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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地暖合同(精选3篇)

装修地暖合同 篇1

甲方:

装修地暖合同(精选3篇)

乙方:

按照《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概述

⒈工程概况

乙方承包甲方的________工程。

⑴工程地点:

⑵工程内容:地板采暖安装施工。工程总面积㎡,实铺地暖面积㎡,按实际丈量为准。

⑶承包范围:

①本工程中辐射管布置图及分水器位置图由设计单位提供,承包方按图施工。

②地面保温层的材料提供及相应的施工安装。

③地面热敷射盘管的材料提供及相应的施工安装。

④分水器的材料提供及相应的施工安装。

⑤分水器及地面热敷射盘管的试压。

⑥供暖时本系统的初期调试及保质期内的维护。

⑷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⑸质量等级:

⑹合同价款:该工程造价按地面实际铺设面积核算,承包价格

⑺本合同价款不包括配合费、税金、材料本地检测费,若需要时,甲方应按所需要的项目增补给乙方。

⑻本工程在施工期间若遇材料价格大幅上下变动,本工程承包价格经双方协商,可随市场变化而调整。

二、双方一般责任

⒉甲方责任:

⑴协调各施工单位的进度,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⑵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协调提供生活用水、电、及住宿,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⑶提供施工材料库房一间。

⑷甲方向乙方提交低温地板辐射采暖工程中的辐射管布置图和分水器位置图,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布管图和分水器位置图如有变动,应向乙方提供书面变更通知。

⑸协调土建、装修等相关单位,保证地暖填充层及时回填,回填不得使用震捣器及锐器,豆石混凝土填充层的浇捣及找平由总承包方或分项承揽方负责。豆石粒径不大于12㎜,养护期不少于48小时,浇筑完成后不得剔凿填充层和楔入任何物件。

⑹敦促监理单位及时验收压力,并下达隐蔽命令。

⑺按本合同条款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⒊乙方责任

⑴按甲方施工进度安排及时组织施工人员进入现场。

⑵严格按照GB63/T448—青海省《低温地板辐射采暖应用技术规程》及GB5024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保证工程按时保质交付使用。

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

⑷服从甲方现场指挥,遵守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三、特别约定:

⒈甲方给乙方提供本工程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布管图及分水器位置图和设计说明。如需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图纸需经原设计单位盖章认可,其间所发生的经济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施工中发现需变更事宜,应提交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单位签字同意方可变更。

⒉施工前或施工中甲方如需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变更通知进行变更施工。否则有权拒绝变更。由于变更而导致的经济支出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给予签证及经济补偿。并应顺延工期。

⒊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⑴工程变化和设计变更。

⑵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及无法施工的阴雨天。

⑶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⑷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付款。

⑸由于地暖工程的特殊性,在浇注混凝土时地暖上要铺设保护设施且严禁锐器损伤地暖管。在地暖盘管上的混凝土浇筑后,地板辐射采暖区域内严禁重载,如搭设脚手架及车辆穿行和地面打洞。若由于违规操作而造成经济损失,其损失由违规方承担。

⑹工程具备试压和混凝土浇筑条件时,乙方在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监理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试压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监理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和继续施工。验收合格,隐蔽工程完成,即视为单元交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其返工损失由乙方负责。

⑺试压验收合格标准为地暖系统压力实验0.6Mpa,稳压60分钟,压降小于0.05Mpa。填充层在施工和养护初期48小时内,加热管道系统应保持不小于0.4Mpa,混凝土凝固后可于排水泄压。

⑻由于乙方的材料原因或施工原因试压达不到验收要求,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自负。

⑼在混凝土浇捣期间,乙方必须派专人在现场严格监督指导。在填充层保养期满后,再次进行系统打压试验和清洗。并报请甲方、监理方、总承包方验收并签字。交付后地暖系统如发生损坏、部件丢失等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可负责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四、合同价款与支付

⒈合同价款及调整

⑴合同价款在合同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做调整。

①市场原材料发生重大变化,幅度超过5%时。

②发生合同约定外的其它增减或调整内容时。

⑵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5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5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发出变更后,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乙方根据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执行。

⑷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在乙方提出后5天内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

⒉工程款支付

本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乙方万元材料准备款,乙方完成工程量的时,甲方支付乙方万元工程进度款,本工程完工后日内,甲方再支付万元工程进度款。因本工程进度安排紧,甲方应在乙方申请拨款的次日足额解决,否则乙方不负延误工期的责任,并申请延误工期的损失。

⒊材料供应

⑴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附件的材料清单标准,根据本工程设计和乙方提供的地暖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要求提供本工程所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按乙方提供的样品和国家有资质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为标准。

⑵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⒋竣工验收

⑴由于地暖施工的特殊性,因此每一组分水器所配相应的加热管路辅设完备、打压试验合格,即视为单元竣工。单元竣工后乙方及时提出验收申请,甲方、监理方、乙方组织验收。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进行修改,若因乙方的原因所造成的修改,修改费用由乙方承担。单元验收合格后交土建方进行下一步工序。全部竣工后____日内,乙方按国家建设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____日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⑵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双方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⒌竣工结算

本工程竣工,甲方付乙方工程总款到;剩余的质保金在壹个采暖期满后的日内付清。

⒍保修

⑴本工程安装完毕后,乙方负责该采暖系统运行的初期调试,确保地暖系统正常运行。保修期为壹个采暖期。调试完毕后,系统使用方法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运行工艺要求进行操作。因不规范操作、人为损坏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系统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乙方可协助修理但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⑵保修期间,乙方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____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缴付。

⑶合同价款的5%为质保金,甲方于保修期满后____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五、争议、违约和索赔

⒈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调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⒉违约

⑴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相应顺延工期;同时每日按总工程款项的5‰向乙方支付窝工费及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

⑵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按时保质完工,每延误____日乙方按总工程款项的5‰向甲方支付误工费(由于不可抗力或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而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除外)。

⑶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否则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暂时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六、其它

⒈安全施工

⑴乙方需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⑵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七、工程停建或缓建

⒈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方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⒉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由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地暖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通过甲乙双方多次协商、甲方决定把自己所居住的房子的装修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装修,具体约定事项如下:

一、房子的外墙装修。

工程要求:水泥清光,所需砂子、水泥、铁钉、铁丝由甲方提供,其余劳动所需工具和材料均由乙方自己筹备。质量要求:装修后墙体平整光滑。工程单价:每平方11元。

二、房子的内墙装饰。所需砂子、水泥、铁钉、铁丝由甲方提供,其余劳动所需工具和材料均由乙方自己筹备。质量要求:装修后平整、搓砂以便刮瓷粉的工人便于刮瓷粉。工程单价:每平方米7元。

三、外墙贴瓷砖部分:瓷砖、水泥、铁钉、铁丝由甲方提供,其余劳动所需工具和材料均由乙方自己筹备。质量要求:贴砖以后墙面水平能过线、所贴瓷砖排放有规律,按一定的顺序,该切的地方可以切,但是必须有规则,切忌不通过计算,随意乱切砖、乱拼凑。若乙方工人情绪用事对工程乱做,工程结束后甲方对工程验收时发现有以上提到的不负责现象乱做的甲方不但不给乙方工资,乙方还要负责赔偿甲方所损失的材料价。工程单价:每平方米30元。

四、室内地板砖:砖、所需砂子、水泥由甲方负责。其余劳动所需工具和材料均由乙方自己筹备。质量要求:不能出现有地板因底下的砂没有铺好而出现空洞。铺好的地板平整有找水流的方向、所贴地砖排放有规律,按一定的顺序,该切的地方可以切,但是必须有规则,切忌不通过计算,随意乱切砖、乱拼凑。若乙方工人情绪用事对工程乱做,工程结束后甲方对工程验收时发现有以上提到的不负责现象乱做的甲方不但不给乙方工资,乙方还要负责赔偿甲方所损失的材料价。每平方米12元。脚线砖每米5元。

五、以上一到四款项目,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一切与甲方无关。

六、工期:整个工程必须在八月二十日前结束。

七、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到本年八月二十日前有效。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年月日:

装修地暖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居室规格:____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厅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⑴____室,计__________ 平方米;

⑵_____厅,计__________ 平方米;

⑶_____厨房,计__________ 平方米;

⑷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_平方米;

⑸_____ 阳台,计__________平方米;

⑹______过道,计_______平方米;

⑺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计_______平方米;

4.工程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5.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_日

7.竣工日期: _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_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 元;

2.人工费 _________元;

3.设计费 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 _________元;

5.搬卸费 ________元;

6.管理费 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__ 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按付款方式表进行:

付款要求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 额: 元

进程内容 对设计、预算 1000元签订合同

签订意向之日认可付款时扣除

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之日 元

材料款100% 元

施工工费50%

合计

工期进度过半

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费40%

年月 日

竣工验收 10%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 100%

表应在补办手续时结算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 乙方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 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