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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协议(供物业委托管理用)(精选21篇)

委托协议(供物业委托管理用) 篇1

委托合同

委托协议(供物业委托管理用)(精选21篇)

(供物业委托管理用)

甲方: (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 (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 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 文件规定将 新村住房共计 套 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理。

三、托管费用

(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 %,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 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账户,帐号 ,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其它约定:

备注: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四)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B)适用于各类公房,与合同(A)不同的是:

1.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乙方按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标准从房屋租金中提拨修缮及管理费用给甲方,托管房屋内自用部位正常零修(人为损坏除外),上甲方负责。"

2.合同(B)中增加了"租金征收及管理"部分。并规定标准执行。

(1)乙方公有房屋的租金,按常州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统一标准执行。

(2)租金由甲方负责征收,其中租金收入 %返回乙方用于日常管,其余 %留作甲方用于托管理房屋室内自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与管。

合同(C)是针对各类私房(优惠和补贴出售房除外)而制定的。与合同(A)相比仅变动:

1.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按( )种方式进行:

(1)乙方自行修理。

(2)乙方委托甲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房屋管理部分增加一款"乙方上述房屋的所有权性质不变"。

委托协议(供物业委托管理用) 篇2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请在序号前打a;adc;)

A、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B、内资企业工商登记注册;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C、税务登记等手续(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财政登记、统计登记、劳动人事登记、社保登记、地税登记、国税登记);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D、一般纳税人登记;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E、外商独资高新技术企业立项审批、工商登记注册;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F、中外合资高新技术企业立项审批、工商登记注册;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G、企业变更登记、改制登记、内、外资互转变更登记;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网上申报内(外)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核;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网上申报新产品(黄卡)认证;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双软认定(软件产品认定、软件企业认定);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申报自营进出口权;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申报财政、统计月报;代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他_________。合计收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申办企业的原始材料、相关资料、计算机用户名及密码,并保证在程序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签字、盖章。

3、甲方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所需材料清单,负责整理和起草申办企业的有关文件,并负责提供相关政策、法规的咨询服务。

5、乙方应在甲方提供材料齐备的情况下,尽快完成申办材料的起草、组织、上网、装订、催办等工作,并按规定的期限完成委托代理事项。

6、甲方在委托代理的同时应付给乙方委托事项总金额的50%款项,甲方在取得工商执照或其他委托事项完成后,再付给乙方其余款项。

7、甲方可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A、以汇款方式汇入乙方账户,并及时将汇票传真给乙方;

B、以支票或现金方式直接到办公地点支付和结算。

8、遇有特殊情况或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协议(供物业委托管理用) 篇3

委 托 协 议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x x律师事务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 托 事 项

甲方因工作需要,委托乙方到工商部门查询“        ”工商档案资料。

乙方查询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该公司设立、变更(含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等)、注销和吊销等方面。

二、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提供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要求的各种材料保证乙方能顺利完成委托事项。

(二)甲方有权参阅、使用查询所获各项资料。

三、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指派律师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二)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甲方指示的,应当经甲方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甲方取得联系的,乙方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甲方。

(三)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

四、转 委

乙方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甲方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乙方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乙方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为维护甲方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五、与第三人关系

(一) 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乙方与甲方之问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甲方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乙方和第三人的除外。

(二) 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乙方与甲方之间的代理关系的,乙方因第三人的原因对甲方不履行义务,乙方应当向甲方披露第三人,甲方因此可以行使乙方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与乙方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甲方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

乙方因甲方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乙方应当向第三人披露甲方,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乙方或甲方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甲方行使乙方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甲方主张其对乙方的抗辩。第三人选定甲方作为其人的,甲方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乙方的抗辩以及乙方对第三人的抗辩。

六、协议的终止

(一)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查询事项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二)甲方破产或者乙方解散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 因甲方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甲方利益的,在甲方的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乙方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四) 因乙方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乙方的清算人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甲方利益的,在甲方作出善后处理之前,乙方的清算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七、补 充 协 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纠纷。

九、协 议 生 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注:文本来源于《公司法律顾问实务指引》 乔路主编

委托协议(供物业委托管理用) 篇4

委托合同

(供物业委托管理用)

甲方: (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 (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 房屋管理

(一) 乙方根据市 文件规定将 新村住房共计 套 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 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 房屋修缮

(一) 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 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 托管费用

(一) 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 %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Y 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账户,帐号 ,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 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 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 其它

(一) 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 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 其它约定:

备注:(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年  年 月 日止。

(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 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B)适用于各类公房,与合同(A)不同的是:

1.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乙方按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标准从房屋租金中提拨修缮及管理费用给甲方,托管房屋内自用部位正常零修(人为损坏除外),上甲方负责。"

2.合同(B)中增加了"租金征收及管理"部分。并规定标准执行。

(1) 乙方公有房屋的租金,按常州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统一标准执行。

(2) 租金由甲方负责征收,其中租金收入 %返回乙方用于日常管理,其余 %留作甲方用于托管理房屋室内自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与管理。

合同(C)是针对各类私房(优惠和补贴出售房除外)而制定的。与合同(A)相比仅变动:

1.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按( )种方式进行:

(1)乙方自行修理。

(2)乙方委托甲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房屋管理部分增加一款"乙方上述房屋的所有权性质不变。"

委托协议(供物业委托管理用)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收购(股权、资产、专利权)事宜,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有意收购_________行业的(股权、资产、专利权),并就该收购信息指定甲方为信息发布渠道向外发布。

第二条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并就且仅限于乙方提供的收购信息,通过_________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甲乙双方就发布方式另有约定的,也可按约定的方式发布。

第三条乙方保证收购信息的真实性。

第四条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交下列材料:

(一)乙方发布收购信息的合法、有效的书面决定;

(二)有委托代理人的,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该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填写《转让登记表》

第五条甲方可根据情况需要,随时要求乙方提供其它必要的材料。

第六条乙方保证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所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同意甲方就上述材料按下述第_________项所规定的方式发布(已有明确目标的不需发布):

(一)完全的向社会公开发布,但不公布且仅限于不公布本协议项下拟收购(股权、资产、专利权)所在企业或乙方的全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不完全公开发布。

第七条乙方要求按前条第(二)项规定执行,不完全公开发布的,应当另行出具书面文件,具体说明不公布事项的范围及甲方可以向拟出让方提供的材料范围。

第八条对于乙方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提交的材料,甲方均认为可以向拟出让方提供,并以获得乙方授权。但乙方按前条规定出具了书面文件的除外。

第九条甲方负责接受拟出让方的出让申请,解答拟出让方的询问。

第十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与拟出让方接触或协商转让事宜。

第十一条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结果及拟出让方情况,并做为投资顾问,积极参与项目考察、研究、策划、谈判、方案设计和合同拟定等活动。

第十二条乙方知悉从甲方处获得的有关拟出让方的资料,全部来源于拟出让方,保证对该材料及其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并保证该材料不得被用于除转让(股权资产专利权)以外的其它用途。

第十三条甲方对按本协议的规定向拟出让方提供材料,给或可能给乙方造成纠纷、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在乙方与拟出让方进行协商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了解进展情况。

第十五条交易完成后十日内,乙方需按实际交易额的5______%作为中介佣金支付给甲方。如不按时支付,必要时甲方有权通过网上公开催款形式进行索取。对于由此给乙方带来的名誉影响,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乙方不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甲方有权不予交易。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向人民法院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八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托协议(供物业委托管理用) 篇6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委托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受托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开户行:

帐号:

电话: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委托人(以下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称乙方):

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特殊需要,甲方需委托乙方发放   专项贷款。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对贷款项目进行审查评估,在确定具体的贷款项目后,按贷款发放程序发放    专项贷款(大写)   万元。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向    (以下称借款人)就   项目发放专项贷款(大写)   万元。

第三条 乙方根据贷款项目财务收支计划和工程进度计划,编报按季分月用款计划和还款计划。

甲方根据乙方编报的用款计划向乙方拨付资金。

第四条 乙方受托发放贷款,应与借款人签订借贷合同。

借贷合同副本应送甲方。

第五条 乙方应按还款计划约定的期限如期收回贷款本息,乙方收回的贷款本息,最迟应于收回贷款后的   个营业日内如数划缴甲方。

第六条 因甲方审查定项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第七条 因乙方审查定项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经济责任,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报送贷款使用的有关资料。

第九条 甲方委托乙方发放贷款,应向乙方支付手续费,手续费的计算方法和计付方式如下: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

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如期向乙方拨付资金,致使乙方未能按借贷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甲方应赔偿乙方向借款人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如期将收回的贷款本息划缴甲方,应根据未缴金额按延期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 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用款、还款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签章)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委托协议(供物业委托管理用) 篇7

委托方(甲方):   ;

住所:       。

受托方(乙方):   ;居民身份号码:   ;

住址:   。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权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公司     %股权(以下简称“代表股权” )的名义持有人,并按照甲方指示代理甲方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2、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甲方对公司出资,并代理甲方行使与该代表股权相关的股东权利。乙方确认;登记在乙方名下的公司%股份的实际出资人为甲方,该代表股权的所有 权及其他一切权益归甲方所有。

3、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视为标的股权,依照本协议约定并经甲方确认,一并由乙方代持。

第二条委托期限

本次委托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如需延长委托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条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

1、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表甲方向   公司出资(包括增资),在取得甲方同意后代为签署公司设立过程中的相关法律文件、代表甲方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经营管理活动、出席公司股东会。

2、按照甲方指示行使表决权、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代为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规定的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表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即表决权、查账权你、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其他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全部投资收益;乙方仅可以自己名义代甲方向公司出资及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乙方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赠与、放弃或设置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

2、在委托持股期间,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将其代持的股权及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应无条件予以同意并及时予以配合协助和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在不损害乙方实质利益的条件下,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乙方违反本条约定拒绝配合办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继续履行,并要求乙方按该等股权所对应的出资额的20%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享有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知情权,有权了解和参与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决策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乙方以名义股东身份代表甲方参加公司股东会。如涉及需要乙方在公司股东会上表决的事项,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规定办理。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合理要求下将股东会表决的情况书面告知甲方或定期(即股东会会议后7个工作日以内)向甲方提供股东会决议的复印件;

4、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公司依照法律或章程规定解散,如经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财产分配的,乙方应将分配取得的财产转交给甲方。

5、甲方作为“代表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 行监督与纠正, 并有权基于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乙方受托不善而给甲方或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

6、甲方认为乙方不能忠实或勤勉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解除对乙方的委托(但须提前5日书面通知乙方及公司),并要求乙方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权”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新受托人;

7、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合同及《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如将来公司股东会作出增加注册资本的决定后,甲方有义务及时按照股东会决议确定的甲方增资额(如有)来增加出资。因甲方未能及时履行出资义务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8、甲方应以其委托出资的数额为限,承担对公司出资的一切合法投资风险。乙方不对甲方委托的出资承担保值增值责任,甲方不得就出资财产的盈亏要求乙方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

9、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表股权”产生的应由股东承担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按照甲方指示将“代表股权”转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相应产生的税款、变更登记费用等也应由甲方承担。自应由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5日内,甲方应将该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因甲方延迟支付上述费用造成相关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0、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名义股东身份从事的与公司相关的行为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受。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和公司的登记股东,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按照甲方指示以名义股东身份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乙方行使股东权利时应受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限制。乙方不得利用工商登记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或致使甲方及公司利益遭受损失。

2、乙方仅可以自己名义代甲方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股份及其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及其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设置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上述代表股权及其股东权益,也不得实施其他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权”及股东权益,但为了甲方合法权益及法律规定情形除外。

4、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行使代持的股东权利时受到本合同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如需要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或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时,乙方应至少提前3日通知甲方,征求甲方的意见,在得到甲方明确授权后方能按甲方授权的意见进行表决;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权”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及任何其他收益分配等法律即公司章程规定、合同约定的股东应当获得的合法利益)、股权转让收益及公司清算后分配的剩余财产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收益或剩余财产后3日内将该等收益或财产移交给甲方。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6、在甲方拟向公司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代表股权”时,乙方应无条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及时按照甲方书面指示或要求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乙方违反本条约定拒绝配合办理变更登记及相关手续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并要求乙方按该等股权所对应的出资额的20%支付违约金;

7、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在甲方要求查阅、查询公司有关会议记录、决议、会计报告及账簿或行使《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股东权利时,乙方应提供协作,按照甲方的指示或意图以自己的名义做出相应的行为,以使甲方意志通过乙方名义得到体现;

8、乙方承诺:乙方清楚其所代持的股权并不属于其个人财产,乙方保证自己及配偶、继承人不会对其所代持的股权提出任何涉及权属方面问题的主张。乙方不会将其所代持的股权作为个人财产或者共同财产进行任何形式的处分。如因乙方擅自处分其代持股权,乙方应当按照处分时该股权的市场合理评估价(由甲方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定)或其他股东一致评估的价格(以二者中较高者为准)再上浮百分之二十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如因乙方个人债务或涉及继承等原因导致该代持股权被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甲方有权采取相关法律措施保护其合法权益,乙方应予以配合;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其实际损失(甲方的实际损失按法院委托评估价格计算)。

第六条委托持股的报酬

甲方与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委托关系为无偿的,乙方无权就该委托事项向甲方收取任何报酬。

第七条保密条款

1、协议双方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各方对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安排与规定及与本合同项下安排有关的其他协议均予以严格保密,非经合同相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披露。

2、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3、乙方因违反该等保密义务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赔偿金(相当于该等股权所对应的出资额的20%)。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委托持股期间,因乙方的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实际经济损失。本协议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第九条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在委托关系存续期间,在乙方代持的股权完全按照甲方的指示全部转让给第三人或甲方成为该“代表股权”的工商登记股东后,甲、乙双方的委托持股关系即终止。甲方或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委托合同。任何一方要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除不可归责于解除方的事由外,因解除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均应在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之日起10日内,按照甲方的指示无条件的及时签署股权变更的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将其所持的“代表股权”无条件变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的,任一方均应向公司登记注册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有争议的条款外,在争议的解决期间,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各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法协商一致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协议(供物业委托管理用) 篇8

编号:

甲方(卖出方):

乙方(买入方):

丙方(监管方):上海××房地产展销服务有限公司

为保证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丙方受浦东房地产交易中心委托提供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甲、乙、丙三方共同友好协商,就办理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买卖的房屋位于浦东新区路×弄×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号:

交易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本协议所示资金监管期限从乙方第一笔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之日起至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该房地产转移登记,甲方收到全额监管房款、乙方收到房地产权证之日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委托丙方监管购房款为:

(1)一次性全额付清(2)全额分期付清

(3)首付款加贷款(4)部分款:××元

第四条

根据甲、乙双方相关协议,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分次,将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崂山支行帐号,具体付款方式、金额、期限如下:

××年××月××日前/后×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大写)

××年××月××日前/后×日第二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大写)

××年××月××日前/后×日第三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大写)

第五条

付款方式经三方协商,按下列第款处理,甲乙双方所签订《买卖合同》之付款方式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一)丙方应在乙方全额监管房款划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且丙方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收件收据》所示受理日期后第二十五日(如有退件,受理日期应从交易中心收到补件之日起计算),通知甲、乙双方双方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甲方全额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如遇双休日及国定假日顺延)

(二)甲、乙双方约定,上述监管房款中的部分款项作为交房尾款,具体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甲、乙双方办妥物业交接手续出具书面意见后,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醛

(三)甲、乙双方自办贷款,则本协议所示放款日期自乙方全额监管款项到帐后第二十五日(以银行到帐凭证所示日期为准)由监管方通知甲、乙双方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甲方全额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丙方按本协议约定书面通知甲、乙双方后,甲、乙双方应于收到通知十日内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如逾期不领,丙方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乙双方,通知发出七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无法同时至丙方处同时领取,丙方视作甲方或一方自动放弃权利,可向甲方或乙方单方发放监管房款或产权证。

第七条

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过程中,经房地产登记机关审核,因不符合产权登记条件而导致不能办理转让交易过户登记,不予登记书一经作出,丙方通知甲、乙双方,并于不予登记书作出拾日内向乙方退还已收房款,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八条

若甲乙双方于正式签订《买卖合同》前签订本协议,但因故终止该房地产交易,或由甲、乙双方所签《买卖合同》引起的纠纷造成交易登记终止。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九条

丙方实行房款监管后,不能对抗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对该房地产的查封或以其他形式的限制房地产权利的裁定、决定。如发生丙

方所监管房款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因非为丙方原因而依法冻结造成丙方不能将监管房款交付甲方或乙方。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十条

丙方对房款的监管不意味着对乙方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对房地产交易的合法性、可行性以及其他与房地产买卖合同有关的任何问题均不承担任何责任。甲、乙双方在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过程中发生与本协议无关的任何争议均应由双方自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因甲、乙双方原因导致监管方未能及时完成本协议委托事项,则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约定负相关违约责任。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十一条

因甲、乙双方不按本协议中规定的程序办理而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承担责任。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十二条

监管费用为×元,由甲方支付×元,乙方支付×元。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如委托丙方办理贷款、产证等其他事宜,具体见附页。

第十四条

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并由乙方按协议约定将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经甲方收到全额监管房款、乙方收到房地产权证后,自行失效。

甲方/法定代表(签字):乙方/法定代表(签字):

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

证件号:证件号: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丙方(盖章):上海××房地产展销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日期:年月日

委托协议(供物业委托管理用) 篇9

甲 方:

联系人:

地 址:

电 邮:

手 机:

电话: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地 址:

电 邮:

手机: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惠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高铁广告事宜达成合作条款如下:

第一条 广告发布内容: __。

第二条 广告发布周期为 个月,发布时间按广告画面上刊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三条 合同总金额共计人民币 (¥ .)。

第四条 付款方式

户 名:广西____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____支行

银行账号:______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严格遵守《广告法》的相关法律、法规。

2、甲方应按期支付合同款项。

3、甲方保证广告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承担有关广告内容合法性和真实性的法律责任。

4、甲方保证不将本合同规定期间内享有的任何权益转让予第三方,除非事先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5、广告画面上刊之日起和下刊前,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若甲方无异议,甲方应于广告发布之日以书面形式对发布情况予以确认,若甲方接到乙方通知送达之日起3日内未进行验收确认,或验收后三日内无书面异议,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6、甲方发现广告在发布后有造成损坏或损失等情况的,有权通知乙方修复,或更换,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修复或者更换,修复或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7、合同发布期内如甲方需要更换画面,甲方须于换画前按 __广告媒体:__X费用标准支付制作费 ,制作费包括:喷绘(或网印/印花)费、上画、申报、画面维护、保洁费等。乙方应于收到相应款项后,向甲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发票内容“制作费”,发票一经开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作废后重开。

8、广告发布之后,甲方临时决定暂停发布的,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仍需要依照原合同既定价款支付发布费、制作费。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内容制作发布双方确认的广告内容。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广告样稿的内容和表现形式有权利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作出修改,在甲方未作出修改前,乙方不给予发布。乙方由于专业所限,对甲方资料审核为形式审核,仅限于对甲方提供的证照、授权书、专利证书、广告画面和内容、著作权证明等做书面审查,如依据有关部门判定甲方对第三人构成侵权,致使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赔偿。

3、甲方应于约定的广告发布期前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样稿及相关证书、批文经乙方送交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后发布,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改动。如甲方提供的材料、广告画面、质量不合格,须退回重新申报的,时间以再申请时间为准重新计算发布期。因甲方缘故导致广告不能按期发布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时施工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顺延广告发布期。

4、甲方如逾期不支付广告发布费或支付费用不足的,乙方即有权中止甲方的广告发布,对已发布内容的,有权撤版、撤刊,并保留欠款追索权及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广告发布费,如甲方逾期付款,应每日按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0天的,乙方通知提醒甲方付款,如甲方仍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或补齐当笔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进行广告撤刊,除滞纳金外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违约金。为此而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若由于乙方原因,逾期30天不能发布甲方广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给予合理赔偿,同时乙方必须于合同解除3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已付费用。

第八条 免责条款

广告发布后,若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如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动乱、罢工、政府机构的行为等)而导致影响广告发布效果或广告无法发布,乙方不构成违约。如遇政府或因国家机关、铁路部门整体规划/调整、及政令、安全等原因需要,甲方发布的广告媒体位置需要调整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方案。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届满,双方履行完成合同约定义务,合同终止。

2、双方就合同约定内容协商一致后,进行各项费用结算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条 其它条款

1、自合同终止、解除日起,乙方有权拆除和清理甲方的全部广告材料及附加物料。拆除的广告材料及附加物料由乙方自行处理并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2、当地政府及铁路部门在特殊时段征用动车组广告资源发布公益广告,甲方须无条件配合执行,公益广告占用时间乙方在时间上1:1顺延补偿。

3、甲方所发布的广告,应美观、大方、无破损,其内容、形式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与所处环境和谐统一,不得具有对该位置环境形成足以使大众反感、不适心理反应的内容。列车上所有广告均通过乙方审核通过后方可上画,如不能审核通过,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需重新提供广告画面及《广告媒体内容申请表》重新进行审核。

4、未经书面同意,不得使用南宁铁路局、铁路、甲方名称及标识(LOGO)等从事经营活动。

5、本合同属于商业机密,双方均有义务维护其中的商业及技术数据或信息的保密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传播或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相关信息及资料,否则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本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有关争议时,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向乙方所在地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广告发布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条款均为合同组成部分,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所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三条 通知: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任何通知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以电话通知对方加以确认。本合同履行中的通知,如使用特快专递邮件,以寄出日后的第三日视为收件日期;如使用电报或传真,以发出后的第二日视为收件日。除非一方书面通知更改地址及收件人,一切通知均应发往本合同列明的地址和号码,由列名收件人收,双方收件人签署任何文件或签字确认文件的效力等同于甲乙双方公盖效力。

甲方收件人:

联系方式:

地 址:

乙方收件人:

联系方式:

地 址: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人(签章):

授权代表人(签章):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传真: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

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协议(供物业委托管理用) 篇1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委托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年

起始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终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传播方式: 连续直接播出节目语言: 中文

被委托媒体: 涉外单位闭路电视系统被委托用户种类: 涉外单位

被委托单位终端数:付费周期: 免费

解码器价格:________元人民币/台 (以协议签署后实际收视之日为计)

附加条款:

1.如委托方确信MTVA频道中任何节目的片段的播出可能或是将会侵害他人权益,可以临时撤消该节目或是通知被委托方采取措施,防止这类节目的转播。

2.委托方保留未言明授予被委托方的有关MTVA频道的一切权利。

3.被委托方同意,对于被委托方违反协议所造成的损失,委托方将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委托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4.本协议一经签署,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被委托方不得提出解除协议,在此之后,被委托方如要解除协议,必须提前至少90天通知委托方。

5.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依照与MTV ASIA LDC签署的合作协议,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家代理MTVA频道的收费发行业务。

6.本协议及其附加条款,是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共同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一经正式签署,双方都应严格执行。

7.被委托方保证(在接收、传送及播映MTVA频道之前)取得必要的权利、执照和批准等。

8.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到期自动续延。

委托方签字:______________ 被委托方签字: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委托协议(供物业委托管理用) 篇1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寻找物业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1条基本要求

区域:面积:______________办公人数:_________租期:________租金:__________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其他需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2.1甲方有权自主确定是否租赁标的的条件;

2.2甲方承诺不私下同乙方介绍之业主接洽、交易(包括乙方书面推荐及现场带看);

2.3甲方应及时在乙方提交的《标的视察确认》上签章确认。

第3条乙方权利及义务

3.1乙方须利用自己销售网络积极寻找标的,跟进并促成交易;

3.2乙方有义务带领甲方视察标的,并向甲方提供业主的意向、条件。

第4条酬金

4.1乙方将根据行业惯例,从提供物业方收取服务费用。

第5条违约责任

5.1如果甲方有不履行协议义务的情形,应向乙方给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相当于私自成交标的月租金的两倍。

第6条争议的解决

6.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如发生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如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则在乙方所在地法院以起诉方式解决。

第7条协议的生效、解除和终止

7.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发生法律效力至____________________止;

7.2本协议中止/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7.3在下列情形中,双方均可提前解除协议:

(1)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实现协议目的;

(2)甲方已通过其他渠道(非乙方提供标的)选择合适办公地址;

(3)一方延迟履行协议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

第8条附件

8.1双方确立确认书制度。凡乙方代领甲方视察标的前,均向甲方传真一份《标的视察确认》或在甲方视察标的同时出具《标的视察确认》,甲方应在《标的视察确认》上签章,视为乙方的业绩,乙方须跟进促成交易,《标的视察确认》为本协议合理附件。

甲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委托协议(供物业委托管理用) 篇1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保险经纪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聘请乙方为保险经纪人,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保险经纪服务。

二、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下列服务:

1、根据甲方的具体需求,设计保险招标方案;

2、按照“保费合规、服务优质”的原则,协助甲方就保险条款、费率、优惠条件、后期服务等制定招标细则及评分标准,并负责追踪落实。

3、协助甲方根据招标文件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服务合同;

4、根据合同条款,协助甲方用车单位办理投保手续及结算事宜,确保财政支出的安全;

5、协助甲方及保险公司解答车辆使用单位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

6、在发生引致保险索赔争议或需要乙方处理的事件发生时,提出处理建议,协助甲方准备相关文件,在授权范围内代表甲方与保险公司进行谈判,全程处理相关事宜;

7、根据甲方授权全程监督保险公司投保流程、保险价格、服务承诺、理赔服务进程并定时将情况报告甲方;

8、与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及其他关系方沟通协调。

三、乙方责任:

乙方受甲方委托通过招标方案设计、保险政策咨询、保单事后稽查、重大事故现场监督、车辆保险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确保甲方投保单位和车辆保险费率不高于合同规定,享受的保险服务不低于合同的规定,并根据合同执行出现的情况,及时向甲方提供建议,以确保甲方利益的最大化。具体内容

1、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忠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在完善服务条款的同时,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争取最低费率;

2、负责提供甲方及用车单位对保险业务及政策的咨询;

3、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投保险种及中标价格审核保单,如有差错,及时督促保险公司纠正并定时报告甲方;

4、监督保险公司按照服务承诺认真履行合同。在收到甲方车辆使用单位关于保险服务质量投诉的3个工作日内,对保险公司的反应进行监督,督促其在最短的时间内尽快查处并做出书面答复。超过3个工作日内没有弥补缺陷,乙方将协助用车单位按照合同的约定,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保证甲方用车单位的合法权益;

5、重大事故接到甲方用车单位或保险公司的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负责对现场查勘、施救及善后事宜的监督,以确保甲方用车单位的合法权益;

6、督促保险公司定期对甲方车队管理人员及驾驶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7、在每个月度结束的5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负责汇总《投保车辆保费结算情况表》、《投保车辆出险理赔情况表》并报告给甲方。

8、在每个季度结束的10个工作日内,负责召集有保险公司、甲方代表参加的“合同履行及服务质量分析例会”;并撰写分析报告给甲方。

9、在第一个保险年度结束前的一个月,撰写下一年度保险调整建议书给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负责落实。

10、为单位提供理赔指导服务,对有理赔争议或估损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赔案,乙方负责全程索赔服务及有关善后事宜

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协议(供物业委托管理用) 篇13

房屋出售委托协议

编号:

委托人:

(系房屋出售人)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

(系房地产经纪机构)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证明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委托人和受托人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该房屋为【楼房】【平房】,坐落为: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 【小区(街道)】________【幢】【座】【号(楼)】 _________ 单元 ___________ 号(室),该房屋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 ___________ 层,其中地上 ___________ 层,地下 ___________ 层。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 层,建筑面积共 ___________ 平方米。

(二)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住宅】【公寓】【别墅】【办公】【商业】:___________。

(三)房屋权属情况: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共有权证证号为:____,填发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 】未设定抵押【 】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他项权利证证号为。

委托人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委托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不能如期办理入住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条委托期限及方式

本协议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此期间受托人为委托人的【 】独家【 】非独家委托服务提供者。

独家委托服务:委托人仅委托受托人为其本次委托销售房屋的唯一受托人。

非独家委托服务:委托人除可委托受托人为其本次委托销售房屋的受托人外,还可委托其它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个人代为销售。

第三条 服务内容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提供下列第项服务(可多选):

(一)提供与上述房屋买卖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市场行情咨询。

(二)寻找房屋买受人。

(三)在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期限内协助管理上述房屋。

(四)协助并撮合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五)代办税费缴纳事务。

(六)代办上述房屋抵押注销手续。

(七)代办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及附属设施过户手续。

(八)代理移交房屋、附属设施及家具设备等。

(九)其他(请注明)

第四条委托出售价格

(一)委托人要求上述房屋的出售总价不低于【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元)。

(二)实际成交价高于前款约定最低出售价的,高出部分属委托人所有,但受托人有权按实际成价收取佣金。

第五条佣金及支付

(一)在委托人房屋成功出售(即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受托人不收取委托人任何费用。

(二)委托人在同受托人提供的购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按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向受托人支付相关费用。标准如下:

1. 佣金:房价款的%;

2. 。

(三)。

第六条各方责任

(一)委托人责任

1. 委托人向受托人提供所出售房屋的有效证件及详细资料,作为受托人提供委托服务的依据;

2. 委托人保证其出售的房屋具备合法出售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已征得共有人同意、出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3. 委托人应积极配合受托人开展的正常经纪活动;

4. 委托人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佣金,并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和变更本协议;

5.委托期限内或委托期满六个月内不得与受托人介绍过的客户自行成交;

6. 委托人如为独家委托的,不得将该售房信息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个人代为销售;

7.

(二)受托人责任

1.受托人应核查委托人提供的房源是否符合出售条件;

2.受托人就房屋交易程序、成交价格、付款方式、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等方面为委托人提供咨询服务;

3.受托人应积极主动为委托人提供经纪服务,不得擅自单方终止本协议;

4.受托人应按与委托人约定的委托事项要求开展经纪活动,委托事项变化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

5. 受托人应及时向委托人通报有关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接受委托人咨询,解答相关问题及相关手续的协助办理;

6. 受托人充分利用自身所拥有的推广途径,对委托人房屋进行推介,并协助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协助交易双方办理相关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7.除本协议约定的费用外不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向委托人收取其他费用;

8.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将委托事项转委托其它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个人;

9.受托人同时接受交易双方委托的,应向双方当事人如实说明情况;

10.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委托人违约责任

1. 委托人故意提供虚假的上述房屋证件和资料的,受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委托人泄露由受托人提供的购房人资料,给受托人、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委托人在委托期限内或委托期满六个月内自行与第三人达成交易的,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向受托人支付佣金。但双方在本协议第二条中约定为非独家委托,并能证明该项交易与受托人的服务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除外;

4.

(二)受托人违约责任

1. 受托人违背执业保密义务,不当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给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应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约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补充赔偿;

2. 受托人有隐瞒、虚构信息或恶意串通等影响委托人利益的行为,委托人除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退还已支付的相关款项外,受托人还应按照

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3. 在委托代办事项中,受托人因工作疏漏,遗失委托人的证件、文件、资料、发票等,应给予相应经济补偿;

4.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九条协议变更与解除

(一)协议变更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协议解除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

第十条争议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纠纷。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协议及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______份,受托人______份, ______份。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委托人】(签章):【受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备案证明编号】:

【房地产经纪人员】:

【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协议(供物业委托管理用) 篇14

网上证券委托协议书

甲方姓名(名称):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机构户开户代办人姓名:_________

机构户开户代办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资金帐号:_________

上海a股帐号:_________

上海b股帐号:_________

深圳a股帐号:_________

深圳b股帐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_____》、《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就甲方在乙方进行网上证券委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主管机关制定的有关规定、条例。

第二条?网上证券委托是指甲方在乙方固定的经营场地之外,利用计算机通过登录互联网,通过使用乙方提供的交易系统下达证券委托指令,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证券,获得成交回报信息;甲方还可以通过该系统查询本人的资金及股票余额、明细,修改本人的通讯密码及交易密码,并可以获得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实时股票行情等公开信息及乙方提供的相关参考信息。

第三条?甲方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乙方的《网上证券委托风险揭示书》,甲方清楚地认识到使用网上证券委托交易系统可能遭受的风险,并明确承担全部所示风险。

第四条?甲方承诺单独使用乙方提供的网上证券委托交易交易系统,不利用该系统从事证券代理买卖业务,并从中收取费用。

第六条?甲方必须亲自到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处签署本协议并办理网上证券委托开户手续。甲方保证所填写的开户资料,以及以其他方式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均属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所提供资料形成的后果负责。

第七条?甲方办理网上委托开通手续时,必须自行设定并掌握交易密码和通讯密码。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交易密码和通讯密码的保密,并建议甲方定期更换密码,不要使用与个人数据有关的密码。凡是通过密码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视为甲方亲自操作,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交易结果承担责任。

第八条?甲方必须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有效营业时间内下达交易委托指令。如因甲方下达交易委托指令时超过交易所规定的营业时间,致使甲方的交易指令不能成交,甲方应放弃提出异议和请求经济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乙方按甲方预留的联系地址,定期向甲方提供书面对帐单。甲方联系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与乙方联系。

第十一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乙方不直接向甲方提供计算机网络形式的资金转帐服务,并且不向甲方提供网上证券转托管业务。

第十二条?为了控制风险,乙方设定网上委托的单笔委托限额为_________元及交易日成交限额为_________元。甲方超过该委托限制的委托均认为无效。

第十三条?甲方应办理电话委托等其他委托交易方式,以便在网络中断、高峰拥挤或网上证券交易方式暂时失效等情况下替代使用。

第十五条?甲方的上海帐户必须在乙方办理指定交易。

第十六条?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委托内容及密码负有保密义务。除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开户资料及委托内容。乙方未经甲方明确同意而泄露甲方的委托内容和开户资料,致使甲方蒙受经济上的损失时,甲方的索偿权仅限于真实损失范围之内。

第十七条?甲方的网上证券委托内容以乙方电脑记录资料为准。甲方对其委托的各项交易活动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八条?对因通讯、自然灾害、其它不可抗力因素或者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的突发事故而造成乙方系统无法接受甲方指令,从而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由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而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本协议一经签署,甲方即被视作对证券主管机关制定的有关规定及对本协议的内容有充分的理解和认可。

委托协议(供物业委托管理用) 篇15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

乙方是指:

前期物业服务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止的物业服务。

根据国家《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物业服务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物业的坐落、面积

1、坐落位置: (项目名称) 栋 号铺面,建筑面积为  ㎡。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双方所签订的服务合同及相关协议;

3、不得在居民休息时间(中午12时至15时、晚上22时至翌日7时)制造发出过大的声响(如敲击、高音响、按喇叭等);

4、依据本协议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垃圾处理费;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遵守《水电代收代缴协议》,按时向翡翠园小区业主服务中心缴纳水电费用;

7、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8、转让商铺时,应事先通知乙方,告之受让方与乙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9、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签订的租赁合同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10、商铺的招牌安装,应取得按开发建设单位规定的统一标准安装。

11、服从乙方的日常管理,实行门前“三包”,讲究卫生,保持门前及周围清洁。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对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治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修、服务与管理。

2、建立建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3、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签订的本合同行为;

4、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和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及垃圾处理费;

6、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告之甲方,并与甲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7、与甲方签订水电代收代缴协议;

8、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 、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二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消防设施、监控系统、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环境卫生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楼宇的公共部位,包括楼梯、大厅、楼宇外墙等部位环境卫生管理;

2、物业区域的公共场所,包括小区内的道路、绿化地带、公共停车场、公共娱乐场所等所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

3、生活废弃物的清理。

四、秩序维护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治安协管员实行24小时巡逻制度,定时定路线巡查;

3、对本物业区域内的车辆管理;

4、与甲方签订《消防责任书》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对小区的机动车停放与出入实行统一管理。

2、维护小区的交通秩序。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1、消防要求:翡翠园小区商铺的消防施工方案须报消防主管部门审批,消防设施(喷淋、温感、烟感)等由业主在装修时自理,必须接入小区喷淋管网和消防报警系统,并符合消防管理部门验收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2、根据开发商文件要求,因商铺未安装排烟管道不允许经营餐饮店。

3、特殊行业要求:经营特殊行业的,需要按特殊行业相关要求并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4、签订《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七、用水用电管理:双方另签订《水电代收代缴协议》。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1、房屋外观(包括屋面、天台)完好、整洁;外墙、公共楼梯间面砖、扶手等无明显污迹、无破损、无乱张乱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

2、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及时劝说、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3、空调安装位置统一有序,支架及固定螺丝等用不锈钢材料、无锈蚀,冷凝水集中排放;

二、设备运行:

1、设备运行正常,维护良好,无事故隐患;

2、定时对设备进行检查,应设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

3、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完善的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路灯等公用照明设备完好率在98%以上;

2、各设备及公共场所、场地、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四、环境卫生:

1、小区公共部位干净、整洁、无杂物垃圾、无异味、无乱张贴、无乱堆放、扶手无尘,清洁率95%以上;

2、小区内的道路完好、无积水、泥沙、公共场所无杂物垃圾,环卫设施设备完好无损;

3、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果皮箱无溢满现象;

4、垃圾中转站、垃圾桶、果皮箱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无异味;

5、实行定期消杀,有效控制蝇、蚊、鼠等害虫孽生。

五、 绿化:

1、草坪应及时修剪,保持平整,并清除杂草,控制杂草孽生;

2、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枯死,适时组织灌溉、施肥、松土,预防虫害;

3、根据树木品种科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观赏效果良好;

4、绿化地设爱护绿化温馨提示牌。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商铺前道路畅通、交通秩序良好,无乱停车现象。行人、车辆各行其道;

2、室内停车场二十四小时定时巡逻。

七、消防:

1、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在98%以上。

2、小区火灾发生率在1%以下。

八、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小修和急修:

(一)小修

1、做到水、电、气等公用设施小修不过夜。

2、房屋共用部位的土建小修三日内有结果。

(二)急修

3、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的急修要求维修人员三十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开始组织抢修。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一、乙方收取服务费标准为:

(一)物业服务费按     元/平方米/月计收;

(二)城市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1、餐饮娱乐业以外的商业网点按经营面积收取

(1)面积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    元/店.月收取;

(2)面积30平方米以上按    元/平方米.月收取;

2、餐饮娱乐业商业网点按经营面积收取

(1)面积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     /店.月收取;

(2)面积30-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 按     元/店.月收取;

(3)面积50平方米以上参照以上标准方双方协商;

(三)缴纳水电周转金

1、面积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    元/间一次性收取;

2、面积30-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 按     元/间一次性收取;

3、经营面积50平方米以上按     元/平方米一次性收取;

二、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物业物业服务费的,以欠费金额的2﹪支付每月利息,直至全部清偿欠费时止。

三、甲方必须按时缴纳当月的物业服务费、垃圾处理费、水电费等费用。

第六条 水电费用

1、甲乙每月实际使用的水电度数由乙方双方派代表共同确认,且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到业主服务中心缴纳。

2、水电费按如下方法计算:

水电费收取方法:每月水电费=(每月实际使用度数+公摊+损耗)×单价,以上水电费单价按市供电局、自来水公司核定经营性收费标准收取。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甲方违反协议,使乙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乙方违反协议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

四、甲方违反协议的,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5‰向甲方交纳违约金,逾期超过一个月的,乙方将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

第八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甲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 本协议内容各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一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如协商或调解无效,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共7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委托协议(供物业委托管理用) 篇1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及双方签署的《_________》,经友好协商,就网上委托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网上委托风险揭示书

第一条 甲方已详细阅读本章,认识到由于互联网是开放性的公众网络,网上委托除具有其他委托方式所有的风险外,还充分了解和认识到其具有以下风险:

1.由于互联网数据传输等原因,交易指令可能会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

2.投资者密码泄露或投资者身份可能被仿冒;

3.由于互联网上存在黑客恶意攻击的可能性,互联网服务器可能会出现故障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行情信息及其他证券信息可能会出现错误或延迟;

4.投资者的电脑设备及软件系统与所提供的网上交易系统不相匹配,无法下达委托或委托失败;

5.投资者在申请开通网上交易过程中,应充分了解网上交易的具体细节,包括几个过程,如客户的计算机配置问题,电信线路问题,以及服务器的响应问题等,对网上交易的交易过程做到心中有底,以免造成交易损失;

6.如投资者不具备一定网上交易经验,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委托失败或委托失误;

7.由于网络故障,导致投资者的交易指令不能正确送达或完成的风险。通过网上证券交易系统进行证券交易时,投资者电脑界面已显示委托成功,而券商服务器未接到其委托指令,从而存在投资者的利益不能增大或损失不能停止的风险;或投资者电脑界面对其委托未显示成功,于是投资者再次发出委托指令,而券商服务器已收到投资者两次委托指令,并按其指令进行了交易,使投资者由此而产生重复买卖的风险;

8.由于行情信息及其他证券信息有可能出现错误,从而给投资者带来错误信息的风险;

9.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投资者不能及时进行交易的风险;

10.投资者对开通网上交易后所涉及的责、权、利应有充分的认识,尤其对一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应及时进行弥补,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上述风险可能会导致投资者(甲方)发生损失。当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可以随时与开户营业部或我公司联系,并改用其他委托方式,避免或尽量减少交易损失。

第二章 网上委托

第二条 本协议所表述的“网上委托”是指乙方通过互联        网,向甲方提供用于下达证券交易指令、获取成交结果的一种服务方式。

第三条 甲方为在证券交易合法场所开户的投资者,乙方为经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核准开展网上委托业务的证券公司之所属营业部。

第四条 甲方可以通过网上委托获得乙方提供的其他委托方式所能够获得的相应服务。

第五条 甲方为进行网上委托所使用的软件必须是乙方提供的或乙方指定站点下载的。甲方使用其他途径获得的软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甲方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原件及其复印件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开通网上委托的申请,乙方应于受理当日或次日为甲方开通网上委托。

第七条 甲方开户以及互联网交易功能确认后,乙方为其发放网上交易证书。

第八条 凡使用甲方的网上交易证书、资金帐号、交易密码进行的网上委托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建议甲方办理网上委托前,开通柜台委托、电话委托、自助委托等其他委托方式,当网络中断、高峰拥挤或网上委托被冻结时,甲方可采用上述委托手段下达委托。

第十条 乙方不向甲方提供直接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资金转帐服务,也不向甲方提供网上证券转托管服务。

第十一条 甲方通过网上委托的单笔委托及单个交易日最大成交金额按证券监督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甲方确认在使用网上委托系统时,如果连续五次输错密码,乙方有权暂时冻结甲方的网上委托交易方式。连续输错密码的次数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的网上委托被冻结后,甲方应以书面方式向乙方申请解冻。

第十三条 甲方不得扩散通过乙方网上委托系统获得的乙方提供的相关证券信息参考资料。

第十四条 甲方应单独使用网上委托系统,不得与他人共享。甲方不得利用该网上委托系统从事证券代理买卖业务,并从中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 当甲方有违反本协议第十三、十四条约定的情形时,乙方有权采取适当的形式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当本协议第一条列举的网上委托系统所蕴涵的风险所指的事项发生时,由此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甲乙双方的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关系终止;

2.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要求终止;

3.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终止。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协议(供物业委托管理用) 篇17

编号:第 号

甲方: 乙方: 税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

税务登记号:

兹有 (甲方)委托 税务师事务所(乙方),提供 代理服务。经双方协商,现将双方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事项:

(一)项目名称:

(一) 具体内容及要求:

(二) 完成时间:

二、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 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元,差旅、食宿等费用另行计算。

(二)上述费用按 方式,自协议签订后 日内支付完毕。

三、甲方义务及责任: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代理人员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及时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账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涉税资料失实,造成代理结果错误的,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三)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此类情况,经劝告仍不停止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按未服务的时间计算退还甲方。

(四)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数额的 比例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的义务及责任:

(一)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

(二)乙方委派的代理人员必须对执业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保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必须按时出具代理报告。如超过约定时限,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按收取代理费的 比例支付违约金。

(四)因乙方失误造成甲方不正确纳税,被税务机关处以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的,由甲方负责补税,乙方对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协议签订后,双方应积极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有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给对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

六、协议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七、协议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有效期为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时止。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委托协议(供物业委托管理用) 篇18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xx年 __月 ___日于中国____签署.

甲方:

乙方:经纪人

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凭借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平台,使甲方获得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等)机会,乙方愿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经双方商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融资服务事项

1,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凭借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平台,为甲方推荐投资商等相关融资服务.

2,甲方同意,甲方确认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后,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该投资商达成各种投融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融资等)并获得融资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支付成交手续费.

二,成交手续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融资的,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支付成交手续费.

2,甲乙双方确认,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的每笔融资款项到账之日起 10(拾)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手续费支付给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具体比例如下:

融资额1亿以上成交手续费为3‰;

融资额1000万~1亿成交手续费为4‰ ;

融资额1000万以下成交手续费为5‰

如甲方逾期支付成交手续费,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应付未付款总额的0.5%(千分之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各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甲方须配合乙方完成尽职调查程序,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该项目融资(企业)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企业)的基本资料(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商业计划书等资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内容等.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尽可能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经有效签章的确认函,确认乙方对投资商的推荐.甲方出具确认函后,方可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进行接触.

4)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通报投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协议的签署,投资款项的到位情况等.

5)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6)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支付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交手续费等.

2,乙方的义务:

1) 就甲方编写的融资信息等提供初步建议和指导.

2) 就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制作简易商业计划书.

3)根据甲方项目信息对照投资商资料信息进行投资商筛选.

4)向国内外投资商定向推荐甲方项目,并负责项目前期接洽的谈判事宜.

5)在甲方向乙方出具对乙方所推荐投资商的确认函后,向甲方提供投资商信息,协助甲方与投资商取得联系.

6)投(融)资协议签署后,尽乙方所能,协助甲方督促投资商资金到位.

7)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四,声明与保证

1,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甲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

2,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乙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五,保密

1,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投资方公开的内容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另行出具说明.

2,甲方有义务对从乙方处获得的投资商的各种材料进行保密,并保证不用于本协议项下融资以外的其它用途.

3,乙方有权向投资商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甲方明确要求保密或不得对外提供的除外),乙方对于投资商在占有,使用相关资料过程中可能给甲方造成损害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其他约定

1,乙方仅负责向甲方推荐投资商.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接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投资商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制作商业计划书,参加谈判,进行调查,进行路演推介等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可向其推荐与融资活动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甲方与乙方推荐的中介机构接触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中介机构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 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任何内容.

2.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

3. 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在协议终止后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八,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管辖.

2,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争取各方之间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30日内未能协商解决,争议双方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生效

1,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如甲方确认乙方向甲方推荐的投资商的,本协议有效期将自甲方确认之日起自动顺延两年.

2,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经纪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时间: 时间:

委托协议(供物业委托管理用) 篇19

编号:

检测委托协议

项目名称:                              

甲方(委托方):                                   

乙方(被委托方):

20__年十二月十九日

为保证高速公路立交改造工程的工程质量,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工程的建设业主,于20__年12月委托验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的试验室对立交改造工程进行工程检测,用真实科学的质量数据反映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为工程施工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1、 工作内容

检测内容及频率:以现行规范为依据,进行抽检工作(中心抽检和监理抽检),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2、 检测依据

1)、施工图设计文件;

2)、《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__;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 077-95;

4)、其它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或规程。

3、 甲方职责

1) 按合同规定支付试验检测费用。

2) 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3) 提供现场试验条件,如:协助维护现场秩序、配合检测工作等。

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

4、 乙方职责

1) 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试验。

2) 合同签定后,5天内进场进行检测工作,检测工作时间为整个工程工期。

3) 乙方在检测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正式检测报告,一式贰份。

4) 自行负责试验检测人员及设备安全。

5) 检测报告应客观反映施工水平。

6) 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科学性负责。

以上费用由乙方承担。

5、 试验检测费用

1) 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

2) 检测费用包干价11万元(大写:壹拾壹万元整),此费用不包含桥梁荷载检测费用。

3) 支付方式:此费用分三次进行支付。第一次,协议签定后一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6万元(大写:陆万元整);第二次,本项目进入路面底基层施工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3万元(大写:叁万元整);第三次,本项目进入沥青路面顶层施工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2万元(大写:贰万元整)。

6、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第3条约定,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违反本合同第4条约定,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7、 争议的解决方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方式解决:本合同所发生任何争议,申请地方仲裁委员会仲裁。

8、 其他

1)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报告交付验收,结清试验检测费用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失效。

甲方 单  位 四川崇州中锦投资有限公司 

负 责 人 (签章)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单  位  

负 责 人 (签章) 

地    址   

联系电话 

20__年12月19日

委托协议(供物业委托管理用) 篇20

室内设计委托协议(样式一)

甲方: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就与位于浙江诸暨次坞的客户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室内设计签订设计合同一事,特委托乙方负责此项设计内容。

二、乙方愿意接受和承担此项设计内容的各项工作。乙方在与本合同合作期商,不得违法窃取、使用和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亦不得有为社会第三人违法窃取、使用、泄露商业秘密及其他违法行为提供便利。

三、由于乙方设计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直接承担。

四、设计委托费用细则

1.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愿意以该合同总价的%(以甲方所收的款项为准)作为乙方的设计费用(其中包括陆套施工蓝图),乙方设计必须达到客户确认,材料并注明所用材料的型号、规格及质量等级等。

2.甲方与客户签订合同中所列的效果图以及需盖设计院公章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效果图与盖章费用包含在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中)。

3.合同所需缴纳的税金由甲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遵照此协议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则应赔偿非违约方相应的损失。

六、其他

甲、乙双方的委托事项仅限于此项目,如有其他事项,则另行订立委托协议。注合同附件为:,该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委托协议(供物业委托管理用) 篇2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网上交易包括自助交易、远程终端交易和互联网交易。乙方利用甲方的网上期货交易系统委托期货买卖业务时,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出于自愿申请使用_________网上期货交易系统,乙方阅读理解并已签署了本公司的《网上交易风险揭示书》。

第二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网上交易软件及其它安装、操作说明,并为乙方提供适当的指导。

第三条 :乙方安装好甲方的网上交易系统后,必须立刻用甲方提供的客户登录,并自已重新在交易终端上设置交易密码。甲方建议乙方经常、不定期地变换密码,由于密码泄露他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承担损失。

第四条 :乙方通过网上交易方式进行期货交易,输入客户码和交易密码后,方可进行网上交易。乙方的客户码和交易密码是甲方验证乙方身份的重要印签,乙方对此负有保密责任。凡使用乙方客户码和交易密码进行的网上交易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的有效委托,具有同书面委托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甲方电脑记录等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对使用乙方客户码和交易密码进行的一切网上交易结果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 :由于网上交易系统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中断的可能性,为保证乙方的交易正常进行,在乙方不能正常进行网上交易时,甲方为乙方提供电话下单方式。

第七条 :网上交易软件由甲方提供。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软件及文档资料保密,不得擅自修改、转让、拷贝,保证除用于网上交易外不做它用,保证不做影响甲方正常交易以外的任何工作,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使用网上交易。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和各种不可预测因素(如地震、台风、火灾、水灾、停电、系统故障和通讯故障等)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如遇以下情形之一的,协议将自动终止。

1、如遇与国家有关部门或国家_____出台的政策或规定相抵触而无法继续履行此协议内容。

2、公司网上主站或服务器受到严重攻击而陷入瘫痪,无法进行期货交易时。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