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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租赁合同(精选13篇)

商场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商场租赁合同(精选13篇)

承租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

丁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场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物的状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场是×大厦,坐落在市路号,该商场的建筑面积为,附该商场的平面图。

1-2甲方为该商场的房地产权利人,有全部的、无任何瑕疵的法定权利、权限和能力签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担本租赁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1-3以下内容由甲、乙双方在以后的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商场的验收依据:

(一)有关该商场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二)现有装修标准、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租赁期满后附属设施的归属问题。

(四)其他甲乙双方认为应另行约定的有关事宜。

二、租赁物的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对所租赁商场的使用范围与乙方的经营范围相符。乙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的,该商场的使用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也可进行相应调整,但甲方承诺不得将商场出租给与乙方经营范围(指西餐咖啡)相同的承租方。

三、租赁期限

3-1除非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本合同商场租赁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上述期限届满后,本合同继续延长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上述延长期限届满后,则本合同再次继续延长年,既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支付

4-1该场商场的租金采取分期付款方式:

4-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定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总价款的%,余款在甲方交付租赁物后个月内支付。

4-3进场时间为经甲、乙双方确认可以进场装修并由甲方发出进场装修通知书之日。

五、租赁物的交付

5-1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进场装修通知书视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租赁物。

5-2甲方交付的租赁物应具备的条件由甲乙双方商订后以补充协议确定。

六、商场的装修及维修

6-1甲方允许乙方按其经营需要,自行设计并装修。乙方应在装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乙方的装修如涉及商场主体结构的,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并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否则乙方不得擅自进行。

6-2租赁期间,甲方在接到乙方发出的书面维修通知三日内应及时对租赁物及本合同5-2条款所列设施进行维修。甲方未及时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的除外),但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乙方所有,维修责任也由乙方自行承担。

6-3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商场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商场及附属设施受损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以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甲、丙方的权利、义务

7-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因出租商场产生的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与出租商场有关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7-3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7-4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及土地使用权不得有任何出售、抵押之情形。

7-5租赁期内,如政府收回该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必须退还相应的租金及承担乙方的利息损失。

7-6租赁期内,如租赁标的物具备出售条件的,则必须售与乙方,同时另行签订买卖合同,乙方已交纳的租金即为购房款,对此,甲、丙方均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7-7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所需的工商、税务、规划、环保、消防、卫生、通讯、设计、施工、增容(如有需要)及其它国家规定的申报手续或经营执照,协助乙方提供报批所需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甲方对此类协助不另行收费。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8-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8-2乙方负责申报及缴纳因经营所产生的各种税费。

8-3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使用该商场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空调、通讯、设备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表具度数和政府规定的标准计算。

8-4乙方拥有完整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8-5乙方对商场招牌的设计和安装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8-6乙方负责租赁期间商场内的人身、财产的安全。对于因在租赁商场内发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斗殴、火灾、烟雾、水浸或任何物质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租赁物自身原因导致的除外。

8-7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

8-8租赁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组建或聘请的专业物管公司统一的物业管理,并承担物业管理费(包括:公共区域提供水、电、清洁、保安、园艺、垃圾清运、房屋管理所需的费用)。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9-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9-2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违约方承担下列相应的违约责任外,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约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甲方交付的商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

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场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甲方除返还乙方已支付的租金(按实际天数计算)及承担利息外,还应承担装修费用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二)乙方利用商场从事非法活动的。

违反本条款规定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3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商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商场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该商场毁损、灭失的。

十、违约责任

10-1如甲方对乙方的装修申请未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或以不合理的理由拒绝乙方的申请,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年年租金的违约金。如甲方的该等行为导致乙方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则除甲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乙方还有权解除合同。10-2租赁期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商场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坏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不合理使用商场导致的损害除外。

10-3甲方违反7-7规定的协助义务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10-4租赁期内,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或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已交纳的租金不作退回,且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整个合同期限内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违约金。

10-5租赁期内,甲丙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收回商场的,或将房地产出售抵押的,乙方已交纳但尚未到期的租金及利息,甲方应予退还,且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整个合同期限内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违约金。同时,甲方还应赔偿因其违约使乙方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所有装修费、替代营业用房的租金差价、停业期间的经营损失、律师费和诉讼费。

10-6甲、乙双方均承诺放弃向仲裁机构或法院以任何理由申请降低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权利。

十一、其他

11-1甲方必须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性,否则除返还未到期的租金及承担相应利息外,还需承担乙方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费用,且支付给乙方万元的违约金。

11-2丁方愿意为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义务提供担保。

11-3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效力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4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11-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本合同规定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11-6甲、丙方应提交与本次交易有关的甲、丙方之间的合同、丙方的房地产权属证明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丙方的文书。

11-7本合同各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11-8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四份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合同各方签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签:

日期:日期:

丙方:丁方:

签:签:

日期:日期:

商场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甲方为的产权所有人,依法享有的租赁权、经营权和管理权。甲乙双方依照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铺位达成下列条款:

第1条 租赁商铺位置、面积及使用范围

1.1乙方租赁商铺位置为汇文路湖中路家乐福超市五楼 (铺位)。该单元的建筑面积为450平方米。

1.2乙方租赁上述场地的使用范围为经营餐饮类。若乙方改变此经营使用范围,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2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叁年,从20xx年12月28日至20xx年12月28日止。租赁起始日延迟的,租期相应顺延。

2.2特别约定之一:因商场整体装修等不可预见因素,上述租赁期限起止日期在执行时甲方有可能进行调整或提前终止,乙方应予以配合,如须提前终止的,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乙方即可,双方按实际租期结算。

2.3特别约定之二:由于楼层使用用途上的局限,在乙方所承租的铺面在承租期限内如果受到政府部门的干预而须另作其他用途。如发生此等情况,甲方可以随时提前终止合同,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将返还乙方已交未租期间的租金(不计息),但不承担违约责任或任何赔偿责任。

第3条 租金、水电费

3.1 租金:承租场地的年租金总金额为:(¥),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3.2 乙方在经营期间,包括装修时间段,产生的水费电费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缴纳

第4条 乙方的责任

4.1装修

乙方进场经营前必须按甲方经营规划及装修要求对承租场地进行装修,装修前须向甲方提交申请并附相应的装修方案、效果图,经甲方审定后方可进行。未经甲方同意进行的装修或装修效果不能达到甲方要求,或装修结果与甲方原审定的方案不符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限期拆除或修改,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拒不拆除或修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2经营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合法经营商品或服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在丽景湾商业广场内进行广告宣传;不得占用或阻碍商场公共地方如公共通道等。

4.3卫生、治安、消防

乙方应负责其承租铺面的卫生、治安、防火工作,并遵守甲方对铺面卫生、治安和防火工作的统一管理要求及规定。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致使甲方或第三者遭受损害或损失,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若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累计达3次,或造成严重后果,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已付租金余下部分用于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罚没给甲方。

第5条 使用、转租、转让

6.1 乙方应按合同第1.2条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场地,乙方不得把承租商铺的部分或全部以任何形式转为或改为他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乙方已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6.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出借、分租、转包、分包等形式)将商铺的全部或部分给第三方使用。乙方擅自许可第三方使用租赁场地的行为无效,在此期间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且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已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甲方。

第6条 及时退交承租单元(铺位)

在本合同到期或终止时,无需甲方通知或要求,乙方应立即将其所有物品搬出承租场地,把承租场地交还给甲方,包括所有固定装置和设备。这些装置和设备应与租赁开始时一样完好(自然磨损或自然损耗除外)。如乙方未及时将出租场地交还甲方,甲方有权采取清场措施,乙方所受的一切损失自负(对乙方遗留物品甲方不负责保管或赔偿);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在拖延期间而受到的一切损害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登报费用、公证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及甲方因任何后继租户、或任何其他第三者由此而提出索赔所受到的

第7条 合同的修改、续租

10.1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约定,否则无效。

10.2若乙方欲续租,应在本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续租要求。如甲方同意乙方的续租要求,双方应重新签订合同。

第8条 合同违约、终止、不可抗力

11.1出现本合同第2条须提前终止租赁的任何一种情形时,甲方须提前三十天(或者甲方接到政府通知后三天内)书面通知乙方终止租赁,乙方须按甲方通知清退场地,在清退场地后十个工作日内清结所有应付款项。如乙方不配合甲方的,甲方有权强制清场,乙方损失自负。

11.2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条款,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之一,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否则违约方应在有关条款规定的时限内(最长不超出10天)采取补救措施使之符合合同要求,并应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金;如该条款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则违约方应按当年度年租金总额的5%承担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所受的损失。

11.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甲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其已付的全部履约保证金,所余租金及经营管理 服务费在清结乙方所有应付款项后无息退回。

11.4乙方严禁在本商铺违法经营,若违反,甲方有权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并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场租赁合同 篇3

出租人:______省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现就租赁______省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位于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商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设备处理、租金、定金交纳

1.甲方将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_______商场场地出租给乙方,租赁期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从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甲方原与_______签订的租赁合同终止。

2.乙方第_______年向甲方付租金人民币______万元,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标准上递增______。每年租金分_____次预付。按照先付款后租用的原则,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和以后每______个月期满前_______天向甲方支付_______个月租金。

3.屋内原有可移动的设备另按有关协议处理。

4.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应交甲方定金_____元(不计息),合同终止,如乙方无违反合同行为,甲方应如数将定金退还乙方;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将定金抵作乙方所欠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期间,乙方有权根据场地来确定经营项目。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装修。但装修应符合_______等国家标准。

2.乙方不论经营什么项目,不得以“________”命名。有关经营的营业证照由乙方办理。乙方证照必须具独立法人资格,不得挂靠有关的费用。做到合法经营(国土税、租赁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

3.乙方应按期、按数向甲方交纳租金。合同期内,乙方将场地转包转租,须经甲方同意。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对外签订合同,不得以承租的房屋对外作抵押。

4.乙方承担自己在经营期间的一切债权债务。

5.合同终止,乙方对场内、外的装饰,不得拆除。

6.乙方应加强消防、防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凡因乙方发生火灾等事故所造成的直接或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

7.乙方应遵守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招聘非本地户口人员应到甲方办理《流动人口证》,到公安部门办理“暂住证”。

8.合同期内,乙方负责聘用甲方职工_______人。甲方职工如违反乙方规定不适宜上岗的,乙方有权对其作多余人员安排,但乙方应负担不少于其本人基本工资的______%为职工生活费。

9.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续租赁的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期收取租金。对乙方在经营活动中需要对外协商关系时,经乙方请求,给予必要的协助,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负责对房屋屋面的正常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甲方不及时维修对乙方造成损失时,甲主应负责赔偿。

3.甲方不承担乙方在经营活动中所出现的经济或其它民事纠纷责任。合同期内,遇天灾、水患等对乙方经营造成影响和损失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内容时,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

2、由于政策规定或城市规划建设需要,致使甲方不能出租房屋或乙方不能继续经营时,可以终止合同执行。其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处理。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租赁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如不能按时交纳租金或擅自转租房屋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所出租的房屋,终止合同执行。除乙方赔偿甲方有权提前收回所出租的房屋,终止合同执行。除乙方赔偿甲方违约金元外,所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2.甲方违约,如甲方终止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内容时,甲方除赔偿乙方违约金_______元外,对乙方原收购的设备、设施,甲方应按卖价,按实际经营时间折价付给乙方(按_______年折算),对乙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六、其他规定:

1.商场外东向场地从商场北墙起至南墙止,为甲、乙双方共同场地。原则上由乙方作客库停车使用,但双方不得在此地段从事经营性停车业务,乙方不得超出所承担场地经营。

2.本合同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持四份,乙方持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日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_________

商场租赁合同 篇4

甲乙双方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明确权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租房屋及附属物,乙方用于商业经营用途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

1.1 本合同租赁物为 号 共计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屋、附属设备设施和附属场地。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上述权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1.2 本合同租赁物的房屋共计 层,其中一层面积 平方米、负一层面积 平方米(以双方共同测量数据为准)。详见租赁房屋平面分界图,该租赁房屋平面分界图,由甲乙双方盖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1.3 本合同租赁物的附属设备设施包括:合格并正常使用的消防系统、合格并正常使用的供水供电系统、有线电视线路、有线电话预留线路、自动扶梯(2台)、货梯(一台,甲乙双方共同使用)、合格并正常使用的中央空调等。具体见甲乙双方列出的附属设备设施清单,由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三。

1.4 本合同租赁物的附属场地包括租赁物部份顶部及外立面的商场店招位、广告位、停车位,以及门前场地、员工通道等。详见附属场地清单及分界图,该附属场地清单和分界图由甲乙双方盖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四。

1.5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本合同租赁物交付乙方。甲乙双方在交付时应签订交接清单,注明本合同租赁物的详细状态。甲方保证乙方能安全、正常、有效地使用。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2.2 为利于乙方的装修等开业筹备工作,甲方提供 月装修期,装修期期间甲方不收取租赁费,并且保证水电等的供应,乙方承担装修期相应的水电及其它一切费用。

2.3 优先租赁权。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或租赁物继受人是否继续租赁该商场。乙方如决定继续租赁,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的权利。续租的租赁协议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2.4 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甲方或租赁物的继受人将租赁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出售,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2.5 撤离期。合同到期或双方根据合同约定中途解除合同,乙方应在约定的撤离日后15日内撤出。在撤离期内,乙方将所有权属于乙方的设备设施及货物清除出租赁房屋。在撤离期间,甲方不收取租赁费用。

第三条 附属设备设施及甲乙双方维护保养责任

3.1 有关水电方面

3.1.1 甲方应于交付租赁物的同时向乙方提供不少于210KV的电量供乙方照明、展示使用,并将电源接至乙方租赁房屋的配电柜并独立按装计量表,由乙方独立控制。中央空调主机及末端设备、货梯、自动扶梯的用电不包括在前述的210KV中,由甲方另行提供并能满足上述设备的正常使用。甲方在移交时应确保现有照明、灯具、开关、插座、配电柜等供电设备设施符合国家电气使用标准并处于正常完好的使用状态。

3.1.2 甲方应对本租赁物的“表前” (“表前”:指甲方主供设备至乙方租赁房屋的配电

3.2 有关消防方面

3.2.1甲方应按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规定在交付租赁物时向乙方提供符合开设商场要求的消防设施(包括喷淋、烟感、消防栓、报警联动系统以及应急灯、疏散指示灯、灭火机、灭火箱等)和相应的验收合格证明、年检合格证明,该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和年验合格证明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五。

3.2 有关消防方面

3.2.1甲方应按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规定在交付租赁物时向乙方提供符合开设商场要求的消防设施(包括喷淋、烟感、消防栓、报警联动系统以及应急灯、疏散指示灯、灭火机、灭火箱等)和相应的验收合格证明、年检合格证明,该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和年验合格证明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五。

3.2.2 乙方在装修及消防报审过程中发现原有消防系统不合格,甲方应及时按当地消防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修复或完善,并负责通过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如甲方未能及时修复,乙方为不影响经营,可以书面通知甲方,经确认后先行垫资对不完善的消防系统按照当地消防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修复或完善。乙方垫付的费用,经协商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或由乙方在租赁费用中直接扣除,乙方在收到款项时须向甲方提供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清单和相应的合法发票。

3.2.3 甲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消防系统进行维护,确保其正常安全使用,并通过消防部门年检。乙方应对其租赁物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维护,确保其正常安全使用,并通过消防部门年检。若因甲方或乙方维保不当,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通过年检的,甲方或乙方应按合同第七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3 有关自动扶梯、货梯

3.3.1 甲方应在交付租赁物的同时,提供能正常使用,并通过当地有关部门的验收的自动扶梯2台。甲方应同时提供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和年检合格证明,该验收合格证明和年检合格证明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六。

3.3.2 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对自动扶梯进行维修保养,承担全部费用,并按规定年检,在合同到期后应保证自动扶梯完好并且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若因乙方维保不当,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通过年检的,乙方应按合同第七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3.3 甲乙双方共用货梯一台,由甲方负责维护保养,使用及维护保养费用各半承担。

3.4 有关中央空调

3.4.1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中央空调服务,中央空调每年首次启用和停用的时间由甲乙双方根据经营需要协商制定,确保乙方正常安全使用。

3.5 有关租赁物的维修保养

3.5.1 在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内已包含甲方提供的基本设施的租赁费,即甲方提供的中央空调、消防设施、电梯等设备供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内是乙方独立使用的甲供设备,在保修期内由甲方负责维修保养,保修期外由乙方负责维护保养(甲方应把相应的厂商资

3.4 有关中央空调

3.4.1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中央空调服务,中央空调每年首次启用和停用的时间由甲乙双方根据经营需要协商制定,确保乙方正常安全使用。

3.5 有关租赁物的维修保养

3.5.1 在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内已包含甲方提供的基本设施的租赁费,即甲方提供的中央空调、消防设施、电梯等设备供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内是乙方独立使用的甲供设备,在保修期内由甲方负责维修保养,保修期外由乙方负责维护保养(甲方应把相应的厂商资料提供给乙方),但乙方应根据公用事业部门及其他单位的要求按期支付该设施的日常使用费用。

第四条 租赁费用、押金及其支付

4.1 租赁费用 本条所定义的租赁费用,包括租赁房屋、附属设备设施等费用(本条另有约定的费用除外)。租赁费用为 万元/年(其中房屋租赁费为 万元,设备设施费租赁费为 万元),租赁费用采取“先付后租”的方式按半年支付。乙方于每半年到期前15日向甲方缴纳下半年租赁费用,甲方在收到租赁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按乙方支付的金额向乙方出具符合税法规定的房屋租赁专用发票。甲方如延迟出具发票,乙方有权相应顺延下期租赁费用的支付。

4.2 水电费 甲方为乙方租赁部分单独安装水电表。乙方按该水电表的计量数字按月向甲方交纳水电费,单价以同期供水供电部门公布的用水用电单价为准,线损按实际用电量的比例分摊。甲方应提供同期供水供电部门的水电费单价表及乙方使用水电明细表。甲方在收取电费的同时向乙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甲方如延迟提供发票,乙方有权相应延迟交纳水电费。乙方在收到甲方水电费发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费用,逾期按日 元向甲方缴纳违约金。供水、供电等有关部门就水电费给予甲方的优惠政策乙方同样享受。

4.3 中央空调使用费 包括中央空调主机及末端设备的水耗、电耗、燃料、水处理费、送新风费及维修保养费、人工费等所有费用。按月结算,先用后付。甲方在收取制冷费用的同时,应向乙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

4.4 商场停车位及周边场地由甲方统一管理,乙方支付甲方每年场外物业管理费万元整,乙方经营涉及政府部门的费收由乙方另行自行负责。

4.5 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定金 万元整,甲方正式交付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个半年租金,定金转为租赁保证金,合同终止或解除后退还(不计息)。

4.6 租赁期内,除本条明示的收费项目外,甲方不得另立收费项目向乙方收取本条约定项目以外的费用。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保证出租给乙方租赁物的产权关系清晰没有争议,甲方有权出租。在租赁期内,甲方任何产权方面的变动均不得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2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租赁物在租赁期内不得另行出租给第三方,保证不因租赁房屋发

5.3 租赁期内,租赁物产权如转移,甲方应保证租赁物的继受人受本合同约束,继续履行本合同,履行在本合同中甲方的义务,并协调好租赁物继受人与乙方的关系,做好相关的交接工作。甲方如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需得到乙方的书面认可。

5.4 甲方应努力承担作为出租方的义务,在乙方相关手续及事务办理过程中,甲方应提供尽可能的协助。租赁期内,甲方负责处理因租赁物的相邻关系,乙方有协助的义务;租赁物如因政府规划等原因需拆迁,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根据有关规定取得拆迁方面的权益。

5.5 甲方承诺严格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如未履行义务,造成乙方损失的,或造成第三方损失,致使该方要求乙方承担责任的,甲方应对乙方或第三方予以赔偿。乙方对第三方提出的要求,应积极应对,尽可能减少该项责任,否则,甲方有权对扩大的损失予以拒绝。

5.6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将租赁物所在大厦及外立面的其他部分用于自营,或租赁、出售给第三方用于经营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相类似的项目或广告宣传。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7 甲方应保证其出租的房屋在租赁期内能安全、正常使用,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由于房屋本身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负责修复,若乙方因此受到间接或直接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损失,甲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经协商乙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可从租金中直接予以扣除。甲方保证其提供的设备设施在相应的质量保证期内安全、正常地使用,并将厂商资料提供给乙方。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6.1 乙方承租租赁物的用途为乙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乙方必须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6.2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租赁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如不能按时缴纳,每天按 元加收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照本合同

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6.3 租赁期间,乙方在不改变租赁物内部结构和功能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商场柜台布置、经营格局等作合理调整,并进行内部装修与改造。乙方如确需对房屋结构、设备设施进行改造的,在改造前须将方案交甲方审查,乙方的改造方案不得危及建筑结构安全及房屋的正常使用。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自行添加其他设备设施或其它财产,费用由乙方承担,产权归乙方所有。双方的租赁关系结束后,由乙方对自行安装的设备设施进行拆除并恢复该租赁物原状。

6.4 承租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租赁物部分转租给第三方,乙方有权将商场的专柜展台等租赁给厂家使用,但:①分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超过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②本合同发生终止时,分租合同也相应终止。乙方保证作为承租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保证甲方不因该转租行为而使本合同项下的利益受到影响,否则视乙方违约,乙

6.5 乙方承诺严格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如未履行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或造成第三方损失,致使该方要求甲方承担责任的,乙方应对甲方或第三方予以全部赔偿。甲方对第三方提出的要求,应积极应对,尽可能减少该项责任,否则,乙方有权对扩大的损失予以拒绝。

6.6 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租赁物及外立面的其他部份用于自营或租赁给第三方用于经营与甲方现有经营范围相同的或类似的项目及宣传(如:餐饮、服饰、食品超市等)。

6.7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及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若因乙方使用不当,房屋或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除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外,乙方应自行负责上述房屋及设施。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中第1.5款,延迟交付租赁物,延迟提供乙方正常供电、供水,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每天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相应损失,延迟达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2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中第3.2.1款,延迟提供消防验收证明,应免除乙方延迟期间的租赁费用。延迟提供达7天以上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每日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损失,延迟达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3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3.1.2款、第3.2.3款、第5.2款、第5.6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赁费用的违约金,若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甲方还应另行实施赔偿。

7.4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中第5.1款,因甲方的出租权有争议或引起纠纷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按年租赁费用总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7.5 乙方违反本合同、6.2款,乙方应向甲方每天按 元加收滞纳金,延迟达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万元。

7.6 乙方违反本合同4.2款,乙方应向甲方每天按 元加收滞纳金,并赔偿甲方的损失,延迟达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7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2.3款、第6.4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赁费用的违约金,若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实施赔偿。

7.8 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条款外,任何一方单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的,均视为严重违约,由违约方支付对方一年租赁费用的违约金。

7.9除本协议违约责任有特别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均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七天内予以更正,逾期未能更正,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签订、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对方提供的资料、以及对本协议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者公开、泄露及不正当使用。公开、泄露或不正当使用该商业秘密,须支付违约金 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 免责条约

9.1 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9.2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时,租赁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九条 免责条约

9.1 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9.2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时,租赁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和解除

甲乙双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条款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 (县)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12.1 本合同一式八份, 甲乙双方各执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后十五日内,双方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有关费用按政府有关规定缴纳。

12.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场租赁合同 篇5

出租商: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商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酒店有关规定,在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制订,租约条款如下

一、酒店将位于酒店内大堂二楼的商场(约_________平方米)租给租户营业使用,租期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其中租金已包括空调费和电费。

二、经营范围

三、租户不得超出以上经营范围,同时不能和酒店经营或出租的商品有抵触,若违反,酒店有权收回经营地点,不另行补偿;酒店有义务保障租户的经营不受侵犯。

四、承租人向酒店承诺以下各项

1、租户需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将当月租金和其他应付费用一次性付给酒店,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酒店将收取3%的滞纳金。

2、如客人用信用卡结算,则由酒店代收,酒店向承租人收取卡面额5%的手续费。

3、营业时间在早上7:00至晚上12:00之间。

4、如承租人要求安装酒店分机电话,酒店则按电信局标准收费。

5、租户如欲更改场地的装修或悬挂对外宣传广告物品时,必须事先得到酒店书面同意后,才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6、承租人必须维持承租区域的整洁和完好,并承担租赁区域的一切维修费用。

7、承租人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服从酒店的管理,不得将任何非法物品及易燃品带入酒店。

8、租户任何时间都不得在承租范围内制造噪音(包括公共广播、电视机、收音机)。

9、租户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承租范围任何部分从事不合法或不正当行为。

10、租户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酒店相关管理人员的协调管理。

11、该承租范围不得分租或转租。

12、如非因酒店有关人员的人为疏忽而造成租户任何财物损坏或损失,概由租户自行承担。

五、酒店向租户承诺以下各项:

1、酒店为酒店大楼的安全管理负责,并提供承租范围内持续电力服务。

2、租户每月可在本酒店购买饭票解决员工的膳食问题,饭票价格按每日_________元/人执行。

3、酒店可提供制服洗涤服务给租户,收费按酒店对外价格的七折执行。

六、押金

在该合同签订后的七天内承租人应付给酒店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作为租用押金,合同期满或经双方友好协商提前终止时,如租户已付清所有租金,并遵守合同的规定,酒店将退回押金,但不付任何利息,押金不可以用作租金交付。

七、违约责任

承租人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酒店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从押金中扣除损失费用。

八、合同终止

1、租户如逾期十天不交租金,酒店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由租户所负责的一切经济责任。

2、如酒店或租户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此租约时,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终止方需负责对方的经济损失。

九、续约

1、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续约权,但租户应于租约届满时提前三个月向酒店发出续约的书面通知。

2、租户如不续签租约,本合同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即终止,届时租户必须搬出酒店,逾期不搬届时将按酒店酌情制定的租金标准计算场租,并需赔偿酒店一切有关损失。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后另行补充,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其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商: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签盖章:_________签盖章: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

商场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丙 方:

丁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场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物的状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场是×××××大厦,坐落在 市 路 号,该商场的建筑面积为×××㎡,附该商场的平面图。

1-2 甲方为该商场的房地产权利人,有全部的、无任何瑕疵的法定权利、权限和能力签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担本租赁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1-3 以下内容由甲、乙双方在以后的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商场的验收依据:

(一)有关该商场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二)现有装修标准、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租赁期满后附属设施的归属问题。

(四)其他甲乙双方认为应另行约定的有关事宜。

二、租赁物的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对所租赁商场的使用范围与乙方的经营范围相符。乙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的,该商场的使用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也可进行相应调整,但甲方承诺不得将商场出租给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的承租方。

三、租赁期限

除非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本合同商场租赁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上述期限届满后,本合同继续延长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上述延长期限届满后,则本合同再次继续延长 年,既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支付

4-1 该场商场的租金采取分期付款方式:

4-2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定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总价款的 %,余款在甲方交付租赁物后 个月内支付。

4-3 进场时间为经甲、乙双方确认可以进场装修并由甲方发出进场装修通知书之日。

五、租赁物的交付

5-1 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进场装修通知书视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租赁物。

5-2 甲方交付的租赁物应具备的条件由甲乙双方商订后以补充协议确定。

六、商场的装修及维修

6-1 甲方允许乙方按其经营需要,自行设计并装修。乙方应在装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乙方的装修如涉及商场主体结构的,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并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否则乙方不得擅自进行。

6-2 租赁期间,甲方在接到乙方发出的书面维修通知三日内应及时对租赁物及本合同5-2条款所列设施进行维修。甲方未及时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的除外),但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乙方所有,维修责任也由乙方自行承担。

6-3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商场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商场及附属设施受损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以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7-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 因出租商场产生的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与出租商场有关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7-3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7-4 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及土地使用权不得有任何出售、抵押之情形。

7-5 租赁期内,如政府收回该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必须退还相应的租金及承担乙方的利息损失。

7-6 租赁期内,如租赁标的物具备出售条件的,则必须售与乙方,同时另行签订买卖合同,乙方已交纳的租金即为购房款,对此,甲、丙方均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7-7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所需的工商、税务、规划、环保、消防、卫生、通讯、设计、施工、增容(如有需要)及其它国家规定的申报手续或经营执照,协助乙方提供报批所需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甲方对此类协助不另行收费。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8-1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8-2 乙方负责申报及缴纳因经营所产生的各种税费。

8-3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使用该商场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空调、通讯、设备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表具度数和政府规定的标准计算。

8-4 乙方拥有完整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8-5 乙方对商场招牌的设计和安装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8-6 乙方负责租赁期间商场内的人身、财产的安全。对于因在租赁商场内发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斗殴、火灾、烟雾、水浸或任何物质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租赁物自身原因导致的除外。

8-7 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

8-8 租赁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组建或聘请的专业物管公司统一的物业管理,并承担物业管理费(包括:公共区域提供水、电、清洁、保安、园艺、垃圾清运、房屋管理所需的费用)。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9-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9-2 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违约方承担下列相应的违约责任外,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约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 甲方交付的商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场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甲方除返还乙方已支付的租金(按实际天数计算)及承担利息外,还应承担装修费用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二)乙方利用商场从事非法活动的。违反本条款规定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3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商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商场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该商场毁损、灭失的。

十、违约责任

10-1 如甲方对乙方的装修申请未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或以不合理的理由拒绝乙方的申请,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年年租金的违约金。如甲方的该等行为导致乙方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则除甲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乙方还有权解除合同。

10-2 租赁期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商场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坏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不合理使用商场导致的损害除外。

10-3 甲方违反7-7规定的协助义务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10-4 租赁期内,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或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已交纳的租金不作退回,且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整个合同期限内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违约金。

10-5 租赁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收回商场的,或将房地产出售抵押的,乙方已交纳但尚未到期的租金及利息,甲方应予退还,且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整个合同期限内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违约金。同时,甲方还应赔偿因其违约使乙方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所有装修费、替代营业用房的租金差价、停业期间的经营损失、律师费和诉讼费。

10-6 甲、乙双方均承诺放弃向仲裁机构或法院以任何理由申请降低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权利。

十一、其他

11-1 甲方必须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性,否则除返还未到期的租金及承担相应利息外,还需承担乙方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费用,且支付给乙方 万元的违约金。

11-2 丁方愿意为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义务提供担保。

11-3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效力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4 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本合同规定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11-6 甲、丙方应提交与本次交易有关的甲、丙方之间的合同、丙方的房地产权属证明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丙方的文书。

11-7 本合同各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11-8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四份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合同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丙方: 丁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商场租赁合同 篇7

出 租 方:刘跃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 址:

承 租 方:王兴权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地 址: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物业的有关事宜,在自愿、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投资购买的位于路18号 负1 层计1285㎡商场,用途:商业服务(商铺),结构:混合,层高:6.2M。

第二条 商场租赁期限:

1、起算日期: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2、终止日期:从起算日期计算至五年止。

第三条 租金支付

(一)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至20xx年1月1日,乙方可提前进场装修并完成商场经营的一切事宜。在此期间,除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外,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20xx年1月1日起,,租金为每月70元/㎡。后期租金按每年5%递增,租金按季度支付,支付时间为每季10日前。

第四条 甲方承诺

1、甲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无本物业产权的任何纠纷;如因该物业未清事项影响乙方经营,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且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甲方保证在租赁期内,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影响干涉乙方的经营、管理、使用事项。如因甲方干预或设置障碍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据实向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五条 房屋的物业管理、维修和养护

1、因乙方管理和使用不善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并达到设计要求。

2、房屋管理期内的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由乙方自进场之日起负责。

3、在租赁期内所发生的水、电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有关税费

合同签订时,相关税法规定甲方承担的税收为:租赁业营业税及城建教育附加5.6%,房产税12%。

第七条 所有权转移

1、在租赁期内,如甲方将物业进行销售,需在销售前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及受让方应将交易合同副本在处置后五个工作日内交乙方建档登记,依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办理相关手续,逾期造成的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对物业的处置行为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有效。如因甲方处置物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据实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若甲方擅自终止合同,应支付乙方本合同贰拾年收益总额30%的违约金,并负责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内,若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租金,在叁个月内,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上浮60%计算支付违约金;叁个月至陆个月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双倍计算支付违约金。连续超过陆个月,应支付甲方本合同贰拾年收益总额30%的违约金,且甲方可单方终止租赁合同。

第九条 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信守合同。

2、在本合同履行中,如遭遇不可抗力或政策变更,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份条款不能继续时,应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才能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且该仲裁为一局终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共肆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场租赁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场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地点与铺位面积。

租赁地点: (详见 商铺分布图)。

租赁面积:租赁铺位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交付。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每年日前向甲方缴纳年租赁费共计 元。

第四条 甲方责任及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商场内消防设施、公共卫生、供水、供电设施的维修保养。

2.甲方负责制定《商场管理规定》和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场管理规定》及其它管理制度,对商场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商场内正常的经营秩序。

4.乙方雇请聘用的营业员、导购员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责任及权利义务。

1.乙方完全自愿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商场管理规定》(见附件)和商场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证商场的正常运作和全体商户的整体利益。

2.乙方要做好商铺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不能占用公共通道、场地作经营或堆放货物杂物之用。因甲方责任发生的失火、失窃等事故并因此导致商户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如需对所承租的商铺进行内部装饰、装修,应将装修设计方案书面报送甲方,双方确定后施工。乙方迁出时,商铺内所增设的一切嵌装在建筑物结构内的附属设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补偿。

4.乙方负责保管,维护商铺内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5.乙方租赁商铺的电费由乙方承担,乙方于每月的 日前交甲方。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优先承租权。

1.甲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中途退租,但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转租给第三者经营。

2.合同期内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则在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继续承租,乙方须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告知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双方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七条 其它规定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场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装饰城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为了促进装饰城的市场繁荣,实现“统一管理、划区经营”的经营理念,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装饰城商铺出租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商铺坐落地址:xx县襄河镇南屏路888号、装饰城 幢_____号商铺,建筑面积 ㎡

第二条、乙方租用上述铺面用以经营 业种(品牌),如转作经营其他业种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租赁期间不得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条、租赁期限: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月。

第四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方式及经营保证金:

一、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1 种方式缴纳租金

1、按年交纳,先付后用,于每租约年 30日前支付下年的租金:

20xx年20xx年月日为免租期;

20xx年20xx年月/米2/月,年租金共计人民币(大写) (¥ ),20xx年 月 日前支付;

20xx年20xx年月/米/月,年租金共计人民币(大写) (¥ ),20xx年 月 日前支付;

2、元/年,三年一次性交纳,先付后用,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

二、乙方在签约时一次性缴纳经营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 元整(¥ )。此经营保证金是为了保证乙方遵循市场的统一管理、合法经

营和按时缴纳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方面,在合同到期后60天内经甲方确认没有任何遗留问题后无息退还。

第五条、市场物业管理费用、水电费、维修费等缴费办法:

1、市场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经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是0.65元/m2/月,一年一收。

2、水电费:按相关规定进行预交,甲方于合同期的租约年度与乙方结算,多退少补。

3、维修费: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导致租赁房屋构造及附属设施损毁的,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乙方无权提前退租;若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乙方有义务提前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经营保证金,并有权收回所租房屋。

2、如乙方在合同期满后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书面申请,并协商续签租赁协议。逾期,视为乙方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

第七条、甲方职责:

1、在乙方履行相关手续并交清相关费用的情况下于 20xx年 3月 1日前将本铺面交付乙方使用;

2、对市场进行统一的规划和编制,进行统一招商,并负责市场整体形象的包装及对外进行宣传、推广;

3、搭建电子商务平台,建立网络宣传中心,为经营户做好品牌宣传服务;

4、负责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及氛围、清洁畅通的道路,向市场内经营户和消费者提供便利的购销场所;

5、负责正常的房屋和市场内建筑共用部位的维护、管理等;

6、负责市场内所有车辆的正常通行及停车场有序管理;

7、负责市场内水电等日常事物运营和管理;

8、统一经营和调度市场内物流配送;

9、保障市场内良好的治安秩序;

10、协助乙方办理在装饰城进行合法经营有关的各种手续。

11、甲方有义务积极地为乙方向政府等相关部门争取相关的经营优惠政策;

12、其它相关事宜。

第七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在装饰城进行经营活动必须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自觉维护装饰城的整体形象,且不得在市场内随意张贴悬挂宣传物品。

2、乙方必须依约交纳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如有拖欠,乙方愿意按照下列第①条承担责任:

①超过30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不予退还乙方的经营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另行追偿。

②超过30天,甲方有权从经营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 7日内乙方必须补足经营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追偿。

3、乙方如需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须书面申报方案经甲方同意,并交纳装修保证金 元给管理公司,不得破坏房屋内外结构,经验收合格,扣除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 元后,管理公司将剩余的装修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须征得管理公司同意,并由管理公司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未经管理公司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双方愿意按照下列第

①乙方必须在合同期满后5日内将租赁房屋在清洁、完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还甲方。乙方承诺若不按时交还,甲方有权自行收回房屋,并将乙方的物品搬出,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将逾期房租从经营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追偿。在甲方确认没有任何遗留问题后无息退还经营保证金。

②甲方按约定将房屋交予乙方,但该房屋的后期经营和管理必须服从盛大装饰城管理公司的相关规定及业主公约。

5、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规定使用,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须依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积极配合并参与市场安全管理。

7、乙方须对其经营场所内的所有财产办理相关保险,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8、爱护城内一切公共环境及设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第九条、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商铺后 60日内,乙方应将房屋装修完毕并投入经营。逾期不开业经营的,每逾期1天,甲方有权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三收取乙方违约金。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协议,所交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协议经过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协议签订地的行政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交由人民法院裁决。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场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

联系人:

通讯地址: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必填):

身份证号(必填):

通讯地址(必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经营的“商城”内餐饮铺位(以下简称“租赁物业”)之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饮铺位。

该租赁物业套内建筑面积合计为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用途

2.1乙方认可并同意按照甲方商城的统一规划布局和定位进行经营,该餐饮铺位仅限于经营 。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经营范围,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三条 租赁期

3.1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若因甲方原因而造成租期起始时间延后,租期将相应顺延并确保为 年。

3.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租赁物业,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叁 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须在期满前60日内重新签订续租合同。如乙方未按本条约定就续租事宜与甲方达成共识并签订租赁合同,则甲方有权将租赁物业出租给他人,并安排准租户进入现场视察及有权与他人订立此租赁期满后起租的新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 租赁物业 1.1乙方承租甲方租赁物业位于商城 层 号餐

4.1在乙方三年租赁期内,乙方第一年租赁期限为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租金标准为: 元/年,第二年、第三年租金根据市场行情收取。甲方实际收取租金不含税价。第一年度租金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进场装修前足额交纳,次年及第三年租金应在当年租期期满30日前交纳;否则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租赁合同,并将租赁物业另行出租。

第五条 经营保证金

5.1 乙方须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缴付 元作为乙方依约履行本合同、遵守甲方商城管理制度的经营保证金。

5.2 乙方在承租租赁物业期间,若违反《食品卫生法》等法规被执法机关查处等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经营期间违反本合同约定及甲方制订的《商城经营管理公约》,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的,如乙方拒绝主动交纳,则甲方有权直接从该经营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后三日内将经营保证金补足。经营保证金不足以承担违约金及赔偿金时,甲方有权以租金充抵,已付租金数额则相应减少,若乙方不及时补足租金,则租赁期相应减少。

5.3合同期满或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时,若乙方全部付清本合同规定的租金以及其他各项费用,完全、适当的履行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将租赁物业交还甲方,经营保证金仍有余额的,甲方同意在90日之内将经营保证金余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 物业管理费

6.1 租赁期限内,乙方第一年公共就餐区物业管理费由甲方承担,操作间水电费、燃气费、排污费由乙方根据实际使用量自行承担。第二年、第三年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及收费时间:甲方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进行成本核算后再确定收费标准,物业管理费按季度收取,收取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七条 其他费用

7.1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按时交纳所应交纳的税、费。乙方向甲方声明及保证,其于租赁期间在租赁物业从事经营活动应合法经营,独立报税、纳税,不拖欠雇员工资,妥善处理自身债权债务。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7.2乙方按本条约定应承担的相关税、费及拖欠的债务,不因本合同解除或终止而免除。

第八条 交付使用

8.1 甲方应在商城开业之前将租赁物业交付乙方使用。

8.2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交楼通知后 日内到甲方处办理收楼手续,并签署《接收单》。若乙方接在甲方交楼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场办理收楼手续,则甲方有权将“通知交楼日”视为乙方实际收楼日(“通知交楼日”指甲方以邮寄方式送达交楼通知书的,不论乙方是否签收或被退回,则邮件到达本合同载明的乙方通讯地址时的日期即为通知交楼日),此种情况视为送达,乙方将自行承担由此而所产生所有不利后果,也无权就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提出任何异议。

8.3 乙方在接收租赁物业(或视为接收)后,须按甲方确定的商城开业之日进行营业前的准备,乙方应保证按甲方通知的开业日开始营业,迟于甲方通知的开业日五日还未营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一切费用不予退还。

第九条 物业装修

9.1 凡属于商城统一定造和安装的设备、设施及装修,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或损坏。

9.2 如乙方需对租赁物业进行独立装修的,须将装修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报甲方审批,未经审批,乙方不能开展装修工程。

9.3乙方在委托装修工程施工单位开展装修工程前,必须按照甲方制订的装修守则指引进行施工及支付有关的费用。装修期间,乙方及乙方委托的装修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及商城管理规定,严禁违章施工,否则乙方及其所委托的装修工程施工单位所引发的一切事故及纠纷,将被视作乙方违约,责任由乙方自负。

9.4乙方在装修、布置租赁物业期间不得影响其他商户的正常经营。

9.5 乙方必须负责确保其装修改造工程均遵守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需提前审批的应按要求办理,否则责任自负。

第十条 租赁物业的使用

10.1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租赁物业及由甲方提供的附属设施、设备。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损毁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恢复原状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且已经影响商场正常营业的,甲方口头或电话通知乙方后即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的设施、设备,由此产

10.2 租赁物业及由甲方提供的附属设施、设备非因乙方原因发生损毁或故障,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处理,甲方经审核确认属甲方维修范围之内的,则应自审核确认后24小时内处理或者提出处理方案,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10.3 在乙方承租期限内,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经营活动,有权入场查验乙方对租赁物业的使用状况,乙方有义务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一条 遵守管理规则

11.1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严格遵守由甲方制定的《商城经营管理公约》。《商城经营管理公约》是本合同条款的补充,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甲方有权按照《商城经营管理公约》对乙方进行管理,乙方明白及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如违反管理公约,将被视作违约。

11.3 甲方有权制订或修改任何不利于经营和维持商城所必要的一切管理规章制度,且乙方应当予以支持并承诺遵守。

第十二条 关于转租

12.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业部分或全部进行分租、转租,否则视为严重违约。

12.2 经甲方同意转租的,应在甲方主持下将乙方原来的所有合同、文件变更至新的承租方名下,由新的承租方承担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租赁物业归还

13.1 当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须将租赁物业及其设施、设备完好无损的交还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出具书面确认。乙方物品由乙方自行搬离;甲、乙双方亦可协商保留乙方在租赁物业内的任何内部装修、装饰或附属物,而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

13.2 若乙方未能在租赁期满或在本合同被提前终止后十五天内将租赁物业恢复原貌(经双方同意保留内部装修、装饰或附属物者除外)及完成撤柜并交回租赁物业,每逾期一天,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滞留金,滞留金收取标准相当于2倍的租赁期末年日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的总和。此外,乙方将被视为是自动放弃租赁物业

13.3 在退场之前,乙方必须结清所有于本合同下尚未清缴的款项。

13.4 乙方在退场过程中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或损害,乙方须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双方特别约定

14.1在乙方办理工商及税务等相关证照手续过程中甲方应给予积极协助和支持。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苍山当地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并不得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14.2甲方在可控范围内向乙方供应水电、燃气等保证乙方有一个正常的经营环境。

14.3甲方为乙方提供就餐桌椅、碗筷、碗筷消毒设备。

14.4甲方为乙方安置燃气表、燃气管道、上下水管道、电表、餐饮操作间及卖菜平台。

14.5乙方违反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4.6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导致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本合同即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如遇政府征收或征用行为,本合同即自动解除,一切责任及赔偿按照政府规定标准执行。

14.7如甲方根据市场经营需要及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需要对市场内餐饮铺位及设施进行合理调整、改造时,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5.1若乙方未能按期接收该餐饮铺位,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甲方有权没收定金并解除本合同,同时将该餐饮铺位另行出租给第三方。

15.2若乙方未能按期交纳租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乙方

15.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分租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收回该餐饮铺位,所付租金及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

15.4若乙方于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本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收回该餐饮铺位,所付租金及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 15.5合同履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所付的租金和经营保证金作为对甲方的赔偿。

15.6乙方违规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同时,根据乙方违规违法给甲方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的责任大小,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15.7乙方违反甲方的物业管理和市场管理的规定,甲方有权按市场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给甲方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租金及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 其它条款

16.1如因本合同的履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平等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取得一致,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6.2 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文件应以专人手递方式或邮寄方式发至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另一方拒绝接收对方当面送交的书面文件的,对方可以邮寄方式进行送达,邮件送至本合同所载明的另一方通讯地址时,如另一方仍拒绝签收或被退回,则视为已经送达。任何一方均应在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名称等发生变更之日起10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一方按本合同所列地址发送至另一方的文件视为另一方已收到。

16.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4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场租赁合同 篇11

订立合同各方:

出租柜台方:        商店(商场),以下简称出租方;

承租柜台方:        (个体工商户或单位),以下简称承租方。

担保方:

为了搞活经济,充分发挥柜台的经济效益,经双方协商,由出租方将柜台租给承租方经营,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柜台的数量、面积及其座落的地点。

第二条 租赁柜台的期限和经营范围。

第三条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租金标准:       2.支付方式:

3.支付时间:

第四条 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1.承租方在经营范围内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出租方干预。

2.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承租方对于租用的柜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

4.承租方不得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出租方的经营范围。

5.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承租方的商品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

6.承租方必须爱护柜台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柜台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承租方必须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第五条 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1.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期交付租金。

2.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上报各种报表,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擅自改变柜台的使用性质;

②擅自转租、转让柜台或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③逾期不交纳租金,经出租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④承租方严重违反店堂纪律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者。

4.出租方必须尊重承租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承租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5.出租方必须给予承租方以同本店柜台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为承租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六条 纳税

出租方、承租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第七条 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有权要求承租方依法经营和遵守店堂纪律、规章制度,要求承租方按期向出租方交纳租金。

2.承租方如不按期、按规定数量交纳租金,并经出租方催交仍拒不交纳时,出租方有权要求担保方代为交纳租金。担保方对此承担连带经济责任。担保方代其交纳后,有权要求承租方偿付代交租金。

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满、停租或承租方迁走时,应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订立合同各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经      公证(或鉴证)机关公证。合同正本一式   份,订立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送       等部门各一份备案。

出租方:     (盖章)

代表人       (盖章)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承租方:       (盖章)

代表人:       (盖章)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担保方:         (盖章)

代表人:        (签章)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订立合同地点:

订立合同时间:

商场租赁合同 篇12

甲乙双方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明确权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租房屋及附属物,乙方用于商业经营用途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

1.1 本合同租赁物为 号 共计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屋、附属设备设施和附属场地。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上述权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1.2 本合同租赁物的房屋共计 层,其中一层面积 平方米、负一层面积 平方米(以双方共同测量数据为准)。详见租赁房屋平面分界图,该租赁房屋平面分界图,由甲乙双方盖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1.3 本合同租赁物的附属设备设施包括:合格并正常使用的消防系统、合格并正常使用的供水供电系统、有线电视线路、有线电话预留线路、自动扶梯(2台)、货梯(一台,甲乙双方共同使用)、合格并正常使用的中央空调等。具体见甲乙双方列出的附属设备设施清单,由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三。

1.4 本合同租赁物的附属场地包括租赁物部份顶部及外立面的商场店招位、广告位、停车位,以及门前场地、员工通道等。详见附属场地清单及分界图,该附属场地清单和分界图由甲乙双方盖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四。

1.5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本合同租赁物交付乙方。甲乙双方在交付时应签订交接清单,注明本合同租赁物的详细状态。甲方保证乙方能安全、正常、有效地使用。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2.2 为利于乙方的装修等开业筹备工作,甲方提供 月装修期,装修期期间甲方不收取租赁费,并且保证水电等的供应,乙方承担装修期相应的水电及其它一切费用。

2.3 优先租赁权。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或租赁物继受人是否继续租赁该商场。乙方如决定继续租赁,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的权利。续租的租赁协议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2.4 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甲方或租赁物的继受人将租赁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出售,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2.5 撤离期。合同到期或双方根据合同约定中途解除合同,乙方应在约定的撤离日后15日内撤出。在撤离期内,乙方将所有权属于乙方的设备设施及货物清除出租赁房屋。在撤离期间,甲方不收取租赁费用。

第三条 附属设备设施及甲乙双方维护保养责任

3.1 有关水电方面

3.1.1 甲方应于交付租赁物的同时向乙方提供不少于210KV的电量供乙方照明、展示使用,并将电源接至乙方租赁房屋的配电柜并独立按装计量表,由乙方独立控制。中央空调主机及末端设备、货梯、自动扶梯的用电不包括在前述的210KV中,由甲方另行提供并能满足上述设备的正常使用。甲方在移交时应确保现有照明、灯具、开关、插座、配电柜等供电设备设施符合国家电气使用标准并处于正常完好的使用状态。

3.1.2 甲方应对本租赁物的“表前” (“表前”:指甲方主供设备至乙方租赁房屋的配电柜(水)电表,“表后”:指乙方租赁房屋的配电柜(水)电表至乙方使用的全部设备设施)供水、供电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应对本租赁物的“表后”供水、供电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承担全部费用。若因甲方维保不当或欠费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甲方应按合同第七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2 有关消防方面

3.2.1甲方应按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规定在交付租赁物时向乙方提供符合开设商场要求的消防设施(包括喷淋、烟感、消防栓、报警联动系统以及应急灯、疏散指示灯、灭火机、灭火箱等)和相应的验收合格证明、年检合格证明,该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和年验合格证明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五。

3.2 有关消防方面

3.2.1甲方应按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规定在交付租赁物时向乙方提供符合开设商场要求的消防设施(包括喷淋、烟感、消防栓、报警联动系统以及应急灯、疏散指示灯、灭火机、灭火箱等)和相应的验收合格证明、年检合格证明,该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和年验合格证明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五。

3.2.2 乙方在装修及消防报审过程中发现原有消防系统不合格,甲方应及时按当地消防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修复或完善,并负责通过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如甲方未能及时修复,乙方为不影响经营,可以书面通知甲方,经确认后先行垫资对不完善的消防系统按照当地消防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修复或完善。乙方垫付的费用,经协商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或由乙方在租赁费用中直接扣除,乙方在收到款项时须向甲方提供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清单和相应的合法发票。

3.2.3 甲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消防系统进行维护,确保其正常安全使用,并通过消防部门年检。乙方应对其租赁物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维护,确保其正常安全使用,并通过消防部门年检。若因甲方或乙方维保不当,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通过年检的,甲方或乙方应按合同第七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3 有关自动扶梯、货梯

3.3.1 甲方应在交付租赁物的同时,提供能正常使用,并通过当地有关部门的验收的自动扶梯2台。甲方应同时提供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和年检合格证明,该验收合格证明和年检合格证明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六。

3.3.2 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对自动扶梯进行维修保养,承担全部费用,并按规定年检,在合同到期后应保证自动扶梯完好并且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若因乙方维保不当,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通过年检的,乙方应按合同第七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3.3 甲乙双方共用货梯一台,由甲方负责维护保养,使用及维护保养费用各半承担。

3.4 有关中央空调

3.4.1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中央空调服务,中央空调每年首次启用和停用的时间由甲乙双方根据经营需要协商制定,确保乙方正常安全使用。

3.5 有关租赁物的维修保养

3.5.1 在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内已包含甲方提供的基本设施的租赁费,即甲方提供的中央空调、消防设施、电梯等设备供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内是乙方独立使用的甲供设备,在保修期内由甲方负责维修保养,保修期外由乙方负责维护保养(甲方应把相应的厂商资料提供给乙方),但乙方应根据公用事业部门及其他单位的要求按期支付该设施的日常使用费用。

3.4 有关中央空调

3.4.1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中央空调服务,中央空调每年首次启用和停用的时间由甲乙双方根据经营需要协商制定,确保乙方正常安全使用。

3.5 有关租赁物的维修保养

3.5.1 在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内已包含甲方提供的基本设施的租赁费,即甲方提供的中央空调、消防设施、电梯等设备供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内是乙方独立使用的甲供设备,在保修期内由甲方负责维修保养,保修期外由乙方负责维护保养(甲方应把相应的厂商资料提供给乙方),但乙方应根据公用事业部门及其他单位的要求按期支付该设施的日常使用费用。

第四条 租赁费用、押金及其支付

4.1 租赁费用 本条所定义的租赁费用,包括租赁房屋、附属设备设施等费用(本条另有约定的费用除外)。租赁费用为 万元/年(其中房屋租赁费为 万元,设备设施费租赁费为 万元),租赁费用采取“先付后租”的方式按半年支付。乙方于每半年到期前15日向甲方缴纳下半年租赁费用,甲方在收到租赁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按乙方支付的金额向乙方出具符合税法规定的房屋租赁专用发票。甲方如延迟出具发票,乙方有权相应顺延下期租赁费用的支付。

4.2 水电费 甲方为乙方租赁部分单独安装水电表。乙方按该水电表的计量数字按月向甲方交纳水电费,单价以同期供水供电部门公布的用水用电单价为准,线损按实际用电量的比例分摊。甲方应提供同期供水供电部门的水电费单价表及乙方使用水电明细表。甲方在收取电费的同时向乙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甲方如延迟提供发票,乙方有权相应延迟交纳水电费。乙方在收到甲方水电费发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费用,逾期按日 元向甲方缴纳违约金。供水、供电等有关部门就水电费给予甲方的优惠政策乙方同样享受。

4.3 中央空调使用费 包括中央空调主机及末端设备的水耗、电耗、燃料、水处理费、送新风费及维修保养费、人工费等所有费用。按月结算,先用后付。甲方在收取制冷费用的同时,应向乙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

4.4 商场停车位及周边场地由甲方统一管理,乙方支付甲方每年场外物业管理费万元整,乙方经营涉及政府部门的费收由乙方另行自行负责。

4.5 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定金 万元整,甲方正式交付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个半年租金,定金转为租赁保证金,合同终止或解除后退还(不计息)。

4.6 租赁期内,除本条明示的收费项目外,甲方不得另立收费项目向乙方收取本条约定项目以外的费用。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保证出租给乙方租赁物的产权关系清晰没有争议,甲方有权出租。在租赁期内,甲方任何产权方面的变动均不得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2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租赁物在租赁期内不得另行出租给第三方,保证不因租赁房屋发生的产权纠纷、产权变动以及与他人的纠纷影响乙方对租赁物的正常经营使用。甲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做出有碍乙方营业的行为。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3 租赁期内,租赁物产权如转移,甲方应保证租赁物的继受人受本合同约束,继续履行本合同,履行在本合同中甲方的义务,并协调好租赁物继受人与乙方的关系,做好相关的交接工作。甲方如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需得到乙方的书面认可。

5.4 甲方应努力承担作为出租方的义务,在乙方相关手续及事务办理过程中,甲方应提供尽可能的协助。租赁期内,甲方负责处理因租赁物的相邻关系,乙方有协助的义务;租赁物如因政府规划等原因需拆迁,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根据有关规定取得拆迁方面的权益。

5.5 甲方承诺严格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如未履行义务,造成乙方损失的,或造成第三方损失,致使该方要求乙方承担责任的,甲方应对乙方或第三方予以赔偿。乙方对第三方提出的要求,应积极应对,尽可能减少该项责任,否则,甲方有权对扩大的损失予以拒绝。

5.6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将租赁物所在大厦及外立面的其他部分用于自营,或租赁、出售给第三方用于经营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相类似的项目或广告宣传。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7 甲方应保证其出租的房屋在租赁期内能安全、正常使用,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由于房屋本身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负责修复,若乙方因此受到间接或直接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损失,甲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经协商乙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可从租金中直接予以扣除。甲方保证其提供的设备设施在相应的质量保证期内安全、正常地使用,并将厂商资料提供给乙方。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6.1 乙方承租租赁物的用途为乙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乙方必须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6.2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租赁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如不能按时缴纳,每天按 元加收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照本合同

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6.3 租赁期间,乙方在不改变租赁物内部结构和功能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商场柜台布置、经营格局等作合理调整,并进行内部装修与改造。乙方如确需对房屋结构、设备设施进行改造的,在改造前须将方案交甲方审查,乙方的改造方案不得危及建筑结构安全及房屋的正常使用。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自行添加其他设备设施或其它财产,费用由乙方承担,产权归乙方所有。双方的租赁关系结束后,由乙方对自行安装的设备设施进行拆除并恢复该租赁物原状。

6.4 承租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租赁物部分转租给第三方,乙方有权将商场的专柜展台等租赁给厂家使用,但:①分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超过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②本合同发生终止时,分租合同也相应终止。乙方保证作为承租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保证甲方不因该转租行为而使本合同项下的利益受到影响,否则视乙方违约,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6.5 乙方承诺严格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如未履行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或造成第三方损失,致使该方要求甲方承担责任的,乙方应对甲方或第三方予以全部赔偿。甲方对第三方提出的要求,应积极应对,尽可能减少该项责任,否则,乙方有权对扩大的损失予以拒绝。

6.6 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租赁物及外立面的其他部份用于自营或租赁给第三方用于经营与甲方现有经营范围相同的或类似的项目及宣传(如:餐饮、服饰、食品超市等)。

6.7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及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若因乙方使用不当,房屋或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除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外,乙方应自行负责上述房屋及设施。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中第1.5款,延迟交付租赁物,延迟提供乙方正常供电、供水,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每天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相应损失,延迟达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2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中第3.2.1款,延迟提供消防验收证明,应免除乙方延迟期间的租赁费用。延迟提供达7天以上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每日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损失,延迟达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3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3.1.2款、第3.2.3款、第5.2款、第5.6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赁费用的违约金,若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甲方还应另行实施赔偿。

7.4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中第5.1款,因甲方的出租权有争议或引起纠纷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按年租赁费用总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7.5 乙方违反本合同、6.2款,乙方应向甲方每天按 元加收滞纳金,延迟达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万元。

7.6 乙方违反本合同4.2款,乙方应向甲方每天按 元加收滞纳金,并赔偿甲方的损失,延迟达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7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2.3款、第6.4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赁费用的违约金,若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实施赔偿。

7.8 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条款外,任何一方单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的,均视为严重违约,由违约方支付对方一年租赁费用的违约金。

7.9除本协议违约责任有特别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均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七天内予以更正,逾期未能更正,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签订、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对方提供的资料、以及对本协议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者公开、泄露及不正当使用。公开、泄露或不正当使用该商业秘密,须支付违约金 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 免责条约

9.1 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9.2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时,租赁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九条 免责条约

9.1 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9.2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时,租赁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和解除

甲乙双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条款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 (县)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12.1 本合同一式八份, 甲乙双方各执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后十五日内,双方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有关费用按政府有关规定缴纳。

12.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场租赁合同 篇13

出租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丙 方:×××××

丁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场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物的状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场是×××××大厦,坐落在  市  路  号,该商场的建筑面积为×××,附该商场的平面图。

1-2 甲方为该商场的房地产权利人,有全部的、无任何瑕疵的法定权利、权限和能力签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担本租赁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1-3 以下内容由甲、乙双方在以后的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商场的验收依据:

(一)有关该商场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二)现有装修标准、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租赁期满后附属设施的归属问题。

(四)其他甲乙双方认为应另行约定的有关事宜。

二、租赁物的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对所租赁商场的使用范围与乙方的经营范围相符。乙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的,该商场的使用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也可进行相应调整,但甲方承诺不得将商场出租给与乙方经营范围(指西餐咖啡)相同的承租方。

三、租赁期限

3-1 除非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本合同商场租赁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上述期限届满后,本合同继续延长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上述延长期限届满后,则本合同再次继续延长  年,既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支付

4-1 该场商场的租金采取分期付款方式:

4-2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定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总价款的  %,余款在甲方交付租赁物后 个月内支付。

4-3 进场时间为经甲、乙双方确认可以进场装修并由甲方发出进场装修通知书之日。

五、租赁物的交付

5-1 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进场装修通知书视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租赁物。

5-2 甲方交付的租赁物应具备的条件由甲乙双方商订后以补充协议确定。

六、商场的装修及维修

6-1 甲方允许乙方按其经营需要,自行设计并装修。乙方应在装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乙方的装修如涉及商场主体结构的,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并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否则乙方不得擅自进行。

6-2 租赁期间,甲方在接到乙方发出的书面维修通知三日内应及时对租赁物及本合同5-2条款所列设施进行维修。甲方未及时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的除外),但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乙方所有,维修责任也由乙方自行承担。

6-3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商场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商场及附属设施受损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以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甲、丙方的权利、义务

7-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 因出租商场产生的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与出租商场有关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7-3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7-4 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及土地使用权不得有任何出售、抵押之情形。

7-5 租赁期内,如政府收回该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必须退还相应的租金及承担乙方的利息损失。

7-6 租赁期内,如租赁标的物具备出售条件的,则必须售与乙方,同时另行签订买卖合同,乙方已交纳的租金即为购房款,对此,甲、丙方均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7-7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所需的工商、税务、规划、环保、消防、卫生、通讯、设计、施工、增容(如有需要)及其它国家规定的申报手续或经营执照,协助乙方提供报批所需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甲方对此类协助不另行收费。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8-1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8-2 乙方负责申报及缴纳因经营所产生的各种税费。

8-3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使用该商场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空调、通讯、设备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表具度数和政府规定的标准计算。

8-4 乙方拥有完整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8-5 乙方对商场招牌的设计和安装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8-6 乙方负责租赁期间商场内的人身、财产的安全。对于因在租赁商场内发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斗殴、火灾、烟雾、水浸或任何物质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租赁物自身原因导致的除外。

8-7 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

8-8 租赁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组建或聘请的专业物管公司统一的物业管理,并承担物业管理费(包括:公共区域提供水、电、清洁、保安、园艺、垃圾清运、房屋管理所需的费用)。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9-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9-2 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违约方承担下列相应的违约责任外,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约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 甲方交付的商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

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场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甲方除返还乙方已支付的租金(按实际天数计算)及承担利息外,还应承担装修费用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二)乙方利用商场从事非法活动的。

违反本条款规定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3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商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商场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该商场毁损、灭失的。

十、违约责任

10-1 如甲方对乙方的装修申请未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或以不

合理的理由拒绝乙方的申请,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年年租金的违约金。如甲方的该等行为导致乙方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则除甲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乙方还有权解除合同。

10-2 租赁期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

致使商场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坏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不合理使用商场导致的损害除外。

10-3 甲方违反7-7规定的协助义务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10-4 租赁期内,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或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已交纳的租金不作退回,且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整个合同期限内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违约金。

10-5 租赁期内,甲丙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收回商场的,或将房地产出售抵押的,乙方已交纳但尚未到期的租金及利息,甲方应予退还,且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整个合同期限内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违约金。同时,甲方还应赔偿因其违约使乙方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所有装修费、替代营业用房的租金差价、停业期间的经营损失、律师费和诉讼费。

10-6 甲、乙双方均承诺放弃向仲裁机构或法院以任何理由申请降低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权利。

十一、其他

11-1 甲方必须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性,否则除返还未到期的租金及承担相应利息外,还需承担乙方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费用,且支付给乙方  万元的违约金。

11-2 丁方愿意为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义务提供担保。

11-3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效力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4 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本合同规定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11-6 甲、丙方应提交与本次交易有关的甲、丙方之间的合同、丙方的房地产权属证明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丙方的文书。

11-7 本合同各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11-8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四份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合同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丙方:             丁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