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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物资买卖配送合同(精选4篇)

餐饮物资买卖配送合同 篇1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餐饮物资买卖配送合同(精选4篇)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利益,并保证买方用上安全卫生的放心食品及原材料,确保买方全体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内容

1、粮油类(大米、食用油、面粉);

2、肉类(各种水产品、禽肉类);

3、蔬菜类(各种新鲜青菜、瓜果);

4、调味品(烹饪用的各种调味品);

5、预包装食品类;

6、消耗品类(餐巾纸、一次性筷子、洗洁精、餐盘厨具、劳保用品)等;

7 、采购种类及数量:买方至少提前一天向卖方提供次日所需采购种类及数量清单。

第二条 合同价格

1、报价及结算方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卖方报价:卖方所报的不能高于市场零售价,以本地大型超市菜价为基数作对比。

3、结算价格:结算单价以每个种类实际采购的数量和双方确认的价格做为结算价。

第三条 合同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结算原则:每月以买方实际采购的种类、数量及结算单价据实结算。

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3、无预付款。

4、每月10日前双方对上月实际采购总量进行核算、结算,完成结算手续后,卖方向买方提交合格的销售发票后15个工作日支付上月费用。

第四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五条 验收要求

1、每日上午9:00点前,由买方组织双方管理人员对采购物资进行验收。卖方负责将买方当日采购物资运送至买方指定的储货地点,并承担全部运费、装卸货物费。在物资运输过程中造成的物资损坏或遗失,由卖方负责进行更换或补足,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在物资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全部均由卖方自行负责。

2、按国家现行规范、标准,米面等主食原材料要求无寄生虫,不得为陈米陈面;蔬菜、水果新鲜无腐烂残损现象;肉类、禽类、水产品类要生鲜、无注水、无病症;肉类、禽类必须是当天宰杀;干杂货、调料类要求包装完好未过保质期。

第六条 质量要求

1、卖方提供的物资必须确保进货渠道正规,对产品质量负责。如果供应的产品需要提供合格票据与检疫证明的,卖方必须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向买方提供。

2、进货单、报价单须经由买方管理员验收、过磅、签字后生效,并作为付款凭证。

3、卖方应按买方的采购数量与规格供应,杜绝短斤缺两、规格不符现象。无过期商品、假冒伪劣产品、无以次充好现象。如果发现卖方提供的商品短斤缺两,买方有权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补供。并扣除其缺少数量的金额。在规定时间无法送到或发生此类现象两次以上,视情况扣除2-10倍的金额。如发生以次充好现象一次,扣除差价2倍以上金额。出现两次以上类似情况,买方有权终止协议。

4、卖方提供的产品价格如发生与市场相应价格不符即价格偏高现象,买方有权要求其降价,并按市场最低价和优惠率结算,买方有权终止其供货。

5、卖方必须按买方所需的规格要求进行供货,如果供应的产品与买方要求的规格不符,上下超过总量的5%,买方有权扣除超出部分的物品。

6、因卖方不按时送货到买方指定地点而影响买方工作的,买方有权只支付当日供货结算费用的90%。

7、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卖方承担所有责任。

第七条 权利与义务

1、买方权利与义务

(1)买方有权成立采购监督委员会对采购物资、服务质量及食品安全、运送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有权要求卖方及时整改。

(2)买方于每天下午四点前提供采购清单。超过时间造成卖方无法采购,所造成的责任由买方负责。

(3)买方有权根据买方管理制度对卖方进行日常管理,若卖方人员违反买方相关管理制度买方有权给予处罚。

2、卖方权利与义务

(1)卖方必须按买方规定做好物资采购准备工作,遇特殊情况应予以配合。如遇临时停止采购,买方应及时通知卖方,并共同商讨解决办法。

(2)卖方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卖方做好送货前的验收把关,并做好食品的保鲜。

(3)卖方应做好采购食品的卫生工作,若因卖方卫生管理问题(如使用过期变质食物、菜品、食材、因加工食品时卫生引起的中毒等)造成人员食物中毒或受到防疫部门处罚,此损失由卖方承担。

(4)卖方每天须配合采购人员检查购买原材料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5)卖方负责将买方当日所需物资运送至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负责货物装卸、摆放工作,并承担全部产生的费用。

(6)买方因接待等需要,临时采购的生鲜类食品,卖方应及时满足配送需要。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卖方违约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责任,造成采购影响正常运作,按违约论,按照合同相关条款进行考核。

(2)若卖方原因造成提前终止合同的,需提前30天书面告知买方,同时还须承担赔偿因提前终止合同所造成买方的全部损失。

(3)若是卖方单方面原因造成提前终止合同的,需等买方找到相应供货商交接后才能终止合同,期间不能停止供货。

(4)若卖方不能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按量完成采购工作,通过告知仍达不到买方要求的,按采购总价的30%承担违约责任。造成买方实际损失的按实际赔偿。

(5)在采购执行过程中,卖方工作人员应遵守买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买方的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6)本合同采购内容未经买方允许,不得转包给第三方,否则买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责。

(7)在采购执行过程中,卖方不能满足买方的采购要求,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买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买方违约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责任,造成因采购影响餐厅正常运作,由此影响供餐或其它问题,由买方自选行承担责任。

(2)买方负责物资到送达后的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检验、清点数量、过磅确认等,不合格(或不新鲜)物资当场退货。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严重的火灾、水灾、风灾、地震、洪水以及其它不能控制、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的影响而无法执行合同,受影响的一方应以电传或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天内出具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当事人。

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延迟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任何责任。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3、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30个日历日,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条 合同终止

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 纠纷解决办法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在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或解除合同。

2、如双方发生纠纷,可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起诉。

买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餐饮物资买卖配送合同 篇2

编号:

公司项目物资购销类________年第号

购货单位:

住所地:

法人代表:

供货单位:

住所地:

法人代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供应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如下表:

二、质量标准或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符合甲方工程质量要求。

三、供货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乙方接到甲方每次购货通知后日内将当期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处。购货通知以书面为准。

四、出货地点:交货地点:

五、运输工具为运输,运输方式为:1、甲方自运;2、乙方自运;3、乙方代办托运。运费由负责。装货费用由方负责,卸货费用由方负责。运输途中发生事故损失由方负责。

六、产品包装和计价:包装规格需达到保证产品质量标准,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产品受自然条件等原因腐蚀,由乙方承担损失。

七、验收:自货物运到购方之日起日内为计量数量和检测质量时间,如数量短缺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规定,购方需在本条约定的检测时间后____日内通知供方。逾期不通知的,即视为数量无缺、质量合格。每次交货后甲方需同乙方共同签订接受单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结算依据之一。

八、超合同供货:如系同城供货,甲方可拒绝接受;如系异地供货,由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且甲方不负责保管。

九、结算依据:供方必须根据购方验收合格的合同内的数量和发票为结算依据。即在乙方提供接收单据同时,需提供当期结算款发票。

十、结算方式:每次货物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付清当期款项。延期付款按欠款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或采用方式付款。

十一、合同变更或解除: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以书面为依据。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经协商后,合同履行期限可以顺延,也可以变更或解除。

十二、延期交货或短缺供货的责任:供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的,每延期日,按延期部分货款总值的%赔偿购方损失。短缺交货数量的,按短缺货物款项总值的%赔偿购方损失。因延期交货或短缺交货数量造成购方损失大于上述赔偿款额时,由购方提出书面计算依据,由供方补偿。

十三、本合同不适用留置权,物资交付即为所有权转移。

十四、供货证件包括以下:产地证明书质量证明书化验单材质单

十五、购销双方其他协议事项:

十六、双方发生争议或违约,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诉讼至被告所在地法院。

十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八、本合同一式份,购方执份,供方执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

经办人:经办人:

合同签定日期: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

餐饮物资买卖配送合同 篇3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20xx-XRG-010

甲 方: 北京安迪盛安全系统自动化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乙 方: 郑州市管城区豫丰物资供应站

签订日期:20xx年09月01日

签订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工程物资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20xx-XRG-010

买方:北京安迪盛安全系统自动化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卖方:郑州市管城区豫丰物资供应站

签订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签订时间:20xx年09月0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及交货时间。

1、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2、本合同的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包含以下(但不限于)内

容:(1)材料(设备)原价、包装费、税金、保险、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2)售后服务费及需要经安装、调试才能满足合同标的物的质量、技术要求的一切安装、调试等费用;(3)运抵至买方指定点运输费用;(4)装车费用;(5)随机备品、配件、工具;(6)合同标的物在本厂内的试验、检测费用。

3、本合同标的物的数量为暂定数量,当实际供货材料数量与合同清单数量不一致时,合同清单上有规定型号的,单价不作调整,数量据实结算;如清单上没有该规定型号的,须经买方同意并定价后方可送货,最终已买方、工程监理(业主)共同验收合格的材料数量为准。

4、交货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日内开始供第一批货。要供货时,买方应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卖方,将本批次需供货数量清单传真至卖方,卖方接到通知后壹日内将材料(设备)送到买方指定地点。

第二条  质量标准应符合一下规定:

如下标准中如果标准版本已升级,以最新版本的要求为准。 a.  SY/T5037-20xx  普通流体输送管道用螺旋埋弧焊钢管。 b.  GB-8926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c.  CJ/T120-20xx  给水涂塑复合钢管。

d.  ANST/AWWAC213-96钢制给水管线内外壁涂塑。

第三条  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1、卖方严格按照标准供货和体验,确保所供产品是全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标准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2、卖方对其所

供的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实行二包(包退包换、保修),如因合同的物因其质量等与合同规定的不符或其设计、工艺、原材料、调试或服务等缺陷买方造成损失的,则要赔偿买方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3、合同标的物的质量保质期为2年,保修期从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部善引起的杂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包装物必须是物污染均可回收利用的,需要卖方回收包装物的,卖方不得拒绝,也不得向买方索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应随主材一起供应;配件、工具等随设备本供应,其价已含在材料单价中不另计取。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损耗,按理论重量计量验收。

第七条  交货方式、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卖方将货送至买方指定地点,运输方式卖方自定,运输过程中遵守国家道路交通法规,要做好装卸及运输中的产品防护,因防护不当造成的产品缺陷及其他安全问题由卖方承担。

第八条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1、货到指定地点后1个作日内,买方进行验收时,卖方同时出具发货物清单。收、发货签字人员应具有各方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2、在进行验收的同时,买方会同工程监理(业主)对产品外观进行现场抽检,并根据本合同

第二条、第三条条款月的约定的质量、技术要求核对出卖方提供的质量证明件中各种技术参数的符合性。买方及工程监理(业主)的收货验收仅作为感官合格的依据,不能解除卖方对产品内在质量所负的责任。3、买方有权随时将出卖方所供材料导游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如检测合格,检测费用由买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全部退货,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并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4、买方可随时对合同标的物的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卖方应予以配合引导监控人员至生产现场并提供原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5、验收合格后,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至卖方。6、卖方须随货提供真实的、针对本批次产品的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提供一套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图纸等产品资料,否则不予验收。

第九条  提供异议的期限和办法:在验收中,发现合同标的物的品种。材质、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但买方在短时间内无法发现的质量缺陷等问题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如所供设备是买方安装与调试的,卖方应随货提供一套安装所需的技术资料,并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个小时内派合适的有足够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至施工现场进行指导,费用已含在材料价格中,不另计取。

第十一条:卖方郑州市管城区豫丰物资供应站全权负责本次合同的财务结算、收款。

餐饮物资买卖配送合同 篇4

编号: 公司

项目物资购销类 年第号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购方或甲方) 住所地: 法人代表: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供方或乙方) 住所地: 法人代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供应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如下表:

二、质量标准或要求:符合国家最新质量标准,符合甲方工程质量要求 。

三、供货时间: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乙方接到甲方每次购货通知后日内将当期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

处。购货通知以书面为准(包括特快专递、传真、挂号信)。

四、出货地点:交货地点:

五、运输工具为运输,运输方式为:  1、甲方自运;2、乙方自运;3、乙方代办托运。运费由负责。 装货费用由  方负责,卸货费用由方负责。运输途中发生事故损失由  方负责。

六、产品包装和计价:包装规格需达到保证产品质量标准,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产品受自然条件等原因腐蚀,由乙方承担损失。

七、验收:自货物运到购方之日起日内为计量数量和检测质量时间,如数量短缺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规定,购方需在本条约定的检测时间后  日内通知供方。逾期不通知的,即视为数量无缺、质量合格(产品有质量保证期或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除外)。每次交货后甲方需同乙方共同签订接受单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结算依据之一。

八、超合同供货:如系同城供货,甲方可拒绝接受;如系异地供货,由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且甲方不负责保管。

九、结算依据:供方必须根据购方验收合格的合同内的数量和发票为结算依据。即在乙方提供接收单据同时,需提供当期结算款发票。

十、结算方式:每次货物验收合格后 日内付清当期款项。延期付款按欠款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或采用  方式付款 。

十一、合同变更或解除: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以书面为依据。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经协商后,合同履行期限可以顺延,也可以变更或解除。

十二、延期交货或短缺供货的责任:供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的,每延期日,按延期部分货款总值的%赔偿购方损失。短缺交货数量的,按短缺货物款项总值的%赔偿购方损失。因延期交货或短缺交货数量造成购方损失大于上述赔偿款额时,由购方提出书面计算依据,由供方补偿。

十三、本合同不适用留置权,物资交付即为所有权转移。 十四、供货证件包括以下:

(1)产地证明书  (2)质量证明书  (3)化验单(4)材质单

十五、购销双方其他协议事项:

十六、双方发生争议或违约,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诉讼至被告所在地法院。

十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八、本合同一式份,购方执  份,供方执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合同签定日期: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购方:联系人电话传真  供方:联系人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