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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转让合同

拆迁安置房是因城市规划等原因拆迁,安置给被拆迁人使用的房屋,签订拆迁安置房转让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拆迁安置房转让合同
拆迁安置房转让合同范文篇一

甲方(卖方)产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房)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一、甲方自愿将xx小区拆迁安置房 楼 单元 室,车库号 ,面积 平方米,总价 元转让给乙方。

二、签字后乙方一次性付清房屋以及车库的所有钱款给甲方。

三、甲方在签订协议之日起,向乙方交付《沭阳县房屋拆迁协议》一份,(原件)、上房结算清单、上房通知,交付给乙方。

四、乙方购房后再办理到甲方名下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将房屋转让给他人,不得对房屋设定抵押担保、债卷债务,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有甲方全部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产权过户时,如需甲方提供帮助的,甲方应无偿提供,以便办理各项手续,成交后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因房屋上涨或其他任何原因,甲方欲撤消交易需退换乙方所有已交的购房款(含车库)并补上与现时房价的产额与装修补偿,另交违约金 元给乙方,并同时承担由此带来的各项损失。

七、本协议签字生效后,甲方和其子女及家属在任何时候,在任何条件下,不得所要乙方购买的房屋,更不得擅自撕毁合同,否则属违约。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拆迁安置房转让合同范文篇二

甲方(销售方):

甲方家人(授权): 乙方(购房方): 协议内容:

甲方作为地址位于 安臵房的所有权授权代表人,甲方在此合同书上签字即全权代表其家庭成员行使此房屋的所有权转让和处臵事宜,也代表其家庭成员全部认可并授权给甲方来代表自己转让出售此房屋,并一致同意将此房屋的居住、处臵、支配及产权证等所有权按时转移给乙方所有。

现甲方自愿将此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后就相关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房售价人民币 万元(大写 整),房屋售价已含进户的煤气、水、电、光纤、电话等入户费用和配套设施费用。

二、乙方于 年 月 日已向甲方支付房款 万元(大写为 万元),已付清所有款项。若有余款 万元(大写为 万元)在乙方取得房屋产权证时由乙方支付给甲方。(若无余款则此条作废)

三、甲方必须保证此房合法无争议,无第三者主张权利,在交易时属甲方人员 所有,且甲方有权买卖此房。甲方应确保该房屋无任何经济纠葛,该房屋未抵押、不是担保物,如存在上述状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并确保该房正常使用,无承租人,如有承租人,应保证其不主张优先购买权。并不得影响交付房产给乙方。

四、甲方应在协议签订后,即时将房屋交付乙方,由乙方行使房屋处臵权、支配等所有权利。

五、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后,乙方所购得甲方的房屋已属乙方私人财产,如以后该房屋的市场价格发生任何变化(包括在没有领到房屋产权证时),甲方不与乙方发生任何经济纠纷,否则甲方应负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甲、乙双方成交后,此房的一切权利全部转到乙方名下,属乙方所有。该房屋拆迁后的安臵补偿待遇由乙方享受,安臵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甲方协助乙方取得房屋产权证,在房屋产权所有证没有办理下来时不影响乙方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利行使,也不影响此房屋拆迁赔偿由乙方作为唯一拆迁赔偿利益享受人的权利。

六、因该房屋涨价,如甲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房屋买卖无效或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且是法院明文判定此合同无效或任何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享有关于此房的居住、处臵、所有权的,甲方自愿承担全部过错责任,并赔偿该房屋的装修费、评估费及因该房屋引起纠纷而支出的误工费、律师费、公证费,并且甲方补偿乙方该房屋评估后的市场价差额部分,并且还要以该房屋交易总价款的三倍金额作为损失赔偿给乙方。若甲方未及时支付,或乙方无法取得此房屋的产权所有权证时,乙方有权申请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强制执行或申诉以甲方名下财产折算现金支付赔偿给乙方,起诉、仲裁、公证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自甲方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应在三个月内协助乙方办理乙方名下的房屋产权证,若甲方无故拖延,应承担按争议或拖延时房屋所值的市场评估总价格等同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如因国家政策原因不能直接办理乙方名下的房屋产权证,甲方应将该房屋产权证交乙方保管,若该房屋未能取得房产证,该房屋的所有权仍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房屋,否则甲方将承担过错责任,过错责任同(六)。若甲方或甲方家人以任何形式或理由阻碍、抵制或起诉这份合同无效、房屋买卖无效或拒绝为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转移甲方也应按此类争议时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总金额的三倍金额赔偿给乙方。

八、甲乙双方签订该房屋买卖协议后,甲方不得再将该房屋卖给他人,并不得将产权过户给他人或将房屋抵押,否则将承担过错责任,过错责任同(六)。

九、甲、乙双方签订该房屋买卖协议后,乙方不得无故主张该房屋买卖无效,否则将不退还乙方购房价款。

十、该房屋从转让之日起,因此房以后所发生的过户手续费用、税费、办房产证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承担经济责任,今后的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

十一、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应将与该房屋有关的所有票据、证件、资料全部交予乙方作为凭证保存。甲方应对涉及房屋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甲方交付的资料系虚假、伪造、不真实、不完整而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按此类争议时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总金额的三倍总和赔偿给乙方,同时以此金额以三倍银行贷款利息核算利息一起支付给乙方,利息从本合同签定日起计算至甲方付清全部本息为止。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共四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成都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对签约各方均有约束力。

注: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必须付对方合同违约金 万元(大写: 整)。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家人(同意授权签字):

拆迁安置房转让合同范文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 安置房项目(暂定),具体(名称)最终以政府批准文件为准(以下简称“本项目”)

项目地址: (见附件一)

第二条 项目用地性质

甲方已取得下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为_______)(见附件二)

1. 地块

1.1 地址: ;规划控规编号为 ;

1.2 土地使用权性质:划拨;

1.3 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无;

1.4 四至:以规划控规约定范围为准。

2. 土地协议及年限:渝地(****)合字(***区)第***号;(见附件三);

3. 规划主要指标:(见附件四); 地块规划控规编号为 , ,容积率≤ ,规划净建设用地面积约 平方米;

第三条 项目规模

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

第四条 合作方式

1.甲方在取得 安置房建设项目执行“重庆市合川区安置房政策”的条件下,授权乙方作为_______安置房建设项目的建设施工方,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并在建成后将整体项目移交给甲方,甲方以回购的方式分期支付乙方的投资额的建设框架模式。

2.安置房建设项目总投资预计为人民币_________圆整(¥.00),由乙方自行提供,其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费用、工程勘察费用、工程设计费用、工程监理费用、工程土建费用、工程配套费用、工程管理费用、工程决算费用等甲方在安置房建设项目经验收合格且取得房地产权证时止所需的一切成本、费用。

3.甲方在安置房建设项目完工后向乙方进行回购,具体项目回购金额按照政府相关部门批复为准。

第五条 前期工作安排

(1)乙方落实本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乙方,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甲方应协助和配合乙方取得政府各职能部门对本项目的相关批准文件,依法取得对本项目的安置房建设资格。

(3)乙方负责本项目开工的相关手续的办理,使合作项目可以作为安置房项目合法开工建设,甲方应负责配合办理。

第六条 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的权利

6.1.1 甲方有权利对本项目工程的设计、工程进度、工程材设和工程质量等行使监督权。对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材设和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进度滞后而影响工期,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

6.1.2 甲方有权利取得本项目的回购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进行任何产权转让、过户行为。

6.2 甲方的义务

6.2.1甲方应协助和配合乙方取得政府各职能部门对本项目的相关批准文件;

6.2.2 甲方有义务在本项目立项、报件、验收及交房等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中配合乙方共同办理相关手续;

6.3 乙方的权利

6.3.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本项目完成后进行回购,回购金额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第二款执行;

6.4 乙方的义务

6.4.1 以乙方为主办理相关证照、手续,甲方予以配合;

6.4.2 乙方提供本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全部建设资金,并保证建设资金如期到位,不得影响本项目的开发建设进程;

6.4.3 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的前提下擅自转让本项目土地使用权或项目开发权;

6.4.4 乙方不得无故拖欠本项目的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按时支付;

6.4.5 乙方负责保管本项目的全部原始资料,待本项目结束后双方另行约定其他保管方式;

第七条 物业交付

1.本项目物业建设应在本协议生效后 天内完成,整个项目工程应在本协议生效后第 天内开工,并在第 个月内完成竣工。竣工以本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书》为准。

2.本项目物业竣工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参加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并均有权利要求对竣工验收没有达到合格标准之处进行限期整改。

第八条 产权确认与产权过户

依照法律政策及本协议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相关项目回购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登记手续。

第九条 保证

按下列第 2.种方式解决

1. 有

1.1 _________方经济责任由_________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_________方履行协议,保证方同意当_________方不履行协议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1.2 _________方愿以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_________方不履行协议时,_____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2. 无

第十条 房屋的维修及管理:_由乙方负责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未经合作方同意,任何一方必须遵守且不得与第三方签订本项目开发权益的任何协议或协议,否则视其违约,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如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的约定时间完成工程设计或在本协议生效后第 天内项目未能开工、或在第 个月内未能完成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及除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延误外,如乙方未能按时完成项目的报批工作而导致工期延误的,甲方均有权解除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本协议生效后,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报批手续或工程的延误,当拖延时间超过12个月以上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甲方按本协议约定行使协议解除权的,乙方应无条件退出,本协议解除后,甲方只承担乙方为本项目已投入的实际费用,甲方有权对在建项目进行最终处置。

第十二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三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四条 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 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六条 协议的转让

除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九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第二十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协议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