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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正规旅游电子合同(通用5篇)

2022年正规旅游电子合同 篇1

甲 方:

2022年正规旅游电子合同(通用5篇)

身份证号:

电话:

乙 方:

办公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就甲方组织的赴英国团,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组织内容

线路为:英国 17.5 日

出发时间为:20-- 年 7 月 20 日

结束时间为:20-- 年 8 月 06 日

第二条 服务标准

服务质量由甲乙双方约定

2.1 交通:乙方为甲方全程提供 7 月 20 号-8 月 06 号 5-9 座车;

2.2 导服:乙方为甲方提供优秀中文导游

2.3 小费:乙方已收取全程小费

2.4 餐补: 乙方已收取全程司机餐补及伦敦外住宿

第三条 费用

本团接待费用总计:人民币为 63000 人民币

第四条 委托收款人:

账户名:

第五条 人数约定

本次赴英国人数为 3 人

第六条 更改

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更改行程。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法约定,或者提供与合同内容和承诺的服务质量不符时,乙方需补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费用并承担由此增加 的接待费用,同时支付合同约定总费用的 5%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退还甲方已缴纳的费用,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自然灾害 和不可抗拒因素发生活动不能进行,乙方免除责任。

第八条 甲方取消

经甲方确认的项目在乙方落实后因甲方变更或取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因甲方原因造成酒店费用的增加和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将有关损失和费用及时通知甲方。

第九条 乙方义务

非人力抗拒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但有义务权利协助甲方工作。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将甲方损失降到最低,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商讨,并对后续 问题做出妥善处理。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协议效力

本协议与本协议的附件(行程),均为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20-- 年 7 月 13 日

20-- 年 07 月 13 日

2022年正规旅游电子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专 用 条 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旅行社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 人,具体情况为:(表格不够可以另附,但需双方签字确认。)

旅游者代表应当保证其在合同中的签章能够代表表格中列明的所有旅游者对合同约定的认可。表格中列明的任一位旅游者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维护权益并履行义务。

第二条 旅游手续

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手续:□护照、 □签证、□出境航空客票

第三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成团人数为 人。

(二)成行团号:(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 天夜(含在途时间)。

(四)出发地及时间: 。

(五)返回地及时间: 。

(六)途经地及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儿童(不满12周岁)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总计:大写元(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

(八)遇单人房间时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十一)交通标准:

(十二)住宿标准:

(十三)餐饮标准:

(十四)购物安排:累计不超过 次,购物场所名称、主要经营品种和停留时间:

(十五)自费项目和价格:

(十六)自由活动次数和时间:

(十六)接待社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上述横线内空间不够,可以在《出境旅游行程表》中详细注明。)

第四条 通知方式:本合同中的通知、同意应当采用 □书式、□电子邮件、 □传真、□短信、□电话、□口头 方式。

第五条 不成团安排

(一)实际报团人数未达到成团人数标准的,属于因客观原因导致的不成团,组团社不承担责任。但组团社应当提前7日(不含本日)将不成团情况通知旅游者,双方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组团社为旅游者办理延期出团或更改旅游线路,费用如有增减,由组团社退还或由旅游者补足。

2.解除合同,组团社一次性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

3.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将旅游者转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重新签订合同,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所转的出境旅游团队的,按照第2种方式解决。

4.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将旅游者转团,提供受让旅行社盖章的《出境旅游行

程表》、《行程须知》等关于旅游内容和安排的资料以及受让旅行社的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由旅游者签收确认,并仍由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所转的旅游团队的,按照第2种方式解决。

(二)组团社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六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七条 其他约定

旅游者或其代表(签章): 组团旅行社(盖章):

住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电话:住所:

证照号码: 经办人及电话:

邮件地址: 客服联系人:

传真:联系电话:

传真: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2022年正规旅游电子合同 篇3

第一条:

1、团费不含(行程中列明或行程外)一切私人消费、自费项目(请了解自由活动期间旅游攻略的项目价格和时间)、人身意外保险,旅游合同补充条款。

2、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条件,甲方要求在游览行程过程中,为丰富游客的娱乐活动,旅行社提供以下 3个当地有特色的活动或景点供游客自行选择,从而丰富行程内容。

活动项目名称为:大关东文化园,

价格: 50元/人, 游览时间为:40分钟-1小时; 活动项目名称为:红旗民俗村,

价格:50元/人,观看时间为: 30分钟; 活动项目名称为:长白温泉,

价格:100元/人-238元/人,观看时间为: 1.5小时; 活动项目名称为: 峡谷浮石林 ,

价格:观光票110元/人,观看时间为: 50分钟; 活动项目名称为:长白山漂流,

价格:120元/人,观看时间为: 40分钟; 活动项目名称为:图们中朝边境,

价格:图们上桥门票20/人+车费(根据人数定车费),观看时间为:2小时;

3、景区内出现购物场所及二次消费,为景区自行经营模式,与旅行社无关。

4、在旅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时,经双方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

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退还旅游费用(但应扣除已发生、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已发生费用包括往返交通费(机票、火车票等、包含机票定金费用)、当地已付定金的酒店住宿费用、车费等。已发生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若在旅游途中遇到不可抗力或游客自身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主合同。乙方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做全权处理,如发生费用增减变化,按未发生费用退还甲方(但应扣除已发生、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由此增加的超支费用(包括发生不可抗力条件下游客产生的滞留费用、额外交通费用等),均为甲方自行承担,合同范本《旅游合同补充条款》。

第三条: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做出合理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游览景点;

如遇乙方不可控制因素(如塌方、地震、洪水、泥石流、恶劣天气、塞车、航班延误、景区临时关闭不接待等)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方按照独立成团签订旅游合同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人数变化,则甲方需承担乙方

已经为其准备旅游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因甲方人数减少而导致乙方增加的各项费用)。因甲方人数减少导致不能达成最初签订主合同的成团人数时,经双方一致同意,以现有人数出团并且增加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双方可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甲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单方面终止履行旅游合同:

1、在旅游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团或者脱团,如不听导游及领队劝解,仍旧擅自离团或者脱团

2、患有各类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3、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物品且不同意交由有关部门处理的

4、从事违法犯罪或者违反社会公德活动的

5、在旅游纠纷中,游客不能正确处理,行为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正常游览和正当权益的,且不听劝阻、不能控制的,经团内其他客人签字,旅行社可单方面终止履行旅游合同

6、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旅行社人身及财产损失的,甲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持有效证件按照当地景区规定可享有优惠、免票政策。第七条:游客必须填写“游客意见书”,投诉回团后7天内有效,处理结果以在当地填写的“游客意见书”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如果客人在意见单上填写“差”一栏后,并在意见单上填写投诉理由;可视为投诉范畴,恕不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客人自负。(特别说明客人在当地意见单签的没有投诉,回去之后就投诉说在导游面前不敢不签,碍着面子别人签了自己不签不好),处理投诉我社严格按照客人签的意见单为准!

第八条:本协议及双方确认的行程作为旅游合同的补充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力,主合同与本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2022年正规旅游电子合同 篇4

甲方(组团旅行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乙方(地接旅行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平等友好协商,双方就乙方地接甲方组织的国内游团队,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为组团地接业务而往来的电子信息及传真件属于本协议的有效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条 甲方按计划将组织成行的旅游团委托乙方接待,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所提出的接待标准和行程安排,为旅游团安排旅行游览活动。

第三条甲方应在旅游团出发之日起10天前向乙方预报计划;乙方接到甲方预报计划之日起2天内予以确认,并将相关费用以单列的形式提供给甲方,如住宿、餐饮、门票、交通等费用。甲方旅游团出发之日3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确认下列资料:接待标准、行程安排、旅游者名单、所需房间数、航班(车次、船次)。甲方增加团队,应在出发前提前3天将资料报乙方,由乙方按计划落实各旅游服务项目。

第四条在旅游团游程结束后,乙方应于一个月内把团队结算单原件盖章后寄给甲方,甲方核对无误后,在7个工作日内将团款结清。乙方在收到团款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给甲方,如有逾期,甲方将顺延下一团队的团费支付。团队团款的结算不超过三个月,如有非甲方原因造成团款结算滞后,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旅游团行程延误、更改、取消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按约定的接待标准和日程安排向旅游团提供服务,乙方应当将低于服务标准的费用差额退还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或旅游者的经济损失。如因乙方原因变更旅游行程、交通工具、食宿标准等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乙方必须委派持有导游证的导游人员提供服务。

乙方导游不得强迫或诱导旅游者到非旅游合同约定的商店购物或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延长购物时间。乙方导游不得诱导旅游者涉足黄赌毒场所,不得强迫或诱导旅游者参加非旅游合同约定的自费项目。

第七条 甲、乙双方必须高度重视旅游者安全。

乙方应保证交通、住宿、餐饮、景区等服务供应商具有合法资格、资质(由甲方直接采购的服务供应商由甲方自行负责)。甲方旅游团搭乘飞机、轮船、汽车或在饭店、餐厅等各项旅游设施(区)中受到损害,如不属乙方责任,乙方应积极协助处理;如属乙方责任,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条乙方应当在甲方委托范围内向旅游者兑现甲方的服务承诺,发生意外情况、质量问题或旅游者投诉时主动、及时处理,并向甲方报告,因此出现取消行程、机票、酒店等情况的,事后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退赔差额。

第九条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如有必要应当及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因不可抗力造成行程变更所增加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或一方违约,应积极采取措施补救并防止损失扩大,如措施得当,减轻或避免了守约方的损失,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双方可协商减免违约方责任,协商不成,选择其中之一(选中项打√,不选项打╳):

1、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2、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如有效期届满双方未签订新合同并继续有业务往来的,本合同延续有效。

第十三条 特别约定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年正规旅游电子合同 篇5

--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旅游专项规划)项目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按照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信守。

1. 项目名称 ----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旅游专项规划)。

2. 工作范围总用地面积约为----.00平方公里(或公顷)。

3. 工作内容

3.1.第一阶段:现场踏勘及项目讨论阶段[5个工作日]主要针对项目背景和项目特色,尤其是甲方对项目的具体要求和目的进行认真、深入、细致的讨论,在各方面取得共识。

3.2.第二阶段:旅游资源及市场调研基础资料汇编、分析评估阶段[20个工作日]乙方向甲方提交旅游资源及市场调研基础资料汇编、分析评估成果,供甲方讨论确定,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书面确定意见。提交成果如下:3.2.1. 文字部分 1) 基础现状分析 2) 背景条件分析 3) 资源特点分析 4) 客源市场

评估分析 5) 主题形象和发展战略 6) 发展目标及定位 7) 总体布局 8) 功能分区规划 9) 市场营销策略 10) 形象产品规划 3.2.2.图纸部分1) 总体规划区位图 2) 现状分析图 3) 客源市场分析图 4) 旅游资源分布图 5) 旅游功能分布图 6) 绿化系统规划图 7) 道路系统规划图以上成果提供文本(简本)6套,款项结清后提供电子光盘1张。

3.3. 第三阶段:成果阶段[甲方提供“第二阶段”修改意见书后20个工作日]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书面确定意见,在旅游资源及市场调研基础资料汇编、分析评估成果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及深化,提交规划成果作为项目汇报、规划审批的依据。提供成果如下: 3.3.1. 文字部分1) 基础现状分析 2) 背景条件分析 3) 资源特点分析 4) 客源市场评估分析 5) 主题形象和发展战略 6)发展目标及定位 7) 总体布局 8) 功能分区规划 9) 市场营销策略 10) 形象产品规划 11) 基础设施规划 12) 环境保护规划 13) 近中期开发规划14) 保障支持规划 3.3.2. 图纸部分1) 总体规划区位图 2) 现状分析图3) 客源市场分析图 4) 旅游资源分布图 5) 旅游功能分布图 6)主要景点规划图 7) 公共设施规划图 8) 绿化系统规划图 9) 道路系统规划图 10) 分期开发图

以上成果提供文本6套,款项结清后提供电子光盘1张

4.费用与支付方式

4.1. 费用:本项目的总费用为人民币-----万元整(¥---,---.00)。 所有费用以人民币形式转帐(电汇)至: 银行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甲方承担电汇所需的费用。 4.2. 支付方式: 4.2.1. 合同签署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定金:总设计费的--%,人民币------元整(¥---,---.00);4.2.2.控制性详细规划初步成果递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总设计费的--%,人民币------元整(¥---,---.00);4.2.3.控制性详细规划最终成果递交之日三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总设计费的--%,人民币------元整(¥---,---.00)。

5.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5.1. 乙方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出具设计成果。5.2.本项目设计成果(包括所有图纸、模型、电子文本和文字资料等)的著作权归属乙方所有,设计成果的所有使用权归属甲方所有,乙方可以经甲方同意后将设计成果用于其他用途。

6. 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 甲方应该在项目正式开始前向乙方提供乙方为完成本协议项下项目设计工作所必须的资料和信息,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测绘或基础资料的不准确而造成的损失和相应责任,由甲方负责。6.1.2.甲方有责任按照协议规定的进度支付乙方相应的费用。甲方如未及时付款, 乙方有权利相应延迟提交成果的时间,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6.1.3.甲方应该在乙方每次提供方案后及时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由于甲方 的原因,没有向乙方提供确定方案的书面意见,而导致成果提交的延误由甲方负责。6.1.4.甲方变更设计咨询项目的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工作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返工费用。6.1.5.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工作成果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如果 乙方同意提前交付工作成果,甲方应根据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赶工费。

6.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 每一次付款乙方都将提供发票。6.2.2. 乙方原则上在收到每个阶段的款项后开始下阶段的工作,如果超过规定的付款期限十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相应的款项,乙方有权全面停止设计咨询工作。6.2.3.乙方因外界不可抗因素需延长设计时间的,须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是累计延期时间不得超过90天,如果超过90天每延误一天(从延期之日起算),减收相应阶段设计咨询费用的千分之二。6.2.4. 乙方每阶段提交的设计成果应当经甲方书面确认或授权后,方能进行下阶段 的设计工作,否则由此引起的乙方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均须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根据合同法有关委 托合同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7.2. 因甲方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向乙方付款,每延误一日,乙方有权收取甲方本次付款金额千分之二的违约金,经乙方书面催告后,甲方十日内仍未支付,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7.3. 因乙方原因不能如期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的,每延误一日,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本设计阶段应付款金额千分之二的违约金,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乙方十日内仍未交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4. 合同生效后,如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的,乙方不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项目定金和设计咨询费。如因乙方的原因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退还已经收取的但未完成的相应阶段的项目设计咨询费,但已完成设计咨询工作所对应的项目设计咨询费不予退还。

8.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除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全部履行的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0. 纠纷的解决

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合同缔结地人民法院裁决。

11. 其他

11.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效力。 11.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签字盖章页: 甲 方: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真:

签署日期:20--年- 月-日

乙 方: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地 址:邮 编: 电 话: 传 真:签署日期:20--〇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