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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施工合同(精选18篇)

基础施工合同(精选18篇)

基础施工合同 篇1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双方就完成 边坡支护 项目施工有关各项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与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项目:

1.3工程地点:

1.5工程质量:

1.4工 程 量:

第二条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第三条 承包范围:

第四条 工程工期

4.1有效工期总天数为天,本合同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如不能按期开工,工期以实际开工之日起计算。

4.2乙方按合同工期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奖励金额为元;乙方按合同工期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的罚款金额为 / 元。

4.3若由不可抗拒的自然条件(如雨和地下障碍物等因素)影响工程施工,工期可顺延;若因甲或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而延误工期,由责任方承担并按4.2条费用标准向对方支付损失.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5.1工程单位造价:

5.2工程总价款5.3付款方式:双方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约定分 叁次向乙方预付或支付工程款,甲方不按时拨付工程款,从应付之日起承担相应付款的利息,并因此而造成乙方停工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1,工程开工乙方机具进场开始施工甲方付工程总款的20%,

2,施工中至施工完成甲方按形象进度付工程总款的70%,

3,工程基础回填土完成甲方付工程总款10%。

4,结算:最终结算以现场实际完成并经甲方现场负责人签证的工程量做为依据.若由于设计变更,施工超出合同规定的承包范围,可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变更和洽商做为结算依据,本工程价款包含税金。

基础施工合同 篇2

甲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华时捷工业园研发楼桩基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及承包形式

1、承包内容: 设计的华时捷工业园研发楼 图中桩基础工程内容。具体包括成孔施工(挖掘土方、扩底入岩、护壁、抽水、通风等工作)、钢筋笼制作安装、混凝土现场搅拌灌注施工(包括钢筋笼:安装、垫好居中;混装土:搅伴、进出料、运输、振捣密实等及有关工作)。

2、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但包机械设备及临时水电管线(乙方需保证文明施工和安全用电,临时用电线路须规范整洁)。

二、综合性承包单价及结算方式:

1、分期综合性承包单价: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乙方经验,本合同综合桩径、护壁厚度、扩底、入岩深度、钢筋笼制作与安装、桩身承载力特征值及施工中各种特殊情况(如:扩底、入岩、钢板套筒护壁、施工降水等其他甲方提供的地质资料所未包含的所有风险情况)采用固定综合性承包单价包干,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综合单价。各分项综合单价如下:

各分项综合单价总价为 元/立方(包含下列①至④项)。 ①人工成孔:依设计桩径加扩底及护壁厚(设计护壁厚中al=120改成al=100厚)的挖土石方量按112.00元/立方包干。

②砼护壁:依实际护壁厚(设计护壁厚中al=120改成al=100厚)的砼量按68元/立方包干(其中井口至自然地面高度为0.36米,超高部分乙方自负)。

③钢筋笼制安:依实际完成工程量按450.00元/吨包干。

④挖孔桩砼浇灌:依设计桩径乘以实际桩长(设计桩顶标高至桩底)采用商品砼按45.00元/立方包泵车结算。

⑤承包范围外计时工按80元/工日计;承包范围外增加工作量经甲方签证后按20xx消耗量标准扣除甲供材料和甲方的机械费后结算(不计取任何费用,人工按54元/工日调整)。

2、结算方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必须是经甲方现场签证认可的实际工程量)乘以上述分项综合单价计算。甲方凭乙方出具的符合甲方要求的税务发票付款。

3、施工时期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结算付清。乙方承包责任人必须天天在岗,如检查时有不在岗现象,每次交违约金200元(现金)。

三、工期:

乙方必须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总工期

四、质量:

质量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为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提供施工所需材料。

2、全过程监督其施工情况。

3、负责施工场地“三通一平”。

4、对工程进行监督、检查、验收。甲方如发现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问题和存在不安全隐患,有权责令停工、整改和采取甲方认为的一切必须的其他措施。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必须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施工程序确保工程质量、接受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及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并及时报验(含护壁浇筑前对其土方开挖尺寸的验收)。

2、乙方必须确保施工期间护坡的稳定并做好防、排水。

3、乙方必须确保砼桩顶标高的准确性,如砼桩顶标高大于设计标高0.2米 外部分的凿除费用由乙方负责;砼桩顶标高小于设计标高的为不合格,乙方必须承担其返工费用。

4、进场后必须根据安全生产要求对其新进场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5、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

6、挖孔桩混凝土灌注路线的修筑、维护。

7、自备承包范围内的一切施工所需机具、工器具(含水电临时管线等)及其维护、修理。

8、乙方自备安装钢筋笼机具。

9、在施工中有疑难问题及时反馈甲方,提出方案,并及时妥善解决(如地下电缆、光缆、给排水及消防水管等)。

10、凡因乙方及作业人员的原因而造成的安全事故、治安事件,其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应针对本基础桩的特殊施工环境和施工季节的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编制切实可靠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及应急救援预案。

七、其他:

1、在签订合同时,乙方需交纳元质保金,完工后验收合格则无息退还。

2、如因乙方原因中途退场,退场后7天办理结算。甲方付至所完成结算产值的50%工程款,其他50%作为违约金,且质保金不予退还,全部赔付给甲方。

3、本工程如因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一切均由乙方负责,且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基础施工合同 篇3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乙方已充分了解工地的现状,甲乙双方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环城路与西南路交叉口改造工程、东莞生态园龙岗大道修改段一标 工程地点: 东莞市东城区、寮步镇、石排镇

承包范围: 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匝道桥、人行天桥桩基工程

承包规模: 匝道桥共30条桩基(嵌岩桩),其中ø1.4m桩基6条(约317M3)、ø1.2M桩基24条(约814M3);人行天桥共15条桩基,其中ø1.0M嵌岩桩10条(含生态园龙岗大道一标桩基8条,约44M3)、ø1.0M摩擦桩5条(约80M3),合计45条(约1031M/ 1255M3)。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内容

1、乙方承包方式:包工、包机械(吊机、水电除外)、不包主材(砼、钢筋、检测管,但包其他零星及损耗性材料等)、包进度、包安全、包质量(主材责任除外)。

2、乙方承包以下内容: 包定位、埋设护筒、成孔、清孔、钢筋笼制安、埋设检测管、下钢筋笼、砼灌注、泥浆清运(包泥浆池和解决排放地点,甲方提供挖机开挖泥浆池)等所有施工工序内容及安全文明施工维护(防护材料甲方负责)、包机械场内场外转运、包生活及住宿,包人身安全等。

三、合同工期及机械要求

以业主或监理单位要求工程进度及机械数量为准。

四、质量标准

1、本工程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本工程质量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七章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五、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采用固定单价(只计砼和钢筋,并不计桩,只计有效桩长,其他未说明的项目费用均已包含在单价内),固定单价为:Ø1.4M、Ø1.2M桩砼265元/M3;Ø1.0M桩砼300元/M3;钢筋制安420元/T,另龙岗大道进出场补助壹万元,费另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336915元,结算总价按实际成桩量计算。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场,工程款只结算合格桩基的70%。

2、付款方式:承包方按业主或监理单位要求的机械设备、人员进场后开始施工时,付生活费总量为初定合同总价的 10 %,每检测完成20条桩支付已完工程量的 70 %(预付款在第一次扣除),全部完工并经相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结清剩余款项。

六、计量方式

设计图纸数量只作参考,进度款按初验合格的成桩量计算(砼按M3、钢筋按T),最终结算按经相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的成桩量计算(砼按M3、钢筋按T)。成桩量=(凿除桩头后的设计成桩顶标高-终孔桩底标高)*3.14*(设计直径/2)。

七、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

1)负责协调业主、监理和其他单位,负责提供施工场地、测量放线和初期的安全围蔽。

2)负责总体管理,根据业主、监理单位要求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部位。

3)负责组织协调检测验收工作。

4)负责提供主材钢筋、砼、检测管、水电和吊机,不包除此外的其他所有材料及机械设备。

5)至少安排1名技术主管负责此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2、乙方:1)按甲方要求施工,安排人员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检测验收工作。

2)负责除以上主材、水电和吊机外的其他所有材料及机械设备、工具。

3)负责钻孔设备场内转运。

4)负责该工程范围内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具体按国家、广东省及东莞市有关的安全文明施工法律、法规、规范和强制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金额由承包人全额承担。

5)开工前甲方负责开挖探明地下管线、障碍物情况,乙方施工过程中负责保护已探明的地下管线及障碍物等,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的,由乙方全额负责赔偿。

6)负责除混凝土强度外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比如检测发现断桩或沉渣过大等不合格情况,由此造成返工和其他损失费用由承包人全额承担,如乙方认为混凝土质量达不到要求可以拒绝接收。

7)乙方自行解决工人住宿及生活问题。

8)如由于乙方不按要求施工,造成进度滞后,每滞后一天处罚 1000元,造成质量问题,除赔偿金及返工费用外,每次罚款¥5000 元,造成安全问题,除赔偿金外,每次罚款¥20xx 元,不服从管理每次罚款2¥500 元,另泥浆如污染现状路面每次罚款 ¥500 元。

9)至少安排1名现场主管负责内部管理和协调工作,同时配合甲方工作,工地现场人员的着装、安全帽等需按项目部统一要求自行配臵。

10)单价已包含各种保险费用,乙方自行购买自身及工人的所有保险,除甲方机械原因伤害乙方外,所有的安全责任自行负责费用。

八、工程变更

如出现设计图变更按变更文件施工,工程量以变更审批文件为上限,超过部分不予计量,计算方法按第六条执行;单价按第五.1执行,如出现新施工项目重新协商定价。

九、其他要求

甲方现场主管负责人为 白冰(环城路与西南路交叉口改造工程),电话: ,曾纪锋(东莞生态园龙岗大道修改段一标),电话:。 乙方现场主管负责人为 ,电话: 。

十、争议解决方式

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于当天生效,至结清剩余结算款额时终止。本合同原件一式两份,发、承包人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人代表: 承 包 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签字日期: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基础施工合同 篇4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签订地点:

一、管桩( )规格、数量、项目单位、工期、总量、造价 进场时间: 年 月 日

二、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重工智静力压桩机,以包工、保质量、包安全的形式包干。施工的水电费由甲方负责外,其它如接桩焊接及焊条,桩机进退、 施打(静压)等全部施工过程所需要设备、辅助材料均由乙方承担。

三、质量要求

工程必须按设计要求《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技术规程》:国家行业标准JGJ—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施工规范和法规 进行施工。保质、保量、保工期完成管桩基础工程施工任务。

四、结算以付款方式

1、工程量计算:以桩入土深度按实结算。合同签订或试桩时付拾万元;以后按施工进度付款;压桩完成办理结算手续,桩机转 场或十日结算工程款(材料按实计)。

2、若乙方代为甲方定桩:根据甲方所讨的额供桩,合同签订付拾万元作为管桩定金。

五、甲方负责

负责清理现场,确保施工工地“三通一平”, 场地不塌陷能满足压桩机施工作业要求;派专职人员常驻工地,及时办理工程签证,配合乙方 现场施工、及时忇调甲方负责范围内事宜;根据施工进度时授付工程款。

六、乙方负责

负责派专业技术人员及工程必用的机械设备按设计图纸要求的极限值进行压桩和配桩;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由乙方负责;压桩工程完成后, 提供压桩记录资料一份。

七、其它约定事项

1、如因甲方原因或设计变更图纸,造成进场后或施工过程停工满四天,第五天算起,甲方1000元/日补偿乙方 误工费;并允许停工满十天,补偿全部误工费由乙方安排桩机转场。

2、对于压桩使土层形成挤压,可能给周边建(构)筑物带来轻微影响;或压桩遇到二下障碍物需要清障,因障碍物或场地陷机造成工程桩破碎 (或移位)需要扩基补强,对上述产生的工、料、费均由甲方负责;乙方只能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3、由于乙方施工机械引起的工程质量,工、料、费均由乙方负责(但不包含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友好的协调商解决或另补充协议。全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交讨下道工序及 付清工程款时自行失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基础施工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

1、 工程内容:钢结构的制作、安装。

2、 面积: ㎡(以实际验收面积为准)。

3、技术要求:以甲方确定的图纸为准。

三、质量、工期

1、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工程工期:甲方具备乙方进场条件时通知乙方乙方在3天内进厂后个自然天生产、安装完毕,乙方在施工期间,如遇到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雨天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相应顺延。

四、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

本工程单平米造价为人民币 380元/平方米。总造价以验收的总面积为依据。

2、付款方式

1主钢构件进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款(50%) ,累计支付工程款。

2工程安装完毕后,经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剩余工程款(50%) 即人民币。预留作为质保金(六个月内结清)。

五、甲乙双方负责事项

(一)甲方负责事项

1、 负责提供钢构件堆放场地,施工用电电源、电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提供合格的支撑面,并做好预埋的配合工作。

3、负责施工场地质量监督和组织验收,排除一切外来因素干扰, 提供良好的安全施工环境。

4、 按合同约定,按期付款。

(二)乙方负责事项

1、严格按《门式钢架轻型房屋钢架结构技术规程》和《钢结构工 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确定的施工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按合同约定按期完工。

3、严格执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一切 安全事故及违法事件的发生。如发生人生、安全赔偿事故,由乙承担。

六、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组 织验收。

2、甲方一个月内未组织验收或者直接投入使用,即示甲方认可此工 程为合格工程。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不得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质量事故及损失 由甲方承

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按合同额的日千分之三偿付乙 方逾期付款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程延误由甲方负责。

2、乙方工程逾期交付,按元/天赔偿甲方损失。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方预付款到位后生效,工程款全部结清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基础施工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有限公司钢结构车间(四个车间)基础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就此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有限公司钢结构车间(四个车间)基础工程。

二. 工作地点:¥¥

三. 承包范围及施工内容:甲方提供的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基础工程(四个钢结构车间的工程量),乙方负责按图纸要求对此工程基础部分承包施工。

四. 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

1. 按照此工程施工图纸技术数据,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厂房基础部分施工。

2. 要求不低于图纸技术标准要求,保证图纸要求各项技术指标达到合格标准要求。该工程所用材料应有合格证,符合国标标准,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及规范。

3. 依照建筑工程地基基础验收标准及图纸技术要求,按照合格标准验收。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无偿的整修完毕。

五.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安全、文明施工。

六. 工程量及工程价款:

工程总量为图纸要求标准(四个钢结构车间的工程量),工程总价: 。

七. 结算方式:

乙方自筹工程所需材料及全部施工所需工机具、人员及现场临电等事宜。

八、其它约定事项:

乙方的施工工期应按##的要求如期完成(天气原因除外自开工之日起6日内)。施工所需钢筋及混凝土应做试件质量试验,如因所用材料试验不合格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画押)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基础施工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将位于贞丰县珉谷镇阴滩村阴滩组房屋的工程承包给方施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的《经济合同法》和《建筑施工法》及地方建筑行规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安全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多次反复协商,乙方自愿承担甲方房屋的施工任务,特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 工程承包方式

1、甲方将其房屋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方承建。

2、甲方需将工程所需的建筑材料(含砂石、砖、钢筋、水泥)运到施工现场50米内由乙方自行组织施工,施工中所需用的一切架料、木型、抓钉、钉子、铁丝和一切施工用具(包括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支付采购组织施工。

二、 工程承包项目范围

包括主体、瓷砖粘贴(含卫生间、厨房、楼梯)、内墙糙泥粉刷、外墙左、右、后三面全部水泥清光、前面粘贴瓷砖、地板粘贴、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灌等。

三、 建筑地点

贞丰县珉谷镇阴滩村阴滩组

四、 工程单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单价按每平方平 元。

2、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

房屋建筑面积=房屋板面长×房屋板面宽

3、付款方式

按工程进度浇板每层支付乙方进度款壹万元整(¥10000.00)。内外装饰全部结束后支付全部工程款的80%,其余工程款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 月付清。

五、 建房工期

乙方承建的房屋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若在施工过程中超期20天以上甲方罚乙方违约金贰仟元整(¥20xx.00),不可抗拒的除外。

六、 工程质量

1、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若发现图纸有不合理的地方,经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一致的施工方案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2、主体楼地面墙面和梁板柱必须达到几何尺寸准确,各部位垂直平整,梁板柱无凹凸和露筋现象,各部位必须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装饰工程为内墙糙泥粉刷、外墙左、右、后三面全部水泥清光、前面粘贴瓷,阴阳角垂直平整,楼梯、楼地面、卫生间、厨房的各部位地板砖、墙砖必须逢口垂直平整清晰光华,以甲方验收合格为准,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造成返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七、 施工安全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注意安全教育,若出现安全事故(不

八、 未经事宜,甲乙双方提出协商。

九、 本协议为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双方共同遵守。

甲 方:

乙 方:

在场人:

年 月 日

基础施工合同 篇8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建设需要,委托乙方承建打桩工程。为明确双方各自的相互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工商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gf-91-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信守遵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工程内容:

1、单桩深度暂定 米,共约 条,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kn,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为 kn。

2、本工程乙方包工包料,包打桩人工费,包施工用电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普通桩尖、包焊条等辅助材料。

①打桩单价:ф500桩按 元/米,此单价含桩管材料费及辅材费、人工费、施工用水电费、普通桩尖( 元/个),含税金。如使用标准桩尖,价格另议。桩接头采用焊接接头,接头不宜多于3个3。

②竣工结算时,按实际施工量计算,单桩计算方法,从自然地面计算到桩尖。送桩深度要求,以甲方工程部及监理公司现场书面通知为准:送桩深度不得超过甲方书面通知送桩深度1米或露出自然面以上,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指浪费桩或送桩过深产生的接桩费用)

③工程结算以甲、乙方双方确认的最终结算为准。

第四条、施工工期:

1、自试桩之日起计 个日历天,要求桩机在 年 月 日前进场施工。并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全部打桩施工任务,如工期不能按期完成,每迟一天罚款合同总价的1‰,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如因政府停电、设计图纸变更影响施工进度,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时,如因台风、暴雨造成停工,导致乙方出现停工、窝工24小时以上,经双方协商,签证,工期方可顺延。

3、因其他意外情况的停工,双方应共同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其损失由责任方负担,由于停工,窝工原因而造成损失时,属甲方责任的,工期顺延,窝工半天起开始签证,窝工的桩机按每台每天1000元补尝。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自行赶工,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延迟一天罚款XX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 乙方须持有加盖公司财务章收据及发票支取工程款。

(二) 乙方在保质量的基础上,甲方同意以下付款方法:

1、甲方在收到乙方进度款报表后应在七天内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及时支付进度款;

2、打桩完工,桩测试合格付到总工程进度款的70%;

3、余下30%工程款于桩基础验收合格三个月内支付清。甲方须在乙方打完最后一根桩的三个月内完成桩基础验收工作;验收时间越过三个月,甲、乙双方视桩基础为合格工程,并同时支付工程余款。

第六条、承包方式:

1、技术要求:根据设计图纸和地质资料(material),乙方确保单桩设计承载力,

以静载法检测抽样试验结果为准。试桩合格,费用则甲方负责;试桩不合格,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保证返工合格为止,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2、税金负责:由乙方负责,本工程价格为含税价。

3、水电费负责: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甲方责任:

1、甲方监理公司应委派人员驻工地负责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签证。

2、交施工图纸两份和地质资料(material)一份,并组织有关部门会审。

3、按乙方施工要求搞好施工及进桩现场的“三通一平”,提供水源、电源到桩基础施工现场,保证施工场地人员、机器、材料进出畅通。由甲方负责清理好场地地面,地下一切障碍物,如场地下陷不能正常施工,甲方必须回填到乙方可以施工为止,费用由甲方负责,确保材料送到指定施工区域。

4、甲方负责以书面形式提供细线基点、±0.00标高及送桩深度;待乙方将轴线及桩位放好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核,如乙方所放轴线及桩位复核无误后作书面的确认。

5、施工报建手续和报建费由甲方办理和承担,乙方负责提供有关资料

(material)。

6、甲方提供桩基础施工图2份,工程地质勘查报告1份,组织有关部分进行图纸会审,乙方整理后各方盖章后,自存留底。

7、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进桩计划,及时提供合格管桩。

第八条、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代表及项目指挥。

2、组织各种机械进退场,开工前向甲方提供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现场平面图、网络图及负责人名单),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乙方负责压桩工人住宿及饭堂费用。

3、进场时须向甲方提交桩机证及机长、桩机手证。

4、如实做好单桩施工记录及各种交工验收资料(material)。

5、确保单桩设计承载力,如经检验不合格,乙方负责因此而导致的经济责任。

6、听从甲方及监理人员的指挥管理及现场代表提出的各项意见及要求。

7、严格控制工程进度,不得拖延工期,及时按阶段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以便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8、乙方应将驻现场施工人员名单报当地公安部门备案,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注意施工安全负责进行安全教育,做到文明施工注意用电安全,如发生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现场应设置安全员。

10、乙方应做好现场保安工作及教育,做好四防,加强防范措施,设置专人负责。

11、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城市档案管理规定》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material)作竣工验收文件移交甲方(一式四份)。

第九条、注意事项;

1、乙方按桩基础施工图及设计更改通知施工,如质量不合格属乙方造成的,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2、按施工图及国家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3、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断桩问题,如属施工技术问题,则由乙方负责;如属地质和桩自身质量问题,则由甲方负责。

4、打桩过程引起的桩偏位超出桩基础规范允许范围而导致承台或基础梁加大,相应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因地质原因所致压桩机不能施工,甲方可改用其他方法施工如冲孔灌注桩,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列入本合同工期内。

第十条、当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或协商变更、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其它条款:本工程甲方已全权委托中山市火炬建设监理公司进行质量和工程建设管理。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协商,补充合同条款解决。双方签定的补充条款同具法律效力。如遇合同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委员仲裁,或依法向中山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当工程款付清后自行终止,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定地点:

基础施工合同 篇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项目主管单位: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 月__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 月__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___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____份。

二、承包方:

1.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乙方管理员进场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5%调迁费,计人民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3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85____%。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7%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

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7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项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 则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的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

年月日:

基础施工合同 篇10

总承包单位(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桩基施工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漳州市平和县长乐乡连心桥改建工程钻孔灌注桩工程施工事项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漳州市平和县长乐乡连心桥改建工程

1.2工程地点:平和县长乐乡联三村。

1.3承包范围:漳州市平和县长乐乡连心桥改建工程钻孔灌注桩工程

1.4承包方式:清包工

1.5质量标准:合格

1.6工期:70天

2.工作内容:

2.1乙方负责承包机械安装,焊接锤牙,对位,维修保养钻机,冲击成孔,灌注水下混凝土,做好桩基施工原始记录。

3.合同价款:

3.1承包方式:包清工---综合单价430元/m,桩径:1.2m,按成孔实际孔深计算为准。(如遇到孤石,双方另行协商。)

3.2不含施工用电费,机械,材料费。

3.3不包含护壁钢筋材料费,如开钻后现场实际需要由甲方供应材料,乙方负责施工。

4.付款结算方式:

4.1 乙方施工人员及机具进场后先预支生活材料费。

4.2施工过程按月进度款的90%支付。

4.3本桩基工程全部完工后一周内结清全部工程余款。

5.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对乙方进行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工期交底;

5.1.2现场免费提供乙方生活用水、用电,堆放场地及乙方工作人员住宿条件;

5.1.3甲方负责桩基进出场的机械费用,包括施工期间负责机械配合乙方移机、清理泥浆池以及泥浆外运。

5.1.4在钻孔施工期间遇到地质与地勘资料有误差,如遇到孤石而导致偏孔,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及时处理且不影响到施工。

5.1.5施工期间如遇到村民阻拦、停电、机械不齐备、混凝土、钢筋笼供应不及时等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超过48小时,甲方要负责乙方一定费用。

5.1.6负责做好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的安全防护。并应提前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购买建设工程应购买的相应保险。

5.1.7根据合约按时支付工程款。

5.2乙方责任

5.2.1乙方为本合同项目下劳务班组员工的全权代表,对用于本项目内全体员工的劳动力资源合法性、劳动报酬;服从甲方项目部统一管理,按照甲方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工期交底内容组织施工;

5.2.3保证进场人员、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及技术等级满足本专业工程要求;

5.2.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按质量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检查和验收,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5.2.5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按照施工规范要求组织对所属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交底、检查、实施;如在施工期间发生意外工伤事故,费用在一万元以内由乙方自行承担,工伤费用超出一万元部分由甲乙双方按6:4的比例共同承担。

6.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本项目业主备案;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生效,双方结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基础施工合同 篇11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乙方已充分了解工地的现状,甲乙双方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环城路与西南路交叉口改造工程、东莞生态园龙岗大道修改段一标 工程地点: 东莞市东城区、寮步镇、石排镇

承包范围: 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匝道桥、人行天桥桩基工程

承包规模: 匝道桥共30条桩基(嵌岩桩),其中ø1.4m桩基6条(约317M3)、ø1.2M桩基24条(约814M3);人行天桥共15条桩基,其中ø1.0M嵌岩桩10条(含生态园龙岗大道一标桩基8条,约44M3)、ø1.0M摩擦桩5条(约80M3),合计45条(约1031M/ 1255M3)。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内容

1、乙方承包方式:包工、包机械(吊机、水电除外)、不包主材(砼、钢筋、检测管,但包其他零星及损耗性材料等)、包进度、包安全、包质量(主材责任除外)。

2、乙方承包以下内容: 包定位、埋设护筒、成孔、清孔、钢筋笼制安、埋设检测管、下钢筋笼、砼灌注、泥浆清运(包泥浆池和解决排放地点,甲方提供挖机开挖泥浆池)等所有施工工序内容及安全文明施工维护(防护材料甲方负责)、包机械场内场外转运、包生活及住宿,包人身安全等。

三、合同工期及机械要求

以业主或监理单位要求工程进度及机械数量为准。

四、质量标准

1、本工程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本工程质量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七章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五、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采用固定单价(只计砼和钢筋,并不计桩,只计有效桩长,其他未说明的项目费用均已包含在单价内),固定单价为:Ø1.4M、Ø1.2M桩砼265元/M3;Ø1.0M桩砼300元/M3;钢筋制安420元/T,另龙岗大道进出场补助壹万元,费另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336915元,结算总价按实际成桩量计算。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场,工程款只结算合格桩基的70%。

2、付款方式:承包方按业主或监理单位要求的机械设备、人员进场后开始施工时,付生活费总量为初定合同总价的 10 %,每检测完成20条桩支付已完工程量的 70 %(预付款在第一次扣除),全部完工并经相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结清剩余款项。

六、计量方式

设计图纸数量只作参考,进度款按初验合格的成桩量计算(砼按M3、钢筋按T),最终结算按经相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的成桩量计算(砼按M3、钢筋按T)。成桩量=(凿除桩头后的设计成桩顶标高-终孔桩底标高)*3.14*(设计直径/2)。

七、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

1)负责协调业主、监理和其他单位,负责提供施工场地、测量放线和初期的安全围蔽。

2)负责总体管理,根据业主、监理单位要求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部位。

3)负责组织协调检测验收工作。

4)负责提供主材钢筋、砼、检测管、水电和吊机,不包除此外的其他所有材料及机械设备。

5)至少安排1名技术主管负责此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2、乙方:

1)按甲方要求施工,安排人员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检测验收工作。

2)负责除以上主材、水电和吊机外的其他所有材料及机械设备、工具。

3)负责钻孔设备场内转运。

4)负责该工程范围内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具体按国家、广东省及东莞市有关的安全文明施工法律、法规、规范和强制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金额由承包人全额承担。

5)开工前甲方负责开挖探明地下管线、障碍物情况,乙方施工过程中负责保护已探明的地下管线及障碍物等,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的,由乙方全额负责赔偿。

6)负责除混凝土强度外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比如检测发现断桩或沉渣过大等不合格情况,由此造成返工和其他损失费用由承包人全额承担,如乙方认为混凝土质量达不到要求可以拒绝接收。

7)乙方自行解决工人住宿及生活问题。

8)如由于乙方不按要求施工,造成进度滞后,每滞后一天处罚 1000元,造成质量问题,除赔偿金及返工费用外,每次罚款¥5000 元,造成安全问题,除赔偿金外,每次罚款¥20xx 元,不服从管理每次罚款2¥500 元,另泥浆如污染现状路面每次罚款 ¥500 元。

9)至少安排1名现场主管负责内部管理和协调工作,同时配合甲方工作,工地现场人员的着装、安全帽等需按项目部统一要求自行配臵。

10)单价已包含各种保险费用,乙方自行购买自身及工人的所有保险,除甲方机械原因伤害乙方外,所有的安全责任自行负责费用。

八、工程变更

如出现设计图变更按变更文件施工,工程量以变更审批文件为上限,超过部分不予计量,计算方法按第六条执行;单价按第五.1执行,如出现新施工项目重新协商定价。

九、其他要求

甲方现场主管负责人为 白冰(环城路与西南路交叉口改造工程),电话: ,曾纪锋(东莞生态园龙岗大道修改段一标),电话:。 乙方现场主管负责人为 ,电话: 。

十、争议解决方式

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于当天生效,至结清剩余结算款额时终止。

本合同原件一式两份,发、承包人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人代表: 承 包 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签字日期: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基础施工合同 篇12

建设单位: (甲方) 审查单位: (乙方)

建设单位委托审查机构承担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1.2国家及省、市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工程概况:

第三条:审查内容:

(一)是否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了规划方案、建筑方案及初步设计审批;是否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了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

(二)工程勘察、设计的委托与承接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资质、合同、市场行为、注册执业制度等方面的法规、规章的规定;

(三)是否符合抗震、消防、节能、环保、人防、卫生、无障碍设计等强制性标准、规范;

(四)建(构)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

(五)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六)是否符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图审查机构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在收到审查资料后 7 日内(建设单位答复时限不计算在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所在地建设厅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审查合格报告书备案。

第六条:经审查合格的项目,审查机构应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提出书面意见后,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将施工图退回建设单位,并由原勘察设计单位修改。重新送审的,需重新履行审查手续,审查费用另计。

第七条:施工图审查实行有偿服务,所需经费由审查机构向建设单位收取。审查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或施工图概算核定,收费标准按国家和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执行。本审查项目审查收费核定为 元人民币,由建设单位在签定合同后一次向审查机构付清。如审查中发现重大浪费部分,经勘察设计单位同意后,建设单位按审查修正后节约投资3%作为对审查机构的奖励,在交付综合审查意见前一并付清。

第八条:各方责任:

8.1建设单位责任:

8.1.1建设单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建设单位不得要求审查单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审查。

8.1.2建设单位变更审查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建设单位应按审查单位所耗工作量向建设单位增付审查费。

8.2审查机构责任:

8.2.1审查机构对出具的审查报告书负责,承担相应的审查责任。

8.2.2审查机构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进行审查。

8.2.3审查工作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和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施工图设计设计审查要点(试行)》。

8.2.4审查机构应保护建设单位或勘察设计单位的知识产权,不得向他人泄露、转让建设单位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建设单位或勘察设计单位

造成经济损失,上述单位有权向审查单位索赔。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建设单位应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审查机构支付审查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20天以上时,审查人员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9.2由于审查机构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审查报告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审查费的千分之二。

9.3经审查合格后的设计文件,发生工程设计质量问题,审查单位应承担审查的责任。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审查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其它:

10.1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0.2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

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0.3本合同一式,建设单位 份。

10.4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建设单位向审查单位支付审查费后生效。

10.5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0.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7其它约下事项:

甲方:乙方:年月日:

基础施工合同 篇13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方将 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主要工程量: 4、主要技术参数:

点夯单击夯击能: KN.m

满夯单击夯击能: KN.m

设计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Kpa

点夯最后两击的平均夯沉量≤ mm

强夯影响深度≥ m

5、监理单位:

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承包范围:

2、承包方式:

第三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指定现场临时场地使用范围。

(2)将现场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及乙方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各种地下管线、构筑物布置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3)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设计施工图 套,地形图、现场高程平面图、地质水文勘察报告各 份。

(4)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审批乙方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签发开工令。

(5)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6)以书面形式明确担任本项工程的甲方、监理方代表(见附件一),负责对该工程的技术、工程量签证和质量、进度的监督工作。

(7)工程完工 天内,负责委托具有法定专业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在强夯区内进行地基承载力检测,并承担检测费用。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依照设计施工图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本合同工程,并免费提供配合检测所发生的人工、材料及其他工作。

(2)接受监理方、甲方对施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3)向监理方、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各一份,组织足够数量的机械进场,并严格按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4)乙方必须挑选技术素质强、管理水平高的人员组成项目部(见附件一),专业作业人员(如起重工、夯机司机等)必须持证上岗。

(5)现场施工必须符合当地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有关规定要求,并接受检查,办理施工保险及有关手续,承担各项费用。

(6)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保护工作(其中对于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的保护措施,应采用开挖减振沟的方式,其费用由乙方负责)。办理好施工现场内、外交通、环卫和环保(施工噪音、污染)管理手续并承担费用。如因施工造成周边居民生活、生产的不利影响,比如:噪音、排水不畅、管线破损、道路裂缝破损、震动房屋及构筑物破损等,由乙方负全部经济责任并及时予以解决。

(7)派专人对施工过程中各项参数及施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技术资料,并在竣工验收 天内向甲方移交工程技术资料壹式肆套(其中贰份原件),如不能及时办理,甲方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第四条 工程工期及顺延

1、本合同工程日历工期为 天,从甲方书面下达开工令之日算起。

2、工期顺延:遇雨天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工期经监理方、甲方签证同意后顺延。

第五条 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xx)的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各项技术指标。

2、对检测不合格者,应查明原因,乙方采取技术措施进行返工后,再次进行检测,直至合格为止,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强夯后的现场标高须达到设计标高。

4、工程技术资料必须做到与工程进度同步,做到真实、有可追溯性。每日的强夯记录须有甲方代表、监理签字。

第六条 施工安全

1、乙方必须派有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工作。

2、乙方应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置安全标语及警示牌,严禁违章作业,保证施工期间无安全事故。

3、如出现施工安全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其损失费用概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七条 合同价款的确定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确定:

(1)合同价款:

①工程量: ②工程单价: ③工程造价:

(2)结算方式:

2、合同价款的支付: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账户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质量、进度履约保证金,待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经乙方申请,甲方退还乙方相对应单位工程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八条 工程验收

1、乙方在各标段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根据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xx)和施工图纸等有关文件进行自检、自评,场地平整、达到设计标高,并整理好全部竣工验收的资料(含地基承载力检测资料),提前二天以书面形式报监理方和甲方,由甲方邀请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各项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办理好一切手续。

2、各标段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以甲方、监理方、乙方、检测单位共同验收认可之日为准。

第九条 工程保修

1、参照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本工程保修期为 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如果由于强夯质量问题,造成建筑物及构筑物结构安全影响,其保修责任为终身负责制)。在上述保修期内,凡因施工质量问题,应由乙方赔偿全部损失,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前,与甲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依照质量保修书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时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乙方收到监理方或甲方发出的返修通知后,24小时内应派人到达返修现场进行保修,否则,监理方或甲方有权自行派人维修,其维修费用按实结算,由乙方承担。该费用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若维修费用超过质保金,乙方必须补足。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履行各项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甲方未及时提交本合同规定的资料,影响开工,工期按实际情况顺延。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应按国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中止、终止、解除合同或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乙方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须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不得擅自变更经甲方确认的项目经理,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责令乙方无条件立即退场,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

(3)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要求,若乙方拒绝返工或返工不及时,甲方除不支付工程款外,乙方还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4)乙方应保证不延误工程工期,如有延误,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甲方在可预见乙方将延误(或已经延误)工期 天,则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乙方自行承担为本工程所支付的一切费用。

第十一条 其 他

1、本合同 式 份,双方各执 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基础施工合同 篇14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自家住宅

工程地点: 佛山市**区**镇**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建造地基与主体工程从零开始以至第六层天面封顶工程,包含两个化粪池与地面环绕主体渠道的建造。以上工程乙方自带施工工具(如模板、顶木、机械、铁铲、斗车、吊笼、搭建双排栅含纱网等)。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xx 年 月 日。

四、质量标准及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合格标准。 需要注意的事项:

1、土方回填过程中,要求夯实紧密,不准未夯实就擅自进行隐蔽。

2、砌筑墙体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灰浆饱满,组砌方法正确,轴线偏移不得大于规范要求,砌筑砖体不得出现上下通缝现象。

3、构造柱、梁关模前,应再次检查钢筋安装位置、数量、间距、是否与施工图纸一致,不得少筋漏筋,保护层留置是否正确,待合格后方可进行关模。模板支撑应牢固可靠,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充分振捣,不得漏振,以保证混凝土成型质量。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必须进行充分的养护。

4、工程投入使用的钢材、水泥等所有材料,不得在施工中浪费,每次砌筑时的落地灰及时收用。同时严禁偷工减料,必须保质保量地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五、合同价款:

承包金额:据实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大写:人民币 整)进行人工结算。

六、工程质量:

6.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施工。

6.2工程质量以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6.3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并且无法整改的,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6.4经甲方项目负责人认定施工过程中不符合施工规范及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经过整改,符合质量要求的,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

七、双方责权:

7.1甲方供应该工程所需建筑材料。由于施工地点的环境问题等,施工材料存放的地点与施工现场所产生的距离,乙方不得以此理由加收甲方任何费用。

7.2甲方应及时对工程进度进行审核,对工程进度款应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拨付。

7.3甲方提供现场施工用水、施工用电。

7.4、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并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天面平滑、墙面平整、顺直、水平、砌砖密实、楼梯步级均等)服从甲方指导、检查、检验,确保工程质量好。

7.5、施工安全由乙方全权负责。

7.6、乙方不得任意浪费甲方材料,不准有盗窃甲方材料行为。

7.7、主体工程完成后,乙方负责清理施工现场内所有杂物,搭的建双排栅需等甲方完成外墙装修后才能拆除。

7.8、乙方负责找工人、组织、管理、指挥工人施工,乙方施工人员的生活由乙方自理,乙方及其工人与甲方不存在雇佣关系,乙方施工人员就餐饮水等均由乙方负责。

7.9、施工过程中使用到水泥泵车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安全施工:

8.1工程安全要求达到《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因乙方责任达不到此标准且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事故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8.2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文明标准组织施工。

8.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职工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及保护的法律法规,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交工前施工现场的清理。

8.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服从甲方统一管理,随时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

8.5乙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起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8.6乙方不允许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由此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九、工程款支付:

1、自本协议签订后,工程施工至第一层主体工程完工(第一层楼顶结束)后甲方付乙方¥ 元(大写:人民币 );

第二层主体工程完工(第二层楼顶结束)后甲方付乙方¥ 元(大写:人民币 );

第三层主体工程完工(第三层楼顶结束)后甲方付乙方¥ 元(大写:人民币 );

第四层主体工程完工(第四层楼顶结束)后甲方付乙方¥ 元(大写:人民币 );

第五层主体工程完工(第五层楼顶结束)后甲方付乙方¥ 元(大写:人民币 );

第六层主体工程完工(第六层楼顶结束)后甲方付乙方¥ 元(大写:人民币 );主体工程整体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即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双方结算,由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余款。

2、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以上约定的付款方式,不到付款时间,乙方不得违反上述付款方式向甲方提前付款要求。

3、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故意长期停工或要求追加工钱,如果违反本条款,乙方必须赔尝违约金2万元,已做工程不再支付工钱,本合同终止。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经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先自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附图纸一份。

甲方(手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年 月 日

乙方(手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基础施工合同 篇15

总承包单位(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桩基施工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漳州市平和县长乐乡连心桥改建工程钻孔灌注桩工程施工事项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漳州市平和县长乐乡连心桥改建工程

1.2工程地点:平和县长乐乡联三村。

1.3承包范围:漳州市平和县长乐乡连心桥改建工程钻孔灌注桩工程

1.4承包方式:清包工

1.5质量标准:合格

1.6工期:70天

2.工作内容:

2.1乙方负责承包机械安装,焊接锤牙,对位,维修保养钻机,冲击成孔,灌注水下混凝土,做好桩基施工原始记录。

3.合同价款:

3.1承包方式:包清工---综合单价430元/m,桩径:1.2m,按成孔实际孔深计算为准。(如遇到孤石,双方另行协商。)

3.2不含施工用电费,机械,材料费。

3.3不包含护壁钢筋材料费,如开钻后现场实际需要由甲方供应材料,乙方负责施工。

4.付款结算方式:

4.1 乙方施工人员及机具进场后先预支生活材料费。

4.2施工过程按月进度款的90%支付。

4.3本桩基工程全部完工后一周内结清全部工程余款。

5.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对乙方进行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工期交底;

5.1.2现场免费提供乙方生活用水、用电,堆放场地及乙方工作人员住宿条件;

5.1.3甲方负责桩基进出场的机械费用,包括施工期间负责机械配合乙方移机、清理泥浆池以及泥浆外运。

5.1.4在钻孔施工期间遇到地质与地勘资料有误差,如遇到孤石而导致偏孔,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及时处理且不影响到施工。

5.1.5施工期间如遇到村民阻拦、停电、机械不齐备、混凝土、钢筋笼供应不及时等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超过48小时,甲方要负责乙方一定费用。

5.1.6负责做好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的安全防护。并应提前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购买建设工程应购买的相应保险。

5.1.7根据合约按时支付工程款。

5.2乙方责任

5.2.1乙方为本合同项目下劳务班组员工的全权代表,对用于本项目内全体员工的劳动力资源合法性、劳动报酬;服从甲方项目部统一管理,按照甲方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工期交底内容组织施工;

5.2.3保证进场人员、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及技术等级满足本专业工程要求;

5.2.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按质量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检查和验收,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5.2.5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按照施工规范要求组织对所属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交底、检查、实施;如在施工期间发生意外工伤事故,费用在一万元以内由乙方自行承担,工伤费用超出一万元部分由甲乙双方按6:4的比例共同承担。

6.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本项目业主备案;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生效,双方结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基础施工合同 篇16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章 工程概况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螺旋焊管生产线异地技术改造项目

2、工程地点:资阳市雁江区城南工业园

3、工程内容:地基强夯工程

4、工程范围:场地平整图所示及甲方划定区域

5、工程地质条件:见地质勘察报告

第二条:工程工期

本工程20xx年1月20日开工,总有效工期为30天,工程最终完工时间不得超过20xx年2月28日。

第三条:工程质量要求

1、工程须满足甲方技改项目工程施工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2、甲方负责强夯区的放点和放线。

3、一遍点夯,一遍满夯,布点3.5m×3.5m。

4、强夯后土壤密实度达到甲方设计施工图要求。

第四条:工程量确认

本合同工程强夯处理面积大约为:25000m2,最终结算工作量以双方签字确认的实际书面确认单为准。

第五条:承包方式

1、本工程承包方式为综合单价包干,综合单价包括实施和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劳务费、材料费、机械费等全部费用。

2、机械设备进出场运输费,夯坑的推平工作。

第六条:合同价款

1、工程单价:24元/平方米;机械进出场费2万元/台,甲方只承担三台机械的进出场费即6万元。

2、地基强夯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3、该合同单价全部为含税价,乙方提供甲方所在地普通建安发票。

第二章 双方责任

一、甲方代表

1、甲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马根林

二、甲方责任

甲方应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完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施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负责施工所需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及运输道路的平整。

3、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4、办理工程项目报建、投资许可证,建设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临时用地申请批准手续。

5、将施工现场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6、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质量监督部门(或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整理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纪要。

7、根据乙方施工方案由甲方负责对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构筑物采取防护措施(如:设防护网、防护拦及挖防震沟等)。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受到当地居民的干扰,甲方应积极进行协调处理。

9、负责并组织设计、监理及现场人员进行试夯工作。

10、负责按合同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三、乙方代表

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刘光涛

四、乙方责任

乙方应履行以下责任,如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1、向甲方提供施工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工程事故报告。

2、因工程需要,乙方施工使用的照明、警示线等设施应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如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3、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工程交工前要达到工完场清的标准。

4、采取积极措施配合甲方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5、参加甲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6、接受总包管理单位中铁八局对质量、进度、安全的管理。

7、遵守甲方对安全生产的规定,接受甲方安全管理,

第三章 工程验收及价款支付

一、工程完工后,甲方根据技改项目工程施工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委托地基检测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均参与验收,验收如有异议,自验收之日起15日内日提出。验收不合格,乙方立即予以返工或整改,具备验收条件时再次进行验收。同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本合同价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作调整。

1、甲方和监理共同确认工程量的增、减。

2、设计变更和甲、乙双方共同洽商。

三、工程款的支付经甲、乙双方商定按以下办法办理。

1、工程款分两次支付, 20xx年1月底前按确认完成的工程量80%予以付款;乙方机械按甲方要求进场后,甲方付机械进场费六万元。

2、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支付到工程量价款的95%,留5%作质保金,一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一次付清

3、甲方委托地基检测部门对强夯工程进行检测,达到质量要求,费用甲方承担,达不到质量要求,检测费用乙方承担。

第四章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一、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监理、甲、乙三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建设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二、违约责任

1、甲方代表不履行合同或不按约定付款的,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责任。

2、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除返工直至合格外,还应承担总价款5%的违约责任。

3、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还应承担损失的赔偿责任。

三、安全施工

1、乙方在施工过程应严格遵守甲方HSE管理体系关于安全、健康、环

2、施工过程中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及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要求处理。

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监理、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批准后实施并由甲方承担相关经济支出。

4、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质保期满款项支付完毕,合同自行解除。

五、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六份、乙方执二份。

发包方: 承包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基础施工合同 篇17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权力和义务,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确保工程顺利建设,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二、合同工期:

三、承包及结算方式: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施工机械及进出场费,包生产安全和文明施工。

2、结算方式:根据甲乙双方共同测量认定的实际强夯面积计算,承包单位为 /㎡(含税)。

四、付款方式:

乙方设备进场后甲方付进场费三万元,完成一半付五万元,全部完工后付拾万元,检测合格后一周内全部付清。

五、质量标准:

1、强夯地基达到设计承载力:P≥150 kpa

2、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方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质量检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

(1)指定 为甲方现场代表,负责工程管理,质量监督及签证等相关工作。

(2)提供现场规划图纸、标高及设计院有关文件。

(3)提供施工水、电源等辅助工作。

(4)负责协调施工相关周边关系。

乙方:

(1)指定 为乙方现场代表,负责现场管理,工程签证及与甲方的联络工作。

(2)精心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工作。

(3)负责编制施工方案,确保工程按质按期完工。

(4)负责强夯地基检测中的机械配合。

(5)工程竣工后,20天内整理提交叁套完整的竣工资料。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同具法律效力。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基础施工合同 篇18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xx年xx月 xx日竣工日期: xx年xx月 xx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暂估价(大写): (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以实际工程量为准进行结算

六、工程款支付

1、工程开工付至合同价的40%;

2、工程完成50%时付至合同价的70%

3、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100%;

七、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并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的关系。

八、工程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九、工程验收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施工,验收规范按照国家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移交手续和工程结算。

3.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

4.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

十、材料供应

1.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且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按甲方具体的要求采购,并做好材料设备进场的报验工作。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

十一、违约责任

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人民法院起诉。

2.如一方违约或擅自中止合同的履行,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额度为本合同工程总价的10%。

3.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应按规范进行组织施工,确保文明施工。服从甲方正确指导,配合甲方圆满竣工。

4.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本合同价款采用可调价款方式确定,最终以实际工程量计算。

十二、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及价款结清后失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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