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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汽车服务合同书(通用3篇)

买卖汽车服务合同书 篇1

甲方(卖方):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

买卖汽车服务合同书(通用3篇)

甲、乙双方依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品牌名称、型号、颜色、数量、金额、产地 合计金额:大写:__________。

以上车价不含为车辆办理上牌手续、保险及车辆抵押等所需之各种税费,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一)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并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甲方应在上述材料上盖章确认),符合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关于新能源汽车的相关标准。

(二)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三)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太原辖区内)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四)甲方必须保证汽车为新车,保证汽车的外观没有任何损坏,不得出现掉漆、磨损等现象。

(五)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三条付款方式

(一)定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元,如乙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日后抵为车款,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车款总额的20%。

(二)乙方选择下述第

1、一次性付款方式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1)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2)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于年月日前支付。

乙方可通过双方共同确定的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余款。

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非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除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非由于乙方原因除外),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月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月。

第四条交车时间、地点及提车方式

(一)交车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

(二)交车地点:__________。

(三)提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

(四)交车时,汽车里程表数不得超过公里。

(五)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买卖汽车服务合同书 篇2

买受人(甲方): 合同编号:

出卖人(乙方): 签订地点: 市 区 路 号

鉴于甲方生产用车,经招投标程序确定乙方中标该项目,为保证车辆按时按质供货以及安全使用,经协商一致,双方对车辆买卖有关事宜约定如下: 第一条 车辆情况

备注:

(一)乙方每辆车附赠/附带:

(二)甲方除支付合同项下总计金额外,不再承担任何其他任何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一)本合同项下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车辆产品安全标准(GB),并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乙方应在上述材料上盖章确认); (二)本合同项下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车辆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车辆;

(三)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车辆检验机构(车辆登记的辖区内)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四)乙方必须保证车辆为新车,保证车辆的外观没有任何损坏,不得出现掉漆、磨损等现象; (五)乙方保证向甲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三条 结算方式

乙方先行开具车辆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于通知接车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付款)支付合同项下总计金额X万X仟X佰X拾X圆整(¥000000.00)),打入乙方预先指定的账户。款到提车。

第四条 交车时间、地点及提车方式

(一)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二)交车地点: ; (三)提车方式: ;

(四)交车时,车辆里程表数不得超过 公里;

(五)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 1、车辆合格证。

2、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含附赠品)。 3、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含附赠品)。 4、随车工具、备件、附赠品清单。 第五条 车辆交付及验收方式

(一)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甲方应对合同项下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乙方提出。

(二)甲方验收车辆无误后,乙方向甲方交付车辆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三)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第六条 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以下售后服务 (一)当车辆生产厂家不履行售后服务义务时,甲方可选择要求乙方履行相应义务。 (二)当车辆出现故障时,如乙方、生产厂家或二者委托的承担维修义务的第三方的维修点距发生故障地点超过 公里时,甲方有权就近选择其他具有资质的维修方修理,事后,甲方可凭发票要求乙方报销。 第七条 无效条款

乙方或生产厂家提供给甲方的相关车辆买卖说明书及其他材料中,排除或限制甲方主要权利、免除或减轻乙方主要责任的条款无效,无论该条款是否通知甲方。 第八条 关于修理、退货或更换的特别约定

(一)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

(二)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甲方应在生产厂公布的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但发生第六条第(二)项时除外;

(三)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以先到为准,下同),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甲方有权退车;

(四)在车辆使用 1 年或行驶 2 万公里内,同一关键零件或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仍不能恢复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6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驶,乙方应负责为甲方换车或退车; (五)按照本条上述约定退车的,乙方应当负责为甲方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甲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

(六)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车辆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生产厂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甲方的,双方按生产厂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车或迟延支付车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车款万分之十/日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十五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本合同价款的万分之十/日作为违约金。

(二)在 年 月 日前,乙方交付的车辆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或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甲方也可以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X万元。甲方行使上述约定权利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三)经国家授权的车辆检验机构鉴定,甲方所购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乙方可依据国家关于召回的法律法规协助车辆制造商主动召回有问题的车辆;由车辆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甲方可向车辆制造商要求赔偿,也可向乙方要求赔偿。如甲方选择向车辆制造商赔偿,乙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该车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时,乙方应该明示告知,否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乙方不履行售后服务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为维修车辆而花费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购买车辆配件费、交通费等。

(五)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甲方无法上牌照,甲方有权退车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计金额 XX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或发生不可抗力后没有采取补救措施和通知义务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3 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含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0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 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双方特别约定 经双方协商,乙方为甲方:

(一)代办保险□ (二)代办按揭□ (三)代办上牌服务□ 第十三条 其他

(一)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或变更协议解决;

(二)一方向对方送达的文件、通知、回复等,受送达方应即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快递方式送达。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乙方 份,甲方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合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买卖汽车服务合同书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海关单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检单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_________

交车时间: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

付款时间:_________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护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由双方协商):_________。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_______份(市场留存期_______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