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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地板买卖合同(通用20篇)

木地板买卖合同 篇1

销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订货金额及技术参数

乙方向甲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___元地板。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 定金或预付款

签定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1、定金________元;2、预付款_______元。 第三条 验收方法

验收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结算方式

1、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同意使用者,按质论价,不能使用的,甲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此延误交货时间的,甲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_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注:木地板属天然材料,自然性色差不预更换)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乙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乙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如乙方需要而甲方不能交货,则甲方应付给乙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规定时,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偿付乙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4、木地板属于半成品商品,只有通过科学的安装方法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商品,甲方对所售地板实行安装的,安装费另行协商,安装部分如不符合质量标准和使用要求,甲方应及时维修或重新安装,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自行负责。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标准的,应按变更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退货的,应由乙方偿付甲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不同意退货的,乙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乙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甲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付款总额的_________承担逾期交款违约金。

4、合同签定后如甲方送货,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乙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

5、乙方自行施工安装的,甲方负责终身维修,维修费用另行协商。乙方擅自改变安装程序造成损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 变更产品技术参数的协商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__天与乙方协商。

第七条 双方不得擅自修改合同条款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可要求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一切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的通知甲、乙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第九条 争端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1、消费者协会申请仲裁; 2、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日

木地板买卖合同 篇2

销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订货金额及技术参数乙方向甲方订购__木地板。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下表所列:

第二条 定金

签定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壹万元。

第三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付款结算方式

1、日期:另行通知

2、交货地点:另行通知

3、付款结算方式:

第四条(1)乙方通知甲方提货时,乙方支付木板总货款的30%

(2)木地板到乙方工地,其余货款乙方在五天之内合部付清,乙方未付款按货款的10%交纳违约金每天。付款方式按实际面积结算,质量保证三年内有任何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保证期内乙方通知甲方维修,甲方不去维修,乙方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3)甲方垫付款在乙方验收合格后五天之内付清。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乙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乙方需要而甲方不能交货,则甲方应付给乙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

2、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规定时,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偿付乙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

3、木地板属于半成品商品,只有通过科学的安装方法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商品,安装部分如不符合质量标准和使用要求,甲方应及时维修或重新安装,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自行负责。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标准的,应按变更部分货款总值的5%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退货的,应由乙方偿付甲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0%的违约金。甲方不同意退货的,乙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乙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甲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付款总额的10%承担逾期交款违约金。

4、合同签定后如甲方送货,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乙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违约金5%。

第六条 变更产品技术参数的协商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应提前30天与乙方协商。

第七条方不得擅自修改合同条款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可要求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一切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的通知

甲、乙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第九条 争端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1、消费者协会申请仲裁;

2、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 乙方: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木地板买卖合同 篇3

供方:

需方:

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供方向需方出售模板的相关事宜达协议如下:

注:以上表中的模板数量是预算量,实际数量按施工需用要计算,多退少补,再据实际数量计算价格。

二、质量技术标准:质量以需方在供方取的样品为准,如果和样品不一致,供方应在五小时内调换符合需方要求的产品,否则需方有权中止合同并收取供方总款项的20%违约赔偿金。

三、交货地点:开县开州大道新世纪至汉丰湖酒店段。

四、运输及运输费用:由供方办理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按需方计划要求按时交货。

五、交货期限:由需方提前三天通知为准,供方无条件在三天内供货。否则需方收取供方总款项的20%违约赔偿金。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每批货到需方施工现场,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清所有货款。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出现合同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八、违约责任:一方违约,应给付对方总数量货款20%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双方方签字盖章生效。

供方: 需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木地板买卖合同 篇4

需方(甲方) : 供方(乙方)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有关规定, 为明确需方 (甲方) 和供方 (乙 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标的物名称

规 格

计量单位

数 量

单 价

金 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以下称“合同总额”: ) 大写: ¥:

2、生产厂家及商标

3、供货时间 以甲方通知进场日为准。

4、质量标准及验收 乙方所供标的物的质量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 方标准) ,具体质量标准为: 。

5、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将所有标的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

6、交付费用承担 乙方负责承担将标的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所涉及的包装费、运费、装卸费及 因履行交付义务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7、合理误差及计算方法

8、包装标准 包装应能保证标的物质量完好。

9、结算方式及期限

9.1 结算方式及时间:

9.2 乙方指定其员工(须持乙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为从甲方领取本合同款项的唯一有权代理人, 当该代理人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当以书面方式通 知甲方。 9.3 甲方的每次付款,均以乙方提供的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为依据,乙方不能按 甲方要求提供合法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货款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违约责任

10.1 甲方如未按时向乙方付款, 逾期每日按元/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十天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

乙方未能按期交付货物的, 逾期每日按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交付的产品如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立即给予更换, 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 成的经济损失。

12、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同等法律效力。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

13、解决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照以 下第______种方式执行: 第壹种: 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甲方住所地仲裁委 员会并按该会仲裁规则仲裁; 第贰种: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关于管辖的约定不因合同无效、 撤销及解除或本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而改变。

14、其他条款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木地板买卖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买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___元地板。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签定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1、定金_____元;2、预付款_____元。

第三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交货时间、地点及结算方式

1、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同意使用者,按质论价,不能使用的,甲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此延误交货时间的,甲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向乙方偿讨逾期交货的违约金。(注:木地板属天然材料,自然性色差不预更换)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乙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乙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如乙方需要而甲方不能交货,则甲方应付给乙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规定时,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偿付乙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4、木地板属半成品商品,只有通过科学的安装方法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商品,甲方对所售地板实行安装的,保修期为一年,安装费另行协商。安装部分如不符合质量标准和使用要求,甲方应及时维修或重新安装,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自行负责。

(二) 乙方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标准的,应按变更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退货的,应由乙方偿付甲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不同意退货的,乙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乙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甲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付款总额的___________承担逾期交款违约金。

4、合同签定后如甲方送货,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乙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违约金___________。

5、乙方自行施工安装的,甲方负责终身维修,维修费用另行协商。乙方擅自改变安装程序造成损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__天与乙方协商。

第七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可要求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一切损失。

第八条甲、乙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1、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共一式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木地板买卖合同 篇6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 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 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提供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检验报告以及产品出厂合格证。

第三条 验收方法

1、查看地板的外包装

1)仔细的检查产品的包装箱上的相关标识是否清楚,包括产品的品牌、商标、型号、色号、规格、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

2、核对送货产品与定单是否相符

1)检查瓷砖的每个型号是否与定货单上的型号一致;

2)检查送的每个型号的产品是否与看货时一致

3、查看每箱地板商标是否清晰无误。

检查送货品种是否有遗漏!

5、再一次核算地板的单价和总价。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

甲方收到货后组织验收,验收后开出产品入库单,乙方以现场产品入库单以及相应款项(货物总价的80%)的正规发票到甲方财务办理付款手续, 安装完成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即支付乙方相应货物总价的10%。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乙方尾款。

第五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甲方批准后方能变 更。在甲方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 方。

第六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 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 部分总额5%的补偿金。

第七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 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20_天与甲方协商。

第八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 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 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 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 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 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 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货物送齐经甲方验收 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 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共一式_4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贰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盖章)

年月日:

木地板买卖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 乙双方通过协商,甲方向乙方定购建筑用木模板一批,相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 规格,数量及单价: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木模板规格为915mm×1830×14mm,乙方送货到甲方洞口雪峰建材城工地的单价为57/张,乙方不开发票,数量暂定为贰万张。

二、 付款方式:

1、 甲方地工±0以下的地下工程所需木模板由乙方全额垫资供货,垫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2、 在甲方±0以上的第一层楼开始施工前,应将乙方所垫资供货的货款全部结清。地上一层以后的货款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必须在每月30日将乙方当月所供模板货款全部支付给乙方。

三、 共它约定事项:

1、 货到工地由甲方负责卸货。

2、 每次送货到工地,甲方必须给乙方办理好完整的交续手续,包括收料单,欠条等,注明数量、单价、金额。

3、 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付款给乙方,乙方有权停止供货给甲方,甲方每天应按拖欠货款的千分之二支付利息给乙方。

4、 甲方在制模过程中如发现分层、开裂等时,应在24小时内提供书面材料及影像资料作为仲裁依据,不得随意口头指证。

5、 乙方承诺所购木模板能重复使用8次,如果在此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乙方负责重换木模板;如果为甲方人为损坏,乙方不负质量问题的责任。

6、 未尽事宜,双方 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应向怀化市洪江区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7、 乙方指定付款账号为:

开户行:工行

户名:周开梅

账号:95588870

四、 此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发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地板买卖合同 篇8

供方: (简称甲方) 需方: (简称乙方)

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购销模板规格 915x183 ,价格 43 ,方木规格 标准格,价格、规格以供货单为准。

二、乙方地址:

三、付款方式及时间:

首次付款时间: 货到一半 ,二次付款时间:8层付总款的80%,余款封顶后付清。

四、以上单价不含税金,如需开发票,税金按总金额的4%计算。

五、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模板,保证乙方能在约定的时间内重复使用 6 次,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开胶、脱层现象,小于5%的应视为正常,大于5%的甲方应负责调换,不能调换的应协商补偿,不得推脱责任。

六、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间向甲方付款,时间为7天,如果付款时间向后延误超过一个月,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未付款的10%作

七、甲方向乙方供货时,乙方指定收货人为 签字为算,其它人除乙方负责人外,不得随意签名打条。

八、签定合同时,乙方需要提供负责人、项目经理、收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九、若双方发生纠纷,在卖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供方):

身份证号码:

签订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负责人(需方):

身份证号码:

签订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木地板买卖合同 篇9

供方:

买方:

一. 地板明细

二. 产品质量要求:

1.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及企业标准

2. 供方保证上述产品全新,可正常使用

三.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标准纸箱包装,22片/件,2.4385㎡/件;运费由供方承担;背楼费用由 方承担。

四. 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及验收方法: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验收方法:按所封样品验收,大货要和样品一致,由于样品和大货是不同批次生产的问题,允许稍微色差的存在。

五. 结算方式及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买方预付定金 元(总货款的30%), 发货前买方需支付 元(累计付至总货款的70%),安装验收合格后买方需支付 元(除5000元半年质保押金外,余款全部付清)。

六. 违约责任:

1. 如果供方提供的产品规格、质量和封样不符,需方无条件退货;

2. 如果因供方单方面原因导致交货时间推迟,供方应按货款总金额每日支付1%的罚金。

3. 如果需方不按时付款,供方可按款项支付时间延期交货。需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4.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双方无法履行合约,应及时通知对方,做友好协商解决,并在发生后7日内,提供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地区的主管政府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因履行本合约所发生之一切诉讼,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八.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报价不开票。

九. 本合同一式贰份,需、供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地板买卖合同 篇10

供方:

买方:

一. 地板明细

二. 产品质量要求:

1.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及企业标准

2. 供方保证上述产品全新,可正常使用 三.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标准纸箱包装,22片/件,2.4385㎡/件;运费由供方承担;背楼费用由 方承担。

四. 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及验收方法: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验收方法:按所封样品验收,大货要和样品一致,由于样品和大货是不同批次生产的问题,允许稍微色差的存在。

五. 结算方式及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买方预付定金 元(总货款的30%), 发货前买方需支付 元(累计付至总货款的70%),安装验收合格后买方需支付 元(除5000元半年质保押金外,余款全部付清)。

六. 违约责任:

1. 如果供方提供的产品规格、质量和封样不符,需方无条件退货;

2. 如果因供方单方面原因导致交货时间推迟,供方应按货款总金额每日支付1%的罚金。

3. 如果需方不按时付款,供方可按款项支付时间延期交货。需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4.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双方无法履行合约,应及时通知对方,做友好协商解决,并在发生后7日内,提供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地区的主管政府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因履行本合约所发生之一切诉讼,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八.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报价不开票。

九. 本合同一式贰份,需、供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供 方: 买 方:

年月日:

木地板买卖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执行本合同签定时现行国家标准。质量三包。

1、木方:保证断面尺寸按规格足尺,无边材、次材、无弯曲材,且按甲方要求定尺长。

2、竹胶板:保证其层数在九层以上,酚醛胶,内无次材,保证断面厚度按规格足尺且厚薄必须一致;竹胶板周转六次不分层。

三、交货地点: ,并按甲方指定地点堆放。

四、运输费用负担及安全责任:全部由乙方负担(单价中包括装卸车费、交通及其它所有费用)。且货物运输途中、进出施工现场及装卸车等,所发生的安全等一切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验收标准、方法:分别按上述木方、竹胶板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乙方送货车辆至甲方工地后,按甲方材料签收员指定的地点码墩堆放整齐且便于点数,全数接受甲方材料签收员的检查验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签收,同时,乙方不合格品作退货处理,由乙方负责运回(费用自理)。

六、合理损耗及计量:按甲方现场材料签收员签收认可的数量且有财务会计确认签字的送货单为结算数量依据(但施工完工后所剩且未动用的木方、竹胶板数量不得作为结算数量依据,由乙方负责自行运回,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七、付款方式及期限: (但必须结合业主的付款情况),并按《批量材料付款程序》付款(附后)。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派专人根据甲方用量情况,及时与甲方工地衔接,补充货源,在材料采购员通知后的十二小时内保证货物的正常供应,如不能保证工地需用量,甲方有权采取其它手段调货,所发生的高额费用(即全部差价金额)从乙方所送货款中扣除。乙方必须遵守上述供应外,还应考虑其它不良因素的正常供货(不可抗力事件除外),如不能正常供货,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均从乙方总货款中扣除。

2、如货物在质量上出现严重的问题,且乙方不及时按甲方的要求第一时间调换的,或在数量上弄虚作假,一旦被甲方发现,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拒付所有款项(此款项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

3、在供货过程中,如送检样品与供货木方、竹胶板质量不符时,甲方可扣除乙方当月的全部货款,因材料原因导致甲方出现质量问题的,按有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4、若竹胶板达不到六次周转而分层裂开,甲方将扣除其竹胶板总货款的40%,或拒付其全部货款剩余金额。

5、此合同签定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拒付所有款项。

九、合同生效期限:自合同签定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当日所送木方、竹胶板全部送货单(红联)必须于第二天下午五点之前交甲方财务会计确认签字,否则,未签的票据不得办理结算;要求送货单每月至少汇总对票一次,甲方完工通知停送后,乙方必须在三天内将所有票据与甲方全部对清,未对清的部分乙方自行负责。

2、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方贰份(项目部、财务各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地板买卖合同 篇12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将 所用木模板由甲方供应,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木模板规格、单价

木模板1.83m×0.915m,数量 ,单价 元,木模板1.22m×2.44m,数量 ,单价 ,乙方若需发票,税金由乙方承担,运费由甲方承担。

二、质量要求:

乙方每次要货,现场认可质量。不合格可以拒收,一旦收货使用不可退换,不得说质量有任何问题为由扣出材料款。

三、付款方式:

四、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交货,影响乙方工期,每影响一天,甲方付乙方每天100元损失费,乙方不能按协议第三条付款,每延误一天乙方付甲方每天500元损失费、要债误工费。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约定审判机构为葛洲坝人民法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地板买卖合同 篇13

供方: (简称甲方)

需方: (简称乙方)

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购销模板规格 915x183 ,价格 43 ,方木规格 标准格,价格、规格以供货单为准。

二、乙方地址:

三、付款方式及时间:

首次付款时间: 货到一半 ,二次付款时间:8层付总款的80%,余款封顶后付清。

四、以上单价不含税金,如需开发票,税金按总金额的4%计算。

五、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模板,保证乙方能在约定的时间内重复使用 6 次,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开胶、脱层现象,小于5%的应视为正常,大于5%的甲方应负责调换,不能调换的应协商补偿,不得推脱责任。

六、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间向甲方付款,时间为7天,如果付款时间向后延误超过一个月,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未付款的10%作为违约金,超过二个月按20%作为违约金,以此类推。

七、甲方向乙方供货时,乙方指定收货人为 签字为算,其它人除乙方负责人外,不得随意签名打条。

八、签定合同时,乙方需要提供负责人、项目经理、收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九、若双方发生纠纷,在卖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地板买卖合同 篇14

一、供销双方:

甲方:(供货方)

乙方:(经销方)

地址:(经销方)

身份证号码(经销方)

二、供销协议:

1、甲乙双方经商榷,本着公平协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供货协议。

2、甲方授权乙方在 区域内经营其产品。

3、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乙方在区域内经营甲方产品,甲方按照双方约定提供样板,乙方需缴纳样板费 元。

5、乙方销售 平方并结算完毕后,甲方以货款方式退还乙方样板费。

6、甲方提供产品报价清单(如有价格变动,甲方及时通知乙方)

7、甲乙双方按照报价清单执行结算。

8、甲方提供的价格清单在同一区域内保证一致。

9、工程单数量较大的,由甲乙双方另行议价。

三、产品质量: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供货:(注明事项)

A级地板(A级地板内有一定比例的B级地板,常规比例为南美材3﹪,国产材5﹪)若B板超出常规比例,可采用几种方式处理:

1:超出部分换货。

2:超出部分甲方按照报价清单五折结算。

3:超出部分安装时:(起头、收尾、切边)。

B级地板(B级地板是具有一定的瑕疵的,如裂纹、虫眼、结疤)若因此造成地板使用情况不满意的,甲方不承担质量责任。

甲方提供的地板产品,若因产品质量问题,甲方负责退换货,非质量问题(如产品运输、地板安装、存放不当、人为损坏)出现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四、定货:

1、乙方订货后,须及时将订货单标注清晰传真与甲方。

2、乙方订货后,须及时将定金 %,汇入甲方指定账号。

3、乙方订货后,若因乙方单方面违约的,甲方不予退还定金。

4、库存地板品种订单后,提前六个工作日通知甲方。

5、非库存或非常规品种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再订单,订货周期十五个工作日。

6、乙方若是按照“色样”定做的,须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再订单,并需缴纳总额 ﹪的货款。

7、乙方若是按照“特殊色样、板材、规格、包装”定做的,须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再订单,并需缴纳总额 ﹪的货款。

8、定做地板不予退货,定做地板数量要求准确,若需补货价格另议。

五、提货:

1、乙方提货数量在20平方以上的,甲方负责送货(敦煌市区内)。

2、乙方提货数量在20平方以下的,甲方收取相应运费(敦煌市区内)。

六、结算方式:

1、甲方收取订单定金后,开始备货或生产地板,货到付清余款。

2、乙方未付清货款前,此地板产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七、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

2、协议到期甲乙双方有意续签的,甲乙双方在协议到期前一个月重新签定。

3、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补充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共同履行条款。

注明: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仔细阅读,协议内容清楚明白后,予以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均需按照协议内容执行,责任、权利、义务明确到位。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地板买卖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与经济责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及地点

1.1、工程名称:上海“××国际大厦”公寓楼地面木地板装修工程

1.2、工程地点:上海市闸北区×××路×××号

1.3、工程规模:约×万平方米。

1.4、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第二条 工程内容

公寓楼7-26层楼地面铺设复合地板(厚12mm)及PVC踢脚线工程,甲方已售出的45套毛坯房及25层已装修的7套样板间除外。

第三条 工程总价

人民币暂定为××万元整(RMB:××万元)。

第四条 工程结算

4.1、工程造价的计价标准,公寓楼室内房间地面复合地板的铺设(含PVC踢脚线、收边条)以实铺楼地面面积每平方米68.00元,一次性包死;工程竣工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实结算;即:实铺面积×68.00元。

第五条 付款方式

5.1、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壹拾柒万元的工程定金;

5.2、当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的50%时,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壹拾柒万元工程款;

5.3、乙方全部工程完工,甲方再支付乙方人民币壹拾柒万元工程款;

5.4、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提交结算报告且工程交付甲方后,双方进行结算,工程结算值确定后十日内,甲方支付至工程款结算值的97%;

5.5、余款3%(即人民币贰万元整)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如工程无质量问题,甲方在一年后无息付清。

5.6、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和其他在施工中所发生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检测、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协助、配合等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六条 工程期限

6.1、开工日期:××××年11月10日;

竣工日期:××××年12月31日;

工期天数:51日历天(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和配合施工等待时间)。

6.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致使停工或无法正常施工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第七条 项目设计方案、施工要求及方案

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确定的方案施工,乙方在此基础上,合同签定后2日内,乙方可向甲方提供其他方案的合理建议;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但甲方的确认并不视为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材料设备

8.1、本工程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负责供应,乙方应根据甲方以确认的材料及合同文件、采购计划等规定进行采购;

8.2、对于乙方使用的材料,甲方有权在施工过程中予以调整,在材料进场前的调整其损失由乙方负责,若材料进场后调整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调整时,对于使用的材料以甲方确认的为准、任何调整均以书面通知乙方。

8.3、材料要求

8.3.1、乙方在签订材料供货合同前,无偿向甲方提供样品并注明型号、规格、产地、计量单价等内容及材料质保书、产品合格证书、环保认证书,该类材料样品将被封存,以作规范及竣工结算标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再作任何更改。甲方对任何样品的封存、认可,并不会解除乙方对材料的质量保证责任。

8.3.2、材料规格

本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规范和图纸及上海市有关文件规定所说明的种类和标准要求。任何材料在施工后发现不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范或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时,乙方必须免费更换其他由甲方认可的合格材料,并不得延长工期期限。

8.3.3、材料试验、复测

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对所有材料的相关性能进行试验、复测,包括防火阻燃性能、环保等;试验次数与检测单位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乙方需提供试验用的材料按规格要求送到指定实验室进行试验,支付有关试

验费用(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试验合格后才可使用,若试验结果被认定不合格的材料,均不得用于本工程的任何部位,且需立即搬离施工现场。而该批材料采购、运输、搬迁费用等均由承包商负责。

8.3.4、材料的地域适应性

乙方需考虑材料对上海气候的适应性,尤应注意预防气候变化造成的变形。

8.3.5、材料的包装保护

所有运抵工地现场的材料,必须是全新且完整无缺及有妥善包装保护(凡需包装的材料)。免受因搬运、天气与其他任何情况引起的损坏。在可能情况下,材料在使用前都能保存在原有的包装箱内或用其他覆盖物保护。

8.4、所有材料,乙方应当在材料运进现场前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质保书、环保认证书等品质合格证明以及安装使用技术资料,并应当进行必要的试验、测试、复检。否则,相关的材料不得使用,甲方发现使用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无论该材料是否质量合格,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甲方的核实、接受相关文件、报告,并不免除乙方对于材料质量的保证责任,材料的缺陷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8.5、材料的运输、装卸、保管保护。

本工程施工用材料由乙方负责运至仓储场地卸车并保管保护,运输、装卸、保管保护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施工现场有仓储场地,甲方可免费提供,没有仓储场地或不足的,由乙方自行解决,且不得要求延长工期或增加费用。双方明确,凡运入甲方施工现场的材料设施设备,其所有权均转让甲方所有,施工完毕后,对于剩余的部分,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自行运出。

第九条 质量要求、竣工验收与保修

9.1、本工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本合同中有关规定,工程质量必须同时达到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本合同质量要求,前述标准不一致的,以高者为准。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决定增减施工项目,乙方应按照调整后的图纸施工。增减项目的部分工程结算,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9.2、如双方对工程质量有异议,可申请工程检验,检验费暂由申请方垫付;待检验结果确定后,如工程质量合格,所需检测费用有甲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当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复完毕,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如需进行二次检测,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9.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无故拒不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合格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但下列情况均不视为甲方提前使用,乙方仍应当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除非乙方能够证明是甲方或实际使用人造成的质量问题:

(1)甲方在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前临时使用已完工程的;

(2)经甲方许可的装饰装修施工单位或广告发布单位进行装饰装修施工;

(3)无论何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在本合同确定的工程竣工日之后,如工程尚未达到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要求时,甲方为履行与他人的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减少损失而将工程或其部分交付买方或承租方的。

9.4、工程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第40条确定,没有明确规定的工程项目,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内确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修复。凡属保修范围内经乙方保修的项目或部位,其保修期为该应修项目或部位修复完好并通过甲方或业主验收之日另行起算。双方另行签订《建筑装饰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十条 甲方的其他责任

10.1、协助乙方办理装修有关手续(包括消防、水、电、暖气、煤气、改动结构等)。

10.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水源、电源接驳位置,但到具体作业区的二次接线及计量表由乙方自费接驳、安装,施工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乙方的其他责任

11.1、组织富有经验的施工队伍,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及国家装饰、装修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11.2、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甲方提交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表,经甲方审核后执行,但甲方的审核并不视为对该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表承担责任。

11.3、乙方应在每周一向甲方提供上周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形象进度及下周的工程进度计划表各一份。

11.4、乙方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直至乙方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交付甲方时止,承担成品保护所需全部费用。

11.5、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不得将工程转包或转让、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6、施工现场及材料的安全保护、防火防盗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并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工地发生火灾。乙方须采取措施使工程免受损坏或受恶劣天气的影响。

11.7、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报经甲方代表检查验收,否则不得施工,甲方并有权要求重新检查验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11.8、乙方呈报的一切技术联系单及施工方案,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的批准,不会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 11.9、乙方所选购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要求,保证工程的空气质量验收后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工程竣工交付时,承包方必须提交相应的环保及空气环境质量合格检测报告,保证所施工部位不存在环境污染或空气质量不合格情况。检测时应当通知甲方派员到场。

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或未达到本合同要求的,或乙方未提供前述检测报告或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付任何费用。

11.10、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于甲方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妥善存放和处置乙方设备或多余的材料,并每三天清除一次残留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

乙方在撤场前,应当清理好工地、清除并运走所有乙方设备、剩余材料、残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达到工程交付标准,使现场和工程处于清洁和安全的状况,达到甲方满意。

11.11、乙方负责办理工程所需的消防报批报验等审批手续的办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11.12、乙方进场施工前,甲乙双方进行工程交接,并填写交接清单,交接清单经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附件。乙方进场施工,即视为现场具备条件或虽有瑕疵但乙方自费解决并不要求延长工期。

第十二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2.1、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2.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12.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工程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或未按进度计划中的各阶段工期履行或逾期履行其他义务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13.2、乙方施工工程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并经甲方提出仍不能改正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包括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3、乙方在售后服务期间未履行应负的责任与义务,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 5%的违约金。

13.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指令或要求修理、拆除、返工、改建,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但如乙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14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指令仍未符合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10%的违约金。

1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工程总造价10%的赔偿金及甲方应付给第三方的违约金、赔偿金。乙方应当无条件于七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结算(结算值的3%作为保修金暂扣):

(1)乙方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或未按进度计划中的各阶段工期履行的,任何一项逾期达七日或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达三日以上的;

(2)乙方的施工如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甲方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五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指令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3)乙方项目经理及人员无法胜任本工程工作的,或无法与甲方代表维持正常的合作关系,虽经更换仍无法满足甲方基本要求的;施工组织管理及技术力量不足,无法保证在规定期限内按质量标准完成施工任务。

(4)发生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违反承诺的情形。

13.6、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应付款额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的违约金。

13.7、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

13.8、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包括已逾期支付的款项。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第十五条 附则

15.1、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方各二份。

甲 方: 乙 方 :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签订日期: 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

木地板买卖合同 篇16

甲方(需方): x项目部

乙方(供方):

因甲方施工生产需要,同意由乙方供应甲方建筑用模板、木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合同约定模板木方规格、数量、单价及金额:

二、模板质量:松树模板实际厚度不得低以14.5mm厚。可保证周转 8 次以上,松树木模板为清水优质模板,不得使用劣质材料加工模板。

三、木方质量:木方实际尺寸4.8mm*8.8mm以上。几何尺寸方正,有缺陷(即豁

四、交(提)货地点:一期工程工地。

五、运输、装卸费用承担:货物的运输及运输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按甲方要求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乙方指定工地经双方点数验收合格办理相关验收手

七、违约责任: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要求供货质量、数量所本合同要求不相符,

八、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地 址: 地 址:

联系 电话: 联系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木地板买卖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国家相关法律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为依据,经友好协商,就 强化复合地板供货安装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一、

二、 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强化复合地板制作、安装。 工程造价:

按照甲方要求的结构、材质、数量要求,本工程造价为:

以上价格包含木地板制作材料、辅料(不含踢脚线)、安装(不含踢脚线安装)、运输费用。不含税金、不含押款。

三、 工程期限要求:

合同签订后,乙方收到订金开始备货,备货时间为 日,开始进场施工,面板安装(视天气、通风等外部条件而定),计划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以款项实际到账日为准)。

四、 施工要求与变更:

㎜以上,找平费用(含材料费、工费等)由甲方负责。

2、具备施工条件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工(如因天灾或不可抗拒原因被迫停工除外)。

3、乙方货到现场后,必须经过甲方签字验收,同意乙方进场安装施工,乙方按双方确定的施工方案进行安装完成后,甲方若提出异议,乙方不承担责任。

4、如甲方提出计划变更或更改设计,不能继续施工,应写出书面材料经双方签字后方可更改计划。

5、乙方货到现场后,如不能确保用电及其它原因造成不能正常施工,耽误工期,由甲方自行负责。

6、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施工中如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返工、材料积压浪费等损失,由甲方承担经济责任。

五、 工程款结算:

1、甲方应按期腾空场地,水泥地面须保证1m范围内水平误差不超过1㎜,如平整度超过

2、合同自签定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1日内支付给乙方工程预付款,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元(大写: )。

3、地板制作完工后,面板及铺料进场前,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元(大写: )(不含预付款)。甲方如不按期付款视为违约。

六、 验收与保证:

相关规格标准进行验收 。

2、乙方保证施工材料、工艺等方面与本合同相关内容一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

3、在一年保修期内,乙方原因地板出现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非乙方原因出现地板

七、 工程管理:

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和其他相关事宜。

2、乙方负责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相关进场费用。

3、甲方负责为施工现场配备消防灭火器材,防火防盗及产品保全工作,。

八、 其它约定:

能按期完工,由甲方负责。

2、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如有违约,违约方按违约款额的双倍赔偿给另一方。

3、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结清尾款后失效。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木地板买卖合同 篇18

合同编号: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一、因甲方施工生产需要,同意由乙方供应甲方建筑用模板、木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约定模板木方规格、单价:

上表单价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卸料后的价格(包括料费、运费、装卸费及一切不可预见费用),此单价为固定单价,不调价,对此双方确认。如因数量变化则总价按单价予以相应调整。

第二条 数量:数量按甲方收料单统计,以甲方实际收到的乙方合格产品数量为最终结算数量。

第三条 质量:

1、模板质量:松木模板实际厚度与标准厚度不得误差0.2mm,且确保为全整芯。可保证周转 8 次以上,在规定的周转8次内松木模板不得开胶、起皮。松木模板为清水优质模板,不得使用劣质材料加工模板。

2、木方质量:木方实际尺寸以上。几何尺寸方正,有缺陷(即豁皮、边皮、弯曲、裂痕、裂口等)的木方不得超过每批次送货量的 2 %。

3、模版、木方的材质、规格型号均按照乙方送甲方封存的样板标准执行。

第四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1、凡因乙方对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或因乙方其它原因,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乙方应承担交货不能之违约责任。

2、包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不另计付。

3、风险负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验收

1、验收期限及方法:甲方在模版、木方到达指定地点后组织验收;基于对乙方质量承诺、实力、规模等的信赖,验收方法仅限于数量、规格、表面及包装是否瑕疵及接收相关证书(如合格证书、说明书等),该验收不免除乙方产品质量责任;

2、甲方有权拒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包括使用中发现的、工程

质保期内出现系因本合同产品质量缺陷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退还货款,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验收、使用中发现已收产品不符合要求,则甲方有权取消未交付部分产品的合同履行。

4、即使验收期满或合同履行完毕,产品质量责任亦不能免除。

第六条 结算付款

1、结算数量按甲方收料单统计,以甲方实际收到的乙方合格产品数量为最终结算数量。

2、结算方式:乙方垫资供货在货款满100万后作为履约保证金,以后每月甲方按货款的50%支付给乙方,年底甲方再支付余款的50%(除履约保证金外,付至货款的75%);

3、付款形式:现金、支票及承兑;

4、乙方提供合法发票是付款前提,如果乙方提供之发票是假票、套票等,一经查出,视为乙方供货不能,应承担约定之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乙方送货至工地现场

2、交货地点:位于 。

3、交货日期: 。

第八条 索赔

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乙方提出索赔。

2、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A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B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7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或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3、如因乙方供应的模板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在正常使用时出现开裂或者炸模现象,甲方按壹张换贰张模板的标准同乙方予以更换或扣减乙方的结算金额,同时承担因更换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如模板开裂或者炸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予以赔偿。

第九条 其他违约条款

1、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延期交货,则乙方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千分之五付给甲方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即时供货,则乙方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千分之五付给甲方违约金。如乙方供货延期超3天的甲方有权另行采购货物,由此造成的价差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甲方确因不可抗力、工程停工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理由,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4、如因乙方违约,则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将作为赔偿金,赔偿给甲方。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应向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签署后,如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A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B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如下:“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弄虚作假,损害甲方的利益。

2、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合同载明地址为双方送达通知的有效地址,通知自发出之日起视为送达。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效地址为3、本合同任意条款修改或另行达成补充协议均须在修改处或协议上加盖双方公章方有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共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木地板买卖合同 篇19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

供货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供需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施工地点:

1、购货单位购买的建筑材料的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购货单位扣除供货单位结算总价5%作为建筑材料的质量保证金,待购货单位收到所购材料30日内未发现质量问题后返还给供货单位,在购货单位收到所购材料30日内如建筑材料有质量问题供货单位负责履行退换等义务,否则购货单位有权扣除质保金作为罚款。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货单位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供货单位在正式供货之前,先送样品,并提供相应的厂家生产许可证,资质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经甲方现场确认后确定方可按样品大批量供货。

2、供货单位所供的建筑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要求,进场提供厂家资质、检验报告、合格证。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如购货单位收到材料后发现有不合格材料(外观、尺寸、质量等出现与供货单位提供的样品不符),供货单位应无条件负责更换。

五、交(提)货地点和方式:合同签订后按甲方要求按时供货,交货地点项目施工现场,若未按购货单位要求时间供货至现场,由供货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六、运输方式、到达站及装卸费用负担: 由供货单位负担全部费用。

七、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由供货单位负担全部费用。

八、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运输过程中所有损耗由供货单位承担 ,由供货单位承担全部费用,甲方以现场实际收货量为结算依据。

九、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国家标准、双方确认的样品、洽商记录或其他书面约定等;货到指定地点三日内,购货单位组织并完成验收,若有异议当即书面通知供货单位,24小时内将标的物全部退场,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违约责任以及工期延误的损失(含经济损失)。

十、交付定金预付款数额及时间: 本工程无预付款。

十一、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现场后,经购货单位验收合格,由购货单位接收人验收合格并签字后,出具相应的验收证明及收货单,购货单位收到供货单位提供的付款票据资料文件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支付凭证给供货单位,支付95%材料款,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验收之日起30日内无息返还。

十二、违约责任:

供货单位未按购货单位要求时间供货的或因标的物不符合要求退场重新加工订货的,每延期一天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 法律规定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合同的,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货款付清后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 肆 份,供货单位 贰 份,购货单位 贰 份。

十六、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1)建筑材料到达现场后,由供货单位负责卸货。若未取得购货单位同意的情况下,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处合同总价款5%的罚金,由此造成货物的损坏、丢失等情况全部由供货单位承担。

2)供货单位在施工现场卸货时,若造成现场物品损坏或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供货单位承担。

3)供货单位未按购货单位要求时间将建筑材料送到施工现场,处合同总价款1%/天的罚金,并承担由此给购货单位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4)出现不合格建筑材料,供货单位无条件退换。若供货单位未能及时退换不合格建筑材料,处合同总价款10%的罚金,由于出现不合格建筑材料所给购货单位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供货单位承担,且购货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5)若在双方未协商的条件下,供货单位中途停止供应建筑材料,对供货单位处建筑材料合同总价20%的罚款,赔偿由此给购货单位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且购货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6)购货单位和供货单位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如违反本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7)购货单位购买的建筑材料,在购货单位未验收交接之前均由供货单位保管,无论丢失、损坏与购货单位无任何关系,供货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8)购货单位购买的建筑材料,经购货单位现场人员验收后发生的建筑材料损坏、丢失与供货单位无关。进场未验收的建筑材料由供货单位负责保管,损坏、丢失供货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9)本合同是依据双方签订合同之前认可的资料,如有更改,须另立书面洽商记录。与本合同有关的报价单、洽商记录、往来函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随合同一并执行。

10)材料进场时间列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以及结算依据。

供货单位单位(章):购货单位单位(章)

年月日:

木地板买卖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合同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化项目的有效实施的责任管理,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的木地板装饰工程的有关事项订立如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承包区域及内容:4-5楼房间内木地板安装(按建设方提供品牌)。

3、工程造价及平方单价:按实际安装面积计算工程的总工程款,单价为53元/m2。

4、资质等级:合格安装标准,即施工期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标准为准。

5、合同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至 月 日完工。

二、承包形式及人工费用造价:

1、本工程承包形式为包材料、包安装费用、包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及材料进场等包干形式。

2、本工程量约为550m2,安装材料型号为75803款。

三、甲、乙双方职责:

甲方:

1、为乙方施工人员入场在不影响施工的原则上创造条件。

2、施工期间提供的用水水源、电源及邻里关系的处理。 乙方: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及资质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如出现上述问题及安全事故一概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2、出现安装资量问题和材质问题一概由乙方负责返工及材料的更换,甲方不负任何费用的承担。

四、工程质量验收:有关材料的品牌、规格及型号、材质、工程质量一律按建设方验收合格为准。

五、付款方式:

1、材料进场按材料总价款预付%的货款。

2、完工验收按建设方及甲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80%,其待建设方开业一个月后无质量付清。

六、工程变更及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共同协商鉴定为准。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上述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