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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查封裁定书(精选3篇)

民事查封裁定书 篇1

申请人:________,性别:____,汉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今年____岁,______户口,原住址:_____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民事查封裁定书(精选3篇)

被申请人:________,性别:____,汉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今年____岁,______户口,原住址:_____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________一案,申请人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写明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具体内容)。申请人_______________/担保人_______________以__(写明担保财产的名称、数量或者数额、所在地点等)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__(写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的__(写明保全财产名称、数量或者数额、所在地点等),期限为__年/月/日(写明保全的期限)。

案件申请费__元,由__负担(写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负担金额)。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事查封裁定书 篇2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用的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

上诉人因……(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初字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到庭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

(未开庭的,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本院认为,……(概括写明发回重审的理由。如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等)。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人民法院重审。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民事查封裁定书 篇3

上诉人(原审原告): 有限公司,住所地 。

法定代表人: ,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 ,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该公司职员。

上诉人(原审被告): 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 。

法定代表人: ,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 , 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 , 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 ,男, 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 。

原审被告: ,男, 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 。

上诉人 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洋公司)因与上诉人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民公司)侵犯商业秘密纠纷一案,不服 人民法院( )宁民三知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以( )民三终字第3号民事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重审后作出( )宁民知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上诉人正洋公司、福民公司不服该重审判决,再次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由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蒋志培担任审判长、审判员王永昌、代理审判员郃中林参加的合议庭,书记员王新担任法庭记录,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正洋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何明、王伟,福民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任晓、刘运到庭参加诉讼。刘方、刘请经本院传票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

综上所述,上诉人正洋公司的上诉请求缺乏充分的事实依据,其上诉请求应予驳回;上诉人福民公司的上诉理由部分成立,可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 维持 人民法院( )宁民知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第二、四项。

二、 撤销 人民法院( )宁民知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三、 变更 人民法院( )宁民知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 集团有限公司自本判决送达后十五日内,赔偿 有限公司经济损失 元。逾期支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审 判 员

代理审判员

年 月 日

书 记 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