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范文

位置:首页 > 合同 > 租赁合同

吊车安全协议(租赁)(通用3篇)

吊车安全协议(租赁) 篇1

甲方: 项目部

吊车安全协议(租赁)(通用3篇)

乙方:

甲方租用乙方 进行施工作业,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在签定吊车租赁合同的同时签定吊车使用安全协议,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

1. 甲方必须按规程作业,特殊作业必须持证上岗,负担因甲方违章造成的责任事故损失。

2.甲方有权利、有义务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督察,有权对乙方违规、违章行为劝诫和经济处罚。

3. 甲方担负吊钩以下,行走部分以外的责任(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4.因甲方违章指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吊车司机、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和调度,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

6.乙方吊车司机,操作人员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培训、会议、学习交底等活动。

7.若甲方所租赁乙方机械设备因机械故障造成的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对吊钩以上及行走部分以内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9. 驾驶员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 乙方对吊车机械故障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11. 乙方对吊车司机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12. 甲方所租赁乙方机械设备必须由乙方配备驾驶员,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等级的驾驶证、操作证。

13. 乙方司机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对吊车进行必要的保养工作,做好保养记录、检查记录、交接班记录并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

14. 遇有大风(风速>10m/s)、大雨、大雾、影响安全作业,必须停止吊装作业,吊车司机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防风、防雷措施。

15. 严禁吊车司机酒后上岗,工作时间之外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出现的伤亡事故,后果自负,并接受甲方处罚。

16. 乙方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湖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岳阳脱硝项目工地现场其他管理规定以及业主和监理方的有关管理制度,因乙方作业人员违反制度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吊车安全协议(租赁) 篇2

甲方:

乙方:

为加强“_______________#楼桩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工程顺利进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安全协议书。本协议书强制执行,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吊车的施工现场活动。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有权要求停机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需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提供的吊车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二、乙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三、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按要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

四、乙方配备的吊车司机必须具备良好的技术水平,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违规作业、酒后操作,不听从指挥。

五、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给操作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六、乙方在施工现场发生的责任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若因乙方原因致使施工现场其他人员人身伤亡,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若因乙方原因致使施工现场其它机械设备、已成钢筋笼等构件损坏,应照价赔偿。

七、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安全保卫科一份。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盖章签字): 乙 方(盖章签字):

代表人: 代表人:

司 机:

年 月 日

吊车安全协议(租赁) 篇3

工程管理单位:

传输中心

施 工单 位(乙方):

一、市公司网络建设部对工程施工质量把关职责。跟工单位负责现场监督、指导和安全管理,要求施工方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执行,认真遵守通信大楼(机房)的安全管理规定。因施工方违反施工技术规范和安全管理规定内容的,发生安全和火灾等责任事故的,由施工方自行负责并扣罚工程管理和现场跟工单位5000-10000元,扣罚具体施工单位10000-20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所有施工人员要自觉遵守通信大楼(机房)的管理规定和本协议内容。施工单位进入大楼前,要及时向安保部提供全部施工人员名单、身份证、照片(或工程管理部门已有备案)。施工人员变动时,要及时向安保部或施工管理部门报告。凡不提供施工人员情况、不报告变动情况的,发现一人处罚500元。施工人员凭安保部办理的相关证件方能进入通信大楼。

三、在施工时不能对通信大楼(机房)的各种固定设施造成损害或随意移动,施工物质属联通公司所有,不准随意拿出通信楼(机房)。如施工人员发生盗窃行为的,处罚施工单位5000-10000元;因野蛮施工,对通信设备造成损害的,要赔偿一切损失,并处罚施工单位1000-10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在施工现场严格按照防火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现场的易燃物品不准过夜,要做到及时清理,未清理的对施工单位处罚500-1000元.

五、在通信楼(机房)内不准抽烟、不准动用明火,确因工程需要动用明火和电、气焊等特殊作业时,需提前报安保部审查批准,并审核特种工种作业许可证,办理动火证后方可施工。发现施工现场吸烟一次(或一个烟头)处罚500元;因违反安全规定,发生火灾事故的,施工单位要赔偿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对施工单位处罚5000-20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施工单位在施工时要采取人身安全防范措施,按规定使用和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防发生人身伤害(亡)事故,因未按规定施工或操作不当而造成人身各种事故均由施工方负责。

七、需要开挖电缆孔洞时,施工前要办理电缆孔洞“开挖证”。施工单位必须用原封堵材料将孔洞按要求重新封堵好,局前孔洞要进行防水处理,严防雨水通过管道进入机房。并做到当日施工当日封堵,次日施工次日开挖的原则。工程完工后,由电缆孔洞责任管理单位和跟工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在“开挖许可证”上签字,否则,将扣除封堵质量保证金。

八、在通信楼内施工时,施工人员严禁在本施工区以外的场所活动,不遵守规定的,发现一人处罚100元;严禁在通信楼内吃食品,违反规定的,发现一人次处罚200元。

九、施工方在通信楼(机房)内外需要使用电源时要事先通知综合部电工班,并由综合部或设备维护中心专业电工人员审核用电负荷,线路符合要求后在合适的部位接通电源提供施工方使用。如果施工方在没有经过专业电工人员同意,私自接通电源或在使用电源中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切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并对施工单位处罚1000-10000元。

十、施工方要做到人走灯灭(有环境监控机房除外),关闭施工所用的临时电源,清理施工现场的易燃物,违反规定的,发现一次处罚施工责任单位500-5000元。

十一、施工单位要认真遵守本协议,在检查时如发现违反以上规定的要坚决查处,决不可沽息迁就。施工管理单位和跟工单位要认真履行本协议的有关内容,有权对违反规定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处罚。确保通信工程施工安全,以免造成事故发生。

十二、本协议是安全保卫部代表本公司与施工管理部门和工程施工单位签订。

十三、安全施工协议书内容具有法律责任效力。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一份。

押金:1000元(施工完毕及时验收,在施工时间内完成,过期不退押金)

施工部位:

施工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管理单位: 负责人(签字):

跟 工单 位: 负责人(签字):

安全保卫部(甲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