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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劳 动 合 同 书(16页版本)(通用3篇)

六、劳 动 合 同 书(16页版本) 篇1

编号:

六、劳 动 合 同 书(16页版本)(通用3篇)

 动合 同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曾用名: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参加工作时间: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家庭住址:                     

北京居住地:                                               

在京居住年限:            

手机号码: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和本人关系:                

紧急联系人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类型和期限

双方适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录用条件

甲方的录用条件如下:

(1)

(2)

(3)

(4)

(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未满16周岁的;

(2)不符合招聘时公示的招聘条件的;

(3)在向甲方求职过程中提供虚假简历或信息的;

(4)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有欺骗、隐瞒或其它不诚实行为的;

(5)不具备各地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的;

(6)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经考核为不合格的;

(7)工作理念和态度与甲方的公司文化冲突的;

(8)经甲方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的;

(9)患有精神病或犯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的;

(10)曾经被甲方或其关联公司以违纪为由辞退或擅自离职未事先说明的;

(11)曾经因过错被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事先说明的;

(12)与其他用人单位尚存在劳动关系的;

(13)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尚处于竞业限制期内的;

(14)与其他用人单位有未了结的诉讼等纠纷的;

(15)无故拖欠公、私款尚未清偿的;

(16)违反甲方亲属回避政策未事先说明的;

(17)酗酒、吸毒的;

(18)因违纪违法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处理未事先说明的;

(19)通缉在案的;

(20)本合同及甲方规章制度中规定的其它情形。

如果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上述录用条件,甲方有权解除该劳动合同。如果甲方在试用期内未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之情形,在试用期满后如果发现乙方存在上述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之情形之一的,甲方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于任何经济补偿和赔偿。

第三条工作内容地点和岗位职责

1、甲方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安排乙方在        (工作地点)担任          ,其工作职责、工作任务、责任目标等,按甲方所在岗位的岗位职责和考核内容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2、甲方根据经营需要和乙方的岗位胜任能力,经双方协商后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甲方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对乙方考核结果、以及乙方身体状况等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乙方同意,根据岗位及甲方的经营需要接受到外地出差的安排;甲方在外地的分支机构或派驻机构有需要时,乙方同意服从甲方安排到外地工作。如甲方的经营机构搬迁,乙方同意相应变更工作地点。

3、乙方的岗位职责如下:

(1)

(2)

(3)

(4)

(5)

4、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的地点。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如果乙方提出异议或者对甲方的安排和调整工作岗位不予接受,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或工作地点)的,乙方应予与接受,工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2)乙方因工作技能、工作态度、工作业绩、身体状况等原因,达不到所在岗位的岗位职责和考核内容的需要,不能胜任工作,甲方调整乙方工作岗位的;

(3)根据甲方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经甲方考核,乙方绩效不合格的;

5、发生本条任一情形之日起三日内,若乙方不向甲方提出修改本合同的,视为乙方同意实际变更本合同之约定。

6、乙方的具体工作地点也可以根据其工作岗位来确定。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需要以及乙方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表现,适当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福利待遇,或在甲方所属的不同部门或不同的分支机构之间调动。

7、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当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全面和适当地履行合同约定的和甲方确定的工作职责、指派的工作任务。乙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工作条件和业务机会为本人或第三人工作或服务,也不得在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为本人或第三人办理事务或提供服务,更不得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从事与甲方经营范围、业务活动和利益相冲突的事项或业务,但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除外,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其违约金将按照其所获得的利益或者公司预期损失的利益或可能获得的利益进行计算。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标准     工时制度。

(1)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乙方工作时间按照甲方向当地劳动部门审请批准的工作间执行。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4)甲方从关爱员工身体健康的角度出发,提倡通过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乙方延长劳动时间,乙方未完成工作任务而未经甲方书面批准自行延长劳动时间的,不属于加班。

2、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或节假日)加班的,负责安排乙方同等时间的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乙方确认甲方在安排同等时间补休后需要主动向公司申请节假日之工资差额。

3、乙方加班须履行加班审批程序,提前申报并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4、乙方享受公司的规章制定休息休假,具体详见员工手册或者公司其他相关制度规定。

第五条劳动报酬

1、甲方的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乙方的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考勤奖励+绩效工资+提成+各项福利津贴。其中考勤奖励、绩效工资和各项福利津贴等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中的标准执行。乙方的工资可以随岗位调整而调整,其工资标准按照调整后的新岗位标准执行。

2、乙方试用期期间基本工资(税前)为     元/月。转正后基本工资(税前)为     元/月。

3、乙方必须遵守员工手册中关于考勤制度和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扣除其相应的奖励,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与其劳动合同。 

4、乙方当月工资的发放日为次月的   日,如发放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最近的工作日。甲方通过银行转账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5、甲方依法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乙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乙方绩效考核连续二次不达标,经甲方调整工作岗位或提供培训后仍无法胜任该岗位工作,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调岗调薪或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7、甲方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乙方工作岗位调整后,其工资参照同岗位、同工种、同职务的标准执行。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8、甲方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及乙方表现和业绩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无明确规定,完全根据甲方效益及乙方绩效确定,为基本工资、提成等之外的独立奖励,如乙方经考核不具备取得奖金的条件,则奖金不予发放。未满一个工作年度离职的,视作放弃评定年终奖励的资格。

9、甲方可依据下列事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1)乙方个人所得税、各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和住房公积金应由个人缴纳部分;

(2)乙方原因给甲方(或甲方代为支付)造成的损失赔偿部分;

(3)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罚款;

(4)经法院判决确认并协助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中应由乙方承担的款项,如:     应由乙方承担的抚养费、赡养费及其他款项。

10、乙方确认甲方可依据下列事项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但需告知乙方知晓:

(1)甲方薪酬管理制度之有关标准变更或重新制定。

(2)乙方每月(季度、年度)工作业绩及工作态度的考核记录。

(3)乙方工作岗位调整情况。

(4)甲方盈利状况及公司业务状况。

(5)劳务市场供需状况及社会经济发展一般水平发生变化。

11、若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了劳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执行,乙方须出具区级(含)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诊疗记录和相关病例等,甲方同意为乙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病情保守秘密。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但是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办理请假批准手续。

4、乙方的其他福利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以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相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促进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4、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条 劳动纪律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本职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意识和职业技能。如果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定的劳动纪律和相关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2、甲方可以对遵守劳动纪律的员工酌情予以奖励,对于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员工,按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3、因乙方违反相关法律和劳动纪律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4、未经甲方书面允许和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签订任何类型的合同、协议等文件,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分,乙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第九条保密条款

1、乙方对其在甲方工作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有机会和条件了解、掌握和使用甲方的商业机密、知识产权和业务信息、注册商标等商业秘密。在任何情况下,用于甲方业务的信息、使甲方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的信息及甲方的内部机密信息,均为甲方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将上述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泄露、披露、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以此理由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不予任何补偿,且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因履行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或者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或者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工作场所、人力资源等任何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作品、技术秘密或其他各类信息和资料,均属于甲方的技术成果,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有权自由利用上述技术成果,但乙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自行使用、允许第三人使用或向第三人转让该职务成果。在甲方进行职务成果的申请、注册、登记的过程中,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甲方所需的信息和协助,以使甲方取得和行使相应的权利。

3、在合同期限内,为从事甲方规定或者指派的工作任务,乙方可使用上述成果和商业秘密,不得将其公开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也无权许可他人使用或公开。在乙方离职后,乙方不得自行使用上述技术成果和商业秘密,不得将其公开或泄露给任何第三人,也无权许可他人使用或公开,直至上述技术成果或商业秘密并非因乙方泄露而为公众所知,或上述技术成果或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乙方违反保密义务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以此原因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不予任何补偿,且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4、在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将涉及商业秘密和技术成果的物品和资料以及在合同期限内领取的所有物品和资料,包括但并不限于各类文件、便携式电脑、电脑软件、以及其他各类物品、资料、(信息)载体等全部交回给甲方,并按照甲方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办妥工作交接和款项结算等所有相关手续。若乙方在其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电脑、笔记本)中存有任何商业秘密和技术成果,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该等商业秘密和技术成果的复制件,并将该等商业秘密和技术成果从乙方的个人财产中永久删除。若本款提及的复制或删除因任何原因而无法实现,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向甲方转移该个人财产的所有权,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等于转移时该个人财产实际市场价值的款项。在乙方与甲方的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签署并交付给甲方一份书面证明,证明其已履行本款项下的义务。

5、本项规定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而终止。在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后,乙方对甲方的技术成果和商业秘密仍负有保密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

第十条竞业限制条款

乙方在任职期间未经单位许可不得自营或者与他人合营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也不得以自己的名义注册公司或者成为其他公司的股东,一经发现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乙方因此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可以从乙方应得的工资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

十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制定规章制度并实施内部管理。

2、根据公司发展及业务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核实乙方完成工作的情况。

3、对员工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执行劳动纪律,维护企业形象,增强企业凝集力。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

2、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范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对乙方的管理。乙方如有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行为,包括不限于甲方的员工手册等中的规定,甲方有权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对乙方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3、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为保证甲方工作的正常运转,乙方不得兼任甲方以外任何单位的工作,不得保留任何其他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乙方如有隐瞒,将承担被辞退的后果。

4、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努力工作,勤勉尽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保密协议规定的项目,该项义务不因乙方离职而解除。

5、保守个人工资待遇信息的义务。乙方不得泄露和传播本人及他人的工资,禁止探听他人工资或将自己工资告知他人。

6、乙方必须对本人的职称、执业资格、注册证件、学历证明、身份证明和简历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须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7、乙方离职后需要及时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各类手续交接完毕连同本劳动合同一起上交后方可离职。离职前要按岗位职责继续完成本职工作,离职时要填写《岗位文件、物品移交,交接明细表》,《离职手续办理清单》等表格并办理完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方可离职。未办离职手续自行离职的,若有损失、遗失公司财物的,按实际损失的金额进行赔付,另外自动离职不办理交接手续的,其按照旷工处理,从自行离职当日不计发任何工资。当天办理离职且无实际工作的,当天不计发工资。

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乙双方应变更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1)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变更合同的情况出现。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并依法不予支付经济补偿,且乙方有过错的,应向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1)若乙方被查实在签订本合同前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或伪造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

2)签订本合同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予说明的;签订本合同前曾受到其他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入职时未主动向甲方说明的;

3)签订本合同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入职时未主动向甲方说明的;

4)签订本合同前对劳动关系的单位造成严重损害后果负有直接责任或者领导责任的等而在入职时未主动向甲方说明的。

5)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下列行为视为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行为:

1)乙方在入职5个工作日内未能完备所规定的手续;

2)乙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如:员工手册、人力资源相关制度、行政管理制度、本部门及财务部相关规章制度的一系列公司规章制度中规定的行为);

3)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超越甲方授权行为,对甲方声誉造成重大损害和财产损失的;

4)利用工作和职权之便,所受贿赂或挪用、侵占甲方资产或甲方客户的;

5)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6)乙方自营或兼有第二职业的;

7)乙方向甲方辞职或因乙方原因解除本合同的;

8)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

9)乙方被发现其存在虚假欺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其不真实的工作经历、假的学历、学位证书、假的个人信息(身份证、户口本等),使甲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乙方订立的合同;

10)乙方在工作期间顶撞上司、侮辱同事、发生打架斗殴的;

11)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在额外支付一个月基本工资后立即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满期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乙方解除本合同,需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内,应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进行工作交接后,甲方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的,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临时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的加班费临时紧急招用新员工发生的额外费用以及工作未完好交接造成的业务损失等均由乙方来承担,其损失可以从乙方应得的工资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乙方如果因其职务行为而给甲方造成了损失,乙方需要履行完赔偿责任后甲方方可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6、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甲方。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被清算解散的;

(6)甲方法定营业期限届满并不继续经营的;

(7)乙方暂时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执行有关部门的公益性任务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过十五天的;

(8)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甲方应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离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工作交接(包括书面文件、物品、证件、电子文档、欠(罚)款、工资的办结等),若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进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续不齐备,造成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手续不能在法定的期限内办妥及经济补偿金不能及时支付的,甲方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擅自离职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解除、终止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甲方依照规章制度给予乙方的罚款处罚,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的部分向乙方追偿。

3、因乙方原因提前提出解除本合同,甲方出资进行培训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甲方在此期间内支出的全部培训费,合计        元整,乙方可选择于本合同解除之日向甲方偿付,或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做相应的扣除。

4、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或者证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有竞业限制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并导致甲方的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十四条双方约定事宜

1、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必须保证乙方与其他方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否则,由此引起的劳动纠纷及所有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技术、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或转让,否则,应向甲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3、乙方已详细阅读,理解甲方所指定的所有规章制度,并承诺自愿遵守已实施的和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依法制定并告知乙方的规章制度。乙方确认出于真实意思表示自愿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不存在违反法律强制规定、胁迫、乘人之危等可以变更或撤销之情形。

4、乙方应承担因提前离职给甲方造成的生产、经营等各种损失。

5、甲方可根据对乙方的绩效考核结果对乙方的效益工资部分进行调整,若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可进行调岗。

6、本人已知悉员工手册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承诺资源遵守。

7、双方特别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 通知送达

乙方确认,甲方有关文书在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的情况下,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地址为甲方邮寄送达地址,甲方以快递、EMS或挂号信邮寄至上述任一地址的,视为送达。

乙方确认下列地址为相关文书送达地址:

乙方文书送达地址:                

邮编:                   

收件人姓名: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紧急联系人姓名:                

本人和紧急联系人关系:                

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将有关通知、处罚、变更等相关书面文件寄到乙方上述地址视为已送达。若上述地址及收件人信息有变化乙方应当立即告知甲方,并及时履行书面变更手续,否则合同中约定的送达地址继续有效。所有文件送达紧急联系人也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附件:(1)保密协议;(2)员工手册;(3)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3、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今后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乙方到甲方处报到之日起,且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变更。

乙方承诺:

如您对本劳动合同无异议,请手抄下列斜体字部分。

本人已仔细阅读本劳动合同,对各项条款已理解领会、无异议,本人承诺在劳动合同约定期间严格遵照执行。本人已知悉并自愿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本人承诺签订本劳动合同时无其他劳动关系存在。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                              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六、劳 动 合 同 书(16页版本) 篇2

甲方:_________,男,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

住址: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

住址: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区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婚后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一了___________。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1、子女__________由     抚养,随同   生活,抚养费由甲、乙双方分摊,   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____________元,     应于每月的   日前将子女的抚养费转帐到女方指定的______银行帐户内,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本条约定的抚养费,可以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生活消费水平的变化作适当的调整,具体调整数额,由双方另行协商。

本条约定的抚养费,仅是指一般的生活和教育需要费用。如儿子/子女因特殊情况需要有重大支出,除紧急其概况外,女方应提前通知男方,由双方协商确定支付比例。

2、抚养费支付时间和方式,如果一方不能够按时支付的,则加收3%的赔偿金;

3、抚养费支付到子女年满18周岁,超过18周岁以后,确实有必要支付抚养费时,双方协商确定数额和支付时间;

4、离婚后一年内子女户口迁到____方,另一方应协助配合办理,如果不配合办理,则赔偿经济损失_________元人民币;

5、离婚后_____方户口应在自离婚之日起一年内迁出,如果超过该时间仍未迁出的,则按日支付补偿金________元;

6、离婚后,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子女的姓氏,擅自改变的,应及时恢复原来的姓氏,并一次性支付赔偿金___________元;

7、     方应悉心抚养子女,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等行为;

8、男方每个月可以在不影响子女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子女_____次,但应提前通知女方,也可以到学校探望,每周可与子女共同生活____天,寒暑假可以共同生活______天,女方有协助的义务;

9、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子女身心健康有损害行为的,将视为放弃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直接抚养权或中止、取消探望权。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___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___元给乙方;

2、房屋:

⑴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路_______住房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⑵夫妻婚后购有坐落在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路_______住房一套,合同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现值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现协商该套房产归乙方所有,甲方有义务自离婚之日起配合乙方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以及产权变更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双方平均承担。相关变更手续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即予以办理。若由于甲方不予配合乙方办理房产转移而给乙方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甲方必须赔付乙方___________万元;

⑶办理完相关变更手续后,甲方应将原按揭合同的每月应交款项在每月________日前足额向乙方缴交,若不按时支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数额的_____%支付逾期违约金;

⑷房内物品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归甲方所有。

3、汽车:夫妻婚后购买的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牌小型家用轿车归甲方所有。

4、其他财产:

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权和债务,如任何一方对外负有债权的,无论何时发现,另一方均有权平分;如对外负有债务的,则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双方承诺在本协议签署之前,均没有隐匿或转移共同财产的情形。如一方违反该承诺,隐匿或转移共同财产,则另一方不仅有权全额获得被隐匿或转移的财产,同时还有权要求对方支付与所隐匿或转移财产相等数额的赔偿。

六、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金_________元。

七、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八、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男方(甲方):                                     女方(乙方):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六、劳 动 合 同 书(16页版本)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和_________省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_层,共____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

第三条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为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2、已付定金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冲抵,支付方式为以下第______种:

现金_________

支票_________

汇款_________.

第五条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六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计算。

2、逾期超过_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七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逾期超过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九条保证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

第十条税费的交纳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缴纳。

第十一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二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年。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七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八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单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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