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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修保养合同(精选5篇)

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篇1

甲方:

电梯维修保养合同(精选5篇)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下述范围的电梯及机房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实施保养服务。

1、设备位置:(上海律师)

2、设备编号:

3、设备型号:

4、数量(台):

二、 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

三、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服务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进行。

2、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即乙方对设备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四、服务内容

1、本合同的服务方式选择为全包( )、半包( )、清包( )。

2、乙方出具《电梯定期保养工作项目单》,由甲、乙双方按《电梯维修规范》(国标GB/T 18775-20__、《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373号)等的有关规定,协商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定期派技术人员,根据本合同附件内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

四、双方的责任及权利

1、甲方权力:

(1)核查乙方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资格许可证、法人授权书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若乙方原因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经甲方连续两次书面催告后在限定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甲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3)随时监督、检查合同范围内的工作质量、进度、方法、记录等,将其作为支付乙方维保服务费用的依据。

(4)有权安排专业人员随从乙方工作人员一起作业监督工作,也可组织、邀请本单位或专业机构人士对合同范围的工作进行抽检评估。

(5)考察其同行业公司或乙方的其他客户,对比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如确认乙方的工作质量、服务态度、技术实力等不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时,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或本合同服务期限届满时,选择和更改服务对象。

(6)在每次保养或维修的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交予甲方,如没有得到甲方签字认可,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

2、甲方责任

(1)在不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配合乙方工作人员通过或进入设备维修的专用区域。

(2)严禁无关人员擅入机房,机房内应配有符合消防部门标准的消防器材。

(3)负责设备日常管理工作,并授权专门人员就乙方所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的工作单上签字确认。

(4)当设备出现异常现象及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及时通知乙方维修人员,准确告知其单位和所在位置,以免保修通知不详而耽误到达时间。

(5)应设备维护服务的要求,为机房提供足够的照明、冷暖气,按温湿度控制的要求做好通风,并协助乙方工作人员作其他必要的工作,以保证设备高效率运行。

(6)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

3、乙方权利

(1)在服务期限内,甲方不得与乙方以外的个人和组织发生与本合同内容相关的业务往来,否则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2)在服务期限内如遇与设备有关的变更设计、修复、更换性施工时,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在乙方妥作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3)未经乙方有关维保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动或停止正在保养、维修、调试中的设备。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4)未经乙方有关维保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动因有故障而停止的设备,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5)正常情况下,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经乙方连续两次书面催告后在限定的期限内仍未履行,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6)除遇不可预见的因素,在本合同或附件规定服务项目外之料件损坏,其更换或修理费用乙方有权令甲方承担;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发生强制性增补安全装置时,甲方有权令甲方承担安全装置的人工和材料费。

4、乙方责任

(1)必须按照本合同或附件约定,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设备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2)维修保养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3)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各种专业工具及设备,保养或修理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4)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紧急故障三十分钟到达现场处理,超出时间引起的事故或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因保养不到位或工作人员违章作业、违法犯纪行为造成甲方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

(6)乙方工作人员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7)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通过年检,如维保质量原因未能通过定期检测或年检的,发生的复检费用由乙方负责。

(8)因保养不当停梯,若在七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甲方将免付该台设备一个月的保养费,在十五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甲方将免付该台设备服务期限内的保养费。

五、服务费用

每月每台保养费(人民币):¥ 元,每年每台保养费(人民币):¥ 元。

共计保养设备数量 (台),年共计: 拾 万 拾 佰 拾 元整。

六、付款方式

银行转帐( ) 支票( ) 现金( ) 其他( )

付款以季度为周期,各期维修保养费均在下季的第一个月内支付。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2、本合同签订后,以前所签订的有关设备的保养合同自动失效。

3、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本合同总金额/年10%的违约金。

4、除本合同中约定终止条款,没有正当、合法的理由双方不得随意提出终止本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

5、本合同以外经双方协商确认的附件、补充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署盖章: 签署盖章:

地址: 地址:

时间:

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篇2

甲方:

乙 方: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安装维修许可证资格的专业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____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以及G5001-《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为保证电梯的良好技术状况和安全可靠的运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就 ____市苏园丰景 26部电梯维保事项 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2. 保养时间:

2.1本合同有效期自月年

2.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甲、乙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视为自动延长________年,其后以此类推继续有效。如甲方乙方欲终止合同或调整保养费用,应予有效期内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

2.3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正常履行维保义务,甲方不得将电梯保养工作交由第三者,否则乙方仍按照本合同第3款收费;如乙方未正常履行维保义务或维保质量不符合规定,经甲方多次提醒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将电梯维保义务转交给其他单位,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承担。

3.保养款项及付款方式:

3.1本合同保养电梯台,年保养费B:96000 元(大写:仟元整)。

3.2甲方应按季度付保养费。余款应在日后的30个工作日内核实完之前的维保情况后付清。

4.规范管理、安全使用与维护保养配合责任:

4.1甲方应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电梯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4.2乙方对新承担维保的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当通过检查确认,如有隐患问题及时修理消除。维保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且处于正常状态,对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符合国家检测标准,确保检验合格。

4.3甲方协助乙方现场保养工作并提供便利条件,乙方协助甲方单位制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至少一次针对电梯特点适时进行救援预案演练。

4.4如发生电梯关人及相关不安全现象,甲方须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029X6563、187X6606,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如电话打不通或无人接听,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如甲方没通知乙方,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这一条建议删除,打不通、无法接听怎么界定通知没通知怎么查证)

5.规范管理、安全使用与维护保养责任:

5.1甲方承担责任:负责下述工作及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

1.1电梯环境温度应在-50C至400C间、无灰尘;通道通畅,有永久照明。

5.

1.2保证动力电源符合电梯要求。

5.

1.3机房、轿厢、厅门内外以及通道不得有各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堆放。

5.

1.4电梯规范管理、安全使用、轿厢内及厅门口的卫生清理,保持完好可靠的照明与防护栏。

5.

1.5电梯年检、限速器校验、保养耗材及备品配件。

5.

1.6人力不能抗拒的因素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坏,人为破坏等造成的停梯故障修理等(不含正常使用造成的损耗、损坏

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电梯维修保养服务事宜,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电梯维修保养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下列电梯的维修保养服务(见附表1)

1、保养时间从20xx年 6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5 月 30 日止。

2、如甲方在合同规定的保养期限内终止对管理权,则本合同也随着自动终止。

二、电梯维修保养价格及付款方式(每)

1、维修保养费总计人民币(大写) 叁拾叁万 元整(小写:RMB 330000元 )。在合同履行期间,维修保养价格不予上调,如在本年度乙方工时成本下降,则第二年度的保养价格按比例下调。

2、支付方式:保养付款周期为 3 个月。维修保养费均在各付款周期的最后一个月底前支付。

三、甲方的责任:

1、在乙方责任以外的料件损坏(详见材料清单),其更换的材料费用将由甲方承担,乙方将为甲方免费在更换材料时发生的人工费用。甲方有新要求或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发生改变需增加安全装置时,由甲方支付增加安全装置的人工和材料费。在乙方对其服务内容范围内,对电梯进行保养加油及调整时,如发现部分机件正常损坏或需更换时,由甲方支付更换部件的材料费。对于本合同的任何额外更换零件费用或修理费用,甲方应于收到乙方通知,经甲方签字认可后的14天内支付。

2、出现紧急召修的情况,甲方需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应为乙方员工在不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提供出入之方便,同时应阻止非乙方雇员或非特别授权人员,进入设备维修的专用区域。

4、甲方负责电梯日常管理工作,并授权专门人员就乙方所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在《电/扶梯维护保养工作单》上签字确认。

四、乙方的责任:

1、在第一年度的有偿保养合同期限内,乙方将为甲方免费提供所有电梯的三方对讲功能(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的三个月内完成安装工作)。

2、每月由乙方维护保养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 2 次有计划的常规检查和例行保养,按国家行业标准和乙方保养规范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电梯正常运行。免费提供例行保养所需之清洁材料和润滑油、润滑脂等油料。

3、乙方进行24小时紧急故障的应急处理,对于超出乙方控制范围的诸如乘客对设备使用不当,包括恶作剧召修,乙方需及时修复,乙方配备24小时驻点维修工,做到随叫随到。

4、乙方负责甲方通过电梯年检;负责完成年检中发生的属本合同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年检及限速器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安排日常维修保养的时间,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在接到甲方紧急召修后,

5、乙方需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管理处的规章,相关书面文件需甲方签字确认为准。

6、乙方需协助甲方培训电梯工程维修人员不少于 3 名。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培训方案,并将培训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予以履行。

7、乙方明确本合同项下具体维保人员数量不少于 3 名。如遇甲方重大活动,应适当增加人员以配合甲方,增加人员的数量应满足甲方的要求。

五、违约责任:

1、出于安全的需要,甲方不能自行或者允许非乙方人员,或未经乙方允许的员工以及其它人员修理、改动、更换、干扰设备的任何部件。否则,对由此产生的损失,乙方将不负任何责任。但因乙方人员未及时履行维保措施下,由此产生的维保费用和相关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2、若甲方未按本合同之规定期限付款,且在乙方发出第二次书面催告后,仍未按催告函中规定的付款期限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

3、对于诸如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电梯进水、火灾、雷击等不可抗力原因引起的设备损失或人身伤亡,由政府相关部门鉴定并确定责任。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乙方工作人员故意或过失而造成的维修延误责任、电梯故障、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由此引发的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出关于电梯安全运行的合理性建议,并提供参考资料,因非乙方的责任导致的电梯设备丢失、损坏,合同履行的延误,以及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损失,以及因甲方未及时处理乙方所提之合理建议所产生之事故,乙方将不承担责任。

5、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出示电梯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按约履行。乙方必须按照计划履行维保义务。并将每日维保情况记录,每周一交工程维修组备案。对维保过程中电器器件发生异常,应立即书面告知甲方。

每一年度维修保养计划结束前一个月,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征求改进意见,并在新年度开始之前一个星期内确定新的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按约履行。

6、乙方负责电梯机房的卫生,如经市区房管局检查不合格,扣除相应的维保费用(每扣一分考核分处罚20xx元,以此类推)。

7、电梯发生故障时,乙方必须在十分钟内赶到现场,并进行排除故障。超出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每次扣总维保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乙方维修人员缺岗2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进一步追偿。

8、由于维保工作进行后,未将电梯保护盖板复原,每次处以500元处罚金,因此而造成电梯损坏,将由乙方全部承担损失。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由于本合同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七、其他:

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即成为双方完全同意履行的合同,将取代所有双方以前订立的有关维修保养事宜的任何协议。

本合同正本共 页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本保养合同之所有电梯参数及价格明细详参合同附件。(见附表2)

签约双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议,针对2台施工电梯、2台塔式起重机使用中的维修保养做出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机械所有配件及油类;

2、负责提供维修及保养时间;

3、负责每月按时付维修保养费用,每台每月20__元,当月维修于次月10日前付清;

4、甲方使用操作人员必须要有操作证,熟练固定工人;

5、承担机械本身质量问题出现的安全事故。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机械维修保养,不含配件及油类;

2、负责维修,有问题1小时内到场维修;

3、负责定期15天全面检查一次,使每个限位等全部有效;

4、负责定期提供维修保养记录;

5、负责提醒应淘汰的配件及防坠器有效期;

6、甲方操作人员,人为造成的安全事故及机械损坏,乙方不负责承担和维修;

7、甲方应按时付维修保养费用,如逾期严重,乙方有权停止维修,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

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经济合同纠纷,协议不能解决时,可到有管辖权的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请仲裁,仲裁仍不能解决时,可到当地法院起诉。

四、本合同的有效期限

乙方开始承包维修保养之日起至电梯拆除之日,到期后合同自动取消。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下述范围的电梯及机房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实施保养服务。

1、设备位置:

2、设备编号:

3、设备型号:

4、数量(台):

二、 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为期 年。

三、服务时间

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即乙方对设备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四、服务内容

1、本合同的服务方式选择为全包。

2、乙方出具《电梯定期保养工作项目单》,由甲、乙双方按《电梯维修规范》(国标GB/T 18775-20xx、《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373号)等的有关规定, 3、乙方定期派技术人员,根据本合同附件内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

四、双方的责任及权利

1、甲方权力:

(1)核查乙方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资格许可证、法人授权书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若乙方原因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经甲方连续两次口头催告后在限定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甲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3)随时监督、检查合同范围内的工作质量、进度、方法、记录等,将其作为支付乙方维保服务费用的依据。

(4)有权安排专业人员随从乙方工作人员一起作业监督工作,也可组织、邀请本

(5)考察其同行业公司或乙方的其他客户,对比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如确认乙方的工作质量、服务态度、技术实力等不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时,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或本合同服务期限届满时,选择和更改服务对象。

(6)在每次保养或维修的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交予甲方,如没有得到甲方签字认可,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

2、甲方责任

(1)在不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配合乙方工作人员通过或进入设备维修的专用区域。

(2)严禁无关人员擅入机房,机房内应配有符合消防部门标准的消防器材。

(3)负责设备日常管理工作,并授权专门人员就乙方所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的工作单上签字确认。

(4)当设备出现异常现象及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及时通知乙方维修人员,准确告知其单位和所在位置,以免保修通知不详而耽误到达时间。

(5)应设备维护服务的要求,为机房提供足够的照明、冷暖气,按温湿度控制的要求做好通风,并协助乙方工作人员作其他必要的工作,以保证设备高效率运行。

(6)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

3、乙方权利

(1)在服务期限内,甲方不得与乙方以外的个人和组织发生与本合同内容相关的业务往来,否则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2)在服务期限内如遇与设备有关的变更设计、修复、更换性施工时,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在乙方妥作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3)未经乙方有关维保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动或停止正在保养、维修、调试中的设备。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4)未经乙方有关维保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动因有故障而停止的设备,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5)正常情况下,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经乙方连续两次书面催告后在限定的期限内仍未履行,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6)除遇不可预见的因素,在本合同或附件规定服务项目外之料件损坏,其更换或修理费用乙方有权令甲方承担;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发生强制性增补安全装置时,甲方有权令甲方承担安全装置的人工和材料费。

4、乙方责任

(1)必须按照本合同或附件约定,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设备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2)维修保养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3)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各种专业工具及设备,保养或修理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4)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紧急故障三十分钟到达现场处理,超出时间引起的事故或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因保养不到位或工作人员违章作业、违法犯纪行为造成甲方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

(6)乙方工作人员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7)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通过年检,如维保质量原因未能通过定期检测或年检的,发生的复检费用由乙方负责。

(8)因保养不当停梯,若在七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甲方将免付该台设备一个月的保养费,在十五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甲方将免付该台设备服务期限内的保养费。

五、服务费用

每月每台保养费(人民币):¥ 元,每年每台保养费(人民币):¥ 元。 共计保养设备数量 (台),年共计: 拾 万 拾 佰 拾 元整。 六、付款方式 银行转帐( ) 支票( ) 现金( ) 其他( ) 付款以季度为周期,各期维修保养费均在下季的第一个月内支付。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2、本合同签订后,以前所签订的有关设备的保养合同自动失效。

3、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本合同总金额/年50%的违约金。

4、除本合同中约定终止条款,没有正当、合法的理由双方不得随意提出终止本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

5、本合同以外经双方协商确认的附件、补充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