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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汽车买卖合同书(精选30篇)

山西省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1

合同编号:

山西省汽车买卖合同书(精选30篇)

出卖人:签定地点:

买受人:签定时间:年月日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

品牌

型号

发动

机号

合格

证号

车架号

海关

单号

商检

单号

颜色

价格

备注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销售票车辆合格证、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保修卡或保修手册说明书随车工具及备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份。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受人:出卖人:

买受人姓名出卖人名称: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山西省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2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认可,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自愿将一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出售给乙方。

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交价(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乙方预付给甲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

该车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以前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大小交通责任事故均由甲方负责。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时

山西省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3

买方: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使用。

二、本合同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挂车和摩托车。

三、本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的相关内容。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缴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应了解、查验车辆的状况。

四、双方当事人应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五、本合同“其他约定”条款,供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六、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车主名称:______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

厂牌型号: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

过户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

2.支付时间、方式

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车价款。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

过户手续费由________方承担。

________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________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________方,该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

卖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在________________(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

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

2.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本地的车辆,买方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__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3.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_____%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双方签字

买方(签字):__________ 卖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西省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4

出卖方:_____________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买受方: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户籍地:_____________,现在居住地: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户籍地:_____________,现在居住地: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购车,为此,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品牌、型号、颜色、数量乙方按自己的意愿选购____产__________牌,车型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底盘号__________,功率_____,车架号_____,外观为____颜色的汽车壹辆。

第二条汽车价格和付款方式

1、汽车价格:汽车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辆,以上价格仅为提货的裸购车款,并不含汽车因上牌、上路、营运等其他费用。

2、付款方式: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汽车,具体如下:

①首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足额支付汽车总价的___%的首付款,即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仠佰元整。

②后续付款:乙方除首付款外的尚余购车款人民币拾___万___仟___佰___元整,分个月支付,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每月支付金额元直至乙方将尚余购车款付清为止,每月____日前交至甲方。

3、由于乙方尚未支付的购车款,占用甲方资金按照有偿的原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每月%的比例结算。即按乙方未付购车款总额乘以占用天数计付给甲方。

4、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款项,采取先结资金占用费再还购车款的结算方式,乙方提前交付购车款的,甲方应予以准许,资金占用费结算至乙方付清购车款的当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逾期支付尚余的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

第三条乙方在下列程序完成后提车

1、乙方携带本人、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以及甲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审查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并经核实后,甲乙双方方签订合同,乙方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3、乙方付清首期车款、上牌税费、分期付款期间的保险费用等应付税费。

4、汽车所有的移动,包括提车途中、定制车箱、装修等工作均应由乙方负责,在此期间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汽车的质量、验收和交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以生产厂家符合国家的全新整车技术质量标准,包括厂家产品出厂前对汽车的部分技术数据和结构变动未作声明的其他技术指标为准。乙方在收车单签字时未提出质量异议的,即视为乙方对汽车质量验收合格和交付。

2、乙方如购买已上牌使用的汽车,其质量和其他技术指标以实物为准。

3、汽车交付乙方后,不得再对该车的车况、配置、部分改装、规费标准收取等提出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或者相关合同的义务,汽车的灭失、毀损或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4、汽车的售后服务,按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甲方不承担售后服务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担保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双方约定采取如下种担保形式:

1、保证。乙方特请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应付税收、保险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的________年。

2、抵押:乙方提供本人或所有的_____________财产为乙方全部债务提供抵押,当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或利息以及各种税收、保险费用时,甲方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应付税收、保险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抵押需办理登记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随上牌。

出卖方:_____________买受方: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山西省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5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一辆:  车号:_______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_______  产地: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拓印粘贴)  底盘号码:_________________(拓印粘贴)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车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万元。包括三部分:定金、

第一笔车款和其余部分车款。  

第三条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定金______________万元,____日内再支付

第一笔车款现金_____________万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  

第四条乙方在收到甲方

第一笔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无瑕疵的车辆及随车工具。瑕疵保证期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并且保证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  

第五条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七条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第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权签字人):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授权签字人):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汽车买卖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第二条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有关部门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的,依据法律规定或者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定问题的依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第三条定金(可选填)  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作为定金;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前或签订时向甲方支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  乙方选择按第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  

2、分期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元,大写元。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元。  

3、贷款方式:见(贷款合同) 。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  

4、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 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 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 。  

5、甲方应在交车时当场演示、检查车辆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实回答乙方的提问,配合乙方对车辆进行验收。乙方对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双方进行确认。对于确属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对于车辆的配置等与广告宣传有出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车辆与解除合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将车辆交由乙方实际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随车文件时,双方应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时起,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甲方应提供由生产厂商认定的两家以上的维修保养网点供乙方选择。  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

第三方的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或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或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已交车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2、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责任。  

3、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生产厂商赔偿。乙方要求甲方赔偿的,如生产厂商有过错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4、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诈方式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依照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未交车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6、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  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及甲方的宣传材料、广告、公开承诺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他约定:。  

第十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证照名称: 证件名称:  证照号码: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山西省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6

出卖人: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

第一条目的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二手车买卖和完成其它服务事项,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当事人及车辆情况

甲方基本情况:

1、单位代码证号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2、自然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基本情况:

1、单位代码证号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2、自然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车辆基本情况:

车辆牌号:_________车辆类型:_________

厂牌、型号:_________颜色:_________

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登记证号:_________

发动机号码: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

行使里程:_________km使用年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车辆年检签证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排放标准:_________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证号:_________。

车船使用税纳税记录卡缴付截止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车辆养路费交讫截止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车辆保险险种:_________

保险有效期截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配置:_________

其它情况:_________

第三条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包含车辆、备胎以及_________等款项。

过户手续费约为人民币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承担。

第四条定金和价款的支付、过户手续、车辆交付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按车价款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定金支付给甲方。

车辆在过户、转籍手续完成前,选择以下第 项方式使用和保管:

1、继续由甲方使用和保管。

2、交由乙方使用和保管。

_________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将本车办理过户__/转籍__所需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付给_________方,由_________方负责办理手续;_________方为二手车经销企业时,由_________方负责办理手续。

自过户、转籍手续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车价款人民_________元,同时_________方付清过户手续费。支付方式:。

如由甲方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应于收到全部车价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有关证件交给乙方;如车辆由甲方使用和保管的应于收到全部车价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车辆交给乙方。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承诺出卖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属上的法律问题和尚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应提供车辆的使用、维修、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海关监管、交纳税费期限、使用期限等真实情况和信息。

甲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还应向乙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对转出本市的车辆,乙方应了解、确认买受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双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各类证明、证件并确保真实有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3款,致使车辆不能过户、转籍,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解除。甲方违约的,甲方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乙方违约的,则乙方无权要求返回定金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应按延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天人民币_________元。

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5款,甲方延期交付过户、转籍的有关证件或车辆的,应按延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人民币_________元。

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无条件接受退回的车辆并退回乙方全部车款,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车辆价款的_________%的违约金,并继续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致使车辆不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的,本合同解除,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并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

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4款,致使出让车辆不能过户、转籍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给守约方,守约方另有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风险承担

本合同签订后,车辆在过户、转籍手续完成并实际交付前:

甲方使用和保管的,由甲方承担风险责任。

乙方使用和保管的,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业组织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它

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提供的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和二手车交易市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西省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7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第二条定金

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元,大写。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元,大写。

2、分期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年月日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3、贷款方式:见《贷款合同》。

第四条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有关部门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双方对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的,依据法律法规或者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定问题的依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年月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100公里□;(2)公里□。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甲方应在交车时当场演示、检查车辆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实回答乙方的提问,配合乙方对车辆进行验收。乙方应对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双方进行确认。对于确属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对于车辆的配置等与本合同所定配置有出入的,以及甲方没有提供上述第五条第五款必要文件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车辆与解除合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甲方将车辆交由乙方实际支配并向乙方交付随车文件时,双方应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一),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时起,该车辆的所有权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甲方应提供由生产厂商认定的两家以上的维修保养网点供乙方选择。

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或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或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

7、其它条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或因甲方原因导致交付未能实现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2、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依照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3、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责任。

4、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生产厂商赔偿。乙方要求甲方赔偿的,如生产厂商有过错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5、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诈方式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

7、保修期中,乙方所购车辆出现质量故障,甲方在日内未能修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每延期一日应赔偿乙方因延误使用该车辆造成的损失元。

8、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9、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 10日内提供证明。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允许延期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八条其他约定

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其他约定: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证照名称:

证照名称:

证照号码: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山西省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8

合同编号: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第二条 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有关部门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的,依据法律规定或者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定问题的依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第三条 定金(可选填)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  %(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作为定金;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前或签订时向甲方支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

乙方选择按第  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时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3、贷款方式:见《贷款合同》 。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                  。

4、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 (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 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 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            。

5、甲方应在交车时当场演示、检查车辆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实回答乙方的提问,配合乙方对车辆进行验收。乙方对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双方进行确认。对于确属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对于车辆的配置等与广告宣传有出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车辆与解除合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将车辆交由乙方实际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随车文件时,双方应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时起,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甲方应提供由生产厂商认定的两家以上的维修保养网点供乙方选择。

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或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或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已交车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2、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责任。

3、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生产厂商赔偿。乙方要求甲方赔偿的,如生产厂商有过错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4、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诈方式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依照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未交车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6、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九条 其他约定

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及甲方的宣传材料、广告、公开承诺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其他约定:  。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证照名称:             证件名称:

证照号码: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件一

合同编号:

车辆交接书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年   月   日   时,甲、乙双方在       对  牌汽车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车辆品牌及型号规格为:              。

乙方经过验收,认为该车辆符合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编号为    )的约定(发动机号:      车架号:      ),同意接受。

2、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发票 (2)合格证 (3)说明书 (4)保修卡  (5)海关证 (6)商检证 (7)进口车关单 (8)进口车商检单 (9)其他:

3、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内可自行添加项目。

4、里程表显示数:       公里

5、其他交接事项:                          。

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起生效,视为车辆正式交付,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附件二

合同编号:

委托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乙方)

受托人(甲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1)代办选牌 (2)代办按揭 (3)代办保险 (4)代办上牌 (5)代办装潢 (6)代办其他项目:

二、委托报酬

为甲方顺利完成委托事宜,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     元,大写   。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清剩余代办劳务报酬(以下简称代办费),合计      元,大写       。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选牌,代办费:       元。

2、代办按揭,代办费:       元。

3、代办保险:  (1)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  (2)保险期限:一年   二年  三年  (3)第三者责任险,费用:         元。  (4)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费用:      元。  (5)车辆损失险,费用:          元。  (6)其他险种名称及费用:         。  (7)以上保险费用合计:          元。  (8)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的,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书面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4、代办上牌,费用概算如下:  养路费       元,车船税      元,购置税      元,注册费:       元,其他      元,合计约           元。

5、代办装潢,装潢项目              ,费用       元。

6、代办其他项目                 ,费用        元。

7、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凭发票、收据向乙方结账。

四、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乙方预付。  2、甲方暂先垫付。

五、上牌服务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2)养路费凭证(3)机动车保险单(4)行驶证(5)车船税凭证(6)车辆牌照号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车辆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先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属于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属于第三方责任的,甲方应协助乙方索赔。非因甲方过错导致车辆未上相关保险或保险公司以车辆未取得牌证为由拒绝赔付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解除合同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完成的,本协议履行期限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同《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九、其他约定: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山西省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9

甲方(买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蜂产品原料买卖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产品基本信息及交货时间

第二条产品的各项指标及质量要求水分:18%10-羟基-2-癸烯酸(王浆酸):40%乙醇可溶物:75%色泽:水白色(或者特白色、白色、浅琥珀色、琥珀色、深琥珀色)。

气味:有蜜源植物的花的气味,没有酸或酒的挥发性气味及其它异味。

滋味:甜(或者甜润、甜腻、微苦、涩)。

状态:常温下呈黏稠流体状态,或部分及全部结晶。

不应有发酵征状。

杂质:不应含有蜜蜂肢体、幼虫、蜡屑及其它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物结构:密实,折断时断面不整齐。

硬度:20℃~40℃时有粘滞性,低于20℃时质硬。

对产品质量的其他约定:未做特别约定的有关指标,应参照下列标准:《中国蜂产品协会团体标准蜂蜜》(/0001-20__)

第三条蜜蜂饲养及产品采集、包装、保存、运输的具体要求

1、

(1)非零售包装:非零售包装的包装钢桶应符合/1015-1999要求。

钢桶包装内涂层和内胆有破损不得使用,也可使用其它带盖的食品包装容器。

不应使用盛装过药品、燃料油、食用油或其它化工产品的包装容器。

塑料包装容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要求。

包装容器在使用前应清洗干净,并吹干或晾干。

包装场地应清洁卫生并远离污染源。

灌装人员在操作前应洗手消毒,并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

容器内应保留适当空隙,防止蜂蜜受热溢出。

灌装后应立即盖好桶盖。

(2)预包装:接触蜂蜜的包装容器和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要求。

包装应严密。

应采取可靠的方式,使其他人员能够识别该容器在包装后是否曾被开启。

2、保存场所应清洁卫生,防高温,防风雨,避免日光直射,远离污染源。

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有异味、易挥发的物品同场所保存。

3、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有异味、易挥发的货物混装运输,防曝晒、防风雨。

4、双方其他约定:。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指导。

第四条交付和货款支付

1、交付方式按下列第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乙方应送至。

(2)实行提货的,甲方应到提货。

2、货款的支付按下列第项执行:

(1)交付之日,即时结清。

(2)甲方应于每批蜂产品交付之日起日内结清该批货款。

(3)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定金人民币元(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乙方交付该批蜂产品后,甲方应于每批蜂产品交付之日起日内结清该批货款,至最后一批货物交清时,定金抵作货款。

第五条验收甲方应于收货当日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蜂产品的质量进行检测,检验标准为,检验地点。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1、交货时如市场价格高于或低于合同约定价格的%,双方可对蜂产品价格进行重新协商。

2、因气候发生重大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的,双方可另行协商。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交付的蜂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在日内负责调换,无法按期调换的,应扣除不符合约定的蜂产品的相应价款,并按该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交付蜂产品的'数量低于合同约定的,应在天内负责补齐,无法在该期限补齐的,按欠交蜂产品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交付的数量超出合同约定的,超出部分,甲方有权选择是否接收,甲方同意接收的,则按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

2、乙方延迟交货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甲方约定批次价款额万分之的违约金;甲方逾期提货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该批次价款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3、甲方不按约定收购蜂产品的,应向乙方支付该批蜂产品价值的%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蜂产品变质等实际损失。

4、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延迟货款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5、因包装物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的损失由包装物提供方承担。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附则

1、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

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署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山西省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10

甲方(出卖人): 地址: 邮编: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或工商登记注册号: 电话:

乙方(买受人): 国籍:

出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注册登记日期):

住所(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身份证□ 居住证□ 护照□ 永久居留证□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

经双方协商,甲方售出如下商品车辆(以下简称车辆)给乙方: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车辆代码: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排气量: 。车身颜色及内饰: 。

车辆主要配置:发动机号 车架号 生产号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 元),数量: 台。

车辆总价(不含税费和其他费用):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 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直接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应于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付清合同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 元)。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1)签订本合同时,首付合同价款的_____%,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

(2)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 元),乙方于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

(3)乙方如需甲方提供贷款事项的相关服务,由甲乙双方另

行签订《贷款购车事项委托协议》。

3.其他付款方式:。

第四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应当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等,符合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使用要求。双方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公告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符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关于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条件。

3.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付前已作必要的检查和

清洁,并按生产厂的技术要求完成交车前检查(PDI/PDS)并排除已发现的汽车故障或瑕疵。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 (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后填写)。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车上门□ 委托运输方代提车(甲乙双方指定的运输方是 ) □

3.交车地点: 。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100公里□ (2) 公里□(注:以上里程表记录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商品检验单及车辆一致性证书。

(3)三包凭证(家用汽车)、维修保养手册、修理网点信息。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应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内饰、配置、随车物件和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查验,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甲方按照双方协商的方式处理。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相关物品及随车文件,并向乙方告知完成交车前检查(PDI/PDS)情况和已发现的汽车故障或瑕疵的排除情况。双方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乙方委托运输方代为提车的,甲方与运输方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交付时,该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9.车辆交付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业务,双方应另行签订相应的委托协议。

第六条 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按照生产厂承诺的内容维修、保养。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的包修期限,为 年或者行驶里程 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三包有效期(如适用),为 年或者行驶里程 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2)其他约定:。

2.生产厂(或甲方)指导特约维修站(地址: 联系电话: )提供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甲方查询。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保养手册等相关资料。如由于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车辆,或自行改装、调整、拆卸,或未按生产厂技术要求使用合格的工作油液及滤清器,以及其因他不当行为致使车辆出现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乙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生产厂)应明确承担维修任务的维修站(厂)负责免费维修,若乙方自行选择维修站(厂)自费维修,不影响其继续依法享有汽车“三包权利”。

5.以上条款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生产厂的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和操作流程执行。

6.乙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召回。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每日按乙方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也可双方协商期限)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并可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每日按逾期应付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也可双方协商期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不按时验收接车,且经甲方通知后超过1个月(也可双方协商期限)仍未验收接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乙双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5.经甲乙双方约定的或有关行政部门依法认定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存在设计、制造缺陷,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应依法承担责任。

第八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消费者协会或其他机构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双方特别约定

1.甲方对乙方信息具有保密义务。甲方保证乙方相关信息仅用于本次车辆交易过程中相关手续办理及向乙方提供后续服务用途,除国家规定情形或特殊情况,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乙方信息。

2.乙方是否同意以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接受甲方推送的商业信息:是□ 仅短信、邮件□ 否□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可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条款、补充

协议及附件均为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如阿拉伯数字与大写数字有矛盾时,以大写数字为准。

3.双方通讯方式若有改变,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由变更方负责。

4.标的车辆为交通事故车辆、泡水车等特殊车辆时,甲方应尽到告知义务并以书面形式详述标的车辆情况,车辆单价及总价中已包含了车辆损伤及修理等所有因素的影响。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帐号: 帐号:

户名: 户名: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山西省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11

汽车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汽车品牌

型号规格

生产厂商

生产国及产地

发动机号

合格证号

数量

车架号

单价(人民币)

车身颜色

首选: 次选:

总价(人民币)

大写:

内饰颜色

首选: 次选:

备注

第二条 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销售地政府规定的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存在质量问题争议的,应依据国家法定汽车质量监督检测部门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汽车质量监督检测部门由双方共同选定或由解决争议的第三方指定。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4、附件选装件应明示乙方,不得强制加价销售。

第三条 定金(可选填)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  %(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计    元作为定金;甲方交货时,可将定金冲抵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按第  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2.1 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2 余款计人民币     元(可扣除定金),大写          元,于    年  月  日前通过金融机构办妥汽车消费贷款手续。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办妥消费贷款手续或者未能足额办妥消费贷款,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支付或补足余款。否则,按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

3、其它付款方式: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                  。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       公里以内,里程表记录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的票据、资料:

(1)销售发票;(2) (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3) 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5) 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6)其他交付物件:                    。

6、车辆交接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验收项目持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乙双方应在车辆交接时,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日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乙方。

第六条 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但保修期不得低于《新“三包”商品目录》(两年四万公里)的有关规定。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到生产厂商认定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为损坏的;或使用、保养、装潢、改装不当等非车辆本身原因造成的;或到生产厂商认定和双方约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或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从其规定。双方应按国家《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

6、在同等条件下,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

7、乙方接收车辆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车辆保险、附加费、上牌等相关手续,及时缴纳税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逾期交付车辆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车款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交付车辆超过1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已交付定金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未交付定金的,按车款的   %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逾期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应付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超过1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可将乙方原订购车辆另行出售。乙方交付定金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未交付定金的,按未车款的   %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的车辆规格型号与约定不符的,或者车辆的配置等与广告宣传有出入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更换。甲方难以更换或未能在乙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更换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未能交付车辆的违约责任。

4、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或已明示的质量标准,情况属实的,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责任。

5、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质量问题与甲方发生争议纠纷的,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生产厂商赔偿。如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6、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误导欺骗方式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8、任何一方遇到以下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如水灾、风灾、暴风雪、地震等恶劣灾情;社会动乱、政府禁令或重大事故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负责任。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说明。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及公开承诺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其他约定:                             。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章)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地点:

附件:                 

合同编号:

车辆交接书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年   月   日   时,甲、乙双方在       对        牌汽车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车辆品牌及型号规格为:              。

乙方经过初步验收,认为该车辆符合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编号为    )的约定(发动机号:      车架号:      ),同意接受。

2、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购车发票□; (2)合格证□ ; (3)说明书□; (4)保修卡□; (5)海关证□; (6)商检证□; (7)进口车关单□; (8)进口车商检单□; (9)其他:    。  

3、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内可自行添加项目。

外观及漆面

灯光

天线

CD/VCD

营运证

内饰

反光镜

CD/VCD

千斤顶

强保单

转向

轮胎及备胎

收放机

点烟器

商保单

制动

雨刮器

点烟器

仪表盘

车牌号

手刹

发动机、离合器

钥匙及遥控器

天线

离合器

空调

千斤顶

机动车登记证书

排挡

门窗锁及车窗

随车工具

保养油

仪表盘

电动天窗

警示牌

行驶证

4、里程表显示数:       公里。

5、其他交接事项:                          。

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起生效,视为车辆正式交付。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交接完毕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声明:仅供参考,不能作为您的决定或行为的支持依据,使用前与律师协商,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山西省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12

合同编号: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出卖人): 联系电话: 住所(址):

乙方(买受人): 联系电话: 住所(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住所(址):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国产车 口 进口车 口)

品牌型号:

发动机号:车架号: 颜色:

第二条 价款与数量:(本合同计价单位:人民币)

车辆单价: 元,数 量: 台。

车辆总价: 元,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元整。 车价为车身单价不包含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费、挂牌杂费等其他费用。

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委托运输等服务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

1.定金支付方式:

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即付定金: 元,并在 日内付清车价款。(定金在结算时冲抵车款。)

2. 一次性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元。

3. 分期付款方式:

(1)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首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元。余款计人民币元,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2)乙方若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余款。签署本合同之日起日内,首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元。(首付款以银行批准函为准),余款计人民币元,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3)乙方未能在3.2条款规定时间内足额获得贷款,应在 日内自行补足余额。

第四条 车辆交付及验收:

1.交车时间:年 月日前。

2.交车地点:

3.交车方式: 乙方自提 口 甲方送车上门 口

4. 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50 公里口 (2) 公里口

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时应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验收完毕,双方需签署车辆交接书(附件),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6.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五条 质量、维修、更换、退车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汽车产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不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的,甲方应当负责换车或退车。

2.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可共同委托具有汽车质量鉴定资质的机构鉴定,其出具的书面鉴定结论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3.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关于车辆更换和退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及乙方随车保修手册的约定执行。

4.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车辆不能交接或逾期交接的,可免除违约责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负有及时通知并在10日内提供不能履行合同的书面证明。

第七条 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

1.若甲方逾期交车,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车价款万分之 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合同到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已付款。

2.若乙方逾期付款,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车价款万分之 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理。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别注意事项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1.乙方保证在合同中填写的姓名、地址、电话等内容真实有效,在此期间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无法及时通知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 附件:车辆交接书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 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

身份证号:____ 身份证号:____

住址:____ 住址:____

电话:电话: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西省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1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品牌名称、型号、颜色、数量、金额

品牌名称

型号规格

颜色

甲方赠送配置

乙方选购配置

数量(台)

车辆单价(元)

车辆总价(元)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一)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二)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三)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第三条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甲方收取乙方定金________元,如乙方不履行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约定的按法律规定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可抵车款,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车款总额的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一)一次性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二)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首付全部车款的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

乙方可通过双方共同确定的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余款。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三)分期付款方式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交车时间、地点及提车方式

(一)交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二)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提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经双方验收,签订车辆交接书。(附件一)第五条车辆交付及验收方式

(一)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二)乙方验收车辆无误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三)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车或迟延支付车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车款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一个月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一方难以履行合同的,可依法办理提存。

(二)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三)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甲方可依据国家关于召回的法律法规协助汽车制造商主动召回有问题的车辆;由车辆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乙方可向汽车制造商要求赔偿,也可向甲方要求赔偿。如乙方选择向汽车制造商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对该车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否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七条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或发生不可抗力后没有采取补救措施和通知义务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__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含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第八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时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双方特别约定

经双方协商,甲方为乙方:一)代办保险□(二)代办按揭□(三)代办上牌服务□

代办上述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附件二)第十条其他

(一)双方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应在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四)其他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种类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证照种类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山西省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14

合同编号: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汽车品牌 型号

生产厂商 产地

发动机号 合格证号

车架号 海关单号

商检单号 配置(标准配置/选用配置)

车身颜色 内饰颜色

单价(人民币)

数量

总价(人民币)

备注

第二条 定金

乙方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交付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定金(定金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甲方交车后,定金抵作车款。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 元,大写 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汽车消费贷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首付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 ,余款__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在乙方办理按揭后支付。

第四条 车辆质量

1、车辆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汽车质量标准和汽车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等。

2、双方对车辆质量认定有争议的,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

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3、车辆在买卖中,车辆质量及售后服务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现车于_____ 年___月___日前交付;

2、交车方式:_______ 。

3、交车地点:_____ 。

4、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2) (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如有)及商品检验单(复印件);(3) 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5) 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5、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并协商解决。

6、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后(见附件一),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7、其它委托事宜如乙方有需求见附件二。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条 售后服务的约定

1、车辆售出后,其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的,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可供选择的、由生产厂商认定的维修保养网点,由乙方自行选择。

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可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

3、如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签订后,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5、生产厂商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定金需返还)。

2、因汽车生产厂商因生产计划或车辆运输方面的原因致使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甲方应加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印证。乙方可以要求甲方退还定金或已交付的购车款,本合同解除;双方也可以重新商定交车期限。

3、乙方在接到提车通知后_____日内来甲方提取车辆,若乙方在 _____日内没提取车辆,经甲方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不取车的,甲方可以将车辆转售,合同解除后定金不予退还。(不可抗力除外)

4、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检测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乙方可以向甲方主张赔偿,也可向生产厂商主张赔偿。乙方向生产厂商主张赔偿时,甲方有责任协助。若甲方在该车有瑕疵(样车、外观有擦痕等不影响正常使用),应当书面告知而未告知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5、乙方使用汽车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有关资料。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甲方可以不承担三包责任。

(1)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缷,但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缷而造成损坏的;

(2)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而造成损坏的;

(3)因消费者未按照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

(4)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6、买卖双方按该车辆价款总额的____%,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本合同即生效。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面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 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份、乙方___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证照名称: 证照名称: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出卖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买受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件一

车辆交接书

__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_____时,甲、乙双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______________牌汽车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 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经过验收,认为符合双方 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___ 日签订的汽车销售合同约定(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同意接收。

2. 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发票□  (2)合格证□ (3)说明书□ (4)保修卡□ (5)海关证□

(6)商检证□ (7)进口车关单□ (8)进口车商检单□

(9)其他:________________

3. 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

外观_______,发动机运转_______,其它_______

4. 里程表显示数:_____________公里

5. 其他交接事项: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委托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乙方):

受托人(甲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按照自愿的原则,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委托事项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1)代办保险□(2)代办上牌□ (3)代办其他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

二、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上牌,代办费:___________元,大写_ __________ 。

2、代办保险:

保险费用合计: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 __________ 。

双方特别约定:

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当书面专门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4.代办上牌,费用概算如下:

车船税_________ 元,购置税___________元,注册费:_________ 元,其他____________元,合计约_____________元。

5.装饰项目 费用______________元。

6. 代办其他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费用_______________元。

7. 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按支出凭证向乙方结帐。

三、上述费用由乙方预付。

四、委托报酬

甲方完成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清代办劳务报酬(以下简称代办费)合计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五、上牌服务完成期限:_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 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当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 (2)机动车保险单(3)行驶证(4)车船税凭证(5)车辆牌照:

七 、违约责任

1.甲方在代办服务过程中造成车辆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先向保险公司索赔,赔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复或赔偿。除甲方原因外,代办保险中双方特别约定内容未能及时全面落实的,应当免除甲方的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的,应承担甲方已发生的费用。

3.除不可抗力或遇政府机构停电、设备及电脑故障或临时改变办公时间等非甲方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协议约定上牌完成期限内将完成委托的上牌车辆交付乙方,乙方可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30天,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若乙方逾期超过30天未向甲方支付足额委托报酬的,乙方应该按全部车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条不适用于无偿代办服务)

4.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按约完成的,则交车期顺延。

5. 本委托服务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山西省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15

合同编号: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第二条 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标准,符合车辆落籍地有关部门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的,依据法律规定或者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定问题的依据;需要进行鉴定的,依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第三条 定金(可选填)

乙方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作为定金;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前或签订时向甲方支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 乙方选择按第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时/□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 元,大写。年月日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元,大写 3、贷款方式:见《贷款合同》。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货时间:年月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

4、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2)(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中文);(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6)。5、甲方应在交车时当场演示、检查车辆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实回答乙方的提问,配合乙方对车辆进行验收。乙方对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双方进行确认。对于确属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对于车辆的配臵等与广告宣传有出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车辆与解除合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将车辆交由乙方实际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随车文件时,双方应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时起,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甲方应提供由生产厂商认定的两家以上的维修保养网点供乙方选择。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或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或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执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已交车款的%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2、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责任。

3、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生产厂商赔偿。乙方要求甲方赔偿的,如生产厂商有过错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4、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诈方式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依照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未交车款的%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6、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九条 其他约定

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及甲方的宣传材料、广告、公开承诺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其他约定: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山西省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16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汽车品牌

型号

生产厂商

产地

发动机号

合格证号

车架号

海关单号

商检单号

配置(标准配置/

选用配置)

数量

车身颜色

首选:次选:

单价(人民币)

内饰颜色

首选:次选:

总价(人民币)

大写

备注

第二条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有关部门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的,依据法律规定或者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定问题的依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第三条定金(可选填)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_____%(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作为定金;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前或签订时向甲方支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

乙方选择按第_____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时/□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贷款方式:见《贷款合同》。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应在交车时当场演示、检查车辆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实回答乙方的提问,配合乙方对车辆进行验收。乙方对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双方进行确认。对于确属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对于车辆的配置等与广告宣传有出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车辆与解除合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将车辆交由乙方实际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随车文件时,双方应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时起,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甲方应提供由生产厂商认定的两家以上的维修保养网点供乙方选择。

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或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或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_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已交车款的_____%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2.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责任。

3.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生产厂商赔偿。乙方要求甲方赔偿的,如生产厂商有过错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4.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诈方式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依照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_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未交车款的_____%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6.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__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

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及甲方的宣传材料、广告、公开承诺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山西省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17

甲方(销售方):

乙方(买受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交易汽车基本信息及配置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当符合出厂时的国家标准,且不低于生产者出厂检验标准,是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

第三条 价款

车辆价格每台 元(人民币),大写 。

数量 台,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四条 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车辆价款: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

2.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价款的 %,即 元,大写 ;余款 元(人民币),大写 ,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3.分期付款 。

4.其他 。

乙方应当将车价款付至甲方的财务部门或甲方指定的账号(收款人 :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不得将车价款付给甲方销售人员。

第五条 交付与验收

1.交车方式:□甲方送车上门 □乙方自提

□其他 。

2.交车地点: 。

3.交车日期: 年 月 日前。

4.交车时里程表显示数应符合国家标准,不大于 公里。

5.甲方交付车辆时应提供:(1)销售发票;(2)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3)质量服务卡或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交付车辆后 日内,提供(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6.车辆交付时应当场验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所购车辆型号规格、外观、轮胎、内饰、配置、备件、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确认,双方应签署《车辆验收交接书》(详见本合同附件)。乙方对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并在《车辆验收交接书》上作详细记录;对确属质量问题且符合相关规定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更换车辆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甲方向乙方交付车辆且双方签署《车辆验收交接书》,即为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时起,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双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对其所出售的车辆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和“三包”责任。

2.甲方出售车辆属于事故车、有维修记录车、处理品车、改装车、“三包”退换车,应当事先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付款和提取所购车辆。

4.乙方应为《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车辆所有人。

第七条 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

1.甲方逾期交付车辆的,应每天按乙方已交付车款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车辆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已交车款并按车辆价款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车辆价款的,应每天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按车辆价款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3.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或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或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车辆验收交接书、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住 所: 住 所(址):

邮 编: 邮 编:

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电 话: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附件

车辆验收交接书

甲方(销售方):

乙方(买受方):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在 对 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汽车品牌及型号为: ,生产日期为 年 月 日,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代码 ,合格证号 ,进口证明书号 ,商检单号 。

2.随车文件清单如下(已交接的打“√”,未交接的打“○”,不需要的打“×”):

(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6)合格证 □

(2)产品使用说明书 □(7)三包凭证 □

(3)维修保养手册 □(8)修理者网点名册 □

(4)购置税凭证 □(9)临时牌照 □

(5)验车标志 □(10)其他 □

3.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打“√”,反之打“×”,未配备打“○”。

(1)漆面 (10)水箱 (19)倒车雷达 (28)MP3

(2)内饰 (11)前/后桥 (20)仪表盘 (29)收放机

(3)轮胎 (12)离合器 (21)灯光 (30)后备箱

(4)发动机 (13)雨刮器 (22)反光镜 (31)随车工具

(5)变速箱 (14)门窗 (23)点烟器 (32)千斤顶

(6)转向系统 (15)玻璃 (24)电子时钟 (33)警示牌

(7)制动系统 (16)电动天窗 (25)安全带 (34)备胎

(8)点火系统 (17)空调 (26)电动电线 (35)

(9)悬架系统 (18)导航 (27)CD/DVD (36)

4.摇控器 个,车钥匙(卡) 把。

5.里程表显示数: 公里。

6.其他验收交接事项及说明:

本验收交接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山西省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18

出卖人: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一、 汽车型号及金额:__________

二、交车地点、方式:__________

交车地点:__________          交车时间: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          付款时间:__________

三、质量、维修:__________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上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莱芜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一份(市场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受人: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

买受人姓名(章):__________             出卖人姓名(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山西省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19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一、甲方将车主刘政贤的.长安微型普通客车,车牌号湘__,发动机号__,车架号__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币)壹万元整,小写10000元。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20__年20__年25日前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20__年9月25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帮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乙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四、因双方交易车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山西省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20

甲方:

乙方:

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协商,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本于诚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__ 年 ___ 月 ___ 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及其它相关协议。自协议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甲乙双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合同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损失自行负责担。

第三、甲乙双方都保留通过诉讼解决本合同争议的权利,在本协议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寻求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在诉讼过程中,本协议将不利于违约方的解释。

第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山西省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21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相关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墓础上,就二手车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二手车(注:批量交易车辆请填写合同附件)

车主姓名: ;号牌号码: ;厂牌型号: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至: ;车辆年检有效期限至: ;初次登记日期:;行驶公里数:

车辆使用性质:口客运、口货运、口出租、口租赁、口非营运、口其他。

车辆状况:

第二条 车辆成交价格及交验车

车辆成交价格为(不含税费) 元;大写: 元;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口买方负责、口卖方负责、口 。

买方应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自验收、审验无误起 日内向卖方支付车价款。

卖方应在收到车价款后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在日内协助买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注:双方约定分期付款的,可就付款时间及车辆交付等问题在第六条中约定。)

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等级证书、车辆购置税证明、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交付凭证、 。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 、卖方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宜权,且该车符合相关规定姐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 、卖方应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很成分。

3 、买方应按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约定支付车价款。

4 、卖方收取车价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5 、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 负责。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澳成的一切报失.

2 、买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每日按未交车价款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 、卖方未按约定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价款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规定期间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规定期限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①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一份,备案部门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买方(章): 卖方(章):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山西省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22

合同编号:

甲方(出卖人)

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买受人)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邮编: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首选颜色:

次选颜色:

第二条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x元,大写.

数量:x台。

购车总价:x元,大写.

运费x元,由x方承担。

出库费x元,由x方承担。

车辆交付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备忘录(见附件一),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报酬。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x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x元,大写。

2.车辆抵押贷款方式:

2.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x%,计人民币x元,大写。

2.2x年xx月xx日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x元,大写。

乙方可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与银行办妥有关抵押贷款事宜(以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3.其他付款方式:

4.车辆交付时,定金可以抵作车价款。

第四条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x年xx月xx日前。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车上门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 100公里

(2)xx公里

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 (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二),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所有权和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关于定金

1.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x元,大写。

2.乙方不能按约支付车款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能按约交付约定车辆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双方特别约定: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要求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五日内,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10%(进口车辆、特种车辆为20%,下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亦有权将此项违约金款在乙方已付车价款中直接扣除,余款在合同终止后十日内退还乙方,除此之外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约定的车辆,乙方有权按已支付的车价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要求甲方偿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后,乙方有权单方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五日内,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在合同终止后十日内连同乙方已缴付的车价款一次性交付乙方。

3.对上述违约事项,双方有定金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对方既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选择其一。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

5.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0日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汽车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如属乙方使用、保养不当或擅自改装、装潢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无权索赔。

7.乙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当到甲方或生产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在保修期内经五次以上(含五次)修理,车辆的安全性、实用性和舒适性仍达不到出厂检验标准的,或者在60日内(国内无库存的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不计在内,下同)未能修复,甲方应当负责换车或退车还款(扣除折旧)

8.保修期中,乙方所购车辆出现质量故障,在30日内未能修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每延期一日按照车辆价款的1‰的标准赔偿乙方因延误使用该车辆造成的损失。

9.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认定或生产厂自认,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0.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或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11.乙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乙方应当按照生产厂公布的具体要求办理交涉。

12.违约金、赔偿金应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加倍支付利息。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或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

第十一条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

山西省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2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就汽车买卖一事,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买卖汽车合同》,以资共同信守履行。

一、卖方将 牌重型自卸货车一辆卖给买方所有(车牌号为: )。

二、经双方议定,车价款为 万元,合同生效之日买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车价款。卖方于 年 月 日移交车和相关手续。买方负责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过户所发生的全部税、费由买方承担,卖方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

三、移交车时,买方应对该车规费的缴纳、交通事故、证照、债务、车况、随车工具等进行核实,经确认无误后再移交车和支付车价款。

四、该车至 年 月 日止未曾转让、出租、抵押、合伙等,产权无纠纷,无其他共有人,属卖方所有。

五、自买方接车之日起,应承担规费的缴纳,营运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等,卖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本合同依法成立,双方应按约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如一方违约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致使对方受到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西省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24

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供应商(乙方):

鉴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编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车型、配臵、颜色、数量、价格 金额单位:元 数量单位:台

注:以上合同总价系指在杭州市区的交货价(包括运费、仓储费、出库费等相关费用)。

第二条: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本合同所供车辆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经国家“三C”认证或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测的原产地合格产品。

2、合同车辆在交货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和故障损失,如撞、刮、裂、损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提车。

3、如发生所供车辆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按照其与甲方的事先约定将所供车辆运至指定地点,由甲方负责验收,乙方须配合甲方做好验收提车工作。

2、在交付车辆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车辆上牌(验证)所需的一切相关资料及随车的工具器材,并在保养手册上粘贴《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联系单》。

第四条:验收

1、乙方将车辆运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当场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和《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乙方提供的车辆和所有配件、附件,必须保证其序列号、产品型号统一对应、描述一致。

2、鉴证方将会同采购办、监察、审计等部门以及聘请的技术顾问履行监督责任。

第五条:售后服务

乙方保证在验收合格交货的同时办理车辆质保的有关手续,落实杭州市区范围内的特约维修网点(站),具体负责质保期内车辆的`维修保养和质量索赔工作。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须向鉴证方缴纳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合计人民币 元), 合同履行完毕后,由乙方开具统一收款收据(须有财政或税务机关监制章),并持《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向鉴证方办理履约保证金无息原额退还手续。

第七条:货款的支付

经甲方验收合格交货后,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报鉴证方备案后,凭原始凭据(发票)、《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在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办理结算货款手续。

第八条:其它约定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征得鉴证方同意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由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至鉴证方审核鉴证,并向鉴证方缴纳2%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和鉴证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采购文件(编号: )、应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山西省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25

立合同单位 供方:上海某柴油机厂

需方:济南某汽车厂

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品名、规格、数量、金额及交货日期。

(二)产品质量标准:按部颁质量标准。

(三)产品原材料来源:由供方解决。

(四)产品验收方法:由需方按质量标准验收。

(五)产品包装要求:用木箱包装。

(六)交(提)货方法、地点及运费:由供方用火车托运到需方所在地,运费由需方负责。

(七)货款结算方法:每批货到全后十日内付款,通过工商银行办理托收。

(八)经济责任:按《合同法》规定的原则执行。如供方因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应负责包修、包换、包退,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费用;因产品数量短少,不符合合同规定,供方应偿付需方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5%的罚金;因包装不符合要求造成的货物损失,应由供方负责赔偿;因交货日期不符合合同规定,比照工商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每延期一天,按延交货款总值0. 03%由供方偿付需方延期交货罚金。如需方中途退货,由需方偿付供方退货总值5%的罚金;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比照工商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偿付供方罚金。

(九)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确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和合同鉴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十)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确有需要修改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具修订或撤销合同的协议书。并报合同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和鉴证机关备案。

(十一)本合同正本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送供、需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一份,鉴证机关、工商银行各一份。

供方:上海某柴油机厂 负责人:(盖章)需方:济南某汽车厂

代表人:电话:负责人:(盖章)

图文传真(FAX):代表人:电话:

开户银行: 图文传真(FAX):

账号: 开户银行二账号:

地址: 地址:

鉴证机关:

山西省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26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一、甲方将车主刘政贤的长安微型普通客车,车牌号__,发动机号__,车架号__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币)____元整,小写____元。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____年____月___日前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____年____月___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帮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乙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四、因双方交易车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山西省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27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汽车品牌

型号规格

生产厂商

产 地

配置(标准配置/选用配置)

数 量(台)

车身颜色

首选: 次选:

单价(人民币)

内饰颜色

首选: 次选:

总价(人民币)大写

备 注

第二条 定金

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大写

。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3、贷款方式:见《贷款合同》。

第四条 质量

年 月 日前。

年 月 日 时,甲、乙双方在 对 牌汽车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年 月 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编号为

)的约定(发动机号: 车架号: ),同意接受。

年 月 日 时 分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附件二:

合同编号:

委托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乙方):

受托人(甲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2)养路费凭证(3)机动车保险单(4)行驶证(5)车船税凭证(6)车辆牌照号码: 。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车辆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先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属于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属于第三方责任的,甲方应协助乙方索赔。非因甲方过错导致车辆未上相关保险或保险公司以车辆未取得牌证为由拒绝赔付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解除合同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

日,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完成的,本协议履行期限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同《江苏省汽车买卖合同》。

九、其他约定: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山西省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28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

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籍地:_____________,现在居住地: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购车,为此,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品牌、型号、颜色、数量

乙方按自己的意愿选购____产__________牌,车型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底盘号__________,功率kw_____,车架号_____,外观为____颜色的汽车壹辆。

第二条汽车价格和付款方式

1、汽车价格:

汽车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元/辆(小写¥:_____________元),以上价格仅为提货的裸购车款,并不含汽车因上牌、上路、营运等其他费用。

2、付款方式: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汽车,具体如下:

①首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足额支付汽车总价的___%的首付款,即人民币(大写) ____拾____万___仠佰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元)。

②后续付款:乙方除首付款外的尚余购车款人民币(大写)拾___万___仟___佰___元整(小写¥:_____元),分个月支付,自___年___月___日起每月支付金额元直至乙方将尚余购车款付清为止,每月__日前交至甲方。

3、由于乙方尚未支付的购车款,占用甲方资金按照有偿的原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每月%的比例结算。即按乙方未付购车款总额乘以占用天数计付给甲方。

4、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款项,采取先结资金占用费再还购车款的结算方式,乙方提前交付购车款的,甲方应予以准许,资金占用费结算至乙方付清购车款的当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逾期支付尚余的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

第三条乙方在下列程序完成后提车

1、乙方携带本人、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甲方与原件核对),以及甲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审查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并经核实后,甲乙双方方签订合同,乙方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3、乙方付清首期车款、上牌税费、分期付款期间的保险费用等应付税费。

4、汽车所有的移动,包括提车途中、定制车箱、装修等工作均应由乙方负责,在此期间的风险责任(含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汽车的质量、验收和交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以生产厂家符合国家的全新整车技术质量标准,包括厂家产品出厂前对汽车的部分技术数据和结构变动未作声明的其他技术指标为准。乙方在收车单签字时未提出质量异议的,即视为乙方对汽车质量验收合格和交付。

2、乙方如购买已上牌使用的汽车,其质量和其他技术指标以实物为准。

3、汽车交付乙方后,不得再对该车的车况、配置、部分改装、规费标准收取等提出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或者相关合同的义务,汽车的灭失、毁损或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4、汽车的售后服务,按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甲方不承担售后服务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担保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双方约定采取如下( )种担保形式:

1、保证。乙方特请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应付税收、保险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的四年。

2、抵押:乙方提供本人或所有的_____________财产为乙方全部债务提供抵押,当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或利息以及各种税收、保险费用时,甲方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应付税收、保险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抵押需办理登记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随上牌税费一次性向甲方缴清。抵押担保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的四年。

3、乙方如要求甲方为其购车提供担保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反担保,并另行签订书面反担保合同。

4、担保人在本合同签字或盖章的,即视担保或保证合同成立并生效。

第六条汽车所有权归属和所有权的转移

1、分期付款期间,乙方未全部付清购车款和其他税费前,甲方保留汽车的所有权,本合同项下的汽车所有权必须登记在甲方名下,乙方享使用、经营和收益的权利。若乙方与他人有诉讼之争,也与该财产无关。

2、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之前,有义务向他方声明所使用的汽车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的情况。乙方在使用和经营汽车时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他方建立动输合同关系,因使用汽车或者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任何亏损,或者造成第三方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交通事故侵权损害,或者违法行为而被有关机关处罚等后果的,均由乙方独自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乙方按合同付清全部车款及其他相关的费用后,汽车的所有权归乙方,乙方应当在次月(也可协商时间)将汽车转籍过户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保险

分期付款期间,为减少意外所造成的损失,乙方汽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第三者商业险,并必须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使第三者商业险的投保金额最大化,甲方予以积极协助配合。其他险种必须根据银行按揭贷款的要求足项、足额投保。投保手续由甲方在办理汽车保险入户时统一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单由甲方统一保管并代办理赔手续。

第八条汽车转籍或转让

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之前,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汽车转籍过户或者转让他人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购车款及资金占用费。

第九条特别约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不必再以任何方式告知乙方,甲方即有权采用自行或者委托他人或者通过法院等方式收回汽车,并授权甲方可将汽车进行任何的处置,处置汽车的价格均由甲方决定,乙方均予以认可。甲方处置汽车的所得的款项可用于直接偿付乙方未付清的购车款、各种税费(含收回汽车后发生的税费)和由此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因此造成汽车停运期间的任何损失和因收回、变卖汽车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如有剩余,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1、利用汽车从事违法活动的;

2、逾期支付购车款和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达60天的;

3、未按本合同约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足额第三者商业险的;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汽车转让、转租、抵押等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5、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合同难以履行的或其他严重影响甲方权益行为的;

6、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和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之前,若造成汽车毁损责任事故,影响汽车价值或正常营运的。

第十条其他约定

1、乙方同意甲方以本合同的汽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办理贷款,贷款由甲方负责偿还。乙方以接收汽车的单据及甲方出具给乙方的收费票据为凭,自愿承担与贷款有关的费用。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项下的购车款及资金占用费付清和未作汽车过户登记之前,甲方对该汽车保留所有权,乙方只对该汽车拥有使用权和经营权。在此期间,乙方有义务向他方声明该情况,并以乙方的名义与他方建立动输合同关系,甲方与乙方仅发生汽车买卖关系,没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货运业务。双方也未就汽车的使用、经营进行任何合作、合伙等活动,没有从中收取任何利益。

3、在分期付款使用汽车期间,因乙方使用汽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汽车对第三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但乙方应及时报告保险公司和甲方,甲方可以给予必要的协助。如乙方交通事故确需甲方派员处理,甲方可以予必要的配合,所需费用(含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使用、经营汽车期间,汽车的保养、维修费用和营运中应交的税金、规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使用汽车在营运中出现的货运纠纷,货物损失等问题,由乙方承担有关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5、当事人在本合同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为真实可靠。任何一方如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的三天内,以书面的方式通知相对方。在没有变动的书面通知之前,所有通知、函件均以本合同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为准,通知或函件一经到达通讯地址,不论何种情况即视为送达。

6、甲乙双方签订的与购车的有关合同,包括但不仅限于向银行按揭贷款、借款、车辆代管合同、协议及委托授权书等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有权选择分别履行或者合并履行。

第十一条乙方逾期支付购车款的,按逾期应付额(本金)×3‰×实际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乙方逾期支付购车款超过30天的,除应支付滞纳金外,还应从逾期支付之日起计算,每逾期一天,按1%比例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至少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债权债务清偿完毕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

山西省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29

汽车买卖合同范本参考  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下面是汽车买卖合同范本参考,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出卖人:  买受人:  

一、 汽车金额:  汽车品牌型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6)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           出卖人(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______日

山西省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3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交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上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双方协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在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

1.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一份(市场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姓名(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姓名(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