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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协议书(精选3篇)

学生管理协议书 篇1

学生管理协议书

学生管理协议书(精选3篇)

根据我国《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学校与学生在管理中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建立有机配合、协同互动的运作机制,强化学校管理、规范学生行为,增强学生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_________大学(甲方)与学生_________(乙方)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权利

一、学生的权利

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按学校规定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参加社会实践、社会服务、科技服务、勤工助学、学生社团、文娱体育等活动,组织学生社团。

按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申请补助或减免学费。

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身体素质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在德、智、体合格,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学习,成绩合格或修满相应的学分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对学校的处理不服,可向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在受到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侵犯时,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学校的权利

学校有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和学校的_____培养目标,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培养和教育。

学校有权依据国家法律、法令和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和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对优秀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对_____学生进行处理。

学校有权依据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学生社团和学生自治组织进行管理。

学校有权根据国家规定收取学费等有关费用。

第二章?义务

一、学生的义务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文明礼貌,举止得体。

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_____。

按照国家规定按时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偿还国家或学校为其提供的贷学金。

服从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努力学习,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按照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就业。

二、学校的义务

学校应当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学校应当为学生的成长和成才提供良好的学术环境和校园文化氛围。

学校应当做好学生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对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服务。

学校应当尽力为学生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等提供良好的服务。

学校应当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并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

第三章?有关责任

一、因学校管理方面的原因,造成学生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学校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承担相应责任。学生在教学,实验,实习过程与日常生活中,因学校或有关部门的责任发生死亡,重伤或残疾,由学校或有关部门及直接责任人承担责任,做好处理善后工作。因第三者的原因造成学生人身或财产受损的,由第三者承担责任。

二、学生因自己过错,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本人承担责任。学生因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或集体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由过错学生承担相应责任。

三、学生参加教学实习(含野外实习)及学院和有关部门批准的集体活动,应遵守活动纪律,否则造成本人、他人或集体人身、财产损害的,由该学生承担责任。由学生个人及学生团体擅自组织的活动,若发生意外,由直接责任人及组织者分别承担相应责任。由第三者原因造成学生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第三者承担责任。

四、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严禁学生在校外住宿。由于学生自行在外住宿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学生因个人事务离校外出,均视为个人行为,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学生在假期或办清离校手续后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六、学生参加实验,应遵守实验室操作规则及有关纪律,否则发生事故造成本人、他人或集体人身、财产损害的,由该学生承担责任。

七、学生本人对自伤、自残、自杀行为引起的后果承担完全责任。

八、学生在校期间因病死亡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九、根据本协议应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负责赔偿。

十、在校内正常生活及由学校在校外组织的活动中,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由学校视具体情况处理。

十一、凡经学校指定的专业医院确诊为精神病,癫痫病患者的学生,应予退学,由其家长或监护人领回。学生及其家长或监护人不得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教学、生活秩序。

第四章?附则

一、本协议适用于在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至学生办清毕业离校手续之日终止。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及学生本人各一份。

四、本协议甲方由_________大学及校长签章,乙方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或监护人共同签章。

五、在协议执行中,若发生异议,由学校职能部门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处理。

学校(盖章):_________学生(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学生管理协议书 篇2

第一章 权利

一、学生的权利

第1条 学生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种权利。

第2条 学生享有在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范围内的学习权利,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等。

第3条 学生有权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学生思想品德合格,在规定时间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第4条 学生有参加体育锻炼的权利。

第5条 学生有权监督学生公寓、食堂、浴室、图书馆的服务质量,通过学生会等组织参与管理,有建议和批评权。

第6条 学生有权对学校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等进行民主评议。

第7条 学生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自主择业。

第8条 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合法权益,可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第9条 学生有权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

二、学校的权利

第10条 学校有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和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培养和教育。

第11条 学校有权依据国家法律、法令,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和实施各种规章制度,对优秀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纪学生进行处理。

第12条 学校有权依据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学生社团和学生自治组织进行管理。

第13条 学校有权依据国家规定收取学费等有关费用。

第二章 义务

一、学生的义务

第14条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自觉维护学校的教育和生活秩序。

第15条 服从学校管理,接收老师教育。

第16条 崇尚科学、勤奋学习,夯实专业,提高素质,增强体制,全面发展。

第17条 遵守社会功德,诚信守信,尊敬师长,讲文明,讲礼貌,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第18条 团结互助,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第19条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等有关费用。

二、学校的义务

第20条 学校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21条 学校为学生的成长和成才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校园文化气氛。

第22条 学校做好学生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对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服务。

第23条 学校尽力为学生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等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24条 学校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并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

第三章 有关责任

第25条 因学校方面的原因造成学生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学校根据国家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26条 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住、拒不改正遭受损害的,由本人承担责任。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发生事故的,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负责。

第27条 学生参加教学实习(含顶岗实习)及学校有关部门批准的集体活动,应遵守活动纪律,否则造成本人、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该学生承担责任。

第28条 根据教育部门有关规定,严禁非走读生学生在校外住宿。由于学生擅自在外住宿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29条 学生及家长申请为走读生的,在校外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30条 学生在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31条 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校外出,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32条 学生参加实验、实训,应遵守操作规则及有关纪律,否则发生事故造成本人、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该学生承担责任。

第33条 学生在校外就餐,引起食物中毒的;学生在校期间因病死亡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34条 凡学校明令禁止(如夜不归宿等)而学生违反规定,造成本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35条 根据本协议应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负责赔偿。

第四章 附 则

第36条 本协议使用于在校高职、中职学生。

第37条 本协议自学生报名入学之日起开始生效,至学生办清毕业离校手续之日终止。

第38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及学生本人各一份。

第39条 本协议甲方由安徽科技贸易学校及校长签章,乙方由学生本人和其家长或监护人签章。

甲方:安徽科技贸易学校(签章) 乙方(学生):____(签章)

校长:____(签章) 家长(监护人):____(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生管理协议书 篇3

甲方:    学校

乙方:

根据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要求,本着向学生及其家庭高度负责的精神,为保持良好的教学、生活、管理秩序,学校原则上要求所有学生均应在校住宿。但因确有客观原因或坚持要求在校外住宿(含在外租房住宿或投靠亲友自行解决住宿)的,须由学生家长到校与校方签订书面协议。为了加强在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经双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申请在外住宿的学生须在每学年结束前两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签订协议。

二、在校外宿舍的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和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在校外宿舍的学生享有校内住宿学生的同等权利。

三、在外住宿的学生要如实填写《    学校学生校外居住申请表》(见附表),办理表中规定的相关手续,并向学校提供与房东签订的租房协议,定期向学校报告学习、生活情况。如租房地点变动要及时向学校报告。

四、在外住宿学生应服从所在辖区的管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纠纷、事故、人身财产安全等,均视为个人行为,学校不承担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学生处、学生所在学院、家长各持一份。

七、协议与国家法律、地方法规相冲突之处以后者为准。

辅导员签字:                 学生签字:

(系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学院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