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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短期)(精选29篇)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短期)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短期)(精选29篇)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支持企业发展,甲方愿将房屋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特立本合同,以便双方遵守。

第一条出租房屋坐落地址

第二条出租房屋、面积、租金等:见附页

第三条租赁期限(本合同有效期)

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期_____年____个月

第四条费用及交纳

一、租房押金

1、租房押金交纳标准为50元×租赁房屋总面积。

2、乙方租赁房屋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应交纳租房押金_______元。

3、租房押金应自本合同签字的同时由乙方向甲方交纳,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及《企业孵化与综合服务协议书》(编号:______________)各项条款的基础上于合同期满之日起7日内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押金;在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退租部分房屋,租房押金不予调整,直至乙方全部退房迁出时,由甲方一次性退还押金。

4、乙方提前退房,甲方有权按每提前一个月扣除租房押金总额的十二分之一归甲方所有,具体数额依此类推。

5、乙方在任何情况下欠交租金时,甲方有权直接抵扣租房押金充抵租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索。

6、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以租房押金抵扣。

二、租金

1、租金应自本合同签字的同时由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纳,以后的交纳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前十天,标准见附页。

2、若乙方迟交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滞纳金,收取标准为:

逾期一个月内的,甲方有权收取日租金的10%乘以迟交天数作为滞纳金归甲方所有;逾期一个月以上,不超过二个月的,甲方有权收取日租金的.20%乘以迟交天数作为滞纳金归甲方所有。逾期超过二个月的,甲方可以采用协商或法律手段追回乙方所欠各项费用(含滞纳金),其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逾期超过二个月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用房屋内的一切财产(物),自留置之日起一个月内,乙方应完全履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同时对留置的财产(物)依法进行处理,由留置所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收取违约金或留置乙方财产后,不影响乙方项下义务的履行或甲方其他权利的行使。

3、若乙方提前退房,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并经双方协商同意。同时甲方将向乙方收取45天的房租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用以弥补因乙方提前退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自乙方按合同交纳租房押金和租金之日起,按合同向乙方提供室内设施完好的房屋,否则,按本合同第四条项下的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责任。

2、甲方负责房屋自身的维修(不包括房屋的附属设施),除乙方人为造成的房屋损坏和不可抗力外,保证房屋不漏雨、倾斜、倒塌等。

3、承担出租房屋的房产税。

4、合同期内,在乙方正常履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按租房押金的计算方式向乙方承担责任。

5、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提高租房押金和租金。

6、出现其他违约情况时,依法承担责任。

第六条乙方义务

1、按合同规定按时交纳租房押金及租金。

2、使用房屋前,检查好所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之后发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甲方责任外,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3、维护房屋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

4、如需对房屋内的配电设备,给排水设备进行更改,对房屋进行装修,须向甲方提出方案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批准后的方案若需更改须重新向甲方提出方案并经甲方批准,并承担由此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须恢复原状,不能(愿)恢复的,向甲方支付恢复所需的费用,该费用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同时承担由于恢复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

甲方有权批准或不批准乙方所提方案。

5、不得将所租房屋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包括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6、承担承租地域内所发生的事故责任(包括安全生产、用电、防火防盗等),对事故造成的相邻各方及甲方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依法经营,若发生诉讼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乙方被财产保全导致甲方房屋被查封),乙方应当具实承担。

9、三资企业承租房屋,除应当接受本合同中乙方项下所有义务外,应当依法向国家土地管理部门交纳土地使用费。

10、乙方不得占用大楼公用面积或在公共区域随意摆放物品,如乙方有特殊需要,需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

11、乙方不得在承租场所内从事不符合《企业进驻国际创业中心申请审批表》,或未经甲方允许的非高科技开发经营的项目。

第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乙方项下的任何一项义务,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请求赔偿;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甲方项下的义务时,乙方也享有相应的权力。

第八条合同期满前,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应当在本合同期满30天前向甲方提出继续承租的要求,经甲方重新进行资格审查批准后延续原合同期限或签定新的租赁合同;如在合同期满前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本合同到期自行终止。

第九条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关系如需恢复,须重新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如须经有关部门登记备案,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与《企业孵化与综合服务协议书》(编号:______________)一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由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留二份,乙方保留一份,自双方签字加盖法人公章之日起生效,效力相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享有。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短期)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方与乙方认真协商,甲方将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门市房__________平方米租赁于乙方,租赁期________年,年租金__________万元。

一、租金

自甲乙双方签订租赁房屋合同时起,租赁房屋合同生效,具有法律生效责任,双方认真履行合同内各项事宜。自签订租房合同时起,乙方须将租赁房屋租金交付于甲方万元人民币。待11个月后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乙方须将第________年租金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交付甲方。如乙方拖延交付或有意拒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所租赁房屋,合同失效终止。

二、乙方的责任

自租赁甲方门市房起,具有门市房使用权,乙方需装修房屋,如改变内部房屋格局,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改变房屋格局,装修费由乙方自担。但租赁期满如不再租赁,须经甲方检查房屋,如发现房屋在乙方租赁期间主体结构遭到,须按市价进行补偿。

1、乙方租赁甲方门市期间,乙方须认真守法经商,要遵守消防、防火安全,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及所涉及的一切法律程序,经营期间出现一切问题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在租赁甲方房屋期间及合同期满后交付甲方时,乙方不准将甲方门市房租赁别人。

3、待乙方租房合同期满后,如不再继续租赁,将门市房交付给甲方时内部装修不得拆除。

4、在乙方租赁甲方门市房期间,房屋水费、电费、环保费、治安费、卫生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间因乙方拒交费用而与收费单位发生重大矛盾出现严重影响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把费用补交完并解决处理好纠纷,如乙方拒绝交费,甲方有权收回门市房,余下租金不退。

三、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乙方租房合同签字时起,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条文下),甲方具有监督乙方使用房屋的权利,如发现乙方在经营期间出现严重违反租赁门市房合同中事宜,甲方有权收回门市房,余下租金甲方不退给乙方。

2、甲方负责供热费。

四、其他

1、在甲方将门市房租赁乙方经营使用期间,如发生不是人为的.天灾使房屋遭到损坏,甲方不追究乙方的责任,余下房租退还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2、如在乙方经营期间,租赁合同没到期,遇到国家,有关单位和开发商对房屋进行动迁的情况时,乙方需无条件的停止经营,甲方按合同规定余下的租金退还于乙方。合同终止。

3、自接到动迁搬迁通知起,乙方须在____日内,搬出所租赁的房屋,甲方不负责乙方任何附加的条件,一切和乙方遗留的问题和经济纠纷及所装修造成损失及带来的其他问题,均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不动迁,租赁房屋期满后,如乙方再租甲方门市房时,须经甲、乙双方协商重新签订租房合同。此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__________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短期)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转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丙方):  经过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门面房两间、住房两层所有房间、水电设施、院落及附属建筑物。  

二、房屋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  该房屋租金年租金为 (大写: )元整。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四、付款方式  丙方一次性支付年租金给乙方。  

五、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将房屋交付给丙方使用。  

六、甲方对房屋使用的承诺  

(一)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在交易时确定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抵押债务、遗留费用(水费、电费等)等未清事项,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二)甲方保证丙方房屋的使用权期限为 壹________年,如因拆迁、改建等原因影响丙方使用,甲方应退回丙方该年所缴房租,并支付丙方损失费 0(贰万)元整。  

七、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丙方  承担。  因丙方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丙方承担并赔偿损失。  

八、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九、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三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受害方缴纳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十、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损毁和造成损失的,三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

一、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丙三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

二、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丙三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三、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壹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____日 期:____日 期:____日 期: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短期)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意将使用、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租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房租基本情况

一、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无装修。第层,共层。

二、房屋权属情况:房屋所有权人 (购买人)姓名。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相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发生。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金、租期、交付方式、交付期限

一、租赁期限:租期暂定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的违约金。

二、该房租期内租金为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仟零佰零拾零元整),按季度结算,每季季初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季租金。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采暖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1000元作为保证金,租赁期内,此保证金不冲抵其他任何费用。合同终止,乙方如无损坏财务及设施,并结清各项费用时,甲方应如数退还。

第四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甲方同意在对房屋结构不产生影响的情况下,乙方可对房屋进行简单装修,投资由乙方自理。甲方承诺本合同到期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续租租金的递增方式应随房屋所在地市场情况而调整。

第五条合同期限届满

一、租赁期满后,若租金或合同条款需要边更,需提前____日通知对方,未通知,视本协议有效;

二、本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时,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____日内房屋里如有余物,则视乙方放弃所有权,有甲方处理

第六条免责条件出租房屋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毁损或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短期)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程况

(1)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_层,共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2)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二条:租赁年限

租赁年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

该房屋的每月租金为__________元。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租金按__________元[月]。__________元[季度]。__________元[年]结算支付。

租赁期间乙方如不能按时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__________%元,每天的违约滞纳金。

第五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产权纠纷。

第六条:维修养护责任

(1)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____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以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2)正常的大修费由__________维修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__________维修承担。

(3)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的设备的损坏,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造成连带责任的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

第七条:关于装修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的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备,需要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第八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卫生费。

2,管道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的收费项目又与房屋有关的,均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九条:因乙方责任终止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使用权。

1,擅自将房屋转租。

2,拖欠租金达__________月以上。

3,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

第十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要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或遇国家建设,不可抗力等问题时,甲方需要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公证部门执_____份。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日期: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短期) 篇6

出租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小区______号楼____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_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按____结算。每___提前10天妹妹人体,乙方向甲方支付全___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年__月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短期) 篇7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同意将_______租给乙方。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将_______租给乙方,住前看表,电费、水费由乙方自行负责,每月按表交纳。

2、租房的安全保卫和环境卫生工作,室内失盗等意外由租房本人自负。

3、房屋内的各种灯管、水管、水龙头、电路维修费等消耗品的损坏由租房本人自付。

4、不能在卫生间内丢弃硬性东西、骨头、女性卫生巾、卫生纸等有害下水道通畅的物品,租房户卫生间堵塞,需要通畅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只能住家,不能用作它用,更不能转租。

6、租期一年,租金_______元租前一次性付清。中途不能退租,如需退租,承租费不退,且不能转租。

7、租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8、一年后如继租,提前壹个月签订合同并交纳租金,否则,视为退租。甲方有权将房屋出租他人,如超期不搬,按每日租金增加50%计算。

9、乙方自签订租房合同时,需交纳_______元的租房押金,用于室内设备设施的.损坏赔偿,如设备设施完整无损坏,退租时则退还乙方_______元的租房押金。

10、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年_月_日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短期) 篇8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合同项下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 出租房屋坐落地址: 。

2、 建筑面积: ;

3、 结构、装修和设施情况: 。

4、 其他: / 。

第二条 房屋租赁期限为5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第三条 付款方式: 。

第四条 甲方须于 年 月 日前交付该房屋。

第五条 租赁房屋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双方按供水供电部 门的正式发票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支付上述租金及其他费用时,甲方必须开具以乙方为抬头的正式发票。应由甲方缴纳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并自行缴纳,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 租赁房屋出现问题,影响乙方使用的,甲方负责维

第八条 甲方允许乙方或其他合法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善,安装设备或增设他物须经甲方同意,有关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甲方承诺本合同项下房屋系甲方所有(附甲方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在本合同签订前未将该房屋或土地作抵押,房屋适于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并且有合法的权利将房屋出租。

第十条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应告知该第三人房屋租赁的事实,同时应通知乙方,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后,该第三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承受原甲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租赁期间,乙方若经营不善等原因,在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将房屋转租。未经甲方同意而转租或互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除因电力部门停电、因甲方电力设备检修外,甲

第十三条 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租赁期满,甲方承诺优先与乙方继续合作。在愿意支付同等的年租金的情况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四条乙方由于经营、技术、法律等方面的原因,需要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间的租金照付,多付部分的租金由甲方退还乙方。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的,对迟延支付的金额,应按同期银行利率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

2、甲方迟延交付房屋的,按 元/天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迟延十天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

3、双方有其他违约行为,在对方规定的合理期间内没有更正或不予答复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十六条 免责条款

1、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征收、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因被征收、拆除或改造房屋本身价值所给予的补偿归甲方所有;因乙方投入(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款)所给予的补偿、因搬迁、临时安臵所给予的补偿、因停产停业损失所给予的补偿归乙方所有。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宜

租赁期满后,若乙方不再续租,应保持房屋主体结构不变。

第十八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 2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向 乙 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短期) 篇9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甲乙双方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____区街号楼,总面积约为:平方米。现因情势变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达成以下条款: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房屋移交给甲方。移交前,乙方会同甲方验收房屋设施、设备及物品,验收合格后,乙方从承租的房屋内搬走。

三、关于该租赁房屋的外装修费用,甲乙双方协商聘请有资质的单位,以该单位审定的结算价格为准,多退少补。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该租赁房屋期间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包括:房屋产权税、土地使用税以及室内的装修、装饰费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张;甲方支付的室内装修、装饰费用贰佰万元,也不再向乙方主张。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就该部分费用互不相欠。

五、乙方应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时,将该房屋装修施工图纸以及其他与该房屋有关的图纸、资料等全部移交给甲方。

六、乙方就该房屋的隐蔽工程,在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需要时,负有说明和配合的义务。

七、如乙方按照约定,履行了本协议的全部义务,包括第五条及第六条的附随义务,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赁费。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短期) 篇10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丙方的居间撮合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____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共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_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玩为:_____,最多不超过_______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____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____年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_______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租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_____付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租赁期满或合同接触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先关费用的承担方式: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

(10)上网费

(11)车位费

(12)室内设施维修费

(13)_______________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居间服务

(一)丙方应当认真负责的为甲乙双方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提供机会或媒介服务,如实报告有关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事项,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验。

(二)本合同签订后(□及时□____日内),甲方应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______%即人民币_____元整(:_________)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乙方应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______%即人民币_____元整(:______)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甲乙双方支付的佣金总和应不超过月租金标准。

(三)本合同签订后,如租赁双方解除、中止或变更租赁关系的,租赁双方仍应向丙方支付所约定的佣金。

第七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____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延迟交付房屋达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只是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者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发送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2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九条第四款约定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阻力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200%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兑换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每逾期____日,按日租金的200%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或乙方造成的损失。

(六)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有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叁份,其中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丙方执壹份。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承租人(乙方)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短期) 篇1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____区街号楼,总面积约为:10200平方米。现因情势变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达成以下条款: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房屋移交给甲方。移交前,乙方会同甲方验收房屋设施、设备及物品,验收合格后,乙方从承租的房屋内搬走。  

三、关于该租赁房屋的外装修费用,甲乙双方协商聘请有资质的单位,以该单位审定的结算价格为准,多退少补。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该租赁房屋期间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包括:房屋产权税、土地使用税以及室内的装修、装饰费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张;甲方支付的室内装修、装饰费用贰佰万元,也不再向乙方主张。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就该部分费用互不相欠。  

五、乙方应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时,将该房屋装修施工图纸以及其他与该房屋有关的图纸、资料等全部移交给甲方。  

六、乙方就该房屋的隐蔽工程,在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需要时,负有说明和配合的义务。  

七、如乙方按照约定,履行了本协议的全部义务,包括第五条及第六条的附随义务,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赁费。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短期) 篇1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____小区______栋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_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本合同页数,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短期) 篇13

转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转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转租房屋的情况

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_____(区/县)________路_______弄(新村)____号____室的________房屋已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________(全部/部分)即____厅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另客厅、厨房、卫生间为公用。

2、该房屋的设备情况:

第二条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1、甲方需向乙方出示与该房屋所有人签署的________(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赁证)(编号________)。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______(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2、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第三条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卧室月租金为______元。(大写:整)。该房屋租金____(年/月)内不变。

2、乙方向甲方交付保证金x元整,与首次房租一起交付甲方。该保证金应在该合同终止时全额退还乙方。

4、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其它费用

1、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等费用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其它有关费用,均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支付的一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租赁期满前,如甲方或乙方其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

第六条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对其房屋结构进行任何改动。

第七条租赁期间如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由甲方负责修缮

第八条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如遇争议的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处理。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年_月_日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短期) 篇1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乙方使用,乙方承租公摊便道相关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内容

甲方将位于 租赁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1、租赁期限:租赁期为5年,自20_年9月1日起至20_年8月31日止。

2、用途:乙方承诺租赁该便道仅作为银行安装ATM机使用。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

1、租金:租金为人民币 /年。上述租金只是该房屋的出租金,不含物业服务、水电、管理、卫生等费用。

2、支付方式:甲方提供正式合规的发票,乙方按年度支付租金,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支付。

3、支付时间:每年度的租金在当年度起始15日前(即:每年的9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所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并按照该房屋的规划设计,保证设 施的完好和能够正常使用。

2、甲方对该房屋要进行维修,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进行监督。

4、甲方不得擅自干涉乙方在自己承租的场地内进行合法的正常工作。

5、合同期内,乙方对该房屋及设施有合法的使用权。所发生的物业、水电、管理、卫生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租金和其它费用。

7、乙方在不损坏房屋结构的基础上,可以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修内容必须符合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在合同终止或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有权搬走属于乙方自己的物品,对不能搬走或不能搬动的,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租

1、甲乙双方要单方终止本合同,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解除本合同工。

2、甲方有在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能提供该房屋的合法性。

(2)甲方提供的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和使用。

(3)甲方未尽房屋应尽的修善义务,严重影响居住和使用。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转租、转借承租房。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改变承租房的用途。

(3)未按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租金和相关费用。

(4)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4、租赁期满,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5、合同期满,乙方要续租,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要继续对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六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新的法定代表人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人,并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年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2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大写:叁仟元)人民币。

第八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元)人民币。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两倍的滞纳金。

第九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为意向性合同。待乙方上报省分行批准后双方再签订正式合同,该意向性合同自动终止;若未经省分行批准,该意向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短期) 篇1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县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门面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门面描述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______________的门面出租给乙方用于自主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三层(地下室、一层、二层商业门面)____平方米。

二、租赁门面用途

1.乙方租赁门面作为合法商业门面使用。

三、租赁期限本合同租赁期为_五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店面第

一、

二、______20__年租金为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

(2)元整,前______20__年租金保持不变,每年一次性缴清清________年(12个月)租金。以后年度租金金额根据周围实际情况酌情调整。具体协议如下:第________年开始如市场商铺入驻率达到50%以上,年度租金在前________年租金基础上上浮20%,即每年年租为贰万陆仟肆百元整(26400);如市场商铺入驻率达到80%以上,年度租金在前________年租金基础上上浮50%,即每年年租为叁万叁仟元整(33000);第________年租金在第________年租金基础上上浮10%。以上租金均为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第________年度一个月的租金人民币:___元整(2200),作为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乙方需在本年度租期结束前一个月将下________年度租金一次性划款至甲方银行账户内,划款凭证为收据。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抵付租金,并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百分之二十支付违约金。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当日将上述门面钥匙交付乙方。

2.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合同期内不得将乙方租用的门面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

3.在租赁期间,甲方应确保所出租门面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甲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或房产证复印件。

5.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6.乙方需按时依据市场管理方要求交纳承租门面的租金、电、物业税费及社会公共收费(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费用。

7.续租: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门面,乙方应确保房屋设施完好并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门面。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搬离。

8.其它:乙方在合同期有效内如改变经营性质需和甲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不得自行转让、转租出租门面房,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内如擅自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已缴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内如有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乙方营业时如需临时占用周围公共面积,需和相邻业主保持一致意见。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15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门面房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门面的。

(4)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门面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门面或门面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门面及门面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20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门面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门面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七、违约责任及赔偿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约定条款,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百分之二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依法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八、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最后________年期,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各种费用应留存相应收据交接房屋时作为费用结清的依据。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八条肆页,壹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短期) 篇1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协商,甲方愿将位于  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经双方查看,房屋内设施完整。乙方愿租该房屋,并有义务保护房屋设备及水电,管道设施。现为双方利益的均衡保证,特定协议条款如下:  

1.租赁期限:商定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金:此房年租为元人民币,每半年交纳壹次。  

3. 下次租金应提前天交纳,如有特殊情况应告知甲方,协商解决。  

4.水电费由乙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由甲方交纳。  

5.乙方承租使用期间不得任意改变室内结构,如有改动应经甲方同意,损坏部分应给予修复及赔偿。  

6.乙方不得在此房中进行违法活动。  

7.租赁期间甲方不得提高房租,不得将此房再租他人,凡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损坏,不追究双方任何责任。  

8.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9.交房时,水表数,电表数  

10.本协议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定,从签字日起生效,乙方有事于甲方直接协商。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短期) 篇1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支持企业发展,甲方愿将房屋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特立本合同,以便双方遵守。

第一条 出租房屋坐落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出租房屋、面积、租金等:见附页

第三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有效期)

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期 _____年____个月

第四条 费用及交纳

?一、租房押金

1. 租房押金交纳标准为50元×租赁房屋总面积。

2.乙方租赁房屋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应交纳租房押金_______ 元。

3.租房押金应自本合同签字的同时由乙方向甲方交纳,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及《企业孵化与综合服务协议书》(编号:______________ )各项条款的基础上于合同期满之日起7日内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押金;在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退租部分房屋,租房押金不予调整,直至乙方全部退房迁出时,由甲方一次性退还押金。

4.乙方提前退房,甲方有权按每提前一个月扣除租房押金总额的十二分之一归甲方所有,具体数额依此类推。

5.乙方在任何情况下欠交租金时,甲方有权直接抵扣租房押金充抵租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索。

6.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以租房押金抵扣。

二、租金

1.租金应自本合同签字的同时由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纳,以后的交纳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前十天,标准见附页。

2.若乙方迟交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滞纳金,收取标准为:

逾期一个月内的,甲方有权收取日租金的10%乘以迟交天数作为滞纳金归甲方所有;逾期一个月以上,不超过二个月的,甲方有权收取日租金的20%乘以迟交天数作为滞纳金归甲方所有。逾期超过二个月的`,甲方可以采用协商或法律手段追回乙方所欠各项费用(含滞纳金),其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逾期超过二个月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用房屋内的一切财产(物),自留置之日起一个月内,乙方应完全履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同时对留置的财产(物)依法进行处理,由留置所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收取违约金或留置乙方财产后,不影响乙方项下义务的履行或甲方其他权利的行使。

3.若乙方提前退房,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并经双方协商同意。同时甲方将向乙方收取45天的房租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用以弥补因乙方提前退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自乙方按合同交纳租房押金和租金之日起,按合同向乙方提供室内设施完好的房屋,否则,按本合同第四条项下的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责任。

2.甲方负责房屋自身的维修(不包括房屋的附属设施),除乙方人为造成的房屋损坏和不可抗力外,保证房屋不漏雨、倾斜、倒塌等。

3.承担出租房屋的房产税。

4.合同期内,在乙方正常履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按租房押金的计算方式向乙方承担责任。

5.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提高租房押金和租金。

6.出现其他违约情况时,依法承担责任。

第六条 乙方义务

1.按合同规定按时交纳租房押金及租金。

2.使用房屋前,检查好所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之后发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甲方责任外,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3.维护房屋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

4.如需对房屋内的配电设备,给排水设备进行更改,对房屋进行装修,须向甲方提出方案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批准后的方案若需更改须重新向甲方提出方案并经甲方批准,并承担由此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须恢复原状,不能(愿)恢复的,向甲方支付恢复所需的费用,该费用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同时承担由于恢复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

甲方有权批准或不批准乙方所提方案。

5.不得将所租房屋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包括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6.承担承租地域内所发生的事故责任(包括安全生产、用电、防火防盗等),对事故造成的相邻各方及甲方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依法经营,若发生诉讼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乙方被财产保全导致甲方房屋被查封),乙方应当具实承担。

9. 三资企业承租房屋,除应当接受本合同中乙方项下所有义务外,应当依法向国家土地管理部门交纳土地使用费。

10.乙方不得占用大楼公用面积或在公共区域随意摆放物品,如乙方有特殊需要,需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

11.乙方不得在承租场所内从事不符合《企业进驻国际创业中心申请审批表》,或未经甲方允许的非高科技开发经营的项目。

第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乙方项下的任何一项义务,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请求赔偿;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甲方项下的义务时,乙方也享有相应的权力。

第八条 合同期满前,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应当在本合同期满30天前向甲方提出继续承租的要求,经甲方重新进行资格审查批准后延续原合同期限或签定新的租赁合同;如在合同期满前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本合同到期自行终止。

第九条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关系如需恢复,须重新协商。

第十条 本合同如须经有关部门登记备案,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与《企业孵化与综合服务协议书》(编号:______________)一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由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留二份,乙方保留一份,自双方签字加盖法人公章之日起生效,效力相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享有。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进驻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房间号: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限:_______________ ;租金标准:________________;季度租金总额:________________;全部租金总额: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共计:______年零______ 个月______元/㎡年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短期) 篇1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方与乙方认真协商,甲方将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门市房__________平方米租赁于乙方,租赁期________年,年租金__________万元。

一、租金自甲乙双方签订租赁房屋合同时起,租赁房屋合同生效,具有法律生效责任,双方认真履行合同内各项事宜。自签订租房合同时起,乙方须将租赁房屋租金交付于甲方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待11个月后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乙方须将第________年租金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交付甲方。如乙方拖延交付或有意拒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所租赁房屋,合同失效终止。

二、乙方的责任自租赁甲方门市房起,具有门市房使用权,乙方需装修房屋,如改变内部房屋格局,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改变房屋格局,装修费由乙方自担。但租赁期满如不再租赁,须经甲方检查房屋,如发现房屋在乙方租赁期间主体结构遭到,须按市价进行补偿。

1、乙方租赁甲方门市期间,乙方须认真守法经商,要遵守消防、防火安全,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及所涉及的一切法律程序,经营期间出现一切问题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在租赁甲方房屋期间及合同期满后交付甲方时,乙方不准将甲方门市房租赁别人。

3、待乙方租房合同期满后,如不再继续租赁,将门市房交付给甲方时内部装修不得拆除。

4、在乙方租赁甲方门市房期间,房屋水费、电费、环保费、治安费、卫生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间因乙方拒交费用而与收费单位发生重大矛盾出现严重影响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把费用补交完并解决处理好纠纷,如乙方拒绝交费,甲方有权收回门市房,余下租金不退。

三、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乙方租房合同签字时起,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条文下),甲方具有监督乙方使用房屋的权利,如发现乙方在经营期间出现严重违反租赁门市房合同中事宜,甲方有权收回门市房,余下租金甲方不退给乙方。

2、甲方负责供热费。

四、其他

1、在甲方将门市房租赁乙方经营使用期间,如发生不是人为的天灾使房屋遭到损坏,甲方不追究乙方的责任,余下房租退还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2、如在乙方经营期间,租赁合同没到期,遇到国家,有关单位和开发商对房屋进行动迁的情况时,乙方需无条件的停止经营,甲方按合同规定余下的租金退还于乙方。合同终止。

3、自接到动迁搬迁通知起,乙方须在____日内,搬出所租赁的房屋,甲方不负责乙方任何附加的`条件,一切和乙方遗留的问题和经济纠纷及所装修造成损失及带来的其他问题,均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不动迁,租赁房屋期满后,如乙方再租甲方门市房时,须经甲、乙双方协商重新签订租房合同。此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_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日期:年____月____日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短期) 篇1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县南门外宾阳大道与明珠路交叉口宾阳---春申佳苑28号楼3单XX505室的房屋单间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合租),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个月。  

二、单间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季度年)初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度年)租金元。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额负担,按时向有关部门支付水电等各种由租房者使用带来的消费。  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并通知甲方。如果没有交清各种费用,包括房租费、水电费等,擅自离开,甲方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案、起诉。租赁结束时, 乙方要通知甲方,甲乙双方需当面检查房主提供的物品和房屋破损情况,如有损坏,需按相关标准赔偿。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单间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一个月的违约金。  

六、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在租房期间,发生液化气爆炸、漏气,插座、拖地线漏电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七、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并提供相应的必备简单生活设备,在房租费按时交纳的前提下,由甲方交纳物业费。  

八、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X日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短期) 篇20

甲方(出租方):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联系电话: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个人租房协议书:  

一、 房屋的39;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  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  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

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

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  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 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 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 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 本个人租房协议书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短期) 篇2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场地经营事项达成以下意向,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面积  商铺建筑面积约为 ㎡,分摊面积约为 ㎡。(正式合同的面积经双方测量为准)  二、乙方接受以下租赁条件:  

1、租金人民币 元月㎡。(以建筑面积加分摊面积的总和计算)  

2、付款方式:以现金方式支付二个月租金当意向金。  

3、租赁用途:乙方租赁商铺的用途为经营 ,品牌为 ,乙方改变租赁商铺的用途,或变更、增加经营品牌的,均应当事先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4、物业管理费:人民币 元月㎡。(以建筑面积加分摊面积的总和计算)  

5、商铺内的用水、用电、垃圾费、电话安装、税金、工商管理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中水、电费向甲方缴纳,水费单价为人民币4.5元,电费单价为人民币1.5元。  

6、意向书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的租赁意向金,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自动转为合同保证金,双方签订本意向书起至  签订租赁合同止为预订期。  

7、租期:年(以甲方交付场地乙方使用之日起计算租金)。  

8、如乙方因其它原因无法签订租赁合同的,须在签订租赁意向书的5天内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应将所收的租赁意向金无息返还乙方;如乙方在5天内未书面通知甲方,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所收意向金不予退还。  三、签订租赁合同时,甲方按照乙方的联络信息以电话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须于接到通知____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否则,则视乙方自动放弃认租权,所收意向金不予退还。  四、若甲方按照本意向书的乙方提供电话信息未能联系到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凭此意向书和意向金收款凭据签订租赁合同,届时本意向书自动作废。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短期) 篇2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日前支付当月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八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第九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二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在扣除有关费用后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押金。

第十一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1.出租方为乙提供物品如下:

2.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_______度;

(2)电表现为:_______度;

(3)煤气表现为:_______度。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短期) 篇23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市 街道 小区 号楼 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 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 结算。每 初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租金。  

三、签订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交 元的押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收据给乙方。租赁结束时,在房屋内设施和物品清点完毕后,如房屋设施和物品没有损坏则押金按实际情况退回给乙方,乙方一并交回甲方所开收据。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和物品,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装修改造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乙方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装修、改造、变卖房屋内的设施和物品,则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赔偿甲方,押金不予退回。  

四、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如乙方拒绝交付则甲方有权在所交押金中扣除。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 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因不可抗力及旧城改造需拆迁的除外)。  

七、乙方租赁期间不得在房屋内从事非法及扰民的行为。不得转租和分租此房屋。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一律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损失。  

八、乙方在租期内有维护房屋及设施的义务。乙方应做好安全工作,注意用水,用电,用气,用火安全。在居住期间产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九、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 电表读数: ;水表读数: ;  天然气(煤)读数: 取暖费: ;  电话费: 有线电视费: ;  上网费: 物业管理费: ;  室内家俱、家电清单: ;  其他约定:  甲 方: 乙 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房屋租赁合同 篇10  (_____)房租赁合字号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屋)租给乙方使用,其他基本情况载于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该房屋现有设施及装饰、装修情况  设施情况:  

 

 

 装饰、装修情况:  

1.天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墙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对该房屋(__________)

①不进行装修

②进行装修,费用自理,同时增添设施: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第四条 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 甲方须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交付乙方使用。  

第六条 该房屋月租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年租金总额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  

第七条 租金结算时间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上述租金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部分费用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第九条 租赁期内,该房屋自然损坏的维修养护由__________方负责;由于使用不当或装修造成损坏的维修由__________方负责;维修责任方延误维修或维修不当,给对方或他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十条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1.保证该房屋产权清楚,没有纠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其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2.如需转让或抵押房屋,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保证本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如出卖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使用该房屋,如需改变用途,应征得甲方同意或签订补充协议,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可解除合同;  

2.欲对房屋进行改建、装修或增添设施,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对涉及到墙体、楼板、支撑立柱等承重构件的改动,增加房屋荷载,以及从事危及毗邻房屋和整栋房屋安全的活动,必须经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鉴定、批准,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设计的装修方案应经甲方书面认可,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装修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并可解除合同;  

3.如将该房屋转租,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签订转租合同;如未经甲方同意并签订转租合同,擅自转租,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解除合同;  

4.因使用不当或乙方的其他原因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  

5.乙方应在租赁届满时,将该房屋交还甲方;如需继续承租,应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6.乙方在交还房屋时,必须保证该房屋原有设施完好,乙方增添的下列设施不得拆卸: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

第五条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款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同时甲方按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时,由甲方按实际损失赔偿;  

2.甲方向乙方支付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

第七条约定的时间交付租金,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款约定追究乙方的责任:  

1.终止合同,同时乙方按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乙方按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_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须提前解除的;  

2.经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鉴定为危险房屋不能继续使用的。  

第十五条 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因政府规划决定拆迁的,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双方如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_款约定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双方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交纳有关规费,领取《房屋租赁证》。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二十条 本合同的附件有:        上述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  

第二十二条 双方承认的附加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短期) 篇24

出租方(称为甲方)

承租方(称为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房屋租给乙方,租期 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月租金为 xx元,付款方式为,共计人民币(大写)xx元整。以后每次提前交下次房租,如不按时交纳,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在租赁期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租金。

二、租赁期间内,乙方应妥善保管房内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或修复原样(自然损坏除外):水费、电费、有线电视收视费、上网费、取暖费、煤气、卫生费、电话费等一切费用,均有乙方自负。

三、租赁期间,双方需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各自有关手续,并服从当地政府部门管理,不得违法乱纪,否则后果自负。

四、签订协议时,双方要出示各自有效证件(甲方需出示有关房屋证明或证件)。

五、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私自转租转借他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在租期内,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并由违约方相对方付违约金xx元整。

七、房内如有电话和高档电器,甲方要求乙方交纳房屋设施押金 xx元,退房时如无损伤和欠费,押金退回。房内设施在房屋交接时要交接清楚或列清单: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水表底数:电表底数:煤气底数: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短期) 篇25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号的房屋______栋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类型______,结构等级______,完损等级______,主要装修设备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个月或空置____月的。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月_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执行:

1、有关税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工料费由______方承担;所有权属______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

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

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

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

合同有效期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短期) 篇26

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 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第四条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

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二)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第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十七条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第十八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九条 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条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第二十一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 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第二十五条 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本解释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最高法院民一庭负责人解读《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日益增多。由于相关法律规范比较原则,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面临很多具体适用法律的难点问题。为统一法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布了《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对这一解释作出了权威解读。

转租期超承租人剩余租期合同无效

合同效力的认定对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发展,维护房屋租赁市场交易秩序稳定意义重大。解释在准确判断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否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基础上,确定了认定合同效力的原则:

一是限定无效合同的范围。解释仅将违法建筑物租赁合同、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合同、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认定为无效。在违法建筑物范围认定上,确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房屋,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为违法建筑。

二是对欠缺生效条件合同效力的处理上,采取了补救性的措施,即当事人只要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不存在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无效情形,就认定合同有效。

无效合同支付使用费是返还财产

对于有观点认为,解释规定合同被认定无效后,承租人要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是将无效合同按照有效处理,这位负责人表示:“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合同无效后,承租人支付占有房屋期间的使用费,是返还依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的一种方式,并不是按照合同履行支付的租金。依照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承租人应返还依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包括占有租赁的房屋和实际占有房屋所获取的占有利益。占有利益为无形财产,承租人只能采用折价补偿的方式,即支付房屋使用费予以返还。

对于房屋使用费按照何种标准确定,实践中做法很多。考虑到实践中存在因房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影响承租人使用房屋的情形,完全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确定承租人支付使用费可能与其获取的占有利益不符,有失公平,因此规定“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将是否支持的裁量权交由人民法院,根据承租人对房屋的实际使用状况确定是否参照、如何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确定占有使用费。

适用不同民法理论处理装修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装饰装修的处理,一直是司法审判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解释在吸收各级人民法院和学术界意见基础上,确立了处理此类纠纷的规则:承租人擅自进行装饰装修,构成侵权,承担侵权责任;承租人经同意装饰装修,区分情况适用不同的处理原则。

一是,对附合和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分别适用不同的处理规则。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承租人作为所有权人享有处分权;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区分合同无效、合同有效解除、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情形,适用不同的处理规则。

二是,出租人是否对承租人的装饰装修进行补偿、如何补偿,要区分不同情况。合同无效时,出租人同意利用的装饰装修,基于不当得利对承租人进行补偿;不同意利用的,装饰装修的现值损失作为无效合同的损失,由双方按照过错承担;合同解除,由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承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在双方均无过错的情形下,由双方依照公平原则分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需要注意的是,合同解除时,如果出租人同意利用承租人装饰装修的,仍需基于不当得利对承租人予以补偿;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出租人取得附合装饰装修物无需补偿。

依法保护承租人优先购买权

对于解释规定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受侵害时,无权主张认定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这位负责人分析说,解释规定的是“承租人不能以出租人侵害其优先购买权为由,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而不是规定在任何情形下,承租人均不得主张认定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

优先购买权纠纷一直是审判实践中的难点。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性质的认定,是解决该难点首要面临的问题。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并未将优先购买权规定为物权,该权利因此不具有“对世性”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废止了《〈民法通则〉适用意见》第118条规定,就是基于该条规定与物权法规定相冲突。本解释遵循法律规定精神,将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定性还原为债权,规定承租人不能以出租人侵害其优先购买权为由,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有四种例外

按照解释规定,是否只要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承租人就可主张优先购买房屋?对此,这位负责人表示,这种理解是错误的。解释第24条规定了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行使的四种例外情形:

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设定共有人具有优先购买权,宗旨是简化物权关系,维护共有关系的稳定性,充分发挥物的用益价值,从利益衡量的角度考量,应当优先保护共有人的购买权。

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情形。亲情关系往往是交换价值确定的重要考虑因素,具有浓厚的人

篇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20xx年X月23日至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惠州召开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民一庭(含房地产、劳动争议和交通事故审判庭)庭长参加了会议。通过讨论,与会同志对民事审判中存在的若干具体问题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形成如下会议纪要:

一、关于房地产纠纷案件

(一)关于合同效力问题

1.要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法维护合同效力。《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并非针对抵押财产转让合同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仅以转让抵押房地产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为由,请求确认转让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受让人因抵押登记未涂销无法办理物权转移登记而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受让人要求转让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应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进行处理。

2.当事人订立转让不动产的合同后,该不动产被依法查封,不能因该不动产被查封而否定该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但受让人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可予支持。买受人请求判令出卖人在解封前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向其释明可以变更诉讼请求为解除合同或在解封后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买受人坚持不变更的,驳回该项诉讼请求。

3.不动产被依法查封后,当事人订立转让该不动产的合同,可认定有效。但转让合同约定在该不动产解封前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条款无效。出卖人不能依约履行合同,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买受人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并在该不动产解封后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应予支持。出卖人故意隐瞒不动产被查封的事实与他人签订转让合同,买受人请求撤销转让合同的,应予支持。

4.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当事人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核准该房屋为经营场所为由主张租赁合同有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出租人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变房屋用途,并与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租赁合同无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

6.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对房屋的交楼标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如该约定违反《城乡规划法》第45条、《建筑法》第61条、《消防法》第13条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应认定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出卖人交付的商品房应满足基本的安全条件和买受人的基本居住要求,具体把握标准可审查房屋电梯、水电、煤气等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二)关于善意取得问题

7.转让人转让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地产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转让条件,如果受让人是善意,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已经办理了房地产过户登记手续的,可以依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

(三)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问题

8.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单价,公共部位和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建设费用计入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内,不再另行计价,如交付房屋时建筑面积少于合同约定的,出卖人应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赔偿数额可参照如下方式计算:总房价(套内面积+分摊面积)减少面积。

(四)关于一房数卖的合同履行及违约责任问题

9.在审理一房数卖纠纷案件时,如果数份合同均为有效且各买受人均要求履行合同,一般应按照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合法占有房屋以及买卖合同成立先后等顺序确定权利保护顺位。恶意办理登记的买受人,其权利不能优先于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的买受人;变更登记、合法占有发生在预告登记有效期内的,登记权利人或占有人的权利不能对抗预告登记权利人。对于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应综合合同在主管机关的备案时间、合同载明的签订时间以及其他证据证明的合同签订时间等因素进行确定。

10.在二手房交易中,出卖人在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后,又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房屋差价损失、履约费用等损失的,可予支持。但买受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的,不予支持。

(五)关于房地产调控政策问题

11.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如政府部门出台限购限贷政策的,人民法院应查明买受人是否属于限购或限贷范围。确因限购限贷政策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或者不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支持。买受人请求判令出卖人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向其释明可以变更诉讼请求;买受人坚持不变更的,驳回其诉讼请求。

12.要注意发挥司法审判在规范和引导房地产居间合同市场中的作用。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确因居间人的居间行为订立合同,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明确约定以按揭贷款方式付款、且买受人因不能办理约定的按揭手续,或买受人由于相应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而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居间人以已经促成合同订立为由请求支付居间报酬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居间人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合理费用的,应予支持。居间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违规操作,恶意促成买卖双方订立合同,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严重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对居间人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不予支持;委托人请求居间人赔偿所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处理。

(六)关于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性质认定问题

13.审判实践中对名为合作开发房地产实为其他性质的合同进行转性认定时,应当注意不拘泥于合同具有明确的“不承担经营风险”的约定,而应以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内容的实质作为认定的依据。如根据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一方仅分得固定数量或固定比例房屋,且在房屋无法建成的情况下,相对方仍然需要支付与约定分得房屋相对应的价款或赔偿金的,则应认定为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14.当事人签订名为合作开发房地产实为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等其他性质的合同,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当事人之间为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关系的,转让人应对受让人因该房地产项目产生的对外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一)关于民事责任主体问题

15.对实际施工人向与其没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分包人、总承包人、发包人提起的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案件当事人。审判实践中应注意要严格依照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审查;不能随意扩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适用范围,并且要严格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明确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16.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向第三人购买建筑材料等商品的,出借资质方无需对实际施工人的欠付货款承担民事责任。

(二)关于合同效力问题

17.要依法维护通过招投标方式所签订的中标合同的法律效力。对以低于工程建设成本的工程项目标底订立的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认定无效;当事人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任意压缩合理工期、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也应认定无效。对于约定无效后的工程价款结算,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处理。

18.建设工程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筑,就该违法建筑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应当认定该施工合同有效。

19、承担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没有相应的施工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资质审查证书,可根据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认定合同效力。

(三)关于建设工程质量问题

20.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质量问题的民事责任,应依法承担举证责任。经鉴定,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确实存在地基基础工程或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的,承包人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存在其他质量问题的,承包人应在保修期限内承担保修责任。

(四)关于工程价款结算问题

21.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改变工期、工程价款、工程项目性质等中标结果的协议,应认定为变更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中标人作出的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购买承建房产、无偿建设住房配套设施、让利、向建设方捐献等承诺,亦应认定为变更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对于变更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工程价款结算,应按照《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协议变更合同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建设工程开工后,因设计变更、建设工程规划指标调整等客观原因,发包人与承包人通过补充协议、会谈纪要、往来函件、签证等洽商记录形式变更工期、工程价款、工程项目性质的,不应认定为变更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依法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当

事人均应依约履行。除合同另有约定,当事人请求以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报告、财政评审机构作出的评审结论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的,不予支持。

22.合同所涉工程不属于强制招投标的范围,当事人之间也没有进行招投标,但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了备案,该备案合同与当事人另行签订的合同不一致的,以当事人实际履行的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23.工程款的结算和支付,原则上应当在合同相对人之间进行,并符合合同约定。如果没有合同依据或者承包人的授权,发包人直接向没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实际施工人结算和付款,一般不构成有效的结算和支付。

24.当事人依照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就工程价款签订了结算协议,且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可参照结算协议认定工程价款。

25.承包人与发包人就工程价款有争议,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委托进行造价鉴定的,应当向当事人释明。承包人经释明后仍不申请鉴定的,可依据证据规则判令其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26.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建筑材料价格变动的风险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约定工期内的建筑材料价格变动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逾期竣工的,延误工期期间的建筑材料价格变动的风险,由对工期延误有过错的一方承担;双方均有过错的,按过错大小分担损失。建筑材料价格大幅变动,当事人以情势变更为由请求调整工程价款的,应从严把握。

(五)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

27.非因承包人的原因,建设工程未能在约定期限内竣工,承包人依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享有的优先受偿权不受影响。承包人请求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自建设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如果建设工程合同由于发包人的原因解除或终止履行,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自合同解除或终止履行之日起计算。

28.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仅限于建设工程价值,不包括建设工程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价值。

29.承包人应当通过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合法途径追索工程欠款,不得留置建设工程或施工资料。施工合同终止或工程完工后,承包人以发包人拖欠工程款为由,继续占有工程、拒绝撤场或者移交施工资料,发包人请求承包人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六)关于违约责任问题

3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时约定迟延付款的利息和违约金的,可以同时适用,但二者之和不得过分高于迟延付款的损失,过分高于的认定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把握。

31.在承包人延误工期或发包人迟延付款的情况下,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承包人重新承诺完工时间或发包人重新承诺付款期限,不能视为守约方对违约方放弃主张违约责任,但补充协议明确约定放弃追究违约责任或当事人明确达成谅解的除外。

3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合同约定的迟延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停水、停电等导致顺延工期的情形,承包人主张顺延工期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没有顺延工期的签证文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会议纪要、往来函件等其他证据认定应否顺延工期。

三、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一)关于合同效力问题

33.业主委员会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未取得业主大会的授权决定或未按业主大会授权决定的内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在起诉前未取得业主大会或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同时占总人数半数以上的业主追认的,该物业服务合同或合同条款应当认定为无效。

3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以及《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当认定为无效。但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条例》出台前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合同履行期限尚未届满的,可依据当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物业服务企业未依约履行合同的责任问题

35.物业服务企业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业主请求降低物业费的,可根据当地政府制定的物业服务指导价和合同履行情况对物业费标准予以适当调整。

(三)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纠纷问题

36.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经专有部分建筑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报请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其他业主因对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有异议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如其他业主认为增设电梯的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作出增设电梯决定的业主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四、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一)关于归责原则和抗辩权问题

37.要充分认识交强险设立目的在于保障受害人依法及时得到赔偿,具有较强的社会保障性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无论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否有过错,包括存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保险公司均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予赔偿,除非交通事故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二)关于保险合同条款的效力认定问题

38.对于保险合同中有关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要严格依照《保险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审查,要求免责条款必须内容明确、具体,没有歧义,并使用黑体字等醒目方式或以专门章节予以标识、提示;同时要求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要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从而使普通人在通常情况下能够明白地知晓免责条款的内容、涵义和法律后果。如保险公司未能充分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则相关免责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39.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主要应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确定。如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合同明确约定“扣除交强险应赔部分再行赔付”,且保险公司已尽到合理的提示和说明义务,即使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因自己的原因未投保交强险的,仍应认定该约定有效。

(三)关于责任主体问题

40.因租赁、借用等情形致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第三人损失的,应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予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应根据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1.挂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由挂靠车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挂靠单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篇三:最高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案件法律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xx年6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

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xx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 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第四条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二)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第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十七条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第十八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九条 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条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第二十一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 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第二十五条 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本解释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短期) 篇2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房产状况

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的房产一套,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该房使用状况良好,屋内墙壁、屋顶、地面均光滑平整无凹痕,供水、煤气、暖气管道良好,供电正常,乙方经过勘查和了解,自愿承租甲方上述房产。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2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2、甲方应当在租赁起始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并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据合同中承诺的用途正常使用该房屋。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居住办公使用。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2、租金支付方式为

①每_______个月一付,每次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乙方需在每个租赁支付周期第一天之前____日内向甲方预付该租金支付周期的支付款项。

②一次性预付全部租赁金额。

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同意,租金支付采用上述第_______种支付方式。

第四条房屋租赁承诺

1、乙方自入住该套房屋之日起应小心使用该套房屋,严禁对屋内入住前所有设施(包含但并不限于地面、墙壁、屋顶、门窗、有线及电话预留箱)进行任何拆改或破坏。所谓破坏包含但不限于:

①墙面、地面或屋顶有明显凹痕,凹痕深度大于_______或面积大于_______。

②墙面、地面或屋顶有裂痕。

③地采暖设施受损。

④供水及排污管道受损或堵塞。

⑤窗户玻璃破损或框架变形。

⑥单元门受损。所谓拆改或破坏不包括:乙方出于暂住需求而进行的加装坐便、洗手池、淋浴等设施,但应以不损坏或堵塞相应管道为前提。

2、乙方应在租期结束后进行相应的清理打扫工作,恢复租房前卫生状况。

第五条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

1、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乙方还应承担的其他费用为:______________。

2、租赁期间,非乙方原因产生的房屋及其设施修缮、安装、改造等事宜费用由甲方承担。

3、房屋担保费用:为保证乙方租用期间可能产生的违约行为不致使甲方造成损失,乙方须在甲方交房前缴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作为房屋担保费用,如果产生任何违约行为按照违约责任中相关协定,从担保费中进行扣除并于担保费全部扣完后补缴剩余的违约金。若乙方在租赁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应在房屋租赁结束后的收房验收过程结束后全额退还该项担保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终止

1、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若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有任何违反合同行为或在承租房内存放危险物品、从事非法活动等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房屋或违反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全额退还乙方所缴全部款项。

2、乙方如提前解除合同,租房已缴款项无权要回,但甲方收房验收结束后无异常应全额退还乙方房屋担保费用。

3、租赁期内,乙方因违反房屋租赁承诺造成的维护费用,应按照市场价格

1、5倍予以赔偿。

第八条其他约定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短期) 篇2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合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房屋座落于,共层间,总计面积为㎡

第二条出租房屋用途为,乙方改变房屋用途,应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期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上述房屋租金为每年万元;

2、交纳时间:在每年月日前付清。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得乙方同意,但应通知乙方。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

2、租赁期间,出租房屋的维修由甲方负责,如租赁房发生重大自然损坏或有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时,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并可以用修缮费用收据抵消租金。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依约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乙方如果拖欠租金,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月以上,甲方可收回出租之房屋。

2。租赁期间,房屋管理费、水电费、房租税、房产税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3。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计算。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情况下,房内物品由乙方自行处理。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按合同终止当时相等租金计算),并且甲方有权处理物品。

6。在租赁期间,乙方应保证合法经营,否则,如引起有关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7、如因乙方原因,房屋在租赁期限内出现漏水等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8、为保证甲方房屋不受损害,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元,本合同终止后,如房屋无质量问题的,甲方退还上述保证金。

第八条违约责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万元的违约金;如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到期后乙方如需续租,应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如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另行签订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短期) 篇2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平潮九圩港镇滨江花园二期小区9号楼501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从交钥匙的当日算起,乙方可正常居住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此租房合同五年一签。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1600元,按半年结算,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租金分上半年和下半年,按照六个月计算。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以及其它涉及到租房期间因个人原由导致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若在交房时出现电器及屋内设施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乙方因维修到位后才能正常交房。乙方在正常交完房后,甲方需如数归还乙方住房时1600的押金。

四、甲方提供设施如下:空调3台,电热水器1台,太阳能热水器1台,电视机2台,油烟机及灶台1套,床3张,餐桌1张,沙发1张,写字台1张以及部分家具。以上设施保证能正常使用,经乙方检验后认可签字生效。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损坏,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负责修理好并能正常使用交予甲方,否则按价赔偿。(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遇电器损坏由乙方自行修理。)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壹个月向甲方交清之后半年的房租,则视为继续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乙方20xx.4月份已支付甲方一万元租房定金。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