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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炭合同(精选3篇)

焦炭合同 篇1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焦炭合同(精选3篇)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品名、规格型号、单价、数量

二、质量要求:固定碳≥82%;全水份≤12%;灰份≤16%;挥发份≤2%;含硫≤1.5%;10mm以下粉末≤5%。

三、交货方式、地点:贵州遵义八五厂车站,专用线名称南宫山2314专用线

四、质量检验标准及合理损耗计算方式:按本合同第二条标准验收,以贵州遵义取样化验结算;计量以贵州南宫山专用线收货方地中衡过磅为准。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供方货到后由需方按每5车结算付款一次,月底统一根据贵州遵义结算检验单实际结算;两票结算:供方应于月结算之日起 5 日内开据货物每吨1400元17%增值税发票及铁路大票。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

(一)供方义务

1、粉末、水份超标,需方有权按贵州遵义化验标准扣除供方货款;

2、因供方质量问题造成需方损失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

3、当固定碳低于82%时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需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责任;

4、货物数量每月所供不得少于1500吨;

5、供方供货第一批次500吨必须在20xx年7月10日前全部完成;

6、供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开据相关发票,需方有权选择供方开据相关发票或选择要求供方降价 17 %。

(二)需方义务:

1、需方按每5车皮为单位计总价货款预付供方50%货款;

2、因供方质量问题等需方需进行货款抵扣或要求供方返还货款时应提前3天告知供方。

3、供方货到遵义化验结果出来后需保证结清供方当批次剩余货款,如不能按时结清应支付供方损失。

4、需方应保障供方到货卸车及时,卸车费用由需方承担;

5、合同期内,需方因市场因素要求供方停止供货,则需方应保证供方己备原料500吨左右的成品货物接收。

八、合同价格以双方协商的批量价为准,调整随行就市。

九、本合同从20xx年7月1日起执行,止于20xx年12月31日。

十、本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产生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焦炭合同 篇2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

一、品名、供料地点、数量、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合同期限:

二、质量标准

三、价格:符合质量要求含税到厂价格: 元/吨(税率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出厂发货实际过磅数量为准(附磅单)

四、验收标准、质量以买方、卖方、使用方三方各选择当地两个化验室化验为准。

五、结算及运输方式:

1、双方签定合同后,预付80%,收到款后一周内发货,发货后剩余20%的款入账后,卖方开具相应增值税发票(税率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开发票全额付款。

2、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

七、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买方执两份,卖方执两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含附件一份,作为本合同的补充,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买卖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按照签订供货合同数量,买方原则上按月均衡排定供应计划,卖方必须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发运,未经买方确认如有超计划发运,买方有权对超计划部分不予结算或作降价处理;卖方在数量、质量上不能按合同运作,视为无能力履行合同;

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公路方面的原因或政策调控造成卖方不能按批按量发货,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焦炭合同 篇3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一、货物名称、数量、金额及供货期限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要求:灰份≤13.5%(每超0.1%,按比例扣罚6元/吨),硫份≤0.7%(每超0.01%,按比例扣罚1元/吨),挥发份≤1.9%,(每超0.1%按比例扣罚5元/吨),水份10%(超出部分扣重),粒度要求25—80mm,焦沫≤8%,M40≥76%,M25≥88% ,M10≤8.5% 。

三、交货地点:供方负责运输到需方指定地点,其中运费60元/吨。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运费由供方承担。

五、检验标准:货物数量以需方过磅为准;质量以需方化验为准,如有异议双方共同取样,以第三方权威检验机构检验为准。

六、结算方式:供方每批次供货达到20xx吨时,供方根据到货数量向需方开具85%的增值税发票并提供收货方的收货磅单,需方支付相应货款,收货方出具结算单后,供方开具剩余增值税发票及运费票据,需方支付剩余货款。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的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证明是指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或双方认可的书面材料。双方可协商,不追究对方的责任。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双方必须按期履行合同,一方未履行合同应按货款总值的5%赔付违约金。

八、在本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提交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同长期有效,价格随行就市,供需双方协商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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