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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商业秘密约定书(互联网公司用)(精选3篇)

保守商业秘密约定书(互联网公司用) 篇1

甲方(企业):

保守商业秘密约定书(互联网公司用)(精选3篇)

注册地址:

邮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员工):

身份证:

国籍: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第一条 甲方商业秘密的范围

1.与甲方产品有关的技术数据、图纸、工艺、质量标准、检验方法以及其他技术资料和内容;

2.涉及甲方尚未公开的重大经营决策、高层人事变动等有关内容;

3.企业管理方面的重要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4.与甲方产品配套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配套价格、供货方式等相关内容;

5.产品销售渠道、销售策略、销售价格、售后服务等与销售有关的重要内容;

6.公司财务方面的重要数据、资料。

第二条 保守商业秘密的责任要求

乙方有义务和责任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与甲方有商业竞争的第三方泄密。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一定的不良后果,将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意泄密并给甲方造成的后果不是十分严重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 元以上 元以下的经济赔偿责任,同时给甲方可以根据企业规章制度给予乙方处罚。

2.乙方以谋取经济利益或工作岗位为目的,有意泄密并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附带经济赔偿责任,经济赔偿额度视后果严重程度确定。

第四条 其它

1.本约定书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内空白区域内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效力相同。

3.本合同—式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 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保守商业秘密约定书(互联网公司用) 篇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______________网络代理体系和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规定(即______________网络代理商申请资格规范),乙方申请成为______________网络机构代理商,并完全接受甲方的规范,经甲方初步审核符合规范中规定的该级______________网络机构代理商申请资格,签署本机构代理商合作合同。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乙方可享受甲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______________网络代理商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甲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4、乙方自行与客户约定服务价格。

5、向甲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6、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甲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7、乙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______________网络网络授权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正式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办事处”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甲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______________网络”与乙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______________网络”等引人误解其为甲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字样。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乙方是甲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9、与______________网络正式签署代理商合同后,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和任何与甲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合同内容的合作,否则甲方有权随时取消其代理商资格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10、乙方与甲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11、本合同所称“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①?与甲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②?甲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③?甲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2、乙方如非CNNIC授权代理,则不得以CNNIC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13、乙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甲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或注册条款,乙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乙方的行为,甲方将直接向乙方追究责任。

二、对代理的奖惩

1、依据规范和______________网络代理项目与价格体系对甲方的代理业务给予优惠。

2、本合同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国内、国际域名注册机构所收取的域名注册费用和年费。

3、乙方成为甲方机构代理商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合同,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合同终止。

三、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四、企业名称、_____、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1、在履行本合同期间,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甲方的企业名称、_____、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乙方授权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乙方在使用甲方的企业名称、_____、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乙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甲方授权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甲方企业名称、_____、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

五、合同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合同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3、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_______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合同。因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合同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合同。

4、在上条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5、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保守商业秘密约定书(互联网公司用) 篇3

本人/吾等乃贵公司证券户口_________号(“户口”)之户口持有人,本人/吾等之证券客户合约於_________签订。本人/吾等同意开立一个或多个证券买卖户口,并同意以本人/吾等名义或代表本人/吾等就证券买卖及相关事宜,通过网上交易服务运作户口,本人/吾等同意,户口由贵公司透过贵公司的网上交易服务按照证券客户合约及下列条款及条件(并受其规限)运作:

1.定义及解释

1.1 在本协议中,以下词语具有下列涵义:

“进入密码”指密码及户口号码;

“户口”指本人在贵公司开立的互联网买卖户口,经由网上交易服务运作;

“网上交易服务”指_________根据本协议提供的网上买卖服务,包括电子买卖服务,_________网址上的任何资料,以及其中的软件;

“电子买卖服务”指本人/吾等发出电子指令的设施,以及网上交易服务提供的资讯服务;

“指令”指以电子方式买卖证券的买卖指令或其他处理指令;

“互联网买卖政策”指有关网上交易服务运作的政策(经不时修订);

“密码”指本人/吾等与帐号一并使用的个人密码,据之可进入该服务;

“证券客户合约”指_________公司之现金客户协议书或保证金客户协议书;

“_________”指_________公司;

“帐号”指客户与密码一并使用的个人密码,据之可进入电子买卖服务,以及其他网上交易服务提供的服务;

1.2 单数词语包括众数词语,反之亦然。提到一种性别之处,包括所有性别。“人士”一词,包括商号或独资经营,合伙经营,集团及法人公司,反之亦然。

2.网上交易服务

2.1 本人/吾等了解,电子买卖服务为一半自动设施,让本人/吾等发出电子指令,并接收信息服务。

2.2 本人/吾等同意使用电子买卖服务,必须遵照本协议条款及证券客户合约。本人/吾等使用日後经由网上交易服务提供的其他服务,亦必须遵照本协议条款及客户协议书。

2.3 本人/吾等为户口项下电子买卖服务的唯一获授权使用者。本人/吾等需对进入密码的保密及使用承担责任。本人/吾等承认及同意,本人/吾等需就使用进入密码输进电子买卖服务的所有指令负责,而贵公司,贵公司董事,高级职员或雇员概毋需对本人/吾等,或经由本人/吾等提出申索的任何其他人士(就任何有关处理,错误处理或遗失任何指示)的申索承担责任。

2.4 本人/吾等承认,网上交易服务的所有人权益属贵公司。本人/吾等保证及承诺,本人/吾等不会(亦不会尝试)平扰,修改,拆解,易转,操纵或以其他方式修改(且亦不会尝试未获授权进入)网上交易服务的任何部份。本人吾等承认,若本人/吾等在任何时候违反是项保证及承诺,或实公司在任何时候合理怀疑本人/吾等违反是项保证及承诺,则贵公司可向本人/吾等采取法律行动。本人/吾等承诺,若本人/吾等知悉任何人士干犯本段上文所述任何行动,则本人/吾等须即时通知贵公司。

2.5 本人/吾等进一步承认及同意,作为使用电子买卖服务发出指令的.先决条件,若有下列情况,本人/吾等需即时通知贵公司:

a.有关户口的指令已经由电子买卖服务作出,而本人/吾等未收到命令编号;

b.有关户口的指令已经由电子买卖服务作出,而本人/吾等未收到对指令或其执行的准确认收(不论经硬本,电子或口头);

c.本人/吾等收到交易指示的认收(不论经硬本,电子或口头),但该等交易指示并非本人/吾等作出,或其他类似的不一致情况;

d.本人/吾等知悉户口号码或密码的任何未经授权使用。

2.6 本人/吾等了解,贵公司拟备网上买卖政策,列出网上交易服务运作政策及程序。该政策可经由网址取得,在任何时候均适用。该政策的条款,对本人/吾等对使用网上交易服务具约束力。若本协议条款与网上买卖政策不一致,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6.风险披露声明

电子交易风险在交易高峰,市场波动,系统升级及维护或其他时间,互联网或其他电子设施的进入可能会受到限制甚至无法进入。通过互联网或其他电子设施进行的交易可能会因不可预测的流量堵塞和其他贵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而受到干扰,传输中断,以及传输延误。由於技术上的制约,互联网是一种不完全可靠的通讯媒介。由於这种不可靠性原因,交易指令及其他资讯的传输和接收可能会有延误,而这会导致交易指令在执行上的延误,或者交易执行的价格已不同于指令发出时的市场价格。而且,通信和个人资料可能会被未经授权的第三方取得,且在通信上会存在误解或错误的风险,而这些风险将完全由本人/吾等承担。本人/吾等确认并同意,交易指令一旦发出通常将不可能取消。

签署确认

本人/吾等,为下述签署人,兹承认本人/吾等已阅读,知悉,及明白本协议之内容并接受其条款及条件。

客户(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客户主任(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