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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汽车买卖协议(精选26篇)

上海市汽车买卖协议 篇1

甲方(出卖人):

上海市汽车买卖协议(精选26篇)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证件类型:身份证居住证护照永久居留证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址):

联系电话:

乙方(买受人):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证件类型:身份证居住证护照永久居留证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

汽车品牌及型号

规格:生产国别或生产地:生产厂名称:首选颜色:

次选颜色:

第二条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元,大写。数量:台。车辆总价:元,大写。

运费元,由方承担。出库费元,由方承担。

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协议(见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报酬。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元,大写。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2.1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

2.2余款计人民币元,大写,于年月日前支付。乙方可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3.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

3.2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

3.3年月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元,大写。

第四条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100公里(2)公里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一),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条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以先到为准,下同),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乙方有权退车。

4、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同一关键零件或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仍不能恢复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6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驶,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换车或退车。

5、按照本条上述约定退车的,甲方应当负责为乙方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乙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

6、非车辆质量问题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损坏的,或无有效发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可免除本条上述第3项、第4项规定的甲方责任。

7、由于人为破坏、使用或保养不当和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8、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9、生产厂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九条双方特别约定:

第十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或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a、申请仲裁。b、依法起诉。

2、双方选择仲裁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a、上海仲裁委员会

b、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

c、仲裁委员会

3、双方选择诉讼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诉:a、车辆交接地人民法院b、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c、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d、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其他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缔结本合同时,甲方有义务解答乙方对于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4、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市汽车买卖协议 篇2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合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海关单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检单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

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

年 月 日在_________(地点)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_________(现金、支票、汇票)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向卖方支付车款的_________%,待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再即时支付剩余车款。

年 月 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买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汽车买卖协议 篇3

买方:——————————

卖方:——————————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

号牌号码:————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年——月。

行驶公里数:——万公里。

车辆使用性质:( )客运、( )货运、(是 )出租、( )租赁、( )非营运、( )其它。

第二条 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不含税费)——万元;大写 ——万元整 。

买方应于————年——月——日在买方住所地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当天内向买方支付全部车款。

卖方应在收到车款后当天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允许办理车辆过户时30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 全部由买方负担。

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费凭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改气合格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车船使用证、社会集团体会员证、保险单各一份。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其中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养路费和相关罚款等全部费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力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 2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

第六条 买卖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车辆自交付之日起,车辆的全部产权归买方所有。

此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后即生效。

卖方:———— 买方:————

————年——月——日 ———— 年——月——日

上海市汽车买卖协议 篇4

买方: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

第一条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_____________

号牌号码:_____________

厂牌型号:_____________

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_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__年____月。

行驶公里数:____万公里。

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是)出租、(/)租赁、(/)非营运、(/)其它。

1.车款为(不含税费)____元;大写:____。

买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地点)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____(现金、支票、汇票)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__日内向卖方支付车款的____%,待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再即时支付剩余车款。

2.卖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后__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____。

3.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付凭证、□销售旧机动车委托书、____。

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规范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

第三条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4.买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车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备案机关一份。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

买方(签字):__________

卖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市汽车买卖协议 篇5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证件类型:身份证口护照口永久居留证口

证件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_________

生产厂名称:_________出厂时间:_________

首选颜色:_________次选颜色:_________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台。

车辆总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运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出库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附件二)。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即付定金:_________元,在结算时冲抵车款。

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首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四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口甲方送车上门口

3.交车地点:_________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100公里口(2)_________公里口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附件一),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五条 不可抗力、不可预测因素

1.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以及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生产厂家,政府机构和其它相关部门造成不能交货或延误交货,卖方可免除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遇有不可抗力、不可预测因素的一方,应在3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六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可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汽车质量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结论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七条 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关于车辆更换和退货,生产厂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生产厂没有规定的,且乙方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的,则按以下约定执行:在车辆使用半年口1年口1年半口(选1项,下同)或行驶1.5万公里口2万公里口2.5万公里口内(车辆使用年限与行驶公里以先到为准),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或同一关键零件、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口3次口(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后仍未排除故障无法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6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口6次口后仍不能正常行驶,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换车或退车。

2.按照上述约定退车的,甲方应当负责为乙方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乙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费:_________。

3.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授权的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修理单位应出具相应的修理单据和发票。

4.由于人为损坏或使用、保养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装潢、改装、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_________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_________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理。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九条 双方特别约定:_________。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不得采取恶意损毁对方名誉或妨碍经营、生活的行为,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厦门市汽车流通协会汽车消费纠纷调解中心或消费者保护组织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如双方当事人不同意仲裁条款可另行协商其它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当事人另行约定的方式为: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1:车辆交接书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乙双方在_________对_________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为:乙方经过验收,认为符合双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约定(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同意接受。

2.甲方已开具发票给乙方,发票号为:_________。

3.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1)发票口(2)合格证口(3)说明书口(4)保修卡口(5)海关证口(6)商检证口(7)其他:_________

4.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反之打"x"。

┌───────┬┬───────┬┬────────┬┬──┬┬───┬┐

│(1)外观及漆面 ││(9)灯光    ││(17)电动电线  ││(25)││(33) ││

├───────┼┼───────┼┼────────┼┼──┼┼───┼┤

│(2)内饰    ││(10)反光镜  ││(18)cd     ││(26)││(34) ││

├───────┼┼───────┼┼────────┼┼──┼┼───┼┤

│(3)转向    ││(11)轮胎及备胎││(19)收放机   ││(27)││(35) ││

├───────┼┼───────┼┼────────┼┼──┼┼───┼┤

│(4)制动    ││(12)雨刮器  ││(20)点烟器   ││(28)││(36) ││

├───────┼┼───────┼┼────────┼┼──┼┼───┼┤

│(5)手刹    ││(13)发动机  ││(21)钥匙及摇控器││(29)││(37) ││

├───────┼┼───────┼┼────────┼┼──┼┼───┼┤

│(6)离合器   ││(14)空调   ││(22)千斤顶   ││(30)││(38) ││

├───────┼┼───────┼┼────────┼┼──┼┼───┼┤

│(7)排档    ││(15)门窗   ││(23)随车工具  ││(31)││(39) ││

├───────┼┼───────┼┼────────┼┼──┼┼───┼┤

│(8)仪表盘   ││(16)电动天窗 ││(24)警示牌   ││(32)││(40) ││

└───────┴┴───────┴┴────────┴┴──┴┴───┴┘

5.里程表显示数:_________公里

6.其他交接事项:_________

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上海市汽车买卖协议 篇6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汽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后记汽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乙方依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元整。

(2)余款---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余款元,可分十次支付,自至止,每月--日前支付--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第二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中任何一期的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甲方须保证后记汽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及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概不负责。

第七条后记汽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汽失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合同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清偿责任。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保证人(丙方):

上海市汽车买卖协议 篇7

公司(以下称买受方)

公司(以下称为出卖方)

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以下条款:

第1条定义

“验收手册”是指由出卖方提供并由双方确认,供双方检验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标准所用的一种文件。

“规定资料”是指与本系统相关的、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图纸、数据和其他资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设备(结构或性能)不符合验收手册有关规定之处。

“现场验收”是指买受方按照验收手册对出卖方安装的设备所作的最后验收。

“技术规格”是指本协议附表a。

第2条销售主体事项

出卖方愿意出售,买受方愿意购买下列设备:

设备技术要求

设备性能必须符合所规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并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

出卖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准备且提交给买受方验收手册草案副本2份。由买受方在日内审议和批准验收手册。

本协议正文规定如与附件规定相抵触,以本协议正文规定为准。验收手册若与技术规格或规定资料相悖,则以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为准。

第3条价格

第4条支付

买受方在收到出卖方的发票后,必须按下列期限付给出卖方款项:

4.1签约后支付总价的定金;

4.2买受方处交付设备并安装调试后,支付总价的60%的货款;

4.3验收保留款为总价的货款,在设备调试合格后第月内支付

第5条交货与验收

出卖方应在年月日前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完成验收手册所规定的各项检测;同时,出卖方须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证明业已完成检测。验收单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且应由出卖方在双方议定的期间内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现场验收应在年月日起进行。

第6条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对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须作成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技术规格、价格、性能、设计、验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将交付备件的更换性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为修补瑕疵或改善设备,出卖方可适当对技术规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这种更改不会严重影响总买价、功能特性、性能、备件的更换性能。

第7条保修

出卖方保证不会因设备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设备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该设备及部件,从签署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如在年之内出现故障,出卖方负责在收到台新公司通知7日内进行调换或修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出卖方承担。如出卖方不履行上述保修义务,则应承担买受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8条其它

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均作废。

卖方: 日期: 年 月 日

买方: 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市汽车买卖协议 篇8

合同编号:

甲方(出卖人):

住所: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或工商登记注册号:

电话号码:

乙方(买受人):

住所:法定代表人: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或工商登记注册号:

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或姓名:;

厂牌型号:;

车架号/VIN码:。

2.车辆(是或否)因为质量问题而进行过更换、退货或主要零部件的维修、更换,原因是。

3.二手车技术状况表见附件一。

4.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第二条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元)。过户手续费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2.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车款;

合同签订之日,交付订金元(大写:元),

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元(大写:元);

其它支付方式,如使用汽车消费贷款等支付方式以补充合同形式另行约定。

过户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过户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过户手续费由乙方承担%,即元(大写:元);甲方承担%,即元(大写:元)。

车辆过户时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过户手续办理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过户、转籍手续。

甲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个工作日内在(地点)向乙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在车辆交付乙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甲方承担;在车辆交付乙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乙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

2.甲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甲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属地的车辆,乙方确认已经了解注册地对于迁入机动车限制性规定,确认该车辆符合当地注册登记标准。如果因非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在当地注册登记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五条车辆质量与质量保证

1.甲方为法人的或通过法人机构委托销售、拍卖的,应按照附件一提供二手车技术状况表,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2.车辆完成交易后,甲方向乙方提供个月的质保,质保范围为。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或甲方故意隐瞒相关车辆信息,包括三包记录、维修记录、改装记录等,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期限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乙方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本车价款的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相应损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车辆并承担相应损失。

5.其他违约责任: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委托第三方调解解

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其他约定

附件一:二手车技术状况表

附件二:车辆相关凭证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甲方开户银行:乙方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户名:户名: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上海市汽车买卖协议 篇9

出卖人:

合同编号: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声明:在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已向买受人介绍了合同项下车辆的基本情况。买受人已对合同项下的车辆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和性能等充分了解,并且对合同条款及其含义清楚。

二、标的物、数量及价款:

车辆品牌车辆名称车辆型号单位单价(元) /台数量

本合同项下车辆价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底盘参数采购方式及底盘采购号

底盘型号 车型代码

发动机 变速箱

驾驶室型号 驾驶室颜色

轴 距 车 桥

轮 胎 大梁宽度

其他标配

选装配置

专用部分参数

厢体内部尺寸长宽高mm厢体结构

厢体板厚要求mm附梁结构

油缸厂家直径 举升型式

后门样式 厢体颜色前立柱喷“柳州运力”字样。

其他配置

三、质量要求:本合同项下车辆质量执行中国重汽集团柳州运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企业标准,无企业标准的执行国家行业规定的标准。

四、产品三包服务规定:出卖人对车辆质量及售后服务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照随车交付买受人的《产品保修卡》的规定执行。其中三包服务规定:1、底盘部份按底盘生产厂服务手册规定执行,并由底盘生产厂服务站负责。2、专用部份按中国重汽集团柳州运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规定执行。

五.交付

1、交付时间:

2、交付地点: 省(自治区) 市 区 路(街)

3、交付方式:

①、□出卖人送车。

②、□底盘生产厂送车。

③、□自提。

4、送车费用:

5、接车单位(全称)

6、接车联系人及电话:

买受人应在交付时当场对车辆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于当日书面提出。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交付手续;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六、保证金:本合同签订当日买受人应向出卖人预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出卖人交车后,保证金抵作车款。

七、结算方式:

a □买受人在车辆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现汇(现金,电汇,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等)支付剩余货款。

b □买受人在车辆验收合格一次性现汇(现金,电汇,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等)支付剩余货款后提车。

C □买受人在车辆验收合格后 7 日内一次性现汇(现金,电汇,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等)支付剩余货款。

d □甲方将监控车送达乙方指定地点后,自送达之日起90天期满,乙方必须无条件付款买断。

e、□按年度协议执行。

f □其他:以三个月或六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车款的按同期银行利率加收贴息费用。

八、解除合同约定:买受人与出卖人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后不得解除合同,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解除合同,需在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后三日内提出,经出卖人同意后可以解除《汽车买卖合同》,但买受人应当赔偿因解除《汽车买卖合同》给出卖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九、合同变更:买受人与出卖人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后,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对《汽车买卖合同》中所订购的底盘配置和专用部分做局部变更时,需在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后三日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合同变更申请,经出卖人同意后可以进行合同变更。但对已下单排产的《汽车买卖合同》和经过特殊订单评审的《汽车买卖合同》不允许变更。对因买受人提出合同变更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由于变更造成出卖人延期交货则出卖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十、客户信息反馈:为向终端客户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买受人须在车辆实现销售后(即卖给最终客户后)2日内,向出卖人提供真实有效的档案资料(包括:销售发票复印件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客户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需在行驶证发证之日起15日内提供。如逾期提供、不能提供或提供虚假无效的客户档案资料的 ,出卖人将取消买受人所享受的相关价格返点政策。

十一、违约责任:

1、买受人所订购的车辆因底盘资源出现一度紧张(非出卖人所掌控)而造成出卖人出现延迟交货不长于15个工作日时,买受人表示理解,不追究出卖人的相关责任。如果再逾期超过15日,则买受人有权决定继续履行合同或就未履行的部分解除合同。买受人对再次逾期期满后仍未履行部分提出解除合同时,出卖人应将买受人预先支付的保证金退还买受人且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支付已付保证金的利息用以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利息的计算方法为:自买受人因出卖人再次逾期期满而向出卖人提交解除合同书面申请次日起至合同正式解除之日止。(如买受人提交书面解除合同申请的次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周休日则不在计算之日。)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货款基准利率为准计算。

2、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出卖人货款,逾期超过7日的则出卖人有权于逾期次日起向买受人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外,同时按照未付合同价款收取买受人0.5‰/日的违约金。

3、买受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无需通知买受人,不向买受人承担任何责任,出卖人有权扣除买受人的预付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要求买受人承担因此给出卖人造成的损失:a、未完全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支付货款的;b、车辆送达买受方指定地点后超过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期限15日不进行验收提车的;c、车辆入库后因买受人原因超过30天未提车的;d、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十二、所有权保留:在买受人全额支付本合同项下车辆的总价款之前,本合同项下车辆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十三、免责条款: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出卖人不能履行合同的,出卖人不负有违约责任。

十四、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出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生效条款: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且出卖人收到预付保证金之日起生。

十六、其它约定:对于采用柳汽底盘的整车,买受人应遵守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区域销售和专销管理办法的管理办法》之规定,否则因此造成出卖人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相应责任。

出卖人(盖章)中国重汽集团柳州运力科迪亚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买受人(盖章)

地址柳州市新兴工业园乐业路12号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上海市汽车买卖协议 篇10

合同编号: 出卖人: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买受人: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品牌│型│发动│合格证号│车架号│海关单号│商检单号│颜色│价格│备注号┃机号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交车时间:____________付款方式:___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__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护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田(双方协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____市场主办单位留存一份(市畅 留存期________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受人:__________出卖人: 买受人姓名(章)______出卖人名称(章)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电话

上海市汽车买卖协议 篇11

合同编号: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买卖汽车的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买卖标的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厂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排气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已行驶公里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厂牌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从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

最后一次年检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

1.卖方向买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买卖车辆本身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对其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2.卖方向买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卖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车辆不是国家禁止的走私车、拼装车或明令淘汰的汽车产品,也不是违反交通安全、环保等法规要求的汽车产品。

三、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台

车辆总价: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运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出库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四、履约保证金

1.买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卖方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买卖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_________天。

3.如买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卖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卖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_________天内退还买方。

五、付款方式

买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照第_________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卖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全部车价款,合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履约保证金可抵作车价款。

2.车辆抵押贷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合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余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合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3.分期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买方支付卖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作为保证金。保证金可以抵作车价款。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卖方将车辆交付买方,并经买方办理交车手续后,支付车价款的_________%,合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3)买方委托卖方办理上牌手续,待相关事项办妥后,支付剩余_________%的车价款,合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

(4)其他约定:_________。

4.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

以上合同价款均以□现金□汇票□支票□_________方式结算。

六、交付

1.交付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交付地点:买卖车辆的成交经营场所或_________。

3.交付方式:

(1)实行送货上门的,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_____(接收地点),交付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代运的,卖方应按买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付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3)实行自行提货的,卖方应在交付日_________日之前,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将提货时间通知买方,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4.卖方在交付车辆的同时,还应向卖方提交下列文件:(以下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1)购车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七、验收

1.买方应在车辆交接的当场对所购车辆的外观、基本使用功能和随车工具(备配件)、卖方提供的卖车相关文件和手续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内饰、随车物件功能及相关文件等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或_________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经卖方确认后负责调换、处理。

2.车辆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车辆交接,并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卖方还应在协助买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3.从车辆正式交付验收合格之时起,该车辆的所有权和风险责任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八、风险负担

1.汽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卖方负担。

2.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

3.因卖方的原因致使车辆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卖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

4.车辆由卖方交承运人运输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方承担。

5.卖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车辆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九、维护维修

1.买卖车辆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卖方应在生产厂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2.卖方售卖给买方的车辆的保修期,为_________年或者_________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

3.在保修期内卖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在保修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总成质量问题经______次以上(含______次)修理,车辆的安全性仍达不到出厂检验标准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卖方应当负责向生产厂家申请换车或退车还款(扣除折旧)。

4.在保修期内,如买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方自行负责。

5.买方所购汽车存在设计、制造缺陷,并由此缺陷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买方有权向卖方或生产厂家主张索赔,卖方应积极协助。

6.保修期后的产品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十、违约责任

1.卖方应保证其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若第三人对车辆提出主张,造成买方与第三方发生争议,卖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2.卖方应如实向买方陈述车辆的状况,并保证车辆状况陈述的真实性,若卖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买方未能按时支付车款的,每逾期1日,应支付卖方全部车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4.卖方未能按时交付车辆的,每逾期1日,应支付买方全部车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5.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6.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质量问题或证件不全导致买方无法上牌,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和退车,因此而造成买方的实际损失,卖方应当予以赔偿。

7.卖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买方有权拒绝接收车辆,或要求卖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8.买方选择以抵押贷款的方式付款的,如买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银行办妥有关抵押贷款事宜(以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为准),视为买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买卖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买卖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十二、保密

买卖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四、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五、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六、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八、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九、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买卖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卖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汽车买卖协议 篇12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现将         辆车转让给乙方,车牌号为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范文之合同范本:二手车转让协议书。

第一:双方商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乙方将该车的产权、使用权等所有权全部买断。

第二:甲方须保证该车证件齐全有效(包括车辆行驶证、购置证),无假牌、无假证,并且没有抵押给他人,如经查实该在交通车管部门中档案手续不齐全,甲方将退还所有的购车款给乙方。

第三:该车在 年 月 日转让前,甲方在外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刑事责任和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

第四:在 年 月 日转让后,该车的支配权和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以后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刑事责任和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在壹个月内办理车辆转户手续,由甲方协助办理,乙方自负费用。

第五:转让时随车交付的证件有:行驶证本,购置证本以及 .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身份证: 身份证:

上海市汽车买卖协议 篇13

合同编号:

出卖人:签定地点:

买受人:签定时间:年月日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

品牌

型号

发动

机号

合格

证号

车架号

海关

单号

商检

单号

颜色

价格

备注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销售票车辆合格证、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保修卡或保修手册说明书随车工具及备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份。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受人:出卖人:

买受人姓名出卖人名称: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上海市汽车买卖协议 篇14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____________;号牌号码:___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____;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养路费缴付有效期从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__________;行使公里数:____________;车辆使用性质:非营运。

第二条车款及交验车

1、车款为(不含税费)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乙方应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同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车款的____________元,剩余车款双方按照约定用乙方的建筑材料折抵。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甲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乙方应按照约定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甲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相关的收款凭证。

5、由于该车辆以较低的价位卖给乙方,该车自_____年_____月到现在的所有交通违章由乙方自己处理。

6、由于该车辆乙方需要保留车号,该车辆暂不过户,如需过户卖方应该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的手续。该车辆自交付给乙方即日,所有权即发生转移,交付后因该车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如:违法处罚、交通事故给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7、乙方提供的建筑材料折抵剩余车款,其建筑材料价格不得高于同行业价格。

8、因该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过户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提交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库尔勒分会仲裁;

第五条其他

1、____________、

2、本合同一式三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备案机关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年__月__日签约时间:___年__月__日

上海市汽车买卖协议 篇1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车库情况

车库位置编号使用面积使用面积单价合计金额_______㎡元/㎡元

二.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当日内支付全部车库款。

三.甲方应将乙方竞拍选中的车库于一个月内交付给乙方。

四.甲乙双方共同对乙方所购车库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车库内的照明、车库门等设施在保修期内如系非人为因素损坏,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保修。

五.物业管理方应保证乙方所使用的车库前畅通无杂物。

六.乙方购买的汽车库个人无产权,只拥有使用权,使用年限按其所属建筑物年限为限。如今后乙方拥有的仙林校区茶苑住宅上市交易,其购买的汽车库与产权房不能一并上市交易,即拥有产权的住宅可上市交易,汽车库须退还给甲方,甲方按50年期限折旧后退还乙方部分金额。

七.乙方所购买的汽车库不得私自转让,若乙方不再需要,必须退还给甲方,甲方按50年期限折旧后退还乙方部分金额。所退车库由甲方重新拍卖。如拍卖金额超过其使用权原拥有者的购价,则超出部分按三七分成,即学校得30%,原使用权拥有者得70%。

八.乙方应保证所购汽车库内的管、线等公共设施完好无损,管道上不得悬挂任何物品;如系人为损坏,应由行为人及时报修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如非人为因素损坏,使用权人有义务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对公共管、线进行维修,不得借故阻碍维修人员进出。

九.乙方所购汽车库不得改变其用途,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不得转租或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饲养家禽、宠物,不得堆放有碍卫生的杂物。

十.乙方购买汽车库后,还应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有关协议,遵守有关规定,服从物业管理公司按章管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物业管理公司三方各执一份。

十二.如乙方违反使用权合同,经劝阻无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甲方(房管科代盖):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幢_______室)

房主签名: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上海市汽车买卖协议 篇16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汽车品牌

型号规格

生产厂商

产地

配置(标准配置/选用配置)

数量(台)

车身颜色

首选: 

次选:

单价(人民币)

内饰颜色

首选: 

次选:

总价(人民币)大写

备注

第二条 定金

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大写       。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分期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3、贷款方式:见《贷款合同》。

第四条 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有关部门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双方对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的,依据法律法规或者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定问题的依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

(1)100公里□;

(2)  公里□。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 

6、甲方应在交车时当场演示、检查车辆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实回答乙方的提问,配合乙方对车辆进行验收。乙方应对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双方进行确认。对于确属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对于车辆的配置等与本合同所定配置有出入的,以及甲方没有提供上述第五条第五款必要文件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车辆与解除合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7、甲方将车辆交由乙方实际支配并向乙方交付随车文件时,双方应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一),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时起,该车辆的所有权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甲方应提供由生产厂商认定的两家以上的维修保养网点供乙方选择。

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或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或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

7、其它条款                            。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或因甲方原因导致交付未能实现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2、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依照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3、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责任。

4、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生产厂商赔偿。乙方要求甲方赔偿的,如生产厂商有过错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5、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诈方式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

7、保修期中,乙方所购车辆出现质量故障,甲方在 日内未能修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每延期一日应赔偿乙方因延误使用该车辆造成的损失 元。

8、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9、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   日内提供证明。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允许延期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八条 其他约定

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其他约定: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证照名称:     证照名称:

证照号码: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件一

合同编号:

车辆交接书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年 月 日 时,甲、乙双方在 对 牌汽车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车辆品牌及型号规格为:             ,乙方经过验收,认为该车辆符合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编号为 )的约定(发动机号: 车架号: ),同意接受。

2、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发票□(2)合格证□(3)说明书□(4)保修卡□(5)海关证□(6)商检证□(7)进口车关单□(8)进口车商检单□(9)其他: 。

3、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内可自行添加项目。

外观及漆面

灯光

电动天线

内饰

反光镜

CD

转向

轮胎及备胎

收放机

制动

雨刮器

点烟器

手刹

发动机

钥匙及遥控器

离合器

空调

千斤顶

排挡

门窗

随车工具

仪表盘

电动天窗

警示牌

4、里程表显示数:   公里。

5、其它交接事项                            。

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附件二:

合同编号:

委托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乙方):

受托人(甲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1)代办选牌□ (2)代办按揭□ (3)代办保险□ (4)代办上牌□ (5)代办装潢□ (6)代办其它事项                      。

二、委托报酬

为甲方顺利完成委托事宜,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 元,大写        。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清剩余代办劳务报酬(以下简称代办费),合计

元,大写 。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选牌,代办费: 元。

2、代办按揭,代办费: 元。

3、代办保险:

(1)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                  。

(2)保险期限:一年□ 二年□ 三年□

(3)第三者责任险,费用: 元。

(4)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费用: 元。

(5)车辆损失险,费用: 元。

(6)其他险种名称及费用: 

(7)以上保险费用合计: 元。

(8)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的,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书面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4、代办上牌,费用概算如下:

养路费 元,车船税 元,购置税 元,注册费: 元,其他 元,合计约 元。

5、代办装潢,装潢项目 ,费用 元。

6、代办其他项目 ,费用 元。

7、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凭发票、收据向乙方结帐。

四、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乙方预付。2、甲方暂先垫付。

五、上牌服务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2)养路费凭证(3)机动车保险单(4)行驶证(5)车船税凭证(6)车辆牌照号码: 。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车辆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先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属于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属于第三方责任的,甲方应协助乙方索赔。非因甲方过错导致车辆未上相关保险或保险公司以车辆未取得牌证为由拒绝赔付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解除合同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 日,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完成的,本协议履行期限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同《       汽车买卖合同》。

九、其他约定: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上海市汽车买卖协议 篇17

车辆买卖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目的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拥有的二手车过户给乙方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当事人及过户车辆情况

(一)甲方基本情况: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基本情况: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要过户的二手车的基本情况:

车辆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

厂牌、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颜 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____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行使里程_____________km使用年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车辆年检签证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排放标准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证号______(征税、免税)。

车船使用税纳税记录卡缴付截止期______

车辆养路费交讫截止期______年______月(证号______)

车辆保险险种______

保险有效期截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配置______

车辆非重大事故车辆(重大事故包括泡水、严重撞击、火烧、发动机改动等)

车辆状况说明见附件一

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第三条 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其中包含车辆、备胎以及______等款项。

过户手续费约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由______承担(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支付)。

第四条 定金和价款的支付、过户手续、车辆交付

(一)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按车价款______%(≤20%)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作为定金支付给甲方。

(二)车辆在过户、转籍手续完成前,选择以下第( )项方式使用和保管:

1.继续由甲方使用和保管。

2.交由乙方使用和保管。

(三)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将本车办理过户□/转籍□所需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付给______方(做好签收手续),由______方负责办理手续;______方为二手车经销企业时,由______方负责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四)自过户、转籍手续完成之日起__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车价款人民______元(大写______元),同时______方付清过户手续费。支付方式:(现金□/转帐□)。

(五)如由甲方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应于收到全部车价款之日起______日内将有关证件交给乙方;如车辆由甲方使用和保管的应于收到全部车价款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车辆交给乙方(交付地点______)。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承诺出卖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属上的法律问题和尚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应提供车辆的使用、维修、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海关监管、交纳税费期限、使用期限等真实情况和信息。

(二)甲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还应向乙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三)对转出本市的车辆,乙方应了解、确认买受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四)双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各类证明、证件并确保真实有效。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3款,致使车辆不能过户、转籍,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解除。甲方违约的,甲方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乙方违约的,则乙方无权要求返回定金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二)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应按延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天人民币______元。

(三)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5款,甲方延期交付过户、转籍的有关证件或车辆的,应按延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人民币______元。

(四)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无条件接受退回的车辆并退回乙方全部车款,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五)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车辆价款的______ %(人民币______元)的违约金,并继续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六)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致使车辆不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的,本合同解除,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并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

(七)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4款,致使出让车辆不能过户、转籍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支付人民币______元给守约方,守约方另有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损失。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风险承担

本合同签订后,车辆在过户、转籍手续完成并实际交付前:

(一)甲方使用和保管的,由甲方承担风险责任。

(二)乙方使用和保管的,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业组织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它

(一)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提供的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和二手车交易市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附件

附件一:车辆状况说明书(车辆信息表)

附件二:车辆相关凭证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5、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6、车辆养路费缴付凭证

7、车辆保险单

8、购车发票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年__月__日    签约时间:___年__月__日

上海市汽车买卖协议 篇18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所有权在自已名下的具备以下条件的二手车出卖给乙方;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_________;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车款

甲、乙双方自愿达成车辆买卖价款(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车辆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2、甲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和处分权。车辆所有权在甲方名下期间,如果有因车辆而与第三人产生的债权债务和低押担保的情况,由甲方负责偿还第三人款项,与乙方无关。3、甲方保证该车在过户给乙方前车辆没有中断过车辆检验和中断过交付车辆交强险的情况。

4、车辆过户给乙方前的一切因车辆发生的交通违法处罚、交通事故给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等由甲方承担;过户给乙方后的因车辆发生的交通违法处罚、交通事故给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等与甲方无关。

5、甲方保证车辆卖给乙方之前所有国家要求必须交付的税费及保险费用要交清楚,保证车辆在卖给乙方后乙方在车辆到期检验时不产生车管所、保险公司等部门要求补交的费用。

6、甲方负责给乙方办理好车辆过户手续,并承担车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7、车辆过户给乙方后,甲方将所有过户后的相关证件、车辆、随车工具等当面交给乙方,乙方立即向甲方支付全部车款。

8、甲方收到车款后,立即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项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解决不成提交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第五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卖方一份,买方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卖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

上海市汽车买卖协议 篇19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车号________________。车型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小写)转让给乙方,具体协商如下:

1、甲方必须保证此车手续的合法性,如手续有任何问题,乙方有权退车,甲方并赔偿乙方的所有损失。

2、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时______分起以前,此车所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及产生的任何费用,由甲方承担,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时______分以后,有关此车产生的任何费用有乙方承担。

3、此车如需过户,提档,甲方必须提供所有手续,费用由______________承担。

4、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补充不尽事宜)

6、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份,担保人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上海市汽车买卖协议 篇20

出卖人: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

一、 汽车金额:__________

二、交车方式:__________

交车地点:__________          交车时间: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          付款时间:__________

三、质量维修:__________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 (6)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上海市汽车买卖协议 篇2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机动车辆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自更换任何现有配置。(注:特殊情况附照片);

2、车辆相关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单、行驶证、车购税本、营运证等原件必须齐全;

第二条 车辆价款及所需材料

1、车辆价款

本合同所含车辆车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2、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行车证、驾驶证;夫妻双方身份证件、或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等,双方签字作为凭证。

第三条 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负责提供本甲方所需的一切款项,甲方将过户所需相关材料免费提供给乙方。甲方负责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并积极配合乙方完成过户等相关手续。

在车辆交付乙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及费用由甲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甲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擅自更改车辆任何原有配置或未按协议约定时间内交付车辆,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甲方未按照协议约定返还款项,逾期每月按本车价款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甲方需承担一切损失;

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 其他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要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下列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签字、盖章) 乙 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上海市汽车买卖协议 篇22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一辆:  车号:_______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_______  产地: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拓印粘贴)  底盘号码:_________________(拓印粘贴)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车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万元。包括三部分:定金、

第一笔车款和其余部分车款。  

第三条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定金______________万元,____日内再支付

第一笔车款现金_____________万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  

第四条乙方在收到甲方

第一笔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无瑕疵的车辆及随车工具。瑕疵保证期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并且保证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  

第五条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七条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第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权签字人):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授权签字人):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汽车买卖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第二条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有关部门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的,依据法律规定或者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定问题的依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第三条定金(可选填)  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作为定金;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前或签订时向甲方支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  乙方选择按第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  

2、分期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元,大写元。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元。  

3、贷款方式:见(贷款合同) 。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  

4、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 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 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 。  

5、甲方应在交车时当场演示、检查车辆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实回答乙方的提问,配合乙方对车辆进行验收。乙方对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双方进行确认。对于确属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对于车辆的配置等与广告宣传有出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车辆与解除合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将车辆交由乙方实际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随车文件时,双方应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时起,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甲方应提供由生产厂商认定的两家以上的维修保养网点供乙方选择。  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

第三方的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或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或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已交车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2、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责任。  

3、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生产厂商赔偿。乙方要求甲方赔偿的,如生产厂商有过错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4、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诈方式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依照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未交车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6、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  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及甲方的宣传材料、广告、公开承诺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他约定:。  

第十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证照名称: 证件名称:  证照号码: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上海市汽车买卖协议 篇23

买方: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号牌号码:

初次登记日期:

车架号: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自20--年4月27日 至20--年9月30日。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20--年8月。

行驶公里数:25万公里。

车辆使用性质:(/ )客运、( /)货运、(是 )出租、( /)租赁、( /)非营运、(/ )其它。

第二条 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不含税费)11万元;大写 十一万元整 。

买方应于20--年9月 1 日在买方住所地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当天内向买方支付全部车款。

卖方应在收到车款后当天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允许办理车辆过户时30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全部由买方负担。

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费凭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改气合格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车船使用证、社会集团体会员证、保险单各一份。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其中因发生的费用、养路费和相关罚款等全部费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力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

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 2 %的标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

第六条 买卖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车辆自交付之日起,车辆的全部产权归买方所有。

此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卖方(章)

上海市汽车买卖协议 篇24

佛山市汽车买卖合同

甲方(买受人):

国籍:性别:出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住所(址):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证件类型:身份证?暂住证?护照?_____证?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住所(址):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出卖人):

住所:邮编:

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

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

注:

1、合同编号方法:单位简称+年份(4位阿拉伯数字)+合同序号(4位阿拉伯数字)。

2、在本合同中需选择的项目,以打“√”为准。

甲、乙双方依据《_____》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物

经双方协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_____给甲方: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排气量:

首选颜色:次选颜色:

第二条?数量与价款

1、_____成交单价:元,大写。(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货价及正式完税发票)。数量:台。

2、其他费用:,由方承担。运费元,由方承担。出库费元,由方承担。

3、_____交付后,如甲方需委托乙方代办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书(附件二),有关费用及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条?付款方式

甲方选择下述第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乙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合计人民币元,大写

2、_____抵押贷款方式: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合计人民币元,大写。

(2)年月日前,支付余款,合计人民币元,大写。

甲方可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①甲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与银行办妥有关抵押贷款事宜(以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②甲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办理贷款手续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分期付款:

(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作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车价款。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在乙方把甲方订购的商品车交给甲方,并经甲方办理交车手续时,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3)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上牌手续,则经双方协商有关合同车价的余额人民币元(大写:)在乙方办妥有关委托事项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其他约定:。

4、其他付款方式:。

第四条?质量及相关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_____,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乙方提供汽车办理牌证的随车资料,附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维修指引。

4、乙方保证售卖给甲方的_____,在交给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年月日前。

2、提车方式(在中打“√”选择):甲方自提;?乙方送车上门;

其他约定:。

3、交车地点:在乙方的经营场所内,或。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在选取栏打“√”):(1)100公里?,?(2)公里?。

(注:?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发生的公里数。)

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_____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_____合格证(国产车)或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进口车)。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_____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

(5)?随车工具、备配件及清单。

6、_____交接时当场验收,甲方应对所购_____外观、基本使用功能和随车工具(备配件)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内饰、随车物件及功能等有异议的,应当场向乙方提出,经乙方确认后负责调换、处理。

7、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车及随车物件,双方签署《商品_____交接书》(附件一),即视为该_____正式交付。

8、乙方应提前3天以上通知甲方接收_____,如甲方因故不能按时接收_____的,双方应协商延期。如协商不成或甲方延期提车超过7天的,视为甲方放弃,乙方有权处理有关_____,不退还定金。

9、从_____正式交付之时起,该_____的所有权和风险责任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第六条?关于定金

甲方未按约支付车款,或不能按时提车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未按约交付_____的,应当在合同解除后十日内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双方特别约定:

第八条?违约金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乙方有权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后,乙方有权单方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亦有权将此款项在甲方已付车价款中直接扣除,余款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解除通知书后十日内退还甲方。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约定的_____,甲方有权按已支付的车价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后,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同时退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车价款。

第九条?有关维修、保养

1、生产厂家(或乙方)指定以下的特约维修店向甲方所购买的本合同所述的_____提供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乙方查询。

维修站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2、?乙方售卖给甲方的_____,按照生产厂家规定的保养、保修手册进行维修、保养。

(1)乙方售卖给甲方的_____的保修期,为年或者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如果_____用于出租或营运则保修期为年或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购车发票上的日期或商品_____交接日期为起算日期,以最后到达者为准。

(2)新车的易损件保修期按生产厂家公布规定执行或参照保养和保修手册。

3、乙方有责任督促_____维修站按照保养、保修手册和用户手册的内容对所售_____进行保养。

4、甲方使用汽车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如属甲方使用不当、保养不当或擅自改装、装潢造成而引起的相关联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甲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凭保修凭证到乙方或生产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在保修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总成质量问题经2次以上(含2次)修理,_____的安全性仍达不到出厂检验标准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负责向生产厂家申请换车或退车还款(扣除折旧),具体执行按生产厂家的保修手册。

6、保修期内,如因自身故障致_____停用时间累计超过?天,则保修期在状态恢复正常时重新起计,具体执行按生产厂家颁布的保修手册。

7、保修期中,甲方所购_____出现质量故障并经厂家特约维修站确认的,在日内(按厂家规定时限内)未能修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向生产厂家主张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赔偿。

8、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认定或生产厂自认,甲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甲方有权向乙方或生产厂家主张索赔,乙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乙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9、甲方所购_____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按照生产厂公布的具体要求办理交涉。

第十条?甲方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1、甲方是乙方所购_____的最终用户,在办理上牌入户前不得为任何商业目的转售所购_____。不得将所购_____用于有损乙方及该_____品牌标志形象的活动。

2、甲方不得故意移卸、添加或以其他方式来掩盖、替代所购_____上的_____、徽章等标志。

3、甲方在购车前,已事先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或符合当地相关的规定所要求的资格,并且已了解甲方入户所在地对入户_____的一些限制性法规,保证能够在购车后的规定时间内办理一切相关的牌证手续,否则因此造成对乙方的任何损失、索赔、纠纷等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对于违约事项,双方有定金约定条款和违约金约定条款的,一方违约时,对方既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选择其一。

2、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质量问题或证件不全导致甲方无法上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和退车,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实际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同时采取各种合理手段减少不可抗力给双方造成的影响,并应在10日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4、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任何一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并且非属该方的过错或过失致使其迟延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洪水、地震、_____、爆炸、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行为、运输工具或其它公用事业的中断或停顿或在乙方供应商的工厂内发生的_____或停工。

5、乙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绝接收_____,或要求乙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6、滞纳金应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二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佛山市及各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佛山市各级消费者委员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种方式解决:

(1)向佛山或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对_____质量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确定由双方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如双方不能共同确定检测机构的,则由佛山市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该产品手册的技术质量的,鉴定费由对质量提出异议的一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另一方承担。

第十三条?双方的联系方式及资料

1、甲方联系资料

详细通讯地址:编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日间)(夜间)

传真号码: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资料:经双方协商,确认任一方采用以下任一种方式进行联系都有效。

详细地址:编码:

联系部门:联系电话:(日间)(夜间)

传真号码:工作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3、双方以上的通讯方式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只包括信件、电子邮件、传真)通知对方,否则如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由变更方负责。手机或其他移动通讯工具的短信仅作为普通讯息传递之用,建议不作重要事项的通知。

4、由于甲方改变通讯方式,令乙方无法及时通知甲方提车的,乙方有权保留甲方订购的_____7天,超过7天乙方可以不为甲方保留_____,不退还定金。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如阿拉伯数字与大写数字有矛盾时,以大写数字为准。

第十五条?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盖印)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合同附件:

附件一、商品_____交接书(共?2页)

附件二、代办上牌办证服务委托书(共?3?页)

附件三、代办上牌手续_____交接书(共2页)

其他附件:(共页)

甲方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签约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上海市汽车买卖协议 篇25

出卖人: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品牌: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

合格证号: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

海关单号:_________

商检单号: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

价格: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_________交车时间: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以上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一份(市场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受人: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

买受人姓名(章):_________

出卖人姓名(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

上海市汽车买卖协议 篇26

出卖人: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

一、汽车金额:__________

二、交车方式:__________

交车地点:__________交车时间: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

三、质量维修:__________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 (6)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方(签章):__________卖方(签章):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年__月__日签约时间: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