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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市合同十篇

门市合同 篇1

甲方:

门市合同十篇

乙方:

甲方将 门市租赁给乙方经营使用。就有关事项,双方通过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同条款。

一、甲方租给乙方的门市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前两年租金不变,年租金为 元,大写: 元整,以后每年房租随行就市。

二、乙方必须合法经营,所产生的水、电费、税费均由乙方缴纳。

三、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继续租用,并提前20天向甲方提出申请,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的涨幅作适当调整。租用期间乙方应做到防火防盗,不能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如乙方不再续租,同样提前20天向甲方提出申请。撤出时,不得破坏门市内的固定设备设施。

四、双方恪守本合同条款,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按租金的20%给付。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签字生效,均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门市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 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 街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 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__ ___年,自_____年_ _月_ _日起至______年_ _月_ 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 天的,并赔偿违约金 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 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大写: 万 仟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 年 月 日前交至出租方。

3、 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 %加收滞纳金。

五、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 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门市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泸沽镇 街道 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800元,按季度结算。每季季初7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季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每季季初乙方另需支付水电等费用的保证金 元。租赁结束时,双方清算后实行多退少补。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乙方必须正确用电,用水,时刻注意放火,防盗,防事故,保证自己和他人地生命和财产安全,在租凭期间出现乙方出现自己和他人地生命财产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公共区域不得堆放杂物及垃圾,保证公共区域的整洁。

六、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3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七、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

八、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九、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门市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地 址:

乙方(承租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商用房屋一事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签订本商用房屋租赁合同。

第一章 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合同项下租赁房屋地址为: .项目所涉新建房屋。本租赁房屋的用途为 租赁经营。

第二条 租赁房屋范围:甲方_ 项目二层_(具体范围见附件五)租赁物以目前的现状为准,承租人接受租赁物后一个月内不提出书面异议,视为租赁物符合约定。

第三条 甲方以附件一的形式表明对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房屋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并有权对外出租。附件一 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附件1—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1—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1—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附件1—4)

第四条 甲方应当正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空地场所及附属设施、设备(见附件五、六:租赁房屋、空地场所平面图和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房屋已经过建筑质量检验管理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备案(见附件二:房屋质量检验备案证和消防验收许可证),乙方确认甲方交付的租赁房屋符合建筑要求的使用条件。

第六条 双方确认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前将供电量 千伏安的专用配电交付乙方使用,以满足乙方经营需要,超过该标准的增容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根据设计院设计方案为准)

第七条 为实现按表计费的目的,甲方根据乙方用电、用水的需要,负责安装相应容量的水表和电表各一具,该计量表具在租赁期内为乙方所有,其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若需要对水、电进行再次增容,应自行办理增容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予以配合。

第九条 经甲方认可,乙方空调主机机位设置见附件三——工程附件:空调主机位放置图;乙方在租赁房屋墙面和可以合理使用屋顶处制作商业标识及装饰灯具应维护相邻关系中他方的合法利益,具体制作方案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 租赁费用计费、支付方式和租赁期限

第十条 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房屋面积以房产部门实测建筑面积为准,双方确认租赁房屋建筑面积为 970 平方米。

第十一条 双方确认本合同租赁期限为 9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下简称合同期内);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继续承租的优先权。

第十二条 本合同租赁期内的具体租赁费用为:

第十三条 自本合同期限起始日之日起 个连续日内为乙方免租赁费用装修期。自商铺交付之日起计,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此期间内,乙方除自行缴纳水、电、气费外,无需就租赁房屋的使用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除本合同特别约定可以导致乙方免交租赁费用的原因外,自免租期届满之日始第二日起(即本合同租赁费用计算的起始日),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一、十二、十三、十五、十六条的约定向甲方交纳租赁费用。

第十四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方式为:按 支付。

第十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时间为:乙方免租期届满之后,乙方须于每季度5日前缴付下月租金、下月管理费、上月水、电、燃气费给甲方租赁费用具体交付形式为银行转帐支付和现金支付两种形式。

第十六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计 人民币 万元 整(¥ 0000.00 ),该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终止期满之日起30日内,由甲方无条件返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章 关于水、电、气等费用缴纳方式的约定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期内,乙方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确定的缴费时间自行直接向有关部门缴纳水、电、气费。

第十八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应当自行依照有关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费用。

第十九条 自本合同生效后,若依照有关规定必须以甲方的名义缴纳相关的政府性收费的,应由乙方代为缴纳。甲方按进度事先列出相关费用目录和时间的清单,由乙方将费用支付到甲方帐户,由甲方对外支付。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条 甲方保证租赁房屋截止至本合同生效之日未对该租赁房屋设置他项权利。但是,一旦在合同期内发生租赁房屋他项权利事实时,乙方应当拥有知情权,甲方有义务在他项权利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租赁房屋他项权利事实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

第二十一条 合同期内与房屋租赁有关的税费,按国家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各自交纳。乙方因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是否作出特别约定: ?开发票是出租方的义务。但双方约定,出租方可将租金上调比例。或约定出租方依法应缴的税费由承租方代付代缴。

第二十二条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时间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

第二十三条 如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项下租赁房屋,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之约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甲方没有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时间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房屋的,则乙方的免租期应当相应顺延,同时,甲方应当承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所涉租赁房屋因乙方行为妨碍第三方相邻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同意在乙方与第三方之间履行协调义务。

第二十五条 乙方利用其租赁房屋外墙面以及可合理利用的屋顶制作商业标识及装饰灯具时,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武汉市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的规定,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在政府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的前提下,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反之,则应当据实结算。商业标识和装饰灯具的制作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在乙方因相邻权与第三方发生纠纷、争议时甲方同意在乙方与第三方之间履行协调义务。

第二十六条 合同期内,除租赁房屋的主体结构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外,甲方对租赁房屋和设施、设备不负有维护、保养义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租赁房屋和设施、设备自行进行维护、保养。乙方认为租赁房屋及设施、设备有维修及保养必要时应书面通知甲方,并告之维修及保养的原因。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应及时予以确认,但是,该维护、保养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 合同期内,如租赁房屋主体结构或设施、设备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相关书面通知后,立即同意乙方组织专业人员予以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情况紧急或特殊的,经甲方认可,乙方可自行修复或委托他人进行修复,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也应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操作、使用、保管不当或人为破坏等原因,导致租赁房屋主体结构或设施、设备出现损害或故障,乙方应自行修复或委托他人进行修复,修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八条 乙方对租赁房屋使用造成对第三方损失赔偿时,由乙方自行与第三方协调解决。

第二十九条 合同期内,非因甲方行为或社会性停电、停水、停气所导致乙方经营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乙方自行办理因经营本合同项下业务所需的相关经营许可证,并于正式经营前向甲方提供其营业执照和行业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办证所需的与租赁房屋有关的各种文件。本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保证其经营的合法性,并依法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租赁房屋。

第三十一条 装修免租期内,乙方有权对租赁房屋进行封闭式管理和封闭式装修。但乙方装修时应当接受甲方及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租赁房屋主体结构(指屋顶、梁、柱、载重墙等主体结构)

第三十二条 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租赁房屋装修时所产生的构筑物、附着物,不因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承担对租赁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的义务。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乙方在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和设备设施安装前应当将经过消防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的装修与安装方案及图纸报甲方和消防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经同意后可以施工。乙方应在租赁房屋装修完毕之日起三日内,提请甲方协同消防管理部门对乙方装修工程进行查验,三方据此签署装修验收确认文件(附件四:租赁房屋装修验收确认单)

第三十四条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赁费用。

第三十五条 双方对本合同和合同谈判本身应当保密。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内容。

第三十六条 合同期内,若租赁房屋的所有权人发生变更,甲方有义务将本租赁合同之事实如实告知房屋买受人,并向乙方出具房屋买受人愿意承担本合同项下甲方全部权利和义务的承诺性文件。否则,甲方应当终止租赁房屋转让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合同期内,乙方有权在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将租赁房屋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并由第三方重新与甲方签订新的房屋租租赁合同;同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租商铺的使用权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转租、以许可使用形式授予、或舍弃交予他人。

第五章 合同的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之约定

第三十八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全面、正确地履行本合同约定之义务,即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 合同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要求违约方限期采取补救措施,若甲方违约,则甲方需一次性退还乙方所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当年度总租赁费用的50%.

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按照当年度总租赁费用的50%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的,甲方有权处理乙方经营店铺内的设备和设施以弥补实际损失。

第四十条 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租赁费用,每逾期一天,乙方应以当年度总租赁费用为基数,以万分之五为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违 约金。

第四十一条 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租赁房屋的或者因未按本合同约定条件交付房屋视为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以当年度总租赁费用为基数,以万分之五为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第四十二条 合同期内,若确因甲方行为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甲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情节严重导致乙方无法继续履行完本合同的或因甲方原因需要收回租赁房屋的,甲方除按照本条及第三十九条之约定赔偿乙方损失外,还应额外赔偿乙方装修损失费。装修损失费金额计算方式为:总装修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平摊到合同的前五年中,每年则为20万元,如甲方在第一年就违约收回此房屋,那么甲方支付的赔偿金额就为100万元;如在第二年收回,则支付的赔偿金为80万元;如在第三年收回,则支付的赔偿金为60万元,如在第四年收回,则支付的赔偿金为40万元;如在第五年收回,则支付的赔偿金为20万元。(合同到期的情况不做赔偿)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累计逾期达三十日(包括三十日在内)以上的;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租赁房屋用途或租赁房屋主体结构或转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租赁房屋总建筑面积20%以上的,且乙方在甲方书面要求改正期届满之日起三日内仍未改正的;

3、甲方在交房期限以内已具备租赁房屋交付条件,经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七个工作日以内未办理租赁房屋交付手续或未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该租赁房屋视同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完成交付。交付之日起三十天以内,不受装修期是否届满的影响,乙方仍未进场装修的。

4、装修期届满之日起三十天以内,依据合同约定非甲方原因,乙方仍无法正常营业的。

5、合同期内,乙方违法经营且该违法经营之事实得到政府行政部门或司法部门确认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之条件和时间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逾期达三十日的;

2、本合同期内,确因甲方行为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事实,且甲方在乙方书面要求改正期届满之日起三日内仍未改正的;

第六章 其他约定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在同等条件下,因乙方享有租赁权,双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三十日,续签《商业用房租赁合同》。

第四十六条 合同期内,甲方如转让租赁房屋的产权,应于交易日三十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应于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对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事宜向甲方予以书面答复,如乙方逾期未予答复,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及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在本合同项下房屋所在市一级行政区划范围内发生诸如战争、地震、洪水、武装冲突等情势)致使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双方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协商免除双方或一方之部分或全部责任;但遇不可抗力发生时,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尽可能采取一切可以减少对方损失的措施进行挽救,否则应就其没有采取合理措施而造成的扩大损失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达三十日的,本合同可以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八条 在出现不可抗力事由之情形下,乙方仍需继续经营的,经甲方同意,甲、乙双方可就房屋租赁费用减免事宜另行协商。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本合同可以提前终止。

第五十条 本合同期满终止或依本合同约定情形解除时,乙方应于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可以移动的物品全部清理完毕,并于甲方或房产管理部门认可后,将租赁房屋交还给甲方,该十五日不计算房屋租赁费用。超过十五日,乙方仍留置于租赁房屋内的全部物品、构筑物、附着物视为乙方抛弃物,可由甲方自行处置,乙方对此不持任何异议。

第五十一条 双方通讯地址分别为:

甲方通讯地址:

乙方通讯地址:

在本合同期内,若任何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更,应于变更前七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相对方。若未书面通知对方,则仍以本条约定的地址为送达地址。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通知、函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其送达地址为本合同中记载的法定地址或者本合同附件中营业执照或身份证等证件中载明的地址为准。任何通知、函件,凡是邮寄送达的,送达日期均以邮件寄出地邮政部门(包含投递公司)收件日期为准。甲方向合同中载明的地址、发出挂号信(包括快递)后次日视为已通知乙方,或在报纸等其它宣传媒体公告5日后视为已通知乙方。

第五十三条 甲乙双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补充合同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或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后签订的补充合同或协议为准。

第五十四条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在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形式解决。

第五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发生争议并通过协商或法院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可继续行使其在本合同中的其他权利和履行其他义务。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始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七条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保证提供给对方各附件的真实性。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门市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租赁协议:

一、甲方自愿把位于间的门市租给乙方,租期为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租金每年为元,(大写:)。付款方式:第一年签合同后日内付清,第二年至第五年,每年到期前日内付清。

二、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1、甲方保证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三、双方应尽的义务

1、乙方在使用门市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且不可违法经营;若需装修应在不改变房屋结构的`情况下,可自行装修。

2、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经营而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因甲方房产而产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由乙方按时到有关部门缴纳。

4、乙方在租赁期间,应自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和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租赁期间,应认真搞好门前卫生,接受城市卫生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6、甲方三间门市是属于父子三人的产权,签订此合同是由父亲全权代理,如果子女反悔由父亲赔偿乙方经济损失租金的两倍。

四、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的协议,如有违约,按门市租金的____倍给对方予以赔偿,严重时将申请仲裁。协议期内,甲方因国家城市建设需要收回门面不算违约,但必须提前半年通知乙方。

五、合同期满后,乙方如继续租赁,应提前一月告知甲方,重新签定新的协议,且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享受租赁。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门市合同 篇6

甲方: 身份证: 电话号码: 乙方: 身份证: 电话号码: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自愿将通川中路92号门市出租给乙方,现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 出租时间:20xx年11月23日至20xx年11月22日止。

二、 出租费用年租金143000.00元(大写:壹拾肆万叁仟元整)。分两次付清,前半年交75000元整,后半年提前一个月交第二次68000元。如不交清就在头半年的第五个月终止合同将不退后一个月的钱。

三、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做到合法经营,自理税收、水、电费等。

四、 租房期间,若乙方转租门市,需经甲方同意,门市的空调、灯、收银台等设施,乙方可以带走,但不能影响门市主体结构。

五、 本门市租期为一年一年签,第二年租金随市就行,甲方不能随意涨价。

六、 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只能向邬华续租门市,不能向其他人续租门市,否则后果自负。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以收款收据为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门市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甲乙双方就门市房租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门市房位置:______号,面积:______平方米。

1、租赁期限:租赁期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在租赁期内,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乙方所付租金不予退还。

2、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租金每年元,乙方租赁五年,不开发票,付款方式为半年一交,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交给甲方租金。

3、乙方负责交纳承租期内物业费、水电费、卫生费,土地费,以及和营业有关的'一切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将此房屋转租,营业期间不得在此房进行违法活动,如果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和干扰以至于引起的不良后果,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5、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潢,装饰,但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房屋结构和附属设施。如须改变,必须经物业管理人员和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要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6、租赁期间乙方要注意防火,防盗,保卫安全,以及门前三包,如乙方原因引发火灾,盗窃,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

7、房屋租赁合同期满以后,室内装潢可移动的装饰材料乙方可以拿走,甲方已装修的如(门窗,地砖,墙砖,卫浴)等有所损坏,乙方应按现有市场价格赔偿给甲方,或以乙方负责修复。

8、违约条款:如乙方有在合同约定期间内拖欠房租;或私自将房屋转租,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付房租不予退还。

9、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纳一个月房租作为押金,防止乙方对水电、物业费拖欠及主要设施损坏。如乙方无以上事情发生,甲方应把押金退还给乙方。

10、本合同签字前甲乙双方各自核对对方证件,签字后生效。

11、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以此为证。

甲方签字(手印):______

乙方签字(手印):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门市合同 篇8

门市购房合同范本

卖方:

买方:

丙方:

经丙方介绍,甲方自愿将市区街道,社区路宿舍幢号住房一套,产权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产权房及房内所有家具家电卖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必须保证房屋产权的真实性,不得有因甲方原因所产生的任何麻烦和纠纷,否则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2、甲乙双方协定房屋总价为人民币整,乙方预付定金人民币整,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甲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乙方违约则甲方定金不退还定金。

3、甲乙双方商定产权在年月日到房产局进窗办理交易手续,双方立契签字后,乙方一次性将余款整付给甲方,甲方将房屋钥匙及屋内所有的家具家交给乙方。

4、乙方在付清余款前,甲方应将房屋的水、电、有线、网络、物管等所有费用全部结清。成交日期以后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过户的交易税及一切费由方承担,因乙方须申请贷款,甲方必须提供相关证件配合乙方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

6、乙方在房产过户后,一次性付给丙方中介费元整,丙方必须保证所介绍房屋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不得有任何欺瞒乙方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追究丙方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7、叁方共同遵守以上条款,不得违约。一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无叁方签字或涂改无效。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丙方签字:

法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

年月日

门市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座落于

位于 ,实际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

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租金每年在上年基础上递增 %。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租金按(年)结算,由乙方于年租期到期提前一个月交付给甲方,未到期满甲方一律不退给乙方已交门市租金。

第六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事项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门市大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八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 水、电费;2、煤气费;3物业管理费;4房屋租赁税;5经营产生的所有费用。

第九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30日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甲方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累计达一个月;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5、其它 第十一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门市租金则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同时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转让门市,甲方不得任何借口拖延或收取转让费。 如遇国家建设、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甲方必须及提前通知乙方,此种情况下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二条 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有关证明文件向当地相关政府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缴纳年度租金的 %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缴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年租的 %向一档加收滞纳金。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六条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和补充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共叁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身份证: 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门市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租房地点:

甲方将座落在营山县新城路32号门市两间租赁给乙方经营药品。

二、租房时间:

租赁时间从20xx年5月6日至20xx年5月6日止。

三、付款方式

1、两间门市年租金为5.3万元(大写:伍万叁仟元整),前三年共计15.9万元(大写:壹拾伍万元玖仟元整),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2、后三年租金共计17.49万元(大写:壹拾柒万肆仟玖佰元整),乙方于20xx年5月6日一次性付给甲方。

3、在第一次付款叁年房租时,另交纳贰仟元作为押金,合同期满后,如厕所不堵、无欠水、电欠费,当如数退还。

四、其它事项:

1、租赁期间乙方必须爱护物内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门市装修产生的费用与甲方无关,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得破坏其原装修。

2、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用均与甲方无关。

3、在租用期间,乙方不得改变用途,经营餐饮、歌厅,甲方不得擅自收回,如有违约按房屋总租金的50%支付违约金。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4、乙方合同期间如要转让所租门市,应向甲方交纳所得转让费20%。

5、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遵守各项安全制度,若发生用电、火灾等安全,概由乙方自行负责,无甲方无关。

6、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如甲方在20xx年5月6日没有及时给付第二次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此门市。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