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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屋买卖合同(精选5篇)

平房屋买卖合同 篇1

甲方(卖方):白金生 阜蒙县阜新镇桃李村四组居民 乙方(买方):李相宇 阜蒙县农业局退休干部

平房屋买卖合同(精选5篇)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房屋买卖协议,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具体事宜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路边临街四间砖石结构旧房卖给乙方,房基四至为:东至公路边界,北至郭耀忠住宅,南至道路,西至废地。占地面积叁佰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壹佰伍拾柒平方米。门窗齐全,有水井。

二、房屋商定作价为贰万贰仟元整,房款由乙方一次付清给甲方,甲方将两证交给乙方。其中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xx01020xx3),《建筑用地使用证》(证号:阜蒙集建20xx字第6113266号),地号是(61106033)。此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三、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证人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中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平房屋买卖合同 篇2

立合同人

甲(卖)方: 身份证号:

乙(买)方: 身份证号:

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现就房屋买卖事宜签订条约如下:

一、房屋座落于 房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院落土地使用面积 平方米。

二、 甲方自愿将自有房屋卖给乙方所有,购房款人民币(大写)圆整,¥: 元。

三、甲乙双方商定成交签定合同时交付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 ¥ 元),在房屋手续过户完成交付甲方人民币大写: 元,( ¥ 元),剩余购房款在 年 月 日付清。

三、甲乙双方签合同后,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及权证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应将该房屋腾空,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等各项费用,并将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

四、甲方已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乙方。乙方对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均已知悉,并无任何异议。

五、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六、乙方中途违约,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甲方中途违约,甲方应在违约之日起 3 日内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七、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款及向房产交易部门交纳的手续费由 乙 方承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如不协助办理,甲方退给乙方全部房款。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

注:另有甲方与村委会签定的土地承租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平房屋买卖合同 篇3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房屋买卖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 山东省 聊城市 东昌府区站前街 站前街西湖馨苑 小区 B8 栋 1022室,建筑面积为 100.07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二、上述房屋包括附属设备,经双方约定房屋价格(人民币):;总款共计人民币: (大写)付款方式:由乙方首付给甲壹拾柒万元,,然后11月16日付清17万元整,剩余房贷有乙方自付

三、双方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交清房款;甲方同时将房屋钥匙、房屋产权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交付给乙方。同时双方应该同时为对方出具相应的收到凭证。

四、甲方必须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为交易本人,绝无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或产权亲属关系。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

五、双方对房屋质量无异议,房屋交付后,因房屋质量引起的纠纷,双方不相互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并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此乙方完全知晓。乙方同意甲方关于房屋产权过户的承诺:甲方在能办理产权登记时应该第一时间办理产权登记,甲方办理完全产权登记后,应立即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七、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时,甲方应予全力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使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八、合同生效后,房屋升值与甲方无关。

九、本协议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收、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本协议签订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费用为乙方负责。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十、甲方在房屋出售给乙方即乙方付清房款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后不得将房屋另行转让给他人,如若违约本约定应赔偿房款总价外还应赔付房款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该共同遵守。如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该赔偿对方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十二、甲方法定继承人一致同意此次房屋买卖交易,并且同意本协议所有条款,甲方法定继承人无此房屋的继承权与使用权。

十三、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起诉至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话

证明人

年 月 日

平房屋买卖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共有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户,房屋结构为--,房产证登记面积--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平方,房屋权属证书号为.

第二条价格: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万元整,大写:.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大写:,日内交付万元(大写),余款元(大写)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20--年--月--日

平房屋买卖合同 篇5

本合同由下列两方当事人于 年 月 日 签定:

出卖人: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买受人: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两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现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愿将自有座落于建筑面积为 ㎡的还建房屋出卖给乙方。

第二条: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该房屋的买卖价格为 ,合计为:人民币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款。

第三条: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交付房屋:甲方应将该房屋的入住手续及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第四条 鉴于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以下简称“两证”)须由甲方配合村委会,开发商办理在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手续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出卖给乙方的该房屋,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乙方对该房地产有关联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设施使用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除甲乙双方协商,凡任何一方未能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之义务,即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应当向未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未违约方有权要求:

(1)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2)违约方于限期内采取补救措施;

(3)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行为对未违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配合乙方办理该房屋的‘‘两证”手续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共有权人 与甲方系夫妻关系,同意甲方全权处理出卖该房屋的相关事宜,并愿对甲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两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共有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