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范文

位置:首页 > 合同 > 委托合同

诉讼代理委托合同(通用18篇)

诉讼代理委托合同 篇1

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_______纠纷案的第_______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向乙方缴纳代理费_______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缴纳费用_______元,缴纳方式和期限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结终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要行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诉讼代理委托合同 篇2

甲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

甲方因一案,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与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律师为甲方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诉讼代理人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证据。

四、乙方必须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五、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缴纳案件代理费人民币元。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无故中止的,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甲方无故中止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本合同的变更或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诉讼代理委托合同 篇3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甲方与________债权债务纠纷一案,委托乙方代理,双方遵照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因经济困难,本案诉讼费、差旅费、协调费等相关费用,全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本案追回款额,甲、乙双方按比例提成。

甲方为____ %,乙方为____ %。

第三条 甲方必须积极及时提供本案全部证据,如实介绍情况,不得提供假证、伪证。

第四条 乙方负责本案一、二审诉讼直至执行完毕全部代理。

乙方为全权代理,即代为承认、变更、和解、上诉、执行。

第五条 本合同的变更和修改,必须双方协商一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反悔及终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应承担按比例提成罚金;乙方中止合同,甲方可拒绝支付任何费用。

第六条 追回的款项,汇入由乙方指定的帐号,乙方按比例及时支付给甲方,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至本案终结终止。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诉讼代理委托合同 篇4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原告)因与 交通事故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李 律师为甲方诉讼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 项代理工作。

三、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一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 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 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代理费人民币 元,其余代理费于 之前缴足,共计人民币 元;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 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 元,如 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 元;

4.其他特别规定: 。

四、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五、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为甲方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如违反,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协议,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甲方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八、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十、甲方未如约交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协议,已收费用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则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如数缴清代理费外,还可要求甲方支付未缴清款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如须补充、变更或提前终止,双方应协商一致后决定。

十二、因委托代理或相关事宜产生纠纷时,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受托律师: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诉讼代理委托合同 篇5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甲方与________债权债务纠纷一案,委托乙方代理,双方遵照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因经济困难,本案诉讼费、差旅费、协调费等相关费用,全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本案追回款额,甲、乙双方按比例提成。

甲方为____ %,乙方为____ %。

第三条 甲方必须积极及时提供本案全部证据,如实介绍情况,不得提供假证、伪证。

第四条 乙方负责本案一、二审诉讼直至执行完毕全部代理。

乙方为全权代理,即代为承认、变更、和解、上诉、执行。

第五条本合同的变更和修改,必须双方协商一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反悔及终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应承担按比例提成罚金;乙方中止合同,甲方可拒绝支付任何费用。

第六条 追回的款项,汇入由乙方指定的帐号,乙方按比例及时支付给甲方,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至本案终结终止。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诉讼代理委托合同 篇6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_______纠纷案的第_______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向乙方缴纳代理费_______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缴纳费用_______元,缴纳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结终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要行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诉讼代理委托合同 篇7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定义:风险代理,是指受理案件后律师事务所暂不以现有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律师服务费的收取以附加的条件是否实现为收费依据,风险由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共同承担的案件代理方式。

一、委托标的:甲方与 就 民间借贷 纠纷(诉讼金额约10万元)一案,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二、代理律师: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丁烈鹏 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诉讼的代理人。

三、代理权限:经甲方另行书面特别授权后,乙方有权代为主张、变更、放弃或承认诉讼请求,进行调解及和解,撤诉,提起反诉或上诉;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代为申请执行,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中止、终结,代为收领执行款物。

以上之委托权限性质经双方认可属不可撤销之委托。

四、甲方义务:

1、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协议签署时业已掌握的有关本案的证据或者证据材料复印件,并保证与甲方保管的原件一致;甲方提供虚假事实和证据材料或者利用乙方律师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案代理。

2、出现调解、和解情况的,应及时将是否同意调解、和解的决定通知乙方;

3、甲方决定撤诉或转让债权时,按照律师收费标准缴纳律师费不再执行风险代理收费;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律师代理费。

五、乙方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起草本案必须的法律文书并在甲方认可后呈送相关部门。乙方应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3、乙方律师按照本合同约定处理本案而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纳的律师费和乙方律师因处理本案而垫付的费用。

六、律师代理费:

1、律师服务费用收取,以执行到位为条件,待执行所得的款项到位后,甲方领取捌万元(80000元)后,其他财产甲方同意作为律师报酬及办案费用交付给乙方或由乙方处理;

2、代理期间发生调解、和解、撤诉事由等案件终止情形,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协议赔偿款项总额的 20% 先行扣除律师报酬后,剩余财产交付给甲方。

七、诉讼费用:先由甲方支付,等本案全部执行结束后由乙方返还给甲方,如因甲方中途和解、撤诉等原因结案则由甲方自行承担。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师费全部退还给甲方;甲方如单方终止委托事项,应按现行律师收费标准即诉讼标的的 20% 支付律师费;

2、一审判决支持甲方全部或部份诉讼请求,本案当事人上诉,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另行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按本合同约定即诉讼标的的20%支付律师费。

3、甲方逾期支付律师代理费的,应按 千分之二 每天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的违约金。

九、代理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受托事务处理终结止(包括:判决执行终结、裁定、和解、抵销、甲方决定放弃委托事项及撤销诉讼等)。

十、协议的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诉讼代理委托合同 篇8

案卷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市_______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发明创造(下称“该发明创造”)的专利代理申请事务: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专利类型:发明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单位代码/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_________(tel: ____)依法办理上款专利代理事务。乙方所派代理人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为甲方提供的技术保密。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不能执行,乙方应负责另行指派专利代理人接替。

3、甲方应真实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目的背景和技术资料及有关数据,积极配合专利代理人办理专利事务,甲方如有弄虚作假和不配合行为,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但所收费用不退。

4、甲方可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委托代理关系,但所收费用不退。

5、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如有本合同条款1中所列的“申请人地址” 、 “联系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发明创造中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信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否则,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自行负责。

6、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包括:

代理费:___________申请费:________实申请求费:________其它:_________

合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本合同自乙方收到费用之时起生效,至授权发明公开或驳回通知书下达为止。

甲方: 乙方:_______市_______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表(签章):代理人(签章):

地 址:

邮 编:

咨询电话:

传 真:

帐 户:

开户银行:

帐 号:

日期:日期:

诉讼代理委托合同 篇9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开发建设的项目商品住宅及商铺由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内容

1. 项目名称:

2. 地址:

3. 物业类型:商品住宅、商铺。

4. 具体代理范围:本项目所有可售单位。

第二条 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起至止,合同到期,自动失效。如需续签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如需续签,甲方应于合同期满前的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甲、乙双方合作顺利的前提下,同等条件时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条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 须保证所委托项目销售的合法性,并在正式销售前向乙方提供所委托项目已取

1) 开发商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市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3) 小区总平面图、各楼层平面图、房屋立面图、鸟瞰图、室内厨卫设施表等;

4) 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认购书范本、与银行签订的按揭协议。

2.有权审定乙方提出的销售策划、宣传推广方案及批准乙方提出的销售进度、销售报价、付款方式等,并在乙方提交相关书面策划建议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或签字确认,组织乙方会同各相关人员或专业公司,对相关项目规划及营销内容进行具体实施。

3.委派一位专业人士,负责项目营销策划、销售过程中协调双方建议及工作事务等相关事宜,审核由乙方代为填写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负责《商品房买卖合同》盖章、备案,及银行按揭办理对接、销售物业的产权办理等工作,并负责保管原件。所有房款及定金须由甲方派专人负责收取。

4. 承担项目的一切推广宣传制作费用(包括户外广告、报纸广告、展销会、模型制作、售楼书、展板、宣传单和各种类型的广告投入等)。

5.提供已装修的销售中心供乙方办理销售业务使用,该销售中心应当配备现场办公室、电话机、复印机、电脑及相应的办公设备,并承担日常使用费用(如电话费等)。销售中心内部的设施须列出明细单,由双方签字确认。乙方在日常管理使用中,应注意节约,根据需要提出养护申请,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 于每月初主持月销售例会,听取乙方的相关情况汇报,并与乙方商议作出相关决定。

7.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对违反规定及不称职的服务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予以调换,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服务小组人员。

8. 保证施工现场看房通道的安全与畅通;由于安全通道不完善而造成销售人员及看房客户人身伤害的,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 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 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具备与履行本合同有关合法的经营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负责项目整体推广策略、各阶段广告设计、宣传和建议。安排设计、拟定项目的售楼书、销售解说辞、推广宣传单、效果图、认购书、认购须知及其它相关销售资料,须提交甲方审核同意。其中有关广告事宜由乙方负责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3.组织专人负责,以精干、高效的人员投入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工作,人员应包括项目总监或项目经理一名,策划助理或策划经理一名;进入销售期后,配置销售经理一名及销售人员4名,负责为本项目配置专业的广告设计团队。

4. 根据甲方要求推广的投放量即推广宣传制作费(包括户外广告租赁、制作费)原则上不得超过当期预计销售总额的%。本合同届期后,如推广宣传制作费有结余的,乙方在完成销售任务的情况下,甲方按节省广告款的 %结算给乙方作为销售奖励。

5.在前期策划及销售代理过程中,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和建议须以书面形式在5个工作日之前提交甲方审议,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实施过程中,应密切监控项目服务品质及工作效率,务求达到策划设想的营销效果。

6.提供每期推出的《销售底价表》,在双方签字确认后严格执行,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销售底价表》。如因市场变化需要调价或特殊情况另行指定价格销售的,须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作为执行的销售价格根据。

7. 严格管理本方销售及其他有关人员的言行,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者做出任何书面及口头承诺,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责任。

8.负责收集成交客户资料:包括所购房楼层号、姓名、身份证复印件、住址、电话号码、付款情况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书面报送甲方,并负责在每月初5日内向甲方呈报上个月的《销售月报表》和《市场报告》。

9. 安排相关的售后跟进工作,如客户催款、协助甲方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等相关事项。

10. 应于合同生效日起的10日内提交《 项目年度营销策划报告》(含市场研究、项目定位及营销策划执行报告)。

第五条 双方沟通及文件确认方式

1. 会议的召集及会前准备

乙方须在每次会议前提前 天提交会议主题、目标、讨论及需确认事项,甲方准备周全后方正式举行会议。

2. 文件的确认方式

每次会议后 日内,甲、乙双方应书面确认会议纪要的主要事项。所有未决事项亦需确定最终日期及负责单位。

第六条 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 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前期合作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2. 销售代理阶段

1)自本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如项目未取得预售证,甲方须在之后的每月3日前支付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给乙方作为“预支销售代理费”,直至项目取得预售证;开始销售结算首笔代理费后,甲方停止支付该项预支费用。项目取得预售证开始销售后,甲方在乙方第一次结算销售代理费开始,从乙方的销售代理费中扣除已支付给乙方的“预支销售代理费”的20%,剩余预支部分逐月扣除,扣完为止。

2)销售代理任务考核

甲方确保所有住宅于 年 月 日前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自《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取得之日起5个月,乙方需确保达到住宅货量(以签约计算) %(含%)的销售率,并向甲方提供每个月的销售任务计划表,作为每月结算销售代理费的依据,总结算以每月累积销售总值为依据。本合同销售率 =已售单位的合同总面积÷全部可销售面积。

甲方承诺按照上述时间取得预售许可证,若不能按时取得,则销售任务时间顺延相应时长。

3)销售代理费及溢价款分成结算标准、时间及方式

(1)销售代理费及溢价款分成标准:

A. 销售代理费收取方式、标准:

销售代理费=底价销售代理费+溢价款分成

a. 底价销售代理费按当期已完成底价销售总额的 % 计提。

b. 甲方关系客户及乙方申请折扣超过底价表的成交客户,底价销售代理费按销售总额的 %结算。(甲方关系客户的界定:通过甲方公司及甲方公司的内部员工关系成交的客户。)

c. 因客户需要团购的,若售价低于底价表价格,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出售,乙方底价销售代理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收取。销售金额计入乙方的任务达标额。(注:购买20套房屋以上的为团购。)

B. 溢价款分成比例标准:

项目开盘前一周,双方确定销售底价。届时,住宅销售价格按双方约定的底价及对应底价的一房一价《销售底价表》,超出底价部分为溢价部分。溢价部分的实际成交面积对应的总成交额为溢价款,溢价款进行双方分成,甲方占溢价款的%;乙方占溢价款的 %。

C.销售代理费及溢价款分成结算时间和标准:

a.结算时间:

项目开始销售后,每月5日前为结算日,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代理销售清单和《销售代理费结算确认书》交给甲方审核,结算完毕3日内,乙方开具有效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佣金及溢价款分成。

b.以当期已完成底价销售为条件的结算标准:

① 一次性付清购房款的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付款额达到100%;

② 分期付款的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付款额达到70%;

③ 银行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全额缴付首期购

D.其它

a.本合同届期后,双方对符合结算标准的单元进行清算,甲方在清算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销售代理费。如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没有到账,则在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放款后再行结算给乙方;对于已签认购书的单元,在合同届期后一个月内,符合结算标准的按合同规定结算给乙方。

b. 本合同届期后,乙方应当向甲方移交与代理销售项目有关的所有书面文本、电子文档、办公用品;移交清楚前甲方可暂缓支付余欠的销售代理费。

c.本合同中由乙方收取的销售代理费而产生的税费及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 2 ) 关于销售范围的特别约定:

甲方自留和回迁房屋面积须在取得当期《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前书面确认给乙方,其面积不得超过当期可售房屋总面积的3%,其余房屋面积属于签约面积,所有成交均视作乙方销售,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第六条相关约定标准结算销售代理费。

第八条 违约条款

1. 甲、乙双方承诺恪守信用,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 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果要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但不免除该方因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3.如在合同期内,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则视作甲方违约,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结算销售代理费,此外,甲方须向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则视作乙方违约,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结算销售代理费,此外,乙方之前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作为违约金,甲方不予退回。

4. 关于履约保证金,如在约定的期限内,乙方完成销售代理任务,则甲方全额退还;如未完成(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如:房产政策造成产业整体滞销,地震等原因,时间顺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完成额的相应比例扣除保证金。例:乙方实际完成35%的销售率,即完成了销售任务的50%,扣除保证金为:20万元×(1-50%)=10万元。

6. 乙方不得泄露除广告宣传或法律强制规定必须公开的甲方信息,否则视为单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索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的赔偿;

7.如甲方不按期支付乙方应得的前期策划及销售代理费和溢价款分成及项目前期保证金,则每延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二(0.02%)的滞纳金,直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拖欠款超过2个月以上,在5个工作日内催缴无效的,乙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8.在销售代理过程中,乙方有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或擅自更改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如售价、优惠条件)等行为,视为违约,乙方须承担相关责任;若接甲方整改通知后5日内仍然未整改的,甲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甲方因此所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 其它约定

1.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每一期《销售底价表》作为本合同附件。

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诉讼代理委托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之_____________系列软件产品,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定义

除非本合同的条款或者内容中另有规定,下列名词应具有如下意思:

1、软件产品:指业已进行商品化工作的、公开发表过的、且甲方作为权利人或权利受让人能够进行授权销售并能够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软件,包括该软件的可执行程序和有关文档等;

2、代理销售:指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软件著作权人或者权利受让者许可行使展示、销售软件产品的权利,代理销售包括代销或经销;

3、代销:是指甲方授权乙方销售其产品,产品销售完以后或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与乙方结算,乙方可随时将未售完的货物退回甲方的合作方式;

4、经销:是指甲乙双方按照下列条件结算的合作方式

(1)货到付款;

(2)按月结算,即每月底结算当月或在其它约定日期结算约定日期前一个月内的进货;

(3)按批结算,即每批进货时结算上批进货。

(注:上述结算方式由双方协商在补充协议或附件中选择一种。)

5、双方:指甲方和乙方的合称;

6、补充协议:指主合同的补救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是_____________系列软件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代理销售商。

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内销售甲方软件产品,但甲方保留在此区发展新客户的权利。

3、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销售商,应尽代理销售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努力将甲方软件产品售进所有的大、中、小型零售客户及二级批发客户,如有新的零售店及批发店诞生,也应及时接洽和供货,并确保不出现缺货现象。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软件产品的品种、数量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运输及运费计算:使用铁路运输的,甲方将以软件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即甲方负责将软件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火车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火车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装卸杂费;使用其他运输方式的另行约定。

6、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如发生软件产品质量问题不能销售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并出具证明,凭有关证明由甲方为乙方换货,换货一般______个月统一进行一次,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对于由于乙方保管不慎或保管不符合规定而导致的质量问题,甲方不予换货。

7、付款期限及欠款上限:

⑴自收货当天算起______天内,乙方要将所欠货款付给甲方。

⑵乙方最多可以拖欠甲方货款为______元,超过此限额的货款,不受以上条款约束,乙方取货时得立即付给甲方。

8、乙方要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必须定期于每月的______日向甲方提供销售报告、客户资料。该日也是双方核实乙方销售额的基准日。

三、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保持甲方软件产品所有品种两星期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软件产品推广活动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代理销售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4、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代理销售商,可以享受零售价______折的折扣。乙方要货时一次性以现金、支票或汇票结清,在出货时即可以享受零售价______折的折扣。

此外,乙方可以享受当月的奖励按照合同附件规定计算。

四、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乙方如连续______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期满后,由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

五、违约责任:

1、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⑴乙方超越销售范围销售甲方软件产品;

⑵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货款超过了规定的付款期限未支付;

⑶乙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______个月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⑷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六、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定后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纳税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纳税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诉讼代理委托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关于委托人事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江苏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关于开展委托人事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连政办发【1998】47号),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一、 甲乙双方基本情况:

二、 甲方的责任如下:

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委托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责任。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有关的材料;

2、单位员工变动时,应及时到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四、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商定。

五、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宜: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诉讼代理委托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委托方)

乙方:_________(受托方)

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财务记帐及综合类涉税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务内容、费用、支付方式

(1)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为甲方提供财务代理。乙方委派_________同志为甲方服务。

(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共计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月,服务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甲方应在合同签署之日起一周内将服务费付清。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建立和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

(2)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来单据,并定期与乙方提供的帐面数相核对;

(3)及时为乙方提供会计核算所需的全部原始资料和其它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4)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5)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6)为乙方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合作。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税务代理试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账和办理涉税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设计相应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3)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5)解释说明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的原则问题;

(6)对甲方提供的不实原始凭证或授意做出的不当会计处理,有权予以拒绝并保留向有关部门反映的权利;

(7)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

四、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若因为乙方服务质量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经乙方确认并同意终止合同后,乙方将剩余服务费用退还甲方。若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视其违约,不退还剩余服务费用。

(3)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代理记账所需的核算资料和工作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会计核算或会计核算不实,涉税文件处理不当,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5)乙方对上述责任事项享有最终的说明解释权。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诉讼代理委托合同 篇13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址:

电话: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保护其知识产权的需要,委托乙方办理其知识产权事务,乙方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资质。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协商的基础上,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就申请专利相关事宜委托乙方代理,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代为办理其专利申请阶段的相关业务,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协助发明人完成技术交底书;

完成专利请求书;

撰写说明书及摘要;

撰写权利要求书;

专利新申请文件的首次提交;

专利申请中间文件的提交;

协助发明人完成技术交底书;

准备需要提交官方的相关表格和文件;

答复专利申请阶段的各种审查意见通知书。

代缴各种专利申请费用;

第二条 付费标准及方式

甲方应当在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和专利申请规费(政府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具体如下:

上述费用合计元,,其中,专利申请规费和代理费是在权利要求数量不超过10项、说明书页数不超过30页的情况计算的。如果提交专利申请时,由于规费减免或者权利要求数量的原因导致规费和代理费发生变化,按照实际产生费用的收取,多退少补。

根据办案需要,如产生翻译费、检索费、资料费、公证费等费用以及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的其他事项的代理费,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三条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相关费用汇入下列银行帐户(户名要写全称):

户名全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账 号:

开 户 行: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四条 乙方为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可的、具有专利代理资质的代理机构,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上述事项,依法向甲方收取代理费。

乙方代理人在代理甲方委托事项中,应当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对甲方提供的发明创造技术内容、甲方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本合同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甲方应当尊重乙方及其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并对在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悉的乙方的收费标准、乙方的合作者和其他委托人的相关情况以及本合同的内容等事项负有保密责任。

第五条 根据本合同第一条所列代理事项,乙方代理人应当依据其经验、专业知识和甲方提供的反映发明创造技术内容的《技术交底书》撰写向受理机关提交的文件,并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在乙方明确要求后,甲方应当将相应的官方文件送交给乙方。

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地向乙方代理人介绍其发明创造技术方案,及时、完整、准确地提供《技术交底书》以及其他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代理人的工作。

甲方对乙方代理人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对于乙方代理人按照官方规定的时限,要求甲方作出明确指示的,甲方应当及时答复,如果甲方未给乙方作出明确、及时的指示,乙方不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后果。

第六条 乙方代理人应当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从事专利代理业务,依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完成代理事项。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完成日期的,乙方应当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并且征得甲方同意。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代理人提供的代理意见、建议或方案,独立做出决定。确由乙方失误导致专利不能授权的,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赔偿额度不超过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

第七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应责任:

1、因乙方专利代理人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2、违反本合同第五、六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相应责任: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专利代理人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弄虚作假、伪造事实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15日仍不向乙方支付代理费或者合同约定费用的。

第八条 与本合同有关或者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印章后立即生效,有效期5年,如本合同期限届满时甲方委托的事项尚未全部完成,经双方协商,可以适当延长至完成该委托事项时终止。本合同终止之后,双方的保密义务以及与其相关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联系方式,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代表人: 乙方: (盖章)

诉讼代理委托合同 篇14

甲方(委托人):

乙方(代理机构):

甲方拟就 项目申请 专利,特委托乙方的专利代理人代理,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指派 为甲方与乙方的联系人,联系人与乙方所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行为视为甲方的行为,若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立即通知到乙方,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负。

二、甲方的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

电话:

邮编:

本项目申请的发明人:

该联系方式为双方规定的乙方与甲方联系的地址和电话,若甲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立即通知到乙方,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负。

三、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 为甲方代理人。

四、根据甲方的委托书,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五、乙方的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

电话;

邮编:

若乙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形式通知到甲方,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专利代理人应认真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泄密。

七、甲方应充分地向代理人叙述有关内容,提供相关资料,给予方便,配合工作。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及其它违法情况,有权中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八、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元整。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一方如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变更或中止合同,应付对方违约金伍佰元整。

十、经双方同意可终止合同履行,代理费按终止时事务所进行的各项工作结算。

十一、合同有效期限为自合同签订并预付代理费之日起至本委托事项终止,但不超过乙方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之内的期限。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样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西(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诉讼代理委托合同 篇1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 (主题)委托乙方申请 囗发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观设计专利以及办理申请、审批程序中的有关事宜,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 李-瑛 代为办理上述事务。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应与甲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3.乙方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执行任务,应负责另行指派代理人接替。

4.甲方如申请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应毫无保留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专利申请案的真实情况,并提供详细的发明创造披露表格及有关资料与证明。

5.如甲方的申请案有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技术等不正当行为,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6.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但是所交代理费不予退回,未交代理费必须向乙方付清。

7.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需要向乙方支付费用如下:

a、代理费:囗发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观设计申请 元/件。

b、代缴官方费用:囗发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观设计申请 元/件。

c、其他费用 元,包括制图费、摄影费、翻译费、差旅费等。

以上费用总计: 元

8.甲方必须全额支付上述费用后,乙方才启动代理事务的有关工作。

9.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在递交专利事务文件之前,甲方 囗要求 囗不要求 审阅递交稿。

11.在本合同生效期间,甲方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负责。

1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其它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诉讼代理委托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经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就房产、家居等其他行业广告代理及发布事宜签署如下合同:

一、代理内容、版面资源、代理期限及代理金额

1.1代理内容:

A、乙方代理甲方旗下《某某报》杂志房产、家居行业广告及其他行业广告。如代理除上述行业之外的其他行业广告,应事先向甲方报备客户名单,避免打乱甲方的价格体系及出现客户抢单现象。

B、乙方与甲方合作《某某报》名人品赏团活动,乙方须支付成本费给甲方。

C、乙方可与《某某报》杂志联合主办涉及乙方所代理的行业方面的其他各类活动。

1.2版面资源:

代理期间内,乙方承诺完成《某某报》房产、家居行业及其他行业广告总计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的保底广告经营创收任务。在上述任务范围内,甲方旗下的《某某报》将按8000元/P跟乙方结算,同时甲方赠送10P软文给乙方。此后乙方的广告版面,无论硬广或软文,甲方统一将按7000元/P与乙方结算。

1.3代理期限自20_年1月1日至20_年12月30日(自20_年2月刊到20_年1月刊)。如乙方完成任务且未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名誉或其他损失的,甲乙双方可于下一年度续签本协议,具体代理费用的涨幅甲乙双方根据市场商定,原则上涨幅不超过20%。

1.4合作期间内,乙方以甲方名义主办的任何形式的活动,正式开始前十五个工作日,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开展,否则活动举行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同时保留对乙方诉至法律的权益。

二、付款方式

2.1付款方式:按季度分四次付清,20_年1月20日前,乙方先付广告代理费总额的四分之一,即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到甲方指定账户;20_年3月20日前,乙方支付广告代理费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到甲方指定账户;20_年6月20日前,乙方支付广告代理费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到甲方指定账户;20_年9月30日(本合同代理期限到期)前,乙方支付广告代理费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到甲方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2.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所有广告代理费,甲方均出具正式广告税务发票给乙方。同时,本合同所涉及的广告代理费一经乙方付出,甲方有权不退还,按照协议结算价折成相对应的版面,乙方必须在合同有效期内消化完,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刊登。

2.3甲乙双方合作的《某某报》名人品赏团活动,乙方须在活动正式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内,将活动成本(含嘉宾邀约及版面费用)支付给甲方,具体成本金额及到场嘉宾由双方协商。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广告内容、品牌、形式等进行全面审查,如发现乙方的广告发布内容有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广告法规之处,且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后三日内未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未经甲方书面确认,则甲方有权撤换或拒绝刊登乙方提供的违规广告。

3.2甲方不得随意改动乙方的广告计划,由于重要活动或突发事件,甲方广告进行调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后对广告相应调整。

3.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广告错刊和漏刊均按补一赔一的方式对乙方进行补偿。

3.4甲方向乙方提供样书50套本/期。

3.5甲方保留因外部因素的改变而改变出版日期、版面数量的权利,但应在原定出版日期前将上述变动通知乙方。如出版日期与原定出版日期前后不超过15天,以及版面数量与原定数量相比减少幅度不高于30%,则双方同意上述变动不影响协议的继续履行。

3.6甲方须对乙方所签约的《某某报》年度广告客户作不少于1次的财智大片专访,该版面不计入代理合同的版面之内。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4.1乙方至少应在截稿期前_3_天(即每月_20_日前),将广告菲林片(四色、单版尺寸大小为221_291(mm)(宽_高),跨版尺寸大小为442_291(mm)(宽_高),模式为CMYK,简体字版)及定版通

知单,交付甲方审稿、印刷,以不影响甲方的出版日期。由于乙方延误使广告不能在当期杂志刊出,损失由乙方承担。

4.2乙方与广告客户的合作协议由乙方妥善保管,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纠纷或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

4.3乙方应按时支付广告费给甲方,如延时十五日以上,甲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有权不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款项,同时因乙方延迟支付广告费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均由乙方独自承担。

4.4乙方保证提供的广告内容合法,且不存在侵害其他第三人权益的行为,如有侵权,由乙方独自承担责任,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

4.5如遇杂志调整,乙方应积极与甲方对广告调整事宜进行协商。

五、违约责任

5.1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包括单方面中途退出合同等,甲乙双方同意另行以本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

5.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费用,否则每逾期一日的,甲方有权按应付价款的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

六、免责条款

6.1如发生地震、战争、火灾、动乱、政府政策限定、媒体改版等不可抗拒原因,致使本合同中任何一方或双方不能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无须向对方承担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

提交不可抗力的合法证明材料,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有权推迟或解除本合同而不向对方承担法律责任。

6.2由于受新发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限制或党的政策、政府规定的要求,广告发布计划不能执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6.3甲方保留因外部因素的改变而改变出版日期、版面数量的权利,但应在_30_天前将上述变动通知乙方。双方同意上述变动不影响协议的继续履行。

七、保密条款

非经甲乙双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具体内容向无关联的外界公开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以友好协商方式自行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条款

9.1本合同所有未尽事宜或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改变,应由甲乙双方通过另签本合同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确定。

9.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9.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诉讼代理委托合同 篇17

鉴于:

1. 甲方拟聘请乙方律师代理向天时名苑小区(通州区杨庄北里 52号)部分业主起诉主张拖欠物业费和供暖费纠纷。

2. 乙方与甲方之间有常年法律顾问关系,愿意在给予甲方优惠的条件下代理上述案件。

鉴于上述事实,根据《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双方就下列条款达成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一、 甲方同意聘请乙方律师代理下列案件的诉讼:

1. 甲方就业主张志勇、李博和苏宝柱、朱景石拖欠物业费事宜分别提起民事诉讼;

2. 北京天阳供暖有限公司就业主赵野、李芳、史冬威和梁闯、李英梅、李萍、张秋月拖欠供暖费事宜分别提起民事诉讼。

二、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担任甲方及北京天阳供暖有限公司在上述案件中的代理律师。

三、 甲方同意就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向乙方按照下列费用和方式支付:

1、 一审法律服务费用:

鉴于甲方是乙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并且甲乙双方一直合作愉快,乙方愿意给予甲方优惠,乙方优惠后的律师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涉诉讼标的额之和的10%。上述诉讼标的额之和约140, 000元人民币,乙方收取律师费14, 000元人民币。甲方于本协议签署后五日内向乙方全款支付,乙方在代理本案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如交通费、通讯费、邮寄快递费和复印费等,由甲方承担。乙方在代理本案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收到乙方账单后五日内支付。

上述服务费用包括乙方在一审中提供的下列服务内容:立案,申请财产保全,收集并提交与本案有关的证据,起草与本案有关的法律文书,代理甲方参加庭审,参与本案件有关的调解及和解,接受法院文件的送达。如果甲方中途撤诉或者与对方当事人和解,乙方无需退还律师费。

2、 二审或再审法律服务费用

如有二审或再审,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二审或再审的法律服务费用。

四、 乙方责任:

1. 勤勉谨慎地、及时地为甲方提供本协议范围内的服务,依法切实维护甲方的利益。

2.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或在承办法律工作中接触到或获知的所有经甲方认为属个人隐私的或者根据律师业公认的标准及乙方的知识范围,应合理地被认为属于应予保密范畴的文件、资料、信息保守秘密。甲方要求保密或以书面方式注明秘密的内容,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除非经甲方同意。乙方对上述该等文件资料之应用及引述或信息的披露应仅限于乙方进行本协议涉及诉讼代理事项过程中。

五、 甲方责任: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本协议所涉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类文件资料,包括乙方代理北京天阳供暖有限公司诉讼所需要的各类文件资料,并应保证该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2. 甲方应严格依照本协议约定之期限及金额支付律师费及其它与本协议相关的费用。

六、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依约适当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均构成违约。

七、 法律管辖及法律适用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协议之解释、效力、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其它相关法规。

八、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等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适用该会当时有效之仲裁规则,责任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仲裁裁决为终局性裁决。

九、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文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之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议商决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诉讼代理委托合同 篇18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第一条 为了确定甲、乙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法律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履行。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申请专利事务。

第三条 乙方的代理权限以甲方所出具的委托书内容为准,如委托书中不明确的,则以本合同第二条内容为准。

第四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专职代理人为甲方代理,乙方代理人应认真负责地做好专利代理事务,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乙方的代理人对其在代理业务中所了解的发明创造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不得随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甲方要求保密的事宜。

第六条 甲方应充分、如实地向代理人说明委托代理事项的内容,及时向代理人提供办案所需要的有关资料,积极配合代理人工作。

第七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专利事务的,应如实提供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如果要求改变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应提交原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共同签署的变更声明,或提交申请人之间有关申请权事宜的协议书副本。

第八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联系人姓名及其详细通讯地址,甲方如变更联系人或通讯地址的,应及时将变更结果书面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及时将变更结果书面通知乙方,造成乙方发出的信函被退回,或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地址发出的信函被退回,甲方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第九条 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联系人及通讯地址及时向甲方转达官方的有关文件,如果乙方未及时发出,影响各种规定的时限所带来的后果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未及时按乙方转达的文件内容办理有关事务,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甲方在办理委托手续的同时应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 20xx元/每件实用新型、3000元/每件发明、4000元/每件实用新型和发明、800元/每件外观设计(不包括国家申请费) ;国家申请费:发明950元(可报销);实用新型和外观都为500元(可报销),若遇费用不足,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二十天内向乙方支付,甲方如不及时付费,乙方将中止代理。

第十一条 甲方如有各种原因要求撤销委托,终止履行本合同,乙方所收取的代理费应按终止时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结算。

第十二条 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或违反本合同的情节,有权辞去委托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中止合同,如因故需撤销或辞去委托,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不通知或延迟通知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并支付代理费之日起至本合同委托事务终了止(申请专利事务至初审合格止,发明专利实质审查程序的事务须另签合同)。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同样有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xx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