或驾驶人员,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全部租金。

四、租金计算方法

1、计费时间:按机械机械进场实际使用之日计算租金,月租金元(大写: )。不满壹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 元/天。

2、机械进出场时发生的运输、装卸等调遣费用,使用时间在三个月内的由甲乙双方各付一半,使用时间超过三个月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进出场发生的费用。进场时由甲方垫付进场拖车费用。若因乙方机械设备故障耽误甲方正常施工时,甲方有权扣除当日租金。

五、付款方式

甲方每月给乙方结算一次,按当月结算费用的 %支付给乙方。合同终止后,剩余租赁款一次性结清。

六、机械维修、保养及费用

1、乙方必须保证机械技术状况良好,运转可靠,常用配件齐全,机械发生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机械不能满足甲方施工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设备或终止合同。

2、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机械的正常检查及保养维修,保证机械每月28天的正常运转,不足28天的按照月租金折算费用从当月租金中扣除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驾驶人员责任

1、乙方每台机械配备一名技术娴熟的专职驾驶员,其工资及保险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驾驶员必须绝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并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每天24小时都能够上班。如果乙方驾驶员不服从甲方管理或技术水平不能满足甲方施工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驾驶员或终止合同。

2、乙方操作工人必须按甲方要求填写机械运转记录,如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将给予50元/次的处罚,罚金在租赁费用中扣除。

八、施工质量与安全

1、乙方应对设备、人员的安全负责,服从甲方的安排,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驾驶人员严禁酒后上岗操作,若因乙方失保、失修或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害,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2、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因操作人员操作不当或机械故障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附则

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一份,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