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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聘用护士劳动合同(通用5篇)

医院聘用护士劳动合同 篇1

地址:版石镇示范街A5-6号

医院聘用护士劳动合同(通用5篇)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毕业证/执业证: 户名帐号: 手机:

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甲方聘请乙方为担任门诊护士,从事临床医务工作,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期限为年,自起至年日止。其中,乙方在甲方的试用期个月,熟练期期内乙方如未能完成工作任务,发生医疗责任事故,或甲乙双方认为对方不适应本职工作的,提前5天均可单方面以书面通知解除协议,双方应在3天内办理好相应手续。

二、工作内容和职责

1、乙方应严格遵守《护士条例》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凡违反相关制度的按规定进行考核及处罚。

2、乙方应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对有损甲方信誉、形象的行为,按甲方相关制度进行处罚或解除协议。

3、乙方应爱岗敬业,履行职责和医师共同负责门诊的诊疗工作,确保诊疗工作的正常运营,熟悉门诊及药房常用药品的品种、用法、用量、适应症等,及时抄报缺货计划,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创造最佳效益。

4、乙方在执业活动中,应正确执行医嘱,观察病人的身心状态,对病人进行科学的护理,应不断加强巡视工作,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危急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乙方发现医师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治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诊所的负责人报告。

5、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缺岗,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并坚持护理工作“四轻”、“十不准”、“十不交接”等规定。

6、因工作需要或情况紧急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人事调动安排与参加临时加班工作。

7、同事之间要相互尊重,密切配合,不得相互诋毁,要按规定进行交接班,确保病人安全。

三、工作待遇

1、甲方应确保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时发放(正常情况下工资在每月10日发放上个月工资)。

2、甲方对乙方工资标准为试用期和熟练期内底薪工资为每月元(其中包括伙食物每月应扣除300元在内),因考虑到早餐就餐时间不统一,每位员工每月补贴早餐费90元,自助在外就餐,因此在试用期和熟练期内实际领取工资为每月元,在试用期和熟练期内每月已扣除基本工资200元和体检费把元打入该员工帐上,熟练期满后底薪为每月元,并在每2至3个月加薪一次,加薪多少与工作量和门诊总量成正比,本门诊会充分考虑到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本县门诊护士工资的平均工资以上为基本点,请每一位员工在合同期内安心工作。

3、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①负责提供工作服装(离职时应自觉清洗好退回)。 ②每月按排2天休假,逢传统三大节和护士节应补助奖励。

四、解除协议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5日通知乙方解除协议。

1、乙方在工作期间,性格孤傲、与同事不和、不愿听取领导、同事的意见和建议,一意孤行、得罪顾客、与顾客争吵者、为整团队不容的。

2、乙方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泄露公司秘密的。

3、乙方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发生重大医疗责任事故,对甲方利益及品牌形象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患有不能从事本职工作岗位的疾病或不能胜任本职

工作、服务态度差、穿刺技术差等。

5、订立本协议时,所依据的表现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部门撤并,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提前5日通知甲方解除协议:

①在试用期内的(即一个月以内)。②甲方未按协议的约定支付报酬或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 ③乙方因参加本县或本省卫生系统招工考试已考取转正的。

7、协议期内,乙方无上述约定事项的,不得单方解除协议,如欲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通知,待甲方在该岗位人员上岗后,方可离岗,否则将扣除上月工资。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续,办理续签手续。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公章): 乙方签名:

负责人(签名):

日 年月日

医院聘用护士劳动合同 篇2

甲方:福州市-------医院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户籍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聘期自年月

2、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合同期满,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身体状况等决定是否与乙方继续签订聘用合同。乙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受聘。如甲、乙双方均希望继续合作时,须在本合同届满前30天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二、工作岗位

1、本合同由甲方签订,乙方则在本医疗机构从事工作,医师注册福州仓山众和医院。

2 妇产科工作;乙方职称(或职务)执业助理医师。

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及乙方能力情况调动乙方工作,乙方应绝对同意并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三、聘用条件

1、乙方的聘用条件如下,乙方向甲方保证下列聘用条件的真实性:

(1)乙方的学历、工作、户口以及乙方个人有关的申报情况没有错误;

(2)乙方拥有下列有效资格(证件):

为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合同期间,乙方自愿将拥有的上述已经注册甲方的行医证书等原件交由甲方保存,并由甲方做出相应的收据。本合同履行期届满,甲乙双方无意继续合作,甲方需将上述证件交还乙方。

四、工作时间

按照医院相关制度执行。

五、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的报酬按甲方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月基本工资 元,且有保底工资(具体金额在职工报到表体现即 元);涉及手术提成、病历书写及夜班补贴另计。

六、甲方对乙方的原则要求:

(一)切实遵守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严格执行临床医疗操作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三)爱护医院财产,保守医院机密,凡涉及到有关知识产权的内容,在未经医院同意前,不得应用、泄漏或转让。

(四)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有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及团队精神。

(五)不得以医院的名义进行个人经济往来,不进行或参与有损医院声誉和形象的活动。

(六)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自觉接受甲方管理,服从工作安排,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七)乙方在本院期间发明、发现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医疗成果,其所有权、试用权等参照国家相关法规之规定执行。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违约责任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合同,变更后的合同内容或有关条款经双方签章后即可生效。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使医院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3)乙方在合同期内没能完成双方议定的工作任务;

(4)乙方提供虚假资格证件的;

(5)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6)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本单位、其他岗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7)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9)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受聘人员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 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或其它原因,乙方可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需于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1)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报酬的;

(2)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继续从事医院工作,并提供有效证明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采取非法手段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的;

5、乙方严重失职使医院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如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等),院方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6、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 受聘人员患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 因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八、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

1、根据甲方业务发展需要,乙方应服从医院工作调动。

2、甲方有权对本院的工资标准和其它待遇及绩效提成的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乙方在合同期内的身体健康状况、人身安全由本人自行负责。其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刑事和民事责任,概由本人承担,与甲方无关,但在工作时间内发生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伤害除外。

4、医院不承担乙方的医疗费用,乙方在本院就诊,享受职工优惠政策,一律照章交费。

5、如甲方为乙方所做的广告宣传,在本合同终止后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停止,则甲方有权继续。

6、乙方如要解除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职。乙方在聘用期间受过甲方的各种培训,则由甲方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及必须为甲方服务年限的长短,用逐年递减的计算办法,可向乙方索赔培训费。

7、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后,在没有正式办理交接手续前,在工作期间不得消极怠工,否则甲方有权视情况扣其部分工资。

九、经济补偿:

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违约金为一个月工资。

十、甲乙双方因终止解除合同发生人事争议,经院人事争议调解小组调解未成的。可向医院所属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对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涂改或代签无效。

十三、甲方持有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医院聘用护士劳动合同 篇3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聘用合同有效期1、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为无期限合同。

2、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年。(其中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试用期)为有期限合同。

(二)合同到期,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身体状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决定是否与乙方继续签订聘用合同。乙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受聘。如需续聘,双方应重新签约。

二、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___________ 工作。甲方如因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需持有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或者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具有完成应聘岗位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文化知识和实际能力;

(三)乙方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规,爱护国家财产、遵守劳动纪律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四)乙方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有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

(五)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自觉接受甲方管理,服从工作安排,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六)甲方对乙方在思想上予以关心,业务上予以指导,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其他进修机会。

(七)聘用合同期内,在未经甲方同意或选送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各类专业或学历学习。

(八)双方有关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等事项按《__医院全员聘用合同制实施细则》执行。

三、工作报酬、福利、职务职称及其他待遇:

(一)工资: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本单位具体规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岗位核定和发放乙方的月工资、奖金、及其它补贴等。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甲方按期为乙方向社会保险机构缴付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险金,同时缴纳公积金。

(二)福利待遇:

1、合同期内乙方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婚丧假、探亲假、休假等。

2、乙方在聘用合同期间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治疗休养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职务职称及其它待遇:

1、合同期内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本单位具体规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的性质和工作要求,经过考核,对具备条件的乙方可聘任专业技术职称或行政职务。

2、乙方享有参加民主管理、获得精神和物质奖励等权利。

四、工作纪律:

乙方违反法纪、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__医院职工奖惩条例》,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五、聘用合同的终止、解除及违约责任(一)聘用合同的终止1、聘用合同期满的;

2、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3、本院被撤消、或解散的;

4、受聘人员退休、退职、死亡的。

5、无期限合同的约定终止条件:

1)原固定制职工转制后,无岗位人员实行半年的院内公开招聘,公开招聘期满仍无科室聘用的,将委托有关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托管一年半,待岗满两年后仍无法安排的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其他无岗位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的院内公开招聘,公开招聘期满无科室聘用的,则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3)岗位聘任期满,受聘人员应服从医院的转岗要求,无特殊情况三次不服从医院的转岗要求,合同终止。

4)年度考核不合格或累计两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合同终止。

5)已到达或超过退(离)休年龄的人员(不含符合国家和本市关于延长退(离)休年龄的规定,并办理了延长退(离)休年龄手续的人员),合同终止。

(二)聘用合同的解除1、聘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合同解除条款情况时,双方均应在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本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受聘人员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的。

4、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受聘人员患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受聘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医院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提供工作条件或福利待遇的;

6)医院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6、在合同规定的聘期内,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第五条第5款第5项除外),并按有关程序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

7、乙方如要解除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职。乙方在聘用期间受过甲方国内外各种培训,则由甲方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及必须为甲方服务年限的长短,用逐年递减的计算办法,可向乙方索赔培训费。

8、乙方在合同期限未满,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第5项规定的情况,又无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可否决乙方的解除合同要求。

六、经济补偿:

1、 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应根据违约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确定。

2、乙方由甲方支付培训、分房等费用的,因乙方原因要求解除合同且未满合同所签订的服务年限的,必须按照《__医院聘用合同制职工违约赔偿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乙方在本院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给予其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聘用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同意解除的;

2)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4)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一致,由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用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的;

6)聘用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7)聘用单位被撤消、解散,不能安置受聘人员就业或者接收安置单位重新计算本单位工作年限的。

七、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住房:按医院有关住房分配条例执行。

(二)报考研究生或其它进修: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它:

八、本合同未提明事宜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等规定办理。在执行中,如发现合同有不完善的地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作适当补充。

九、甲乙双方因终止解除合同发生人事争议,经院人事争议调解小组调解未成的。可向医院所属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对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医院聘用护士劳动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1、因工作需要,经院务会研究,聘用乙方作为我单位病房护士。现拟定以下合同,望双方共同执行。

2、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

3、乙方在聘用期间,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可根据有关规 定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合同。

4、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做到态度和蔼、服务周到,认真、严肃,高度敬业。

5、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严格各种操作规程。 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如因玩忽职守造成后果者,一切损失由乙方本人负责。

6、乙方在聘用期间,按工作安排做好自觉的本职工作,同时应和单位的其他职工搞好团结,即分工又合作。

7、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医生的医嘱,做好各种护理记录,严格交接班制度。

8、乙方在聘用期间,如因病、事请假,工资奖金按请假实际天数的比例扣发。如事假连续超过三个月,病假连续超过半年。甲方将视其情节解除合同。

9、乙方在聘用期间,享受甲方节假日发给职工的福利待遇。

10、乙方在聘用期间,如因节假日需要加班,以基础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发给加班费。

11、乙方在聘用期间,月基础工资元,发给在职职工绩效奖金的80%.合同生效开始,甲方按有关规定计算购买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费用,如数加发在乙方的工资中,由乙方自行购买。

12、乙方在聘用期间,如生病恢复后,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3、本合同一式两份,有效期一年。签字之日起执行。

甲方:   乙方:

医院聘用护士劳动合同 篇5

用工单位(甲方) 地 址:

劳动者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 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终 止 ,其中试用期为 月 、

二 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主要从事 工作。乙方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

三 工作时间

第三条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实际工作需要,甲方施行综合工时计算制。

四 劳动报酬

第四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第五条 试用期内,乙方的每(日、月)基本工资为 元。转正后,乙方的基本工资为每月 元,原则上每月以货币形式发放。

第六条 实习的期限和待遇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条 当乙方参加甲方的具体施工或行政工作时,同时享受岗位工资及相关补助,此岗位工资和相关补助的标准由甲方统一制定。如乙方未参加甲方的具体施工或行政工作时,仅享受基本工资。

第八条 特殊情况的员工不适合本节的以上条款,以甲乙双方约定的工资为准,即上岗后,每(日、月、年) 元。

五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

1、 甲方有依法制订和修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的权利。

2、 甲方有分配和下达生产、工作任务的权利。

3、 有检查、考核乙方生产、工作、学习和技术状况的权利。

4、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规定,决定乙方劳动报酬的分配形式,并对乙方实施奖励或处分的权利;

5、 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甲方的义务

1、 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企业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必须的劳动条件的义务。

2、 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提供社会保险福利的义务;

3、 创造条件提高乙方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的义务;

4、 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5、 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六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

1、 有依法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的权利;

2、 有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的权利;

3、 有参加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物质奖励的权利;

4、 有提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利;

5、 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乙方的义务

1、 服从甲方的组织管理,积极生产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义务;

2、 有接受甲方管理,服从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的义务;

3、 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4、 有热爱企业、维护企业荣誉、保护企业财产、爱护生产设备的义务。

七 社会保险与福利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照甲方所在地规定的比例按月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资中扣缴。

第十四条 乙方因工受伤或致残在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按唐山市《市劳险[1995]5号》文件的第三、四、五、六条规定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工作期间的劳保用品,参照同类行业,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发放。

第十六条 乙方其他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甲方所在地以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 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及延长变更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1、 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毁约、违约,另一方均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对方的相应责任。

2、 甲方破产时可以终止合同。

3、 国家有关部门或有关政策不允许甲方继续经营时,可以终止合同。

4、 人力不可抗因素(如战争)出现,可自行终止。

5、 本合同期满时,可以无条件终止合同。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接触劳动合同。

2、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试用期间;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c、有营私舞弊、贪污受贿行为的;

d、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或名誉损失的;

e、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f、其他对甲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3、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试用期间;

b、甲方以暴力威胁或以非法手段限制乙方人生自由强迫其劳动的;

c、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制服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d、乙方要求调离企业,经甲方以书面形式同意的。

4、 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或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d、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a、乙方因工受伤或致残治疗期间;

b、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c、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续订及延长变更

1、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终止后,如双方同意续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2、 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六年以上,如双方同意续延可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 甲方依照条例裁减人员,六个月之内,如需录用新的同性质的人员,应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

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可延长合同期限至规定的假期结束。

5、 对合同期满,但因工受伤或致残的职工在治疗期间或停工医疗期未满时,可延长合同期限到治疗结束或停工医疗期满时为止。

6、 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时,甲方可变更合同调整其薪水。

九 双方特别约定

第二十条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如有侵占、挪用、贪污受贿行为或以其他形式损害公司利益时,甲方有权提请司法机关追究乙方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合同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又不具备乙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擅自离职的,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和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外,还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培训费的赔偿金额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计算。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

第二十三条 合同期内,在未被项目选用时或冬闲无工作的情况下,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到其他单位就职,并仍享受甲方提供的基本工资,但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通知随时返回甲方上岗工作,否则按本合同的第二十三条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乙方在职或离职后必须无条件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否则甲方有权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和民事法律责任。

十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赔偿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也可以执行本合同约定。

第二十六条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劳动合同,以致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 其他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第二十八条 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办法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承认并认真遵守。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十五日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有关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