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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委托合同(精选20篇)

石油委托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石油委托合同(精选20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获国务院批准,对其资产进行了重组(以下简称“重组”)并作为发起人依据中国法律成立了乙方。甲方向乙方注入重组前属于甲方及其下属企业或单位的主营业务,包括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和开发、炼油、化工、管道运输、产品销售、有关科研机构以及相关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下统称“核心业务”)。根据重组,甲方对外合作勘探开发石油资源的业务无偿划入乙方,并获国家批准将其已签订的对外合作勘探开发陆上石油资源协议(详见附件一)的权益,转让给乙方。据此,双方协议如下:

第1条 权益的转让

1.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

(a)甲方在此将其已经签订的23个并列于本合同附表的对外合作勘探开发陆上石油及天然气资源协议(以下简称“石油协议”)项下的,且按照该等合同和中国有关法律之规定属于甲方的全部权益(以下简称“转让权益),无偿转让给乙方;

(b)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三十日内,将石油协议及其他一切有关文件交付乙方;

(c)乙方在此按本合同之规定,接受转让权益,并承担与转让权益有关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2 甲方继续作为石油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并根据国家授权继续行使石油协议项下由国家石油公司享有的权利(详见附件二),监督管理石油协议的执行。

1.3 石油协议所规定的需要向国家报请审批的文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要求后的三十日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该等审批文件。

1.4 甲方授权乙方

(a)管理国内有关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和开发的对外合作业务。

(b)负责石油协议执行过程中有关法律文件、转让合同、补充合同、石油协议终止合同、石油协议修改合同的谈判,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签约后执行。

1.5 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规定享有石油协议项下原由甲方享有的独立的经营权,并有权委派管理人员或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执行石油协议。

1.6 乙方在执行石油协议的过程中,有权根据石油协议的规定自主决定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就其经营自负盈亏。

1.7 乙方有权通过签订承包合同或其他类似合同再委托其子公司、地区公司、分公司或关联公司实施石油协议,但乙方必须就承包方或受托方的经营行为承担责任,同时,该等合同不得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仍享有的权利的行使。

第2条 合同执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附表所列的全部合同执行完毕时止。如果国家法律、条例和法规另有规定,双方将根据法律、条例和法规之规定,对本条所述的合同执行期限进行相应修订。

第3条 双方的义务

3.1 甲方保证乙方不受因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责任而引起的索赔、诉讼或费用开支造成的损害。

3.2 乙方保证甲方不受因为乙方履行石油协议的义务和责任而引起的索赔、诉讼或费用开支造成的损害。

第4条 双方进一步的保证

甲方和乙方有义务采取进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为,包括签署其他有关的协议或合同或文件,以确保实现本合同的宗旨和规定的内容。

第5条 变更与终止

5.1 当客观条件发生变化,一方认为有必要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变更且另一方认为合理可行时,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变更。

5.2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本合同应当终止,除非双方另有同意:

(a)本合同期限届满,或

(b)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合同,或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

(d)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第6条 资产所有权

本合同生效后,在石油合同有效期内该等合同项下所形成的全部资产(不包括资料、信息)归乙方所有。

第7条 双方的陈述与保证

7.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a)甲方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甲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甲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甲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d)甲方签署本合同没有违反勘探开发合同中有关转让条款的规定。

(e)甲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7.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a)乙方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乙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乙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d)乙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第8条 不可抗力

8.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8.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8.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9条 其他规定

9.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9.2 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全部合同,并取代双方以前就该等事项而达成之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合同、合约、理解和通信。

9.3 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有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9.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合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需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9.5 除非另有规定,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构成对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9.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第10条 通讯

10.1 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可经专人手递或挂号邮务发至以下规定的另一方地址,或传真至另一方规定的传真号码,通知被视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应按以下的规定确定:

(a)经专人交付的通知应在专人交付之日被视为有效。

(b)以挂号邮务寄出的通知应在付邮(以邮戳日期为准)后第7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有效。

(c)以传真形式发出的通知应被视作于传真完毕的时间作出,唯发件人应出示传真机就其所发出的文件而打印的报告以证明有关文件已经完满地传给对方。

10.2 若一方更改其通讯地址或传真号码,应尽快按本条规定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11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1.1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11.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12条 附则

12.1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

12.2 本合同正本一式九份,在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公章并呈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后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石油委托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共同协商一致,于20_年3月27日达成本补充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运输油品,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货物起始点为______,到货地点为______由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

二、乙方的义务:

1.按照甲方提供的计划,将在24小时内将油品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指定的收货人验收。

2.乙方要对承运货物的安全负责,保证保质保量运输。

3.收货方式为标牌装油,升数交货。

三.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油库提供的吨位计算,___至____的工地____运价为60元/吨. 超出此范围的运价按0.8元/吨公里。

2.乙方在将油品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每月25日为结算日,由乙方按油库出库的吨位开具运输发票交由甲方,甲方在次月10日前付款。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五、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限为20_年3月23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六、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4份、乙方2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油委托合同 篇3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签约地点:甲方所在地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标准》(GB11085-89)及有关运输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和互利互惠、保质保量、安全承运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20_

1日起至20_

31日止。

第二条 承运范围

1、起运地点:甲方指定的油库或甲方指定的其他提货地点。

2、送达地点:甲方指定的终端用户及其他指定地点。

第三条 承运油品

柴油。

第四条 安全管理

1、乙方在油品运输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驾驶员、押运员应当经过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禁止无证或不按准驾车型资质驾驶油罐车。

2、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承担甲方的油品运输,车辆实际载重量与行驶证标明的核载量必须相一致,并将车辆情况报甲方备案;严禁超载、超速行车和车辆带病上路。

3、乙方必须保证参运车辆处于适合油品运输的良好状态,油罐车内无积水、杂质、清洗干净、无滴漏,如遇突发事故、车辆维修、保养等特殊原因造成运力不足,应尽力内部协调解决,确实不能内部协调解决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乙方所有油罐车的容积表必须经国家法定的计量检测部门或甲方中心计量室测定且在有效的检定期限内,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投入营运。

5、乙方在油品接卸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石化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油库油罐车装、卸油HSE作业指导书》相关规定。若发现乙方作业人员在卸油时有先接皮笼,后接导静电接地线的违章现象,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承运业务。乙方每部承运车辆应配置2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设置专用的静电接地端子,并在罐车尾安装2根导电橡胶拖地带,保持有效触地。

6、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涉。乙方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协调运力。

第五条 承运责任

1、乙方运输车辆应严格执行甲方的“专车专用”制度,不得混装汽、柴油和承接第三方的配送任务。在油库装油、在客户处卸油前应当检查油品品种与罐车和接收油罐所装油品是否一致,确保不发生混油事故。若承运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全额赔偿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乙方车辆在运输途中被发现或有人举报经证实有偷盗油品行为,乙方须全额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决定对乙方实行车辆停运,减少运输量直至终止本协议。若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3、甲方根据配送量的情况,负责配送计划的调度,乙方负责配送车辆的安排。

4、不得擅自变更甲方要求的送货时间、送货地点和提货数量。

5、若乙方未按照甲方数质量交接要求操作,造成客户投诉、拒收等影响配送业务开展的,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应当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配备2辆应急车,以备紧急情况下由甲方调运。

第六条 运费定价

1、本价格包含乙方运输过程中必须支付的通行费等一切与运输相关的费用,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具体核算标准:

计算公式:应结运费=计费单价×成运油品数量×计费距离;

第七条 权利义务

1、甲方权义

(1)要求乙方按照规定的时间、趟次、顺序、路线、地点把油品运送到目的地。运输里程以重载运距为准。即以发货点到收货点正常情况下的重载运行距离为准,一经核定,双方不得随意修改。

(2)在乙方将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油品或变更送达地,但应按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里程支付运费。

(3)若乙方将油品错运到其他目的地(非甲方指定目的地),应及时返运至甲方原指定目的地,并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因错运而增加的费用。若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则扣除此次运送的全部运费;若甲方损失大于此次运费,则按实际损失赔偿。甲方应按约定的结算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2.乙方权义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根据约定的结算时间支付运费。若甲方不按时支付运费,乙方有权停止运输。

(2)油品运输送达加目的地后,乙方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验收卸油;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接卸油品,乙方无权自行决定如何处理油品,应当及时与甲方联系,按甲方指示办理。

(3)乙方可根据甲方的运送计划,合理调度运输车辆。

(4)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的法律法规及中国石化系统制定的有关成品油运输规章制度,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油品运到指定的地点。对托运的油品安全负责,保证不发生安全事故、油品损耗(正常损耗除外)、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承担赔偿义务。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托甲方的成品油运输业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约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当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则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由于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 通知条款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由本协议签约地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其他规定

1、本协议由甲方全权委托其下属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履行和管理。

2、本协议签约地为甲方的住所地。

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油委托合同 篇4

一、合同双方:

1、供货方(甲方):

2、购货方(乙方):

二、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原则下,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油品购销合同,并达成如下条款:

(一)油品名称和数量:0#柴油吨、—10#柴油吨

(二)油品供货地点:

(三)油品供货时间:

(四)油品运输方法:

(五)油品接货地址:供方油库

(六)油品质、数和验收:按供方出库单、化验单验收

(七)油品价格和结算:按当时中国石油集团规定的价

(八)违约责任:按国家合同法或双方当时商定的合约

(九)其他条款:双方应相互真诚合作密切配合,严格执

三、注意事项:

1、供货和接收双方,应在供接现场将一切相关手续办理清楚、准确、货出供方油库后,出现的一切情况,供方不负任何责任。

2、供购双方平时应互通信息,包括供购具体时间、数量、价格等,双方都能做好妥善及时安排,做到快速、高效、满意。

四、双方如有新的补充意见,商定后可作为此合同的补充合同,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此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并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石油委托合同 篇5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为了合作发展,本着双方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内容,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产品名称:设备用燃料油数 量:按乙方要求的数量送货;价 格:

1.冷喷燃料油

2.热喷燃料油

以上两种产品具体执行价格双方议定并体现在甲方出库单、送货单或者乙方收货单据上,并以此为准。由甲方负责运送到乙方指定地点,运费由甲方负担;

3.车用清洁柴油(0#/-10#)

按照以升计量的办法进行计量,乙方可以不定期抽检数量,价格甲方承诺每升价格低于加油站 元人民币。

发 票:甲方提供全额发票。

结算方式:1.现款结算

2.乙方预付款

本合同执行第一种结算方式。

结算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每年年底前结清。

二、产品质量约定:

1、质量技术指标以甲方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单》中指标数据或以双方约定的指标为准,同时双方认可各项指标数据允许的误差范围如下表所列:(《质量检验报告单》中未列出的指标为供方非检测指标,供方不作承诺。)

2、凡属甲方常规产品,甲方保证适合价值400万以下挖掘机、运输车单烧使用正常。

3、非甲方常规产品(指甲方根据乙方提供指标要求生产的产品和甲方声明不作产品使用保证的产品),甲方保证产品指标真实(若有误差应在公认范围之内),但不作产品使用保证(双方另行约定认可的除外)。

4、如因乙方购买的甲方产品在双方约定的设备机型使用过程中损坏,乙方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24小时内去现场勘察,72小时内做出事故认定。如在约定范围之内,经双方确认完全是油品质量问题的由甲方承担该设备损坏部件的更换、维修费用作为损失补偿,不完全是油品责任的由甲乙双方确定责任比例并约定损失补偿金额。双方不赔偿因设备损坏造成的误工费等相关费用

5、以下情况致使油品质量改变、设备使用损坏的,甲方不负责任:(1)、在乙方运输过程中存储罐内、加油过程中未经过滤混入机械杂质致使设备损坏的;(2)、乙方将油品与劣质油品勾兑使用致使设备损坏的;(3)、因设备疏于维护、配件(如滤芯等)劣质不达标致使损坏的。(4)、正常易损件达到机件使用寿命的。(5)、因乙方不按要求使用设备的等甲方不负责赔偿。(6)、乙方对储存环境予以防护,保证无杂质进入加油设备并定期对储油罐及加油设备进行清理,也可与甲方协商相关费用。甲方派专业人士进行清理,防止设备因机械杂质造成的损坏。

三、计量标准及责任

1、甲方负责运输:数量以甲方地磅电子打印单据数为准,乙方可抽检核实,20kg/次为合理磅差,甲方保证货物在运输途中的安全,如出现意外、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合同执行期限:从 20_ 年 月 日至 20 20_年 月 日。

六、质量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

七、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内容,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损失金额由违约方承担。

2、自然灾害、战争暴乱、遇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供需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如出现合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不成的,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期内,如没有甲方违约的情况发生,则乙方必须使用甲方产品。

2、本合同期内,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相关约定。

3、在本合同约定内,甲方应该保证不因为供应、调度等因素影响到乙方使用。

4、如乙方不能按照约定日期付款,则甲方可以停止供应。并有权追究相应利息及其他款项。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存档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传真件有效。

十一、本合同如有补充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石油委托合同 篇6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履行地点为: 中国石化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加油站

二、标的物(下称“油品”)93#汽油

三、质量:本合同油品符合 国家 标准。

四、数量:每月 按实际购油数量结算。

五、结算价格: 按购油时挂牌价结算,享受加油IC卡折扣。

六、货款结算方式:预先对加油IC卡充值,IC卡内有金额时方可购油。

七、履行期限:自 20_年 10 月16日到20_年 12月31日止 。

八、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使用加油IC卡加油,乙方从加油IC卡余额中直接扣除油款,如甲方未能及时交款充值,乙方可以允许甲方把卡内余额用尽,但不允许甲方超额加油,余额用尽时乙方有权停止加油。加油卡挂失期间(包括暂时挂失和正式挂失),办理挂失手续后48小时内发生的单位卡消费由甲方承担其损失,48小时之后发生的消费由乙方承担其损失。甲方遵守《中国石油加油卡章程》、《中国石油加油卡单位客户服务协议》的全部内容。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油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效力及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执 2 份,乙方执 2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石油委托合同 篇7

供气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用气餐饮业: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保质保量安全供用气,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供应的液化石油气质量和充装量等均应保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和安全技术要求。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供应液化石油气的价格按照政府指导价执行;调价时,甲方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供应 KG/瓶和 KG/瓶规格的钢瓶充装的液化石油气,乙方主要用途为 。

第四条:结算方式 。

第五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供应的液化石油气质量和重量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标准,不得在液化石油气气瓶中掺混二甲醚;

(二)甲方不得给报废、超期未检和不合格的气瓶充装燃气;

(三)甲方应定期巡检乙方燃气设施,为乙方提供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向乙方宣传燃气安全知识。

第六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应现场验货,若出现封口破损、重量不符等问题,乙方有权拒绝收货,并要求甲方重新送货;

(二)验收合格的,乙方应及时履行相关结算手续;

(三)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

(四)乙方用气场所设置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燃气管理规定,不得随意更改;

(五)乙方须制定并严格执行燃气设施定期检查制度、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用气操作规范、制定并严格执行应急处置预案。

(六)乙方从业人员须掌握燃气安全知识,掌握燃气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第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

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燃气主管部门存一份。

第九条:双方如有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用以下方式解决:

(一)提交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如需修改合同相关条款或者存在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石油委托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指定产品在指定地区推广,销售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_________年度甲方产品_________在_________地区的授权经销商。

2、甲方授权期限为本协议签署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乙方可以用“甲方产品授权经销商”的名义进行一切合法的商业活动,但未经允许不得用任何具有排它性的名义进行宣传。

4、乙方须在所授权的市场区域内从事市场推广及销售活动,不得越区从事销售活动。对于跨地区销售或不按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者,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对于连续两次违反者,取消当年获得奖励的资格;对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和本协议给予的一切权益。

5、甲方将进行全国性的广告宣传并提供市场支持。乙方应充分利用甲方提供的市场宣传资源配以适当投入,积极开展市场推广活动。甲方全资投入包括:主要专业媒体的合作专栏和硬性广告、网上广告等。

6、甲方拥有_________产品的价格制定权、发布权和解释权。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进行销售。

7、代理价格:

一次进货量不低于_________;一次进货_________以下,代理价格_________;一次进货_________以上_________以下,代理价格_________;一次进货_________以上,代理价格_________。

8、市场零售价:每升_________元。

9、结算方式:所有产品现款现货,款到发货。

10、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将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货发出。

11、退货:因特殊原因,甲方可接受乙方的退货要求,但乙方的退货要求必须在进货后_________日内提出,否则甲方可以拒绝;

乙方退回的产品及其包装必须达到不影响再次销售的要求,否则,甲方不予退款;甲方在收到退货并确认符合上述要求后退回货款。

12、甲方向乙方发货时,由甲方负责铁路或公路运输费用和保险费;若乙方对运输工具有特殊要求时,超出的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退货时,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3、乙方除正常性经营赢利外,可享受甲方给予的定期考核奖励。考核及奖励政策另定。

14、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5、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协议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前如双方同意续约,应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签署书面续约协议。

17、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8、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油委托合同 篇9

供气方:

用气方:

为了明确供气方与用气方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方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 ;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按每月实际发生计算。

第二条 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瓶装供气方式。

(二)供气质量

供气方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Sy7514;人工煤气GB13612;液化气GBlll74标准。

第三条 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供气方根据用气方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________政府_____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___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____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1.供用燃气的计量:瓶装燃气以供气方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

2.结算方式:用气方于每月________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方供应站交费;采取_________方式交费;供气方到用气场所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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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权利和义务

(一)供气方权利义务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方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2.监督用气方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方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3.用气方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方收取滞纳金。

4.用气方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供气方有权中断供气。

5.供气方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方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方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方。

6.所供燃气达到国家和_________市规定的气体质量和压力标准。

7.按照国家和_________市规定的计量和气价标准计量收费。

8.正常情况下要按照有关规定保证钢瓶每四年检修一次,再后一次检验是三年,若遇特殊情况钢瓶在检验期未到或烂得厉害进行强制报废或检验。

9.及时做好压力表及管道保养与维修。

10.供气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重要的燃气设施所在地设置统一、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11.制订、执行燃气设施和器具的安全使用、报修、报检制度,对用气方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12.用气方应当按时交纳气费。逾期不交的,供气方可以从逾期之日向不交纳气费的用气方收取应交燃气费的3‰-1%的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可以中止对其供气。

(二)用气方权利义务

1.监督供气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方提供燃气。

2.有权要求供气方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3.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方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4.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5.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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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未经供气方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方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7.不得在户内放气,不得自己维修灶具及气瓶。

8.严禁将液化气残液倒在群众密集的地方,以确保人身安全。

9.用气方未经供气方批准,不得擅自接通管道使用燃气或者改变燃气使用性质、变更地址和名称。

10.用气方应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使用燃气。

11.用气方不得盗用或者转供燃气。

12.用气方不得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加热。

13.用气方不得倒灌瓶装气和倾倒残液。

14.用气方不得擅自改换钢瓶检验标记。

15.用气方以管道燃气为燃料的热水器、空调等设备,必须报经供气方同意,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安装。

16.用气方有权就燃气经营的收费和服务向供气方查询,对不符合收费和服务标准的,可以向其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17.用气方不得在卧室内安装燃气管道设施和使用燃气。

18.用气方不得在安装燃气器具的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使用明火取暖。

19.用气方不得在安装燃气计量仪表、阀门及燃气蒸发器等燃气设施的专用房内堆物、堆料、住人及使用明火。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供气方的违约责任

1.供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方供气,应当向用气方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费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方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方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方,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方受到损失的,供气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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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气方的违约责任

1.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方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用气方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方造成损失的,用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声明及保证

(一)供气方:

1.供气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供气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供气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供气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供气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用气方:

1.用气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用气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用气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用气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用气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供气方(签字、盖章) 用气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石油委托合同 篇10

甲方:中石油铁工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局集团物贸公司

丙方:用油单位(*项目部)

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合资合作框架协议》、中国中铁《关于进一步加强石化产品集中采购与供应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中铁股份物资[20xx]50号)要求及《中铁*局集团石化产品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数量、金额、柴油执行标准

1。合同的标的为*项目部施工用柴油。实际执行中,以物资采购管理中心下发的月度《供需平衡计划表》中的数量为合同数量、并以三方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调价周期内根据本合同确定的定价依据作为合同金额。

2。考虑到施工现场的特殊性,乙方、丙方可在每个月15日前对下个月的《供需平衡计划表》调整一次,包括型号规格、质量标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收货人、交货方式及数量等,调整的数量范围原则上不超过当月需求计划的正、负15%。特殊情况下,三方协商处理解决。

3。本合同中柴油执行或高于GB19147-20xx轻柴油标准。第二条三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负责按照归口丙方提报的需求计划所需资源(包括零号及其它品号柴油的数量、执行标准、交货日期、交货地点、联系方式等)的落实,编制《供需平衡计划表》经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批准后反馈乙、丙方。

2.负责定期向乙方、丙方通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调价情况,与发改委调价周期同步与丙方洽商并采取书面方式确认价格。

3.负责协调油品供应中的有关问题,如需配送的协助联系运输队伍。

4.定期与乙和丙方进行对账并签字确认,根据丙方提供的由乙方确认的开票清单及时向乙方开具发票。

(二)、乙方

1.向丙方出具书面委托统一付款、价格认定的确认函并抄送甲方。当需要委托配送应书面向丙方出具办理统一委托运输的函。

2.按照股份公司的要求及时核算油品需用量、编制需求计划报主管部门同时抄送丙方。

3.出具油品验收、结算等有权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明资料、联系方式等。

4.及时组织自提油品、配送油品的验收工作,确认数量,对存在的问题在第一时间书面反馈丙方、甲方及发货油库。

5.需要乙方代付货款的,由乙方根据需求计划向甲方付款。乙方有权按照付款金额向丙方收取货款。

6.向甲方和丙方提供开具发票的清单及开票信息。

(三)、丙方

1.根据乙方提报的需求计划及时汇总上报物资主管部门,及时向乙方反馈供需平衡计划表。

2.作为相关方,参与甲方和乙方的价格洽商。

3.根据乙方的授权委托,按照合同向甲方或乙方(乙方代付货款时)支付货款。

4.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提油(或配送)计划,建立合同、计划执行情况统计台账,统计并向甲方书面确认油品自提或配送到工地的数量。

5.跟踪计划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供应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存在质量、数量问题的油品应妥为保管。

6.向甲方和乙方书面反馈开票清单与开票信息。第三条交货地点、时间、收货人(单位)

1。三方约定,交货地点、时间等以《供需平衡计划表》为依据,以书面提供的发油计划申请单为准。

2。交货方式:本合同采取自提或配送两种交货方式。买方在《供需平衡计划表》中或买方出具的书面需求计划通知中明确。

3。当采用自提方式交货时,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的距项目最近或最便捷的油库,运输由丙方自行组织。

4。当采用配送方式交货时,交货地点为丙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与承运单位签订运输协议,运杂费计入价格中由甲方承担,采用一票制结算。

第四条交割

(一)、自提时的数量、质量交割

1.数量:以指定油库计量设备发货量作为结算数量。如有异议,丙方有权经办业务人员应向发货油库提出,并与油库方现场协商处理;如协商未果,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及时协调处理。

2.质量:发货油库在装油前应向丙方有权经办业务人员提供本发货批次《油品质量检验报告单》。如丙方对质量存有异议,可向发货油库提出采样申请,双方共同采样加封。如果油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双方将封存的样品送到有资质的鉴定机关进行鉴定,确实由于油品质量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二)、配送时的数量、质量交割

1.数量:甲方委托的运输公司将油品送到乙方指定的工地后,随车押运人员与丙方指定的有权业务经办人员共同在乙方工地过秤(计量器具必须经国家计量部门标定并在有效期内)检量入库。两次过秤时,以实际重量差为油品计量结果。如果计量结果和甲方开具的出库单误差在规定误差以内(柴油、燃料油为±0。3%,沥青为±0。5%)以甲方的出库单为准。

2.质量:甲方应向乙方随车提供本批次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单》及合格证。在现场交接时,如乙方有权业务经办人员对质量有异议,应由甲方随车押运人员、乙方有权经办业务人员共同对本批次产品取样并封存,如果油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双方对封存的样品进行复查。确实由于油品质量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价格

1。在物资采购管理中心确定的供应基础价格及浮动范围内,在国家发改委调价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由甲、乙、丙三方协商价格浮动幅度,并以《价格确认函》(盖章)的形式对价格进行明确。

2。在国家发改委规定的同一价格周期内,无论市场价格上浮或者下调,实际执行价格不变。

3.结算价格:本合同价格在国家发改委规定的同一价格周期内,在发改委公布的零售价格基础上下浮元/吨。

第六条结算及付款

(一)结算方式

1.根据中国中铁与中国石油签订的《合资合作框架协议》,本合同的结算方式原则上采取先款后货。如需采取月结,需由丙方报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批准。

2.当以银行承兑汇票(非背书转让)方式办理货款时,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利息由承兑汇票出具方承担,可将利息计入价格中。

(二)、付款方式

1、现款付款:如采取垫付方式,丙方将每期货款足额汇给乙方后,并书面委托乙方将现款汇入甲方账户。如采取自付方式,丙方将每期货款足额汇给甲方账户。

2、月结付款:经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书面批准后可实行月结方式付款。采取月结方式付款时,如丙方不能如期一次性结清,对剩余未结清的实际供应数量,按照每月每吨50元的财务费用计入结算价格中。实际月结时,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20日,甲、乙、丙三方互相组织对帐,在对账单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发票每月25日对账时,乙方同时向甲方书面提供丙方详细的开票数量、信息,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开具与实收数量(货款)一致的全额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

第七条法律的适用及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及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三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三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到中国中铁法务部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三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开户行:账号:签订日期:

石油委托合同 篇11

甲方:中石油铁工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局集团物贸公司

丙方:用油单位(*项目部)

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合资合作框架协议》、中国中铁《关于进一步加强石化产品集中采购与供应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中铁股份物资[20xx]50号)要求及《中铁*局集团石化产品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数量、金额、柴油执行标准

1。合同的标的为*项目部施工用柴油。实际执行中,以物资采购管理中心下发的月度《供需平衡计划表》中的数量为合同数量、并以三方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调价周期内根据本合同确定的定价依据作为合同金额。

2。考虑到施工现场的特殊性,乙方、丙方可在每个月15日前对下个月的《供需平衡计划表》调整一次,包括型号规格、质量标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收货人、交货方式及数量等,调整的数量范围原则上不超过当月需求计划的正、负15%。特殊情况下,三方协商处理解决。

3。本合同中柴油执行或高于GB19147-20xx轻柴油标准。第二条三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负责按照归口丙方提报的需求计划所需资源(包括零号及其它品号柴油的数量、执行标准、交货日期、交货地点、联系方式等)的落实,编制《供需平衡计划表》经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批准后反馈乙、丙方。

2.负责定期向乙方、丙方通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调价情况,与发改委调价周期同步与丙方洽商并采取书面方式确认价格。

3.负责协调油品供应中的有关问题,如需配送的协助联系运输队伍。

4.定期与乙和丙方进行对账并签字确认,根据丙方提供的由乙方确认的开票清单及时向乙方开具发票。

(二)、乙方

1.向丙方出具书面委托统一付款、价格认定的确认函并抄送甲方。当需要委托配送应书面向丙方出具办理统一委托运输的函。

2.按照股份公司的要求及时核算油品需用量、编制需求计划报主管部门同时抄送丙方。

3.出具油品验收、结算等有权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明资料、联系方式等。

4.及时组织自提油品、配送油品的验收工作,确认数量,对存在的问题在第一时间书面反馈丙方、甲方及发货油库。

5.需要乙方代付货款的,由乙方根据需求计划向甲方付款。乙方有权按照付款金额向丙方收取货款。

6.向甲方和丙方提供开具发票的清单及开票信息。

(三)、丙方

1.根据乙方提报的需求计划及时汇总上报物资主管部门,及时向乙方反馈供需平衡计划表。

2.作为相关方,参与甲方和乙方的价格洽商。

3.根据乙方的授权委托,按照合同向甲方或乙方(乙方代付货款时)支付货款。

4.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提油(或配送)计划,建立合同、计划执行情况统计台账,统计并向甲方书面确认油品自提或配送到工地的数量。

5.跟踪计划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供应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存在质量、数量问题的油品应妥为保管。

6.向甲方和乙方书面反馈开票清单与开票信息。第三条交货地点、时间、收货人(单位)

1。三方约定,交货地点、时间等以《供需平衡计划表》为依据,以书面提供的发油计划申请单为准。

2。交货方式:本合同采取自提或配送两种交货方式。买方在《供需平衡计划表》中或买方出具的书面需求计划通知中明确。

3。当采用自提方式交货时,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的距项目最近或最便捷的油库,运输由丙方自行组织。

4。当采用配送方式交货时,交货地点为丙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与承运单位签订运输协议,运杂费计入价格中由甲方承担,采用一票制结算。

第四条交割

(一)、自提时的数量、质量交割

1.数量:以指定油库计量设备发货量作为结算数量。如有异议,丙方有权经办业务人员应向发货油库提出,并与油库方现场协商处理;如协商未果,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及时协调处理。

2.质量:发货油库在装油前应向丙方有权经办业务人员提供本发货批次《油品质量检验报告单》。如丙方对质量存有异议,可向发货油库提出采样申请,双方共同采样加封。如果油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双方将封存的样品送到有资质的鉴定机关进行鉴定,确实由于油品质量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二)、配送时的数量、质量交割

1.数量:甲方委托的运输公司将油品送到乙方指定的工地后,随车押运人员与丙方指定的有权业务经办人员共同在乙方工地过秤(计量器具必须经国家计量部门标定并在有效期内)检量入库。两次过秤时,以实际重量差为油品计量结果。如果计量结果和甲方开具的出库单误差在规定误差以内(柴油、燃料油为±0。3%,沥青为±0。5%)以甲方的出库单为准。

2.质量:甲方应向乙方随车提供本批次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单》及合格证。在现场交接时,如乙方有权业务经办人员对质量有异议,应由甲方随车押运人员、乙方有权经办业务人员共同对本批次产品取样并封存,如果油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双方对封存的样品进行复查。确实由于油品质量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价格

1。在物资采购管理中心确定的供应基础价格及浮动范围内,在国家发改委调价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由甲、乙、丙三方协商价格浮动幅度,并以《价格确认函》(盖章)的形式对价格进行明确。

2。在国家发改委规定的同一价格周期内,无论市场价格上浮或者下调,实际执行价格不变。

3.结算价格:本合同价格在国家发改委规定的同一价格周期内,在发改委公布的零售价格基础上下浮元/吨。

第六条结算及付款

(一)结算方式

1.根据中国中铁与中国石油签订的《合资合作框架协议》,本合同的结算方式原则上采取先款后货。如需采取月结,需由丙方报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批准。

2.当以银行承兑汇票(非背书转让)方式办理货款时,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利息由承兑汇票出具方承担,可将利息计入价格中。

(二)、付款方式

1、现款付款:如采取垫付方式,丙方将每期货款足额汇给乙方后,并书面委托乙方将现款汇入甲方账户。如采取自付方式,丙方将每期货款足额汇给甲方账户。

2、月结付款:经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书面批准后可实行月结方式付款。采取月结方式付款时,如丙方不能如期一次性结清,对剩余未结清的实际供应数量,按照每月每吨50元的财务费用计入结算价格中。实际月结时,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20日,甲、乙、丙三方互相组织对帐,在对账单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发票每月25日对账时,乙方同时向甲方书面提供丙方详细的开票数量、信息,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开具与实收数量(货款)一致的全额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

第七条法律的适用及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及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三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三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到中国中铁法务部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三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开户行:账号:签订日期:

石油委托合同 篇12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中国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黄海油田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黄海石油公司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管道和船运结合。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中国石油公司。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

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

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15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

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15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中国政府(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黄海石油公司(公章)

20×了×年4月7日订

石油委托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指定产品在指定地区推广,销售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_________年度甲方产品_________在_________地区的授权经销商。

2、甲方授权期限为本协议签署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乙方可以用“甲方产品授权经销商”的名义进行一切合法的商业活动,但未经允许不得用任何具有排它性的名义进行宣传。

4、乙方须在所授权的市场区域内从事市场推广及销售活动,不得越区从事销售活动。对于跨地区销售或不按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者,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对于连续两次违反者,取消当年获得奖励的资格;对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和本协议给予的一切权益。

5、甲方将进行全国性的广告宣传并提供市场支持。乙方应充分利用甲方提供的市场宣传资源配以适当投入,积极开展市场推广活动。甲方全资投入包括:主要专业媒体的合作专栏和硬性广告、网上广告等。

6、甲方拥有_________产品的价格制定权、发布权和解释权。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进行销售。

7、代理价格:

一次进货量不低于_________;一次进货_________以下,代理价格_________;一次进货_________以上_________以下,代理价格_________;一次进货_________以上,代理价格_________。

8、市场零售价:每升_________元。

9、结算方式:所有产品现款现货,款到发货。

10、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将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货发出。

11、退货:因特殊原因,甲方可接受乙方的退货要求,但乙方的退货要求必须在进货后_________日内提出,否则甲方可以拒绝;

乙方退回的产品及其包装必须达到不影响再次销售的要求,否则,甲方不予退款;甲方在收到退货并确认符合上述要求后退回货款。

12、甲方向乙方发货时,由甲方负责铁路或公路运输费用和保险费;若乙方对运输工具有特殊要求时,超出的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退货时,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3、乙方除正常性经营赢利外,可享受甲方给予的定期考核奖励。考核及奖励政策另定。

14、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5、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协议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前如双方同意续约,应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签署书面续约协议。

17、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8、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油委托合同 篇14

供应单位(甲方):

用气单位(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瓶装天然气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 合作事宜:

1、甲方向乙方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瓶装天然气,乙方主要用途为 过滤材料生产 ;

2、钢瓶数量为: ;

3、供气地址为: ;

二、 价格及结算方式:

1、 双方协商价格为: 元/立方;

2、 双方协商押金方式为: ;

3、 因液化气市场价格有波动,甲方若进行价格调整,需提前通知乙方;

4、 双方根据实际用气重量,送货时结算上次货款;并提供同等价格17%增值税发票;

三、 双方权利及义务

1、 签订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燃气经营许可证、液化石油气充装许可证和液化石油气运输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相关复印件,所有相关复印件须加盖甲方单位公章;

2、 甲方应设置安全人员对乙方使用的天然气钢瓶和供气系统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乙方应设置相应的验收人员;

3、 乙方应在每次供气时检查钢瓶上得出厂钢印标记、钢瓶检验标记和注册登记钢印代码内容是否清晰、有效,对标记、代码有问题的钢瓶有权拒收;

4、 甲方应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天然气和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的合格天然气钢瓶。

5、 当乙方发现室内燃气设施或用气设备异常、燃气泄漏、意外停气时,应关闭阀门,开窗通风,并及时通知甲方检查维修;

6、 乙方不得损坏、遗失或擅自替换钢瓶,否则照价赔偿;

7、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时间送货,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延迟,如因送货不及时耽误乙方

8、甲方根据乙方用气量,与乙方协商固定配送时间;如遇紧急使用情况,乙方应该提前1天 通知甲方所需天然气数量,甲方可根据其配送计划,送达约定供气地点;

9、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10、甲、乙双方如有一方需停止供货合同,需提前一月提出书面文件,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经办人:联系方式:签订日期: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经办人: 联系方式: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石油委托合同 篇15

甲方: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驻上海石油交易所

地址:上海漕宝路38号华夏宾馆807-809房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银行帐号: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上海石油交易所现货和期货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了确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均须清楚了解并严格遵守《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业务规则》,正确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认识了甲方提供的《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一切因乙方看错市况而遭受的亏损,乙方完全承担资金乃至资产抵债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作为代理方,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信情况。开户时乙方需出具经营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单位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近期财务报表等)等有关资料。

四、乙方为了便于与甲方联合,除当面填写“买入(卖出)指令单”外,可再确认传真、电报、信函、录音电话中的任何一种方式作为法律认可的委托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签署《法人授权书》,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权人的指令。

五、保证金帐户的设置: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应在三天内将基础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汇入甲方帐户开户,此为本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2.乙方在开具“买入(卖出)指令单”以前,应将足够的初始保证金汇入甲方帐户,初始保证金数额为成交金额的_____%,超越保证金数额的指令,甲方没有义务执行。交易平仓后,该初始保证金由甲方及时退回。

3.凡属期货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对其与成交价的差价部分,要求亏损方交付追加保证金。如果乙方损失≥100%初始保证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时前及时补足,甲方有权代为平仓,所有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手续费)为交易额的_____‰,乙方负责在买卖合约成交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代理佣金。

七、现贷合约签定后,乙方凭交易所成交通知单在三天内通知甲方将货款/提货凭证存入所。如是交收现货交易,乙方应先提供有效发票再行收取货款。

八、有关税金问题,均按照上海市税务机关规定办理。

九、协议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关系,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待甲方核准并结算帐目后,立即中止协议。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在追回违约损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关系,并有加以处罚的权利。

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乙方的印鉴需在甲方备案。

十二、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石油委托合同 篇16

甲方:中石油铁工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局集团物贸公司

丙方:用油单位(*项目部)

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合资合作框架协议》、中国中铁《关于进一步加强石化产品集中采购与供应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中铁股份物资[20xx]50号)要求及《中铁*局集团石化产品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数量、金额、柴油执行标准

1。合同的标的为*项目部施工用柴油。实际执行中,以物资采购管理中心下发的月度《供需平衡计划表》中的数量为合同数量、并以三方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调价周期内根据本合同确定的定价依据作为合同金额。

2。考虑到施工现场的特殊性,乙方、丙方可在每个月15日前对下个月的《供需平衡计划表》调整一次,包括型号规格、质量标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收货人、交货方式及数量等,调整的数量范围原则上不超过当月需求计划的正、负15%。特殊情况下,三方协商处理解决。

3。本合同中柴油执行或高于GB19147-20xx轻柴油标准。第二条三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负责按照归口丙方提报的需求计划所需资源(包括零号及其它品号柴油的数量、执行标准、交货日期、交货地点、联系方式等)的落实,编制《供需平衡计划表》经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批准后反馈乙、丙方。

2.负责定期向乙方、丙方通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调价情况,与发改委调价周期同步与丙方洽商并采取书面方式确认价格。

3.负责协调油品供应中的有关问题,如需配送的协助联系运输队伍。

4.定期与乙和丙方进行对账并签字确认,根据丙方提供的由乙方确认的开票清单及时向乙方开具发票。

(二)、乙方

1.向丙方出具书面委托统一付款、价格认定的确认函并抄送甲方。当需要委托配送应书面向丙方出具办理统一委托运输的函。

2.按照股份公司的要求及时核算油品需用量、编制需求计划报主管部门同时抄送丙方。

3.出具油品验收、结算等有权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明资料、联系方式等。

4.及时组织自提油品、配送油品的验收工作,确认数量,对存在的问题在第一时间书面反馈丙方、甲方及发货油库。

5.需要乙方代付货款的,由乙方根据需求计划向甲方付款。乙方有权按照付款金额向丙方收取货款。

6.向甲方和丙方提供开具发票的清单及开票信息。

(三)、丙方

1.根据乙方提报的需求计划及时汇总上报物资主管部门,及时向乙方反馈供需平衡计划表。

2.作为相关方,参与甲方和乙方的价格洽商。

3.根据乙方的授权委托,按照合同向甲方或乙方(乙方代付货款时)支付货款。

4.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提油(或配送)计划,建立合同、计划执行情况统计台账,统计并向甲方书面确认油品自提或配送到工地的数量。

5.跟踪计划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供应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存在质量、数量问题的油品应妥为保管。

6.向甲方和乙方书面反馈开票清单与开票信息。第三条交货地点、时间、收货人(单位)

1。三方约定,交货地点、时间等以《供需平衡计划表》为依据,以书面提供的发油计划申请单为准。

2。交货方式:本合同采取自提或配送两种交货方式。买方在《供需平衡计划表》中或买方出具的书面需求计划通知中明确。

3。当采用自提方式交货时,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的距项目最近或最便捷的油库,运输由丙方自行组织。

4。当采用配送方式交货时,交货地点为丙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与承运单位签订运输协议,运杂费计入价格中由甲方承担,采用一票制结算。

第四条交割

(一)、自提时的数量、质量交割

1.数量:以指定油库计量设备发货量作为结算数量。如有异议,丙方有权经办业务人员应向发货油库提出,并与油库方现场协商处理;如协商未果,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及时协调处理。

2.质量:发货油库在装油前应向丙方有权经办业务人员提供本发货批次《油品质量检验报告单》。如丙方对质量存有异议,可向发货油库提出采样申请,双方共同采样加封。如果油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双方将封存的样品送到有资质的鉴定机关进行鉴定,确实由于油品质量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二)、配送时的数量、质量交割

1.数量:甲方委托的运输公司将油品送到乙方指定的工地后,随车押运人员与丙方指定的有权业务经办人员共同在乙方工地过秤(计量器具必须经国家计量部门标定并在有效期内)检量入库。两次过秤时,以实际重量差为油品计量结果。如果计量结果和甲方开具的出库单误差在规定误差以内(柴油、燃料油为±0。3%,沥青为±0。5%)以甲方的出库单为准。

2.质量:甲方应向乙方随车提供本批次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单》及合格证。在现场交接时,如乙方有权业务经办人员对质量有异议,应由甲方随车押运人员、乙方有权经办业务人员共同对本批次产品取样并封存,如果油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双方对封存的样品进行复查。确实由于油品质量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价格

1。在物资采购管理中心确定的供应基础价格及浮动范围内,在国家发改委调价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由甲、乙、丙三方协商价格浮动幅度,并以《价格确认函》(盖章)的形式对价格进行明确。

2。在国家发改委规定的同一价格周期内,无论市场价格上浮或者下调,实际执行价格不变。

3.结算价格:本合同价格在国家发改委规定的同一价格周期内,在发改委公布的零售价格基础上下浮元/吨。

第六条结算及付款

(一)结算方式

1.根据中国中铁与中国石油签订的《合资合作框架协议》,本合同的结算方式原则上采取先款后货。如需采取月结,需由丙方报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批准。

2.当以银行承兑汇票(非背书转让)方式办理货款时,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利息由承兑汇票出具方承担,可将利息计入价格中。

(二)、付款方式

1、现款付款:如采取垫付方式,丙方将每期货款足额汇给乙方后,并书面委托乙方将现款汇入甲方账户。如采取自付方式,丙方将每期货款足额汇给甲方账户。

2、月结付款:经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书面批准后可实行月结方式付款。采取月结方式付款时,如丙方不能如期一次性结清,对剩余未结清的实际供应数量,按照每月每吨50元的财务费用计入结算价格中。实际月结时,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20日,甲、乙、丙三方互相组织对帐,在对账单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发票每月25日对账时,乙方同时向甲方书面提供丙方详细的开票数量、信息,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开具与实收数量(货款)一致的全额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

第七条法律的适用及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及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三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三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到中国中铁法务部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三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开户行:账号:签订日期:

石油委托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指定产品在指定地区推广,销售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_________年度甲方产品_________在_________地区的授权经销商。

2、甲方授权期限为本协议签署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乙方可以用“甲方产品授权经销商”的名义进行一切合法的商业活动,但未经允许不得用任何具有排它性的名义进行宣传。

4、乙方须在所授权的市场区域内从事市场推广及销售活动,不得越区从事销售活动。对于跨地区销售或不按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者,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对于连续两次违反者,取消当年获得奖励的资格;对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和本协议给予的一切权益。

5、甲方将进行全国性的广告宣传并提供市场支持。乙方应充分利用甲方提供的市场宣传资源配以适当投入,积极开展市场推广活动。甲方全资投入包括:主要专业媒体的合作专栏和硬性广告、网上广告等。

6、甲方拥有_________产品的价格制定权、发布权和解释权。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进行销售。

7、代理价格:

一次进货量不低于_________;一次进货_________以下,代理价格_________;一次进货_________以上_________以下,代理价格_________;一次进货_________以上,代理价格_________。

8、市场零售价:每升_________元。

9、结算方式:所有产品现款现货,款到发货。

10、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将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货发出。

11、退货:因特殊原因,甲方可接受乙方的退货要求,但乙方的退货要求必须在进货后_________日内提出,否则甲方可以拒绝;

乙方退回的产品及其包装必须达到不影响再次销售的要求,否则,甲方不予退款;甲方在收到退货并确认符合上述要求后退回货款。

12、甲方向乙方发货时,由甲方负责铁路或公路运输费用和保险费;若乙方对运输工具有特殊要求时,超出的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退货时,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3、乙方除正常性经营赢利外,可享受甲方给予的定期考核奖励。考核及奖励政策另定。

14、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5、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协议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前如双方同意续约,应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签署书面续约协议。

17、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8、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油委托合同 篇18

1、供货方(甲方):

2、购货方(乙方):

二、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原则下,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油品购销合同,并达成如下条款:

(一)油品名称和数量: 0#柴油 吨、-10#柴油 吨

(二)油品供货地点:新乡中油油库

(三)油品供货时间:

(四)油品运输方法:

(五)油品接货地址: 供方油库

(六)油品质、数和验收: 按供方出库单、化验单验收

(七)油品价格和结算: 按当时中国石油集团规定的价

(八)违约责任: 按国家合同法或双方当时商定的合约

(九)其他条款: 双方应相互真诚合作密切配合,严格执

三、注意事项:

1、供货和接收双方,应在供接现场将一切相关手续办理清楚、准确、货出供方油库后,出现的一切情况,供方不负任何责任。

2、供购双方平时应互通信息,包括供购具体时间、数量、价格等,双方都能做好妥善及时安排,做到快速、高效、满意。

四、双方如有新的补充意见,商定后可作为此合同的补充合同,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此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并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油委托合同 篇19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履行地点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加油站

二、标的物(下称“油品”)90#汽油、93#汽油、97#汽油、0#柴油

三、质量:本合同油品符合 国家 标准。

四、数量:每月 按实际购油数量结算。

五、结算价格: 按购油时挂牌价结算,享受加油IC卡折扣。

六、货款结算方式:

预先对加油IC卡充值,IC卡内有金额时方可购油。

收款人(乙方)开户行:

账号:622727

七、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日止 。

八、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使用加油IC卡加油,乙方从加油IC卡余额中直接扣除油款,如甲方未能及时交款充值,乙方可以允许甲方把卡内余额用尽,但不允许甲方超额加油,余额用尽时乙方有权停止加油。加油卡挂失期间(包括暂时挂失和正式挂失),办理挂失手续后48小时内发生的单位卡消费由甲方承担其损失,48小时之后发生的消费由乙方承担其损失。

甲方遵守《中国石油加油卡章程》、《中国石油加油卡单位客户服务协议》的全部内容。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油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以下第 1 款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效力及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油委托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醇汽油供销事宜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1、 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车用乙醇汽油符合GB18351-20xx),国家施行新的标准则按新的标准执行。

2、油品价格:汽油/吨;/吨;元/吨;柴油元/吨;-10# 元/吨.

3、乙方订购汽油吨;吨;-吨.总价款 (大写: )。

4、付款方式:现金或银行转帐帐号( )。

5、乙方需甲方配送,运费( )。预付10%定金,甲方将油品送到,验货付款后卸车。

6、 油品自提:

⑴、交货(提油)地点:为甲方指定的油库。如因甲方原因无法安排乙方在以上油库提油,甲方可安排乙方在甲方所属的其他油库提油,因此所产生的额外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

⑵、交货方式(提油):自甲方的储油器将油输入乙方的运输油车起即视为货物已经移交。

⑶、选择运输方式为:乙方自提(由乙方选定车辆运输)。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甲方油库提油后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7、计量:根据甲方供油油库流量表实测计算输油数额为准。损耗按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乙方对流量表实测计算输油数额有异议的,可在出库前双方共同计量确定。

8、验收:乙方应当在提油时进行验收,如对收到油品质量有异议,应即时提出,否则视为甲方所供油品合格。

9、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异议后日内和乙方共同检验,或者共同委托相应的检验部门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预付;如甲方的供油存在质量问题,则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10、本合同价格为当时提货价格,以后价格按发改委通知意见调整。如已办完付款手续油未提完油价上调时,未提油品价格不变,提完为止;油价下调时未提油品按下落后价格,差价冲下次货款或退款。

11、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造成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部分无法履行,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或者双方均不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通知对方,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12、双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依法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此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4、乙方所购油品供给完毕后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