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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协议(精选27篇)

安全生产协议 篇1

安全生产协议

安全生产协议(精选27篇)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鉴于承包人以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故双方根据中国安全生产和_____的法律法规,一致同意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管理目标

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重伤、无死亡、无坍塌、无中毒、无火灾、无重大机械事故等.

2.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2.1 权利

(1)监督检查承包人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止违章作业,遇有危险紧急情况可令其停止作业施工。

(2)检查承包人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有权制止无证操作、违章操作。

(3)根据有关规定,对违章_____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4)工程结算前应确认双方无遗留劳动安全纠纷,方可进行财务结算。

2.2 义务

(1)协助承包人做好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2)配备安全巡检人员,协助承包人监督检查作业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3)介绍施工作业环境,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办理施工有关安全手续。

(4)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3.承包人义务

(1)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_____法规及发包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单位工作人员要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填写书面记录;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根据工程项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征得发包人安全部门同意。

(3)严格履行发包人特种作业工作审批制度,根据各个施工阶段,将对断路、动土、动火、动气、动水、临时用电和进入容器内作业必须报批,并指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

(4)对特殊的工程或采用特种作业方法的工程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采取严留防范措施,配备抢险救援的有关器材。

(5)施工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应配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

(6)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_____、机具设备要符合安全要求,附件齐全可靠。

(7)要坚持文明施工,要求各施工单位,危险作业区域应设警示标志,并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负责现场施工作业。

(8)遇有风力在六级以上、大雾天、雷暴雨、冰雪天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限止露天作业。

(9)施工作业中发生人身伤亡,要按国家规定程序报告有关部门的同时,及时报告发包人,并要求施工单位负责保护好现场。

(10)承包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负有全面的责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场地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外,均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4.安全措施

4.1 施工环境

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的要求,严格管理各项施工设施。在基础施工阶段,将所有基坑周边围蔽,设立防护栏,并在道路旁边的基坑装设安全警示灯,边坡竖立“严禁攀爬、防止触电”的警示牌。禁止电焊机进入底板范围,确保电源电缆与钢筋脱离接触。

4.2 设备安全

设备机具的安全性和维修管理上严格设备进场的性能检查,严抓安装就位后的安全调试,并建立设备卡及时记录使用过程的故障、维修、保养情况,以保障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转。对于特殊设备如塔吊、桩机等必须取得劳动监督部门的检验合格证方准使用;对井式提升笼强制要求使用12种安全装置,经检验合格并配备劳动监督部门认可的安全员方可投入使用。

4.3 消防管理

按照有关消防管理条例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设置了消防水管,合理设置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箱、消防水池、消防沙堆等。整个消防系统配置完善、消防通道畅通,特别是宿舍、仓库、脚手架、模板堆场和易燃易爆物品临时存放点等重点监控部位,消防措施应得力有效。

4.4 安全用电

始终严格执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cj48-88)的要求,临时用电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和不同专业特点,均编制有专项设计方案,坚持做到_____配电,两级保护,电箱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照明、动力分别设置,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在施工现场及临设范围设置防雷系统,保证雷雨季节施工作业及居住环境的防雷安全。钢屋盖吊装作业时,重点监督吊装施工临时用电方案的实施,合理架设用电线路。装修期间重点对电箱少装漏电保护器进行整顿,严厉查处使用“拖板”和乱接乱拉行为。

5.事故处理

发生伤亡事故,无论何种情况,双方都要及时向各自的上级主管和劳动部门报告。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办法》和国家劳动部有关伤亡事故统计办法调查处理,统计报告。

6.协议文本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订后各持一份。

发包人(盖章):_________    承包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生产协议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_____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的_____工程施工安全达成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的范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凡是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的工程均适用本协议,乙方承包工程的施工安全应当贯穿工程施工全部区域范围的全过程。工程施工应当符合国家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

第二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督促、检查乙方落实各种安全防护措施,有权制止违章作业,确保劳动者和设备安全。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可协助乙方进行事故处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对属下各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负责。

2.乙方应当制定工程施工安全的目标和措施,改善作业人员的作业环境和条件。

3.乙方应当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以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4.乙方应当按规定为施工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告知其正确的使用方法。

5.乙方应当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6.乙方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施工防护要求,采取相应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中应设置明显安全标志,昼夜均能确保行人及过往车辆安全;施工现场应当设有必要的预防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急救的设施及抢救措施。

7.现场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应当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

8.遵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文明施工、交通卫生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严禁参与黄、赌、毒、邪,服从安全指导,确保劳动者安全。

9.乙方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应当在交底书面材料上签字。

10.乙方应负责为工程施工人员购买必要的保险。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任何工程、财产的损失和人身伤害的赔偿,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并处理善后。

11.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

12.乙方进入机房施工,未经现场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触碰或移动机房内任何设备,如发现有上述行为的,甲方有权处以乙方罚金___元/次。如由此发生安全事故,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反本协议所约定之内容而导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若乙方在施工区域和施工过程中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做好安全措施而导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活动终止或带来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的,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七条 变更与补充

1.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八条 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 生效

本协议壹式_____份,协议双方各执_____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协议 篇3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为局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工程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及广大职工的生命财产利益。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安全协议。

二、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2.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工作。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甲方的具体责任

1.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3.对乙方现场员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动作业环境,所提供的电气设备、机械、工器具、架设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存查,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

5.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6.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的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8.提供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的员工生活环境,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9.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四、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的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1.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定。

2.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责任和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3.对本班组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发生人员调整时,要迅速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童工。

4.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交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并进行监护。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5.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6.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才可施工。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7.教育本班组员工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8.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否则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负。

五、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两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 篇4

总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合同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二、在甲方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背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必须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严格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业主和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制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六、安全注意事项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和操作规程,佩戴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现场严禁吸烟,禁止酒后作业。

2、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脚手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跨度不大于2m,架子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应超过两人。

3、脚手架上不得有探头板,架板严禁支搭在门窗、水暖管道上。

4、搅拌与抹灰时,要注意防止灰浆及杂物落入眼内,造成事故。

5、在室内推车运输时,注意不要碰撞架子,过道转弯时注意防止小车把挤手,推车时不准倒退。

6、室内要有足够的光线,在黑暗潮湿环境作业应采用安全电压照明。

7、在预留洞口作业时,应设安全防护设施,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拆动防护设施。

8、所用砂浆搅拌机要由专人操作,做好接地保护,保证一机一闸。

9、严禁打架斗殴.

10、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10万元以内由承包方自行承担,10万元以外,视事故发生原因分清责任主次,协商解决。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其他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总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安全生产协议 篇5

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一、 安全管理:

1. 你施工队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临边作业时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带要有可靠拉结;

2. 施工队在现场所使用的电源必须符合一级漏电两级保护制,保证“一机、一闸、一漏、一配电;

3. 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 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5. 不发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发性传染病;

6. 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安全施工工地;

7. 确保总包企业CI形象的要求。

二、 安全生产要求:

1. 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非非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 分包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 分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 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 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 分包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分包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总包方组织的

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4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3.5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分包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 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分包方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4.4.2分包方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分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 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制度;

4.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查制度;

4.6.1分包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6.2分包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记忆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7分包方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8分包方必须执行本企业和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

4.9分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10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1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3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分包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4.13.2分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4.13.3分包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4.13.4施工现场内,分包方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

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3.5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4.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3.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分包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3.9分包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包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分包方的安全责任;

4.13.10分包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三、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四、现场文明施工及人员行为管理:

五、争议的处理:

六、其他补充条款

七、协议书的分数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持一份。

八、有效期

自__年 __月 ___日生效至合同书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总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分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年 __月 ___日

安全生产协议 篇6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国家游泳中心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及生活区施工用电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即JGJ46-88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即JGJ59-99及北京市地方性标准DBJ01-83- 、J10337-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结合本公司有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和本项目经理部根据本工程的施工特点,经甲乙双方同意确定特制定如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一、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目标

1、触电伤亡事故为零。

2、杜绝电器火灾事故的发生。

3、施工用电安全防护达到北京市文明安全样板工地标准。

二、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1、分包单位在本施工现场必须要用一名专职的临时用电管理人员。

2、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配备合格人数的(持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的临电电工维护人员。

分包单位必须按照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和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平分标准〈JGJ59-99〉标准执行,并确保达到北京市文明安全样板工地标准。

3、分包单位所使用的临时用电的电器材料必须是中建一局集团认定厂家生产的合格的,并符合中建一局定型电器图册以及符合CI要求。

4、分包单位在进场前对所使用的临电器材必须经过总包的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5、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我项目经理部所提供的配电箱、电缆、电线、用电标识等,分包单位未经我司同意严禁损坏、更换、拆除。

6、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许用电时,应以书面向总包提出用电申请,批准后到指定的电箱开关上接线。

7、各分包单位必须本着节约用电的原则力争节约用电,严禁长明灯,所有用电设备停用电必须拉闸断电。

8、各分包单位的维护,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并经项目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对临电电工维修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上岗操作时不少于俩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9、分包单位的配电箱及配电箱内的电器装置,开关、接零、接地必须完好无损、装备端正,牢固可靠。

10、 配电箱应放置牢固,严禁倒放置,配电箱的周围应有两人同时操作的空间,严禁在配电箱旁1m内对放材料及杂物,室外配电箱必须做到防雨、防碰、防砸。

11、 所有配电箱必须达到三级配电箱二级保护,各内机械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严禁一闸多用,符合JGJ59-99标准。

12、 三级配电箱的动力和照明设施必须分开设置,严禁混用。

13、 配电箱内的各种电器开关上的额定电流与被接的电器设备及照明设施的额定电流箱。

14、 施工现场二级配电箱与三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中间不允许有接头,未经电箱与手持电动工具的距离不得大于50m。

15、 施工现场、办公区域、宿舍区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具,严禁违章用电。

16、 分包单位所使用的各种电器材料的导线必须使用中建一局认定厂家的橡套电缆(除橡套电缆以外的其他导线严禁再施工现场使用),接零保护线为黄绿双色线,严禁使用老化破损的电缆导线在施工现场使用或出现。

17、 各种导线上严禁搭、挂、压其他物体,不得将导线直接用金属悬挂,或直接缠绕在钢筋、钢管]、拖在地下面和行人车压,应用带绝缘的物品挂好,如瓷瓶、瓷珠、带塑料皮的导线挂好,高度不小于3m。

18、 施工现场不能架设的导线,如电焊机的一次线,钢筋机械,木工机械,无齿锯,等其他的机械设备必须穿绝缘套管对其进行保护。

19、 所有进入本施工现场新、旧的机械设备和各种电器开关,电缆,电线,都必须遥测绝缘电阻并作好记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0、 施工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使用封闭式防雨灯具。碘钨灯的金属灯具和金属支架应做良好的接零保护,金属架杆手持部位必须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室内灯具高2.4m,室外灯具高2.8m。

21、 对于生活区的职工宿舍,地下室及潮湿的环境必须采用36V低压照明,对职工的洗浴场所必须安装24V以下低压照明灯。

22、 分包单位的电器负责人必须定期对维护电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本单位的临时用电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必要时停工整改。

23、 本施工现场的临时供电方式采用三箱五线制供电即(TN-S)接零保护系统供电,现场设有两台800KVA的变压器,南侧一台为1号变压器设低压配电室,设两个一级柜分别控制东边一个二级电箱和南侧一个二级电箱,北侧一台为2号变压器设低压配电室,设两个一级柜分别控制北边一个二级电箱和西侧一个二级电箱,共8个二级电箱,分别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用电,分包单位在今后的施工过程中随着施工的地点不同按照总包的要求随时增加配电箱。

24、 施工现场的变压器到二级电箱由总包单位负责管理,分包单位负责二级电箱以下的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及维修保养,对使用不合格的电器材料必须清除施工现场。

25、 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技术指导及总包单位范围内的电器设备的到位管理。

26、 各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以上各项要求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必须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临时用电的规定执行,如有违规按照总包有关安全惩处条例进行处罚,并对违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分包单位负全部责任。

本协议书自双方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书于工程验收、全部现场人员退场自动终止。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分别存档。

总包单位(签字盖章) 分包单位(签字盖章)

法人代理人: 法人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 篇7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工作室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工程队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将_________________项目指定给甲方施工,为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原合同协议、补充协议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第一条?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第二条?工程现场管理人员

为保证施工安全管理及安全责任,必须明确现场管理人员:

1、乙方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双方责任

1、?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_____、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_____法规、条例、规定。

2、?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_____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放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乙方编制施工队组织设计;

(2)专项分包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要求,需经业主、甲方审核,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实施施工。

第四条?乙方责任

1、乙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_____,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_____、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_____法规、条例、规定。

3、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4、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且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乙方住宿卫生必须落实到位,凡发生因生活卫生检查不符要求的处罚则应承担责任。

5、乙方施工人员应对其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向甲方汇报。凡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6、总包单位提供的机构设备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乙方施工机械必须符合检测、验收,因乙方施工机械安全问题则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7、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关方负责。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规范施工,做好施工安全消防保护措施,如造成施工人员、甲方工作人员或第三人或甲方财产损失、人身伤亡的,由乙方负责一切安全事故和经济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_____于主合同。

第七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生产协议 篇8

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油漆班组(以下简称乙方)

按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上海市安全监督站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要求,为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订以下条款:

1、工地负责人和各管理人员必须对本工地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管理,同时要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根据工程进度,不断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员工做到心中有底,预防为主。

2、甲方应给职工创造良好的安全设施,从施工用电、脚手架、机械设施、临边、洞口等都必须要有安全防护措施,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3、乙方有违章操作、不戴好安全帽、违反规章制度等,经指出后仍不改的,甲方有权对其处罚,直至辞退,违者按项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乙方应遵守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穿好工作服,穿软底鞋进行施工操作。严禁穿拖鞋、背心上班,工作前禁止喝酒,工作中严禁打闹和开玩笑,违者按项目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乙方应服从工地领导的安排。但在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情况下,甲方如强令乙方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操作,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6、乙方在操作前必须对自身的安全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不符合的要向上级汇报,不得冒险作业。

7、特殊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操作人员不得玩弄机械设备,违者按项目部相关规定处罚。

8、严禁用电炉取暖、做饭,不得私自乱接电线,违者罚款100-300元。

以上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后合同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项目部         乙方:油漆班组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安全生产协议 篇9

总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北京市建委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书:

一、 甲方职责

1、 认真执行国家和市政府、市建委颁发的各种安全生产法规规程、标准,对乙方在本单位的施工范围内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责任。

2、 甲方要对乙方操作人员的五证(进京证、做工证、身份证、婚育记录、特种操作人员上岗证)进行核查,对乙方的人员发现有证件手续不全;未成年童工等与《劳动法》相违背人员进行清退,并做出相关处理。

3、 甲方要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生产教育,学习国家、建委、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程制度,操作规程等条例,并签订安全生产教育登记表格等。

4、 甲方随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乙方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监督对违章、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并有文字记录。

5、 甲方管理人员做到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二、 乙方职责

1、 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国家、市政府、建委颁发的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和规定,并严格遵守工程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2、 乙方要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的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甲方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3、 乙方要认真贯彻执行甲方对分部、分项、分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乙方的负责人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4、 乙方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事先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人进行施工作业之前必须接受进场“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学习,并参加安全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签订安全生产教育登记表方准上岗。

5、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检查;督促、指导对查出的问题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对拖延不改或不认真整改的甲方有权暂停施工作业。对严重违章指挥,操作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总包单位有权发放出指令书,令其停工整顿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6、 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甲方需会同有关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移交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使用。

7、 乙方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措施、保险装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甲方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8、 乙方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北京市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上岗操作证后,放准上岗作业,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9、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防水等作业应按规定办理用火审批手续,严禁使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

10、 由甲方提供的电器设备,乙方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未符安全使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落实整改,合格后放准使用,严禁擅自乱拖、乱拉、私接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11、 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乙方在施工期间发生事故应积极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12、 各专业承包队(包工队)的负责人应对本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中施工安全和身体健康状况负责。经常检查本队人员在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发现不安全隐患、问题及时纠正,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13、 乙方监督教育本队施工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章劳动纪律,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服从安全人员的检查指导。对不安全作业环境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操作。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14、 乙方要协助项目经理部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

三、 补充条款

1、乙方如违反条款的要求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责任自负。

2、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3、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4、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安全生产协议 篇10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接受安全教育。禁止到处抽烟,只能在固定的吸烟点吸烟,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应识应会。熟识安全知识,按规定组装电器设备,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拒绝违章指挥。定期检查各路电箱电气,做好记录工作,。

三、要坚持每日巡回检查制度,对漏电掉闸装置、电器设备,尤其是移动和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灯、拖地电缆线,定时进行检查,各种电气设备的接地,排除不安全因素。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佩戴好出入证。上岗前戴好安全安全帽,防护眼镜、危险处操作系好安全带。穿好绝缘鞋。

六、对各级检查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将流动电线及时回收,妥善保管,停止使用时要切断电源并锁好闸箱。

八、做好各种电气设备的,雨前防护工作。

职工签字

日期

安全生产协议 篇11

总包方(甲方):分包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省(市)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期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三、安全生产

1.分包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级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委托书范围内工程的经济组织。

2.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3.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5.分包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分包工程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

7.分包方必须接受总包方或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8.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的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9.分包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11.分包方必须并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分包方须积极配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

12.分包方必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3.分包方有权拒绝总包方的违章指挥。

14.分包方发生人员伤亡时,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总包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时,总包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工作。

15.总包方应为分包方单位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完全因总包方的设施、设备不良造成的事故,应由总包方负责。

16.总包方有权监督、纠正分包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服管理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17.总包方有权审查分包方的安全资质和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18.补充条款: 。

四、违约责任

1.达不到约定条件的,总包方一经发现,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整,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2.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3.因总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总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五、争议当总、分包发生争议时,可通过总、分包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六、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总包方(盖章): 分包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安全生产协议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高速公路养护工作的特殊性,为加强对临时用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强化用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责任制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在高速公路进行养护、维修等作业时,应当按照《_____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作业交通安全控制。现场应当按有关规定设置施工标志,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作业人员应当穿反光服;作业车辆应当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车辆在行驶时应当遵守法律,不得随意调头、逆行、带人、违章停车等危及交通安全的行为;乙方不得随意请人顶班。若乙方不按规定作业,造成了人身伤亡,按规定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甲方要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工作,组织乙方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提供必要的安全标志服、养护标志牌等安全生产设施。乙方在按规范作业中所发生的交通伤亡事故,甲方负责协助乙方,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追究肇事者责任。

三、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总额中含用人单位应缴纳的人身意外伤害险部分,乙方委托甲方依法代缴,甲方将为乙方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因此,乙方在甲方指定的作业区生产期间发生伤亡事故,依法向__________保险公司索赔。

四、本合同在用工期间内有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及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安全生产协议 篇13

项目经理部(甲方):

劳务分包单位 (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遵守法律法规,减少职业危害,保证施工安全,追求持续改进”的总承包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全面作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事故责任,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此协议书。

第一条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 起止时间:从 年 月 日进场起至工程竣工退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文明安全施工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文明安全施工、环境保护等管理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3、施工期间,甲方指派 蒋庆鹏 同志负责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全面安全管理工作,明确 李金和同志负责安全防护、脚手架管理; 孟宪章 同志负责保卫消防; 李明亮 同志负责机械管理;马士廉 同志负责临时用电安全。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项目施工现场全面安全管理工作,明确 、 、 同志为施工现场安全员。

4、按照国家、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设置相关的文明安全施工、环保、安全标识标牌和安全防护设施,双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确需临时拆除、变动的,必须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变动,并及时恢复或重新设置。

5、工程施工中组织开展危险源或危险点分析预控工作,充分认识安全隐患的危害性,制定并落实各项应急预案,防止事故的发生。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7、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环境污染、场内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逐级上报。

第四条 甲方的文明安全施工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的安全资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情况进行核查,对核查材料复印件存档保管;乙方资质、人员资格不符合规定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或终止合同。

2、按照乙方提供的人员实名制花名册组织乙方作业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

3、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协调解决现场的安全问题。

4、组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纠正违章行为,提出整改意见,进行考核扣款。

5、编制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审核、审批相应的施工方案。

6、督促乙方落实临时用电方案要求的安全措施、基坑开挖的防坍塌措施、高空作业的防坠落措施、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水工程和电气焊的防火措施以及生活区的各项安全措施。

第五条 乙方的文明安全施工权利和义务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向甲方提供本单位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施工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管理人员联系电话、按施工人员花名册(实名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两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并对上列资料真实性负责。

2、乙方进入现场的劳务作业人员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用工规定,禁止雇佣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工和超过55周岁人员进场作业。进场施工人员应是乙方企业登记在册的体验合格人员,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患有传染性疾病者进入现作场业应经甲方审核同意。

3、配合甲方组织作业人员(包括现场各类管理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工作。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全活动,配合甲方解决现场的安全生产问题。

4、对所有员工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其他人员分工种进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

5、在劳务作业前,进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由作业负责人对作业班组和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保证交底内容交到每名作业人员,使作业人员全面了解安全防范重点和防范措施。

6、遵守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包括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组织整改并达到安全标准。

7、乙方必须向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镜、绝缘手套、防滑鞋等),并保证正确佩戴和使用。

8、与甲方协调沟通对地下管线、架空线路、通讯线路、已建成的建筑物以及所有工作面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明知应当采取防护措施而在未采取防护措施或采取防护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盲目施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9、在合同约定的区域、时间、作业范围内组织施工作业,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其他禁区作业(例如有政治要求的禁止区域、第三方危险作业区域、政府行政部门要求停工区域以及有特殊工艺要求的施工区域等)。

10、乙方施工人员接收到符合标准的工作面或设施(含临电设施和机械设备)后要认真维护,不得随意破坏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设施和器材,如因特殊情况进行更改、挪动和拆除,必须经甲方同意,履行审批手续,并采取可靠的补救措施后方可进行。

11、安全管理人员每天进行现场安全巡查,检查现场施工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做记录,及时纠正违章消灭隐患。

12、督促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等物质的作业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

13、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措施。

14、落实本劳务作业相关的防火、防大风、防汛、防坍塌、防冻、防暑、防雷、防雨等安全防范措施。

15、制定自带作业工(机)具的管理措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合格有效,并教育督促劳务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对甲方提供的大型起重设备和其他设施,因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满足文明安全施工要求,要及时向甲方报告,不得在安全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盲目施工。

16、劳务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按要求系挂安全带,并保证作业面安全防护设施标准齐全,特别做好孔洞盖板、临边围栏的安全防护措施。

17、在可能有感应电压的情况下作业,应按规范标准保持安全距离,采取有效可靠的接地与防护措施。

18、在密闭容器、密闭空间等有限空间内作业时,应先按相关规范标准进行通风、监测有毒有害气体,符合要求后,方可工作。在地下室作业应保证照明和疏散通道畅通。

19、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上岗作业、非机械操作人员禁止动用现场机械设备;严禁聚众赌博、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严禁传看淫秽录像和刊物;不得私自到湖、河内游泳洗澡。

20、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宿舍生活区管理制度,坚持卫生值日制度。职工用床标准、统一,室内物品存放及床上用品叠放整齐干净;禁止任何形式的男女混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自制电热器具;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子、电褥子、热得快、空调、电扇等)须经甲方批准;禁止在床头、蚊帐内安装电扇和照明灯具;统一规划、设置手机(对讲机)电池充电区域;禁止在床铺上吸烟;禁止留宿非本施工现场人员。

21、乙方现场设食堂的,要及时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遵守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定,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食堂开伙前,炊事员要进行体检并取得健康证和培训证。乙方现场没有食堂,工人在外就餐要注意饮食卫生,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2、乙方应贯彻落实总承包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文件,按规定安排从事有害作业职工进行体检,为职工配备有效的作业防护用品。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法》中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之规定。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23、乙方在进场前要与所属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薪酬待遇,告知作业中存在的和潜在的风险。提倡乙方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损害保险。进场工人必须按照实名制登记,及时办理暂住证(居住证),按合同约定及时发放工人工资,严禁使用零散工。

24、乙方要安排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消防保卫工作,加强夜间值班和巡逻,预防财产被盗或发生火灾事故。

第六条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

1、事故当中有人员伤亡的,甲乙双方均有积极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的义务和责任。

2、乙方因未遵守本协议第三条和第五条权力义务之规定,或不服从甲方管理冒险作业、野蛮施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事故所有责任,接受政府部门处罚;在事故原因未查明情况下,乙方仍有义务处理好事故善后事宜,并积极主动协助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待查明事故原因后,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3、处理伤亡事故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当相互沟通积极配合;乙方有义务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保证不以事故为由扰乱甲方正常施工生产作业,否则乙方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安全事故对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事故责任甲乙双方各自承当相应赔偿责任。

5、乙方劳务人员违反劳动纪律,在施工现场内或施工现场外造成任何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工人入场后,在非作业时间或非作业岗位意外伤亡的,由乙方负责抢救治疗或处理善后事宜,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和伤亡责任。

第七条 补充条款

1、合同工期完成或因其它原因造成的退场,乙方应自己协调好所属施工人员的撤场问题,禁止发生围堵甲方或政府职能部门的办公场所;对存在的问题产生异议,由甲、乙双方管理层领导共同协商解决。否则,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中经济损失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付的各项工伤赔偿费用、处理事故善后事宜的相关费用、事故中损坏的各项设备设施及对第三方受害人的赔偿费用、政府部门的行政罚款、非责任方因事故停工的损失以及因停工导致的窝工损失等。

3、其他:

1、生活区每房间安装6个220伏插座用于工人手机充电使用,其中两个

插座仅用于电风扇,严禁使用本协议第五条第20款条文中相关电器产品,项目部设专人对生活区进行检查,对违规者进行拍照片并附照片,项目部从发现之日起按违规电器的功率从进场时取五倍的电价处罚。

2、生活区、现场队伍较多,人员相对集中,禁止在本区域内打架斗殴,参与打架人员不管责任大小每人处罚五千元,领导组织打架每人处罚一万元,并驱逐现场,禁止在华远项目施工,重大事件由地方有关部门处理,同时项目部将对其单位处以不低于2万元的处罚,本处罚只对单位,不对个人。

第八条 本协议书内容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书作为劳务分包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 方: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 篇14

承租方:

租赁方:

使用方:

为了保证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正常顺利进行,保证电动吊蓝在使用过程中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经承租方、租赁方、使用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以确保安全生产。协议如下:

一、 三方共同遵守条款:

1.三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规定及管理办法,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三方均有对安全隐患及违章操作有监督和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3.电动吊蓝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不得违章作业,电动吊蓝使用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4.三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为出发点。当三方工作中发生矛盾时具体问题由三方协调解决,但一切问题的解决均应以保证安全生产为前提。

二、承租方责任及义务:

1.承租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京建法字1号文《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补充》,京建施〔20__〕1号文《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中有关条款。

2.承租方应对租赁方及使用方提出安全要求,并监督执行。

3.承租方应满足租赁方及使用方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建议和要求。

4.承租方施工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指挥违章作业。

5.承租方对违章作业、违反岗位责任制及各级安全管理规定有处罚权力、批评权和建议辞退权。

6.当事故发生后承租方有义务协调处理。

三、租赁方责任及义务

1.租赁方提供的电动吊蓝必须是在北京市建委建档经检测合格的。

2.租赁方必须派专业人员对使用中的吊蓝进行维修、维护等跟踪服务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

3.租赁方在使用电动吊蓝前要对使用人员进行吊蓝正确使用的安全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由租赁方统一颁发临时上岗证。

4.租赁方必须派专业人员对电动吊蓝使用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电动吊蓝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电动吊蓝设备本身的问题造成使用人员的伤残事故的赔偿,以及给租赁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均由租赁方负责。

四、使用方责任及义务

1.电动吊蓝使用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精神正常,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随意动用吊蓝。

2.电动吊蓝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和试运行。确认各部位无问题时方可进行作业。(按检查表进行检查)

3.电动吊蓝使用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正确操作。

4.电动吊蓝严禁超载,必须按额定载荷使用。不准将吊蓝做为运输工具垂直运输物品。

5.电动吊蓝任何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应请专业人员维修,使用人员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及带病运行。

6.电动吊蓝在使用过程中使用人员不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操作,使用方违章指挥所造成的人员伤、残事故和经济损失等由电动吊拦使用方负责。

五、事故处理

1.由于租赁方机械故障造成的一切事故由租赁方参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给予承租方一次性经济补偿。

2.由于使用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操作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由使用方参照现行规定处理并负责操作人员个人及其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

3.无证操作或未经租赁方和租赁方同意私自使用电动吊蓝,发生一切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使用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本协议与国家、北京市相关规定抵触时应按照国家、北京市现行规定实施。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承租方、租赁方、使用方各执一份。

三方签字之日起到电动吊蓝全部退场这段时间有效。

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盖章) 租赁方(盖章) 适用方(盖章)

签字人: 签字人: 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 篇15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监理单位(丙方):

为加强项目建设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保护参建人员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项目建设施工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_______省安全生产条例》、_______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和_______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三方就本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1、建设单位安全责任

1.1、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含安全生产资质)的施工、设计、地勘、监理等单位,签订经济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方在项目建设中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1.2、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1.3、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工期。

1.4、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1.5、项目建设施工所需安全生产资金进入项目施工合同总价,并随工程进度款同时支付。

1.6、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含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1.7、建设单位应确保建设项目开工前各项报建手续完备合法。

1.8、建设单位将安全生产管理纳入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并定期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督促施工单位安全作业,依照合同和本协议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2、项目监理单位安全责任

2.1、派驻项目的监理人员应取得相应上岗资格,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的监理工程师。

2.2、项目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满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要求。施工过程中,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作业活动、行为是否符合已审批的方案要求。

2.4、对安全风险较大的施工工序、关键环节和大型施工机械(塔吊、施工电梯)进行重点监控和专项验收。

2.5、应定期组织施工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督促施工单位安全作业和隐患整改。

2.6、项目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或危机的,应当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绝整改或不暂停施工的,项目监理单位可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7、项目监理单位开展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同时,应详细留存有关安全管理的各类记录、指令、纪要等文件,同时整理成册,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建设单位移交。

3、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3.1、应成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派驻项目的工程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其工作经历、个人能力应满足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相关要求。管理人员数量应满足项目施工管理需要。

3.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3、建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明确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3.4、与在同一场区内开展施工作业的友邻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范围和职责。

3.5、应与分包单位、劳务协作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范围和职责。总包单位必须对分包单位、劳务协作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对分包单位、劳务协作单位不安全作业导致的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3.6、应为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操作工人购买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3.7、项目施工所涉及到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扬尘治理等费用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3.8、特种设备应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设备的管理必须做到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严禁带病作业。

3.9、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包含或专项编制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方案、施工临时用电方案、施工期间消防防火方案、外脚手架搭设方案、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方案、施工现场排水防洪方案、应急救援方案等。各类方案应有详细的计算核验结果,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公司总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涉及爆破、深基坑、高边坡、地下暗挖、高大模板、超高脚手架支撑、高大幕墙、爬升式外架等工程的安全专项方案还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3.10、在工地危险部位设置明显且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警示标识,具体部位至少包含:工地出入口、施工机械防护棚、临时用电设备、安全通道口、楼梯电梯口、临边洞口、基坑边缘、易燃易爆或有害物品存放点、消防器材等。

3.11、对项目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等,应采取专项保护措施。对施工“三废”排放、扬尘、噪音、光污染等应有专项治理方案,避免对周边人员、环境造成伤害或污染。

3.12、必须对在建项目实行封闭管理,工地围墙高度满足相关要求;工地大门必须配备冲洗降尘设备,实行专人管理;工地大门连接市政道路处应设置交通警示标牌;对工地大门、进场道路或大门两侧各100m的市政道路卫生进行管理,确保清洁完好、排水通畅。

3.13、若设置工人生活区,生活区实行封闭管理,委派专人负责安全警卫、环境卫生、防火消防等。定期对生活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

3.14、严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宗旨,坚决执行管生产必须抓安全的“一岗双责”制度。对不重视安全、不重视环境保护的项目管理人员或劳务班组实行一票否决制。

3.15、编制项目施工阶段的安全应急救援方案和演练计划,认真开展安全应急救援活动。

3.16、对进场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必须做到“全员全覆盖”,所有工人未经安全培训严禁上岗作业。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条件具备的每天实行班前交底。

3.17、关心项目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的身体、心理健康,定期组织身体、心理健康状态筛查。严禁患有心脏病、癫痫、高血压、恐高、肢体残疾、心理扭曲、思想极端、狂躁易怒或其它疾病的工人从事高空、临边、操作施工机械等高危工作,对不适应工地工作环境的带病人员给予劝退。

3.18、施工项目部必须每天对临时用电漏保系统、起重设备(塔吊、施工电梯)限位系统和制动系统进行测试检查,每周组织一次覆盖全工地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施工单位每月对项目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隐患进行检查。

3.19、施工项目部应组建安全维稳工作专班,编制安全维稳方案和具体防治措施。关心工人、加强沟通交流,保障工人的基本生活条件。时刻保持维稳工作的敏感性,发现不稳定因素密切跟踪,出现不稳定苗头及时制止,防止矛盾激化或不稳的因素扩大。

4、安全生产管理处罚

合同各方违反相关规定给项目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带来麻烦或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据本条款进行经济处罚。

4.1、建设单位相关管理人员违反本条款规定造成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失控或不良后果,建设单位将依据内部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做辞退处理或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因建设单位原因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成损失,将依据签订的合同相关条款进行赔偿。

4.2、项目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安全生产监理职责和本协议规定,造成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失控或不良后果,除承担法律规定的监理责任以外,建设单位按20__元/次的标准对项目监理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4.3、施工单位不履行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本协议规定,导致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失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有效的消除或控制、项目建设处于高风险施工状态、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责任施工单位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经济赔偿和合同违约责任以外,建设单位将另外按以下标准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4.3.1、对于安全风险较高的工序,施工单位未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或方案未有效审批(含专家论证),经建设(监理)方提出且拒绝整改完善,按20__元/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2、不按要求参加建设(监理)单位组织的项目安全隐患检查活动,按20__元/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3、采用各种理由拒绝接受建设(监理)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整改指令,按5000元/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4、不按建设(监理)单位要求(含整改期限、整改效果)完成安全隐患整改,按20__元/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5、对安全生产风险较大的工序,不执行报验审批监理管理程序,按20__元/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因不执行报验审批监理管理程序,导致安全风险加剧或无法消除,按5000元/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6、因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失控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责任施工单位除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经济赔偿以外,建设单位依据安全责任事故大小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发生较小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按2万元/次进行处罚;发生一般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按5万元/次进行处罚;发生较大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按8万-12万元/次进行处罚。

、发生边坡垮塌事故,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按2万元/次进行处罚;

、发生塔吊(或施工电梯)、模板支撑体系、外脚手架体系倾斜、倒塌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按5万元/次进行处罚;

、安全责任事故导致人员轻伤,按5000元/人进行处罚;安全责任事故导致人员重伤,按1万元/人进行处罚。

、安全责任事故导致死亡1人,按5万元/人进行处罚;死亡2人,按10万元/人进行处罚;死亡3人及以上,按15万元/人进行处罚。

、安全责任事故和人员伤亡同时发生,按上述处罚标准累加处罚。

4.3.7、施工单位不作为或处置不当,导致工地发生群体事件、工人维权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按1万元/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8、施工单位故意拖欠或挪用工人工资,怂恿、唆使工人群体集会、封堵道路大门等,以讨薪为由向建设单位施压,谋求不按工程款合同支付条件申报工程款。一经核实,按10万元/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9、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后,并不能减少或转移被处罚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被处罚施工单位还应继续履行相关整改、恢复责任。

5、其它

5.1、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参建三方就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达成的约定,是对各方之间签订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补充和完善,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协议约定内容高于主合同条款,按本协议执行;本协议条款低于主合同条款,按主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5.3、本协议仅对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关键内容进行重点约定,并不表示只完成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未提及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防火、环境保护、扬尘治理、文明卫生、城市管理、治安维稳等内容,协议各方应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地方行政管理要求执行。

5.4、本协议盖章签字后立即生效,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施工单位退场后自动终止。

5.5、本协议一式五份,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建设单位二份。

5.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签 章 栏

建设单位(章)

法人代表(签章)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章)

法人代表(签章)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章)

法人代表(签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 篇16

承租单位(甲方):

出租单位(乙方):

一、 工程概况

1、 项目名称:

2、 工程地址:

3、 建筑物高度:

二、预计租赁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协议内容

1、甲方必须指定专人指挥管理塔机运作。

2、甲方向乙方借用的塔机司机人员,必须通过省、市级以上劳动部门的专业培训且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3、甲方必须为每台塔式起重机配备符合JGJ59-99标准的电源线,设立符合国家安全规范要求的独立的配电箱和相应的漏电保护装置。

4、甲方不得在塔机身上安装或固定其他电气设备,电器元件、开关柜。在塔机身上安装照明大灯必须有良好的绝缘隔离装置且符合GBJ232的有关规定。

5、甲方不得在塔机本身各部位安装悬挂标语、广告牌等物件;不得作为其他设备的地锚或牵绳的固定;严禁将塔机个部分作为电焊机的地线连接;严禁将塔机的工作机构、金属机构、电气系统作为其他设备的附属装置。

6、甲方不得强令操作人员违章作业且确保乙方人员每月有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的条件。

7、乙方必须严格最新的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以及塔式起重机维护和保养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性负责。

8、甲方应对塔机的管理、操作、指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介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监督操作人员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进行操作。

9、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十不吊”的原则:

1)、歪拉、斜挂重物不吊。

2)、超起重机额定负荷不吊。

3)、埋在地下或粘连在地面、设备上的重物及不明重量的重物不吊。

4)、无指挥、乱指挥和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5)、小件物品未用吊笼(蓝)装或未装平整、超过吊篮边沿不吊。

6)、起吊物上站人或上有活动物品不吊。

7)、起吊物和附件捆绑不牢或捆绑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8)、吊物边缘锋利、带棱角等无防护措施不吊。

9)、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10)、大雨、大雪、大雾、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吊。

10、甲方配备的塔吊指挥是唯一对塔吊操作人员的发布指令者,指挥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且考核合格,严禁无证人员进行指挥。专业指挥人员必须了解塔机的相关性能以及十不吊的原则且严格执行。甲方对委派的专业指挥人员的业务水平负责。

11、甲方在遇有高压线等危险作业环境下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对高压线路进行屏蔽和保护。塔机的任何部位和架空输电导线的距离不得小于表中的规定:

塔式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

电压 安全距离 <1 1~15 20~40 60~110 220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沿水平方向 1.0 1.5 2.0 4.0 6.0

12、约定事项

1)乙方必须确保提供的两台塔机为全新和合格产品。

2)乙方提供借用的操作人员必须能熟练操作塔机、具备相应的塔机维护保养知识,每天上下班之前必须对塔机各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发现情况及时汇报。服从甲方管理和安排。

3)乙方必须时刻保证塔机各种限位、钢丝绳和各部件的使用正常。

4)发生事故是由于乙方塔机本身或操作人员违章作业由乙方负责,由于甲方违章指挥或强令作业由甲方负责,事故鉴定由有相应资质的鉴定单位确定。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 篇17

甲方: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

为确保该建设工程顺利实施,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天津市安全施工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企业的安全技术标准。

2. 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立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工作。

3.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要执行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 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然后要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条 甲方的具体责任

1. 甲方负责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 甲方负责检查乙方制定的项目安全目标和管理规章制度。

3. 甲方在安排乙方工作时,要针对施工内容、工艺要求等,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监督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实施。

4. 甲方复验乙方提供的现场施工人员身份证、暂住证、工作证及特殊岗位上岗资格证,杜绝无证上岗,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 甲方对乙方自带的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检验合格之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6. 甲方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若甲方发现隐患,应立即责令乙方消除隐患,保证安全生产。若甲方发现严重的违章违纪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乙方停工,并督促乙方整改,按双方商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7. 合同终止工程结算时,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价书》,无安全评价书者不能结算。

8. 甲方应按时监督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所做的维护工作。

9. 甲方负责检查乙方是否在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有效的消防器材,并且检查施工人员住所是否有防火、防暴、防盗等安全预防措施。

10. 甲方负责检查乙方施工人员是否遵守防火、防暴、防盗等安全章程。

11. 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12. 其他有关安全事项,甲方负责监督乙方贯彻执行。

第三条 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的统一指挥和统一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1. 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所做出的决定。

2. 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责任和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3. 根据甲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文明生产措施,按相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报甲方审批执行。

4. 乙方应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暂住证及特殊岗位上岗资格证等相关真实证件,主动向甲方出示岗前培训记录等资料,发生人员调整时,要迅速报告甲方,不得让施工人员带病施工,未经安全教育的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录用没有身份证的人员,严禁招收童工。安全教育考核情况要记录备案。

5. 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50名施工人员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具体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6. 乙方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交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培训,检查操作人员的安全着装;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及时报告甲方,并对施工作业进行监护。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7. 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做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8. 设置必要的员工生活设施,员工生活设施需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员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需符合卫生要求。

9. 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在施工作业之前向甲方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存储和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对甲方违反责任造成的损失有权索赔。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并按双方商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11. 教育本单位员工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12.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若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章而发生伤亡事故时,其损失由乙方负责。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进行赔偿。

13. 乙方应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有效的消防器材。如果因乙方未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而导致的人员伤亡事故,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协议书生效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 篇18

总包方 (甲方):

分包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 省(市)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

三、安全生产

1. 分包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级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委托书范围内工程的经济组织。

2. 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3. 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 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5. 分包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分包工程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6.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

7. 分包方必须接受总包方或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8.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的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9. 分包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10. 分包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11. 分包方必须并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分包方须积极配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

12. 分包方必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3. 分包方有权拒绝总包方的违章指挥。

14. 分包方发生人员伤亡时,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总包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时,总包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工作。

15. 总包方应为分包方单位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完全因总包方的设施、设备不良造成的事故,应由总包方负责。

16. 总包方有权监督、纠正分包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服管理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17. 总包方有权审查分包方的安全资质和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18. 补充条款:

四、违约责任

1.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总包方一经发现,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整,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2. 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3. 因总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总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五、争议

当总、分包发生争议时,可通过总、分包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六、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总包方:(盖章) 分包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安全生产协议 篇19

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项目法施工的标准化管理,落实各项目工作责任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确保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等工作达到项目工程管理预期经济目标,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行业管理的标准、法规、规范及公司和项目部的规章制度,狠抓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特制定以下安全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认真贯彻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

二、主管本班组,不发生安全事故,达到工序操作、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对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三、确保工期进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工序安全操作程序,确保作业区施工人员的安全。

四、编制施工安全组织设计,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五、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组织工人工作,全面负责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

六、必须认真按安全、质量要求规定和检验程序对工程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把安全质量关。

七、班前检查班组的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八、班前检查作业环境安全隐患,作好记录并及时整改。

九、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作好班前讲话,教育本班组人员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在施工中,高处作业及临边作业一定要系好安全带及带好安全帽,以防止高处坠落。

十、进放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员的指挥。

十一、对楼上的一切用电,不准私自乱接乱挂,以防触电,造成伤亡事故。如需用电时,一定要找专业电工接换。

十二、发扬团对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正确使用,不准拆改,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十三、作好每周一次文明综合值班检查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作好检查日志记录,保证检查记录有检查部位、检查人、整改措施、整改人和整改时间,作好资料消项反馈。

十四、作好班前活动记录,班组安全活动一周小结记录。

十五、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组织专职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十六、进入现场前必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体检,确保在施工期间不发生因病伤亡事故。

十七、施工中出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蛮干、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领导、项目部按情节轻重处以50~1000元之间的处罚,出现重大伤亡事故隐患,按分项承包工程总额的2~3倍进行处罚。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 篇20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杜绝一切伤亡事故的发生,凡在本公司施工人员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1施工人员未经培训和安全教育、未办好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一切手续,不得从事各种作业。

2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工地的各项管理制度,必须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严禁违章作业。

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高跟鞋,拖鞋及易滑鞋。

4施工现场所有人员身体不适、酒后不得从事各种作业。

5施工现场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消防设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拆改或使用。

6在阳台、楼层和一切室内施工时严禁将头伸向室外、井字架、电梯井、门窗洞口等危险处,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7施工人员应注意现场一切孔洞、坑槽,上架子作业前要检查架子是否安全可靠,注意架子的探头板和飞跳板,以免掉落伤人。

8施工中如要使用机械和手动电动工具,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械和电动工具的性能、操作规程及使用说明,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防止触电伤人。

9特种工种人员(电工、焊工、架子工、塔司、起重工、机工等)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10高处作业时要遵守安全规定,佩戴好安全带和防护用品,要有切实可行的安全保护措施,严禁向下抛扔杂物,工具和灰尘防止发生事故。

1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和一切非法用火,必须用火时要办理用火证,作好现场消防工作,避免火灾发生。

12施工人员禁止在新砌墙上行走,防止标号未达到强度,造成倒塌伤人。

13施工人员往架子上码砖时,不得超过三码,严禁荷载过重,架子失稳伤人。

14木工在木工棚用电锯加工时,一定要按操作规程操作,有良好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得违章操作,不准吸烟和动一切明火,现场要及时清理,防止锯末埋入电机过厚起火。

15施工人员严禁攀登脚手架、高车架及一切非通行上人道路,禁上乘坐非乘人运输工具上下,防止发生事故。

16施工人员冬季取暖时,炉具安全防护措施要齐全有效,安好风斗防上煤气中毒,任何人不得使用电炉子取暖。

17施工人员上下班后,严禁在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区乱跑,严禁打架、骂人、盗窃等一切违法行为,晚间按工地规定的时间归宿,有事必须向领导请假。

18进入施工现场要讲文明、懂礼貌、严禁打架骂人、醉酒、赌博、随地大小便等不良行为。

19上路要遵守交通规则,骑车行走不得违章,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20爱护国家、集体财产,工地材料、设备、工具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带出场外,要接受警卫人员的检查。

21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不得留宿,特殊情况必须经领导批准并保证安全。

22危险部位施工时,一定认真熟悉安全交底和施工方案,不得违章蛮干,如安全没有保障时,施工人员有权停止作业,待整改后方可作业。

23施工人员要加强环保意识,遵守一切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要求,任何人不得破坏环境,造成污染。

24施工人员要注意卫生,不吃变质食品,严防传染病和一切中毒事故。

25施工人员夏季严禁到水库、沟、坑、井中洗澡冲凉,以免发生逆水事故。

26冬季严禁到水库、沟、坑中滑冰,严禁超近路走冰桥。

27各包工队之间团结互助,礼貌待人,有问题通过工地领导协调解决,严禁互相打架,制造矛盾,杜绝意外事故。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 篇21

甲方: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劳务有限公司为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合同》,特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武警_____中队营房及食堂、武警大队部营房)工程地点:工程内容::见相应合同文件承包范围:见相应合同文件为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该认真履行。

二、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2.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监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明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工作。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的处理意见。

三、甲方的具体责任

1.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监督管理责任。

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对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

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种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3.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动作业环境,乙方自带的电器设备、机械等的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进行检查,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4.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发现严重的违章纪律和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6.定期对乙方员工的生活环境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卫生、通风、照明、消防等要求。

7.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四、乙方的具体责任乙方在甲方的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

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1.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

2.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发生人员调整时,要迅速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的人员和童工。

3.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4.下达施工任务时,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并进行监护。

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不适于高出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出作业。

5.向甲方申报自带的机具、设备,经检验合格后使用。

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和设施。

6.设置必要的员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消防等要求,员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7.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8.教育本单位员工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施工中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9.乙方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负。

五、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试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生产协议 篇22

甲方: 经理部

乙方: 分管安全的项目负责人

1、分管安全的其他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2、根据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实施细则。

3、接受总公司的安全管理,及时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传达安全生产文件,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生产、技术、安全、机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通过安全会议加强对民工和其他操作者的安全教育,督促劳务队、施工员、安全员、机手、司机、机管员、技术员、工区长搞好施工、机械、设备、车辆安全,督促安全员、政工员出安全墙报、写安全标语、标志、造就浓厚的安全气氛。

4、督促安全员落实安全交底,使项目人员(含民工)真正懂得如何保障安全,如何避免事故;经常组织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自身也经常上工地巡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5、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制止或要求有关人员抓紧纠正。

6、参加伤亡事故调查,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7、对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落实负责,对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对项目分管领导的个人处罚,不能免除或者减轻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 篇23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和城建安发[ ] 号《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制性规定的通知》精神,为了明确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以下简称汽车吊)在施工过程中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也为使承租方在使用设备前,能充分的了解起重机的性能,确保汽车吊在使用过程中的正常运转和安全生产。明确设备的出租方(简称甲方)和承租方(简称乙方)的责任,特制定如下安全协议:

一、 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和执行道路交通规定,负责车辆道路行车安全。

2、提供汽车吊的性能、力矩和技术交底等资料。

3、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功能齐全、有效的起重设备,夜间具有照明和臂尖警示灯。汽车吊司机必须熟知设备构造和技术性能及安全操作规程。

4、负责配备大钩以下的扁担、吊索具、卸夹、小吊钩等日常用具。

5、根据甲乙双方的合同内容或协商结果,如由甲方指派信号工,应负责信号指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6、指派汽车吊司机,并要负责司机的安全教育、思想教育及上级行业会议精神的传达,以及司机全过程行为的控制。进入施工现场的汽车吊司机同时应遵守以下条款和应该享有的权利:

①进入现场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严禁从汽车吊上往下扔烟头、杂物,或饮食及有碍安全的行为。

②严禁司机带病上车、疲劳驾驶和酒后作业,日常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即工作班前、工作班中、工作班后)。

③汽车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施工中对违反“十不吊”(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的行为有权拒吊和不吊。

④严禁汽车吊带故障作业,遇有汽车吊故障立即停驶,及时修理。

⑤作业区域内遇有高压线,不在安全范围内,严禁吊车作业。安全范围即:1千伏---垂直1.5米(水平1米);1~15千伏---垂直3米(水平1.5米);20~40千伏---垂直4米(水平2米);60~110千伏---垂直5米(水平4米);220千伏---垂直、水平均大于6米。

二、乙方职责:

1、要根据施工现场条件、任务及周边情况,给甲方汽车吊司机做好安全和任务交底。

2、要有足够支放吊车的场地。根据所吊物支放汽车吊的场地和存放物支放汽车吊的场地,有无地下管道、暗沟、电缆管线等情况,及时通知吊车司机,如地基有缺陷的,需要处理方案。

3、严禁领导违章指挥,应指派有汽车吊指挥操作证的信号工指挥汽车吊作业,信号工必须遵守汽车吊作业“十不吊”的规定,杜绝无证或违章指挥。

4、严禁无关人员在吊车作业半径内停留、玩耍,与本作业无关的其它工作。

5、遇庞大物体、超高、深基坑或特殊环境作业,要有吊装方案。

6、遇物体庞大或超重物,需要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时,应制定相应的抬吊方案,选择两台性能应相近起重机,单机载荷不得大于额定起重量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三、事故处理:

1、由于甲方责任造成机械设备事故,乙方作业人员或甲、乙方以外人员伤亡的,甲方应参照国家现行规定给予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并配合乙方处理一切善后事宜。

2、由于乙方或乙方作业人员个人责任造成的伤、残、亡事故,由乙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乙方作业人员个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抄报甲、乙双方上级主管业务部门一份,有效期自签字盖章之日起至设备退场之日止。

汽车吊出租方 汽车吊承租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 篇24

单位名称:(简称甲方)单位(个人)名称:(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应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双方应共同遵守下列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二、甲方的职责与义务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负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教育;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负责随时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负责提供安全防护用品;负责将本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告知乙方;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管理;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工作。

三、乙方的职责与义务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应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遵守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自觉接受培训和教育,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技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他人生产区域,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自己负责。发生安全、设备、火灾、车辆、治安等各类事故,按事故类别立即如实报告给甲方。

四、违约责任双方要全面履行各自的职责与义务,如果出现违约,本着谁违约,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处理。

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轻伤、重伤事故由双方根据事故原因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报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仍不能达成解决协议的可上诉法院判决。发生死亡事故,由主管部门进行裁决和处理。

五、其他由于乙方或其他方责任引起的伤亡、火灾、车辆、物损、治安等各类事故,造成自身、甲方或第三方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由责任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尽力协助做好抢救工作,但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施工期间有违反劳动纪律,岗位操作规程、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乙方下班后,离开施工现场,发生任何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需补充条款:保险金已包含在日工资中。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日期:年月日

有效日期:年月日

安全生产协议 篇25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就合作中有关安全责任事宜,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一致,共同订立本协议信守执行。

一、乙方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维修、维护、安装、保养、检修、保修等过程中,应注意双方及第三方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合作期间安全工作。

二、乙方负责制订安全制度,根据工程不同特点,编制安全手册,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作好防火、防盗、安全用电、规范施工等安全防范、管理工作。

三、乙方开展工作前10日,作好安全准备工作,将工程及维护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提交甲方留存。甲方可以对乙方的安全措施、应急预案提出建议,供乙方参考。

四、乙方认为需要甲方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乙方应提前10日列明明细交给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乙方领取。对甲方提供的设施、工具,乙方负有保管、维护、管理责任。

五、乙方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维修、维护、安装、保养、检修、保修等过程中,对自有或管理、维护的财产安全负责。双方合作期间,乙方自有或管理、维护的财产丢失、毁损、灭失,或造成甲方、乙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等情形,均由乙方_____承担赔偿责任。

六、乙方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维修、维护、安装、保养、检修、保修等过程中,对自身员工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造成侵害的,应由乙方负责协调解决并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七、因第三方侵害乙方人身、财产等权利,应由乙方自行处理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

八、保修(或合作)期内,乙方不履行或不能全面履行应尽义务,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九、因乙方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维修、维护、安装、保养、检修、保修中存有缺陷、隐患,导致损害发生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受保修期限的限制。乙方对承揽业务的质量终身负责。

十、本协议效力及于协议订立前后乙方参与的所有工程、合作项目,本协议如有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十一、?未经协议另一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义务。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盖章)

签字:?签字:

日期:

安全生产协议 篇26

总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省(市)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内容: 分包方式:

二、工期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安全生产

1.分包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级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委托书范围内工程的经济组织。

2.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3.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5.分包方必须执行

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分包工程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

7.分包方必须接受总包方或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8.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的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9.分包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11.分包方必须并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分包方须积极配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

12.分包方必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3.分包方有权拒绝总包方的违章指挥。

14.分包方发生人员伤亡时,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总包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时,总包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工作。

15.总包方应为分包方单位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完全因总包方的设施、设备不良造成的事故,应由总包方负责。

16.总包方有权监督、纠正分包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服管理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17.总包方有权审查分包方的安全资质和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18.补充条款:

四、违约责任

1.达不到约定条件的,总包方一经发现,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整,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2.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3.因总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总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五、争议当总、分包发生争议时,可通过总、分包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六、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总包方:(盖章)分包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日期:日期:

安全生产协议 篇27

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分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机场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分包范围及作业内容

(一) 工程项目名称:首都机场T3航站楼国门汇项目封闭区钢结构工程

(二) 工程地址: 首都机场T3航站楼GTC

(三)本合同分包作业内容:同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甲方对乙方的施工安全具有监督、检查、处罚的权利。

(三)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对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考核情况。

(四)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并按甲方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五)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二)乙方对其分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施工现场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对甲方在安全检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隐患,乙方必须按要求按时限整改。

(三)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四)乙方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五)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施工作业条件进行认真检查,对甲方提供、移交的场地、设施、设备等的完备性、安全性进行认真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与甲方办理移交、接收手续,并签字确认,乙方对签字负责,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移交、使用。乙方负责管理其分包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其安全可靠,在施工作业前自行搭建的安全防护设施应按安全技术规范及施工要求搭设合格,并履行验收手续。乙方对甲方移交的场地、设施、设备或乙方自行搭设的设施、自行提供的设备不进行检查或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

(六)乙方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乙方现场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七)乙方不得违章指挥,不得强令工人违章作业,并按规定做好工人劳动保护工作,向所使用的人员提供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八)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按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乙方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甲方、监理,经监理审批合格后方可施工作业。无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进行施工作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乙方在安排生产任务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明确施工方法、操作工艺、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等,无技术交底不得作业。

(十)乙方在安排生产任务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安全技术交底报甲方备案。无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作业,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因无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乙方须根据规定为职工办理相应的安全生产保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十二)施工过程中需要新进场人员的,乙方必须备齐相关人员资料和手续,在人员进场前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进场,进场后乙方自行组织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批准人员私自进场后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乙方人员进场后,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考核,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乙方须将安全教育考核报甲方安全部门备案。乙方负有对工人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每日班前安全教育的责任,并做好教育记录,履行签字手续。乙方不得安排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和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作业。

第五条 乙方负责向所属人员配发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指导其按规定要求正确配戴。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配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第六条 由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擅自使用方承担。乙方自带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并负责日常的检查、维修、保养。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改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改动的,必须经甲方工地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乙方人员施工前,必须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隐患排除后方可进行作业。乙方没有履行作业前安全检查职责,造成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气、机械设备。

第十条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第十二条 甲方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有权发出隐患通知书,乙方应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对于重大隐患,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作业,乙方必须无条件遵从。

第十三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罚款处罚,罚款处罚在甲方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即生效,乙方在接到罚款通知后一周内要向主罚单位缴纳罚款,逾期不交的加倍处罚,并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要不断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乙方和乙方作业人员重视安全生产、安全工作成绩显著的,甲方应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五条 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北京北京欣东园建筑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

(二)必须执行交底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未经交底禁止作业。

(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人员禁止作业。

(四)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五)禁止攀爬各类脚手架、跨越防护栏杆、穿行有禁行标志的出入口。

(六)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七)楼层上施工人员禁止向下投掷物品、抛撒材料和垃圾。

(八)明火作业必须开具动火证,按规定清理周围易燃物,有防火措施及看火人。

(九)禁止挪移、拆改安全防护设施和警告、警示等安全标牌。

(十)非电工禁止进行电气作业。

(十一)禁止私自拉设电线、电缆、使用电炉等电热器。

(十二)禁止私自在建筑结构中居住和储存物品。

(十三)禁止容留外部人员留宿。

第十六条 事故处理

(一)属于甲方的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但具体善后工作由乙方负责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对乙方职工及家属。

(二)属于乙方责任或乙方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作业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补偿,甲方不负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处罚标准:重伤事故每人次处以五万元罚款;亡人事故每死亡一人处罚三十万元。

第十七条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进行判决、裁定。

第十八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自乙方完成全部分包作业内容及乙方全部人员撤离施工现场、且甲乙双方均履行完分包合同及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即终止。

第十九条 其它事宜: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