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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意向书(精选19篇)

建筑工程施工意向书 篇1

甲方:________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意向书(精选19篇)

乙方:________建筑有限公司

一、________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建工程坐落于________县新开镇,占地________平方米。工程计划在________年动工,预计总造价________元。因乙方信誉度高、技术先进、工程质量较好,甲方决定将新建工程(1#厂房、3#厂房,仓库)承包予乙方。按照平等互利、团结协作、共同发展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参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建工程项目施工双方应做到以下几点: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负责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工作

(2)、负责确认水准点、坐标点,以及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负责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4套(包括一套竣工图纸),组织设计单位和乙方,管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

(4)、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有权监督乙方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

(6)、甲方有权根据工程管理的实际工作情况,提出调整乙方项目部的管理人员构成和相关管理要求。

(7)、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8)、甲方负责承担全部招标代理费用。

意向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意向书 篇2

发包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含如下内容:地下室基础承台及基础梁的开挖、桩头的破除、开挖后基坑的抽水(抽水工具由甲方提供)、基坑基槽采用人工整平、砖胎模完工后的回填整平、多余的土方由乙方用大挖机甩到地下室主道的两侧后由甲方负责外运。工程总价:按下室占地面积_______元(此价格含不可考虑的因素,没有任何价格调差)。工期:

第2条:合同使用标准和法律2.1、合同使用标准:

2.2、适用法律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第3条:甲方工作3.1公布工地各项管理制度,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材料耗用等进行检查、督促,监督施工质量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3.2按照合同条款按时按量支付工程款。

3.3如乙方不服从甲方指挥,不能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施工任务,或发生重大失误导致工程停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4负责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做好安全设防。

3.5对乙方违反各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的人员甲方有权清理出施工现场。乙方不服从甲方现场施工员的安排,不能按时、按量、按要求完成施工任务(或整改内容)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完成,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对消极对待、屡教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中途退场的,甲方有权不付任何工资费用。

第4条:乙方工作4.1乙方须安排一个负责人长期呆在现场协调工作,至该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为止,

4.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测量出的桩顶标高进行破除,标高测量中乙方必须派人员配合,严禁用炮机凿除,人工破除过程中不能伤及桩钢筋,破除后的桩头必须保持平整完好。预留钢筋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所预留。破除完的的桩头由乙方用挖机吊出基坑,并掩埋在车库底板以下。

4.3前期进场必须保证有一台大挖机和两台小挖机方可开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进度相应的增加机械人员,如进度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完成的50%结算。

4.4乙方进场后,甲方负责提供住宿及生活水电,乙方自带破桩工具(包括空压机)。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紧密配合,确保施工进度以保证工程的如期完成。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上班必须安全帽,穿胶鞋,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各种生活制度。另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进度,如进度严重跟不上,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作。

第5条:工程款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按地下室后浇带分成六块,每块垫层砼完成后按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一次工程款,其余款项待地下室垫层全部浇筑完一周内全部付清,甲方违约的责任:甲方不按期付款,乙方有权停工,甲方应承担乙方停工期间的一切损失。乙方所收的工程款不含任何税金,乙方只提供收款收据。

第6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成、工程款全部付清后合同自行终止。

第7条:合同份数:甲乙双方各执2份。

第8条:合同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用补充协议补充或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意向书 篇3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因与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委托乙方提供居间服务(以下简称居间服务)。

第二条 甲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视为乙方完成居间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在甲方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交复印件一份(加盖甲方公章)给乙方保存。本合同签订后,甲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均视为由乙方提供居间服务所签订,甲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第三条 甲方应当提供确切的需求和真实的信息,以便乙方提供居间服务。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的甲方文件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甲方的施工资质等。乙方需要其他文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及时提供给乙方,一般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第四条 乙方的居间报酬为人民币十万元。

第五条 乙方完成居间服务的,甲方同意按照如下方式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1、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进场或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进场时间到达之日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人民币五万元的居间报酬;

2、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开始施工并收到第一笔工程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再支付乙方人民币五万元的居间报酬;乙方应当提供相应的账号供甲方支付居间报酬,该账户信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变更账号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甲方。甲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需支付乙方违约金一千元。

第六条 甲、乙双方均应保守所知悉的本合同相关的信息,不得对外泄露,否则,泄露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三万元,但乙方为了完成居间服务或者取得本合同相对方书面授权的除外。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有关国家机关要求提供本合同的,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意向书 篇4

发包方:

承包方:

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定论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工期

1、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人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2、工期奖罚:本工程以发包方验收通过为竣工。分承包方不能按上述工期完成时,每推迟一天罚款元。

3、有下列情况之一,并经发包方签证,工期可以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影响开工。

(2)工程量有较大的增加。

(3)不可抗力。

(4)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因此造成的发包方损失。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

1、质量标准。

2、承包方应按照施工图及说明、国家有关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经发包方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承包方应对现场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负完全责任,因承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返工,其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自负,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4、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及时办理质量检验手续。承包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过程检验资料。

5、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发包方罚承包方总造价的。

四、过程结算、工程款支付

1、结算方式:

(1)承包方式:

(2)计价方法:

(3)合同价款(大写):

(4)结算方法:

2、工程支付:

五、材料供应及设备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采购,经发包人认可后使用。

2、机械设备由承包方自备。

六、发包方责任

1、负责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2、审查承包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各种技术资料和工程预决算。

3、提供施工图纸套。

4、负责组织工程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5、发包人指派同志为工地代表。

七、承包方的责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须配备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现场管理班子。

2、遵守发包方的质量、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指挥、检查和监督。

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编制出施工方案,报发包方审核,并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发包方要求的工程资料的样式及填写方式,汇集施工技术资料,提供给发包人2套。

5、承包方指派同志为工地代表。

八、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承包方应派专人对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进行管理,加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2、承包方必须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

3、承包方在施工中,应严格安全措施,严禁高空抛物。

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一切费用和善后问题的处理,均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它

1、本合同双方约定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份(发包方执,承包方执)。

十、补充条款

发包方:承包方:

合同订立日期:年月

建筑工程施工意向书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由于工程施工需要,甲方把以下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建筑施工管理条例、施工规范,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一、工程地点及名称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内容价款以及工期

1、承包内容污水站全部土建工程

2、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

3、工程工期:_________________自开工内完成承包全部承包内容。

三、付款及质量

1、污水地底板验收合格后付30%,主体验收合格后付至70%,发包方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95%,其余工程款待工程保修期满一次性付清。

2、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___合格

四、甲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帮助乙方解决水源电源,协助乙方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给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并交底。

五、乙方责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必须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承担因为安全和质量造成的责任和费用。

六、保修期及质保金。

1、保修期:_________________发包方竣工验收后日历天共计六个月。

2、质保金:_________________承包总价的10%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付清全部承包价款。

4、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保修期满质保金付清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施工意向书 篇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双方平等、自愿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建造 武阳 丽园小区景观 工程,签订以下协议:

一、 工程内容:

平米等 工程(详见施工图纸)。

以上项目均按双方会审图纸之要求及附后预算总表所列项目、规格、备注、数量、要求施工。

二、 工期:

1、 开工日期:本项目工程工期从年月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始正式施工开始算起。

2、 施工期内,若因停水、停电、大雨、暴雨天等因情况或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3、 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顺延。

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三、 工程合同价款:

经协商本合同总承包价款为人民币_190000.00元(十九万元整),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变更需要增加工程,则按实际发生结算。

四、 承建方式

1、乙方对建筑工程包工、包料、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2、甲方对乙方所进场材料进行确认核准制。乙方对其提供所承建工程的饰面样板材料,必须经双方共同确认方可进行施工。

3、 施工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施工现场内发生的水电费用。

五、 工程付款办法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时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分三次支付。

1、四角亭A亭完工后,经业主、甲、乙三方验收合格,付给该项工程款合同金额60%。四角亭B亭完工后,经业主、甲、乙三方验收合格,付给该项工程款合同金额60%。四角亭C亭完工后,经业主、甲、乙三方验收合格,付给该项工程款合同金额60%。廊架C完工后,经业主、甲、乙三方验收合格,付给该项工程款合同金额60%。防腐木地板完工后,经业主、甲、乙三方验收合格,付给该项工程款合同金额60%。

2、工程全部完工后,付单项工程总费用(工程总价)的20%。

3、工程全部完工后三个月内,付工程总费用(总价,包括业主认可的签证、变更)10%。

4、扣留工程总费用(含业主认可的签证、变更费用)10%为质保金,工程全部完工并已验收合格为时间节点计算,一年后支付。

3、此合同所描述款项含税金(即税金由甲方代扣,扣除税率为3.41%)。

六、 工程质量要求: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之设计施工图纸的内容、要求及有关古建筑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 施工过程必须作好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采用视频资料)。

七、 工程竣工验收结算:

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申请,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于验收后五天内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合同、补充合同给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补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签证清单进行结算。

八、 延期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在施工期内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误,则每延误一天计罚人民币500元;若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误,乙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内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九、 质保内容

质保内容按有关建筑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执行。

十、质保期限

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工程质保期,质保期为十二个月。质保期从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 期满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十一、双方在施工中的几项规定:

1、 施工期间,甲方因故进行修改调整,应提前二天通知乙方,向乙方发出修改书或修改图纸。如乙方发现有不妥之处,应提前二天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甲方及设计部门处理后再行施工,所有修改调整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2、 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担安全施工责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

3、 甲方负责现场工地的关系协调,以确保乙方施工进度。

4、 乙方派出专人与甲方保持联络,协调现场施工。乙方承建的土建项目,应与相关安装工序密切配合,要求应用书面联系。

十二、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期满,甲方将款项结清后合同即告终止。

十三、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中未尽事宜,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可补签有关协议, 补签有关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名:(甲方) 签名:(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建筑工程施工意向书 篇7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从化市灌村中学西教学楼重建工程的施工任务交给乙方承担。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的进度与质量要求,在公平、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双方协商议妥本协议以下各条款,共同监督,严格遵守。

第一条:承包方式:乙方包工不包料,乙方负责自带一切工程所需机械设备、架材、模板等。以规定的建筑投影面积计算规则计算投影面积,甲方按照每平方米完成工程量支付乙方单价¥350元/㎡人工机械架材费用。

第二条: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文件中所注明的建筑主体土建部分的所有分部分项工程。

1、乙方负责施工中用的模板,支架,排山,铁钉,扎线和

2、乙方负责主体的装模,扎铁、倒水泥、砌体、批荡、贴

3、乙方负责本工程图纸内的砖瓦工程,如有更改,增加项

第三条: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第四条:开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定 于 年 月 日竣工。日历工期 天。

第五条:人机费支付办法:按照形象进度拨付。乙方进场后,基础施工至正负零时,甲方预付人机费13万元(拾叁万元)给乙方;主体部分按210元/㎡,装修部分为140元/㎡的人机费计算标准,甲方按照完成每层楼工程量人机费的80%的进度款支付给乙方。工程完工并交工验收合格之日甲方按总人机费的95%结算给乙方,其余款项交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拨付至总人机费的100%。

每次付款,一切税收与乙方无关,由乙方写出书面报告和支付收据,经甲方技术人员按照合同要求核对工程量及质量情况后签署意见,审批后拨付。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按照资金拨付办法及时拨付人机费。

2、协调好开工前及施工中的水电供应,协调好施工道路 的畅通,达到三通一平,并承担水电及道路三通一平所需的费用。

3、保证施工中所需材料和构件的及时供应,做好材料的取样、送样、配合比单、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等工作。

4、负责组织隐蔽工程、验槽、基础及主体工程的验收。

5、负责协调社会、主管部门及四邻关系。

二、乙方责任

1、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2、必须听从甲方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监理的指挥,配

3、认真组织施工,编制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安全措施、技术节约措施、主要技术要求的技术经济指标等,严格执行措施条款,确保工程质量。

4、提供材料使用计划,在各种材料使用前7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材料用量计划。

5、编制现场文明施工措施,加强文明施工管理,保证道路畅通,并悬挂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图片。负责每天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材料、架材堆放整齐,现场无长流水、无长明灯,场地无积水和生活垃圾,达到文明施工的要求。

6、严格安全施工管理,明确事故责任,确保安全施工,杜绝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7、提供所有所需的施工人员、机械架材及生产工具、支撑模板(包括支模用的铁钉、铁丝、穿线用的钢丝、钢筋绑扎用的扎丝等),脚手架杆、板、扣件等,测量设备及小型用具钢尺、线绳、线坠等,并承担其全部费用。

8、已竣工工程未交工前,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

9、乙方对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经甲方监理、质检站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10、如因乙方未按图纸施工或未按甲方要求施工造成施工不合格而返工等后果,乙方负责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1、人为造成材料半成品损坏的,按照实际价格从拨付人机

12、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如转包,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下余人机费甲方拒付。

13、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临时用电所用的电料必须合格,接电后把闸刀盖盖好,确保用电安全。

第七条 工程变更

本项目承包范围内无任何计时工,停水、停电、图纸变更、机械故障等原因引起的停工,工人的生活费、人工费及机械架材的停滞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如遇第三方要求或不可抗力造成停工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完成工程量的人机费结算,并在10天内一次性付清人机费给乙方。如需要工人在工地等待的按30元/天/人的补助计算标准支付给乙方。补助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天。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人机费拨付完毕之日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施工意向书 篇8

总承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电话号码:

分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电话号码:

甲方与乙方达成协议,因有鉴于甲方已进入与雇主签订一总包合同,其详细条款载明于附表一内,作为承担总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本着诚实守信,本总包合同的各条规定及相关事实,甲乙双方应充分如实告知相关当事人,甲方提供之本合同之标的应合法有效。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同意如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范围:

第四条:价款

4.1工程总价:人民币 元整,大写为 (此项为投标价,支付以实际工程量为依据,此为税后价),乙方包工包料。

4.2按20__年江苏省单位估价表方式按综合单价进行结算。材料按市场当月信息价结算,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3以上工程量总包以实际工程量价款中抽取 %作为总包管理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浮点、税金、配合费等费用。此管理费自每次甲方付款中自动扣除。

4.4此合同开工10天内,乙方向甲方交质量保证金 万元,此保证金应在该分包工程验收完工后,15天内归还给乙方。

第五条:工程期限

5.1开工日期:

5.2竣工日期: (以竣工报告为准) 交付日

5.3合同总工期: 天

5.4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自然日以内书面通知乙方进入工地开始履行分包工作。乙方应辛勤以赴,不得耽误。

第六条:付款办法

6.1乙方进场5天内,甲方付给乙方进场施工费 元。乙方施工至壹个月后,10天内付进场第壹个月的工程进度款的75%。以后以按每月工程量的进度款付75%,工程结束验收合格付至总工程款的90%。删除 工程竣工后六个月内付5%。

6.2工程竣工满一年后20天内5%付清(此项为保固金)。

6.3水电费由甲方预交,费用从乙方工程最后一批工程款中扣除〔水电费用是决算后机械费中的50%〕

6.4甲方付款不以乙方向其提供发票为前提。

第七条:本工程质量标准

按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规定的标准施工且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第八条:代表

甲方应指定一到两名人员作为甲方的代表,有他亲笔签名的文件即认为是甲方的正式文件,此项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发生变更,甲方应当自变更后即日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工地管理

9.1乙方必须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及职业技能教育,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清除隐患,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9.2严格执行工地上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垃圾归堆并运送指定地点。如不及时处理,经乙方书面确认,甲方可以于该期工程款中扣除__元以下罚款。

9.3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不得打架斗殴、酗洒闹事。情节严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条:设备、材料、通行及配套

10.1 甲方提供乙方临时用房,以及为了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所需的暂时或永久性质的设备。

10.2 凡本工程使用的由乙方提供的设备及材料,除甲方当即提出不合格外,均视为合格品。

10.3 乙方堆置器材设备之场所,应在甲方许可之范围内,不得妨碍工程之进行与街道之畅通。甲方为使乙方能按分包合约顺利施工,应向乙方提供使其设备足够能进入其工地的一部分或几个部分的便利措施。

10.4本工程施工期间工地及相关场所临时水电设施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应随时注意保持交通、电力、通讯、给水、瓦斯或其它设施之安全正常营运。

第十一条:工程保险

11.1乙方应对其员工购买保险

11.2由甲方办理的保险单以履行总包合同通则,如果涉及乙方应当享有保险单内利益,甲方应当将乙方享有的利益注明或特别载列于保险单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

11.3双方必须维持其有效期直至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止。

11.4除能证明因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工期延长,应由甲方支付续保费用。

第十二条:变更设计

12.1双方得以按照下列情况改变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12.1.1经由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减少的事项。

12.1.2为了甲方利益,由乙方可以书面提前10天通知甲方,变更或增加或减少的事项。

12.2所增加或变更之费用,乙方可以按照签订到变更期间的相对高价定价。

12.3减少之工程,甲方除承担乙方已购材料之损失外,还应支付乙方为此支付合理的费用。

第十三条:工程延期

13.1须延长完工日期时,乙方可于原因发生后3日内据实将工程延期通知单书面通知甲方,但能够证明是乙方故意造成延期的除外。

13.2本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得通知乙方将本工程全部或局部停工。

第十四条:验收

14.1工程具有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进行验收。

14.2本工程进度于符合完工或阶段性验收标准时,乙方应以书面报请完工验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由甲方验收。

14.3乙方在验收前3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须提前2日书面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延期参照本合同十三条停工损失赔偿。

14.4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天内未进行验收、也未提出延期的,乙方提交的已验收通知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认可,通知的验收日期即视为验收合格之日,作为支付合同价款的依据。

14.5本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10天内移交予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即视为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义务发生转移。

第十五条:违约及损害赔偿责任

15.1一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另一方可终止或解除本合约,一方应给付另一方按工程总价10%计算之违约金。

15.1.1一方要求减少工程金额达原合约金额之百分之二十。

15.1.2一方要求停工达15日,除能证明是不可抗力或另一方之故意或重大过失除外 。

15.1.3一方有停业、倒闭、破产或财务发生困难情事之虞,或一方显无能力支付工程款。

15.2本合约依上述原因而终止或解除时,或因其它原因致使合同但发生其它赔偿事件,一方仍得依法向另一方求偿。

15.3除能够证明是乙方故意不按时进场施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违约金15万元。

15.4除能证明是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造成的停工或延期,甲方应按每人100元/天对乙方承担赔偿金,并支付乙方因停工或延期而发生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机具折旧费、工地费用及管理费用等。甲方应于通知停工之十日内主动赔偿乙方。

15.5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准时支付工程款、违约金、赔偿金等,每迟延一天按照工程总价的百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如对本合约条款发生争议,双方应平等协商,协商不成,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其它

17.1合约时效: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自付清尾款后终止。

17.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7.3本合约正本之印花由双方各自贴销。

17.4一方提供之地址为可送达之地址,如果变更应及时通知,否则按照合同约定地址投递即视为送达。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

甲方担保人:

乙 方:

建筑工程施工意向书 篇9

建筑工程施工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原则,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提供

1.图纸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提供给承包方两套复制件。承包方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其费用自行负担。除非为执行合同绝对需要,承包方在未经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雇主或工程师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转让给第三方。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时,承包方应将根据合同提供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退还给工程师。

2.承包方应将其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复印件提交给工程师,同时对于不能复制成相同规格的任何资料亦应提交一套可复制的副本。此外,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复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费用由雇主支付。

3.上述提供给承包方的或由承包方提供的图纸的一套复印件应由承包方保留在现场,该套图纸应可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和任何由工程师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第三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文件号:_________,工程项目表文件号:_________,申请建筑许可执照文件号:_________,计划任务书文件号:_________,初步设计文件号:_________,总概算文件号:_________。

3.工程编号: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

5.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6.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

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承包方及发包方负责供应之材料,承包方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四条 工程期限

(一)开工

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2.开工前___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4)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五条 工程师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方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1.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2.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3.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条款内约定。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建筑工程施工意向书 篇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投资建设厂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土地一宗,由乙方投资为甲方建设厂房及厂房内外地面、供排水等配套设施(以下简称建筑工程)

二、该土地位于 ,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使用年限为50年。甲方对该土地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三、甲方保证该建筑工程符合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和城乡规划、建设项目开发年度计划等要求。如需办理相关手续或需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甲方保证手续齐全并获得批准。

四、甲方对建成后的建筑工程享有所有权。

五、该建筑工程设计由甲方负责,乙方按照甲方的设计和要求组织某某建筑公司施工建设,施工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全程对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六、乙方应当按照该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施工期限、设计和质量标准,组织某某建筑公司进行建设。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工期迟延的除外。

七、该建筑工程的质量标准应符合甲方的设计图纸要求。

八、该建筑工程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0天内动工,180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如到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工程合格,甲方从验收期满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九条向乙方支付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如该建筑工程因质量问题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维修,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九、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乙方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

(一)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以不低于实际建设成本的15%支付乙方投资回报。

(二)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每年支付乙方20%的实际建设成本,每年的12月30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余款按年15%由甲方向乙方另行支付投资回报,每年的12月30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所有款项在2019年12月30日前付清。

十、该建筑工程因建设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承担该建筑工程的日常维修维护。因建设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十一、该建筑工程验收合格后,因任何一方擅自改变工程主体结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改变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甲方负责为乙方厂房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帮助协调乙方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在建设过程中,非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工程取消、工程遭到损坏、工程被拆迁、合同不能履行等均由甲方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如工程被闲置、被破坏、被拆迁,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第九条向乙方支付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

十四、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按照实际建设成本的 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履行。

十五、本合同所称的实际建设成本是指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的某市以外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该工程造价审计后确定的价格和审计费的总和。审计应在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进行,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六、本合同的签订地在济宁市市中区,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各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的规定》,由济宁市中区人民法院或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该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某市开发区管委会(盖章,法人签字)

乙方:某公司(盖章,法人签字)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其它约定

第12条、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码:邮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户名:户名: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工程施工意向书 篇11

承包方(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义务,搞好配合协调,确保工期和工程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山韵佳苑B区

二、工程单价:壹拾叁元(13.00)每米

三、工程内容范围:

四、承包方式:单包人工(工程量约23000m)

五、工程造价:大写约贰拾玖万玖仟元小写约299000.00元

六、结算方式:合同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结算,办好签证,验收手续。

七、施工方案和工期:施工组织方案乙方应提交甲方、监理批准。乙方必须按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理对施工质量和进度检查监督,严格按图施工。

工期包括:开工日期按实际开工日期竣工日期20--年2月10日除以下原因工期顺延:

①天气原因

②设计变更

③地质原因

④场地影响

⑤甲方供桩影响

⑥其他双方均能接受的客观原因

八、付款方式:首期:机械设备进场试桩完成后甲方付工程总造价的20%。中期每完成两千米工作量甲方付已完成工作量的50%。末期:施工完成后甲方付工程总造价的90%。余款桩基验收合格甲方基础底版浇完后结清余款。

九、乙方在施工期内,甲方、监理随时派员到现场检查工艺和质量,如发现不符有关规定时,甲方有权指正,乙方应负责及时改正。

十、乙方在施工中,如乙方责任者发生工伤,设备损坏等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及赔偿,甲方概不负责。

十一、甲乙双方应明确工作代表,甲方工地代表同志,监理单位工地代表徐惠明同志,乙方工地代表孙海燕同志。

十二、工程质量验收,由甲方会同乙方等有关单位,对工程按规定进行总体验收。凡在验收中发现必须返工或修补的部分,以书面议定修补措施和期限,乙方完工后要经再验收合格移交甲方,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乙方负责保修期贰年。

十三、违约责任:

1、按《经济合同法》。

2、甲方责任: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责任,竣工期得以顺延,由于图纸及其它原因变更而造成的返工、停工,应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同时给予乙方相应补偿。

3、乙方责任:

(1)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质量验收规范验收,由乙方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工期延误,每天按工程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五付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解决。

(2)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3)可向无锡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它:

1、甲方负责场地清理,做到三通一平。乙方严格安施工图纸设计要求施工。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须由甲方负责补贴乙方损失,标准为500.00元每天、每台机。

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压桩以外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4.乙方不开据工程发票。

5.送桩部分超出2.5米按实结算。

十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七、本合同订立时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意向书 篇1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方经—————— 年 ——月 ——日经过投标方式对 工程进行招标,经过现场议标,决定由承包方中标承建。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国家《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承包范围

1、 设计方案及报价书所包括的内容。

2、中标范围未包括的工程内容:

1、中央空调、电动感应门、电动卷帘门。

2、地面砖、墙面砖材料。

第三条 工程造价

(一)本合同承包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元整)包干价。其中:装修工程 ————元;土建工 程—————— 元。

(二)本合同承包范围外甲方要求增加装修内容,按实际增加工程量经审定后结算。

第四条 工期

(一)本合同总工程为日历天 60 天。(包括10天收费时间在内)

(二)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开工期前 2 天,不能交出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电源未按规定接通而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指定日期进场,或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因设计变更而增加工程量者;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一次连续停水停电达4小时(含4小时),累计超过8小时者;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方式和价格

中央空调、电动感应门、电动卷帘门由甲方采购安装,地面砖、墙面砖材料由甲方采购,其余材料由乙方采购。

第六条 双方责任

(一)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往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搬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的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1天做好建筑红母鸡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红线图以内距离建筑物不大于50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并负责红线外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电力、水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用水、用电需要。

5、于本合同签订后1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日期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1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志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

7、发包方需要交变更设计时,应提前15天办理好工程变更和修改设计手续。

8、派驻现场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9、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发包方办好竣工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二)承包方:

1、编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及有关单位。

2、于每月月末后1天内向发包方报送次月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需有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如不按时报送,发包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3、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保持现场的清洁,道路畅通,器材的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除建筑垃圾,作到文明施工。

4、交工工程须将门窗、玻璃、地面打扫干净、厕所、厨房的下水,污水道清理干净,做到窗明地净,工完场地清。

5、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包括建筑物周围2米内和堆到2米外)的余土及其它施工堆积物。

6、乙方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施工措施保证施工安全,施工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质量等级: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2、优质等级的补偿。

3、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4、施工中承包方根据发包方要求,应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签证后,方得代表施工。

5、承包方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在施工现场设专(兼)职质量安全检查员,做好自检记录。

6、凡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发包方检查验收。发包方接书面通知后1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发包方未按时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检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续施工,发包方事后应予承认并补签手续。如发包方事后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工期相应顺延。

7、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位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投料负荷试车和联动无负荷试车,由发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互相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油料、燃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内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8、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具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进商定的时间内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日期为准。

10、已竣工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未办理交工验收,发包方不得动用,否则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而不交房屋者,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按建设部有关规定,土建工程保修为一年,采暖工程为第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住宅工程屋面保修三年,保修证明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发给发包方。

对因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的约期进行修理,如承包方拒不修理,发包方好可动用预留——%的保修款,超支部份应由承包方承担。

第八条 施工图纸修改

1、发包方交付的施工图纸和说明以及各种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主管机关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提前15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同,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3、修改部份的工程费用,按发生时有关定额结算,由承包方编制,发包方认可,确定增减造价。

4、当修改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与设计不符合或承包方原因时,其发生的费用增减(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5、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采纳实施其节约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

工程完工经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总价款与乙方。

第十条 奖与罚

1、工程提前或拖延的奖罚。

按合同工期提前竣工者,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按承包总造价的万分之 (或人民币 ————万元)奖给承包方,反之延误工期,亦按提前工期的奖励比例照罚承包方。

2、工程质量的奖励与罚款:

质量的优劣由市(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认证。奖罚建筑面积计算,优良工程按工程总造价的 ——%奖励;合格工程不奖不罚;不合格工程,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除承包方返修达到合格标准外,每平方米罚款 ————元。(不实行质量奖罚的不执行此条)。

第十一条 其它

1、不论新、改、扩建工程承包方在易燃、易爆、动力设备、高压线路、管道、密封或防震车间附近。以及临街交通要道、人行通道旁施工时,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发包方应负责提供技术资料和防护要求,并承担其措施费用;承包方负责提出设施方案,并报送发包方和有关部门审查备案。如承包方防护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承担事故责任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专业工程质量需分包时,应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并及时向发包方及有关单位报送分包合同。

第十二条 本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在合同执行中,双方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或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的,双方约定可向 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审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选择其中一项)。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章生效,均有同等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电 挂:—————— 电 挂:——————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建筑工程施工意向书 篇13

甲方:

乙方:

为了切实搞好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保护职工在工作、生活中的安全和健康,使企业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声誉,特制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现场防护设施,如脚手架、安全网。做好安全防护。

2、及时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

3、安排专业电工负责施工用电的安装。

4、给乙方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和岗位操作规程交底。

二、乙方责任:

1、认真学习有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高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自身防范能力。

2、自觉遵守行业纪律、禁令,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上下班途中安全。

3、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做到不违章操作,坚决抵制违章指挥,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项目部均有权制止和给予处罚,清退。

4、在施工中发现有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向项目部领导或专(兼)职安全员报告,整改后经复查确实无隐患方可施工。

5、做到十个不准:

(1)不准无证开机;

(2)不准在工地内穿拖鞋、光脚在现场作业;

(3)不准破坏公共设施和公共财产;

(4)不准在工地上随便大小便;

(5)不准在吊篮内乘人;

(6)不准在工地上;

(7)不准上下一线同时作业;

(8)不准随意向外抛物料;

(9)不准违章作业;

(10)不准随意乱挂乱接电器设施。

6、做到十个要:

(1)要热爱我们自己的企业;

(2)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要维护职工之间的团结;

(4)要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5)要遵守一系列有关质量、安全的规章制度;

(6)要爱护集体和个人财产;

(7)要搞好集体和个人的清洁卫生;

(8)要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9)要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工作;

(10)要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7、做到安全三不伤害;注意自己不伤害自己,注意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让别人伤害自己。

三、其它:

1、如果由于乙方在施工中违章操作或领导、工友提醒应注意安全,自己还是思想麻痹不注意安全而发生事故,由乙方自我承担责任。

2、在非上班时间发生安全事故,无论在工地内还是工地外,都不让项目部和班组承担损失,均由本人承担。

3、如果家属、小孩来探亲,自己租住房子,不住在工地内,不带小孩进工地。家属不上班的,无论在工地内还是工地外,发生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本协议书双方签字生生效,离开工地终止。

甲方: 乙方:

建筑工程施工意向书 篇14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定论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

(1)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人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2)工期奖罚:本工程以发包方验收通过为竣工。分承包方不能按上述工期完成时,每推迟一天罚款_________元。

(3)有下列情况之一,并经发包方签证,工期可以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影响开工。

2)工程量有较大的增加。

3)不可抗力。

4)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因此造成的发包方损失。

3、工程质量及验收

(1)质量标准。

(2)承包方应按照施工图及说明、国家有关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经发包方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承包方应对现场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负完全责任,因承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返工,其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自负,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4)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及时办理质量检验手续。承包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过程检验资料。

(5)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发包方罚承包方总造价的_________。

4、过程结算、工程款支付

(1)结算方式:

1)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2)计价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价款(大写):_________

4)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

5、材料供应及设备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采购,经发包人认可后使用。

(2)机械设备由承包方自备。

6、发包方责任

(1)负责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2)审查承包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各种技术资料和工程预决算。

(3)提供施工图纸_________套。

(4)负责组织工程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5)发包人指派_________同志为工地代表。

7、承包方的责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须配备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现场管理班子。

(2)遵守发包方的质量、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指挥、检查和监督。

(3)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编制出施工方案,报发包方审核,并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发包方要求的工程资料的样式及填写方式,汇集施工技术资料,提供给发包人2套。

(5)承包方指派_________同志为工地代表。

8、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承包方应派专人对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进行管理,加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2)承包方必须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

(3)承包方在施工中,应严格安全措施,严禁高空抛物。

(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一切费用和善后问题的处理,均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其它

(1)本合同双方约定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_________份。

2)本合同副本_________份(发包方执_________,承包方执_________)。

10、补充条款

发包方: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意向书 篇1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下简称甲方)将在北五十家子镇升弘养殖场建筑工程承包给(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承包协议:  

一、建设物料及施工费用共239万元,核算标准如下:  

2、圈舍主体建筑:圈舍总面积20平方米,包工包料600元平方米,合计120万元。  

3、办公室及防疫室200平方米,工料及施工费20万元。饲料加工车间200平方米,工料及施工费12万元。  

4、青贮池3000立方米,工料费合计45万元,干草棚300平方米,工料费6万元,沼气池200立方米,工料费16万元。  

5、院墙及厂区绿化、路面硬化施工及物料费20万元。  

二、施工期限  工程建设自________年____月份开始,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工验收。  

三、甲方前期拨付乙方预备资金50万元,用于园区建设前期施工人员的日常生活及物料购置支出。此款项由甲方在工程结束验收交付后由甲方从乙方施工费中一并扣除。余款项189万元甲方根据施工进度分3次支付给乙方。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认真履行协议要求,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施工费用。  

2、为乙方提供劳动食宿场所,保证水、电设施正常使用。  

3、负责维护乙方施工期间的正常生产秩序,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二)乙方:  

1、严格按甲方图纸,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施工。  

2、施工所用原材料应按甲方建筑要求选择,严格执行采购制度,保证原材料质量。  

3、施工期间负责施工队伍的管理,保证施工安全,无责任事故。  

4、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如期交工。如延误交工期限,负责赔偿甲方相当于正常生产收入数额的违约金。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意向书 篇1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位于建筑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特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工程内容:除本工程所需的商砼及钢材两项材料由甲方自行采购至工地外,其余所有本工程施工图中包含的内容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卫生承包施工。(但甲方采购的商砼及钢材质量由甲方负责)。

四、工程造价:本工程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单价元,工程总造价。

五、付款方式:甲方按工程进度,在每月底按已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余款在本工程全面竣工并做好卫生清理后,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除扣留2%的工程质保金外)一次性结清,保修期满后,退还质保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工程质量并负责工地上与周边的一切协调工作。本工程在施工合同签订后,本工程的工伤保险由乙方自行购买,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在施工期间,甲方必须保证工程款的`按时支付,如果由于工程款的拖欠,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合同工期:有效天气为能超出陆个月,如在超期陆个月后再超期,每超期一天,甲方惩罚乙方壹仟元人民币,以此类推。

八、保修责任:按国家规定执行,在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派人到场维修,否则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建筑工程施工意向书 篇17

发包方:

承包方:

甲方现将武胜香江豪庭工程基础土石方分项工程人工劳务承包给乙方,根据甲乙双方多次共同协商,在平等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本合同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武胜香江豪庭

2、工程地点:武胜县城祥升大道。

第二条:承包范围:

发包方所提供的施工图中所含武胜香江豪庭车库工程基础土石方分项工程基础、电梯井、塔吊基础、部分外运土石方、内转土石方至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所含全部工作内容。

第三条:工期:

(一)开工日期: 年 月 日(根据甲方的工期要求)。

(二)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根据甲方的工期要求)。

第四条:工程价款:

1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如下:

(1)独立基础:基础土石方分项工程页岩90.00元/m(条形基础、电梯井、塔吊基础)、砂岩200元/m(条形基础、电梯井、塔吊基础)。

(2)人工挖孔桩:土方90.00元/m3,页岩140.00元/m3,板石(需要水钻施工)280.00元/m3,土方中孤石按实际方量220.00元//m3。安全帽等)、夜间施工加班费、加餐费、场内材料转运费及清除垃圾转运费。同时涵盖但不限于以下具体工作内容:

(1)人工开挖场内土方及建筑垃圾。

(2)人工开凿场内石方并满足现行有关规范要求。

(3)平基土方、石方、建筑垃圾等用人工装斗配合塔机吊装转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4)场内排水工作。

(5)施工用脚手架的搭拆。

(6)完成该单项工序所需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一切低值易耗品(如空压机、锹、撮箕、抽水泵、钯钩等)。

(7)完成该分项工序的安全责任及相应的安全劳保用品费用。

(8)四川省文明工地施工要求本单项工序应做的工作

3、零星签证计时工60.00元/工日。

4、室内取土夯实、回填 元/ m(含取土、运土、分层回填、夯实)。

5、算工程量。

第五条:施工技术要求:

(一)、基础土石方工程由甲方施工员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证。

(二)、乙方代表必须指挥工人严格按施工图、技术交底和施工规范严格施工。

(三)、每道工序必须按交底、施工、检查、验收几步骤进行,上一道工序完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六条:双方责任及工作:

(二)、甲方工作:

1、为施工协调有关工作关系。

2、甲方施工员对工程进度,施工步骤进行安排,指导乙方施工,并对质量安全工作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二)、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合同中对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的要求,服从施工员及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施工图、交底记要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2、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纪守法,加强安全、防火、防盗意识。严格要求工人按照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做好自检工作。

3、组织工人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不允许工人打架骂人,做到工完场清。

第七条:工程质量验收

1、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验收。

2、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而返工,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并承担其材料及人工费,并接受罚款。如无法保证工程质量进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所完成的部分分项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按已完成金额的60%人工费(不加任何费用)结算给乙方,并清退出场。

第八条:人工费支付

本分项工程无进度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第九条:安全责任:

在分项工程单价中10%作为安全设施费和管理费。另签定安全责任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其他约定:

1、合同期内乙方借故中途停工或退场,甲方有权拒付人工费,乙方所聘工人的工资由签约人全权负责支付。并同时承担给甲方该分项工程总造价15%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付。

2、乙方所需机具、用具由乙方自行解决,在甲方借用的设备在施工期间应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或支付修理费。

3、严禁将所承包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完成的部分分项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按已完成量的60%人工费(不加任何费用)结算给乙方,并清退出场。

4、乙方如因工人素质低、技术差等原因达不到质量、工期及文明施工等要求,以及有违法乱纪行为等,造成所有损失由乙方签约人全权负责。

5、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条件,如乙方人员损失甲方公物,应照价赔偿。

6、由于乙方原因无故停工,每次处罚款20__元以上。

第十一条 其它:

1、工程外包工人员管理办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应严格遵守执行。

2、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形成新的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俩份,乙方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尾款,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意向书 篇18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针对临泽村道路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相互监督共同遵守。

一、施工内容:村内规定范围的路基整形、夯实、下水管道的安装、检查井的砌筑,混凝土路面的浇筑、路沿石的安砌等。

二、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工程质量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质量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安全施工:

乙方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如违章、违规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

五、工程结算方式:

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即面积、体积、长度米)完成后实地测量。

六、实际项目及价格:

1、160厚黄沙混凝土路面75元㎡

2、砖砌水沟(挖沟、垫层、砌砖抹灰、回填夯实、盖板)350元

3、混凝土路沿石安砌(100----0300)35元

4、下水道安装铺设(挖土、垫层、下水泥管、抹管箍、回填土夯实)直径300水泥管90元。

5、污水检查井含井盖(挖土、垫层、砌筑、抹灰、回填夯实)620 元座

6、人工挖土方30元立方米

7、农用车300元台班

8、勾机1800台班。

9、三轮车200元台班。

10、零工,60元工日。

七、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一次付清工程款。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程结束,款已付清,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单位:____市____区北石店镇林子村委

施工单位:____县固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意向书 篇19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XX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

第二部分《XX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XX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XX条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XX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 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

2)中标知书  (

3)投标书及其附件  (

4)本合同专用条款  (

5)本合同XX条款  (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7)图纸  (

8)工程量清单  (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 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XX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 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 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

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 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 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 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XX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 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 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 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 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 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知, 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关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

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知发包人,关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 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

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

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产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

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

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

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

3.2承包人在1

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

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

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

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

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

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

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

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

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

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

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知工程师验收。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

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

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

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

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知工程师。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

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

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

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

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

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

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

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

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

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

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

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

3.4承包人应当在2

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 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知,发包人收到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 承包人可在发出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

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

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

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

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

6.2本XX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

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

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

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 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

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

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贷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

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

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贷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贷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贷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

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

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

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知工程师清点。  2

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

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

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

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

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9、工程设计变更  2

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

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

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

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

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

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

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XX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

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

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

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

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

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

2.4工程竣工验收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

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

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XX条款3

2.1款至3

2.4款办理。  3

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

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

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

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知XX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

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

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

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

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XX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

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

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

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

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XX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XX条款第2

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XX条款第3

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

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XX条款第1

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XX条款第1

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约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可计算方法。  3

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

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

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知;  

(2)发出索赔意向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

(3)、

(4)规定相同。  3

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

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

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

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

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

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

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

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

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

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

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

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

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

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

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

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

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

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

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

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就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

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

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知工程师, 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

3.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知工程师,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

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

4.2发生本XX条款第2

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

4.3发生本XX条款第3

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

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

4.5一方依据4

4.2、4

4.3、4

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知,并在发出知前7天告知对方, 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XX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

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

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

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

5.2除本XX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

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

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

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XX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道开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______________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__________________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期延误  1

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

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工程试车  1

9.5试车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

3.2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工程量确认  2

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  2

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