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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委托加工合同(精选15篇)

粮食委托加工合同 篇1

甲方:

粮食委托加工合同(精选15篇)

乙方:

为了维护正常的夏粮收购市场秩序,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小麦具体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收购地点、数量

收购地点: 。收购数量:新产的小麦,以实际收购数量为准。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新产小麦,甲方支付乙方代购费用 元/公斤。

三、代购费用须在收购结束前按实际收购数量结清下欠手续费。

四、乙方必须确保甲方委托收购的小麦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小麦的价格,以当地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挂牌收购价格即政府公布的市场参考价格为准。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小麦所需收购资金贷款,由甲方提供,按具体收购地点,根据收购量提前一星期划拨到乙方所在地农发行帐户,作为专项代收购资金由乙方使用。

六、乙方给甲方代收的小麦品质必须达到三等以上标准,甲方派员监督化验全过程,出库时在乙方代购点检斤验质,(调拨化验单和发货明细表必须由双方人员签字)。

七、根据收购进度和乙方安排的调出计划,拉运车辆由甲方自行解决,包装、装车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在收购期间,由乙方负责收购期间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拉运期间甲方应严格按规程操作,粮食出库后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有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根据需要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首先应通过协商友好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依据《合同法》有关条款,在乙方所在地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粮食委托加工合同 篇2

地址:河北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98号

电话:0311-87616166 传真:0311-87616166

二〇一五年 月 日

委托加工合同

中社合字(20xx)第 号 甲方:中社旭日河北食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石家庄维他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饮料委托加工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名称及规格

2、产品质量及包装要求

(1)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a.产品质量标准:

(1)的执行标准GB/T 31116

(2)的执行标准GB/T 31116

(3)的执行标准:

b.乙方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产品包装必须标明如下内容:

a.委托方公司名称:中社旭日河北食品有限公司

b.委托方公司地址:河北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98号

c.生产企业:石家庄维他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d.生产地址:石家庄市行唐县东安香村东石行路518号

e.生产许可证编号:QS:1301 0901 3476

f.产地:河北石家庄市

(3)产品包装标注内容字号应保持一致,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期满后甲乙双方视合作情况再行协商是否继续合作。如果乙方生产许可证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条 货款及付款方式

1、成品数:以合格的成品数为依据,按照乙方当批实际发货量结帐付款

2、按照加工产品生产数量的封箱价额度乙方给甲方按月开具增值税发票,最高不高于20万元票值数额。

加工与加工费的收取按照封箱价计算产品料质(见附件):封箱价:莲子雪梨粥 元/箱;冰糖燕窝粥 元/箱。

乙方加工费中包括甲方指定的内容物料质、瓶子、瓶盖、水、电、汽、酸、碱、生产人员工资与管理费、封箱胶带、折旧、仓储、装卸费和税费等等;

3、付款约定:甲方按照单箱成品结算价提货结算(订单下达乙方确认后,甲方按照本订单加工费用额的50%预付,加工费用余款结算是扣除预付费用后,按照乙方要发货的实际数额依次进行结算。

3、付款方式:电子转账,乙方账号:(按照甲方提供的指定账号)

第四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应在收到订单后5日内应甲方要求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应在订单发出后一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五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由乙方负责物流安排,运费要经甲方先确认后再装车运送交付甲方指定地点;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由甲方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将运费支付给随车人员,若产品在运途中损坏应在运费中照价扣除;

4、产品验收依据为国家行业保证及质量标准;

5、交货时间:乙方自收到订单确认第5天内陆续供货。如迟延交付,影响甲方对市场供应的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照损失补偿,补偿最高额为当批产品加工费的50%。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委托乙方为其加工产品;

2、乙方在生产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期间,甲方派驻人员有权对生产工艺过程和质量检验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产品的口感由甲方决定;产品的稳定性和理化指标(营养标准、可溶性固形物和PH值等)经双方确认后,共同监督(甲方驻厂代表只监督,不承担因生产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后按具体原因由责任方承担。若双方分歧较大,难以划分双方责任时,由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为准。

3、甲方有权对委托生产的产品进行验收,对乙方生产的不符合国家或地方食品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产品包装所包含的内容;

5、甲方在收到产品后有付款的义务;

6、甲方向乙方提供生产配方的义务;

7、甲方派驻人员由乙方提供办公住宿场所、通讯线位,通讯费用及工具,伙食由乙方承担。甲方如在厂外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保证甲方派驻人员在厂内的人身财务安全。

8、甲方应严守商业秘密。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料和辅助包装材料,经甲方检测、验收合格后进行确认方可投入生产(原辅料必须携带原厂出厂检验报告单)。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的,经甲方通知,乙方应及时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乙方提供的原料所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质量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原料品牌、厂家进行购置原辅料,如甲方不指定的将由乙方按照保证质量和口感最佳的状态下自行采购,并不得随意更换供应商,以确保产品口感的稳定性和甲方要求。

3、乙方按照甲方订单要求负责落实生产计划,并以准确详实的信息告知甲方;

4、乙方应按时完成生产量、保证成品合格,并出具县级以上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

5、乙方安排有关监督管理人员对产品的生产、质量进行品控,对产品验货和发货程序进行管理;

6、乙方不得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7、乙方负责按甲方的生产计划积极组织协调安排生产,并组织厂内人员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8、乙方代甲方保管所提供的原辅材料,乙方保证按实际签收数妥善保管、使用,并保证甲方所购材料不流失,不作它用。如有遗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按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及产品检验,并依据质量标准,质量文件向甲方出具成品质量检验报告单,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依据甲方《采样规则》进行的抽样检验,检验样本计入材料费,不收加工费;

10、在保质期内,若市场出现批次产品>0.3%的不合格品,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如因加工因素造成,乙方负责召回本批次产品,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连带责任和经济赔偿,若不合格品≤0.3%时,乙方可只承担不合格部分的原材料损失;

11、商标向乙方授权范围:只限于合同期乙方收到甲方生产通知单后,组织生产合格包装产品的过程;

12、乙方无权销售甲方产品及含有“旭日升炖膳皇家品正”标识的材料,乙方保证甲方生产配方及专利技术保密,并不得仿制甲方产品,一旦出现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3、甲方派驻人员由乙方提供办公住宿场所、通讯线位,通讯费用及工具,伙食由甲方承担。甲方如在厂外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保证甲方派驻人员在厂内的人身财务安全;

14、保证生产的各项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甲方遇到需与当地政府协调的工作,乙方有义务协助做好;

15、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16、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乙方应对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质量条款

1、加工过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控制程序

生产过程控制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规程》,《成品、半成品质量标准》及其它质量标准执行,按乙方实际工艺执行。每一品种正式生产前及更换主要原料后必须进行中试,保温结果只能验证产品微生物、封合等,该产品的组织状态由双方各自保留常温样直至保质期来共同判定。

2、品保、品控具有良好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甲方提供的采样规则及质量标准,具有符合生产要求的保温室,保温室采样量由甲方监控清点。

3、其他较详细过程控制,必须按甲方要求执行,如果在生产过程中,没有按以上条款及甲方要求进行过程检测,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次产品,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若甲方需质监机构检验报告时,可由乙方送检,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5、双方均同意为因合同而得知合同他方的所有技术及商业机密(包括甲方之订单,以及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对对方的资料保密),尊重合同他方在该等材料中的专有权利,并只为执行本合同而使用该等材料,只向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属下雇员披露该等资料,并只向他们披露为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资料,合同结束后两年内任何一方不得泄露合同他方的商业技术及信息,否则被披露方有权利向违约方提出赔偿和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合同履行期限届满;

除上述条件解除合同外,甲乙双方也可协商解除合同。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变更合同。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一份。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

1、加工产品的产品配方。

2、加工产品的工艺流程。

3、加工产品的半成品、成品《质量标准》及其它相关技术标准。

4、加工产品配料中原辅材料的采购价明细等。

甲方委托代表人(签字): 乙方委托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粮食委托加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

传真: 传真:

银行: 银行:

银行户头号码: 银行户头号码: 增值税号码: 增值税号码:

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甲方加工 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甲方发出。

(2)甲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乙方加工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乙方为 权。

第一、每月订单

1、乙方必须提前 天以传真方式给甲方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2、甲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 内以传真书面向乙方确认订单。

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本文来自 萍飞精品商贸被甲方确定接纳后,乙方不能中止订单而甲方必须履行订单。

4、乙方必须最迟在甲方开工前五天向甲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5、甲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 (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甲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乙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7、加工费(包括甲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 年 月 情况作出调整。

8、乙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9、乙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甲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乙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第二 技术及工艺

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乙方提供(见附件一),甲方严格按照 ____ 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乙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甲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甲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乙方承担。

第三 付款条件

1、加工费,乙方在产品生产完成后全数汇至甲方的银行户头。

2、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乙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甲方为乙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第四 双方责任

甲方根据乙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乙方的加工任务指标,乙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乙方将负全部责任。

第五 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3、协议终止后,乙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乙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本文来自 萍飞精品商贸:

)包装材料,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第六 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 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议延长协议期限。

甲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姓名: 年月日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姓名: 年月日

粮食委托加工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系列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2、产品规格为: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第三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 ”商标使用授权书。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供,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七天开始供货,日供货量为:月订货量 万箱以内的,第天不低于 万箱,月订货量 万箱的,每天不低于 万箱, 万箱以上的,每天 万箱。

第六条 其他

1、合同解除的条件

2、争议解决途径

3、合同生效时间

委托方 加工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姓名: 代表人姓名: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粮食委托加工合同 篇5

甲方(委托方):

乙方(加工承揽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甲方以本合同为基准,把委托加工单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一条、合同期间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的日期起生效,至 结束。

第二条、交货期和加工费用

1、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2、加工费用: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第三条、合同内容

1、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合同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2、交货期、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产品报价单: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4、甲、乙双方的委托订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和要求向甲方供货。

第四条、加工项目具体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的产品为按双方确定的委托订单的要求进行交货。

2、甲方负责加工产品的材料、产品生产工艺要求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和材料,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监督乙方工作人员作业进程、质量抽检以及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3、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加工前验收,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

4、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5、乙方所承揽加工的产品,该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以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6、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加工生产,遵守甲方的制度和要求,服从甲方指定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严禁携带任何文件或物料出厂。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1、乙方应按照约定交付加工好的成品,提前留出一定的检验或返工期限,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或重做。

2、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超标的部分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

3、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质保期内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者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4、由于乙方加工生产原因造成产品返工或重做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耽误甲方出厂日期的,按照每天

5、若产品不达标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乙方提出材料异议、甲方坚持使用的除外),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工等费用。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的委托加工价格,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产品报价单》为准。

2、付款方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3、预留报价单总额的5%为质保金,无质量问题的质保期满后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完全遵守,违约者应按照本合同或委托加工订单约定的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违约处罚:违约方应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3、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条款(如第四条第4、5项)的约定的,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10 万元。

第八条、其他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在合同期内上述证件除身份证原件外应暂时由甲方保管。

2、乙方人员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与甲方无关,全部由乙方独自承担。

3、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以及委托加工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手印)

日期: 日期:

粮食委托加工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为了维护正常的夏粮收购市场秩序,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小麦具体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收购地点、数量

收购地点: 。收购数量:新产的小麦,以实际收购数量为准。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新产小麦,甲方支付乙方代购费用 元/公斤。

三、代购费用须在收购结束前按实际收购数量结清下欠手续费。

四、乙方必须确保甲方委托收购的小麦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小麦的价格,以当地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挂牌收购价格即政府公布的市场参考价格为准。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小麦所需收购资金贷款,由甲方提供,按具体收购地点,根据收购量提前一星期划拨到乙方所在地农发行帐户,作为专项代收购资金由乙方使用。

六、乙方给甲方代收的小麦品质必须达到三等以上标准,甲方派员监督化验全过程,出库时在乙方代购点检斤验质,(调拨化验单和发货明细表必须由双方人员签字)。

七、根据收购进度和乙方安排的调出计划,拉运车辆由甲方自行解决,包装、装车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在收购期间,由乙方负责收购期间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拉运期间甲方应严格按规程操作,粮食出库后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有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根据需要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首先应通过协商友好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依据《合同法》有关条款,在乙方所在地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粮食委托加工合同 篇7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貂皮及生貉皮鞣制,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貂皮及生貉皮的鞣制,质量标准以甲方要求为准,价格双方按照同期市场价格为标准。

第二条

1、 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

2、 乙方提供加工品的质量标准要求。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后验收货物。

4、 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把乙方设计的生产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5、 甲方负责货物的往来运费。

第三条

1、 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加工活动。

2、 按照甲方确定的质量标准进行加工,正常损失不超过1%,非正常损失由乙方按照同期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3、 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质量标准要求用于其他需求者。

4、 严格遵守甲方商业秘密。

甲方责任 乙方责任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遵守货到付款,采取银行结算。

第五条

1、 乙方未按照甲方生产质量标准加工的,按同期市场单价赔偿甲方。

2、 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物价值30%的违约金。

3、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合同有效期限 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另补充说明,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粮食委托加工合同 篇8

定作人:

合同编号:

承揽方: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签订时间:

年月日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定做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时间、: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盖章(签)通过传真方式签订即生效,高于任何的书面口头协议。

定作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承揽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

银行:

帐号:

邮政

编码:

税号: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监(公)证机关(章)_年_月_日

粮食委托加工合同 篇9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新产品的刀具及工装的购买,乙方接受委托并为甲方在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1、 产品型号及名称:(零件清单见附表)本合同总金额: ¥42585 肆万贰仟伍佰捌拾伍圆整(小、大写)。

2、 技术及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执行;

3、 验收标准、方法:甲方负责验收,标准按国标要求执行;

4、 交货地点及运输费用:华德集团液压阀分公司,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5、 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产品全部交付后30天全款支付给乙方;

6、 解决合同纷争的方式:协商或北京法院仲裁;

7、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粮食委托加工合同 篇10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加工订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规格、数量和质量:

1、用乙方原料完成工作的,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订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订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订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订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订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订作物日期的计算:乙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订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订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订作物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乙方在发出提取订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可向乙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甲方可向乙方给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订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订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订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订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 %( 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20%-60%幅度)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订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甲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订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订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订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 %(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订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订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订作物的,乙方有权将订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订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订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订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订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订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粮食委托加工合同 篇11

合同编号: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 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加工成品

名称:________ 款号:________ 件数:________

颜色:________ 码数:S M L XL

总件数:________

单价:________

备注:________

第二条:原材料

由甲方提供。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挪做他用。

第三条 服装质量

加工成品质量按甲方提供的样衣或乙方按照甲方的生产工艺单制作的产前样执行,产前样仍需要修改的,以产前样和双方签字的修改意见作为验收的依据。样衣、生产工艺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样衣或图片) 、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甲方应当在 2 个工作日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答复,乙方有权停 止工作,并在 2 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 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第五条 包装方式

内用______________,外用________包装,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六条 服装交付

1、交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七条 服装验收:甲方派跟单员到乙方工厂跟进产品工艺,生产进度。对甲方跟单员在 生产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及时改正。

第七条 定单完成后,甲方对货物进行全面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

2、认真核对货物的品名、款号、数量、唛头,准确无误后方可抽样。

3.验收方式:产品按 30%抽检,抽样标准为:随机。

4、验收标准:与样衣款式、做工一致 验收包括: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

5、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

6、经首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 2 天内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返修。

7、对于乙方返修后的加工成品由甲方依照上面的验收标准再次检验,对于再次检验, 不合格的加工成品交由甲方处理, 并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费用中扣除不合格产品的成本价格

第八条 报酬结算

1、付款期限:甲方应于货物验收无误后、提货前付清合同约定的全部款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制作中途未经过双方同意,私自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3)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20日不领取定作物的,乙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乙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4)无故中止合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无故拒绝接收订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费用。

(6)甲方变更交付订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甲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为外发加工总费用的10%/天。 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10%。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订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粮食委托加工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利益共享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产品事宜签订本协议。本协议是甲乙双方进行委托受托加工业务的总体原则性协议,双方同意本协议适用于甲方与乙方的所有委托加工业务程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二、产品成份

同双方确认的样品,同产品标准

三、原料

四、包装

产品内外包装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并提供给乙方,乙方负责保管。

五、价格

a) 产品价格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加盖乙方公章的价格表执行。

b) 乙方调整产品价格,应于调整价格生效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六、质量

a)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严格遵循国家标准和工艺基准,符合《食品卫生法》相关规定。

b) 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产品工艺和要求进行生产。

c) 乙方在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疫、检测合格报告,该检测报告至少应每半年更新一次。

七、订货

a) 甲方应于每月20日前向乙方提供下月的产品预估生产量,以便乙方备货组织生产。

b) 甲方最迟应在产品到货期前半个月向乙方下订单订货。

c) 甲方须在订单中直接表明所订购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等项目。

八、运输

乙方负责安排冷藏运输车辆运送产品,运费由乙方承担。

九、产品验收

a) 产品由甲方在收货地点验收,方式为抽检。标准依据双方确认的样品和国家标准。

b) 甲方在收到货物后5天内对产品不提出异议,视为认可;乙方除质量问题外将不接受退换货。

c) 保质期:货到甲方收货地点的时间应为:从产品生产日期起60天内,因甲方原因要求推迟交货的情况除外。

d) 产品送到甲方仓库后,因运输、贮存、搬运等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e)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包装正常破损率为2%,在此范围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包材以便甲方更换破损包装。

十、货款结算

a) 结算方式:双方视情况选择以下方式

现金:款到发货

易货:甲方按委托加工订单货值向乙方提供等值货物,易货的品种、价格和数量由双方在下订单前书面确认。

b) 甲乙双方就易货的货物互开增值税发票,甲方增值税税率为13%,乙方增值税税率为17%。

十一、 知识产权与保密协议

a) 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和包装为甲方专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仿冒或销售给其他客户。

b) 双方同意合作的所有相关信息,如:技术、工艺、配方、营销、价格等由双方严格保密。

c) 双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其员工无论是在职中还是离职后均承担同等的保密义务。

d) 本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后保密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

十二、 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a)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未达到产品品质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货,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

b) 乙方不能在约定时间内按时交货造成甲方销售困难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c) 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事故或食品安全问题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d)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将产品或包材销售、转让给第三方或者向第三方透露产品价格、工艺基准等信息,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甲方违约责任

1.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安排生产影响按时交货的,甲方自行承担损失。

2. 未经乙方许可,甲方私自向第三方透露产品价格、工艺基准等信息,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及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未按协议规定日期结算,视为甲方逾期付款,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利率承担滞纳金。

十三、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或双方同意的其它特殊原因,以至直接或间接造成任何迟延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时,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赔要求。有关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当地有关机构的证明文件证明不可抗力的存在,方可允许迟延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

十四、 协议的变更与续签

1. 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时,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未达成新的书面协议之前,原协议仍然有效,应继续执行。

3. 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到期日前30天共同协商是否续签合作协议。

十四、其它

1.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凡有关协议或执行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申述方所在地区法院解决。

3. 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粮食委托加工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 乙方加工生产“敦正”牌复混肥料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保证严格遵守。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的名称、数量、价款:

1. 硬件要求:

1.1质量要求:各项指标须符合GB15063-20xx国家标准的要求。

1.2乙方必须有自己的化验室和化验人员。

1.3乙方化验室必须具有检验甲方产品质量要求项目的能力:检验方法依国标。

1.4产品标注式样:

委托方:

委托方地址:

被委托方:

被委托方地址:

被委托方生产许可证编号:

1.青岛敦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和青岛起家肥料有限公司为同一字号。

2.生产工艺:

2.1甲方提供的生产工艺、配方,乙方须严格遵守。

2.2如需改变工艺,须经甲方研发技术部书面签字同意。

3.成品:

3.1每班的成品由甲方的驻厂质检人员取样封存,不定期送检。

3.2乙方质检人员、生产人员需配合甲方工作人员的取样检测工作。

3.3成品的检测标准由甲方提供。

3.4不合格品由甲方质检人员做单独封存,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工艺配方回用处理,报废 包装袋退还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按甲方提供的生产技术管理规范要求自行组织生产,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 己承担。

5.乙方每个季度最后一天(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向甲方提供成品40吨,存放在乙方位于马店工业园的仓库。否则,甲方可随时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期间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生产人员应服从甲方委派人员的质量监督管理,甲方人员随时对乙方的生产加工 过程进行功能监督检查与指导,并有权制止不符合甲方生产工艺规范的生产行为。

7..甲方负责提供有关原料和包装袋,不计入乙方成本。

8.甲方将货款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后方可提货,货物由甲方到乙方处自提。

9.货物接受和验收:提货时,甲方应当场清点数量、查看外包装后验收。其他事项如有异议,应在三日内以 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甲方未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视为验收合格。

10.甲方人员有权无偿使用乙方的或乙方提供的质量检测设施,对乙方生产的产品进行检 测。

11.甲方负责全部产品销售,乙方不得私自销售甲方委托产品,否则,甲方将保留通过法 律途径请求甲方利益的权利。

12.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客户就该委托加工产品直接交易、结算货款。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 的责任,主张赔偿甲方损失。

13..乙方员工要做好对外保密工作,甲方生产的产品及其他内容不对任何人透露,除甲方 和甲方允许的人员以外,其他任何人不得进入工作场区和仓库。

1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有违约行为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粮食委托加工合同 篇14

委托方:江西钦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晨洋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998号绿地中央广场峰创国际2105

电话:

(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江西国宏化工有限公司

江西格美氟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国良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制冷剂R143a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委托加工产品范畴

产品规格:国标优等品

第二章 委托加工订单

2.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若有异议,应在接到订单1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

2.2委托加工过程中,甲方可视具体变化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30%,若超过30%,双方须另行协商。若订单有所调整,乙方接到调整通知后须按照调整后的订单进行代理加工生产。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义务

3.13.2按订单情况提供相应的原料。

3.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3.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5甲方须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账款。

3.6甲方须严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第四章 乙方的权利义务

4.1 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理加工活动。

4.2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达到行业内优等品级别的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生产加工不符合订单明确的数量和品种。

4.3乙方代理甲方验收相关原料且负有对原料产品的质量标准把关的义务,并出具原料质量检测报告单,若原料不合格,乙方应拒绝收货。货物重量按照原过磅单(发货单)和乙方验收核实的过磅单对照确定,当原过磅数量与乙方核实的过磅数量误差在0.3%内时,按原过磅单计量;误差超出0.3%时按乙方核实的过磅单计量。如因在代理验收的过程中,未对原料质量及数量把关,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4甲方提供给乙方400吨氯乙烯,300吨氟化氢原料供乙方进行加工生产,乙方须产出300吨制冷剂R143a并负责运送至宁波艾科化工有限公司指定仓库。

4.5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章 付款及运输约定

5.1认无误进仓入库后,由甲方财务收到宁波艾科化工有限公司的账款且核实相关单据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代理加工费。

5.2乙方未按约定标准交付加工制成品,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

5.3乙方交付加工制成品数量少于约定,应当照数补齐。

5.4货物由槽车运输,乙方承担运费。货物在乙方送达交货地点前,货物的运输及储存的安全风险由乙方承担。

5.5额减去20.4万,即为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加工费。

第六章 验收标准

6.1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

第七章 违约责任

7.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10%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7.2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的违约金。导致货物损失,须承担该批货物的所有损失。

7.3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八章 协议期限

8.1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九章 其他条款

9.1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南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9.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9.3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粮食委托加工合同 篇15

根据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糟烧酒精业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方式

甲方提供下属生产基地黄酒酿造所产生的酒糟,由乙方提取糟烧酒精。

糟烧酒精由甲方收回用于黄酒生产,剩余干糟由乙方自行处置。

二、生产加工

乙方具备相关生产场所,并获政府部门生产许可,配备与甲方生产规模相一致的提取糟烧酒精生产能力,即具备加工日产酒糟最高值的能力。

甲方如出现生产的重大调整或生产规模的扩大,应提前半年通知乙方;乙方因非主观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生产能力的也应提前半年告知对方。

甲方提供的酒糟如水份含量与正常值有偏离的,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加工;甲方也不因此在计量和计价上作调整。

三、结算办法

1、酒糟数量:按甲方冬酿年度主粮投料的 %计算;

2、酒糟价格:以每公斤 元计算;

3、酒精价格:成品折合成50°酒精度,以每吨价格4,500元计算;

4、总价结算:甲方发出的酒糟总价与乙方返回糟烧酒精总价相抵,其差额由各自给付。

5、结算时间:以每一黄酒酿期结束为结算时间。

四、成品质量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辅料,糟烧酒精质量指标包括香味、酒度、甲醇含量等须符合国家食用酒精要求;

乙方不得外购酒精充当自产酒精,或在自产酒精中添加部分外购酒精。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五、送货方式

甲方负责将酒糟堆放在固定地点。

乙方负责酒糟装运、现场清理,并保证装运及时,环境清洁。

糟烧酒精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送至甲方指定仓库。

六、安全责任

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酒类生产、消防等法规要求组织生产。

乙方对生产、运输、装卸等业务中的安全负全责。

七、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日起五年有效。

协议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进行续签。

八、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上海酿酒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x厂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协议签订日:

协议签订地:上海x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