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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分包合同(精选13篇)

施工分包合同 篇1

工程承包人: (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 (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工程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在施工全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合同,共同信守。

施工分包合同(精选13篇)

一、劳务分包工作对象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分包性质:包工不包料(含部分辅材及施工机具)

二、工程分包项目:

1、按图纸设计要求(含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变更核定单)和监理部及甲方有关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 工程所有水电安装含所有避雷联接工程,所有临时用电及空开配电箱和机械用电的安拆、维护,临时灯具安、拆。

2、由甲乙双方约定本工程为水电到户的方式进行分包,给水在水井间接至每户厨房1.5米处且每户1管(即是说每户直接入一根给水水管),所有排水管含混凝土管接至主楼外2 1

米处,室内所有线管、线盒的安装、强电在电井间接至每户空开箱内,并安装空开,楼层所需电缆及双电源箱安装,楼道公共部分照明,弱电箱及可视管、电线管预埋到每户,消防安装工程(一次预埋),每户的空调孔预留、厕所、厨房孔洞及柱、梁、剪力墙、现浇板内线管线盒的预留预埋。

3、水电工自己所用机械、焊机、焊条、安全帽、安全带

和所需辅助材料工具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合同价格

1、工程量按设计图纸要求,含承包范围工作内容,所有

临时用电及空开和机械用电的安拆与维护,以实际建筑面积 按照 元/m结算。

2、本协议书中所列费用为包干综合价,已包含施工管理

费。施工管理费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全部管理费外,还包括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停水、停电、雨班、因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伤、残、亡事故、工具用具(除甲方已安装的塔吊外)、劳保用品、医疗卫生等费用。

四、质量及工期

1、按国家相关建筑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根据

该工程的总体进度安排,必须服从现场管理员的合理安排,结合进度要求,合理安排施工作业人员,并组织施工作业人员无条件加班。工期按建设单位及项目部的要求,每延后一天惩罚 元,提前一天奖励 元。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工2 2

期顺延。

2、乙方必须保证所承包的工程量达到合格标准。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质量验评标准》的要求,在施工中如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一切返工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由于返工给甲方造成了材料损失则按甲方的实际成本计算,在乙方当月的劳务款中扣除;若乙方所做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同,又拒绝返工,甲方有权单方向外高价点包,点包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劳务款中扣出。

4、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退场,其班组方单甲方结算60%给乙方,安全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损失由乙方自负。若影响甲方施工进度和现场管理,乙方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5、乙方如因工人素质等原因达不到质量、工期要求,以及有违法乱纪行为发生等,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其余工资不予结算,安全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

6、垫付人工费和生活费,正负零以下按照该项工程量的 %支付劳务报酬;中途每八层按照所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工程竣工及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工程量总价 %;剩余的 % 月后付清。

7、现场不能发生打架、斗殴,如发生一次罚款5000元,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医药费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危险作业拴好安全带,如每 3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场地内不能随意大小便,如发现一次严惩。

五、在施工中乙方必须认真细致地抓好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范》进行生产作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承包协议书》。在施工中有违反操作规程进行野蛮施工,不按规矩佩带安全防护设施等所造成的一切大小工伤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其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如因其它原因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伤、残、亡等安全事故或安全事件所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在10000元以下的由乙方自行负责,10000元以上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现场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手印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施工分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优质、高效、安全完成创意大厦工程主体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特签定本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宝鸡市创意大厦

工程地点:宝鸡市高新十二路

二、承包内容(主体工程)

1、钢筋工程;

2、模板工程;

3、混凝土工程;

4、外架工程;

5、结构图纸工程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项目内容

1、钢筋工程

(1)钢筋的制作、绑扎及直螺纹套筒的钢筋切头、连接;

(2)工完场清:必须达到省级文明工地标准;制作区域、施工区域及楼层间必须及时定期清理;

(3)卸钢筋:钢筋到场后按要求整齐堆放;

(4)钢筋电渣压力焊及钢筋料头对焊;

(5)成品料回收:每层施工完,必须做好成品料回收及扎丝回收;

(6)钢筋到场后及时提供钢筋试拉件;

(7)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料的挂牌标识;

(8)制作机械的安装和保养,操作台的安装等。

2、模板工程:

(1)模板的制作、拼装、拆除(含模板清理、涂刷隔离剂、脱模剂等)。

(2)工完场清,必须达到省级文明工地标准。制作区域、施工区域内锯末、刨花清理,按指定地点整齐堆放,随时保持清洁。

(3)周转材料:现场材料清理及倒运。

3、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浇筑、收面、清理(含泵管布置、负责维修、保养、清理冲洗)。如施工过程中出现堵泵,全力以赴进行处理,确保工程施工进度;

(2)结构主体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的泵车就位,施工中的浇筑、抹面、养护,楼层垃圾清理;

(3)混凝土表面的感观处理、修复达到清水效果。

4、外架工程:

(1)外架的搭设、防护、挂设安全网、铺设架板和日常的检查完善工作;

(2)主体工程中的所有防护搭设、拆除及操作棚的搭设、拆除;

(3)现场内安全通道的搭设、围护和修复工作;

(4)作业棚的搭设及防护工作;

(5)防护张网按照安全规范要求搭设,现有建筑防护棚搭设另外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取。

5、资料:

(1)工序交接,自检表等资料;

(2)安全、技术交底及班前安全教育、安全资料;

(3)提供生产进度计划及施工保证措施、编制周生产进度计划。

(4)提供民工工资发放表,必须真实有效。

6、做好成品保护

7、文明施工:

(1)模板堆放处、周转材料堆放处、砂石料堆放处等场地须整齐、有序,随时清理;

(2)安全通道棚顶、外架上定期清理;

(3)楼层间定期清理。

注: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对承包项目内容以内的施工应严格遵守执行。

四、合同金额

1、基础以下:模板接触面: 元/M2

钢筋制作绑扎: 元/T

混凝土工程(商品混凝土): 元/M3

2、±0.00以上:按建筑面积: 元/M2,建筑面积:阳台全部按照实际面积计算。

3、税金:以上所列单价均不含税。

注:±0.00以下按地下室建筑面积,系数为1.5,单价同±0.00以上。

五、劳务费的结算及支付方式

每月25日按完成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从当月劳务费中预留20%作为质量保证金,余额于下月20日前后付清。所预扣的质量保证金在主体验收后一个月内退付50%,剩余部分余额在所有手续结清后三个月内付清。

六、质量标准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和技术交底,加强过程控制,精心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2、以上所列单价为产品的优良价格,如达不到优良,按合格价格结算(合格价为优良价的80%),如发现不合格产品,将不给予结算,但还要限期返工整改,在返工期间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七、工期要求

工程主体工期在防水保护层完成算起,工期 天,按当月进度,工期延误一天,罚款500元/天;总工期延误一天,罚款20xx元/天,提前一天,奖励1000元/天。

八、安全管理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坚持安全生产,遵守国家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2、在施工期间,由于乙方违反标准规程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责任及费用自行负责;

3、乙方必须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

4、长期、定期给职工进行教育交底;

5、合同有效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及交通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处理;

6、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须登记备案,并签定安全劳务卡,进行并接受安全教育,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安全维护设施严禁乱拆除。

九、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现场按省级文明工地的标准要求实施,因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整改所发生的人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2、要遵守文明卫生公约,服从甲方管理。

十、材料管理

1、严格按定额及材料管理制度发放材料,超领者按市场价从劳务费中扣除;

2、周转材料超定额损耗按原价赔偿,扣件定额损耗2%;

3、严格控制扎丝用量,绑扎Ⅱ级钢筋1.6kg/T,φ10以上钢筋为

4.7kg/T,φ10以下钢筋为8.4kg/T,钢筋料头50cm长以上钢筋必须分规格堆放整齐,50cm以下进废料堆;

4、消耗材料要及时检查,清理收回。

十一、机械管理

严格按照项目部机械管理规章制度进行操作(机械由甲方提供),严禁非本工种人员动用机械,机械应保证经常保养,正常运转,如机械发生故障,及时报项目部派专业人员进行维修。调查原因由人为损坏,维修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机械到场后由乙方负责就位及日常维护。机械周围严禁堆放材料,保证操作人员安全操作。

十二、和甲方安装部门的配合

在施工中如遇安装配合情况,乙方应留出适当作业时间作为甲方的施工时间。

十三、乙方承诺

1、垫资承诺

本工程六层顶板以下由乙方自行垫付人工工资及日常生活费用,六层顶板完成时,由甲方支付乙方三层以下80%劳务费用,在此期间,乙方不在与甲方发生任何借支情况。

2、工程质量保证承诺

保证达到省级“结构示范”工程,混凝土表面达到清水效果,确保省级文明工地。若工程竣工验收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甲方将对乙方进行严厉处罚。

3、安全保证承诺

乙方安排专职安全员和专职安全防护搭设小组,负责该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该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范化,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程以及甲方的专项施工方案要求,保证在施工中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率为“0”,若因乙方原因出现安全事故,乙方除承担一切责任外,并愿意接受甲方的严厉处罚。

4、文明工地达标承诺

根据甲方创建的省级文明工地标准,乙方将给予全力配合,保证该工程达到省级文明工地验收标准,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省级文明工地的验收标准,乙方愿接受甲方的严厉处罚。

5、进度保证承诺

乙方安排与其签订有劳务合同的直属员工进场,科学管理,合理安排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不受农忙的任何影响,保证不出现减员现象的发生,乙方保证按双方约定的开工时间和竣工日期安排施工进度,并力争提前完成施工任务,若因乙方原因拖延施工工期,愿接受甲方严厉的违约处罚。

6、工资发放承诺

乙方在员工签订劳务合同时,明确规定第一个月内不发工资(第一个月内为员工借支生活费),第二个月全额发放第一个月工资,依此类推。乙方每月按员工工资表100%发放工资,发放后上报甲方工资表,由甲方监督乙方发放工资情况。若乙方在施工中出现员工索要工资现象,由此给甲方造成声誉方面的影响,甲方将对乙方进行严厉处罚。

7、形象建设达标承诺

乙方全体员工在进驻工地后,完全按半军事化管理员工,日常上班全体员工在施工现场集合点名,有各专业工长分配施工任务,并进行班前技术、安全交底。

8、材料管理达标承诺

乙方对进场材料配合卸车,分类堆放整齐,且挂牌标识清楚,配合甲方共同验收。施工过程中材料使用要物尽其用,绝不长料短用、胡拉乱锯,严格控制材料用量。若因乙方原因出现材料浪费现象,愿接受甲方严厉的经济处罚,并按照原价赔偿所浪费的材料。

十、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解决水、电,食宿费用自理;

(2)负责解决施工中的工具用具(不包括自带工具)及建筑材料的发放;

(3)负责施工中安全管理和“三级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意识,消灭不安全因素,减少和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

(4)给乙方提供安全帽、安全带,四周拉好安全网,立面设置防护围网,经常检查内外脚手架、龙门架,有关机械设备、电气组织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确保乙方安全生产。

(5)负责乙方的质量评定及任务单的结算工作。

2、乙方责任:

(1)遵守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服从分配;

(2)在施工期间,如遇不安全因素或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乙方有权制止和拒绝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在此期间,所发生的误工费由甲方认可;

(3)在施工期间,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增减劳力,确保生产进度按期完成;

(4)必须做到工完场清,节约用料,防止浪费;

(5)垃圾按指定的地点堆放,严禁随地大小便,遵守文明卫生公约;

(6)严格执行各种工具、用具及建筑材料的领用制度。工程全部完工后,及时办理退场手续。

十一、违约责任:

中途退场,工程量将不予以结算,并处罚全部已扣的质量保证金。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定后生效,双方手续结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分包合同 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对本工程的有关情况及工程当地有关规定已经作了充分的了解,并接受现场现有施工条件及生活区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认真协商订立本合同,双方严格执行。

一、 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二、 承包范围

完成本工程 塔楼及其地下室的给排水、强电、弱电工程、设计图纸变更修改项目、甲方安排其它零星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所述相关水电工作内容。

三、承包方式

3.1承包方式:

本工程在承包范围内以包工包机械、不包材料(但包耗材)包安装调试、包材料损耗、包进度/工期、包质量、包保修、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验收合格标准、包施工中乙方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在内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3.2各项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建筑电气

1、住宅及商业供电

a.住宅用电从电表箱(不含此箱)出线至以后各用电点。低压柜(不含此柜)的梯间公共用电表后的出线至以后各用电点(含梯间照明)

b.商业公用电从低压柜出线至以后各用电点。

2.设备供电

a.消防(风机、水泵、防火卷帘等)通风设备:双回路电源箱(含此箱)至低压配电柜(不含此柜)的出线。

b.电梯:电表箱下桩(含双电源切换箱)至电梯机房,电梯电源箱(含此箱)

3.发电机配电

发电机低压配电柜(不含此柜)前端电缆出线至双电源切换箱(含此箱)

4.电气安装

a. ±0.00及以下(不含户内地下室、户内半地下室)的开关、插座、面板、灯具(含消防应急灯、出口指示灯)配电箱、电线、管线等的安装。

b.设备房(电梯机房、水泵房等)内部通风、排风、开关、插座、灯具、面板。

5.甲方独立分包项目

a.各栋各户电表箱以前部分、各梯公共照明箱以前部分。

b.电表箱;±0.00以上(不含设备房)户内半地下室、户内地下室的开关、插座、面板、灯具。

c.发电机安装、高低压配电工程、水泵安装、消防工程的设备安装部分。

二)给排水工程

1.室内给水工程

室外各建筑单元水表表后(含此表)至建筑物各用水点的给水干、支、横、立管全做。

2.室外给水工程

a.项目市政总水表表后至各建筑单元首层水表及阀门,含阀门井。

b.项目市政总水表表后至地下室水泵房、消防水池(含消防水池)和生活水池/水箱(含进消防水池、生活水池/水箱前的各种管道、阀门和配件)

c.生活水池/水箱的出水管至各栋阀门,进出不锈钢水箱的所有管线及管线的安装。

3.室内排水工程

a.室内(含户内、公共空间等所有室内区域)各排水口至出户第一个砂井的排水干、支、横、立管。阳台、卫生间的地漏安装。

b.潜水泵系统至室外出户第一个砂井。

4.室外排水工程

a.从户内各排水口施工至室外出户第一个砂井。排入市政管道前的砂井(室外出户第一个砂井除外)接市政管前的砂井间的排水、排污管等,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由乙方施工。按合同约定的市政工程结算方式结算。

b.化粪池(按土建工程计价)

5.甲方独立分包项目

a.变频水泵及加压设备的供货及安装

b.不锈钢生活水箱的供货及安装。

c.户内给水龙头、角阀;洁具

三)防雷工程

预埋件及管线

a.人防预埋件:除人防门、人防门门框、人防给排水管和防爆地漏外的各种人防预埋件、预埋套管、人防门吊环预埋等按图纸施工。

b、建筑电气工程:所有室内预埋管线(不含智能化、电视、电话管线)底盒,其中需要穿线的预埋管需穿铁线。

c、所有预埋套管(含消防套管)

注:以上水电施工范围之技术要求均需符合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图集及相关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的套管、洞口的预留预埋及封堵、管道试压、冲洗及消毒等工作内容。

四)公共项

A.建筑材料及机具在该小区施工范围内的运输(包括水平运输、二次运输);

B.因工序搭接和夜间施工造成的工效损失,各种因素造成的停工、窝工;

C.施工承包范围内所有室内外管与检查井接驳、施工图所有供水、排水及天沟排水、供电的穿梁、穿板孔洞预留及套管的制作安装,若未能在结构装修施工前完成相应工作,由此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D.本属乙方工作范围若乙方因故不能施工或在限定时间内未能完成,导致甲方安排他人完成时,所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E.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料净(如由其它班组完成则扣除相应费用);

F、所有水电预埋及安装工程包括未施工前甲方对部分施工内容提出的变更;

G、施工完成后协助甲方填写各种资料包括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及初始竣工图等;

H、甲方以书面通知形式要求增加或修改的工程内容,产生的费用按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乙方不得拒绝,且必须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完工的期限内完成,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增加修改工程造价2倍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亦由分包人承担;

I、开槽安装管后,先固定,再用砂浆补好;如打坏已砌的砖墙,由乙方自行补好。

本工程承包范围不包括下列内容:

a、消防系统,包括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火灾通讯、防火卷帘、防排烟设备等。

b、水泵房加压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c、外水、外电工程

d、园林工程、小区市政工程、燃气工程

e、人防设备安装工程不做,由业主分包。(预埋件及预留孔要做)

三、 承包单价及工作内容

1.该承包单价按建筑面积以平米单价包干,包干单价按 26元/㎡计(大写:每平方米 贰拾陆元 )包干内容详见第三条承包方式及第三条第2款工作内容所述,该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费、措施费、管理费、规费(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等)安全文明施工费、利润等费用。

2.消防火灾报警按建筑面积单价:3元/㎡.

3.智能化按建筑面积单价:2元/㎡.

4.增加或减少工程及合同外签证部分按20__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抽取人工、机械费,人工、机械费套相应单价(若有价差按广州市同期价格文件及相关规定调整)乘以85%,其它费用不计。

5.无法计量部分按时工处理,时工单价为技术工100元/工日,普通工80元/工日(若该项目可计算工程量并有匹配定额的,不得签证时工,否则不予计取)

四、 结算方式

1. 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内容,结算价款即为包干单价乘以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建筑面积,乙方要求结算部分不得留有需收尾的工作。工程量以GB/T50353-20__《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依据计算。

2. 进度款按以下节点支付:

乙方前期自行垫付各种材料费用及工人生活费用二个月,第三个月按上个月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向甲方申报工程进度款资料,在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的前提下,甲方经核算后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75% 向乙方支付当月进度款(其中预埋部分按总价的40%,安装部分按总价的60%计,其中后期安装部分按电气占50%,给水占20%,排水占30%为比例进行划分),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并向甲方办理移交,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资料且在甲方确认后(30天内)的15天内,工程款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90%.经甲方及有关单位进行最终验收达到现行施工规范及合同要求,并办理结算手续(包括材料结算)后30天内付至95%.剩余5%工程保修金待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无息支付。

3. 进度款申报时,乙方应向甲方申报工程进度款资料,并是在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的前提下。

4. 增加及合同外签证可按当月实际发生量进行进度款申报,增加工程量进度款支付比例为75%,合同外签证工程量进度款支付比例为100%.

5. 乙方应按上述第二点向甲方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并填写“施工任务完成情况确认单”,报甲方有关部门签字确认。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进度款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支付进度款。支付工程款时扣除该节点工人生活费借支、办理各种证件的工本费(胸卡、出入证、平安卡等)甲供材料、违约索赔、代工费、生活水电费等各款项(对违约索赔单拒不签字者,即视作违约索赔生效)

6. 乙方在按合同节点向甲方申请进度款时,必须填写“建筑工人工资核算单”二份交公司财务部,实际应支付的人工费总额必须与实际工资表上的工资总额相符合,工资表必须由工人签字按手印,并附工资发放照片或录像,如乙方工资表不符合以上要求,甲方有权拒绝发放。

7. 未经甲方现场负责人许可,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其它用工,否则甲方不支付费用。如项目部另行安排的计时工按技术工100元/工日、普工80元/工日计(每工日按8小时计,晚上12点后至次日6点,每小时按1.5个工时计)

8. 如乙方工程质量、进度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可根据工程需要,对乙方的工作量作出调整,乙方不得因此而提出任何工期及费用的索赔。

9. 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各种证件的工本费自行承担。如甲方垫付,在结算时扣除。

五、 工程质量

1. 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质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及作业指导书,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及行业标准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2.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做好工人技术交底,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直至消除质量隐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视乙方对施工质量的补救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也可以不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补救费用,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3. 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提前4小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未经验收乙方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该分项工程不予结算;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构成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 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进行自检,合格方能报甲方验收。甲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可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要求乙方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并重报甲方验收;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或虽整改完毕但经甲方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已1000元罚款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对乙方按已完工合格工程的70%结算,并限期办理有关退场手续。

5. 若乙方在工程质量上达不到本项工程的各项施工技术规范/技术规格说明书要求的质量/技术要求,并且经返工或修改仍无法达到有关验收标准,甲方有权减少乙方的施工范围工作内容或终止分包合同,所有返工或甲方委托修改施工发生的费用加15%管理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 如因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而被开除退场,一律不予结算,所做工程量人工费作为对甲方的经济赔偿。

7. 乙方要加强对工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教育,提高工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意识。

8.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每周形象进度要求组织施工并签署《工作任务单》,需要加班时加班或加人时加人,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如因乙方劳动力不足延误工期,甲方有权处1000~5000元的违约索赔。

六、 工程工期

1. 工期:

1) 本工程总承包工期: 部分暂定总工期约 个日历天,开工日期初定为x年x月x日;高层部分暂定总工期约 个日历天,开工日期初定为x年x月x日,具体以甲方工程部指令为准。竣工每迟延一天,甲方对乙方处以单位工程总造价5‰违约金,按双方确认进度计划延误合计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工期内以保证满足施工要求为原则,自行安排人员的增减,如遇下述情况,乙方应在24小时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甲方认可后,工期按实际顺延,否则按拖延工期奖罚条款的要求进行处罚。

A. 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

B. 甲方、建设单位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及其它甲方或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超过三天。

2. 进度计划:

1) 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单位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单位的要求采取改进措施,采取改进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若乙方工程工期与计划进度明显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班组,由此造价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经采取相应措施仍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关系。

七、 施工安全

1. 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处罚标准),用电机具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若违反规定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2. 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自检与整改工作。

3. 安全事故3000元以内的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由乙方独立负责;安全事故3000元以上的甲方负责50%,乙方负责50%.

4. 严禁乙方工人私自接电线、插座、电炉;开水龙头不关者,发现每人次罚款100元整,从工程款中扣除。

5. 乙方自行负责工人的劳保用品、劳保福利等费用。

6. 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电焊工等。

八、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甲方现场代表为: ,电话: .

2. 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协调乙方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方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甲方对乙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并提出整改要求。

3.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总、月、周、日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4. 提供测量控制轴线及标高点、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施工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6. 按时提供图纸及设计变更,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7. 乙方工人进入施工现场时,甲方应对其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消防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8. 负责与工程总包方、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9. 甲方向乙方提供 间板房供乙方住宿,每间房居住标准为2K×3K型板房住9人、2K×4K型板房住13人。每间板房每月免费提供生活用电100度,超出部分电费乙方自理,并从下次进度款中扣回。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根据自身工人人数充分考虑此笔费用,以做到节约用电。甲方在工人生活区设工人食堂,伙食费由乙方自理。

10. 甲方负责提供现有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的配合。

11.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12. 如因甲方或业主原因造成的停工(不包括政府等相关部门或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等原因停工,此部分停工将不作补偿)如一个月内之内不超过3天,则甲方不对乙方进行经济补偿;超过3天的,超过部分的天数甲方按每人每天20元标准进行补偿(补偿天数=实际停工天数-3天);超过15天的,甲乙双方可协商结算退场,乙方不得索要退场费、误工费等任何额外补偿。

九、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和工期向甲方负责,服从甲方管理,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乙方必须持有劳务公司或企业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监理、业主代表对质量、进度、安全等全方位的管理,各项施工管理应严格按照甲方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规定标准实施,为确定各项工作的管理质量和力度,如因乙方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文明施工规定等非因甲方原因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乙方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如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所有损失甲方自行在工程款中扣除。

3. 乙方现场代表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现场代表必须常驻现场,及时解决在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按时参加甲方的工程会议、质量安全文明检查等,迟到或早退按200元/次、无故未到按500元/次进行违约索赔,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按500~1000元/次进行违约索赔。甲方工程会议记录(含生产会、专题会等会议)作为合同的有效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 乙方进场施工时,需提交“建筑工人花名册”、进场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近照各两份,并提供工人有效身份证逐一查验。乙方施工人员年龄须在18至50岁之间,严禁患有高血压、恐高症等不宜登高作业的职业病患者入职工地,花名册上要有工人本人亲笔签字及按手印。乙方中途增减工人,应立即向甲方提供人员变更花名册,否则未办相关手续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拒付工资。

5. 若甲方为乙方提供统一的安全帽(黄色)安全带、工作服等,费用按实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除。

6. 乙方人员进场前须办理“委托书”一份交与甲方存档,如乙方工人有不办理者,甲方可认为该工人不在本工地工作,工资不予发放,委托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 如乙方违约或中途退场,不管何种原因中途退场,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退场费用及补偿,对所完成工作量按50%的结算工程款支付给乙方,另50%作为违约索赔处理。未完成的零星工作量,在乙方工程款中按本项人工单价的三倍扣除。

8. 乙方进入工地绝对不准打架、斗殴,否则甲方有权对打架、斗殴双方各处以不少于10000元的违约索赔;乙方不得以工程款支付不及时等任何理由而停工、拉闸断电、攀爬塔吊、围堵道路、建设单位、政府机关等场所,若出现上述情况之一,将予以不少于10000元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甲方只对乙方签约者负责,不同工人发生任何经济方面关系,如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工人闹事到甲方,每发生一次违约索赔1000~10000元,如发生严重后果,乙方应负一切责任。

9. 甲方所提供乙方使用的大型机械,如不是正常使用的损坏,而是乙方人为损坏,按维修费用加15%管理费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

10. 如乙方现场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1000~10000元/次的违约索赔。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完成的工作量按50%结算。

11. 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向甲方提供材料计划,材料进场后由乙方及时领用并按甲方要求堆放、保管,不得随意堆放;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甲方及其它分包的任何物料。对甲方所供材料,乙方应限额领用妥善保管,节约使用,甲方定期对乙方所用材料进行核算(加定额损耗),超出部分加15%管理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节约部分予以奖励。

12. 乙方负责对自身完成的所有成品及半成品进行必要的保护,但不另外记取费用。

13. 竣工交付及其他工序完成后,发现本分包工程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及时派人修改、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修改、处理后仍不能达到国家工程验收标准时,甲方有权委托他人完成修改工作,发生的费用按照双倍标准在分包工程款中扣除。

14. 乙方不得让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不得在生活区留宿家属及无关人员,绝对不能入住儿童。否则一经发现,对乙方每留宿一人一天(或一人一次)违约索赔100~1000元/次。

15. 乙方不得擅自在现场、生活区开火做饭,擅自在宿舍接驳电线,否则一经发现,违约索赔200~1000元/次,并没收炊具、灶具及大功率用电电器。

十、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代表人按手印)之日起生效,完成约定的全部内容、结清工程价款、质保期满并在乙方充分履行保修义务后终止;

十一、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2)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向工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 日期:

施工分包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

1.2工程地点: 。 1.3承包范围及内容: 。

1.4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5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

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2.4如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

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

a. 因不可抗力影响;(不可抗力的定义和范围按总承包合同)

b. 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

c. 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时间连续12小时以上;

d. 因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e. 因业主原因无法正常施工。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3.2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为 。

3.3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3.4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3.5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3.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3.7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 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 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4.2 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3 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4 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5 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

4.6 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4.7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4.8 甲方为保持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4.9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 %,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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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整。

5.2 本工程计价方式为: 。

5.3上述计价方式中包括(或不包括)工程税金。

5.4如本工程计价方式含税金,则由甲方实施代扣代缴。

5.5本工程所采购的建筑材料原则上由乙方自行采购,要满足图纸及政府有关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指定和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

5.6本工程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周转设备材料、脚手架设施、工地用各类表箱,均由乙方提供,但要满足政府有关法规或规定的要求,满足甲方的管理要求。对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机械、设备、物资和设施,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更换直至清退指令,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上述指令。

5.7本工程结算单由乙方在该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编制完毕,并递交甲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由甲方提交业主单位,经业主及审价单位确认后形成正式的工程结算书作为价款结算的依据。5.8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各种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5.9由于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业主、监理、甲方的各项规定,连带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包括内部罚款)乙方应给予赔偿,赔偿金额为甲方的实际损失另加20%的费用。

5.10其他约定事项:

第六条 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6.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6.1.1 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

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 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6.1.2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

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 %计 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6.1.3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

同金额的 %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6.1.4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

开始,扣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6.1.5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

6.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

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七条 工程款的支付

7.1本工程工程款的支付按甲方与业主约定的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比例约定为: 。当业主工程款暂不到位时,乙方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并应全力配合甲方共同向催讨工程款;同时,因业主不及时付款或拖欠工程款的行为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承诺决不向甲方追究责任和提起诉讼。

7.2乙方工程款的收取条件:①乙方每月25日上报当月实际形象进度的月度工作量,该月度工作量经甲方审核后并报业主通过审定;②根据甲方与业主付款条款的约定,当甲方收到业主工程款后,在扣除约定的款项后,余款作为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并在 个工作日内以支票形式支付乙方;③本工程约定的款项指甲方的项目总包管理费(按工程造价的 %收取)、工程税金、履约保证金、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如质监安监费、定额编制管理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等)、工程相关费用(指甲方代乙方先行开支的费用或工程罚款)。上述款项中工程税金及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由甲方代扣代缴,项目总包管理费及工程相关费用由甲方直接收取。

7.3 本合同预留工程保修金为合同总价(如已结算,按结算总价)的 %。待工程保修期满及业主将保修金余额返还后一周内甲方与乙方结清保修金。在保修期内若甲方通知乙方的保修内容不能得到及时响应,则甲方有权使用工程保修金对本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如工程保修金尚不足于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的,乙方承诺不足部分继续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及其职责

8.1甲方任命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8.1.1甲方代表发出指令,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应予以执行。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8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作出执行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

8.1.2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8.1.3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8.1.4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8.1.5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8.1.6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8.1.7 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8.1.8 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8.1.9 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

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8.1.10 当乙方由于业主的原因其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时,甲方应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予以支持,并积极做好有关工作。

8.1.11 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保字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8.2乙方任命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8.2.1乙方在本工程履约中对甲方负完全责任,同时对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一切要约负连带责任,在任何情况下,这种连带责任不会被免除。

8.2.2乙方对甲方发出的指令,凡涉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指令,不论何种情形均必须立即执行。对不属于上述性质的指令,如乙方认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的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如甲方决定仍继续执行的,乙方应予以执行。若,事后甲方指令确属错误性的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以下约定处理:该错误指令被证实为甲方转发业主指令而发生的,除业主承担赔偿责任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该错误指令为甲方单方面发出的,则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8.2.3乙方的要求、请求或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盖章及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待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后生效。

8.2.4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并需得到甲方的认可方可执行,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8.2.5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或业主或甲方提出,经甲方代表确认同意,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代表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① 甲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

② 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业主及甲方正常工作者;

③ 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④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⑤ 与乙方进场人员花名册不符者;

⑥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8.2.6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在阶段施工前十日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专项施工方案,在满足规范标准和甲方要求的前提下,经甲方批准和业主认可后方可组织施工,对擅自改变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8.2.7 乙方应按规定对水准点引测、轴线标高、预留洞、预埋件位置、沉降点观测、皮数杆设置等进行技术复核。

8.2.8 乙方应按规定制作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正确养护,按时送试,对需送试验的过程产品(如钢筋焊接件等)应及时送试。

8.2.9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工程建设有关专业分包/材料采购必须进当地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应的费用。乙方须委托甲方与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办理交易凭证手续,以及乙方需直接委托甲方实施采购(如钢材、商品砼)和发包的,每委托甲方签订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的书面委托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甲方直接与分包商/供应商签订交易合同并办理交易凭证。乙方承诺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① 根据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由甲方代付的与该合同发生的相关

的一切费用(如交易费、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担;

② 交易合同的另一方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

甲方代付;并从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

③每次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须先认真复核应付金额数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经甲方复核后甲方给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损失情况均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与该交易合同所发生的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为乙方所有

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与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合同的责任。

⑤该交易合同的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⑥该交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以及甲方的声誉、品牌、形象受到损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⑦该交易合同最终结算价由乙方与合同的另一方决算,甲方凭乙方提供的该合同的最终决算书原件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与该合同的另一方进行决算,乙方承诺承认该决算的结果。

8.2.10 对乙方自行发生的各类专业、劳务、材料采购等合同,乙方签订后需将该类合同及时上报给甲方备案,该类合同的实际付款情况(付款情况需附上有效凭据复印件)、结算情况每月需定期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不得瞒报。

8.2.11 乙方应全面贯彻执行8.1.9款的各项要求,遵守国家和

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8.2.12 乙方负责各类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完整地将工程资料定期或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移交给甲方。

8.2.13 乙方在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工程总进度网络计划、生产资源配置计划(人、机、物)报甲方审批;在收到施工图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预算书(可分阶段编制);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量月报及下月工程进度、材料及劳动力计划;必要时还要及时提供工程进度、材料及劳动力季、周计划,在施工过程中对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资料在24小时内提供给甲方。

8.2.14 已完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予以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

8.2.15 乙方应严格控制好施工队伍人数,杜绝私招乱用社会闲

散人员,禁止无证人员混入本队伍中进场施工。

8.2.16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

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8.2.17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

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8.2.18乙方用工必须遵守上海市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

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8.2.19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

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8.2.20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8.2.21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8.2.22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8.2.23乙方在工程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扣除乙方单位合同总造价的1—5%直至终止本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

8.2.24乙方在本工程中参与施工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工人的人身意外保险、机械设备和财产保险全由乙方投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 抚恤费和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负责, 甲方不承担此等责任。

8.2.25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8.2.26 乙方对自身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8.2.27 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 图纸

9.1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 套(已包括竣工

图在内)。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9.2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 套。

第十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

10.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

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0.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和管理

11.1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内。选择的供应商,必须符合国家和政府的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且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国家和政府明确需进交易的材料还必须办理交易。甲方有权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序号 产 品 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 许可证复印件 进场交易

1 商品混凝土 ★ ◆

2 混凝土砌块

(含混凝土多孔砖) ★ ◆

3 水泥 ★ ◆

4 管道(排水管、雨水管、给水管、电工套管等) ★

5 防水涂料 ★

6 商品粉煤灰 ★ ◆

7 砂石料 ★ ◆

8 烧结砖 ★ ◆

9 内外墙涂料 ★

10 门窗 ★ ◆

11 防水卷材 ★

12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 ★

13 粒化高炉矿渣粉 ★

14 商品砂浆 ★

15 混凝土外加剂 ★

16 混凝土泵送剂 ★

17 预制混凝土构件 ☆

18 墙面板 ☆

19 夹层玻璃 ☆

20 钢化玻璃 ☆

21 建筑饰面石材 ★

22 复合地板 ★

23 人造板(饰面人造板) ★

24 胶粘剂 ☆

25 门窗框用硬聚氯乙烯型材 ☆

26 铝合金建筑型材 ☆

27 建筑幕墙 ★

28 沥青混凝土 ★

29 三渣混合料 ★

★ 表示已发证产品 ☆ 表示已列入计划目前尚未发证产品 ◆ 表示应进场进行交易的产品

查询已办理《备案证明》的生产企业,可登录上海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站网站。

网址:

11.2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均须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的确认,

乙方在正式采购前须将材料设备的样品提前送甲方和业主及监理,且需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方可开始采购。

11.3 一旦材料、设备的样品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

存样品后,未经甲方、业主及监理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

11.4 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图

纸设计要求且和甲方、业主、监理、乙方共同确认的样品相一致,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质量标准,并必须向甲方提供出厂合格证明、产品防伪标志、质量保证书、以及有复验要求的试验资料等有关准用文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11.5甲方有权于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进行测试检验。乙方须在各批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甲方、业主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甲方、业主和监理可拒绝验收,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若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未通过甲方、业主、监理单位的验收,以后发现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1.6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如发现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有理由怀疑不符合规定,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必须封存不得使用,经核查如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设备,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1.7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制品也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负责提供符合验收要求的有关资料。

11.8乙方必须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机具以及合格的计量器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1.9凡材料的采购、复试、交易和办理合格证等,由于乙方自身的资质原因不能签约委托甲方签约的,乙方承诺向甲方出具该内容的履行担保书,该担保书中涉及的担保金额暂抵押于甲方,直至乙方向甲方出具该履行担保书中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后返还乙方。

第十二条 竣工验收和保修

12.1本合同范围内施工部位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包括机电设备的调试已按规定进行),乙方应尽快做好竣工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一式 份,其中原件 份,复印件 份,按本工程所在地、区域所管辖的质监站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需符合当地、区域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编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2.2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书面竣工验收请示报告后及时组织业

主、监理等核验各方进行验收,并给予乙方批复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工期不顺延。

12.3 竣工日期为乙方完成全部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验收通过签字的日期。需整改后才能达到要求的,应为乙方整改后再次提请甲方验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签字验收通过的日期。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各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

12.4乙方在验收通过之日14天内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资料。

12.5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在现场的人员、物资、设备、设施等均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如甲方有特定要求的,按甲方要求执行。

12.6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在使用中对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均承担保修责任,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2.7保修期限及保修起始日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具体约定保修期限为: 保修起始日为: 。

12.8在保修期间,如乙方保修不及时有损甲方声誉,甲方可代为修理,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十三条 工程索赔、签证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签证事件时,乙方应在事件将要发生和事件发生约定有效期限(根据甲方与业主约定的有效期限)内提出报告,及时向甲方报送发生索赔、签证的详细清单和计算依据,经甲方审核后报送业主确认。对业主不认可的索赔、签证,甲方对乙方也不予认可,且乙方放弃对甲方的追索权。若乙方逾时没有报送,无论索赔、签证事件发生与否,均不予考虑。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按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工程停建和缓建

工程停建和缓建约定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工程停建和缓建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工程停建和缓建造成的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总承包合同终止

16.1 总承包合同终止:如总承包合同在分包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完全履行其义务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则总承包方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佣关系,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此时,分包方应尽快从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机械和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

16.2 总承包合同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引起分包方的雇佣关系一旦终止,本分包合同的其他条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权获得按照分包合同内所列的费率或价格计算合同终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项(该价款或款项至今为止未得到总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总承包方根据本项规定向分包方支付该款项的义务仅在总承包方收到总承包合同项下有关所述分包合同工程款后生效。

16.3 如由于分包方违反分包合同而导致业主终止总承包合同,那么前述16.2条有关付款的规定不适用,且分包方须赔偿由于自身违反分包合同导致总承包合同终止而引起的总承包单位及其他所有分包单位的损失。

第十七条 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17.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结算完毕、甲方支付完毕(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7.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属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①乙方擅自将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

②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

③乙方由于非甲方或业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全面履行合同的行为。

④乙方没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组织体系,进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担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的声誉面临严重威胁。

⑤乙方已无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约,尤其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面临不能兑现。

⑥乙方有损害甲方声誉的严重行为,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形。

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重危及甲方的品牌声誉。

17.3发生上述17.2款情形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物资、设备应在48小时内撤离施工现场,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

第十八条 附则

18.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18.2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

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8.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

18.4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

①《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一)

②《治安防火协议书》(附件二)

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三)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施工分包合同 篇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

1.2工程地点: 。 1.3承包范围及内容: 。

1.4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5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

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2.4如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

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

a. 因不可抗力影响;(不可抗力的定义和范围按总承包合同)

b. 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

c. 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时间连续12小时以上;

d. 因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e. 因业主原因无法正常施工。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3.2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为 。

3.3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3.4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3.5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3.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3.7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 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 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4.2 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3 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4 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5 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

4.6 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4.7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4.8 甲方为保持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4.9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 %,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五条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整。

5.2 本工程计价方式为: 。

5.3上述计价方式中包括(或不包括)工程税金。

5.4如本工程计价方式含税金,则由甲方实施代扣代缴。

5.5本工程所采购的建筑材料原则上由乙方自行采购,要满足图纸及政府有关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指定和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

5.6本工程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周转设备材料、脚手架设施、工地用各类表箱,均由乙方提供,但要满足政府有关法规或规定的要求,满足甲方的管理要求。对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机械、设备、物资和设施,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更换直至清退指令,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上述指令。

5.7本工程结算单由乙方在该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编制完毕,并递交甲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由甲方提交业主单位,经业主及审价单位确认后形成正式的工程结算书作为价款结算的依据。

5.8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各种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5.9由于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业主、监理、甲方的各项规定,连带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包括内部罚款)乙方应给予赔偿,赔偿金额为甲方的实际损失另加20%的费用。

5.10其他约定事项:

第六条 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6.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6.1.1 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

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 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6.1.2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

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 %计 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6.1.3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

同金额的 %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6.1.4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

开始,扣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6.1.5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

6.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

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七条 工程款的支付

7.1本工程工程款的支付按甲方与业主约定的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比例约定为: 。当业主工程款暂不到位时,乙方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并应全力配合甲方共同向催讨工程款;同时,因业主不及时付款或拖欠工程款的行为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承诺决不向甲方追究责任和提起诉讼。

7.2乙方工程款的收取条件:①乙方每月25日上报当月实际形象进度的月度工作量,该月度工作量经甲方审核后并报业主通过审定;②根据甲方与业主付款条款的约定,当甲方收到业主工程款后,在扣除约定的款项后,余款作为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并在 个工作日内以支票形式支付乙方;③本工程约定的款项指甲方的项目总包管理费(按工程造价的 %收取)、工程税金、履约保证金、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如质监安监费、定额编制管理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等)、工程相关费用(指甲方代乙方先行开支的费用或工程罚款)。上述款项中工程税金及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由甲方代扣代缴,项目总包管理费及工程相关费用由甲方直接收取。

7.3 本合同预留工程保修金为合同总价(如已结算,按结算总价)的 %。待工程保修期满及业主将保修金余额返还后一周内甲方与乙方结清保修金。在保修期内若甲方通知乙方的保修内容不能得到及时响应,则甲方有权使用工程保修金对本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如工程保修金尚不足于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的,乙方承诺不足部分继续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及其职责

8.1甲方任命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8.1.1 甲方代表发出指令,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应予以执行。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8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作出执行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

8.1.2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8.1.3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8.1.4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8.1.5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8.1.6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8.1.7 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8.1.8 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8.1.9 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

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8.1.10 当乙方由于业主的原因其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时,甲方应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予以支持,并积极做好有关工作。

8.1.11 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20__)保字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8.2乙方任命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8.2.1乙方在本工程履约中对甲方负完全责任,同时对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一切要约负连带责任,在任何情况下,这种连带责任不会被免除。

8.2.2 乙方对甲方发出的指令,凡涉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指令,不论何种情形均必须立即执行。对不属于上述性质的指令,如乙方认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的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如甲方决定仍继续执行的,乙方应予以执行。若,事后甲方指令确属错误性的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以下约定处理:该错误指令被证实为甲方转发业主指令而发生的,除业主承担赔偿责任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该错误指令为甲方单方面发出的,则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8.2.3乙方的要求、请求或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盖章及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待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后生效。

8.2.4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并需得到甲方的认可方可执行,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8.2.5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或业主或甲方提出,经甲方代表确认同意,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代表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① 甲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

② 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业主及甲方正常工作者;

③ 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④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⑤ 与乙方进场人员花名册不符者;

⑥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8.2.6 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在阶段施工前十日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专项施工方案,在满足规范标准和甲方要求的前提下,经甲方批准和业主认可后方可组织施工,对擅自改变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8.2.7 乙方应按规定对水准点引测、轴线标高、预留洞、预埋件位置、沉降点观测、皮数杆设置等进行技术复核。

8.2.8 乙方应按规定制作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正确养护,按时送试,对需送试验的过程产品(如钢筋焊接件等)应及时送试。

8.2.9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工程建设有关专业分包/材料采购必须进当地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应的费用。乙方须委托甲方与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办理交易凭证手续,以及乙方需直接委托甲方实施采购(如钢材、商品砼)和发包的,每委托甲方签订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的书面委托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甲方直接与分包商/供应商签订交易合同并办理交易凭证。乙方承诺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① 根据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由甲方代付的与该合同发生的相关

的一切费用(如交易费、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担;

② 交易合同的另一方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

甲方代付;并从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

③每次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须先认真复核应付金额数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经甲方复核后甲方给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损失情况均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与该交易合同所发生的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为乙方所有

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与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合同的责任。

⑤该交易合同的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⑥该交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以及甲方的声誉、品牌、形象受到损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⑦该交易合同最终结算价由乙方与合同的另一方决算,甲方凭乙方提供的该合同的最终决算书原件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与该合同的另一方进行决算,乙方承诺承认该决算的结果。

8.2.10 对乙方自行发生的各类专业、劳务、材料采购等合同,乙方签订后需将该类合同及时上报给甲方备案,该类合同的实际付款情况(付款情况需附上有效凭据复印件)、结算情况每月需定期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不得瞒报。

8.2.11 乙方应全面贯彻执行8.1.9款的各项要求,遵守国家和

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8.2.12 乙方负责各类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完整地将工程资料定期或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移交给甲方。

8.2.13 乙方在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工程总进度网络计划、生产资源配置计划(人、机、物)报甲方审批;在收到施工图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预算书(可分阶段编制);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量月报及下月工程进度、材料及劳动力计划;必要时还要及时提供工程进度、材料及劳动力季、周计划,在施工过程中对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资料在24小时内提供给甲方。

8.2.14 已完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予以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

8.2.15 乙方应严格控制好施工队伍人数,杜绝私招乱用社会闲

散人员,禁止无证人员混入本队伍中进场施工。

8.2.16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

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8.2.17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

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8.2.18乙方用工必须遵守上海市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

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8.2.19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

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8.2.20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8.2.21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8.2.22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8.2.23乙方在工程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扣除乙方单位合同总造价的1—5%直至终止本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

8.2.24乙方在本工程中参与施工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工人的人身意外保险、机械设备和财产保险全由乙方投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 抚恤费和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负责, 甲方不承担此等责任。

8.2.25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8.2.26 乙方对自身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8.2.27 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 图纸

9.1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 套(已包括竣工

图在内)。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9.2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 套。

第十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

10.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

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0.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和管理

11.1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内。选择的供应商,必须符合国家和政府的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且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国家和政府明确需进交易的材料还必须办理交易。甲方有权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序号 产 品 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 许可证复印件 进场交易

1 商品混凝土 ★ ◆

2 混凝土砌块

(含混凝土多孔砖) ★ ◆

3 水泥 ★ ◆

4 管道(排水管、雨水管、给水管、电工套管等) ★

5 防水涂料 ★

6 商品粉煤灰 ★ ◆

7 砂石料 ★ ◆

8 烧结砖 ★ ◆

9 内外墙涂料 ★

10 门窗 ★ ◆

11 防水卷材 ★

12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 ★

13 粒化高炉矿渣粉 ★

14 商品砂浆 ★

15 混凝土外加剂 ★

16 混凝土泵送剂 ★

17 预制混凝土构件 ☆

18 墙面板 ☆

19 夹层玻璃 ☆

20 钢化玻璃 ☆

21 建筑饰面石材 ★

22 复合地板 ★

23 人造板(饰面人造板) ★

24 胶粘剂 ☆

25 门窗框用硬聚氯乙烯型材 ☆

26 铝合金建筑型材 ☆

27 建筑幕墙 ★

28 沥青混凝土 ★

29 三渣混合料 ★

★ 表示已发证产品 ☆ 表示已列入计划目前尚未发证产品 ◆ 表示应进场进行交易的产品

查询已办理《备案证明》的生产企业,可登录上海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站网站。

11.2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均须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的确认,

乙方在正式采购前须将材料设备的样品提前送甲方和业主及监理,且需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方可开始采购。

11.3 一旦材料、设备的样品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

存样品后,未经甲方、业主及监理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

11.4 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图

纸设计要求且和甲方、业主、监理、乙方共同确认的样品相一致,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质量标准,并必须向甲方提供出厂合格证明、产品防伪标志、质量保证书、以及有复验要求的试验资料等有关准用文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11.5 甲方有权于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进行测试检验。乙方须在各批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甲方、业主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甲方、业主和监理可拒绝验收,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若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未通过甲方、业主、监理单位的验收,以后发现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1.6 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如发现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有理由怀疑不符合规定,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必须封存不得使用,经核查如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设备,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1.7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制品也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负责提供符合验收要求的有关资料。

11.8乙方必须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机具以及合格的计量器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1.9凡材料的采购、复试、交易和办理合格证等,由于乙方自身的资质原因不能签约委托甲方签约的,乙方承诺向甲方出具该内容的履行担保书,该担保书中涉及的担保金额暂抵押于甲方,直至乙方向甲方出具该履行担保书中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后返还乙方。

第十二条 竣工验收和保修

12.1本合同范围内施工部位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包括机电设备的调试已按规定进行),乙方应尽快做好竣工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一式 份,其中原件 份,复印件 份,按本工程所在地、区域所管辖的质监站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需符合当地、区域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编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2.2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书面竣工验收请示报告后及时组织业

主、监理等核验各方进行验收,并给予乙方批复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工期不顺延。

12.3 竣工日期为乙方完成全部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验收通过签字的日期。需整改后才能达到要求的,应为乙方整改后再次提请甲方验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签字验收通过的日期。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各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

12.4乙方在验收通过之日14天内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资料。

12.5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在现场的人员、物资、设备、设施等均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如甲方有特定要求的,按甲方要求执行。

12.6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在使用中对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均承担保修责任,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2.7保修期限及保修起始日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具体约定保修期限为: 。

保修起始日为: 。

12.8在保修期间,如乙方保修不及时有损甲方声誉,甲方可代为修理,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十三条 工程索赔、签证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签证事件时,乙方应在事件将要发生和事件发生约定有效期限(根据甲方与业主约定的有效期限)内提出报告,及时向甲方报送发生索赔、签证的详细清单和计算依据,经甲方审核后报送业主确认。对业主不认可的索赔、签证,甲方对乙方也不予认可,且乙方放弃对甲方的追索权。若乙方逾时没有报送,无论索赔、签证事件发生与否,均不予考虑。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按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工程停建和缓建

工程停建和缓建约定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工程停建和缓建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工程停建和缓建造成的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总承包合同终止

16.1 总承包合同终止:如总承包合同在分包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完全履行其义务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则总承包方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佣关系,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此时,分包方应尽快从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机械和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

16.2 总承包合同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引起分包方的雇佣关系一旦终止,本分包合同的其他条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权获得按照分包合同内所列的费率或价格计算合同终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项(该价款或款项至今为止未得到总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总承包方根据本项规定向分包方支付该款项的义务仅在总承包方收到总承包合同项下有关所述分包合同工程款后生效。

16.3 如由于分包方违反分包合同而导致业主终止总承包合同,那么前述16.2条有关付款的规定不适用,且分包方须赔偿由于自身违反分包合同导致总承包合同终止而引起的总承包单位及其他所有分包单位的损失。

第十七条 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17.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结算完毕、甲方支付完毕(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7.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属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①乙方擅自将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

②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

③乙方由于非甲方或业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全面履行合同的行为。

④乙方没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组织体系,进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担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的声誉面临严重威胁。

⑤乙方已无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约,尤其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面临不能兑现。

⑥乙方有损害甲方声誉的严重行为,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形。

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重危及甲方的品牌声誉。

17.3发生上述17.2款情形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物资、设备应在48小时内撤离施工现场,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

第十八条 附则

18.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18.2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

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8.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

18.4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

①《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一)

②《治安防火协议书》(附件二)

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三)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施工分包合同 篇6

甲方(以下简称):

乙方(以下简称):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由乙方负责龙华新新人类项目场地内的土方(包括基础土方)外运工程,由乙方包运输、包堆放、包施工红线外的城管等工作;甲方负责挖土机装载到乙方车上,甲方按每车土方为人民币 元/车的价格承包给乙方。

付款方式:乙方按场内的土方外运二天后,甲方支付总车数造价85%进度款给乙方,土方土外运完成,甲方第二天进行结算出造价后三日内付清。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可在施工中协商、解决、补充。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结算付清尾款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分包合同 篇7

总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附预算书)

四、分包工程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第二条 工程结算

第三条 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由乙方自行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食宿问题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 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

第七条 材料管理

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第八条 施工机具

一、大型工具由乙方负责。

二、手工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____%的逾期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解决不了的,可按以下第( )项解决:(1)向建筑物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报送____ 备案。

三、要求鉴证(公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或公证处公证。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

工程预算书;

二、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总包单位: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单位: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分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现甲方将承包 工程一幢 层建筑施工包工给乙方施工好,为更好地按质量按时竣工,双方协商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必须按图纸要求及国家建筑规范施工,听从甲方及工程单位人员、监理员的指挥要求施工,乙方包工一层地板至十二层架顶及所有泥工土建装修完成(砌砖、批荡、打麻、做卫生间、厨房防水、公共部分贴砖、散水坡、栋天面等工程)总之与4#、5#楼为参照施工。

二、包工公价及付款:按图纸合同要求施工,按建筑面积计价每平方( )元付给乙方。本施工按每天出勤人数支付( ) 元生活费,每砌砖五层支付进度款建筑面积总造价百分之二十给乙方,十二层砌砖完工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百分之四十给乙方。每批外墙沙灰整幢一半,按22元每平方百分之八十计算付给乙方进度,批完外墙按外墙实际面积22元计算付百分之九十给乙方。

三、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有关管理人员的指挥,杜绝浪费材料,如有浪费材料,按浪费材料的原价罚乙方,不得在土地斗嘴、酗酒、娱乐、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配带安全帽,不得穿拖鞋,不得喝酒后上工地工作,要做到杜绝事故发生,如有轻微在5000元以内由乙方负责,多出的由劳动部门公证处处理。

四、本工期在房产方验收主体后批外墙在( )工作日完工,内墙在( )工作日完工,所有内外碰到停电、停水、停料、雨天应顺延。

五、所有内外墙与公用部分完工后甲方要付工资95%给乙方,剩下余款待房产方验收合格后甲方要把所有工资余款付清乙方。注:外墙乙方不按时竣工,超10天罚乙方5000元,如在工期前竣工,甲方奖给乙方5000元,乙方施工所有使用的机械,工具等由甲方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指印即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待竣工验收付清款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再另立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局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施工分包合同 篇9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建设单位对拟修建的危桥改建的规划要求和危桥现场的实际情况,甲方选定由乙方承建该工程,经甲乙双方反复磋商后达成一致意见,为了明确双方在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县**镇**村会仙桥危桥改建工程;

二、工程内容及建设标准

本工程全长 13 米、宽 9 米、桥涵洞 1 个;

技术标准:旧桥拆除,新桥建设(详见工程量预算清单);

三、合同工期

20xx年日至况,工期顺延,但必须确保在20xx年日前完工;

四、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双包方式;

五、工程造价

本工程造价为 62 万元,以县交通局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长度、宽度、涵洞计算总金额;

六、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

①甲方应将危桥改建的范围及现状向乙方交代清楚;

②负责处理危桥改建占地处理,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③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负责落实“三通”、料场和搅拌场,并保证建设占地无偿提供给乙方,保障乙方施工顺利;

④配合县、乡有关部门做好质量检测。

2、乙方责任:

①负责整个工程的技术,施工及施工所用人工、材料、机械设备,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保质量完成工程建设;

②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出现施工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③自觉接受甲方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若甲方发现乙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或施工工艺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经县交通局和有关部门认定核实,必须立即整改,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④工程建设中涉及有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

七、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后垫资开工建设,工程款在工程结束合经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如违约,违约方承担总工程款20%赔偿金额。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镇政府、县交通局各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及镇政府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施工分包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为大包干合同,乙方已知悉施工场地的要求及困难性。乙方需保证将施工场地原有的消防联动报警点全部更换完毕,保证消防联动系统能正常运行,并且能通过梧州市消防大队的消防检查。若消防大队提出因消防联动报警点不够所以未能通过消防检查,由乙方负责增加消防联动报警点,并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所有增加的报警设备的费用,以达到能通过梧州市消防大队的消防检查为准。

2、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

消防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

三、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包工包料。

四、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____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含税价)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10%,全部货到现场经甲方工作人员点算核实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安装调试完毕经过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30%,消防检测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25%,工程结算总金额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六:_________________质量标准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且乙方必须能确保通过甲方所在地消防主管部门的最终验收。

2、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试验、检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国家消防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甲方可以随机抽检原材料和设备,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1992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4、消防报警主机应设置及可兼容联动甲方现有设备的远程手动启动及自动联动防火卷帘门、消防水泵、消防风机功能。消防报警主机应具备监视泵故障功能。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中的消防电话系统应正常通话。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必须正常工作,一旦出现故障,无工作报警的,经过查证原因是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时,乙方须负责修复和处理赔偿相应的损失。

5、消防主机移交使用时如厂家所生产的主机操作系统存在需要密码开启操作的所有系统,乙方须无条件提供使用密码供甲方保存使用。一旦出现须要密码开启至甲方消防主机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时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无条件全部负责修复和保证甲方消防主机能够正常使用。

6、乙方交工前应做48小时的试运行试验。

七、安全施工: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质量保修:_________________

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签字验收后报警主机三年、前端设备两年。期满后须提供零部件采购渠道和相关供应厂商的联系电话。

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必须修复正常。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至少1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3%的劳务费。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

4、保修金支付方法

(1)质量保修金在规定的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七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付给乙方。

(2)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本条第二点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方加收维修费用10%的劳务费。上述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

(3)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于乙方原因,甲方无法同乙方取得联系,按照上一款执行。

九、甲、乙双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施工组织设计、质保服务措施等相关文件和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

4、乙方负责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服务及提交消防验收报告、与甲方指定的设计单位沟通等工作。

5、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6、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7、乙方必须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

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移交甲方前,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工程,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乙方负责为甲方培训操作维护人员4人,正常维修维护处理人员2名。直至能够完全独立处理操作和维护工作。

十、违约责任、索赔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内仍未支付的,应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2‰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超过5个工作日的,工期顺延推迟。

3、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工程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4、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的2‰的违约金。

5、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原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将竣工资料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合同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分包合同 篇1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将鄂尔多斯市体检中心的消防给水系统工程(自动喷淋和消防栓系统)承包给乙方施工(包工不包料)。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二、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工程施工费按消防给水系统的喷淋头数量和消火栓数量确定,每个喷头施工费为 元,每个消火栓的施工费为 元。消防泵房、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水箱的安装施工费另算。

三、施工费支付方式:甲方按乙方施工进度按月支付乙方施工费用的70%.剩余施工费工程结束消防验收合格后支付。甲方扣留乙方施工费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甲方将质量保修金一次付清给乙方。

四、甲方承包给乙方的消防工程,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遇到有关技术问题或与其文工种的协调问题以及与监理的协调问题等,由乙方负责解决和协调,甲方给予协助。

五、乙方在施工前,应按施工图纸将施工所需的原材料和施工工具的种类和数量以清单的形式提供给甲方,以便于甲方进行计划和采购。

六、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原材料;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妥善使用和保管,不得浪费、损坏和丢失。

七、乙方每天施工结束后(中午、 晚间及工程结束),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将剩余原材料存放到存放地点妥善保管。乙方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原材料浪费、损坏及丢失等(包括火灾等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向甲方按价赔偿或甲方扣除乙方施工费。

八、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保险应由乙方负责购买;乙方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或施工以外的时间造成的人身伤害(包括自身以及造成他人)及其它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解决和处理(包括医疗和赔偿以及事故处理等),甲方概不负责。

九、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和建设单位的领导和指挥,按照要求统一施工,统一生活及安全、防护。

十、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分包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建设项目和工程名称:

建设项目和工程名称:

新建铁路段站前工程第三标段桥梁工程工程地点: xx县境内

承包方式:包清工方式

工程内容包括:挖土方、挖石方、挖孔桩(含挖孔、护壁、爆破、灌注)、凿除桩头、承台钢筋制作及安装、基础及承台混凝土、墩台身钢筋制作及安装、墩(台)身混凝土、桥台顶防水层、热沥青防水层(两层)、台背回填、干砌片石、开挖台阶、碎石垫层、浆砌片石锥体、基坑回填(原土)、桥头检查台阶(M10浆砌片石),按相关环保要求布置施工、整理;承台、墩台身混凝土及防护工程混凝土构筑物及浆砌构筑物的洒水养生、保养;施工便道在使用过程中的维修保养;临建施工场地工后恢复(缴纳复耕押金);大桥附近包括大桥底施工废弃物、残留物的清理等工作。

2、开工日期:200 x年x月xx日 竣工日期:200x年xx月xx日

3、工程质量:按甲方承诺的质量标准及现行工程施工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执行。

本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工程一次验收优良,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不能达到标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适用的标准和规范由乙方自备,费用自理。

4、工程数量:按设计要求施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不超过设计数量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5、合同价款:见附表“桥梁清包工程项目单价表” 第二条 双方责任

1、甲方

(1)甲方负责整个工程的进度安排、质量控制、资金运用、对业主的联系等。

(2)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工程量的复核,同时下达施工任务,并派人员负责施工安排、质量监督、进度控制。

(3)负责乙方承包工程的交接桩、贯通测量和试验管理等工作。

(4)工程完工后,负责组织验收和结算工作。

2、乙方

(1)乙方在进场时,要根据公司的管理要求,办理准入证,缴纳注册会员费20xx 元,治安联防费1000元,安全教育、质量培训费1000元。

(2)乙方在进场前,以现金形式向甲方缴纳20xx0元的履约保证金,待业主的履约保证金返还甲方后,甲方再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

(3)乙方接受任务后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工、劳力、机具设备等。同时要提供主要人员及主要设备表。同时提供特殊工种的有效上岗证件。

(4)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施工要求、规定要严格完整的执行,对不接受甲方正确意见者,甲方有权随时辞退有关人员。

(5)乙方需向甲方缴纳技术服务费1000元/月。

(6)本合同单价中已包含人身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若发生意外及伤亡事故或发生第三人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7)施工中技术资料由乙方按甲方及施工规范的要求填写、整理,经监理签认后交由甲方保存。

(8)施工中工程所需乙方自购的材料,除必须有合格证外,还需经甲方所指定的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检测费用由乙方负担。

(9)施工中,如乙方使用、租赁甲方的材料、机具、设备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有关领用手续,交付押金,签订租赁合同。乙方严格按机械、机具操作规程使用,并负责日常的保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机械、机具的丢失、损坏等,由乙方赔偿。

(10)施工中乙方与当地发生冲突或经济纠纷,责任自负。乙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未经甲方授权,严禁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协议。

(11)在甲方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为保证工程进度,乙方自己应有资金垫付能力。

(12)乙方在施工中的饮食、住行自行解决。

(1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一个月作为试用期,如在此期间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辞退。乙方的撤场费用及其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4)所有关于本工程的图纸、技术资料均由甲方保存管理,乙方无权擅自修改或以其它图纸代替。如乙方需要查阅图纸,须经甲方同意。

(15)乙方在施工中遇到与设计不符需变更设计,要及时向甲方报告,不得擅自做主。在变更批复后方可继续施工,并承担由于变更设计可能引起的相应费用。变更增减的工程内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如业主不承认、不补偿则其费用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16)施工完毕,撤离现场前,要对现场进行清理,费用自理。

(17)由于乙方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等问题,造成业主、监理等单位对我方的罚款,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甲方的等额罚款。

(18)施工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撤离现场,甲方有权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所完工程将只按合同中第一条第5款规定的单价的50%的价格结算,且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乙方现场负责人为 。乙方现场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否则将受到甲方500元/天的罚款。

(19)乙方的施工作业人员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负责为乙方施工作业人员交纳国家及地方规定的应缴的各种税费,并及时支付劳务人员工资。

(20)主要材料如由甲方代购,材料质量由甲方负责,材料数量由乙方在现场点收,乙方向甲方交纳材料费3%~5%的管理费。

(21)按规定办理特殊工种上岗操作手续。

(22)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对甲方工程项目负责到底。

第三条 安全、环保、文明施工

乙方必须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作业,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绝不能有损甲方的形象。具体规定如下:

(1) 安全目标:零事故。

(2)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以及甲方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3) 参加施工的人员精神面貌良好,语言文明,严禁酒后作业等。

(4) 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部位必须有提示标识。

(5) 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并清理好施工现场。

(6) 施工过程中注意环境保护,不得污染周围环境和扰民。

(7) 钻孔桩的泥浆要按甲方、业主及环保要求进行排放,不得污染环境,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结算方式和支付方式

(1)本项工程的结算方式,每月按乙方实际完成的且经甲方及监理认可的工程量结算。

(2)工程款季(月)支付:甲方按业主拨付此项工程款的75%按季(月)支付给乙方。若业主未能及时拨付工程款,为保证工程进度,乙方应能垫付资金保证正常施工,不得中断施工。

(3) 竣工工程款支付:工程全部完成,经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结算至工程价款的95%。留5%作为质保金,待业主支付甲方质保金后,甲方再无息支付给乙方质保金。

(4)乙方与进料方签定的合同(指大堆料或经常性料,如白灰、油料等),须交甲方备案。甲方将核实乙方实际进料量,根据甲方核实的数量及合同单价,经乙方确认数量、单价、总金额及履行完相关手续后,甲方将直接向乙方的进料方付款。

第五条 竣工验收及维修

(1)乙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2)甲方审查,确认资料齐全,工程达到交接验收标准时,组织验收、交接,进行质量评定。

(3)乙方负责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出现问题及时修复(三日内派人维修)。否则,甲方将派人修复,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要严格履行合同。

(2)由于乙方的不认真履行合同而导致工程进度缓慢、停工,则乙方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乙方不得将此工程分包或转包,如果乙方将此工程分包或转包,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要求,乙方要负责无偿维修或返工并赔偿经济损失。

(5)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中的技术要求、质量要求完成任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如工程不能按期完成则每推迟一天,罚款合同总价的1~2‰。

(6)对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政策性调整,工期可顺延,甲方应积极与业主联系,争取得到适当补偿。但不管是否补偿,乙方不能据此而不履行合同,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纠纷解决办法

(1)双方一旦就合同发生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机关(即: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

(1)所有发生的经济往来及工作意见均以书面形式且甲方经理或总工签字后生效,其余人员签认的无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制定补充条款。

(3)本合同所附附件,施工中发生的签认纪要,补充条款等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在合同附件中须附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本工程经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工程款结清后,此合同自动失效。

(5)补充条款: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中铁三局五公司玉蒙第一项目经理部 地址:

甲方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地址:

乙方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施工分包合同 篇13

(以下简称甲方)

立协议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甲方承接的供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如期完工,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根据责、权、利、相结合原则。现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以下条款,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以便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和承包范围

1、 2、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该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所有条款和补充文件条款;

3、

4、 施工依据:按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图纸施工 二、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工程承包造价:乙方按(钻孔桩)单价/m3计算,水上支架平台单价按/m2计算,机具进退场费按元/座计算,盖梁、承台及立柱按1730元/m3计算,冲击钻孔按1750元/m3计算向甲方计取工程款,总造价暂定200万

2、 工程款支付办法:甲方在每条管桥施工前给予乙方工程备料款%;在桥管架设完一个月内,工程款支付到%,余款%作为保修金,一年后付清。

3、 工程质量按有关合同条款进行,如有返修,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保修金不计利息;

4、 乙方在结算该工程款时以收据为凭,不提供税务发票;

三、 工程质量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该工程总包合同中的质量要求进行组织施工,要主动接受业主、工程设计、监理、质检等部门单位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

2、 如属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就应遵守业主方的要求来进行返工直至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工程质量验收报告,以有关工程质量管理职能部门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4、 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如出现因工程质量的问题而发生意外,其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四、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 为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充分体现安全经费到位,责任到人,乙方在工程造价中提取合同总价的1%作为安全经费资金投入本过程使用,乙方并要做好各项安全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 乙方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为指导思想,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全面采取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布置现场及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等工作并承担费用;如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和费用;

五、 工期:乙方应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规定的完工时间进行组织施工,确保工程如期竣工,如未按期完工,有关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因政策处理问题与工程款不到位,造成工期延迟,乙方概不负责。

六、 施工材料和竣工资料: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均由乙方整理齐全,交一份给甲方归档,其费用有乙方负担。

七、 责任承诺

1、 乙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协议条款的义务,不得违约或停止执行,如有发生,其带来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向甲方承诺,乙方如果没有履行本协议中的条款要求,如不负责任、不服从指挥、有损公司声誉等客观事实出现,乙方将无条件地由甲方收回工程的施工权利,甲方也不得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各种损失。

八、 附则

本责任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