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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肉采购合同样本(通用5篇)

学校食堂肉采购合同样本 篇1

甲方:

学校食堂肉采购合同样本(通用5篇)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为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的采购卫生质量,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中华人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1、乙方必须向甲方无偿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健康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每批肉类动检检疫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2、乙方所提供的肉类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到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关票据。如发现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如因乙方所供食品造成食物中毒或名誉损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3、乙方提供的肉类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若市场价格有变化,乙方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待批准后再对价格进行调整。

4、乙方必须按时把所需物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填单,乙方签字后方可入库。

5、结算方式为月结,即一月结算一次。乙方于当月供货期满后持票到甲方报帐结算。

6、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所供肉类的质量问题导致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者导致

甲方师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其结果一律由乙方承担,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2)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随时取消乙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签章): 联系电话: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学校食堂肉采购合同样本 篇2

甲方:

供货方(乙方):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购买食堂所需鸡、鸭等肉食品,达成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第一条 合同期限:20xx年 1月 1 日至 20xx 年 12月 31 日。

第二条 供货方式:乙方须“按时、按质、按量”将货物送达册亨县弼佑乡政府食堂,货物运送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质量验收要求及规定:

1、乙方所有货物都应有合格,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保证所有资料报告真实、合法、有效。“散装”货物应外观正常,无霉变腐烂,无异味。

2、如乙方因供应货物的质量原因,给甲方造成食品质量问题或不良影响,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法律责任。同时按情节轻重罚款作为对甲方的赔偿。

3、对于已通过验收的货物,甲方在使用或政府部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退换货,并在甲方规定期限内补足合格的货物,否则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和损失。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添加或非法添加“添加剂”,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四条 付款方式:每月月末结清当月货款(如遇节假日顺延,寒暑假期间按甲方通知要求),结账时由乙方提供正式票据(税款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果不能“按质、按量、及时”供应产品,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且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2、合同期内,若因乙方质量问题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贰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时间:

学校食堂肉采购合同样本 篇3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代为甲方食堂采购食品,为确保双方合作事宜,特拟定此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日期,数量及价格

1、乙方必须在一星期前将各类伙食品名、价格清单交给甲方。

2、所有蔬菜必须保证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等情况。如果发现,甲方有权将不合格的蔬菜退给乙方,并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内按甲方要求重新换货。

3、甲方必须提前一天将需要采购的各类食品的品名、数量清单交给乙方。

4、各类食品的单价以 天为一周期为准,价格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不允许任何一方擅自更改。如需更改,不许经双方认可。

5、乙方必须在每天的 点之前将采购的食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食堂所在地)。

第二条:质量

1、乙方采购的食品,必须保证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

2、乙方采购的肉类、蛋类、鱼类、禽类、豆制品及绿叶菜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质量标准。

3、甲方有权将不合格的食品退给乙方,并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内重新采购。

第三条:数量、验收及货款结算办法

1、甲方申购数量以市斤计量,差距不可多送或少送5%为限度,否则甲方则退给乙方,或要求补送。

2、数量以甲方过磅为准。

3、货款为 天结算一次,甲方不得无故延长结算时间。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不能达到甲方要求或不按清单配送,甲方可提前一个星期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协议书。

2、如果甲方未按协议书规定的日期支付货款,乙方可提前一个星期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协议书。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其他

1、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先试运行一个月,一个月后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书有效期为壹年。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按手印)

乙方: (按手印)

年月日:

学校食堂肉采购合同样本 篇4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代为甲方食堂采购食品,为确保双方合作事宜,特拟定此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日期,数量及价格

1、乙方必须在一星期前将各类伙食品名、价格清单交给甲方。

2、所有蔬菜必须保证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等情况。如果发现,甲方有权将不合格的蔬菜退给乙方,并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内按甲方要求重新换货。

3、甲方必须提前一天将需要采购的各类食品的品名、数量清单交给乙方。

4、各类食品的单价以 天为一周期为准,价格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不允许任何一方擅自更改。如需更改,不许经双方认可。

5、乙方必须在每天的 点之前将采购的食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食堂所在地)。

第二条:质量

1、乙方采购的食品,必须保证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

2、乙方采购的肉类、蛋类、鱼类、禽类、豆制品及绿叶菜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质量标准。

3、甲方有权将不合格的食品退给乙方,并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内重新采购。

第三条:数量、验收及货款结算办法

1、甲方申购数量以市斤计量,差距不可多送或少送5%为限度,否则甲方则退给乙方,或要求补送。

2、数量以甲方过磅为准。

3、货款为 天结算一次,甲方不得无故延长结算时间。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不能达到甲方要求或不按清单配送,甲方可提前一个星期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协议书。

2、如果甲方未按协议书规定的日期支付货款,乙方可提前一个星期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协议书。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其他

1、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先试运行一个月,一个月后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书有效期为壹年。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按手印)

乙方: (按手印)

学校食堂肉采购合同样本 篇5

甲方(学校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监督实施方(签章):少普乡教育管理中心

为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采购的卫生质量,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高效运行,按照市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相关文件精神,通过招标会议研究决定甲方学校食堂所需米油统一由乙方供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中华人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乙方必须向甲方无偿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健康证)。

2、正式供货期限为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春季学期放假(一个学

3、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到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如发现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造成食物中毒或名誉损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4、乙方按各学校的数量采购并送到该校,到各学校后要经各学校的负责人、食堂管理员、工勤人员检查验收,质量达到合同要求,并现场过磅。各学校的校长、食堂管理员、工勤人员天天作好每日安全台帐记录。

5、供货报价

具体价格每月由采购方所在的管理中心和供货方在当月2日前商议好,实际价格按照上月下旬的市场价格为参考价进行适当下浮,双方一经定价,则不得更改。

6、结算方式

结算时间为原则为一月内一次,甲方每两周的报帐中如现金提前到帐,可提前支付。

7、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食品不符合质量要求,不仅退货,还要赔偿当天学生的生活费(按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计算发给学生)。

(2)由于乙方所供食品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所在学校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一切责任(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另行定点采购。

8、争端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可向县法院提起诉讼。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暂时继续履行。

9、其它

(1)合同履行期间,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起。

(2)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乙方在供应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教育管理中心留存,一份报送教育局营养办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若有违反本协议条款或教育局等主管部门要收回管理,甲方有权随时中止协议的执行。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