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范文

位置:首页 > 合同 > 租赁合同

写字楼商铺租赁合同优秀(精选13篇)

写字楼商铺租赁合同优秀 篇1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写字楼商铺租赁合同优秀(精选13篇)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况及用途:

1.1 甲方同意将位于北京市的房屋在设备完好状态下出租给乙方使用。

1.2 承租区域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出租面积为(最终以开发商实际交房面积为准),承租区域作为 办公 用途。

二、免租期(含装修期):

免租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在免租期内免付租金。

三、租赁期:

3.1 自年年。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在租期满日或之前,保持房屋设备及交房时附属配备完好状态,交还甲方。

3.3 租赁期满,乙方如需要续租,应在本合同租期届满前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

4.1 租金:承租房屋租金以每天每平米(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每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 。租金包括物业管理费,此价为不含税价格,税金由乙方自行承担。

4.2 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付 □甲方直接收取支票 □乙方直接汇至甲方指定银行帐户 。

4.3 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于付款月起租日天前支付下一次租金。

4.4 元人民币,押金是乙方作为诚信履行本合同各条款之规定,向甲方交付的保证金。

4.5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可按双方约定扣留全部押金;如押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应按

4.6 合同签定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交齐首次租金和押金,否则,乙方所交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因房屋空置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其它费用

5.1 电话:合同期内,乙方自行报装电话,报装费用及电话费用按电信局的收费标准,乙方按单支付。

5.2 其它费用:承租期内,此房屋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宽带费、空调加时费、停车费等所有费用);按物业管理机构提供的交费通知单按时交付,逾期未付产生的滞纳金由乙方自行支付。

六、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6.1 甲方在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起租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6.2 甲方为乙方正常使用承租区域提供与物业的协调和注册手续及相关的产权证明文件,并确保其真实有效。

6.3 甲方负责协调承租期内提供水、电、空调、供暖及日常房屋维修。

6.4 在承租期内甲方有权进入乙方承租区域对公共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甲方行使该项权利时,应提前通知乙方,紧急情况除外;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设备设施,甲方不负责修缮。

6.5 甲方在对该房屋设施进行维修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6.6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本人物品及时搬出本房屋;逾期五日不搬,视为乙方放弃物品所属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6.7 租赁期满前二个月,甲方与代理方有权在提前通知乙方情况下,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带未来客户看房,乙方应予以配合。

6.8甲方有权授予代理人行使甲方的权利及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或代理人应出示该房屋相关的法律证明及各自的身份证明,并保证其为本房屋的合法拥有人及具有合法地位。

6.9租赁期满后,甲方应与乙方共同清点室内设备设施;在设备设施良好,且乙方已经结清本房屋使用期间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燃气费,宽带、电话费、有线收视费、停车费等)后十日内,甲方应将全额押金退还给乙方。

七、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7.1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条款,按时支付押金和租金后有权使用本房屋。

7.2 承租区域内的装修费用及协调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

7.3乙方对承租区域进行的装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要求,并提前向甲方及相关部门提供内部装修设计施工图;待甲方及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乙方方可施工,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7.4 在装修和使用的过程中,乙方对承租区域的主要结构及装置进行任何改动、改变或调整,应先征得甲方及相关部门审批同意。

7.5 乙方在装修工程开工之前将装修方案提交甲方物业管理机构,获得批准后方可施工。

7.6 乙方应按时缴纳房屋租金及本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7.7 乙方在租赁区域内保证其营业活动的合法性;不得存放违禁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品;如乙方违反,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

7.8乙方在承租期内如需将其承租区域转租、转借给第三方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7. 9乙方在承租期内应遵守物业管理机构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7.10乙方在装修期间和平日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防水、防电、防火、放盗,因乙方过失造成水灾、火灾、伤亡等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相关的经济赔偿。

7.12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连带责任的,所造成的相关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相关的经济赔偿由乙方承担;租赁期满后,乙方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八、违约责任与合同终止

8.1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1.1甲方不能提供本房屋的产权证明。

8.1.2 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的无法继续履行,在乙方结清使用该房屋期间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的前提 下,乙方所交付的租金按日结算,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支付但没有使用的租金及押金,并赔偿乙方相当于壹个月房租的违约金。

8.2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2.1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本房屋的内外结构,损坏本房屋的设备、设施不及时修复,或者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

8.2.2乙方利用该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8.2.3 因以上原因双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无须退还乙方所交付的押金及剩余的租金;如押金不够赔付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甲方可再向乙方追偿。

8.2.4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逾期按日加付其月租金的5%作为滞纳金;逾期十五日仍未支付房租视为乙方自动退租,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8.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支付守约方壹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8.4 合同终止

8.4.1 租赁期限届满。

8.4.2一方进入破产、清算、解散或任何类似程序。

8.4.3一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资产或资产的重要部分被扣押、禁运或征用,如甲方发生上述问题甲方归还乙方全部押金,并承担乙方所遭受的损失;如乙方发生上述问题,则甲方无需退还乙方所交付的押金及剩余的租金并承担甲方所遭受的损失。

九、免责条款

9.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不能预见、无法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或社会异常现象;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地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履行失败、迟延,不得视作对本合同的违约,声称因不可抗力事件丧失履行能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尝试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9.2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本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的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

十、 争议解决

10.1 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之一解决:□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2 解决争议期间,双方在所有其他方面应继续执行本合同。

十一、补充条款

11.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修订和终止均受正式颁布的中国法律法规的保护。

11.3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代理方执一份,做为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的依据;并做为甲、乙双方的见证方。

11.4 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1.5 本房屋租赁期满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十二、补充说明

12.1此合同中的租金价格不包含租房发票,由租金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装修期间物业费、水、电及物业收取的因装修带来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12.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等一切经营活动与甲方无关。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章:

代表人: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写字楼商铺租赁合同优秀 篇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于 年 月 日签订位于 北京**大厦商业物业 * 层*单元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租约”)如下:

第一章 承租区域与用途:

1.1 甲方合法拥有坐落于 (以下简称“承租单元” ),甲方同意将该承租单元按 (以下简称:面积): 平方米租予乙方。

1.2 承租位置见附件一平面图上以阴影显示承租区域。

1.3 承租单元经营范围只限承租方在其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办公之用。

第二章 承租期

2.1 租赁期限:**年

第三章 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等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

3.1.1 租金按 建筑 面积 ㎡计算,月标准租金为人民币 元/㎡。

(日标准租金=月标准租金×12÷365),乙方以季度为付款单位,即每次支付三个月租金。

3.1.2 合同签约后乙方应在 3 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预付三个月的租金,起租日后该笔租金自动转为合同起租首季度租金。续后乙方应在每公历月的前 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向甲方全额缴付当季度的租金。

3.1.3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之外乙方应付的其他相关费用,其他相关费用见附件1。

3.1.4 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乙方须按3.1.1条款约定的标准租金,按实际承租日期将差额补齐。

3.1.5 若乙方未能在每公历月的前 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向甲方按时支付应支付的当月全额租金,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应缴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即按实际拖欠租金的自然天数计算直至向甲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租金之日为止)。

3.1.6 如乙方逾期超过应付租金日3 天,仍未支付所欠租金及滞纳金,甲方除有权收回承租房外,乙方还须支付:应付租金日至退回承租房屋日止的租金、滞纳金、同时按所欠租金加收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3.2 保证金

3.2.1 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1个月的标准租金和1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作为支付租赁房屋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

3.2.2 如乙方在承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则甲方应于租赁期终止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3.2.3 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要求将支付甲方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因乙方拖欠甲方租金或物业管理中心的物业管理费、滞纳金等费用或因乙方责任造成他人损失赔偿损失方的赔偿金的抵扣、冲抵或赔偿费用。

3.2.4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或甲方因乙方违约而依据约定解除本合同时),所付保证金不退(不可抗力除外);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双倍返还保证金3.3 物业管理费、其他各类费用

3.3.1 物业管理费月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合计:*元/月)。

3.3.2 不足月物业管理费按下列办法计算:

(物业费月标准×12÷365)×租用面积×本月实际天数在承租期内,乙方除应自觉履行交纳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

3.4 付款方式

3.4.1 上述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费等乙方可以支票、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租金、保证金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

3.4.2 物业管理费交付办法和时间与交付租金办法和时间一致,由甲方代收。

3.4.3 以汇款方式交纳租金、保证金及物业管理费等过程中产生的手续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 交房标准、改造、装修及维护

4.1 乙方在合同签定后,按约定向甲方缴纳完毕首月保证金、租金后,甲方开据《入住通知单》,乙方持《入住通知单》前往物业管理中心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对于消防、 、 设施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正式书面批复后,方可实施装修改造。该批复手续的办理工作由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相关机构自行进行,甲方应协助办理相关甲方应尽义务的手续。

4.2 双方同意承租房屋的交付,按附件二所述标准办理交验手续。

4.3 承租房屋若是由大厦统一安装的商业入户门,乙方在装修时不得改动,如必须改动应征得甲方、物业管理中心的同意并取得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

4.4 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房屋交还时,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给予装修补偿。

4.5 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或申请进行承租房屋改造、装修时,应按物业管理中心要求客户入住、改造、装修的规定,完善审批备案手续,并须认真阅读与大厦装修有关的技术要求,遵守大厦《装修手册》、《客户手册》的规定。

4.6 乙方的装修方案未获得物业管理中心正式批准前,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和经营用品的安装及摆放(如乙方需要存放装修材料的,乙方须声明对装修材料的安全性负责,并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存放)。

4.7 乙方应确保其装修工程不会对承租房屋和大厦结构以及设备等造成任何破坏,且不会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使用大厦或正常使用单元房屋。如因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违反规定,乙方应赔偿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4.8 若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对承租房屋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或中央空调系统等造成损坏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装电气、设备及管道、线路使用不当、维修不善;或因装修产生各种污染而造成损失、索赔或法律诉讼等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4.9 承租房屋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若由于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户内甲方权属的各种设备发生损坏,甲方可以代为维修,但必须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4.10 对于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及费用。

第五章 承租房屋交还

5.1 无论属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乙方无需把承租房屋恢复到原交房装修状态。

5.2 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应自行拆除其对承租房屋所进行的任何附加装置,否则,该附加装置甲方有权处置,甲方对该附加装置移走或拆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3 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搬走属于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洁。否则,该物品的遗失、损坏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房屋内的留置物品及由保洁公司对该承租房屋进行保洁,处理留置物品所发生的费用及房屋清洁费由乙方承担。

5.4 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退房时,如甲、乙双方同意, 保留乙方在承租单元内的任何内部装修、装饰或附属物,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

第六章 双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6.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承租房屋,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二之约定。乙方应遵守附件三《业主临时公约》及物业管理中心制定的维护大厦运行的其它制度和规定;甲方有责任监督、检查、督促物业管理中心向乙方提供良好的服务

6.2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监督委托的物业管理中心为承租房屋提供正常使用的能源及其它应具备功能,使公共设备、设施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

6.3 大厦空调供应时间:

冷气每年

6.4 大厦采暖供应时间:

采暖采用市政供暖,每年11月15日至第二年3月15日。

6.5 在承租期内,除本租赁合同所述乙方违约情况外(或不可抗拒事件的发生),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承租房屋。

6.6 甲方负责在提供的商业水牌位置上标明乙方企业名称,其制作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6.7 若乙方注册公司,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注册公司必要的租用办公场所证明。乙方保证甲方所提供的证明不作他用,并承担因挪为他用时的法律责任和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6.8 乙方承租房屋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及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规章及相关管理规定,依法经营,管理承租场所,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并严禁乙方利用房屋进行违反法律及不道德的行为;若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而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损失赔偿的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9 乙方须依据本合同约定时限和方式及时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和各项应缴纳费用。若乙方违约,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中心有权在向乙方发出最后书面通告7天后的情况下,截断承租场所之电力、空调、水、燃气及其它设施的服务或供应等,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包括重新接驳费用)及开支均由乙方承担。

6.10 乙方须遵守并促使其使用人遵守大厦物业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制度,并在入住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大厦相关的物业管理文件。

6.11 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让、分租给第三方。

6.12 乙方须遵守中国政府及北京市政府有关防火、卫生的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中心制定的安全、卫生规则。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或大厦的任何地方进行烹煮或燃烧任何物品,也不得在承租房屋内存放任何具有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危险的物品及重型设备。

6.13 在承租期内,乙方发现该房屋内属甲方维护的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管理中心进行修复。甲方或物业如未及时修复,乙方可自行或委托修复,费用由甲方负担,并从下月租金中直接扣除,若已发现损坏或故障而未在合理期间不予通知,造成涉及乙方损失或不能正常办公,其损失和责任甲方不予承担。

6.14 乙方不得使用或允许将承租房屋及其任何部分作为播音室(乙方企业产品宣传、学习、推广等播音室除外)或用于宗教或其他仪式,或用于赌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也不得使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在使用承租房屋时对甲方或其他租户构成损害或危险。

6.15 除经甲方和物业管理中心同意,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内、外设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厦外面显示的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记、装饰、旗帜、海报或其他物件。甲方及物业管理中心有权拆除乙方违反本条款而设置或展示的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记、装饰、旗帜、海报或其他物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16 乙方在经营中,若设置陈列品、橱窗、经营桌椅等时,应布置整洁、安全、美观、便于应急交通,并保证有足够的照明。商品陈设应健康、美观,符合政府对相关行业的规定;不得在承租场所内、外进行任何形式的叫卖或安装各种危及周边承租人身心安全的闪灯、旋转灯以及噪音发生源。

6.17 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6.12、6.14、6.15等条规定,造成政府执法部门依据北京市城市市容管理相关规定,对甲方或物业管理中心进行处罚,其处罚金由乙方全部承担。

6.18 乙方在经营期间,须向一家保险公司购买其区域内的公众责任险,其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租场所或其任何部分出现损毁或承租场所内发生的火灾、爆炸、水损、烟薰等事件或承租人或其雇员、代理人、承包商、受邀者或客户之行为、失责或疏忽导致任何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毁,且保险额度应能概括其所承租场所可能导致或发生的上述事件的保险赔偿风险。乙方须在办理完成其承租区域保险后,在向甲方及大厦物业管理中心出示原件后,将复印件留存物业管理中心备案。物业管理费内只为大厦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财产及公共区域的公众责任完成保险。

6.19 本合同其它条款中规定的义务、责任。

第七章 合同续约、终止

7.1 合同续约

7.1.1 租赁期届满,甲方有权收回承租房屋,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日将承租区域完好交还给甲方。乙方如有意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商洽要求函,续租期间的租金价格应以

当时市场合理租金水平商定续租条件,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乙方享有对本合同所规定的承租房屋的优先续租权,在双方达成共识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7.1.2 如乙方未在承租期终止日前3个月向甲方发出正式书面致函,甲方可视为乙方不再续租,(甲级写字楼网 )在此种情况下,甲方或其代表、授权人有权在事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陪同有承租意向的第三方在不得影响乙方正常办公情况下进入承租房屋视察,且甲方有权在租赁期满后立即将承租房屋租赁给第三方。

7.2 合同解除、终止

7.2.1 双方已履行完成本合同项下双方责任和义务,且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7.2.2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确认本合同可以终止。

7.2.3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可以解除本合同。

7.2.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5日的。

2、交房时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7.2.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逾期超过3日的;

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转租给第三方、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3、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7.2.6 除7.2.4条款、7.2.5条款内容发生解除合同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有约定可以解除、终止合同情况发生时,可按约定解除、终止合同。

第八章 违约及违约责任

8.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或者违反本合同条款内容,给对方造成损失或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除本合同条款已约定的违约责任和赔偿以外,对未约定或未告知造成的损失,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据实进行赔偿。

8.2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免责,但必须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减小损失并提供证明,否则应对扩大的损失进行赔偿。

8.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该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8.4 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第三章约定时限支付应交费用,且以超出3.1.7条约定补足租金、滞纳金及应交的其它费用之限时,在甲方或物业管理中心再次通知给予乙方交纳宽限期 5 日内仍未补齐时;属于乙方已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采取必要的维权措施,以避免甲方损失不再继续扩大。由此乙方违约引起的任何损失及连带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5 除本章违约责任外,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及违约责任。

第九章 特别约定

9.1 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洪水和战争。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可抗力的范围是:由于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火灾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包括政令、法律),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和克服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

9.2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某条款不能执行,双方均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的损失,需免责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供免责书面函(需提供证明材料),在其证明得到证实后,可不计违约责任。

9.3 在承租期内,如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单方面可控制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发生全部或部分损坏而不能使用,在上述损坏发生后的30日内,经双方协商可以选择:

1、宣布由于上述损坏而终止本合同;或 。

2、修缮承租单元确定修缮所需的时间。在修缮期间,乙方不需支付租金直至重建或重修结束之日。

9.4 租赁期内承租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甲方应负责本合同在乙方与新的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9.5 本合同的相关税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支付。

第十章 通知、变更

10.1 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挂号或专人送至对方最后书面通知的营业地点;挂号寄出第7日或送达日(以较早日为准)视为文件已被送达。

10.2 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房屋所述的地址。

10.3 双方同意除本合同有约定以外,如再发生变更之内容,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任何口头通知或电话、传真件均不作为本合同变更之依据。

第十一章纠纷解决及适用法律

11.1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和内容的效力、履行及依法修订不受影响。

11.3 本合同如有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内容,该内容无效,但不影响其他内容的有效性。本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的事宜,双方均遵照国家(及北京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11.4 本合同的构成、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及终止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第十二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本合同的附件及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空格部分的填写的文字(不得涂改)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的效力。 12.3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两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且甲方收到本合同

2.2.1条款保证金全额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章 补充约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写字楼商铺租赁合同优秀 篇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代理方:北京海达联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况及用途:

1.1 甲方同意将位于北京市之(□写字楼 □商铺)在设备完好状态下出租给乙方使用。

1.2 承租区域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最终以开发商实际交房面积为准),承租区域作为 用途。

1.3 房屋权属状况

二、免租期(含装修期):

免租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在免租期内免付租金。

三、租赁期:

3.1 自年月月日止,租期年。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在租期满日或之前,保持房屋设备及交房时附属配备完好状态,交还甲方。

3.3 租赁期满,乙方如需要续租,应在本合同租期届满前商后,另行签署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

4.1 租金:承租房屋租金以每月每平米(建筑面积)(□人民币 □美金)计算,该房屋面积为 平方米,计每月租金为 (□人民币 □美金),租金 □包括 □不包括物业管理费、取暖费。

4.2 租金支付方式为押

□甲方直接收取支票 □乙方直接汇至甲方指定银行帐户 。

4.3 租金每个月支付一次,于付款月起租日本合同有效期内租金不予调整。

4.4 押金相当于(大写)(□人民币 □美元);押金是乙方作为诚信履行本合同各条款之规定,向甲方交付的保证金。

4.5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约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应按约定另行赔付。

4.6 合同签定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

(□人民币 □美元),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金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因房屋空置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7 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五、其它费用

5.1 电话:合同期内,乙方自行报装电话,报装费用及电话费用按电信局的收费标准,乙方按单支付。

5.2 其它费用:承租期内,此房屋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宽带费、空调费、停车费);按物业管理机构提供的交费通知单按时交付,逾期未付产生的滞纳金由乙方自行支付。

六、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6.1 甲方在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起租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6.2 甲方为乙方正常使用承租区域提供与物业的协调和注册手续及相关的产权证明文件,并确保其真实有效。

6.3 甲方承租期内提供水、电、空调、供暖及日常房屋维修。

6.4 在承租期内甲方有权进入乙方承租区域对公共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甲方行使该项权利时,应提前通知乙方,紧急情况除外;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设备设施,甲方不负责修缮。

6.5 甲方在对该房屋设施进行维修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6.6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本人物品及时搬出本房屋;逾期五日不搬,视为乙方放弃物品所属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6.7 租赁期满前一个月,甲方与代理方有权在提前通知乙方情况下,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带未来客户看房,乙方应予以配合。

6.8甲方有权授予代理人行使甲方的权利及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或代理人应出示该房屋相关的法律证明及各自的身份证明,并保证其为本房屋的合法拥有人及具有合法地位。

6.9租赁期满后,甲方应与乙方共同清点室内设备设施;在设备设施良好,且乙方已经结清本房屋使用期间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燃气费,宽带、电话费、有线收视费、停车费等)后十日内,甲方应将全额押金退还给乙方。

七、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7.1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条款,按时支付押金和租金后有权使用本房屋。

7.2 承租区域内的装修费用及协调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

7.3乙方对承租区域进行的装修不得破坏原有装修结构,仅可涂盖或覆盖原结构且应征得甲方同意。

7.4 在装修和使用的过程中,乙方对承租区域的主要结构及装置进行任何改动、改变或调整,应先征得甲方同意。正常使用磨损除外。

7.5 乙方在装修工程开工之前将装修方案提交甲方物业管理机构,获得批准后方可施工。

7.6 乙方应按时缴纳房屋租金及本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7.7 乙方在租赁区域内保证其营业活动的合法性;不得存放违禁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品;如乙方违反,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

7.8 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将其承租区域转租、转借第三方。

7.9 乙方在承租期内应遵守物业管理机构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7.10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在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在与其他承租人条件同等的前提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7.11 乙方应注意防水防火,如因乙方过失造成水灾或火灾,乙方应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相关经济赔偿。

八、违约责任与合同终止

8.1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1.1甲方不能提供本房屋的产权证明或所提供的房屋及各项设备设施不符合约定条件,影响乙方使用。

8.1.2 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影响乙方使用。

8.1.3 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的无法继续履行,在乙方结清使用该房屋期间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的前提下,乙方所交付的租金按日结算,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支付但没有使用的租金及押金,并赔偿乙方相当于两个月房租的违约金。

8.2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2.1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本房屋;或者未按期缴纳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累计金额超过一个月房租。

8.2.2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本房屋的内外结构,损坏本房屋的设备、设施不及时修复,或者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

8.2.3 乙方利用该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8.2.4 因以上原因双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无须退还乙方所交付的押金;如押金不够赔付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甲方可再向乙方追偿。

8.2.5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逾期按日加付其月租金的5%作为滞纳金;逾期十五日仍未支付房租视为乙方自动退租,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8.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支付守约方两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8.4 合同终止

8.4.1 租赁期限届满。

8.4.2一方进入破产、清算、解散或任何类似程序。

8.4.3一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资产或资产的重要部分被扣押、禁运或征用,如甲方发生上述问题则甲方归还乙方全部租赁抵押金,并承担乙方所遭受的损失。

九、免责条款

9.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不能预见、无法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或社会异常现象;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地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履行失败、迟延,不得视作对本合同的违约,声称因不可抗力事件丧失履行能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尝试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9.2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本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的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

十、 争议解决

10.1 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之一解决: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2 解决争议期间,双方在所有其他方面应继续执行本合同。

十一、补充条款

11.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修订和终止均受正式颁布的中国法律法规的保护。

11.3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代理方执一份,做为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的依据;并做为甲、乙双方的见证方。

11.4 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1.5 本房屋租赁期满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十二、补充说明

出租方(甲方):

签章:

代表人: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代理方:北京海达联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代理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签章: 代表人: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写字楼商铺租赁合同优秀 篇4

甲方: 苏州普罗佩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1、商户经营场地范围和位置

1. 1苏州万利装饰广场(以下简称“市场”)位于苏州高新区苏福路218号,由苏州普罗佩德物业公司负责物业管理。

1. 2 经协商,甲方将市场内的A幢 楼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建筑面积按80%得房率计算即实际使用面积/0.8计算,建筑面积若与实际不符可现场实量,多退少补),租赁给乙方用于办公场地使用。

2、租赁期限

2.1本合同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本合同期满,乙方如要续租,必须在期满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否则,视作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3、租金及押金

3.1甲方按本合同1.2所述建筑面积向乙方收取租金(该费用含场地租赁费、物业费、公共水费),租金按 元/平米/月标准收取,即乙方租金费用为 元/月,合同期内总计租金费用为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 )。

3.2甲方向乙方收取相当于2月租金费用的综合押金 元。

3.3甲方向乙方收取其它费用:

3.4乙方经营场地用电实行先购买后使用。电表计量为实际用量,电费按 1 元/度标准计算(含输差),如遇有关部门调整能源费收费标准,甲方将相应调整。

3.5乙方使用电话可直接向电信公司申请,并自付电话费。乙方正常使用中造成的线路损坏,由甲方安排协助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 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租金 年一付,综合押金及其他费用3.3乙方必须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元。

4.2各项费用的支付方式均为先付费后使用,合同期内乙方须提前1个月支付租金,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缴纳相关费用。如逾期缴纳,则按每逾期一日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5、综合押金的返还

5.1乙方在本合同签署之时,交付甲方综合押金,此综合押金在本合同期满且乙方办妥离场手续并折抵乙方应当向甲方缴纳费用的2个月内,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5.2 甲方应在合同租赁期开始之日前将经营场地提交乙方,若甲方在租赁期开始之日10日后不能交付场地,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不超过延误日期租金5倍金额的补偿。

5.3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有关各项费用,甲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罚扣乙方缴纳的部分或全部综合押金,罚扣乙方综合押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时,甲方有进一步索赔权。

5.4 入驻期满,乙方从到期日起计,必须在10天内到工商部门办理市场经营场地营业执照的变更注销手续,超过时间甲方按综合押金总额收缴乙方每天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5.5 入驻期满,乙方所在经营场地经甲方验收发现有损坏情况,由甲方维修部门核定修复费用,该核定的费用可从综合押金中扣除,罚扣乙方综合押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时,甲方有进一步索赔权。

6、合同的转让

6.1 入驻场地经营期间,如乙方需向第三方转让其租赁权的,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由甲、乙及第三方办理合同转让手续,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元/户的更名费。

7、经营场地的重新装修

7.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七日内向甲方提出装修方案或装修要求,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的装修方案或要求除须符合甲方《装修管理规定》以外,并不得违反以下规定:

7.1.1 不得改变或损坏所在建筑主体结构及现有的设备设施;

7.1.2 不得影响子市场整体结构、形象和整体经营需要;

7.1.3 不得影响铺面通道以及消防需要;

7.2乙方不得擅自进行铺位的重新装修或设施变更,否则,乙方除必须恢复原状外,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须承担责任。

7.3乙方施工队须将建筑垃圾装袋,于规定时间堆放在垃圾收集点,并支付建筑垃圾清运费。

7.4 本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时,乙方对原装修铺位的固定装修及装饰不得擅自拆除。

7.5乙方须按照甲方的要求交纳装修押金。

8、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甲方有权根据法律规定或整体管理和营业需要,向乙方提出管理及经营要求。

8.2 甲方负责市场的整体管理工作,维护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有权根据市场管理需要制定、公布、修改或取消有关的管理规则以及其他一切的规章制度,并随时通知乙方。

8.3 审查乙方的经营主体资格,监督乙方依法经营。

8.4 负责市场的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市场内水、电、照明、消防、卫生、网络等公共设施的维修和保养。

8.5 负责市场整体保安、消防及公共区域清洁卫生。

8.6 负责对场地及设施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8.7 协助乙方办理在市场内的营业登记手续,提供乙方所需由甲方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但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提供虚假或非法的证明文件。

10、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乙方应按时以甲方要求的形式支付租金及综合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10.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市场管理,遵守市场的统一营业时间,不得有妨碍市场秩序和影响他人营业的行为,若乙方加班需求须事先通知甲方。

10.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爱护市场一切公共设施、设备、财物,不得自行在场地内安装、改装任何设施、设备。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原因造成商铺和市场内的火灾、盗窃等事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包括甲方和其他单位遭受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和赔偿。

10.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占用市场区域以及在规定的经营场地外任何部位(包括对外玻璃面)设置、安装、悬挂、张贴任何文字、标记或广告等宣传用品,乙方招牌放置的位置应当依照甲方的统一安排指示进行。

10.5除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内经营场地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给第三者,或无偿提供给第三人使用,不得与任何第三者共同使用,或同他人调换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以经营场地向他人提供担保或将其经营权向他人提供质押。

10.6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因此受到消费者索赔、有关行政部门的处罚以及甲方为处理事件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和赔偿。

11、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1.1乙方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综合押金:

11.1.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甲方卖场所在地政府有关规定,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11.1.2 在经营活动中,不服从甲方市场管理制度,严重违反市场管理规定,影响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

11.1.3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将经营场地部分或全部转让、转租给他人使用或与他人共同使用;

11.2在合同期内,无本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的情况出现,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1.3在合同期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或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1.3.1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经营场地或市场的建筑物及其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11.3.2经市或区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市场建筑物被规划为动迁范围,或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协议,或行政机关依法取消、变更甲方市场经营权,或其他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禁止的情况出现,致使本合同能履行的;

11.4因11.3.1, 11.3.2规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及乙方均可免除责任,因此产生的损失由各自承担。但乙方预付的综合服务费及其他费用中,在扣除乙方实际使用天数所应付的部分后,甲方应将剩余金额返还乙方,并按本合同的有关规定退还综合押金。

11.5本合同解除,并不免除任何一方当事人由于违反本合同所须承担的责任。

12、本合同终止时经营场地的交接

12.1乙方应于期满日将经营场所腾空,交付甲方验收,并交还钥匙;如届时未能交付验收,或未能交还钥匙的,超过时间甲方每天按综合押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如期满后,乙方仍有物品留剩场所内的,视为其放弃物品所有权,甲方有权进行处理。

12.2根据本合同第11条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应于解除合同的准备期满日将铺位腾空,交付甲方验收,如届时未能交付验收的,按12.1规定处理。

12.3合同期满或依约解除本合同的准备期满,如乙方拒不交还租赁场所的,甲方有权自行收回。乙方留放在铺位内的物品按12.1、12.2规定处理,因此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乙方滞留铺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和赔偿。

12.4合同期满或依约解除本合同的准备期满,甲方应将乙方交付的铺位的验收情况记录在册,并由甲乙两方签字、盖章确认;如乙方拒不确认的,甲方应对验收发现有损坏的事实予以拍摄照片,并由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证明人作证,以此证明的验收情况记录视为有效。

12.5合同期满或依约解除本合同的准备期满,因乙方拒不交付而由甲方自行收回的,其场所验收情况的有效记录按12.4规定办理。

13、违约责任

13.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依法履行,如发生违约,违约方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外,违约方还应就其违约行为给其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进行赔偿。

13.2 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违约方必须向对方支付相当于综合押金额度的违约金。

14、其他事项

14.1双方对本合同全部条款(包括合同补充条款、附件)的含义,以及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内容清楚明白,是真实意思的表示,并自愿签署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14.2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商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及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的铅印文字,空格部分的填写文字须经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双方如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按法律程序办理。

14.4 甲乙两方如果对本合同发生争议,按照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执行。

14.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即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14.6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备注: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写字楼商铺租赁合同优秀 篇5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租赁场地情况:

1、该场地位于购物三楼中部南侧,总面积为 m2。

2、该场地由乙方承租,主要从事“”品牌服饰经营活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租赁时间为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 租金标准:

1、租金按平方米计算,租赁期内乙方足额向甲方缴纳 元。

2、租金交付办法为上打租,自承租日起乙方每三个月向甲方缴纳一次,缴纳时间分别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经营场地,并保证供电、供暖、供水等基本条件设备。

2、甲方负责乙方营业人员的招聘,培训和人员的管理工作。

3、合同期内,甲方负责为乙方做好商品宣传工作。其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4、合同期内,甲方丰润区境内不得经营或与其它商家签订同类商品的购销协议。

五、乙方权利、义务:

1、按规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

2、保证商品货真价实,手续齐全,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执行标准,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证。不允许有假冒伪劣行为。一旦有关部门查出有不合格情况,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保证商品供应,出现断档、断号要及时调货补货,以达到增加客流促进销售的目的。

4、乙方负责支付员工工资并与员工签订劳动协议,每月月末员工工资从结算款中扣除.

5、乙方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及交通事故,所涉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如不能按期缴纳租金,逾期10日后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有权从销售额中扣留租金。

六、以上各项条款要求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信守承诺,由于市场竞争或不可抗力及其它未尽事宜,合同不能继续时,双方可协商解决。

七、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此合同自20xx年 月 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丰润百货大楼天天购物广场

乙方:

写字楼商铺租赁合同优秀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所租用房屋位置及面积

乙方所租用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路_____号______大厦内,房号为______号,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二、甲方出租房的装修及设施,以实物为准。

三、出租房屋的用途:仅作办公场地使用。

四、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年,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租金、物管费等费用及其支付时间

1、租金费用按建筑面积以人民币每月______元/平方米计算,物管费用按建筑面积以人民币每月_____元/平方米计算(该费用包括租金、物管费、水费以及在大厦物业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开放空调、暖气的能源费,不包括室内的电费、电话费和灯具等的损耗费)。

2、上述费用以每个月为一结算支付周期。首期费用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支付。以后每期费用,乙方在上期费用支付届满前的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甲方。

六、保证条款

为保证合同得到全面履行,乙方在支付首期租金、物管费等费用的同时向甲方交纳保证金______元人民币。租期届满,乙方将租赁房屋及设施、设备以原状归还甲方,甲方在收房后三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甲方。若有下列情形之一,保证金不予退还:

1、乙方损坏出租房屋内的装修及其它设施、设备,且拒不照价赔偿的。

2、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清租金、物管费等费用超过十个工作日。

3、乙方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七、租赁期内,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按约定收取租金、物管费等费用。

2、甲方保证所出租房屋的装修及设施符合本合同约定。

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4、甲方不得擅自调换或转租乙方所租房屋。

八、租赁期内,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按时足额交纳房屋租金、物管费等费用。

2、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租房屋及其设施,不得擅自拆改、破坏房屋结构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如确需变动,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更改,并不得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和安全,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不得损坏房屋内的装修及各种设施、设备。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转借、调换所租用的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所租房屋的性质,不得将租赁房屋作为生产、加工等的场所。

5、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时及时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以良好再租赁状态归还甲方。

6、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有损甲方利益,其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利益以及会对大楼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活动。

7、乙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消防管理并积极配合物业管理机构对公用部分的消防管理。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物管费等费用的______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物管费等费用,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物管费等费用的_______付违约金。若逾期十个工作日未支付上述费用,除每日按每期费用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责令乙方搬迁,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损坏出租房屋内的装修及其设施、设备须照价赔偿。

4、租赁期未满,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所租房屋转租、转借、调换给第三方,所交保证金、租金、物管费等费用甲方不予退还。

十、其它事项

1、租赁期满,本租赁合同自动失效。如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续租的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乙方不再续租的,则应在租赁期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2、涉及到物业管理方面的有关事项,乙方应遵守大厦物业管理机构制定的物业管理相关规定。

3、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及其设备、设施损坏,并导致不能正常运转的,所造成的损失各自承担。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将争议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商议,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写字楼商铺租赁合同优秀 篇7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 市 区 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五、租赁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

六、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 元(人民币)。

七、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八、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甲方

(一) 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 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 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四) 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 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 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六) 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十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 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第一月的租金 元人民币付给甲方。

十二、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 房屋装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 续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六、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 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十八、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十九、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二十、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 违约

二十一、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店铺商铺租赁合同”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 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二十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八、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二十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一、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一条 其他

三十三、本合同正文共五页,随本合同共六个附件:

附1:甲方有效房产证明复印件

附2:用电及防火安全合格证复印件

附3: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4: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字楼商铺租赁合同优秀 篇8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 商业用房租赁事宜, 经协商一致,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特签订本合同, 并愿意自觉遵守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甲方将座落于 的商业用房(以下简称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

2、该商铺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免租期

1、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的租赁期为年年 日。租期从甲方交付楼宇给乙方进场装修之日起计。

2、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将于

3、租赁期满, 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乙方如愿续租,应于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商铺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赁用途

乙方在该商铺经营的商铺名称为: 。该商铺经营范围为: ,乙方如改变该商铺名称或经营范围,须经甲方的书面同意及工商管理部门的许可。

第四条 租金、租赁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该商业物业的建筑面积为 ㎡ ,租金以建筑面积计算, 具体情况如下:

2、乙方按____ _ __向甲方支付租金,即每_______支付一次。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支付首期三个月租金和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金额为1个月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 元。如乙方无违约且办理完相关退房手续后,在租赁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如数无息退还乙方。

3、甲方保证除国家、政府部门及本合同规定的费用外,不以任何名义收取其他费用。

4、租金缴付:乙方应提前15天向甲方如数按期缴付租金(缴付方式详见第十四条第五款)。甲方在收到乙方缴付的费用后,应向乙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5、乙方须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缴交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税费及缴交工商行政管理费。

第五条 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费

1、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物业公司负责商铺的物业服务, 物业公司主要对商业用房公共部分的保安、卫生、绿化、秩序、消防、清洁及水电的供应进行管理。乙方应服从物业公司的管理和遵守物业公司制定的管理守则和各种管理规章,且依据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水电费、排污费、停车费、 等其他应缴费用并承担相应的分摊费用。

2、物业服务费以建筑面积计算,暂定为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乙方承租该商铺每月应缴的物业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日后物业公司将视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物业服务费及其交付时间、方式依物业公司的规定。

第六条 商铺的使用及维修

1、甲方负责商铺公共设备的维修及保养。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承租商铺、公共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致使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如乙方拒绝维修,甲方可代为之,由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或物业公司造成的损害。

3、乙方承租后自行装修部分、增加或增设的设施,由乙方自己承担维修责任。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小区内商铺的所有权,甲方将本商铺出租给乙方所转让的仅仅是使用权,而非所有权或处分权,甲方将商铺出租后仍享有作为业主的权利

2、甲方有权委派物业公司进行物业服务,物业公司的变换,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3、甲方或物业公司有权在预先发出通知的情况下进入该商铺,检查乙方有否违反本合同之约定或违反管理规章、以及检查或修理该商铺的公共设施和设备。

4、甲方或物业公司随时有权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公布介绍、修改或废除任何有关使用该商铺所需要遵守的规章。

5、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在事先通知乙方的情况下,有权带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该商铺视察,并有权于其认为合适的地点张贴有关出租该商铺的告示。

6、甲方或物业公司可以让任何人或组织根据其认为合适的条件在小区商铺的公共区域举行活动、展览或商品展销等活动。

7、甲方通过委派的物业公司负责商铺公共场地的清洁、绿化、消防、安全及水、电的供应。

8、甲方有权按期收取租金。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其承租的商铺, 除本合同规定的限制和商铺统一管理规则之外, 享有充分的使用权。甲方对乙方在店铺内合法守章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得进行干涉。

2、乙方须按时缴交租金、管理费及其它应缴之费用。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承租商铺的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转租、分租、舍弃交予他人,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书后的 日内结清有关费用并办理退铺手续,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乙方不得将所承租商铺抵押。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乙方使用该商铺的相关经营行为应合法,如果该经营活动违反法律及公共利益,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进行或容许他人进行任何造成噪音、空气污染、排污管堵塞的行为而影响邻近商铺或住户。

7、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镶嵌在租赁场地结构或者墙内的设备和装修(包括室内的门窗及嵌墙的固定装饰),一律不得拆除或搬走(不含乙方自购的空调机),甲方并不予补偿。

8、未经甲方或物业公司的书面同意,乙方的雇员或代理人不得在该商铺外或小区内的任何地方招揽顾客或派发任何小册子或宣传材料。不得在该商铺外任何部份张贴任何街招、招牌或任何种类之广告。

9、乙方承租后,自办营业执照,自负盈亏,一切债权债务均自行负责,与甲方及管理公司无关。

10、乙方必须依时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工商行政管理费和有关税款,逾期不交者,将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如甲方单方面中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如数退还乙方的剩余租金和租赁保证金(不计息),并按相当于解除合同时月租金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同意解除合同。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与甲方结清相关费用,并将保持原状的商铺及有关设施设备(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交还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租金、租赁保证金、违约金。

2、下列事项非甲方的过错而致, 甲方无需对乙方承担责任。

(1)该店铺任何部分之损坏,或因水满溢流,或沟渠满溢,或甲方在该店铺内所设之固定装置与设备之损坏,从而造成乙方或他人的人身、财产的伤害及损失。

(2)由于防火、安全设置和其他设备停止运作而造成对乙方或其他人的人身或财产的损害或损失。

(3)该店铺由于电和水供应上的损失、故障、爆炸及停止而造成的损害或损失。

(4)有关该店铺及店铺内的人身和物品的安全,乙方应自行采取适当的保安措施及向保险公司投保,甲方概不负责乙方由此带来的损失。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迟延缴交租金、物业服务费及其它应缴之费,须向甲方或物业公司支付违约金。每迟延一日,应按所欠缴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 工作日未能缴足租金或物业服务费及其它应缴之费(无论是否已获正式通知催缴),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店铺,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乙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所应遵守的条款时,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改正错犯期限内,乙方仍未改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店铺,停止该店铺水、电等的供应,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因乙方措施不当而致店铺受到害虫的侵害或暴风雨的破坏,或因乙方或乙方雇佣人员的故意或疏忽使店铺遭受任何损毁,乙方须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如乙方不遵守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方面的义务所构成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在决定乙方是否有违约时,乙方之雇员或获准使用人之任何过失或违约行为即以乙方本身之过失违约行为论。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该店铺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在租赁期内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的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并已结清租金或相关费用,甲方应在届满后 天内将租赁保证金如数(免息)退回乙方。

2、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将该店铺大门及所有的钥匙交给甲方。乙方对于嵌入墙体、天花板、地面的固定装修,应按照经甲方同意施工的施工图纸标准及结构原状交付于甲方,不得予以拆除。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的,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租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

3、甲方对其在租赁期间的装修投资不予补偿。

4、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乙方应在 日内清场完毕并办理退租手续。否则甲方有权在相关独立第三方监督物业管理公司或公证机关等将该房屋内所有非属于甲方的财物清理出该房屋,由此产生的搬迁费、见证或公证费、保管费、公告通知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相关财物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对租赁房屋内属于乙方的财产甲方有权留置。甲方不留置的,由甲方异地保管并通知乙方保管地点及领取期限。领取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乙方仍未领取甲方代为保管的物品,视为乙方自动放弃上述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按照自己认为适当的方式处置该遗弃财产。处置后所得款项用于支付乙方欠付甲方的款项及甲方代垫的搬迁费、公证费、保管费、评估费、通知费等费用。遗弃财产处置所得款项不足清偿上述债务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

5、无论因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甲方收回房屋或是因乙方违约甲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腾退房屋,在租用房屋交接手续完成之前,乙方仍应负担实际占用期间的房租、物业管理费及合同载明的其他费用。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

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租用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作补充合同,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租金及其他费用的交付方式: 1、现金( ) 2、支票( )3、银行转账 ( ) 甲方开户银行: 账号:

6、免租期:起租日起个月为免租期,即自 日止。在此期间,乙方免交租金,但需缴交物业管理费和其它应缴费用。

7、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盖章(身份证号码):

地址: 通迅地址:

写字楼商铺租赁合同优秀 篇9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居间人(丙方): 备案证明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丙方的居间撮合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

(一)租赁用途: 。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确认及房门钥匙的移交视为交付完成。

免租期(含装修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月。免租期内乙方不支付租金。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期内乙方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的,租赁期满在同等市场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 租金和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每天/每建筑平米,出租建筑面积为 。每月租金为: 元整(¥: )。租金总计: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

乙方首期租金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前,其余每期租金在实际付款月起租日(减除免租期)前支付。

(二)押金: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居间服务

(一)丙方已认真负责地为甲乙双方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提供机会或媒介服务,如实报告有关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事项,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验。

(二)本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应向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乙方应向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付款方逾期支付居间费用的,还需按未支付金额每日1% 的数额支付违约金。

(三)本合同签订后,如租赁双方解除、中止或变更租赁关系的,租赁双方仍应向丙方支付所约定的佣金。

第七条 房屋维护及装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乙方对承租区域进行装修,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提前将装修方案及设计施工图纸交甲方及甲方物业管理机构,获得甲方及物业管理机构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承担承租区域的装修费用及协调工作;承租期内乙方改动、调整承租区域的主要结构,须事先获得甲方同意; 在不影响承租区域主要结构和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对承租区域进行粉刷、清洁和添附房屋附属设备设施。

(三)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1、对于该房屋的主要结构、固定管道线路及固定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 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0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该房屋的主要结构、固定管道线路及固定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30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30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到押金数额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九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壹倍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租金标准的两倍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丙方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委托代理人 :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年 月 居间人(丙方)签章: 经纪执业人员签字: 经办人签字:

联系方式: 年 月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日 日

写字楼商铺租赁合同优秀 篇10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租赁内容

1、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 号。 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2、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装修情况: 精装修房配家具和电器(详见家具清单)

简装修不配家具电器

毛坯房

3、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 元整(¥ 元)。

2. 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递增 %(即第二年为 元,第三年为 元,第四年为 元,………)。

3、其他方式

4、租金以 个月为一期支付,第一期租金于月日前支付。

5. 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 保证金:

双方约定本协议下的保证金为。该款作为乙方向甲方承诺遵守本合同规定的保证。租赁关系终止且乙方将该房屋交还甲方并付清其所有应付费用后,甲方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第五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租赁期内,乙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对房屋进行合理装修。但不得破坏原有房屋的承重结构,不影响原给排水管道和电力等设计。

第六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甲方出售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乙方,并征求乙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出售该房产的,乙方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可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期间内,乙方转租的租金及转让费等归乙方所有。但乙方需和其转租的第三方依法签订次租赁合同,明确告知第三方本租赁合同内容和细节。

第七条 续租

1. 如果双方在该租赁合同期满,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续租应在该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告知甲方,重新签订合同。

2. 续租赁合同的基本构架原则上不变,租赁费用则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本着老客户同等条件优先,租金适当优惠的前提友好协商。

第八条 返还

1、 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时,返还该房屋;逾期返还房屋的,双方确认:甲方有权采取其认为合适的措施,依法收回该房屋,亦有权向乙方收取自租期届满之次日起的超期占有费用,占有费按照该合同项下的年租金,换算成日租金水平的三倍计算。

2、 房屋返还时,乙方需交还所有钥匙(包括乙方使用期间新增或更改的钥匙)。乙方必须保证返还的房屋排水、电力、消防等原有设施完好。若有损坏,甲方有权向乙方诉求相关赔偿。

第九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

(一) 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

(二) 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三) 甲方在乙方租赁期间并履行的情况下,不得干涉乙方在该租赁合同约定下的合法经营活动,如果无故干涉造成乙方损失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

(一)乙方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不得无证经营。

(二)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享有、承担。

(三)乙方负责保管、维护房屋内的设备、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设施问题,由乙方自行维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如果甲乙双方在该租赁期间,未按照以上约定执行该合同的,则视为违约。

2、违约的所有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和另一方无关。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经双方代表签字之日生效。若本协议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四条:其它约定: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日 期:

写字楼商铺租赁合同优秀 篇11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在___区__路__街(巷、里)__号__部位的房屋(连同土地,下同)出租给乙方作__使用,房屋建筑面积__平方米,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已载于契约附属文件一,乙方愿意承租。

二、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当地房地产主管机关的监督、管理。

三、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租赁期限自__年__月__至__年__月__日止,共计__个月。

月租金为__元

租金按__结算,由乙方在每__的第__日前缴付本期租金给甲方。

付款方式

四、乙方向甲方交纳(__币)__元的保证金,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契约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或者抵偿租金。

五、在租赁期内,甲方负责承担下列责任:

1.依约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

2.负责对房屋定期安全检查,承担除乙方应负担房屋维修费以外的其他维修费用;因甲方维修责任而延误房屋维修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3.转让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4.租赁期内,甲方须提前解除契约的,应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5.租赁期届满须收回出租房屋的,应在租赁期届满之日前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如该房屋继续出租的,乙方可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六、在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依约按时交纳租金。

2.将房屋转租、转让、分租或者与他人互换房屋使用或者与他人合作、联合经营应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房租。

3.因使用需要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或者室内外装修,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和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房租,甲方有权委托他人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

4.因使用不当或者人为造成房屋损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5.负责对下列项目房屋维修费用:

①排水管、厕所、化粪池的清疏;

②饮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③门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换,分电表或无分电表内电线、电掣、灯头、插座等更换和分水表内水管、笼头更换;

④室内墙面的排刷和天花等的粉饰;

⑤水泵设备的维修和更换。

因乙方维修责任延误房屋维修造

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6.协助甲方检查房屋安全,因不搬迁或者妨碍施工而延误房屋的维修,造成人身伤亡、财产遭受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7.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乙方负责到有

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8.不得贮存有危险、易燃、违禁物品。

9.租赁期内,乙方须提前解除契约的,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

10.乙方在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契约之日应交还原承租房屋和设备给甲方,如须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契约。

七、在租赁期内,因房屋危破维修,须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应与乙方签订回迁协议,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难,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八、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契约的,一切嵌装在房屋结构或者墙体内的设备和装修,乙方一律不得拆走,甲方不以予补偿。

九、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契约之日,双方共同检查交换房屋和设备,如发现有损坏的,则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契约无法履行时,双方互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契约的规定的条款或者违反国家、省、市房地产租赁管理的__的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契约。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__收取违约金。

3.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而单方解除契约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还有权按租赁存续期内租金总额的百分之__收取违约金。

4.租赁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订契约或者解除契约的,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房屋的,除限期迁出和补交占用期间租金外,不有权按占用期间月租总金额百分之__收取违约金。

十二、违约金、赔偿金应在确定责任后__天内付清,否则按逾付租金条款处理。

十三、本商铺租房协议书样本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区房地产主管机关申请调解或者裁决,或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上述房屋在租赁期内需要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十五、本商铺租房协议书样本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和房地产主管机关登记后作为本契约附属文件,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答章):

代表                    代表

时间:                         时间:

写字楼商铺租赁合同优秀 篇1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层第__层。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商铺。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年租金为___(人民币大写___)整。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__支付租金给甲方。共计租金为:___,大写:___。

在租期满后在相同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租金在到期前7天付款。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

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

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或因甲方与房主租赁出现任何问题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退还乙方全部租金并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损失。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一)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___度;

(2)电表现为:___度;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期: 日期:

写字楼商铺租赁合同优秀 篇13

商铺租赁合同样本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自愿租用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街 号商铺作为商业用途使用(以下简称“该商铺”),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

第二条 租用的期限为 年,租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_ 日止。

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该商铺的月租金总额:第一年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____拾 元正( ¥ 元/月);第二年月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___ 佰 拾 元正( ¥ 元/月),第三年月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___ 佰 拾 元正( ¥ 元/月)。

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即开发票的税费),但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手续。

租金交付期限:每月 10 日前交清当月租金。(并且必须是人民币现金)

4、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 万 仟 ___ 佰 拾 元正( ¥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 该商铺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天线使用费等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缴交,与甲方无关。如由于这些费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关部门(公司)追讨滞纳金或罚金,则甲方有权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抵扣,并有权要求乙方补足该保证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条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转租该商铺。如乙方确需转租,须经甲方协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屋转租他人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宣布中止该合同

,并有权将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即作为违约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且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 两 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须于 年 月 日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保证该商铺交付使用时水电及排水排污线路管道畅通。

3、合同期满时,乙方须在租约期满之日退还房屋,同时经甲方验收该商铺无设备损坏及欠缴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后十天内,返还乙方所交的保证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如期交纳租金。

2、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等,由乙方自行按时缴付。

3、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物业管理规定,爱护并正确使用该商铺及内部设施,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的结构及用途。如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或超出其经营范围进行的活动,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所收的保证金,及有权追偿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的赔偿。

4、为确保用电安全,乙方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单个电器功率在1500瓦以上,空调、冰箱除外);如需使用,须向供电部门申报增加用电负荷,待批准及缴交增容费后,方能使用。

5、乙方不得擅自装修该商铺;如需装修,需经甲方同意,并一律不得改变该商铺的结构部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一点的规定,则乙方缴交保证金的期限顺延;如超过十五天仍无法将该商铺交付使用,则乙方有权宣布本合同无效,甲方需无条件退还乙方保证金。

2、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三点的规定,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滞纳金,每天按保证金的3‰计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如拖欠租金,则每天按应缴租金的3‰交纳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壹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和收回商铺,并有权拒绝返还保证金。

2、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铺及配套设施的毁损和故障,乙方应在退房前独自承担维修责任,否则甲方将动用乙方的保证金作为修复费用,在修理工程结束后,该保证金多退少补。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第三、四、五点,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缴交保证金之日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 表(签名): 代 表(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