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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股转让合同(精选3篇)

干股转让合同 篇1

甲方(转让方):

干股转让合同(精选3篇)

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为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和控制人,甲方自愿将公司部分股东权利以干股形式转让于乙方。现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公司概况

公司系经_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万元;甲方持有公司X%的股权。

第二条 干股定义

本协议所指干股,又称虚拟股,是指公司名义上的股份,拥有者不是公司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不享有《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

第三条 转让干股及比例

甲方将其持有的10%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以干股形式),即让渡10%的 利润分配权于乙方。

第四条 转让价格

双方协商一致,上述10%干股的转让价格为 万元,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支付给甲方。乙方支付完毕转让价款后即享有上述10%的干股权利。

第五条 协议履行期限

本协议履行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条 年终分红

6.1分红前提:乙方按所持干股比例享受分红的前提是公司年终税后有可分配的净利润,公司年终亏损的,乙方不承担亏损,也不享有红利分配。本条所称可分配的净利润是指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

6.2分红数额:乙方每年分红金额为公司年终可分配的净利润总额_干股分红比例(10%)。

6.3分红的结算:乙方按年享受分红,每年阳历年年末公司召开董事会决议,核算公司年终可分配利润并向公司股东分配利润。甲方于收到公司分配的红利后将属于乙方的红利支付给乙方。上述乙方获得的红利为扣除税费后的数额。

第七条 各方权利与义务

7.1甲方自愿将本协议项下的10%的干股转让给乙方,并将相应的利润分配权力转让给乙方。

7.2乙方自付清转让价款后获得干股,即享有公司的利润分配权利。但乙方不享有对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的建议权,不享有公司注册股东依《公司法》和章程享有的表决权、决策权,亦无需承担公司的亏损。

7.3乙方在获得甲方转让的干股(虚拟股)同时,不影响其享有在公司的其他利益(如乙方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有权依照劳动合同获得报酬和奖金)。

7.4乙方享有的干股股权由乙方本人专属享有,该股权不得转让、出售、抵押、借贷给第三人,乙方独享干股分红带来的收益。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7.5本协议履行期限内,乙方虽不是公司的实际股东,但仍应当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恶意损害甲方或者公司利益。

第八条 协议的解除、终止与续订

8.1协议的解除:本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但本协议履行期限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收回上述10%的干股权力:

8.1.1侵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8.1.2未经甲方同意,将上述干股权力转让给第三人的;

8.1.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8.1.4丧失劳动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的。

因上述情形甲方单方解除协议的,应将乙方已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归还于乙方(无息),同时,若乙方给甲方或者公司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从应归还的股权转让价款中扣除相应的损失费用。

8.2协议的终止与续订:本协议履行期限届满自动终止,但甲乙双方可协商

续订本协议。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再享有公司10%的利润分配权利,甲方将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款返还给乙方;同时,若乙方获得的红利数额总额少于股权转让价款在协议期限内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两者的差额部分。

第九条 关于免责的声明

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及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到法律法规、政策等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协议各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的,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

11.1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2.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留存备份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12.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干股转让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公司)

第一条合作宗旨和目的:

为了促进高科技生物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高技术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上市工作,现甲方和乙方充分利用其科技优势、投资优势、融资优势和品牌优势,共同进行涉及良种牛的胚胎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推广工作,共同成立生物技术研究所。

第二条拟成立研究所的基本情况为:

(一)研究所名称:

(二) (二)组织形式:企业法人

(三)注册资金:万元

(四)注册地:市路大厦楼

(五)法定代表人:

(六)职能和经营范围:为公司进行配套的牛和其他良种牛进行胚胎技术开发推广应用。

第三条甲方出资条件及享有的权益条件约定如下:

(一)甲方勿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的投入。

(二)甲方以其专有的技术投入研究所,如系专利或专利技术则需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三)乙方同意甲方技术折成研究所股份%,即乙方拥有研究所的%的股权。

(四)甲方投入的技术必须达到以下条件:1 2 3 。

(五)如甲方的技术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则甲方需为研究所工作满三年以上才可以拥有本条第三款规定的完全股权,否则,依年份的长短计算,即甲方在研究所工作第一年为实现股权拥有率比例为研究所总股权的1/3,第二,第三年依此类推,末满一年以实际月份计算。

(六)甲方每工作满一年,于该年的会计年度束的最后两天可以依据其拥有的%的股份权享有研究所的利润分成,如不参加研究工作或拒绝参加工作则不能参与分成。

第四条乙方以现金万元出资,占有研究所%的股份。如果甲方根据本协议第三条(五)项规定,乙方拥有甲方依约减少的股份。乙方万元注册资金于年月日到位。

第五条甲方根据勤勉原则以其拥有的技术为研究所工作。甲方到研究所工作的基本要求为:

(一)组织胚胎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以便能够适应甲方经营生产的需要:

(二)组织乙方为研究所招聘的技术人员进行相关技术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相关技术(3年内完成);

(三)甲方在经营生产中需积极配合乙方;

(四)甲方拥有的技术描写为:1 2 3 。

第六条乙方拟将乙方公司上市,如乙方公司能够上市,乙方也同意将公司股份的lO%送给甲方参股的研究所;如乙方公司未能申请上市,乙方也同意依前述比例赠送股份给研究所;甲方根据其在研究所持有股权比例享有相关权利。乙方将本条规定lO%的公司股权赠送给研究所,需甲方达到以下条件,否则,乙方无需承担上述义务:

(一)甲方必须为研究所工作满3年,实现乙方拥有总股权的5%,满6年后,实现拥有总股权的10%。

(二)甲方由乙方聘任为研究所的主任,副主任由乙方委托,主任缺位工作时,由副主任行使主任之职。前述工作的年限以聘书为准。聘任的工作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之内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研究所租用乙方的场地为工作场地,乙方以市场价格为准收取租金。

第八条乙方负责研究所的成立注册事宜。研究所最迟不得迟于年月日注册成立。

第九条研究所为营利性机构。甲乙双方对研究所的分红根据《公司法》的舍计制度执行。

第十条研究所的会计由乙方委派,出纳由双方共同聘任。乙方有责任要求其委派的会计每月出一份研究所的会计报表供甲方查阅。

第十一条当本协议第六条规定和条件满足之后,乙方必须依法对研究所进行分红和依法享有相关的股东权益(以整体的研究所作为股东)。

第十二条研究所股份的转让需股东全体同意。乙方不能在五年内要求退股或转让研究所的股份。

第十三条甲方不能以其技术干股要求研究所或乙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乙方强制收购。

第十四条甲方不得从事下列工作和进行其他同业竞争:

(一)不得利用其技术和其他机构进行合作或进行盈利性的工作;

(二)甲方不得免费为其他盈利性机构进行相关技术性工作。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将支付守约方lO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纠纷的解决途径:出现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在市各级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协议于年月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干股转让合同 篇3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和控制人,甲方自愿将公司部分股东权利以干股形式转让于乙方。现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公司概况

公司系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甲方持有公司X%的股权。

第二条 干股定义

本协议所指干股,又称虚拟股,是指公司名义上的股份,拥有者不是公司在 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不享有《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

第三条 转让干股及比例

甲方将其持有的10%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以干股形式),即让渡10%的 利润分配权于乙方。

第四条 转让价格

双方协商一致,上述10%干股的转让价格为 万元,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支付给甲方。乙方支付完毕转让价款后即享有上述10%的干股权利。

第五条 协议履行期限

本协议履行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条 年终分红

6.1分红前提:乙方按所持干股比例享受分红的前提是公司年终税后有可分配的净利润,公司年终亏损的,乙方不承担亏损,也不享有红利分配。本条所称可分配的净利润是指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

6.2分红数额:乙方每年分红金额为公司年终可分配的净利润总额*干股分红比例(10%)。

6.3分红的结算:乙方按年享受分红,每年阳历年年末公司召开董事会决议,核算公司年终可分配利润并向公司股东分配利润。甲方于收到公司分配的红利后将属于乙方的红利支付给乙方。上述乙方获得的红利为扣除税费后的数额。

第七条 各方权利与义务

7.1甲方自愿将本协议项下的10%的干股转让给乙方,并将相应的利润分配权力转让给乙方。

7.2乙方自付清转让价款后获得干股,即享有公司的利润分配权利。但乙方不享有对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的建议权,不享有公司注册股东依《公司法》和章程享有的表决权、决策权,亦无需承担公司的亏损。

7.3乙方在获得甲方转让的干股(虚拟股)同时,不影响其享有在公司的其他利益(如乙方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有权依照劳动合同获得报酬和奖金)。

7.4乙方享有的干股股权由乙方本人专属享有,该股权不得转让、出售、抵押、借贷给第三人,乙方独享干股分红带来的收益。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7.5本协议履行期限内,乙方虽不是公司的实际股东,但仍应当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恶意损害甲方或者公司利益。

第八条 协议的解除、终止与续订

8.1协议的解除:本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但本协议履行期限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收回上述10%的干股权力:

8.1.1侵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8.1.2未经甲方同意,将上述干股权力转让给第三人的;

8.1.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8.1.4丧失劳动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的。

因上述情形甲方单方解除协议的,应将乙方已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归还于乙方(无息),同时,若乙方给甲方或者公司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从应归还的股权转让价款中扣除相应的损失费用。

8.2协议的终止与续订:本协议履行期限届满自动终止,但甲乙双方可协商

续订本协议。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再享有公司10%的利润分配权利,甲方将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款返还给乙方;同时,若乙方获得的红利数额总额少于股权转让价款在协议期限内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两者的差额部分。

第九条 关于免责的声明

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及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到法律法规、政策等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协议各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的,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

11.1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2.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留存备份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12.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