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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致歉信(精选3篇)

企业致歉信 篇1

亲爱的QQ用户?:

企业致歉信(精选3篇)

前段时间,XX公司和XX公司爆发了一场广为人知的纷争。最终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政府部门的协调下,这次纷争告一段落,QQ用户的安全和权益得到了保障。在此,我们向所有在事件中受到困扰的用户致以诚挚的歉意!对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政府部门的通报批评我们虚心接受,并且会按照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后续工作。对大家在此过程中对我们提出的意见和各种批评,我们也会认真听取、总结,吸取教训。

痛定思痛,我们在处理的方式和与用户沟通中采取的方式有很多值得反思的地方。起初,我们把注意力都放在谁对谁错、是非曲直这样的问题上,与此同时,却忽略了用户的感受。

作为一家发展较早、规模较大的企业,同时作为行业领先者,我们应该更加注重用户的感受;如果我们在做出那个艰难的决定之前能够和您有更充分的沟通,让您能有机会更明白风险和问题所在,整个事件的演化也许就是另外一幅情景。

事件发生后,我们从用户、媒体、行业专家那里得到了很多信息,其中有意见,有建议,也有批评。无论从哪个角度,能得到您的帮助是我们的幸运,也是我们在这个事件中的一份收获。您现在也许还无法想象这些意见对我们有多么重要。正是您的这些意见,将会成为XX公司战略转型和企业升级的关键动力。

也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认识,公司领导在不久前致员工的一封信里才会提出:这不是最坏的时刻;也没有最好的时刻;让我们放下愤怒;让我们保持敬畏;让我们打开未来之门。我们相信,这次事件结束之后,在政府的推动下,我们一直渴求的阳光下的竞争时代终将到来。腾讯也将以更开放的心态和用户、行业一起去拥抱这个时代。

随着QQ用户数的持续增长,我们明白身上的责任越来越重大。面对责任,我们必须对自己要求更高、做到更好。这样的心态也让我们更能理解您在此事件中所受到的困扰。因此,我们再次向您致以诚挚的歉意,希望未来能继续得到您的支持。

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我们的心愿不变:和你在一起。

道歉人:

企业致歉信 篇2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将_________厂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由_________管理局、_________财政局、_________税务局、_________劳动局和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_分行组成的_________工业发包委员会作为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方)。发包方通过规定的招标程序最终确定以_________为代表的(个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法人)投标者中标,作为本合同规定承包期限内_________厂的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招标承包经营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选拔经营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方、企业职工三者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

第三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制、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四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生产_________产品经营方向,在此基础上可以实行多种经营。

第二章 承包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五条本厂本次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六条 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与上缴利润挂钩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第七条 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上缴利润、技术改造投资、贷款归还、企业上等级目标。具体如下:

第一款以“包死基数、逐年递增、不足自补、超交分成”为原则,承包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年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年为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二款承包经营期间,保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技术改造投资总额为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年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年为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三款承包经营期间,归还银行贷款总额为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年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年为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四款 本厂企业上等级目标为_________年底以前达到国家(市)级企业标准。

第三章 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 承包方的权利

第八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个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以下简称:第一承包人)为该厂法人代表,当然厂长,享受厂长负责制和本合同赋予厂长的全部权利,并承担其全部义务,如企、事业法人承包则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仅限一人)作为本厂的法人代表,行使厂长的职权,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厂的经营管管理有如下权利:

第一款 有权按国家规定自主聘任副厂长及副厂级行政干部,组成本厂的领导机构,并报主管局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第二款 有权决定本厂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三款 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职工。

第四款 有权改革本厂内部分配制度,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

第五款 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

第六款 在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前提下,有权开发新产品。

第十条 承包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节 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第一款 对本厂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第二款 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

第三款 必须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

第四款 在承包期间,应保证本厂厂房设备的完好,并按国家规定,分类按比例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五款 应完成国家给本厂下达的各项指令性计划。

第六款 应负责继续履行本厂与其它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并应承担本厂与其它单位一切原有合法债权、债务。

第七款 自觉接受本厂党组织和本厂职工的监督,尊重和保护本厂职工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本厂职代会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款 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厂职工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承包方须以一定的自有资金做抵押(或担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担保金)额为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 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第一款 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本厂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款 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经营方向。

第三款 对本厂有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产品质量检查权。

第四款 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第一款 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

第二款 不得平调本厂资产。

第三款 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款 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条承包经营者(系指承包个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业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间享受经营者收入,原有工资级别存入档案。本次承包结束后,承包经营者如不继续承包,按国家有关工资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资级别。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享受本厂职工的福利待遇,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照发。

第十七条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的收入按与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确定(附加指标系指:销售收入、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劳动生产率、资金利税率。此项指标按_________主管局每年下达的计划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经营者如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其收入以本厂职工当年人均收入为基数,所得是基数的两倍,上缴利润每超当年指标1%,再累加相当基数_________%的收入,直至基数的四倍。

第二款 发包方如认为承包经营者作出特殊贡献时,可另给予特殊奖励。

第三款 承包经营者因病、事假实际工作不足九个月,只发给预支生活费。

第四款 职工人均年收入的计算范围按_________劳字_________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企、事业单位承包,如超额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其单位承包收入为超承包指标上缴利润财政返还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归还本厂作为生产发展基础。

第十九条承方包的收入每年底结算一次,年底结算之前,承包经营者只能按每月_________元的标准预支生活费(不含国家规定的补贴)。年底结算以后,承包经营者的个人收入和企、事业法人收入,由发包方一次发给。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二十条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承包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本厂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两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年度附加指标,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按每降低1%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预支生活费额的7%,直至扣减其档案工资额的50%。

第二款承包方如未成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当年收入总额,但最多不超过其当年收入总额的_________%。

第三款承包经营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如未完成上缴利润指标,除分别按本条一至三款扣减收入以外,还须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补,直至抵清或全部抵尽为止。

第四款 企、事业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须用本单位自有资金补足。

第五款企、事业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但未完成其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单位超上缴利润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过该收入的_________%。

第六款本条第一至五款所指扣减数额和抵补数额,即为承包方违反本条所应缴纳的违约金额数。此项违约金由承包方负责在违约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发包方,承包方对此项违约金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3‰向发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须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3%的违约金。发包方的赔偿金和违约金应在违约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发包方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3%向承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发包方自理。

第三十条 发包、承包双方发生纠纷时,应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经营者)如发生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厂仍实行招标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发包方的《招标书》、承包方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人协议书》)、_________,均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如与本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由发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_________份,发包方、承包方和_________公证处各执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报企业承包指导委员会、发包方成员单位备案。本合同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致歉信 篇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公司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与乙方关系: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即行终止;甲乙双方可以另行协商延长合同期限、并办理本合同续签手续。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岗位工作。乙方应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甲方可以根据其人事制度、经营需要、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及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乙方愿意服从并接受。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作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公司业务的相关地区。若因经营需要,甲方调整乙方工作地点的,乙方愿意服从安排,并积极完成工作任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所制定的岗位标准。

第三条:工作、休假时间及培训安排

鉴于本行业特殊性,乙方具体作息时间将根据公司业务情况做灵活调整:

甲方有权依据工作需要调整上班时间并提前通知乙方。在非休假期间,乙方应保证随时可以给学员上课。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按公司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进行必要的学习及统一培训,主要由公司内部组织。

第四条:劳动薪酬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

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______元/月,正式聘用后,甲方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乙方的工资结构,乙方的奖励、补贴等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乙方的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和奖金加课时费,其中基本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月,课时费为______元/时,课时费随教师职级调整而变动。

每月___日为当月工资的发放日,不得拖欠工资。合同期满不续聘的,甲方应在合同期满的三个工作日以内发放聘期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第五条:因乙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乙方患病或负伤、死亡的,无论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乙方均不享受本合同所约定的待遇,甲方也无须承担给付乙方工作报酬以及补偿、赔偿等责任:

1.违法、故意犯罪或拒捕的;

2.自伤、醉酒、斗殴、打闹的;

3.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的;

4.自杀的;

5.无证驾驶、酒后驾车及驾驶或乘车无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的;

6.其他有悖社会道德、公序良俗的情形;

7.其他有违甲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的情形。

第六条:保密规定

乙方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知悉的甲方秘密信息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负有保密的义务的秘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秘密信息:

1.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等;

2.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学员档案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培训资料,内部使用的一切资料。

第七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八条: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

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本合同规定的秘密和信息。

第九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从事教学活动,把所获取的学员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学员的档案资料透露给第三方。

第十条: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包含会议纪要、文件、制度、运作流程、规范、培训资料等资料。

第十一条: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的工资保密制度,更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内部员工薪资及相关福利待遇的数据和资料、员工的劳动合同和有关协议、各类薪资及福利待遇的有关资料等。

第十二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同事的档案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特别是联系方式。

第十三条:乙方承诺,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等均归甲方所有,若前等载体是甲方配备的,甲方需要使用该已经记录需要保密对象的载体或乙方离职的,乙方应返还该载体。若该载体由乙方自备,且该需要保密的对象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的,甲方

有权将保密对象复制到甲方所有的载体上,且乙方须将原载体上的保密对象消除。

第十四条: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或侵犯甲方秘密信息的,乙方因此所得之全部利益

应返还给甲方,并按照其任职期间总收入的一半金额支付违约金给甲方,对甲方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承担(包括:调查取证费用、仲载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全额赔偿责任。上述赔偿金等甲方可以从乙方尚未领取的工资等报酬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清偿。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若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属于严重违纪,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金。

第十六条: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前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七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生产与甲方同类的产品,从事同类的业务,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十八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是甲方的供应商及甲方客户的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十九条: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资源谋取个人利益,包括自办与甲方业务类型和经营模式相似或存在竞争关系的单位。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与甲方直接或间接客户产生经济利益关系。

第二十条:未经甲方许可,私自利用甲方资源把学员带出去上课或转介给其他同业机构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个学员5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二十二条:甲方有权在乙方任职其间或乙方离职半年内,使用乙方的肖像及个人资料,用于市场宣传。若离职半年后还需使用的,再与乙方商议。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员工手册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程,爱护甲方财产,爱护公共环境,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和各种社会活动,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相关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可以对内部规章制度,薪资制度、奖金制度、上下班时间、休假制度等进行修改补充,也可以根据需要制定新规章制度,乙方同意届时遵照执行。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办理变更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3、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发生变化的。

第二十六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条: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并办理相应的工作交接。乙方在试用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办理相应的工作交接。若乙方未提交书面辞职申请,或未完成工作交接,或未办理离职手续即离开工作岗位的,均属擅自离职。由此给甲方造成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的,乙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在学期内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出离职,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若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直接、间接)超过5000元,则乙方需按照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第二十九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之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失职、过错或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的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者;

5、乙方以欺诈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个人荣誉等)与甲方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0、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1、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2、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13、若因乙方存在前述某一情形造成甲方或客户损失的,甲方还可以要求乙方给予相应赔偿。

第三十一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要求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因;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甲方未及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誉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且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经甲方许可或授权,私自向他人收取费用的;;

2、发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导致课程不能继续安排;(如自然灾害、政策原因等)

3、未经甲方许可,私自授课的;

4、未经甲方许可,从事第二职业的;

5、对外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的;

6、无故连续旷工5日,或一年内旷工累计10日的;

7、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8、散播不利于甲方的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的;

9、未经甲方许可,利用甲方名义从事对外活动的;

10、虚报出勤记录的;

11、甲方《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规定为严重违纪行为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即使已离职离岗,甲方也有权继续追究乙方的违约及赔偿责任:

1、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不配合办理移交手续给甲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

3、违反保密义务的;

4、违反合同约定和法津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第三十四条: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乙方应在七天内与甲方办理完工作交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甲方依据事实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第三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甲方应当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在服务期未满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应明确在协议上。具体标准如下。

2、若乙方存在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乙方纪律处分、经济扣罚(可从乙方工资报酬中直接扣除)、降职降薪、解除合同、追究经济及法律责任等处罚。

3、入职后,甲方为乙方提供基本的职业培训,由公司内部组织,以帮助员工顺利适应公司工作要求,熟悉公司运作流程等,此培训不直接收取乙方费用,但两年内,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甲方的培训损失20__元。

4、本合同为完整的劳动合同,此前所有甲、乙双方口头或书面协议、文件等都被本合同取代。

第三十六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签定后甲方新订立或调整的规章制度等,亦自动作为本合同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之前签定的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符的不再履行,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都匀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注:甲乙双方联系地址如发生变更,须提前书面告知对方,以保障通知或资料准备及时的送达。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