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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合同4篇

本文目录门窗合同铝合金门窗安装合同门窗制作安装合同房屋门窗装修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雅筑小区的门窗制作及安装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门窗合同4篇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工期

三、工程价款

1、综合单价

2、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在工程所需窗框/门框全部进场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请款报告,经甲方审核后七日内支付工程总造价的50%,即××万元;

(3)全部门窗安装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后,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工程档案技术资料后,双方进行结算。甲方在确定工程决算值后七日内支付至工程决算总值的95%;

(4)其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届满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3、工程款发票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工程款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四、材料供应

五、工程保修及售后服务

1、乙方对全部施工内容承担保修责任。其中门窗安装工程的保修期为一年,门窗本身的保修期为三年,保修期限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之次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乙方承担因门窗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漏水、透寒、变色等质量问题的责任。

3、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产品保修卡》、《产品使用说明书》,双方并另行签订《质量保修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预留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和电话,以便通知乙方进行维修。

5、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任何时间,甲方(包括甲方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均可书面通知乙方,要求修复因乙方制作安装等原因而出现的缺陷。乙方应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三日内将缺陷修复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如乙方未按甲方所指定的期限修复完毕或连续修复两次仍不能达到甲方满意,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修复。因此而需支付的费用甲方有权单方确认,并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甲方单方确认费用二倍的违约金,且上述费用及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或质量保证金等款项中扣除,并支付予实际执行者。若甲方委托他人修复之所需费用大于届时应支付乙方质量保证金金额时,则甲方可将其大于该部分的金额作为债务向乙方追偿。

6、在保修期内,乙方应积极与甲方联络,定期对施工工程进行巡访,做好回访记录,并对存在隐患的质量问题,予以及时解决。

7、在房屋交付使用者前,乙方应当成立为本项目服务的专门小组,乙方应在房屋交付过程中,派员陪同甲方或甲方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人员向使用者交房,对于购房者反映的问题,乙方应当立即整改,因乙方原因而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按应付款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工期不予顺延。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将工程所需门窗运抵现场、逾期进场、逾期开工、逾期任一阶段工期或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向甲方承担5000元人民币违约金,逾期达十四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20%的违约金。

3、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监理方的指令或要求进行修理、拆除、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及甲方要求。如乙方未按甲方的指令或要求进行整改,逾期达十四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整改仍未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及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4、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重做并承担相应价款20%的违约金,或按相应价款50%结算,具体处理方法由甲方选定。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20%的违约金。

6、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乙方预期可得利益。

7、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需比原合同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支付其剩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8、如因乙方原因工程延期或存在质量问题的,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如因此而导致甲方逾期交房、或因房屋质量问题或购房者退房而需向购房者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为此,乙方应当确保工期和质量,并应当在发生质量问题时立即全力解决。

9、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七、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铝合金门窗安装合同门窗合同(2) | 返回目录

甲方:**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施工总承包单位

丙方:铝合金门窗厂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丙三方就铝合金门窗加工、安装等事宜,签订本合同,三方必须严格遵守。

一、工程名称、地点及安装: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铝合金门窗加工规格、安装要求,三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门窗加工、安装技术要求》(列为合同的附件1)。

4、门窗规格、价格表:

开启方式 规格 数量(㎡) 型材元/㎡ 玻璃元/㎡ 五金件元/㎡ 加工费元/㎡ 运输费元/㎡ 安装费元/㎡ 综合单价元/㎡ 总金额(元)

合计总金额

交货日期:

开启方式 规格 数量 交货日期 备注

框 扇

5、甲方有权指定型材及玻璃厂商或品牌。

指定型材供应商(品牌)为:

指定玻璃供应商(品牌)为:

6、门窗安装竣工日期:200 年 月 日

二、合同三方当事人的责任和权利

(一)甲方责任和权利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总包管理费,向丙方支付门窗加工、安装费。

2、甲方对乙方实施监督和管理。

3、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丙方的工作。

4、甲方有权抽查丙方的加工和安装情况。

5、甲方应对丙方提供的价格体系保密。

(二)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应及时向丙方提供所需的产品《计划表》和《规格尺寸要求》等,以保证丙方按时加工、安装。

2、乙方负责对丙方进场(安装前)门窗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有权清除场外。

3、乙方负责为丙方提供门窗存放场地或存放库房。

4、乙方负责提供丙方安装门窗时必要的施工条件。

5、乙方负责协调、配合丙方施工。

6、乙方对丙方实施监督和管理。

7、乙方应对丙方的安装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8、乙方对甲方负责,对丙方的门窗加工、安装和现场施工管理等出现的问题,有权制止、要求整改、返工、停工等。

9、乙方负责将对丙方门窗加工、安装的监督、管理情况向甲方汇报。

10、丙方安装完毕后,乙方负责验收,有权对安装不合格的门窗要求整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并在最终的验收报告上签、盖章确认,提交甲方。

11、乙方应当对丙方的合同付款申请单确认无误后签、盖章,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12、门窗安装完毕后,乙方负责为丙方提供淋水试验的必备条件。

13、乙方负责成品保护, 避免造成损坏。

14、乙方应对丙方提供的价格体系保密。

(三)、丙方责任和权利

1、丙方负责对铝型材、玻璃、配件及辅料的验收,因丙方验收不严格,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丙方自行承担。

2、丙方接受乙方的监督和管理。

3、丙方应将门窗加工、安装进度计划提交甲方和乙方。

4、丙方应接受甲方关于门窗加工、安装方面的抽查。

5、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接受甲方或乙方关于产品技术、加工、安装等方面的咨询。

6、门窗进场经乙方验收合格后由丙方委派的安装队专人负责保管,在此期间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丙方自行承担。

7、如果因甲方个别项目发生变化,致使安装期限发生变更(包括提前)或出现其他特殊情况,丙方应给予最大可能的支持。

8、丙方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及乙方有关规章制度,并接受乙方和监理单位的管理。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甲方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及工程成品进行妥善保护,因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丙方承担。

9、门窗安装完毕后,丙方会同乙方做好门窗成品保护。如丙方未按合同约定配合乙方做好门窗成品保护,致使门窗损坏的,由丙方负责。

三、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1、门窗价格由铝型材价格、玻璃价格、配件价格、加工费、安装费和运输费六部分组成。

2、丙方承诺:以上六种费用市场价格下降时,合同价款根据下降比例相应减少。此六种费用中除铝型材外,其它为上封顶价格。根据市场行情,铝锭(铝型材)价格上涨不超过500元/吨时,丙方不得提出铝型材涨价申请;铝锭(铝型材)价格上涨超过500元/吨时,丙方可向甲方申请铝型材涨价,涨价范围不超过铝锭(铝型材)价格上涨的相应比例。

3、丙方从加工至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不再向丙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4、乙方对丙方的门窗加工、安装实施监督和管理,并对丙方产品质量负有连带责任,甲方向乙方支付门窗加工、安装合同总价款 %的总包管理费。

5、支付方式

① 总包管理费的支付:丙方将门窗安装完毕后,由乙方负责验收,并将最终验收结果报告(乙方签、盖章确认)提交甲方,甲方复检无误后,

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向乙方一并支付总包管理费。

② 加工、安装费用的支付:丙方向甲方请求付款前,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并由乙方在合同付款申请单(详见附件二)上签、盖章确认,甲方收到经乙方签、盖章确认的合同付款申请单后向丙方支付相应款项。

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收到乙方确认后的合同付款申请单后 日内,甲方向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即rmb¥ 作为预付款;门窗全部进场后经乙方验收合格,在收到经乙方确认的合同付款申请单后 日内,甲方向丙方支合同总价款的 25 %,即rmb¥ 。门窗全部安装完毕,甲方收到经乙方签、盖章确认的最终验收报告和合同付款申请单后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 7 日内,甲方向丙方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 %,即rmb¥ 。工程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 2 年。质保期内无问题,期满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6、乙方收到甲方的总包管理费后,需在竣工结算发票中列明。

7、丙方在收到甲方的货款后,需开具相应发票给甲方。

四、产品质量

1、丙方选用的铝型材、玻璃、配件及辅料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三方共同确认的《门窗加工、安装技术要求》。

2、丙方加工、安装的铝合金门必须符合国家gb/t8478-XX标准、铝合金窗必须符合国家gb/t8479-XX标准,另外还必须符合甲、乙、丙三方共同确认的《门窗加工、安装技术要求》(列为本协议的附表1)。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台新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3、丙方在安装前将门窗的抗风压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报告、空气渗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报告、雨水渗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报告、保温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报告、空气隔声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报告、承受机械力的检测报告,同时将铝型材及玻璃的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合格证书及相关的其它资料(需加盖公章)备齐,提交甲方一份、乙方三份。另外,甲方验收时有权随机抽取三套作上述检测,相应的检测费用由丙方承担”。

4、门窗加工、安装完毕后,门窗表面不允许有铝屑、毛刺、油污或其它污迹。连接处不应有外溢的胶粘剂。表面平整,没有明显的色差、凹凸不平、划伤、擦伤、碰伤等缺陷。

五、产品包装

1、丙方以合理的包装,保障产品符合正常贮运的要求,因包装问题而导致的产品毁损、划伤、擦伤、碰伤等外观损坏,由丙方负责。

2、货物包装不再另行计费。

六、交货方式

1、丙方负责货物的装卸、运输及运输过程中货物的保险事宜。

2. 货物送达合同约定地点后,由乙方和丙方委派的安装队共同验收,甲方不负责验收工作。

七、产品安装、验收

1、丙方承诺安排最优秀的安装队伍施工,确保门窗的安装进度和质量。

2、安装过程中,所需的辅料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3、在门窗安装前,因丙方原因导致型材变形、外观破坏、规格不符等,乙方有权拒绝验收,丙方应按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及时调换。

4、丙方在安装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和乙方的各项安全管理约定,如果丙方没有遵守或因丙方在安装过程中操作不当而发生的各种事故或给甲方和乙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丙方承担。

5、门窗安装完毕后,丙方负责配合乙方对门窗的加工质量和安装质量进行验收。现场验收包括产品外观、加工标准、安装要求等。乙方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合格确认文件上签、盖章,并提交甲方。

6、乙方验收后若有异议,出具书面报告给丙方,丙方应在3日内给予答复;由于门窗短缺或质量问题等,丙方应在7天内补齐或更换。如果乙方提出异议后,丙方不予以答复的,视为违约,按合同的第十条丙方违约责任中第①款执行。乙方应将验收情况及时上报甲方。

7、甲方收到乙方的最终验收报告后,由甲方协同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复检,合格后予以确认。如果检查中出现不合格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按合同第十条乙方违约责任中第②、③款执行。

8、乙方必须保障丙方的正常施工条件,出现停电、施工受阻等情况时,必须经三方共同确认方可顺延工期。没有经三方确认的延期,属于责任单位个人行为。

八、售后服务

1、质保期内丙方免费对门窗进行维修。如果因乙方原因致使门窗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2、因加工、材料或配件本身质量原因造成损坏的,丙方应终身免费更换和维修。

3、在业主验房期间,丙方应在项目工地现场派驻维修人员,随时对门窗出现的问题进行维修。

4、丙方撤场后,如出现需要维修问题时,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进行维修(非丙方加工、安装或材料本身质量原因所造成的,相关维修费用由甲方或当事人承担),否则视同丙方授权甲方自行处理,所发生费用从铝合金门窗质保金中扣除。

九、合同终止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经丙方催告后两个月内甲方仍未支付,严重影响工程施工的,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2、丙方出现下列情况,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后,有权与丙方解除合同。

① 丙方冒用他人资质,或者私自将工程进行分包或转包。

② 丙方不及时加工门窗或进驻工地进行安装,经乙方催告后在指定期限内仍拒绝履行义务。

③ 丙方收到乙方《整改通知》后3日内,仍继续存在或在以后重复出现同一问题。

④ 丙方拒绝执行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发出的指示。

⑤ 丙方不按甲方指定或确认的材料,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安装。

⑥ 门窗加工、安装质量不合格,并拒绝重作、返工。

合同解除后丙方须于3 日内无条件撤场,撤场时必须保证现施工现场所有物品的完好无损,并向甲方移交经整理后的施工资料和文件。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①、甲方无正当理由迟延向丙方支付工程款,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每天按应付部分货款金额万分之四的比例,向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②、甲方未按合同中约定期限向乙方支付总包管理费,在收到乙方催告付款通知之后7日内仍未支付,从合同约定支付之日起,支付应付款的同期贷款利息。

③、合同履行过程中,当预留洞口发生变更时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损失。

2、乙方违约责任:

①、对丙方加工、安装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直接追究乙方责任,乙方可向丙方追偿。

②、由于乙方对丙方监督管理不当,致使丙方加工、安装的门窗质量不合格的,但是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小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包管理费总金额,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部分的总金额,同时甲方有权扣除应付乙方总包管理费的 %。

③、由于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对丙方实施监督、管理或监督、管理不严格,或因乙方工作疏忽致使丙方加工、安装的门窗严重不合格,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大于或者等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包管理费总金额,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部分的总金额,同时甲方有权扣除全额总包管理费。

④、乙方施工预留门窗洞口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满足三方共同确认的《门窗加工、安装技术要求》等。未能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及《门窗加工、安装技术要求》,则视为违约,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除应付乙方总包管理费的 %。

⑤、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做好门窗成品保护,应负责重新安装符合要求的门窗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向甲方支付损坏部分金额两倍的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如损坏是由于丙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可向丙方追偿。

⑥、乙方没有做好丙方的施工协调工作,致使丙方门窗安装迟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⑦、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丙方的付款申请,否则,视为违约。

⑧、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工程发生变更影响到丙方加工、安装门窗时,乙方未及时通知丙方,给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3、丙方违约责任:

①、丙方加工、安装的门窗与合同约定的要求不符的,丙方向甲方支付不符合要求部分价款两倍的违约金,并在指定期限内使加工、安装的门窗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缓付相应货款直至丙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指定期限届满,经甲方或乙方催告后丙方仍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后,有权与丙方解除合同,丙方按照本条丙方违约责任中第⑤款承担违约责任。

②、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安装完毕的,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进度违约金。

③、丙方加工、安装的门窗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及三方共同确认的《门窗加工、安装技术要求》等。未能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及《门窗加工、安装技术要求》,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丙方重作或返工,直至符合国家规范及三方共同确认的《门窗加工、安装技术要求》。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

④、若发现丙方在施工现场遗留垃圾,乙方将通知丙方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清理工作,否则乙方有权请第三方处理垃圾,由丙方承担相应费用。

⑤、因丙方责任致使合同终止,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⑥、因甲方或乙方原因,导致丙方不能正常施工时,丙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申请,否则甲方或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三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玖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铝合金门窗加工、安装技术要求》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门窗加工、安装技术要求》

附件二:《合同付款申请单》

以下无正文

甲方:**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明道12号 邮编:065001

电话:0316-5909648 传真:0316-5909685

乙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丙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门窗制作安装合同门窗合同(3) | 返回目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雅筑小区的门窗制作及安装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工期

三、工程价款

1、综合单价

2、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在工程所需窗框/门框全部进场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请款报告,经甲方审核后七日内支付工程总造价的50%,即××万元;

(3)全部门窗安装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后,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工程档案技术资料后,双方进行结算。甲方在确定工程决算值后七日内支付至工程决算总值的95%;

(4)其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届满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3、工程款发票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工程款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四、材料供应

五、工程保修及售后服务

1、乙方对全部施工内容承担保修责任。其中门窗安装工程的保修期为一年,门窗本身的保修期为三年,保修期限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之次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乙方承担因门窗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漏水、透寒、变色等质量问题的责任。

3、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产品保修卡》、《产品使用说明书》,双方并另行签订《质量保修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预留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和电话,以便通知乙方进行维修。

5、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任何时间,甲方(包括甲方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均可书面通知乙方,要求修复因乙方制作安装等原因而出现的缺陷。乙方应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三日内将缺陷修复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如乙方未按甲方所指定的期限修复完毕或连续修复两次仍不能达到甲方满意,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修复。因此而需支付的费用甲方有权单方确认,并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甲方单方确认费用二倍的违约金,且上述费用及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或质量保证金等款项中扣除,并支付予实际执行者。若甲方委托他人修复之所需费用大于届时应支付乙方质量保证金金额时,则甲方可将其大于该部分的金额作为债务向乙方追偿。

6、在保修期内,乙方应积极与甲方联络,定期对施工工程进行巡访,做好回访记录,并对存在隐患的质量问题,予以及时解决。

7、在房屋交付使用者前,乙方应当成立为本项目服务的专门小组,乙方应在房屋交付过程中,派员陪同甲方或甲方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人员向使用者交房,对于购房者反映的问题,乙方应当立即整改,因乙方原因而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按应付款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工期不予顺延。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将工程所需门窗运抵现场、逾期进场、逾期开工、逾期任一阶段工期或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向甲方承担5000元人民币违约金,逾期达十四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20%的违约金。

3、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监理方的指令或要求进行修理、拆除、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及甲方要求。如乙方未按甲方的指令或要求进行整改,逾期达十四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整改仍未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及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4、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重做并承担相应价款20%的违约金,或按相应价款50%结算,具体处理方法由甲方选定。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20%的违约金。

6、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乙方预期可得利益。

7、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需比原合同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支付其剩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8、如因乙方原因工程延期或存在质量问题的,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如因此而导致甲方逾期交房、或因房屋质量问题或购房者退房而需向购房者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为此,乙方应当确保工期和质量,并应当在发生质量问题时立即全力解决。

9、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七、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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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门窗装修合同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 合同背景

第一条 施工地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 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 施工内容

第五条 该房屋属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 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 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 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至第十三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八条 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管理费_____元、设计费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十条 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二条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三条 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四条 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税金_____、其他费用_____元。

第十五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六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 付款方式

第十七条 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八条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九条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二十条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 结算

第二十一条 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 工程进度

第二十二条 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 施工

第二十三条 乙方指派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五条 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 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 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八条 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第二十九条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三十条 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一条 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二条 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___元/日,电费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元/日,电话费_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 验收

第三十三条 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四条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五条 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 保修

第三十六条 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每逾期一日,应当支付对方_____(100元-500元)的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一条 甲方违反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 其他

第四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种途径解决:

(一)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地址:

电 话:

电话:

邮 编:

邮编:

日 期: 年 月 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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