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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需合同(精选18篇)

供需合同 篇1

编号:

供需合同(精选18篇)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供需合同A一事,达成共识,条款如下:

一、需方向供方购买(名称、型号、数量),价格金额人民供需合同A元。

二、需方向供方预付定金供需合同A元,

三、质量验收:

四、交货日期:

五、交货地点:

六、运输方式及费用:

七、结算方式:

八、保修及服务:

九、违约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但遇人力不能抗拒之因素而导致延误交货,需方不能要求供方赔偿任何损失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供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需方代表:日 日期: 年 月 日

供需合同 篇2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议,订立本合同如下:

产品型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 额

其它要求

货款总计(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预付金额(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尚欠金额(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一、质量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包装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但遇天灾人祸或其它人力不能控制之因素而导致延误交货,需方不能要求供方赔偿任何损失。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供需合同 篇3

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

签定时间:

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公平、自愿的前提下,秉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就供方配送需方钢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产品名称、钢号、型号、厂家、数量及金额:以上数量、单价、金额以需方在供方送货单上签收的为准,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2、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责任期限:材质符合国家标准,钢材随货提供材质证书、吊牌,螺纹钢按GB1499.2-20xx产品标准检验,高线按GB1449.1-20xx产品标准检验。如有数量异议,需方应在当时接货验收时当场提出;如有质量异议,需方在货到一周内提出书面异议并由需方提供有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供方积极协助钢厂质量部门处理异议,并及时换货。

3、计量验收标准:螺纹钢、圆钢按国家理论重量交货,线材按钢厂出厂吊牌重量计算交货(线材合理磅差按国家标准为3‰)。

4、结算方式:先货后款:按需方要求送至需方指定地点,双方每月月底结算一次,次月10日付清全部钢材款。

5、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其他约定事项:。

①本合同如有修改变动内容由双方签字盖章认可生效,必要时以附件形式予以补充,附件同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供需双方债权,债务履行完毕合同自动终止。

③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7、本合同一式两份:供方执一份,需方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两份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 需方

供需合同 篇4

订单单位 (甲方)

供货单位: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商品混凝土签订合同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合同履行地: 结构形式: 层次: 二、混凝土的技术要求 混凝土质量执行:

国家标准GB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验收标准》 国家标准JGJ/T10《混凝土泵送施工及技术规程》 国家标准GB14902《预拌混凝土》 国家标准GB50164《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国家标准GBJ10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三、合同总价及总数量

(一)总砼量:约 m³ (二)明细如下:

(三)砂浆混凝土价格按同标号混凝土价格执行,数量按实际供应量结算付款。

四、混凝土数量的验收

乙方送砼到现场,甲方设专人检查验收,双方签写《商砼供货单》,凭商砼供货单结算。

五、付款方式

1、 合同执行前,甲方按合同标定额与乙方贷款乙方在确定收到货款后为甲方供货。

2、 甲方如分期付款,乙方则分期付货。

3、 乙方不允许赊欠贷款,否则不予供货,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每次浇注混凝土时,甲方应排出需用计划《此需用计划包括极端需用计划工作和周需用计划》并且甲方应准确计算当日所浇注部位砼的型号及数量,并在24小时前通知乙方,同时填写“商砼生产委托单”。

2、甲方在乙方供货前应负责现场运输通道、作业现场的畅通,水电设施齐备、安全,并且乙方要求及时供应水及泵车动力电源和现场照明用电。如因作业场地不符合安全法规定及齐备的安全设施,给施工带来的事故隐患,影响混凝土质量及其它质量事故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如因甲方未按“砼使用说明”(砼使用说明已符合同后)施工造成混凝土达不到设计强度,由此产生的各种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4、乙方提供的各种输送管及配件运到施工现场后,甲方负责验收、保管,工程结束后按验收时的数量、质量向乙方交接,如损坏、丢失由甲方赔偿。

5、输送管安装与固定、拆卸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指导。甲方参与的操作人员服从乙方负责人指挥,因甲方人员违章作业发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6、乙方送到现场的混凝土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拒收。

7、甲方对运送到工地的混凝土应按相应规范进行操作,施工操作中不得在混凝土中加水或添加其他材料,如不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操作,或自行添加材料,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上,乙方不承担责任。

8、甲方必须按“生产委托单”所填写内容进行施工,如擅自改动造成后果甲方承担。

9、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工程施工规范进行混凝土的浇注机养护。混凝土养护执行GB50204-20xx标准,加强混凝土养护,因养护不适当造成混凝土强度不足、裂缝等缺陷的由甲方负责。

10、甲方应在预拌混凝土到达施工现场后2小时内完成卸货,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在2小时内完成卸货,由此早造成的质量缺陷及相应损失由甲方承担。

11、甲方若因特殊原因需用现场自拌混凝土的,应及时以书名形式通知乙方,说明浇注部位,并严格区分自拌混凝土与预拌混凝土的浇注部位,不得将自拌混凝土和预拌混凝土同一结构部位。否则,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出现混凝土质量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时、保质、保量将混凝土送到现场,并做到服务周到。

2.混凝土质量验收以现场制作的标准试块质量为准,不符合的混凝土由乙方负责,包括返工费用。现场标准试块的取样,由甲、乙、监理三方共同进行。成、养护等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参与并配合,成型的式样由甲方按时送到制定检测单位,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按期提供混凝土原材料检验报告单、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等有关技术档案资料,与本配合无关的技术资料乙方不予提供。

4.乙方工作人员到施工现场后,应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甲、乙双方人员应积极配合,努力为对方提供方便,确保安全生产。

5.如未接到甲方委托单或未在24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将不安排生产,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由甲方承担。

6.因现场情况不良,无法进场地正常作业,乙方有权拒绝砼浇筑工作,造成的损失乙方具不负责。

7.由于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无法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具不负责。 8.砼到现场后,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砼无法浇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如果双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其它合同无法履行的,违约一方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2、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条及时付款的,乙方有权原则下列方式予以执行:

(1)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或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在停止供应砼期间,不经乙方同意,如果甲方自行生产砼或委托其他砼生产厂家进行成产的,甲方要向乙方支付该施工工程总砼款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

3、因乙方供应的混凝土不及时耽误工期的,有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八、其他

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供货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履行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订货单位(章)(甲方)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年 月 日 供货单位(章) (乙方)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年 月 日

供需合同 篇5

供方单位:_________(简称甲方)

需方单位:_________(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供气双方的职责和义务,根据《_________》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要按照《国家供气标准》规定提供给乙方使用。

2.正常情况下要按照有关规定保证钢瓶每四年检修一次,再后一次检验是三年,若遇特殊情况钢瓶在检验期未到或烂得厉害进行强制报废或检验。

3.及时做好压力表及管道保养与维修。

4.经常向乙方宣传用气知识及安全使用。

二、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要按照有关规定范围内使用煤气。

2.不得在户内放气,不得自己维修灶具及气瓶。

3.严禁将液化气残液倒在群众密集的地方,以确保人身安全。

4.如有发现钢瓶漏气及灶具损坏,要及时同专管部门取得联系。

三、甲乙双方事项约定。

1.甲方要在经常的情况下,必须确保不间断地提供乙方用气。

2.出现设备故障或维修,要及时通知乙方尽量在最短时间内修复。

3.以上合同乙方自行管理,如发现不规范操作,一切后果自己负责。

4.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修改,合同中如有需要修改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需合同 篇6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水泥厂家及规格,乙方指定从甲方购进贵定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P042.5散装水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符合GB 172-20xx标准。

三、交货地点和方式:

甲方负责将水泥运达乙方指定的工地接收,车辆提货期间,因装运散装水泥而开肩、封盖散装罐车罐体上部封盖。交货后,以乙方有权签收人员签收为准,签收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签收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一人。核实后在甲方的送货单上签名,该单作为供方与需方的结算凭证。

四、质量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按下列标准执行: 水泥验收以甲方工厂同编号出厂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乙方委托取样,封存90天,在90天内,如乙方对水泥质量有异议时,则甲乙双方将乙方委托甲方签封的式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如检测不合格,由甲方承担检验费用。

五、供应方法:

乙方以书面或传真方式提前通知甲方日供应数量,双方共同确认后组织发货,装车按照到达先后顺序装货;在供货期间,如遇集中采购,乙方须提前一周书面申报需求量,经甲方确认后组织生产和保供。不可抗力因素:(指爱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停限电以上级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及工厂设备的检修、故障、供货时间相应顺延。如供货延迟使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接通知后两日内货物必须到达。

六、付款方式及价格

甲方的水泥及运费按每吨 元的单价供乙方,含运费,按二十天一个周期结算。乙方在收到水泥之日起计算,二十天后双方核对账目无误,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账号打入该款,不得延期,如有延期打款,乙方每日按5%的滞纳金付给甲方。

出票方式:根据甲乙双方洽谈,不开具水泥发票及运输发票。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根据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GB I7520xx)第10.3运输贮存要求,水泥自甲方交付乙方后,乙方应按照国家标准妥善运输、仓储、保管,确保最终水泥产品使用的水泥均为合格的产品。水泥在乙方的运输仓储、保管等过程中淋雨或受潮或与其他水泥混杂或其它原因,导致乙方从甲方购买的海螺水泥品质发生变化,不符国家标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本合同约定水泥仅供贵昌大道隧道使用,乙方将不定期对水泥量进行抽查。

3、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向第三方私购水泥,如甲方发现乙方工

4、甲乙双方均有保守本合同条款秘密的责任,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因违约方向第三方泄露而使守约方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5、在隧道施工快接近收尾期间,甲方有权及时催收每车货款,乙方应主动配合,不得拖欠 。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公诉。

九、甲乙双方廉政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如有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买卖合同。

十、未尽事宜,双方另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名称(章): 乙方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供需合同 篇7

需方:(简称甲方)

供方:(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材料需供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依法执行下列条款:

一、 供需材料名称:河沙、石渣、石粉、水泥等。

二、 材料品质要求,严格按甲方规定的质量及规格供给。

三、 交料地点陈堂村境内

①、乙方按甲方指定地点卸货;

②、由甲方指定的收料人员与乙方交料人员清点数量,并开收料单交乙方送料人带回。

③、乙方在验收材料时,如发现品质、规格不符规定,甲方有权拒收。

四、 材料价格及结算付款方式:

1、材料价格:

沙每方 元,

石子每方 元,

石渣每方 元,

石粉每方 元,

水泥425金龙 吨/元,425同力 吨/元

2、结算方式:乙方凭甲方的收料单与甲方采取河沙每 车 结,石子、石碴每 车结算,水泥 吨/结。

3、付款方式:

现金结算,工程完工,材料余款全部结清。

五、 双方的责任

①、甲方负责协商堆料场地,道路畅通。

②、及时支付料款。

③、每次用料应提前1-2天,通知乙方用料计划。

2、乙方的责任

①、必须按甲方提交的用料计划供料。

②、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③、如特殊情况下不能供料应提前通知甲方以免误工。

六、 违约责任

1、 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的有关规定向对方偿付违约部分的5%违约金。

2、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不能自行购取材料,否则视为违规。以上条款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两份,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供需合同 篇8

供方:江西长鹰实业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CD-AXH-Ⅱ-36 需方: 签订地点:南昌

签定时间:20xx年8月18日

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公平、自愿的前提下,秉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就供方配送需方钢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产品名称、钢号、型号、厂家、数量及金额:

以上数量、单价、金额以需方在供方送货单上签收的为准,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2、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责任期限:材质符合国家标准,钢材随货提供材质证书、吊牌,螺纹钢按GB1499.2-20xx产品标准检验,高线按GB1449.1-20xx产品标准检验。如有数量异议,需方应在当时接货验收时当场提出;如有质量异议,需方在货到一周内提出书面异议并由需方提供有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供方积极协助钢厂质量部门处理异议,并及时换货。

3、计量验收标准:螺纹钢、圆钢按国家理论重量交货,线材按钢厂出厂吊牌重量计算交货(线材合理磅差按国家标准为3‰)。

4、结算方式:先货后款:按需方要求送至需方指定地点,双方每月月底结算一次,次月10日付清全部钢材款。

5、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其他约定事项:。

①本合同如有修改变动内容由双方签字盖章认可生效,必要时以附件形式予以补充,附件同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供需双方债权,债务履行完毕合同自动终止。

③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7、本合同一式两份:供方执一份,需方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两份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章):江西长鹰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0791-86537593 电话: 传真:0791-86537593 传真: 开户银行:洪都农村商业银行青云谱支行 开户银行: 帐号:106049000000026340 帐号: 邮政编码:330008 邮政编码: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供需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采购合同(下称“本合同”)如下:

1. 采购产品

1.1. 定义:本合同所指产品为乙方确认过甲方的有效样品进行产品的制作,并严格按照行业标准所规定之材料及技术要求进行制作。

注:此价为境内人民币交货价。□含17%增值税价 □未含增值税价 □含运费 □未含运费

1.3. 付款方式:■现金:乙方先付甲方货款总金额30%,即:¥ ( )订金,甲方于

12日内生产合同所指产品,乙方在付完总金额另外70%的余款:¥ 后,甲方发货。

1.4. 开票方式:乙方付完全款后,甲方公司开具17%增值税票(注:发票内容要求注明中文产品名称及相应型号,金额要与合同相符)

1.5. 交货日期:以甲乙双方确认的订单交期为准。

1.6. 交货地: (以双方签署的订单为准)。

1.7. 验收:乙方在收到所订购产品7日内对产品进行验收,30日内如未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则视为产品合格。

2. 产品的退换货:

2.1. 产品采购后不能退货,但是如果因为品质问题或者其他原因,乙方可要求对于所购产品进行同样规格产品的更换,如果更换后仍无法使用,乙方可要求退货。

2.2. 如因产品自身的品质问题,乙方请在收到产品的30日内告之甲方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由甲方负责对问题产品在20日内进行更换;超过30日后乙方不能以品质问题退换货。

3. 保修及售后服务

3.1. 自甲方购买产品通过验收之日起,合同中的产品保修和售后服务按甲方规定的标准服务执行。

3.2. 甲方承诺合同中的产品免费保修年,期间产生的运费由双方各自承担寄给对方之费用。

3.3. 合同中的产品免费保修期过后,保修服务为有偿保修服务,期间产生的运费及零件费用皆由乙方承担。

4. 违约责任:

4.1. 甲方严格遵守交货日期,逾期交货每逾一日,甲方须支付给乙方所延误产品对应的交易金额的0.5%作为罚金。按日累计。

4.2. 乙方须严格遵守付款期限约定,逾期付款每逾一日,乙方须支付给甲方该逾期付款所涉及金额的0.5%作为罚金。按日累计。

4.3. 不可抗力:因台风、地震、火灾以及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不能预见、并在尽最大努力后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视为不可抗力。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在10天内提供事件详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

5. 合同变更

5.1. 对于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及变更,应由合同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由合同双方盖章方为有效。经修改、补充及变更的条款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因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及变更引起的费用等问题应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和调整。

6. 乙方责任

在甲方交付产品无质量问题和法律问题,并按期交付产品的情况下,乙方不能退货。(备注:若有质量和法律问题,乙方可退货甲方。)

7.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如经协商无法达成,则双方约定,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8. 知识产权和专利

乙方因合同而了解、熟悉甲方相关业务、技术上的秘密,应负保密责任。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与经济责任,该义务并不因为本合同的终止而免除。

9. 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任何一方违反或不履行本合同之任何约定, 除上述已有之约定外, 他方可在订单期间要求对方予以改善, 期满未改善者, 他方不得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9. 未尽事宜,双方应依诚信原则及有关法令解释办理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合作相关的条款如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提交法律诉讼解决。

10. 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

11. 签订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此合同传真件依然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 (签名)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 (签名)

年月日:

供需合同 篇10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供货单位: 供货单位资质证书编号:

商品混凝土供需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商品混凝土具体情况,经河南诚盈置业有限公司、洛阳市成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 协商达成一致,施工单位项目所需混凝土由供货单位全部供应,签定以下商品商品混凝土供需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供需要求:

1、工程名称:练庄安置房二期工程 2、建设单位:河南诚盈置业有限公司 3、施工单位:洛阳市成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监理单位:河南天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中气智达洛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4、交货地点:洛阳市洛龙区翠云路与广利街路口向南200米 5、合同签约地: 练庄安置房C区项目部

第二条:使用单位对混凝土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商品混凝土价格:

费用:

抗渗剂费用:P6: / 元/m³,P8: /元/m³,防冻剂费用: 元/m³; 以上费用发生时计取。

第四条:计量与结算方式

1、每次供货到现场须出具有效的随车单据,由施工单位签字验收。

2、每次商品混凝土供应浇注完毕后当日内三方指定专人对帐核算,确认每次供应商品混凝土数量并签字认可作为双方结算付款依据,超过三日核对的一律作废。

第五条:付款方式

供货单位具有一定的商品混凝土生产能力和垫资能力,保证垫资全部工程封顶,施工单位向供货单位支付所用商品混凝土款的75%,施工单位每次付款前供货单位需向洛阳市成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正式发票。余款随工程进度支付,在质量检验合格后将余款全部付清。

第六条:双方职责

一.施工单位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施工单位应在浇筑混凝土的6小时前,由施工单位书面或电话通知供货单位驻施工现场代表,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塌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货单位。

2、施工单位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并保证运输人员及施工机械的安全。

3、安排专人在生产期间负责施工,供货单位商品混凝土到达现场,施工单位必须在120分钟内卸料完毕若卸料时间超过120分钟,由此产生的混凝土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承担。

4、对运送到工地的商品混凝土应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施工操作,并不得擅自在商品混凝土里加水或添加其他材料。如不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操作或自行添加材料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责任方负责。

5、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性停工或更改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清单内容,应及时书面通知供货单位,并与供货单位协商确定新的供应计划。

二、供货单位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施工单位书面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

2、人员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服从施工单位合理调配,并积极配合现场施工。向施工单位提供商品混凝土使用技术说明、产品合格证书和相关技术资料。

3、应对商品商品混凝土所用的原材料质量和搅拌、运输、泵送过程中的混凝土质量负责。

4、供货单位应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按批次制作出厂检验试块。

5、保证搅拌设备具备微机控制、原材料自动投料、自动计量功能,并保管相应生产原始数据。

6、供货单位配备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参与施工,保证混凝土质量合格。

7、按照合同约定和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按时发货,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建筑混凝土的需要。供货单位泵送指挥员、现场施工员必须随货到达现场指挥施工。 8、混凝土量大时必须保证按施工单位要求不间断施工供货。

9、本合同中的价格包含了商品混凝土送达目的地期间发生各项社会关系的协调费、运费,

10、由于供货单位原因造成混凝土质量问题的,其责任将由供货单位承担。 三、产品支付

1、商品混凝土的交货地点:送到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或施工单位所指定的其他地点时起,商品混凝土的所有权即转移给施工单位。

2、所有权移交过程中,施工单位认为商品混凝土不符合合同中的技术要求时,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退货。

3、施工单位指定下列人员代为签收商品混凝土,该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签的一切字据,施工单位均给予全部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人员为:

第七条:质量验收

1、 商品混凝土拌和物的质量验收按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的有关规定验收:供、需双方均应委派专人负责;

2、 商品混凝土强度评定:按照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洛阳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在施工现场由供、需双方留置交货检验试件;经28天、60天、90天标准养护,按照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统计法进行评定。满足评定要求,应视为商品混凝土合格。对强度不合格的混凝土供应方负全部责任。 3、抗渗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4、环保指标应符合规范要求。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 供货单位违约责任

1. 未按合同要求和未履行本合同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商品混凝土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

2. 未及时提供商品混凝土使用技术说明、产品合格证和相关技术资料供施工单位检查,

3. 未按合同约定和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供货,而导致施工单位工程连续浇筑中断或工期

4. 供货单位接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电话或书面通知后,在6小时内开盘供货属正常供

1. 未能向供货单位提供浇筑条件和保障条件而造成混凝土初凝期未浇筑完毕或在供货

2. 施工单位接受供货单位送货后未按合同约定履行验收手续使用混凝土,承担未验收责

3. 由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商品混凝土量损失(如:暴模、浇筑构件不合格等),由施工单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壹式 6份,供需三方各持

2、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生效后,三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单方解除合同者,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一致可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并受本合同相关规定的约束,任何单方面修改条文均视为无效。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协商不成可以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设单位(章):

施工单位(章):

年月日:

供需合同 篇11

需用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商品砼质量管理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使用砼标号及单价

相应砼强度等级按当地朔州市同期材差信息中商品砼指导价格每方下浮10元结算,公司免费提供泵送服务(当泵送方量小于50m3/8h时收取500元/8h的泵送费);抗渗砼在此基础上上调10元/m3;早强砼在此基础上上调10元/m3;膨胀砼在此基础上上调10元/m3;防冻砼在此基础上上调20元/m3;所定价格包括泵送费和五公里范围内运输费,超过五公里,每公里每立方砼上调2元/m3运输费;如材料价格发生较大幅度变化时,价格作适当调整,当砼有其他要求时双方就价格进行协商。

四、质量验收方法及注意事项

1、质量与材料要求: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供方保证商品砼达到《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商品砼拌合材料:符合国家规范规定要求条款 ;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在现场的砼中加水,严禁私自向砼中添加外加剂。甲方与乙方对砼质量责任应以砼如泵为分界点,乙方对入泵前的砼质量负责,甲方应对入泵后的砼质量负责。乙方每供应给甲方一批砼,甲方按规定要求留置试块一批,一批至少留置三组,两组进行标准养护,一组进行同条件养护。判断乙方供应的砼是否合格,应以甲方留置的标准养护R28强度值做为检测砼是否合格的依据;

3、商品砼的运送频率应保证施工现场砼施工的连续性;

五、安全责任条款

供货期间由于乙方人员安全操作不到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及一切机械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进入施工现场甲方人员由于操作安全措施不到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及一切机械事故,由甲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六、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责任与义务

6.1.1乙方运输车辆达到施工现场后,甲方应及时安排专人负责指挥,确保车辆及随机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

6.1.2 应保证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操作环境。

6.1.3 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山西省地方标准《预拌砼生产和施工规程》进行浇注施工,并根据《预拌砼使用说明书》中的振捣与养护方法进行养护,否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1.4 乙方将商品砼供至现场后甲方应指派专人对商品砼的塌落度、和易性,商品砼方量进行检验后,组织浇注后,签字验收。若砼到达现场40分钟后因甲方原因而未能及时浇注,甲方承担损失。

6.1.5 甲方根据进度需要,在单批砼供应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乙方,内容包括:时间、数量、强度等级、塌落度、泵送及非泵送等要求(具体准确供应时间由双方核定后确定)。

6.1.6 乙方不能满足甲方需要,甲方有权更换砼厂家。

2、乙方责任与义务

6.2.1 严格按照山西省《预拌砼生产和施工规程》进行运输。

6.2.2 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计划保证砼供应的连续性、及时性。根据甲方施工要求,昼夜随时发货,保证施工进度,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工期延误损失由乙方负责。

6.2.3 乙方在预拌砼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并将出厂检验的强度等级报告及水泥、砂、石等材质试验报告等相关资料提供给甲方。

6.2.4 乙方应在发货单上注明检验报告、方量、塌落度、强度等级、泵送与非泵送及供应时间以确保甲方明确验收,。

6.2.5 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后,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浇筑,否则甲方不予签字。

6.2.6 必须保证商品砼的质量,对送到现场的砼有分层、离析现象或砾石粒径、塌落度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6.2.7 指派专人协助甲方做好砼的供应、浇筑、服从甲方现场管理。

6.2.8 乙方应提前将能满足施工需要的泵车及相应配件送达甲方现场,并负责铺设管道。

七、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以甲方验收签字的供应单结合施工图纸按实结算。如差额不超过2%,有甲方承担,超过2%部分双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施工图纸情况协商解决。

2、付款方式:甲、乙双方按月结算,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当月结算金额的80%,余20%砼款待本工程主体完工后一个月内全部付清。

八、其他事项

1、双方未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

2、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自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帐清后止。本合同文本文字手工涂改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需合同 篇12

合同编号:_________

需方(甲方):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煤炭供需的具体事宜,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本合同。

1、煤炭产地及品种:_________

2、数量及交货时间

2.1 交货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2 交货日期指煤船在装港离岸之日。

2.3 合同数量:_________吨(万吨)。

2.4 计量: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3、质量标准

3.1 标准规格及拒收范围:

3.2 质量任一项目指数处于

4、装运港及到达港

装运港:_________

到达港:_________

5、收货人、交货地及方式

5.1 收货人:_________

5.2 交货地点:_________

5.3 按照到岸(离岸)方式交接。

6、验收、数量、质量的确定

6.1 煤炭在装港离岸计量时,甲乙双方应同时在现场,对港、航方计量交接工作的合法性实施监督。煤炭在到达港的计量验收由收货人在交接地点检测船舶水尺计算实载重量。

6.1.1 当验收实载数量与船舶货物交接清单实载量(即港口公估员与船方交接之数量)之差额处于交接清单实载量±0.5%范围时,交接清单实载量即为交接验货数量。

6.1.2 当第6.1.1条之差额超出交接清单实载量-0.5%范围时,双方均有权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请交货所在地商检机构复验水尺并计算实载量,商检结果的实载量即为交接验货数量;当第6.1.1条之差额超出交接清单实载量+0.5%范围时,交接清单实载量即为交接验货数量。

6.1.3 结算数量=验收数量

6.2 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_________煤炭检测中心在到达港进行煤炭的质量检验。

6.2.1 质检单位按照

6.2.2 质检单位按照

6.2.3 甲乙双方对质检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质检报告出后24小时内提出,若双方协商一致,取留存样复检或送交货所在地商检机构复验。复检与原检发热量偏差小于120大卡/千克、含硫偏差小于0.1个百分点,则以原检结果为质量验收计价依据;发热量偏差大于或等于120大卡/千克、含硫偏差大于或等于0.1个百分点,则以复检结果为质量验收计价依据。

7、价格

7.1 结算价格(一票含税)=离岸基本价+质量调整价+海运合同价等

7.2 离岸基本价:质量符合

7.3 质量调整价=水分调整价+发热量调整价+硫分调整价+灰分调整价

7.3.1 水分调整价,以10%为计价基点,每超一个百分点扣除结算价款的1%(即结算吨重的1%)。

7.3.2 发热量调整价:以低位发热量(Qnet,ar)=22.998MJ/Kg为计价基点,计算加、减价。

(1)加价:当22.998MJ/Kg≤Qnet,ar≤24.253MJ/Kg,每上升4.1816焦耳/克(1大卡/千克)加价_________元/吨,Qnet,ar高于24.253MJ/Kg的部分不加价。

(2)减价:当22.162MJ/Kg≤Qnet,ar<22.998MJ/Kg时,每下降4.1816焦耳/克(1大卡/千克)减价_________元/吨,Qnet,ar低于22.162MJ/Kg的部分,每下降4.1816焦耳/克(1大卡/千克)减价_________元/吨。

7.3.3 挥发分价格调整:挥发分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_________元/吨。

7.3.4 全硫分价格调整: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_________元/吨。

7.4 海运运价:按照甲方与承运的航运公司协商确定的海运运价,作为结算价格的构成部分。

7.5 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_________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7.6 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8、运输及费用承担

8.1 海运承运单位由甲方指定。甲乙双方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确认每船煤的装运日期。甲方负责煤船的运输调度,乙方应在船舶到达装运港24小时前办妥煤炭装船手续,并负责办理煤炭装运船的靠泊和受载事宜。

8.2 装船货物交接清单的交货单位必须与乙方单位名称一致。

8.3 港建费由乙方承担;海运费由乙方支付,甲方在结算时给付乙方。

8.4 经甲乙双方书面形式确认每船煤的装运日期后,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船舶滞期费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船舶滞期费由加方承担。

8.5 煤炭质量检验费由甲、乙双方均摊。

9、拒收程序

9.1 煤船靠泊后,乙方、收货人和质检机构共同到场,由质检机构抽样,现场制样后分三份,质检机构两份(其中一份备查),收货人一份。

9.2 由质检机构快速化验,结果作为是否收货的依据。

9.3 煤炭接卸过程中,发现煤炭质量有异,收货人亦可要求采取

9.4 甲乙双方对质检结果有异议,可提出并在24小时内完成留存样的复检,由此造成的船舶滞期费由复检结果的败方承担。

9.5 抽检结果任一项参数处于

10、风险及投保

煤船到达交货底前货物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按照吨煤离岸基价投保,办理煤炭的海上运输保险,负担保险费,并负责发生事故后的理赔工作。甲方在

11、履约权利与责任

11.1 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完成

11.2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甲乙双方应本着相互理解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并制作书面文件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得视为成立。

11.3 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另一方书面指定自己的代理人,经另一方书面确认后,代理其行使合同权利和完成合同项下义务,但不能免除合同项下责任。

12、结算及付款期限

12.1 以每一船煤为一个批次进行结算。

12.2 煤炭验收完毕后,乙方凭收货人开具的重量、质量验收凭证,船舶货物交接清单,质检机构检验单向甲方结算。

12.3 乙方须按结算价格(到岸一票含税)开具全额税控机版百万元以上增值税发票。

12.4 自办理完结算票据之日起,甲方须在20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但若乙方不按期付清海运费,则甲方顺延付款期。

12.5 乙方若委托第三方结算货款的权利,委托书须经公证后生效。

12.6 甲方将货款汇往本合同(或经授权代理人)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指定账户。

13、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3.1 甲乙双方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提前45天通知对方,并由双方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文书、电报等)达成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13.2 甲乙双方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做出答复;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时间答复。超过规定(约定)期限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许。

13.3 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14、不可抗力

14.1 如在合同履行期限及区域内发生战争、封锁、骚乱、保东、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甲乙双方可免除违约责任。

14.2 发生不可抗力后,受影响一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另一方详情,尽力减少损失,并提供事故所在地政府机关证明。

14.3 不可抗力解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15、违约责任及索赔

15.1 乙方的违约责任:

15.1.1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具体比例可由购销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商定。

15.1.2 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15.1.3 乙方所发煤炭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或装车亏吨,按有关规定处理。

15.1.4 因乙方煤炭机械杂质造成甲方设备事故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5.2 甲方的违约责任:

15.2.1 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具体比例可由购销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商定。

15.2.2 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销弓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15.2.3 甲方不按期交付煤款和运费,发生中止供货,视为中途退货,与上述一款同等处理。

16、争议解决

16.1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方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16.2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6.3 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17、通知

传递有关备货、船期、事故等信息时,双方应以传真或挂号邮件的形式,按本合同指定地址传递。

18、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盖章后生效。

19、其它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需合同 篇13

甲方: (需方)

乙方: (供方)

甲方为建设项目所需商砼,特委托乙方为甲方指定的工程供应商砼之一,为确保商砼按质、按量如期供应,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供货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供应价格

1、工程名称:

2、施工地点:

3、供应范围:甲方指定

4、供应价格:C20每立方米290元 ;C25每立方米310元; C30每立方米322元;C35每立方米332元。项目预估约需商品砼共计5万方。 以双方价格确认单为结算依据。

第二条 数量验收及结算方式

1、在施工现场验收过程中,甲方及施工单位有权随时对乙方的砼量进行过磅检查,发现运输车内所装的数量与“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中标示的数量不符,出现短斤少两,双方经核实无误,则乙方前一月所供砼的数量均以此次抽查的实际数量百分比例结算。

2、按现场签收的乙方商砼验收单实际方量结算。

3、甲方可根据工程款情况,向乙方配供双方认可的散装水泥,以冲抵商砼款。水泥品牌及价格,按双方价格会签单执行。

第三条付款方式

1、乙方供应商砼每满3000立方进行结算。甲乙双方于每月15日进行供应量统计,累计量满3000立方结算,次月初支付上期供应总量的80%货款。

2、乙方所供楼号封顶后,六个月内付清乙方进度余款。

3、乙方所供楼号全部封顶后,必须把所供商砼的相关资料全部交给甲方,以备查验。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1、商品混凝土运到现场及卸料过程中甲、乙双方均不得加水,若私自加水由加水一方承担本次施工部位混凝土质量责任。

2、乙方保证所供商品混凝土拌合物的各项技术指标满足甲方所填写的“需货通知单”中之各项技术指标。

3、质量检验的试块,双方必须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同等条件下有资格证书的试验工制作,在现场制作试块需办理双方确认签字。所作的试块必须在标准养护箱内进行养护。

第五条 技术资料

1、甲方需商砼进场,应提前7天向乙方提交技术委托单,乙方在接到甲方委托单后进行专项技术准备,及时完成后交甲方给建设、监理单位认可归档。

2、在未浇灌砼之前,乙方应将砼配合比、砂、石、水泥、外加剂、试验报告二份加盖乙方试验室专用红章送交甲方。

3、本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负责将有关试验报告单,技术资料正本二套送交甲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由甲方委托施工单位安排专人检查验收到达施工现场的混凝土质量、塌落度、和易性以及数量并在随车携带的“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上签字认可,砼的质量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执行。

2、为乙方提供浇注砼的必要条件。

3、每次施工前必须提前24小时填写“需货通知单”。

4、因施工原因造成砼车在施工现场等待时间过长有可能造成产品报废时,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甲方提供施工现场外部协调,如占道、停车、环卫等。必须保证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

6、甲方未按合同条款执行,乙方有权停止供货。

(二) 乙方责任:

1、按甲方提出的砼强度等级、塌落度要求,保证砼的连续供应,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甲方检查、监督。

2、保证砼的质量。商品砼运抵现场后,经甲方和监理单位目测有分层离析现象及砂、石粒径、塌落度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有权退货。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3、按规范要求做好砼的检测工作,提供必须的资料。

4、乙方指定专人负责商砼配供,配合甲方协调供货数量、频率的调整,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

5、乙方要保证充足及时供给,保证施工现场砼连续浇筑,不间断。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证设备、商砼进场。否则,甲方有权按实际损失进行处罚。

6、双方应严格按规定操作设备。因乙方机械设备出现故障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7、在合同正常执行下,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拒绝按时供货,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与其他供应商另签合同,乙方不得干涉。

第七条 泵送管道

1、乙方应提前将满足施工需要长度的泵送管道及其相应配件送至需方施工地点。

2、甲方应签收乙方送到现场的管道、管夹、皮圈,并妥善保管,以防丢失。

3、施工完毕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按验收单清点拉回管道及配件。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盖章后,双方都必须承担合同中各自的义务。

2、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争议,甲乙双方本着科学、认真的态度分析和处理争议;如双方意见不一致,聘请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作为质量仲裁并根据合同法之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未涉及的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形式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如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需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甲方决定将本公司煤炭采购业务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应概况:

1、采购价格核算:以当地实际市场价为依据,每吨增加2元计算。

2、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人工以及协调等其它产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二、运输款结算方式: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按照甲方指定场地堆卸原煤,由乙方指定的统计人员持甲方的结算单据与甲方相关负责人员核对签字认可后,到甲方财务办理结算。

三、甲、乙方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1. 甲方的责任:必须保证甲方公司全部原煤采办业务交由乙方(除甲方公司自己煤矿原煤)。

2. 化验标准依甲方化验结果为准,如偏差较大,经甲乙双方协商,选第三方化验作为最终结果。

3. 乙方供应煤炭吨位依煤矿出矿磅单为准。

四、其它条款:

1、采办过成功,如对煤炭质量、吨位有改变时,甲方另行通知乙方提前准备更改。

2、在甲、乙双方合同生效后,乙方应积极联系甲方了解储存情况提前准备。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约定双方不准以欺骗、欺诈的方式给对方签订合同,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六、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各自遵守,如一方违约;按本合同总数量总价格的3%处罚,赔偿给守约方。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需合同 篇1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调,甲方承建的(永川金科中央城三期二标段工程)工程所需建筑钢材由乙方独家供应,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和质量

1、厂家及规格:厂家甲方在供货前通知乙方,规格型号甲方根椐工程情况另行通知乙方。

2、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执行。

第二条 数量及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甲方分批次通知乙方。

2、计量方法:盘元、扭钢、过磅,螺纹钢、带肋钢筋检尺按理论重量计算。

第三条 交货方法

1、交货方法:乙方送货至甲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2、收货人:( )两人,其余人员收货无效。

3、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汽车运输、吊运费用,由甲方承担(110元∕吨),结算时一并支付乙方。

第四条 交货时间

甲方提前5天通知乙方钢材规格型号及数量,乙方按甲方通知要求送货至甲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第五条 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价格:元钢、螺纹钢按当天龙文钢材网价格随行就市执行,带肋钢筋按重钢高线单价加上180元/吨作为结算单价,另送加工厂原材料运费25元/吨。如当天龙文钢材网无所供货价格时,双方及时商订该品种价格,并办理价格确认书。每月25日双方派人办理结算清单。

2、货款结算

(1)乙方先垫付钢材累计供货达到( 800 )吨后,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40%,主体结构施工( 五层 标准层 )后每月实际供应量支付80%,主体封顶后一个月内付至所有货款80%,余款工程封顶后4个月内支付完毕。

(2)垫付钢材结算按如下方式:垫资部分,按3元/吨·天计算利息,利息自每次实际到场次日计算至付款当日,已付款钢材不再计息。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则按2.70元/吨·天计算利息。

(3) 如垫资部分钢材进场达到( 800 )吨后一个月内需方不能按约支付货款,差额部份则从第二个月起按4元/吨·天计算利息。

第六条验收方法

甲方收货时对钢材外观质量及随车通行的相应质量保证资料(如吊牌、质保书等)进行验收,最终以乙方委托的有法定资质的试验室的原材料检测资料为准。若检测不合格,甲、乙双方一起送样进行复检,若复检不合格,乙方须立即将该批钢材全部运走,同时将合格钢运至甲方施工现场,不得耽误甲方工期。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不能按时按甲方计划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该批次货款的1%的违

2、乙方所交材料型号、规格与甲方计划数量不符,如果甲方同意使用,按双方约定结算:如果甲方不能使用,由乙方自行运走,并按甲方计划送货。复检不合格的乙方须立即将该批钢材全部运走,复检不合格次日内将合格钢材运至甲方施工现场,若超期,应向甲方偿付该批次货款的1%的违约金。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如甲方不按约定办理手续和支付货款,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约定计算违约金额。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如发生纠份,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请公司领导截决。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需方 ):(公章) 乙方(供方):(公章)

项目经理: 物供处经理: 项目责任人: 代 表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需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对钢材各项性能要求,经协商同意将甲方承建的工程所需部分钢材向乙方订购。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钢材定价及付款方式

1、 甲方需提前两天以传真或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所需的品种、规格、计划供应量。

2、 钢材结算单价:批次定价:以甲方报计划当日(或钢材到达甲方指定场地之日)“我的钢材网”公布的**城市市场价为基础+ 元/吨(吊装费)+ 元/吨(运费)+ 元/吨(综合费),作为送到综合结算单价。

3、 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以甲方签认的收料单据为准。

4、 结算方式:两票结算:货款开据普通发票,运杂费开具运费发票。

5、 付款方式:每月25日为结算日期,甲方在次月25日前付上月70%货款。

四、 计量:

计量方法:螺纹钢按检尺计算,线材过磅。

五、 交货地点及方式:

1、 在甲方合同段施工现场,甲方指定的具体位置。

2、 交货方式:乙方负责用汽车运输,车板交货,卸车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六、 技术要求:

乙方所供的钢材必须符合国家及钢厂现行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

七、 质量要求:

1、 乙方应保证所供的钢材符合国家现行相关的技术标准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并随货提供该批次的质量保证书。(其他甲方需要的技术资料)

2、 乙方所供钢材如经甲方和监理检查后(检验期为天),确认有质量问题,甲方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退货或更换,经甲乙双方确认存在问题,乙方负责退货或更换。

3、 若质量有争议,报省质检部门检验认定,检验费由乙方全部承担。

八、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提前两天向乙方提供所需的品种、规格、计划供应量。期间若需求计划发生变更,甲方应随时通知乙方;(2) 提供工地施工便道,确保乙方运输畅通;

(3) 负责组织物资的现场卸货、验收及工地现场检查;

(4) 甲方应确保按期付款,履行合同承诺。

2、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按甲方提供的需求计划和交货地点,保证货物及时到位;

(2) 乙方每批货物必须附带产品质量保证书,并加盖材质章;

(3) 乙方所供 货物的卸货地点必须是甲方所在施工工地;

(4) 乙方进入现场人员,应戴安全帽,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5) 乙方应有专人负责与甲方协商钢材供应有关事宜。

九、 争议、违约

(一) 争议解决:

1、 甲乙双方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诚实信用和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到甲方上级公司驻地法院起诉。

2、 争议未得到妥善解决前,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1) 合同确已无法履行(不可抗力无法履行等),双方协商停止供应。

(2) 双方协商同意停止供应;

(3) 经主管机构协调要求停止供应,且双方同意;

(4) 法院要求停止履行。

(二) 违约解决

甲乙双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或付款,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上级机关驻地法院起诉。

十、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钢材供应结束,办完结算,甲方应于次月30日前支付完钢材款,乙方将有关手续全部交付甲方后,双方确认无误后本合同自动终止。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甲方:代表签名(盖章) 代表签名(盖章)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行:账号: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供需合同 篇17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负责甲方生产煤炭供应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供应甲方高县合成氨厂生产所需原料煤年约 万吨,运输由甲方自己负责;

二、 乙方给甲方垫付一个月煤款甲方付给乙方总煤款的管理费。

三、 煤炭价格由甲方确认乙方进行支付。

四、 煤质要求:

如甲方发现煤质出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由乙方负责与煤矿进行协调。

五、原煤重量以甲方厂区过磅数为准,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甲方在本月 日开始支付当月煤款,在次月的 日前付清前月的煤款。

六、 乙方保证按计划完成甲方的煤炭供应,每月保证煤炭 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 在合同期内,由甲方自主组织调配运输车辆,乙方负责协调车辆与煤矿的装车。乙方必须保证及时装车,否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 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不再合作时,在双方一致认可的情况下,甲方须在一个月内将乙方垫付的煤款结算完毕。

九、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如需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方可变更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十、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双方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需合同 篇18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工程具体要求,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

一、材料名称、型号、包装方式、品牌、单价:

说明:

1、总价按照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2、价格随市场行情变化,涨跌超过±3%以外(不含3%),经双方协商一致,价格相应调增或调减。

3、供货时间:甲方提前12小时电话通知乙方,乙方保证接到电话通知12小时内将货送达甲方工地现场,因不能及时到位造成甲方施工进度延误,乙方依照所延误的时间按施工人数70元/人〃日赔偿甲方损失。

二、质量执行标准,质量验收方式。

1、质量执行标准按GB175-20xx标准执行。甲方可根据乙方不同批号水泥随时抽样送检,抽取方法如下:

①乙方对社会车辆运输的散装水泥出厂的质量不负责,只以乙方同批号封存样取样的结果为准。如甲方要求送检,必须提前通知乙方,乙方质检部派专人与该车同行至甲方,双方共同从该车内的水泥中现场抽取,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封存,由乙方带回保存40天,其它情况不予取样。

②以乙方同编号水泥质量检验结果验收,有异议时双方以乙方同编号三个月封存样或供需双方共同抽样后甲方将储存良好的水泥抽样送国家认可的省级或省级以上水泥质检中心进行检验仲裁。甲方在购货后三个月内未提出质量异议,视为水泥质量符合约定。

③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供需双方在发货前或交货地共同取样签封。包装水泥取样方法按GB12573进行,取样数量为20kg,缩分为二等份。一份由乙方保存40天,一份由甲方按标准规定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在40天以内,甲方认为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而乙方有异议时,则双方应将乙方保存的另一份试样送国家认可的省级或省级以上水泥质检中心进行检验仲裁。

三、材料的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长沙市雨花区红星村三塘坡村民安臵房工地甲方指定的地点,甲方应保证工地道路畅通。

四、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保证按时供货,如乙方原因供货不及时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途中、进出施工现场及装卸车等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应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5、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五、验收标准、方法

1、送检后质量达到设计及国家验收标准。

2、乙方送货车辆至甲方工地后,按甲方材料签收员指定的地点码墩堆放整齐且便于点数,全数接受甲方质检员和材料签收员的检查验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签收,同时,不合格品作退货处理,由乙方负责运回(费用自理)。

3、每包水泥重量不能少于49公斤,如果发现数量减少,所有以前供应材料都按抽检最少材料数量计算。

六、计量

计量:按甲方现场材料员签收并经甲方预结算员审核签字认可的送货单数量为结算依据(同时以本合同第五款、第3条为准)。

七、付款方式

1、每月水泥用量较大时,则每送水泥达400吨,结算付清400吨款项。

2、每月水泥用量较小时,即未满400吨,按月结算付清,即月结月清。

3、每月底经与财务对账无误后,乙方在次月5号前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请单,支付手续办完后10个工作日内到账。如遇特殊情况,甲方不能按期付款,双方协定:15天内乙方不得停止供料,15天以外甲方按未付金额每月5‰支付违约金给乙方,并承担相应责任。

4、每次付款乙方需提供等额税务发票。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派专人根据甲方用量情况,及时与甲方工地衔接,补充货源,在甲方材料采购员通知后的12小时内保证货物的正常供应,如不能保证工地需用量,甲方有权采取其它手段调货,所发生的高额费用(即全部差价金额)从乙方所送货款中扣除。乙方必须遵守上述供应外,还应考虑其它因素影响正常供货(不可抗力事件除外),如不能正常供货,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均从乙方总货款中扣除。

2、如货物在质量上出现严重的问题,且乙方不及时按甲方要求时间调换的,或在数量上弄虚作假,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拒付所有款项,同时要求乙方赔偿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在供货过程中,如送检样品质量低于供货水泥质量时,甲方可扣除乙方当月的全部货款,因水泥原因导致甲方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乙方全部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提供甲方验收存档所需要的所有检测试验报告等资料,否则,造成甲方延误验收或结算的,由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5、此合同签定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拒付所有款项。

九、其它约定事项:

乙方当日所送水泥送货单除甲方材料员签收外,应及时交甲方预算员确认签字,否则,未签的票据不得办理结算;要求送货单每月至少汇总对票一次,甲方工程完工且通知停送货后,乙方必须在三天内将所有票据与甲方全部对清,未对清的部分乙方自行负责。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向甲方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期限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叁份,乙方壹份,甲方贰份。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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