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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供应合同(精选11篇)

混凝土供应合同 篇1

需 方: 

混凝土供应合同(精选11篇)

供 方: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中原国际盐都盐湖度假小镇-铂涛菲诺酒店

二、工程地点:平顶山市叶县城北昆阳大道与洛平漯高速交叉口西南角

三、供应混凝土量m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货期 由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确定如下: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 2 车,且平均欠量大于 3 %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 2 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应按照需方要求准时到达现场,超过规定时间45分钟,现场施工员与调度据实核对并办理签证,混凝土浇筑人工费和机械费由供方负责。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 30 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进场 120 分钟内卸料完毕,如因需方原因超时每小时补给供方 80元。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规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水泥采用大地水泥,石子采用青石破口石,沙采用中沙,其它材料需经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验合格方可使用。配合比经需方验证后,不可随意调整,调整应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供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需方付清货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

3、供方运送车辆和现场调度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需方负责人员的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供方应及时派人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现质量问题,供应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供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掐方不再单独结算运费。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供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需方的情况下,停止向需方供应混凝土。

7、供方因个人原因无法保证混凝土及时供应,需方有权增加商混站供应混凝土,供方不得干涉。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om,请保留此标记。)

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

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需方应在10 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2、支付方式:第一次付款时间为建设单位支付施工单位相关部位工程费到账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额为已签定工程量材料费 60 %,其余部分均参照第一次付款,工程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并交付建设单位使用后付清余款。

十一、违约责任

1、需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⑴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

⑵按需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需方承担。

⑶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⑷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 10 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3、 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四、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 当地仲裁委员会 仲裁;

2、如果经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事项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混凝土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执贰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4、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 方(盖章) 供 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混凝土供应合同 篇2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预拌混凝土》(国标GB/14902——20xx)及临沂市《临沂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2、施工单位:

3、工程名称:

4、工程地点:

5、监理单位:

第二条 合同砼需用量约 m³,合同标号、结算单价见下表: 混凝土供应价格(常温):

价格补充说明:

以上价格含运费,含税费等其他费用,如使用泵送设备,价格另行协商。

第三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定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相关规范标准、临沂市有关规定、合同约定标的及技术质量要求对送到施工场地的混凝土,以实际发货单的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进行验收签字确认。预拌混凝土供需量应以运输车发货单的发货总量计算。如有异议甲方应于12小时内通知乙方合适确认,超过12小时以乙方发货单为准结算。

2、如需要以上工程实际量进行复合时,双方按《预拌混凝土》标准中8.2、8.3条的要求确认数量,明确责任后由双方各负其责。

3、乙方供货到现场浇筑的混凝土经甲方表现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确认核实后,甲方有权拒收作退货处理。其退货处理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发现之时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由甲方组织会同工程监理、政府主管质量监督部门共同分析确认发生质量异常的原因和责任,并共同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要求错误或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等原因的,其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乙方出厂产品质量责任原因的,其造成的甲方直接经济损失应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必须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施工部位(1.5小时内卸料完毕)。需现场检验塌落度的,应在混凝土运输到达工地后20分钟内完成。如卸货延时,甲方应认可该车次的混凝土塌落度及和易性变化等因素符合规定;如甲方责任原因,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混凝土塌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时,甲方认可该车次混凝土质量合格并承担乙方该车次的全部经济损失及因浇筑不及时造成的工程质量责任,且乙方有权卸料返回。

混凝土供应合同 篇3

甲方(买受方):

乙方(出卖方):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方同意向乙方订购B栋写字楼屋面保温工程所需的泡沫混凝土,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内容:重庆解放碑威斯汀酒店B栋写字楼屋面保温层呆料施工。

二、地点:渝中区解放碑上小较场。

三、泡沫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单价清单详见下表:

泡沫混凝土供应订货清单

说明:

1、表中泡沫混凝土数量为暂定数,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结算。

2、订购清单中所列单价包括原材料采购、泡沫混凝土搅拌、运输到施工现场并泵送至施工面摊铺、振捣、平整的价格,且在合同期内不作调整。

3、本工程所需的P〃C32.5R水泥由甲方代为采购,采购价格双方签字确认,

四、本工程泡沫混凝土计量及结算付款方法:

1、本工程泡沫混凝土计量按双方现场实际收方计量;

2、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天内办完结算,结算书签字后,5天内支付决算工程的全款。

以上款项支付均以转账结算,乙方按实际计量金额开具普通发票。

五、质量和验收标准:

按照《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50/5024-20xx、《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等相关文件进行验收。验收方法为现场验收,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甲方对数量和外观质量提出异议期限为交货时。

六、双方责任:

1、未经乙方技术负责人同意,甲方不得掺入外加剂、掺合物、注水,因违反操作而引发的泡沫混凝土质量事故,由甲方负责。

2、甲方负责输送泡沫混凝土所需的电力、照明、水源,负责施工现场保卫和安全,施工现场应做到道路平整、畅通,坚实,警示标志明显。

3、甲方应填写“泡沫混凝土供应计划表”并至少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乙方,因各种原因需要更改供应计划,甲方应提前3小时书面通知乙方。因通知不及时所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4、在乙方未违约的条件下,甲方严禁使用其他厂家的同类产品,如特殊情

5、甲方如发现乙方产品质量与本合同第五款不符,甲方不予收货,由乙方另行换货或由双方协商解决,且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付给甲方。

6、乙方应提前安排组织好生产,并按甲方的计划时间、交货地点、规格数量及时供货,否则因供货不及时造成的工程延误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提供盖有本公司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正规发票,否则视为违约。

8、乙方必须持有重庆市建委审查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并严格按照资质等级证书核定的营业范围供应泡沫混凝土。

9、乙方在泡沫混凝土的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以及重庆市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并将产品质量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书面证明资料、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相关资料交给甲方。

10、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供应泡沫混凝土,则视为乙方违约,若多次出现上述情况,则甲方有权视情况更换供货厂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而发生的相关经济损失。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违约与索赔:

1、甲方不按合同履行各项义务,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以及发生的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甲方系因资金困难导致无法及时

2、供需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如任何乙方违约,按《合同法》执行。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上校。泡沫混凝土供应完毕,甲方按结算总价支付完毕,乙方将相关资料全部交给甲方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日期:

混凝土供应合同 篇4

甲方(买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卖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供应材料名称、规格、单价、金额见下表:

注:具体结算时以实际过磅单为准,过磅时要有甲方人员在场,且有甲方人员的签字。

二、交货地点及付款方式

1、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的施工地点。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沥青混凝土总价款的 ,剩余款在 年 月日前付清。如不能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余额,按每日1%收取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

三、质量要求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要求配合比进行生产,材料性能指标要符合《公路工程、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规范》、相关城镇道路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及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生产过程中乙方要辅助甲方或根据甲方要求对该混合料进行微调,以满足施工要求。

四、双方责任

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提出的沥青混凝土材料技术要求投料搅拌,准确计量并接受甲方对沥青混凝土的质量、计量的随时抽查。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符合相关要求的物料,摊铺完成后若因乙方沥青混凝土原因造成检测不合格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需求供料,甲方应在用料关键时段及时与乙方沟通用料具体数量,以减少误差。

4、乙方运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乙方操作人员应听从甲方的合理安排,否则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负。

5、施工过程中若出现特殊情况(摊铺压实设备故障等),甲方通知乙方停止出料,乙方应听从甲方安排,若乙方不听从甲方安排而造成的废料由乙方自行负责。 甲方责任:

1、甲方有随时对乙方提供的每车材料进行检验的权利,随着工程的需要,供料计划可能变化,甲方有及时通知供料计划变动的义务。甲方要提前提供以下资料:当天第一辆沥青混凝土车到达工地时间、当天沥青混凝土供货量、施工部位、原材料是否有特殊要求等。

2、甲方有权不定时抽检乙方供货的数量,并有权拒收不合格的沥青混凝土,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应保证施工时间准确,进出施工现场道路畅通。甲方应配备足够的施工工具和施工人员,并应采用规范的施工保护措施保证乙方车辆进出施工现场,以保证卸料及时。

五、沥青混凝土数量的确认沥青混凝土数量出场前必须双方人员现场过磅确认,沥青混凝土到达甲方工地后,甲方现场负责人确认后,在乙方随车的回执单(回执单上应有每车沥青混凝土的吨数)上签字,乙方以此作为结算依据,无甲方签字,结算时甲方不予认可。(甲乙双方随时抽检过磅的真实性,不得相互欺诈,否则视为违约行为)

六、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在付清余款后自动失效。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双方可向守约方所在地法院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混凝土供应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甲方将 邯钢老区3200高炉易地改造工程TRT建筑工程砼 工程中的预拌混凝土指定乙方供应、为明确双方在供应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签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混凝土价格

第三条:甲乙双方责任及检验

(一) 、乙方责任:

1、 砼配合比由乙方实验室根据需方要求设计,并由实验室技术负责人签发。其设计应符合《普通砼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规定。

2、严格按现行《预拌混凝土GB/T14902》国标规范进行生产。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有关技术资料:

(1)、水泥合格证、报验单、复检报告;

(2)、外加剂、掺和料的合格证;外加剂检验报告:

(3)、砂、石料的复检报告及报验单:

(4)、砼配合比

(5)、砼试块报告单(28天)应按甲方提供的日期、部位出检验报告。

4、乙方负责按时保质保量供应砼,应保持砼施工连续性,保证施工的技术要求。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出砼的技术要求。

2、甲方应在砼搅拌前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搅拌申请,并保证施工时间准确,进出施工现场的道路畅通,卸料及时。

3、甲方(施工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对砼数量、质量进行监督及检查,负责签证验收。

(三):质量责任:

乙方应对砼所用的原材料质量和搅拌、运输、泵送至入模前等过程的砼质量负责(乙方提供砼输送泵情况下),甲方对合同提出技术要求。内容和砼工程浇筑质量及养护质量负责,如甲方自备砼输送泵,则对砼泵送过程的砼质量负责。

(四)其他

在施工现场内,乙方车辆应听从甲方指挥,因组织指挥不当或安全措施不完备造成安全事故,应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现场以外的事故一律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砼量的核实确认

1、乙方每车发货单由甲方(施工单位)代表验收签字,发货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个执一份,并以签字后的发货单作为结算依据。

2、甲方可进行抽检,以抽检量的平均值作为结算依据,抽检方式可以采取实测及验磅。

第五条;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甲方按月与乙方结算并付款。按当月结算金额的80℅付款,余下20℅工程结束一个月内付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 甲方 1、非因不可抗力单方面停止履行合同及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因提供的技术要求错误造成乙方损失,要予以赔偿,乙方所发生的前期货款于30日内付清,并按合同价款的 ℅计付违约金。

2、未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向甲方提出停止供应砼通知,甲方15日内未能付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供应砼。

(二) 乙方

非因不可抗力单方面停止履行合同或供应的预拌砼质量不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合同要求,负责赔偿甲方相应直接损失,并按合同价款 ℅赔付违约金。

第七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共四页)。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混凝土供应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条 总则

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2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使用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部位不同而订立的合同,以及因价格、运输方式、供货时间、结算方式、付款时间等内容发生变化而签订的合同均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为同一合同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丙方需要甲方供应的混凝土或需要甲方提供的服务事项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三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如未签订补充合同也未签订其他合同,但乙方、丙方接受了货物或者服务,则视为乙方、丙方是依据本合同接受的货物或者服务,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款项。本合同对价格有约定的,按本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市场通常标准计算。

1.4 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除本合同条款外还包括:

(1)1.2条的补充合同;

(2)三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传真文件;

(3)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 由乙方开发、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以及使用混凝土的概 1况

2.1 工程名称: 浙商大厦

2.2 工程所在地(即本合同履行地):

2.3 计划用混凝土方量:40000立方米(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2.4 计划由甲方供应混凝土的部位:

2.5 计划供应时间:

第三条 混凝土的有关质量技术要求、强度等级、单价等内容

3.1 混凝土的质量标准应符合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149022003《预拌混凝土》的规定。

3.2 预拌混凝土强度应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__)规定。

3.3 在交货地点测得的混凝土坍落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4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结算单价、浇注方式:

名称 强度等级

C35 单 价 (元/ m3) 280 290 300 310 320 340 名称 强度等级(Mpa) C40 C45 C50 C55 C60 单 价(元/ m3) 360 380 410 440 580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商品砼

说明:

1、以上砼单价为普通单价(含泵送剂);砂浆: 300元/方。

2、抗渗混凝土S6用UEA加30元/ m3,用HEA加40元/ m3,S8用UEA加40元/m3,用HEA加40元/ m3;

3、抗冻融混凝土:-5℃加20元/ m3;-10℃加30元/ m3;-15℃加40元/ m3;

4、每次浇筑量小于则支付泵车出车费300元;每次浇筑量小于30m时支付泵车出车费500元;小方量、塔吊和后浇带一律不减泵送费 33

5、抗裂混凝土添加聚丙烯纤维加30元/ m3,加聚丙烯腈纤维加40元/ m3。

第四条 混凝土供货量结算方式

4.1 混凝土结算方式按丙方实际签收的甲方商品砼用量结算单为依据结算,丙方指定 为本工程现场收货人和混凝土浇筑量结算人员。

4.2 乙方、丙方有权随时对甲方供应的混凝土数量进行监督抽查。

4.3自供货之日起,甲丙双方应按每批次供货量及时进行结算。如不及时结算,拖延半个月以上的,则当月的供应量以丙方现场收货人员签字、甲方随车供货单上记载的方量为结算依据,但如果乙方认为该供货数量与项目实际用量不符,有权重新核实并据实结算。

4.4 本合同的结算时间及数额不受乙方与丙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的约束。

第五条 付款方式

5.1 付款方式:①浇筑完成地下室基础及主体至15层工程后,支付所浇筑混凝土款的50%;主体封顶一个月内,支付到所浇筑混凝土款总供应量的50%。总供应量剩余50%的款项在主体封顶后三个月内顶房,可协商抵顶浙商大厦或和佳居住房,房屋单价在售楼部开盘价基础上优惠10%。②如商砼款现金支付部分未能按约定支付到位而以房抵顶的,房屋单价在售楼部开盘价基础上优惠10%。

5.2 乙方如因资金困难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二倍承担违约金。

5.3 乙方支付货款时必须将款项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财务部为乙方出具收款收据(加盖甲方财务专用章),以确认收款。

5.4 乙方支付货款或以房抵顶货款后,乙方从应付给丙方的工程款中相应扣除。

第六条 供货时间

6.1 因商品混凝土所具有的产品特性,所以,甲方要根据丙方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浇注委托单确定的供货时间、供货数量安排生产。

6.2丙方最迟应在使用混凝土前24小时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以浇注委托单通知甲方,给甲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如需大方量连续性浇注混凝土,应提前三天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浇注委托单的方式通知甲方。

6.3 丙方每次要求供货时均应提供详细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准确数量、具体浇注部位及相应的技术质量要求。

6.4 如甲方对丙方要求的供货时间有异议,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丙方,并经甲丙双方以书面方式共同确认。

6.5丙方浇注混凝土通知发出后,因故发生变化需撤销或变更该通知书时,应在预拌前1小时书面通知甲方相应变化内容。甲方未接到丙方变化的书面通知,根据先前通知书内容已经开始进行了预拌混凝土工作,由此造成经济损失由丙方承担(但该批混凝土如出售给他人,丙方不承担责任)。

6.6甲方应按丙方通知期限按时进行供货,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时浇注混凝土,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窝工而支出的人工、管理、机械租赁等损失,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损失以及相关处罚等损失,同时,逾期3日不供货,乙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与第三方另行签订混凝土供货合同,甲方还须承担应付商砼款30%的违约金)。

第七条 质量责任

7.1 在混凝土浇注过程中,丙方必须按甲方的技术交底进行混凝土的浇筑及养护工作。

7.2若混凝土构筑物出现缺陷,应立即停止继续施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经权威技术鉴定部门分析原因,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缺陷解决后再施工。如经鉴定系甲方所供混凝土存在质量问题而致停工,则甲方须赔偿丙方拆除、重建以及停工和工期延长期间的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依据本合同6.6款执行。

7.3 由于甲方的混凝土质量或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由甲方自负,丙方不负责任。因丙方施工因素造成混凝土质量缺陷,甲方概不负责。

第八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负责甲方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的现场指挥,负责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便利的条件,并保证施工现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及人员的安全(如因丙方在吊装作业中有高空坠落物体造成甲方车辆损坏、人员伤亡等事故,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8.2负责提供现场所需的交通、供水、供电、照明等必要的条件;因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浇注等原因造成的施工现场及周边的扰民问题,由丙方负责解决,费用由丙方承担。

8.3 运送到工地的混凝土由丙方及时签字验收并及时按合同要货通知约定的浇注部位指挥浇注。

8.4对运送到工地的混凝土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施工操作,施工操作中不得在混凝土中加水或添加其他材料,如不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操作,或自行添加材料,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8.5如因丙方没有合理地安排混凝土的浇注时间及供货数量,以及未及时验收或未按规范操作,由此造成混凝土粘罐、报废的损失,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不仅限于:混凝土款、运费、泵送费、人工费、修理费、台班费等费用)由丙方承担。

8.6 丙方配合甲方做好混凝土拖式泵、布料管的架设及拆除,以及甲方进场设备的看护工作。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9.1及时按照丙方的供货计划供应混凝土。

9.2甲方承担混凝土加工、运输及泵送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9.3负责办理运送混凝土所需的车辆通行证件。

9.4甲方人员进入丙方的施工现场后,应服从丙方合理的调配,并积极配合现场施工。

9.5及时向丙方提供应由甲方出具的相关商品混凝土技术资料。

第十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三方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合同未履行完部分涉及金额的百分之二十(20%)的违约金。

10.23%违约金与5.2重复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时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其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12.1本合同签订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及因本合同有关事宜而需要联络时,以签订本合同是三方签字盖章处确定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签约人的身份证号等进行通信、电话、传真方式联络。

12.2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立即将变更后的联系方式告知对方。否则造成不能及时联系的后果由变更方承担。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公证送达、邮寄送达等费用)由变更方承担。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丙方结算商砼方量,乙方支付商砼款。

第十四条 附则

14.1 乙方是企业法人的应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

14.2 乙方是个人的应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4.3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仅有两方盖章,则相关权利义务只对盖章两方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地址:

单位电话: 单位电话: 单位电话: 工作传真: 工作传真: 工作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混凝土供应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淮安市使用商品混凝土的有关规定要求。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达成以下协议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现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混凝土委托甲方给予供应。混凝土量以现场需求供应量为准。

二、甲方供到现场的混凝土,乙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部位,因乙方原因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等待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报废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混凝土运到现场后,乙方应及时组织浇筑,夏季不超过2小时,冬季不超过3小时。每批次供混凝土低于20M³的原则上甲方不提供泵送。

三、按实际签单数量进行结算。甲方按乙方在施工现场签收的混凝土方数作为和乙方结算的工程量相对应的混凝土款。

四、按重量过磅结算工程量。

五、乙方以C30每立方米三百三十二元整从甲方处购买C30混凝土.

六、.付款方式;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供应合同 篇8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__)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应混凝土量 10600 m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货期 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产品名称

坍落度(cm)

数量(m3)

单价 (元/m3)

工地输送方式

备注

(特种要求)

C15混凝土

8-12

C20混凝土

8-12

C30混凝土

8-12

C40混凝土

8-12

C50混凝土

8-12

合计金额(人民币)

补充说明:1、以上单价已含税;

2、以上单价不否含泵送费;

3、其它:以上单价包已含运输费;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 2 车,且平均欠量大于 3 %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2 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__《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 30 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 90 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水泥采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检验合格。配合比经需方验证后,不可随意调整,调整应提前8天通知需方。

2、供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供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需方付清货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

3、供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需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供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现质量问题,供应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供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供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需方的情况下,停止向需方供应混凝土。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需方应在10 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2、支付方式:货款当年支付75%,其余部分次年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需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⑴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

⑵按需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需方承担。

⑶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⑷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 10 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3、 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四、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 当地仲裁委员会 仲裁;

2、如果经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事项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混凝土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执贰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4、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 方(盖章) 供 方(盖章)

年 月 日

混凝土供应合同 篇9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商品混泥土购销行为,确保商品混泥土的质量,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一致同意签订本购销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商品混泥土供应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安化连馨交院生活小区

交货地点(工程地址):安化县黄拓公路的南边

交货起止期:20__年5月—20__年10月(具体以实际工程进度为浇筑主要部位:2#、3#、4#、5#楼及地下室、连体部分;数量:暂估40000m3总货款:暂定约10000000.00元,以双方确认数量及单价为准

二、 商品混泥土单价

1.以上价格包含运费、成本费、管理费、税金等(如乙方不能提供有效税票,按材料税5%代扣)。以上价格在该工程竣工前一次包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政策性调整)提出价格的调整,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无法正常施工,甲方可以拒绝支付剩余未支付款项。

2.以上价格均为非泵价格,采用汽车泵、固定泵价格根据市场价由甲方确认并附加协议书执行。汽车泵、固定泵等设备必须由乙方负责自行购买并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泵送管道配件等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

3. 以上价格均为普通商品混泥土,如需抗渗混泥土,抗渗剂由甲方提供。

4. 甲方安排技术人员进行指导,技术指导费在此基础上另加13元/立米。

三、 商品混泥土方量结算

砼量结算方式:甲乙双方约定按照过磅计量,施工现场已经安装电子秤,全部商品混泥土均按照过磅计量后甲方确认(商品混泥土按照每立方米2400千克计算)该批次商品砼立方量。

四、 商品混泥土付款方式和期限

1、 按照月进度支付,支付额度按丙方支付甲方的进度款额度同比例支付;

2、 主体结构通过主体验收后支付至商品混泥土结算款项(凭甲乙双方有效的结算凭证并且双方结算已经确认)的90%;

3、 余款在工程砼使用结束后6个月内分二次支付完毕同时丙方需按照此付款条件支付给甲方。

4、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均按照丙方支付给甲方支付方式执行,如丙方支付给甲方后甲方不按照合同支付给乙方所产生后果有甲方负责,除此外甲方不承担任何后果。

5、甲方提供250万资金无息借给乙方用于购买混泥土搅拌设备(具体以乙方现行购买设备凭有效发票同比例借给),待项目主体完工后乙方归还甲方全部借款(或以乙方的商品混泥土抵扣),其中100万元借款在20__年5月30日前归还。

五、 商品混泥土质量和技术要求

1、商品混泥土拌合材料:水泥、砂石、外加剂、粉煤灰等,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对高标号C30以上的商品混泥土的碎石必须从外地采购并经由甲方、建设方及监理认可。

2、 乙方应按照国标《预拌混泥土》GB14902-20__及有关规范进行生产。

3、甲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1人对预拌混泥土进行技术指导,现场操作工人必须要服从技术人员的安排,如现场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生产、供货,并且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甲方对现场的技术指导但并不表示对乙方供应的混泥土的质量、技术标准、数量的最终认可,因乙方提供的混泥土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果出现混泥土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按时将商品混泥土送达施工现场即施工工地,甲方在施工现场全检或抽检砼塌落度、扩展度等指标,对砼工作性能差和发生分层、离析等不符合施工性能要求的予以退货。

5、 甲方应保证商品混泥土送达现场后在合理时间内及时卸料。 商品混泥土运送及卸料过程中严禁运输车筒体内加水。乙方应满足甲方根据设计、施工方案提出的对商品混泥土强度等级、塌落度、抗渗性、初凝时间、终凝时间、以及混泥土拌合材料水泥、砂石、外加剂等用料的要求及其他特殊要求。

6、甲方在接收罐车混泥土时,同时检查乙方随车送来的各种技术资料,对与技术要求不符或技术资料残缺、质量不合格的混泥土,甲方有权予以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工程施工造成影响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 乙方需提供资料的要求:混泥土运到现场后,应随车送来相应技术资料一式三份,包括:混泥土配合比通知单 30天内提供预拌混泥土出厂合格证商品混泥土运送频率应保证现场混泥土施工的连续性。

8 、每批次商品砼供应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书面技术要求及用量等具体委托供货资料。

9 、在未浇灌混泥土前,乙方应提前将混泥土试配报告、砂、石、水泥、外加剂等试验资料两份加盖乙方试验专用红章送甲方审查认可。

10 、商品混泥土出厂,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每批次“预拌混泥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及有关资料交甲方存档。

11、 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安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2、 监督浇筑过程中存在的质量要求并及时进行信息联络,必要时乙方需有专人在现场协调解决供应中发生的问题。

13 、乙方在每批商品混泥土达到28天强度后,及时提供给甲方该砼的试压报告。

14、 砼质量检测由本工程材料检测单位检测。

六、 其它约定事项

1、 甲方在浇筑商品混泥土的前一天,应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向乙方申报供料计划,并通知标号、部位、方量等要求。

2、 指派负责对商品混泥土质量及相关混泥土资料签字验收,留一份混泥土小票作为施工记录的依据,每月底结算一次。

3、 甲方应做好浇筑混泥土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如道路、水电等)。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砼的报废,由甲方负责照价赔偿。

4、 乙方供应商品混泥土时,及时处理相关困难因素,保证供货及时,按甲方要求,浇捣砼的前一天现场考察场地布置、外围协调、保证能使浇捣时顺利进行。

5、乙方必须确保砼浇筑的连续性,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砼浇筑的停顿(2小时以上)或无法按照甲方工期(按照预定工期最多延迟半天)及时浇筑,由乙方支付甲方本批次砼价的7%,并赔偿人工损失。

6、 乙方供应商混泥土必须处理周围环境与当地村民关系,保证供货的及时安全,如乙方供货引起的纠纷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七、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有重大异议而无法协调,则由工程所在地法院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供应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甲方将 工程所需混凝土由乙方供应,总方量约为: m。

2、混凝土标号及价格如下表:单位: 元/ m

3、付款与结算方式:

4、商品混凝土数量确认以乙方的电子磅称称重为准,按混凝土(2400kg/m),砂浆(1500kg/m)重量折合成方量进行结算,甲方可随时抽查(整车误差±150kg);如超过误差按相应比例扣罚商砼款(甲方也可以到乙方磅房现场进行监磅)。

5、甲方每次需商砼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负责按计划向甲方提供混凝土,如出现停电、天气变化及非人为因素等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进行正常生产,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乙方每次供货应出具《发货单》(一车一单),作为商品混凝土接受及所有权转移和结算的依据;商品混凝土到达甲方工地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车辆卸料,因甲方原因导致混凝土在工地停留时间过长,因此造成的混凝土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对运送到工地的混凝土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施工操作,施工操作中不得在混凝土中加水或添加其它材料,如不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操作,或自行添加材料,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

7、甲方负责乙方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的现场指挥,负责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条件,并保证施工现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及人员的安全;甲方负责提供现场所需的交通、供水、供电、照明等必要的条件;因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浇筑等原因造成的施工现场及周边扰民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8、甲方如需具有资质实验室的配合比和相关资料,乙方只按混凝土方量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混凝土原材料的批量报告资料;乙方必须保证商砼的整体质量、强度合格,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现场试块由甲方自己抽混凝土制做、养护、检测,费用自付;甲方应制定养护措施,加强混凝土养护,因养护不当造成混凝土强度不足、裂缝等缺陷由甲方负责;在《28天强度试验报告》作出后,任何一方认为混凝土有质量问题,均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确认后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与责任应及时解决,否则即认定为乙方供货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9、其它:

⑴、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⑵、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办理变更补充,否则,任何单方面修改条文均视为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供应合同 篇1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商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供货品种、单价及用途见表:

二、交货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

三、供应量结算

按现场签字的实际收货量计算。

四、质量验收

按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的商品混凝土交货检验结果。商品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出厂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由乙方承担。当甲方不具备试验条件时,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可有资质的检测机构 承担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

五、付款方式

按月进度的70%的凭现场签字的收货单及正式发票结算货款,尾款在全部混凝土供应完、资料移交完毕后的 月内付清。

六、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在工程开工前与乙方商定混凝土供货计划,并于供货24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提供商品混凝土卸料保证条件,做到施工现场进出道路坚实、平整、畅通,并配备必要的电力、照明及车辆冲洗等设施;负责对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指挥调度。

3、指派专人对乙方交付的商品混凝土进行验收,完成验收后出具收货凭证;

4、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组织交货检验,对已验收的商品混凝土质量负责;

5、按照国家规范及乙方提供的《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进行商品混凝土的泵送、入模、浇捣及养护,保证混凝土施工正常进行;

6、泵送施工时,制定泵送施工方案,组织人员铺设、迁移管道,保障商品混凝土泵送施工正常进行;

7、协助乙方做好泵送设备器材的保管工作;

8、按本合同的规定办理结算、支付货款。

(二)乙方。

1、按国家标准、规范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生产,完成配合比设计、原材料检测、生产、出厂检验、运输,对所供应的商品混凝土质量负责;

2、按照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供货,随时保证混凝土供应需求及施工进度的需要;

3、保证生产设备具备原材料称量、投料、搅拌及卸料的微机自动控制功能,保证微机控制记录的生产原始数据完整与可查;

4、设置汽车磅,保证供货数量,协助甲方对供货数量的核对抽查;

5、及时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资料。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

1、未能提供商品混凝土卸料保障条件,造成混凝土初凝期内未浇筑完毕,所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验收乙方的供货、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乙方供货或接受乙方供货后未按本合同规定办理验收手续,所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3、未按照国家规范及乙方提供的《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混凝土施工,导致混凝土缺陷或质量事故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临时改变供货计划,未及时通知乙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停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结算并支付已供应的商品混凝土货款。

(二)、乙方

1、未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生产,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2、未按照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供货,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严重耽误工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未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资料,导致甲方拒绝验收乙方的供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争议时,商品混凝土生产、使用过程的质量判定,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商品混凝土质量检测由有关法定检测单位实施;

2、本合同在履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

⑴.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⑵.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