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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格式

经营管理是指在企业内,为使生产、营业、劳动力、财务等各种业务,能按经营目的顺利地执行、有效地调整而所进行的系列管理、运营之活动。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格式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范文一

甲方:

乙方:

为使甲方所属大酒店经营管理科学规范,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精诚合作的原则,双方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引进乙方的经营管理体制,乙方为甲方派出经营管理人才及技术骨干,参与甲方的经营管理及实际操作。合同期限定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输出人员包括:

总经理1人 大堂经理1人 客房部经理1人 工程部经理1人 营销部经理1人

合计:5人(以上人员分两个月逐步调整到位)。 以上人员工资由甲方承担,工资总额为1.5万元/月,于合同生效后,每月 日支付给乙方。

三、乙方输出人员食、宿及其他福利享受甲方同等待遇,由甲方支付。

四、乙方管理费用,每月按甲方营业收入的3%提取固定管理费,于合同生效后,每月

五、合同期内合作酒店可在广告宣传活动中使用乙方名称。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经营决策权,甲方对酒店的经营决策和经营目标有权做出自己的决定,要适合市场状况和考虑乙方人员的建议;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店规店纪;

3、甲方有为乙方人员提供优良工作环境的义务,充分调动乙方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甲方安排好乙方人员的生活,保证乙方人员每月四天休假(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日程);

5、甲方负责财务、采购、后勤保障等工作;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甲方的经营、管理工作;

2、乙方保证其输出经营管理及实际操作的水平达到当地较高的水准;

3、乙方人员有参与管理经营的权利,有对甲方的经营决策提出建议的权利;

4、乙方有根据经营情况调换人员的权利(需经甲方同意);

5、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为甲方培训人员使其独立经营的义务;

八、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双方达成共识后可解约,如合同期内终止合同,提出终止方承担元的善后费用。

九、本合同签字后,试用期两个月,如果达不到预期签定的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本合同如发生异议,由淄博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有利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十三、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范文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本项目底商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目标

乙方以专业服务运作模式为基础,依托完整的市场定位体系,优势资源,提升商铺的市场形象,保持良好的市场竞争优势,传导先进商业管理理念,保障本商铺整体运营的可持续性发展,实现项目升值与保值,最终达成甲、乙双方及小商户的共赢局面。

第二条 委托经营管理商铺概况

2.1 商铺名称:

2.2 商铺地理位置:

2.3 商铺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三条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3.1委托经营管理的期限为 年, 年 月 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委托权限

4.1 委托期间,乙方应使用甲方最终确认的《商铺租赁合同》以甲方名义与小商户签订租赁合同。

4.2 委托期间,乙方负责小商户的招商、续租、管理等事宜,并协调处理各方之间的关系。

4.3 委托期间,乙方应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商业促销活动。以提升商铺的整体市场形象。

4.4 委托期间,在符合相关部门规定的前提下,乙方负责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招揽广告,收取的广告费、促销费等由乙方收取,甲方无权干涉。

第五条 商铺管理费用

1、委托管理期间,乙方负责对该商铺及其所在楼宇范围内的商铺及外立面经行整体装修,并对该商铺及其所在楼层范围内的商铺进行整体运营,同时乙方承担委托期间内的管理费、水电及其他的运营费。

2、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甲方购买商铺价格(以商铺买卖合同的签订的价格为依据)的24%的装修费,乙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委托管理期间,乙方每年以购买商铺价格(以商铺买卖合同的签订的价格为依据)的8%作为装修折旧费返还给甲方。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6.1 委托管理期间,甲方有权将该商铺转卖、赠予或继承。甲方因铺转卖、赠予或继承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6.2委托管理期间,出租方如需转让或变更该商铺所有权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同时向受让人披露本合同内容,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及相关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约定义务。

6.3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或撤销本合同,若甲方作出任何不利于乙方如约使用该商铺的行为,或干涉乙方就该商铺获得的使用权的处分的,甲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对该商铺的装修费用、宣传推广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和承担相关责任。

6.4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该商铺经营所需的租赁、工商、税务、消防、环保、卫生、治安、城管、防疫、电信等事务、手续和申办有关证照,办理上述手续所涉及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6.5、甲方同意该商铺及其所在楼宇范围内的屋面、楼顶、外墙的使用权归乙方,所得收益乙方所有,甲方同意放弃。

第七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7.1为提高该商铺商业价值,出租方同意由承租方对该商铺及该商铺所在楼宇范围内的商铺进行统一经营管理,包括整体规划、招商、整合运营。

7.2乙方有权通过关、停、并、分立、装修、与第三方联营、合作、合伙、承包、转租、分租、出租柜枱等形式对该商铺进行经营,由此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亦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7.3乙方根据第三方经营等的要求,无须经过甲方同意,可以对商铺进行整体规划、装修,乙方有权对该商铺的结构进行调整,出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本协议。

7.4为优化整体运营,甲方有权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公共通道等公共部分进行合理使用。

7.5 乙方负责商业市场调研、商铺定位、业种业态划分、商品大类结构、布局规划、招商组货、商业培训、机构设置、开业筹备策划、商品陈列布展、运营管理等全程服务工作。

7.6 乙方负责审核招商对象的品牌,审核包括对厂商和产品的审核,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注册商标登记证、产品合格委托书(适用于批发代理商)、品牌代理委托书(适用于专卖代理商)、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

7.7 乙方有权收取租金、广告费、促销费及其它来源于该商铺的合法、附属收益。

7.8 乙方协调解决小商户、消费者、管理公司及其它各方之间的冲突、矛盾,与甲方及时沟通、反馈各方信息。

7.9为了提升商铺的整体人气,乙方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举行促销、宣传等活动;

7.10在委托管理期限内,有关商铺的房屋、设备、设施正常维护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空调使用费、车位使用费等由乙方向物业公司缴纳。

7.11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所有协议都应交一份给甲方保留备查。

7.12乙方有义务要求、监督小商户进行合法经营。

7.13 乙方与乙方内部招聘的职员发生的劳动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甲方负有对该商铺及其所在楼宇范围内的商铺按约定的装修标准进行整体装修的责任,租赁期限届满后,如双方决定不再续约,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按本合同约定的装修标准(装修标准如下约定),将该商铺交付甲方使用。该商铺交还甲方后,双方就本协议形成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装修标准如下:

商铺装修标准:

商铺地面:

供 电:

间 隔:

门 面:

公用设备、设施及公共区域

地 面:

供电供水:

照 明:

消防设备:

通风设备:

乙方交付使用的商铺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上述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照下述方式处理:

1、乙方以装饰、设备差价为标准,双倍赔偿;

2、在商铺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承租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其他

9.1、 因该商铺的租赁所产生的有关税费承担,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由承租方承担。

9.2、 双方均有义务配合与协助该商铺实际经营者办理相关经营所涉及的工商、税务、消防、环保、卫生、治安、城管、防疫等事务、手续和证照申办。

9.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该商铺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4、 乙方以本协议甲方所填写的题述通讯地址发出的书面文件,在发出之日起第3日即视为合法有效送达。

9.5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该商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9.6本协议未作约定的,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7本协议壹式肆份,经双方共同签署后即时生效,出租方执壹份,承租方执叁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范文三

接受委托方(甲方): 合同编号:

委托方(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交交通运输部水发[20xx]360号文件精神,为保障运输安全,促进水运业发展,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一、乙方将船名为 号 总吨 载重吨 千瓦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经营和安全管理,委托期间,乙方资产所有权不变,以甲方的名义从事营运,并自主经营,独立核算,按章纳税,自负盈亏。

二、乙方应按营运船舶的载重吨每年向甲方缴纳委托经营管理服务费(人民币) 元,一年一次交清不得拖欠。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组织乙方船舶从业人员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抓好落实。

2、负责对乙方船舶的安全宣传、监督管理,定期检查船舶维修保养和安全落实情况。

3、代办船舶入户年检、船舶交易;代办船员证件、船舶、船员保险等业务,

4、帮助提供货源信息,开通24小时应急处理电话: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船舶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和干涉甲方的名誉和正当权益。

2、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按章缴纳国家的各项税费,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3、委托管理期间,船舶发生重大海损事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以便甲方及时向上级海事机关报告。

4、乙方有保证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的义务。

五、委托经营共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需延续的,另行签订。

六、本合同生效及终止时一个月内,双方交清标的物,并至审批机关办理有关证书和相关手续。

七、委托管理期间,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如有一方违约,则赔偿支付另一方违约金壹万元人民币。

八、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或意外情况,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到当地海事机构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委托期间,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如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十、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同等有效,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存入海事档案,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