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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通用25篇)

住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1

根据《建筑法》,《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过双方协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达成协议,为规范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双方的民事行为,特制定本合同规定双方严格执行,共同遵守。

住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通用25篇)

1、建筑工程概况 私人住宅建房工程是民用住宅建筑。

本工程设计为___一层平房两幢建筑,建筑面积___。

工程预算造价:每平方米___元人民币,总建造价格___元人民币。

2、建筑设计要求。

3、承包施工方式

4、本工程施工前,甲方必须保证通电,通水,通路,建筑面积平整,不能影响施工。与周边邻居因地界,建筑物,线路等纠纷由甲方出面解决。本工程施工方式为包工包料,面积价格一次性包死。

工程必须严格按图纸设计施工,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图纸设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便增加面积,不得偷工减5料,使用劣质材料。

5、因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需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定变更合同书后方能生效。

否则方概不承认,不承担经济责任。

6、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安全施工,要有足够的安全保障机制和措施,因乙方不注意安全,出现安事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接受甲方监理工程人员的监工,并接受合理化建议并采纳。

7、本工程预定工期为120天。

8、本工程的附属工程:大门,围墙,化粪池,贮藏室,院内硬化等项目不包括在本合同内,附属工程价格另议,价格商定后签定建造附属工程合同书。

9、工程付款方式

工程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

10、工程其它事项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双方都要严格遵守合同,不得随意终止合同。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可终止合同进行清算。

11、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因市场发生变化,原材料上涨或下降,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价格,不得随意涨价或价。

12、违约责任

13、工程未尽事宜,双方随时协商解决,并签定工程辅助合同书。

本合同确需修改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甲方:私人住宅建房工程总负责人:_____

乙方:私人住宅建房工程总承包人:_____

___年__月__日

住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务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劳务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同意根据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员_____名担任__________工作。

第三条、甲方所派遣人员应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乙方管理。

三、劳务保护和劳务条件

第四条、乙方负责对甲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务安全、劳务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条、乙方承担甲方派遣人员(本市外)入店车费,负责工作期间住宿。

四、劳务报酬

第六条、乙方每月______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员工资月____________元。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务合同并及时办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乙方同意付甲方准备金(月总工资的20%)______元,准备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计划的同时交付,准备金计入首月工资内。

第九条、甲方所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务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双方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期满30日内可向对方续订合同。

六、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务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务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七、劳务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务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住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名称: 地点: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承包内容

四、合同价款

五、 付款方式

六、总工期要求 个工作日。

七、甲方责任

1.甲方在通知乙方进场时,施工场地应具备三通一平等开工条件。

2.甲方应按合同付款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担已完工程损失和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内施工完毕,并符合验收要求。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解决至合格,延误期每日罚款 元。

九、工程质量、安全及保修

1.乙方应按照图纸精心施工,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

十、争议及解决办法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和解、调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住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4

甲方:中国__公司_______________分公司,乙方:______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开展_______________行业市场,就______(包括手机、笔记本d)业务系统,乙方通过合作利用甲方的'通信网络为乙方用户提供技术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根据公司总体运营思路制定终端销售政策,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专用终端的引进和销售。

2、乙方通过对甲方进行业务分成的方式来收回投入成本。

二、甲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根据____________行业市场的发展需要,甲方有权与乙方共同选定____________专用终端型号;

2、甲方对订购终端制定销售政策;

3、甲方有监督乙方完善售后服务体系的权利,包括:

(1)提供终端备机;

(2)在________________区至少设有一个售后服务站;

(3)要求制定详尽的售后服务流程,严格按照产品相关三包规定处理终端售后问题;

(4)如经售后服务维修站确认为手机故障并在可提供换机服务时间范围内的,乙方必须为用户提供换机服务。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完善其终端进销体系,包括:

(1)车辆要求:自有货车至少______辆,送货人员至少______人;

(2)终端管理:要有完备的终端进、销、存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并配备相应岗位负责人员;

(3)财务管理:具有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及管理制度,配备相应财务人员;

(4)业务联系人员:配备相关业务联系人员,用于发展用户、日常业务交涉、货物供应联系、市场销售监控等;

5、对于乙方自行订购的非电信公司集采终端,甲方有权要求出示厂家直供证明,否则不予扫串

(二)甲方的义务

1、对于乙方扫串号终端,甲方根据cda移动业务社会化运营总体思路,有义务制定符合市场发展的终端销售政策;

2、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订购的移动终端,甲方有义务申请将终端串号录入系统;

3、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在终端型号上,甲方有指导乙方进行采购的义务;

4、在乙方完备售后服务及终端进行销体系过程中,甲方有义务提供部分指导意见协助实施;

5、各盟市电信终端公司超期未给予乙方结算,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各盟市电信终端公司催缴终端补贴款;

三、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有自行上报进货终端型号的权利;

2、乙方订购终端过程中,在满足入围条件前提下,对订货终端型号有选择的权利;

3、对于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后进货的终端,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将终端串号录入系统且制定相关销售政策;

4、对于通过自身能力渗透末端销售渠道,甲方不做具体规定,乙方有权利选择渗透目标;

5、乙方在完备售后服务及终端进销体系过程中,在符合电信公司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有权利提出个性化建设方案;

6、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向个盟市电信终端公司催缴终端补贴款,知道乙方收到相应款项后为止。

(二)乙方的义务

1、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针对甲方提出的终端订购需求,乙方有义务部分或全数订购;

2、乙方有按甲方要求完善自身售后服务及终端进销体系的义务;

3、甲方根据市场发展实际情况,对天翼终端市场进行宏观调控过程中,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经营天翼终端业务;

4、终端进货,出货及销售过程中,乙方有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规范操作的义务。

四、资费标准

1、短信费:______元条(按条);

2、功能费:______元月(自治区内不限流量费,区外流量费和超出部分按照标准资费收取);

3、d上网业务包月资费套餐:______元月人,区内不限流量,____________外流量按:______元分钟计算;

4、如开通其他业务,按现行资费标准收取

五、分成方式

1、乙方于甲方通过合作分成的方式来收回投入的成本;

2、在功能、短信等费用上进行分成

3、分成比例为:甲方占50%,乙方占50%

六、结算周期

1、甲方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给予结算;

2、每月____日前提供上个月的业务出账单,双方进行对账;

3、账单核对无误后,____日乙方开出与账单等额的发票送至甲方处;

4、甲方依据乙方开具的发票在每月2____日前将上月结算款汇至乙方结算账户

七、乙方结算账户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1、因为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本协项下有关义务时,可视情形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与不可抗力发生或清除后____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单位的证明文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一方或双反应继续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超过三个月以上时,双方应重新协商合同的履行问题;

2、因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协议履行是,则延长履行协议的期限,这一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影响的时间;

3、因不可抗力时间导致的费用由双方自行承担。

九、争议的解决对于因为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执,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由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依据规则仲裁。仲裁判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合同期限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反对意见,有效期自动顺延;如任何一方有反对意见,在本协议到期后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以反对意见书面送达为标志,则本协议到期自动终止或重新谈判签订新协议。

一、保密甲乙双方决定就该协议相关内容保密性采用如下防范措施:

1、甲乙双方对合作内容及协议条款严格保密,不得给甲方其他竞争者透露;

2、如发现因甲方或乙方过失造成协议内容或约定条款泄密的,由责任方采取相应措施承担责任,并承担相应损失。

二、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

1、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对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欲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应提前____日向另一方面提交书面说明。单方面解除协议的一方,应对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果甲方不能按时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协议中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三、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由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即生效,签署如下:

甲方:中国__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盖章:______

签约日期:____

住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5

发包方:

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定论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工期

1、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人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2、工期奖罚:本工程以发包方验收通过为竣工。分承包方不能按上述工期完成时,每推迟一天罚款元。

3、有下列情况之一,并经发包方签证,工期可以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影响开工。

(2)工程量有较大的增加。

(3)不可抗力。

(4)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因此造成的发包方损失。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

1、质量标准。

2、承包方应按照施工图及说明、国家有关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经发包方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承包方应对现场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负完全责任,因承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返工,其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自负,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4、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及时办理质量检验手续。承包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过程检验资料。

5、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发包方罚承包方总造价的。

四、过程结算、工程款支付

1、结算方式:

(1)承包方式:

(2)计价方法:

(3)合同价款(大写):

(4)结算方法:

2、工程支付:

五、材料供应及设备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采购,经发包人认可后使用。

2、机械设备由承包方自备。

六、发包方责任

1、负责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2、审查承包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各种技术资料和工程预决算。

3、提供施工图纸套。

4、负责组织工程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5、发包人指派同志为工地代表。

七、承包方的责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须配备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现场管理班子。

2、遵守发包方的质量、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指挥、检查和监督。

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编制出施工方案,报发包方审核,并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发包方要求的工程资料的样式及填写方式,汇集施工技术资料,提供给发包人2套。

5、承包方指派同志为工地代表。

八、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承包方应派专人对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进行管理,加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2、承包方必须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

3、承包方在施工中,应严格安全措施,严禁高空抛物。

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一切费用和善后问题的处理,均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它

1、本合同双方约定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份(发包方执,承包方执)。

十、补充条款

发包方:承包方:

合同订立日期:年月

住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作内容

房屋基础及墙身砌筑、混凝土浇筑、封顶等各项工作内容,并满足规范和甲方要求。

二、工程价款与支付方式

1、工程价款:

2、该房屋建筑工程为包工承包方式。

3、工程结算以乙方施工进度进行计算,第一层完工后支付%,第二层完工后支付%,工程竣工以后支付%,%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两年。

三、甲乙双方义务与权利

1、甲方定期查看乙方的进度及修建情况,但不对乙方的施工进行指导,甲方只验收乙方的修建成果。

3、工程质量: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严格按规范进行施工,如果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规范、规程而留下质量隐患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利制止继续施工,并责令其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4、乙方负责所完成工程的施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维修保养工作。如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乙方不进行缺陷修复,甲方扣除质量保证金,两年缺陷期满无质量问题,将退还乙方%的保证金。

5、工程安全:相关法律规定修建农村二层以下的自建房屋不需要施工资质,但是乙方依然要重视安全问题。乙方负责对乙方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及培训,自行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6、工程进度:乙方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组织相应的人力、物力确保工程进度。

7、治安管理: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不得打架斗殴,发生纠纷和矛盾积极与甲方联系,通过正当方式解决。

8、乙方应按时结清工人工资,避免纠纷影响房屋修建进度,凡是与乙方相关的债权与债务均归乙方承担。

四、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手印后生效,在工程竣工验收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工作完成,乙方对内、外债务结清完毕后自行失效。

3、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署时间:年月日

住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7

装饰施工合同范本  施工合同通用版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工程概况:建筑面积12272.00平方米。  

二、 工程装修内容  综合楼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 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 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 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g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________年,终身维修。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 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

住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8

甲方: ____市____区北石店镇临泽村委  乙方:____县固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针对临泽村道路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相互监督共同遵守。  

一、施工内容:村内规定范围的路基整形、夯实、下水管道的安装、检查井的砌筑,混凝土路面的浇筑、路沿石的安砌等。  

二、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工程质量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质量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安全施工:  乙方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如违章、违规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  

五、工程结算方式:  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即面积、体积、长度米)完成后实地测量。  

六、实际项目及价格:  

1、160厚黄沙混凝土路面75元㎡  

2、砖砌水沟(挖沟、垫层、砌砖抹灰、回填夯实、盖板)350元  

3、混凝土路沿石安砌(100X0300)35元  

4、下水道安装铺设(挖土、垫层、下水泥管、抹管箍、回填土夯实)直径300水泥管90元。  

5、污水检查井含井盖(挖土、垫层、砌筑、抹灰、回填夯实)620 元座  

6、人工挖土方30元立方米  

7、农用车300元台班  

8、勾机1800台班。  9三轮车200元台班。  

10、零工,60元工日。  

七、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一次付清工程款。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程结束,款已付清,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____市____区北石店镇林子村委  施工单位:____县固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住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9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施工合同。

第一条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第二条 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______年;

⒊ 装修工程为____________年;

⒋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⒌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 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⒎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质量保修责任

⒈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第四条 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承 包 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住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10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结构形式:________________层数: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工期:_________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

竣工合同:________________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

(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工程暂列金额________________元,计日工________________元,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________________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________________元,总承包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元。)

2、综合单价:详见承包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见附件4:)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

(

1)本合同协议书;

(

2)中标通知书;

(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件;

(

4)本专用合同条款;

(

5)本通用合同条款;

(

6)技术标准和要求;

(

7)图纸;

(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附件4:);

(

9)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

(

10)其他合同文件。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有关洽商、变更、签证等书面协议、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公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账号

住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为了切实搞好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保护职工在工作、生活中的安全和健康,使企业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声誉,特制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现场防护设施,如脚手架、安全网。做好安全防护。

2、及时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

3、安排专业电工负责施工用电的安装。

4、给乙方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和岗位操作规程交底。

二、乙方责任:

1、认真学习有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高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自身防范能力。

2、自觉遵守行业纪律、禁令,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上下班途中安全。

3、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做到不违章操作,坚决抵制违章指挥,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项目部均有权制止和给予处罚,清退。

4、在施工中发现有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向项目部领导或专(兼)职安全员报告,整改后经复查确实无隐患方可施工。

5、做到十个不准:

(1)不准无证开机;

(2)不准在工地内穿拖鞋、光脚在现场作业;

(3)不准破坏公共设施和公共财产;

(4)不准在工地上随便大小便;

(5)不准在吊篮内乘人;

(6)不准在工地上;

(7)不准上下一线同时作业;

(8)不准随意向外抛物料;

(9)不准违章作业;

(10)不准随意乱挂乱接电器设施。

6、做到十个要:

(1)要热爱我们自己的企业;

(2)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要维护职工之间的团结;

(4)要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5)要遵守一系列有关质量、安全的规章制度;

(6)要爱护集体和个人财产;

(7)要搞好集体和个人的清洁卫生;

(8)要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9)要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工作;

(10)要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7、做到安全三不伤害;注意自己不伤害自己,注意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让别人伤害自己。

三、其它:

1、如果由于乙方在施工中违章操作或领导、工友提醒应注意安全,自己还是思想麻痹不注意安全而发生事故,由乙方自我承担责任。

2、在非上班时间发生安全事故,无论在工地内还是工地外,都不让项目部和班组承担损失,均由本人承担。

3、如果家属、小孩来探亲,自己租住房子,不住在工地内,不带小孩进工地。家属不上班的,无论在工地内还是工地外,发生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本协议书双方签字生生效,离开工地终止。

甲方: 乙方:

住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12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四百九十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住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现甲方在自己新地基上新建一幢砖混结构住宅楼,由乙方负责承包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签订以下小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条款: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概况

外墙贴砖、屋面盖瓦、室内墙裙高1.5米及铺设地板砖、楼梯踏步、卫生间贴砖,即水电和腻子粉刮白除外的一切内外装饰工程。

二、承包形式

干包,包工不包料。

1.整个工程甲方提供所需的建筑材料,伙食、副食由乙方自行购买和加工。

2.整个工程所需的脚手架以及其它施工用具由乙方提供,并负责安装、拆除和拖运。

3.整个工程所需人工由乙方提供,甲方不参与施工。

4.甲方需提供施工和生活所需的水、电。

三、承包价格

1.按实际施工建筑面积240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壹佰伍拾伍元,不含以下部分:_________________屋面包干价柒仟捌佰元,出檐盖瓦每米捌拾元,六大角贴砖壹仟伍佰元。

四、付款方式

开工预付壹万元,余款在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结算付清。

五、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施程序施工,按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操作,每道工序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经双方认可,竣工验收后半年内出现施工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为甲方返工维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1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5工程质量:

1.6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施工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即“承包范围”)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如甲方因未能做到以上要求,而导致延误工期,工期顺延。

2.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 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施,并说明注意事项。

第3条 乙方工程

3.1开工前 天,向甲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份,并与甲方进行现场交底。(或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A、固定价格 B、可调价格(按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第7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8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第9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9.1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构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

第10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10.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每延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违约金。

第11条 保修

11.1本合同保修期为竣工之日算起,为期 年。保修范围为本合同中规定的乙方承包的项目及内容。

第12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2.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2.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13条 其他约定

第13条 附则

13.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3.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3.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3.4附件资料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户名: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15

为规范企业管理,增强竞争意识,工程实行承包施工。甲、乙双方以树立“金洲杯的质量目标及创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安全目标”从严从精为管理前提,据此双方依据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见附补充说明。

四、施工日期:20xx年冬季放假前必须完成主体砌筑,否则按总人工费的20%处罚。(20xx.10.28-----20xx.12.18)

五、安全、质量等级:金洲杯及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六、承包方式:包清工

七、承包价格:按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 元计算(含二次结构,砌筑工程包括墙体中的现浇及预制砼构件。建筑面积计算执行蓝图标注面积,合计 平方米计款:

八、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负责材料的供应,因材料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

2、负责工程施工的交底,建设单位的联系工作及外界一切关系;

3、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出现工程质量不合格及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利责令乙方整改,所出现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并追加损失的2~3倍罚款;

4、甲方造成的因材料不及时,其他工序不具备操作施工的前提下,在有效时间超过12小时以上的,甲方应付给乙方相应补偿;并顺延工期;

5、甲方发现乙方浪费材料;按原物价的5倍罚款;

九、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2、 乙方根据工程组织人员,进行施工;

3、 严格按照施工工程范围提前做好材料和设备的用量计划,提前三天提交甲方审批及采购供应,迟报造成停工,甲方概不负责.

4、 乙方需严格按施工要求和有关说明及变更,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期交工。(图纸变更,根据实际情况工期顺延)

5、 负责现场和班组自检资料和班组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

6、 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熟读建筑图纸及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达到验收标准;

7、 做到文明施工。做到不扰民,不随意在居民区大小便,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次。

8、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严禁在施工期间的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打架斗殴及偷盗。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并清除工地。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9、 出现非甲方原因,乙方私自停工一天,罚总造价的2%。如乙方无故停工七天以上,合同自行解除,甲方不予结算人工费。由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追偿的权利。

10、 乙方必须按甲方施工进度组织人员进行施工,因乙方人员少、组织不力等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进度工期完成,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人员、队伍进行施工,由此造成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11、 如达不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倒扣总人工费的5%。

十、付款方式:

1、 按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 元计算,主体阶段:按进度地下室~6、

7~顶层分两次60%拨付。主体完成验收后付到总人工费的95%,留5%抹灰完成后付清。

十一、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安全教育管理,严格按安全要求及施工程序操作,正确使用好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如出现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负责,因违章施工或操作失误出现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十二、补充说明

1、 施工内容:

(1) 按照本工程图纸的设计及现行的规范的要求进行的所有砌筑工程、预制过梁、预埋件等。(含二次结构)

(2) 所有落地灰做到及时回收利用,墙体及时养护,废料集中堆放。

2、施工要求:

(1) 砌筑工程的砌筑砂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必须按配合比要求进行砂浆的配比。

(2) 砌筑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要求。

(3) 出现非甲方原因,乙方私自停工一天,罚总造价的5%。停工超七天,视乙方自动退场并不结算人工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加陪偿。

十三、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人工费结清后废止。

3、 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处理,双方协商不成可上诉东营区人民法院。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住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针对临泽村道路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相互监督共同遵守。

一、施工内容:村内规定范围的路基整形、夯实、下水管道的安装、检查井的砌筑,混凝土路面的浇筑、路沿石的安砌等。

二、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工程质量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质量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安全施工:

乙方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如违章、违规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

五、工程结算方式:

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即面积、体积、长度米)完成后实地测量。

六、实际项目及价格:

1、160厚黄沙混凝土路面75元㎡

2、砖砌水沟(挖沟、垫层、砌砖抹灰、回填夯实、盖板)350元

3、混凝土路沿石安砌(100----0300)35元

4、下水道安装铺设(挖土、垫层、下水泥管、抹管箍、回填土夯实)直径300水泥管90元。

5、污水检查井含井盖(挖土、垫层、砌筑、抹灰、回填夯实)620 元座

6、人工挖土方30元立方米

7、农用车300元台班

8、勾机1800台班。

9、三轮车200元台班。

10、零工,60元工日。

七、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一次付清工程款。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程结束,款已付清,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单位:____市____区北石店镇林子村委

施工单位:____县固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住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17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工程质量:合格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我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壹 份。 2.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可协助乙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完善竣工图纸等。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防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得顺延。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210-20xx)、《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采用第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15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 60 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 %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由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

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未达成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订立时间: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住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位于建筑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特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工程内容:除本工程所需的商砼及钢材两项材料由甲方自行采购至工地外,其余所有本工程施工图中包含的内容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卫生承包施工。(但甲方采购的商砼及钢材质量由甲方负责)。

四、工程造价:本工程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单价元,工程总造价。

五、付款方式:甲方按工程进度,在每月底按已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余款在本工程全面竣工并做好卫生清理后,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除扣留2%的工程质保金外)一次性结清,保修期满后,退还质保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工程质量并负责工地上与周边的一切协调工作。本工程在施工合同签订后,本工程的工伤保险由乙方自行购买,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在施工期间,甲方必须保证工程款的`按时支付,如果由于工程款的拖欠,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合同工期:有效天气为能超出陆个月,如在超期陆个月后再超期,每超期一天,甲方惩罚乙方壹仟元人民币,以此类推。

八、保修责任:按国家规定执行,在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派人到场维修,否则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住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19

第一部分 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施工中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

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以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予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的义务。

第六条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的义务。

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中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在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 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

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他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 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同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在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材料样品可样本。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乙方供应材料。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材料试验。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甲方变更设计。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乙方变更设计。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35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货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保修。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争议。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点在深圳或双方商定的其他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发行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 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索赔。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他

第三十八条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天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保险。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乙方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构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20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

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内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承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图纸;(3)施工图预算;(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鉴(公)证机关(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_____

住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21

发包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投资建设厂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土地一宗,由乙方投资为甲方建设厂房及厂房内外地面、供排水等配套设施(以下简称建筑工程)。

二、该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使用年限为_______年。甲方对该土地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三、甲方保证该建筑工程符合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和城乡规划、建设项目开发年度计划等要求。如需办理相关手续或需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甲方保证手续齐全并获得批准。

四、甲方对建成后的建筑工程享有所有权。

五、该建筑工程设计由甲方负责,乙方按照甲方的设计和要求组织某某建筑公司施工建设,施工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全程对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六、乙方应当按照该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施工期限、设计和质量标准,组织某某建筑公司进行建设。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工期迟延的除外。

七、该建筑工程的质量标准应符合甲方的设计图纸要求。

八、该建筑工程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天内动工,_______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如到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工程合格,甲方从验收期满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九条向乙方支付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如该建筑工程因质量问题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维修,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九、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乙方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

(一)、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以不低于实际建设成本的_______%支付乙方投资回报。

(二)、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每年支付乙方_______%的实际建设成本,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余款按年_______%由甲方向乙方另行支付投资回报,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所有款项在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

十、该建筑工程因建设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承担该建筑工程的日常维修维护。因建设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十一、该建筑工程验收合格后,因任何一方擅自改变工程主体结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改变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甲方负责为乙方厂房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帮助协调乙方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在建设过程中,非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工程取消、工程遭到损坏、工程被拆迁、合同不能履行等均由甲方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如工程被闲置、被破坏、被拆迁,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第九条向乙方支付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

十四、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按照实际建设成本的_______%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履行。

十五、本合同所称的实际建设成本是指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的某市以外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该工程造价审计后确定的价格和审计费的总和。审计应在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进行,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六、本合同的签订地在______________,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根据《______________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各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的规定》,由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或_______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该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住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2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______年 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生效期自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个月。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担任 技术员 _______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根据现场工作需要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的经营场所。

第四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能力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时,不再与乙方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只需在原订合同上进行相应的变更说明。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和休假按甲方工程进度酌情安排,以每周休息一天为标准,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第七条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三、 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 乙方的工作_______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及相应奖金。

第九条 乙方劳动报酬月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如果甲方工程在潍坊市昌乐县,乙方的衣食住行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甲方工程不在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县,乙方由此产生的生活费、住宿费、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通讯费用标准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第十条 乙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及相应物价水平进行对现行工资标准提出增加调整意见,调整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 甲方于每月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月工资标准足额向乙方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则提前一发放。其中第一个月(_________年______月)甲方从支付乙方工资中扣除__________元作为劳动保证金。

第十二条 乙方如果对甲方发放的工资表示异议,则应在工资发放之日起10日内 向甲方书面提出,超过时间则视为无异议。

四、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乙方的保险福利待遇包含在其月薪中,甲方不另行承担。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法制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 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 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公司规程。

第十八条 如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职业危害病,甲方则按《职业病防治法》等 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六、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 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第二十条 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 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第二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 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劳动合同相关规定: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在此期间甲方不支付乙方劳动报酬,但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3、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 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

2. 甲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并濒临破产;

3. 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合同续订或者终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见,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

七、 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索。此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或期满后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第二十八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八、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将 在乙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的,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法给对方予以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权依法从乙方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1. 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2. 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

3. 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

4. 应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项;

九、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 在签订本合同之时,乙方须保证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劳动关系。如果由于乙方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引起的纠纷,视为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与其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乙方还必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损失、招聘费、培训费等)。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仲裁。

十、 其他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 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乙双方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住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23

公司承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在  公司承包的《 》,就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范围及内容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由三方联合按比例投资完成甲方

第一条 联合宗旨、项目和范围

联合经营宗旨: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 联合经营项目:建筑工程

第二条 联合投资各方均以该项目开发负责人 与甲方所签订的《 》工程前期垫资价款作为联合投资范围。

第三条 联合投资方式、比例、核算方式

投资方式:

(1)甲方以现金作为投资。(投资 )

(2)乙方以现金作为投资。(投资 )

(3)丙方以现金作为投资。(投资 ) 投资比例:

(1)甲方占工程项目的 %(按 %出资,承担亏损,享受分红)。

(2)乙方占工程项目的 %(按 %出资,承担亏损,享受分红)。

(3)丙方占工程项目的 %(按 %出资,承担亏损,享受分红)。

核算方式:仅对联合经营的范围实行独立核算。

第四条 联营各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对联合经营范围的全部行使建设性意见表决权,享有红利、出资、承担亏损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

乙方:对联合经营范围的全部行使建设性意见表决权,享有红利、出资、承担亏损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

丙方:对联合经营范围的全部行使建设性意见表决权,享有红利、出资、承担亏损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

第五条 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联合经营范围的全部所得,在除去全部成本和开支后,其余为红利,按投资比例分配。

该项目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合投资双方对该债务在投资范围内,按投资和分红比例承担亏损。

第六条 联合 投资各方按约定投资多少按实际需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联营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依期如数支付投资时,视为违约,每逾期壹日,违约方应向联营体缴付其投资额的1%作为违约金。

2、由于联营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按投资额的10%支付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并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如守约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联营体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丙和各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书经甲、乙、丙各方盖章或签字捺 印后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住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24

今天为大家推荐的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文示例,希望能满足各位的阅读需求,看完后对您有参考价值。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 ,需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组织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施工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工程造价:本工程预算价为万元

元整)(详见工程预算书)。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结算方式:本工程结算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结算审核下浮率为 ,工程量按实计算。根据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信息价、劳保费用、定额套用及取费标准等按本工程预算标准执行。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核决算后支付工程决算审核总造价的90%, 余款10%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八、工程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因雨季和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书面申请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予以相应顺延。若乙方未按约定的日期完工,超过5天后,每延期一天扣工程款300元。

九、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技术要求及核定的工程数量进行施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质量标准须达到合格以上。

2、乙方应自觉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及措施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十、其它事项

1、乙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经甲方认定后方可签订施工协议。

2、乙方必须协调解决本工程施工中的纠纷和相关事宜。

3、本工程完成后,由乙方书面申请报甲方审批后方可进行验收。

4、验收时,若乙方未按图纸施工,乙方须在15日内整改到位,否则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

5、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个月,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间发生质量问题一切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甲方书面通知3日内,乙方未进场修复,视为自动放弃保修金,由甲方委托它方维修。

6、

十一、本协议共股壹份、办公室存档壹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住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2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 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施工工地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年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市(县村 乙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月日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 )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项目名称)中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村。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标准工时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九条 甲方必须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乙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十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一条 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六、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乙方月工资标准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支付工资不低于北京市最低生活标准

第十三条 甲方每月30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并出具工资支付凭证。

七、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乙方因工负伤或死亡的,甲方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向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甲方没有提出申请的,乙方或者乙方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邯郸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六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规定及施工管理制度。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八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邯郸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