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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设备买卖合同(通用26篇)

区域设备买卖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区域设备买卖合同(通用26篇)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同内容:厨房设备及用品添置

二、工程总金额:(大写)

三、施工安装地点:甲方所在地

四、施工时间:从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至年月日内完成并会同甲方共同验收。

五、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订金,即人民币:,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立即开始制作或准备甲方所需物品。制作完毕后,由乙方负责将甲方所需物品运至甲方现场并负责安装施工。货到现场,甲方再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50%货款,即人民币。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向乙方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货款,即人民币。

六、权利与义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现场施工的水、电施工配置,已满足乙方安装施工的需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安全操作,并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要求。若安装施工完毕,甲方未按合同要求付清货款,乙方有权对甲方未付款部分产品自行处理。

七、售后服务:乙方向甲方所提供或制作的产品“三包期”为一年。保修期后产品继续实行售后服务,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收取一定的材料及人工费用。

八、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方所在地法院诉请解决。

九、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起效。

备注:根据甲方所要求的质量所需要的材料来制作。

甲方单位:乙方单位:

代表: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区域设备买卖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视高科技视频会议系统》之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下述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总则

定义

合同:除非特别说明,“合同”一词均指本合同。

授权代表:甲乙双方各有一至二名授权代表,处理本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事宜。

不可抗力:合同一方或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之客观情况,例如: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不包括由于一方的疏忽或故意不遵守良好的合同惯例所发生的事故。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3、合同修改

除非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单位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书面修改文件,否则合同不得修改。符合这一程序的修改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并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通告

为执行本合同所需要通告另一方的信息(如:通知、要求等)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供。

通告的消息以挂号信、专递、传真或派人递交信件等形式发给规定的对方联系地址,都可视为提交,并在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后生效。

本合同的含义和解释,以及各方之间的关系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

第二条产品

产品名称

(版本号或型号)

功能简介

数量

单价

总价

合计: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发货方式、时间

本合同产品货款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人民币元整(元)。乙方收到甲方货款后3日内开具合法发票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义务

甲方保证不对乙方所开发的软件进行拷贝、复制、泄露给第三方使用,否则乙方将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若乙方向甲方出售的产品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和其他任何所有权纠纷,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在软件的安装过程中,乙方要全面配合甲方。

第五条乙方义务

乙方收到甲方合同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系统的安装和功能验证,并通过EMS快件向甲方邮寄软件光盘,光盘内容包括软件系统安装程序、管理员使用手册、用户使用手册。

乙方保证在所出售给甲方的软件产品中没有病毒、木马或其他后门程序。

乙方免费为甲方深圳公司的工程师以及软件使用人员现场培训一次。若甲方需要乙方去外地进行现场培训,甲方需要付给乙方工程师的全部差旅费以及每天贰佰元的培训费.乙方应该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能够符合甲方的使用目的,若因为产品质量存在瑕疵导致甲方无法使用,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软件服务义务

乙方为软件提供12个月免费升级和网上支持,乙方将开通技术热线和专用邮址为甲方客户提供方便。12个月后若甲方仍需软件升级或技术支持服务每年要向甲方支付800元。

若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产品受损但又必须由乙方提供技术服务的,乙方将收取维护费和服务费。

第七条争议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书的条款在理解上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修改、补充有关条款;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如发生争议,亦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原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违约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支付软件款时,每延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部分5‰的滞纳金。本合同的买卖行为系不可撤销之行为,单方撤销的,应支付对方相当于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付软件时,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交货物总金额5‰的滞纳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之损失。乙方不能履行第五七条之义务,甲方有权退货,并由乙方承担赔偿甲方损失之责任。

因不可抗拒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应重新协商并修改合同。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件同样有效。附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帐号:

指定代表人:指定代表人: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区域设备买卖合同 篇3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合同条款,并严格履行。为便于本合同的表述,本合同文中所述的“产品”、“货物”、“货”均指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购销合同标的物。

一、合同标的及总价款:

二、合同履行约定

1、履行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合同预付款____元;乙方在收到甲方所付预付款的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供货。

2、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种运输方式:

第一种甲方上门自提货物并承担所有因货物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保险费、特定包装费等);

第二种乙方代办托运,甲方承担所有因货物运输而发生的费用;第三种乙方送货上门,甲方承担所有因货物运输而发生的费用。

3、甲方收货后三日内,应按照乙方提供的产品出厂质量标准对所有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时应向乙方出具书面签章的《验收合格报告》。若收货后五日内甲方未向乙方出具验收报告时,视为乙方交付的货物验收合格。

经甲方验收,甲方对乙方所供货物有异议时,应当妥善保管货物,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经乙方核查甲方异议成立时,乙方应以退货或换货的方式为甲方妥善处理并承担因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三、付款期限、方式及开票

1.双方签订合同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预付款元(¥:________);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________日内向乙方付清剩余货款(¥:____________)。

2.甲方付款方式:银行转账,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变更付款方式,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乙方收到全额货款后7日内向甲方开具发票。

四、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应按如下条款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尚未开始本本合同甲方所需货物的采购时,经乙方书面同意本合同可以解除,但甲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已经订购或采购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货物时,经乙方同意本合同可以解除,但甲方应全额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并按本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期如约履行付款义务时,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日仍未足额支付应付款额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乙方向甲方供应的全部货物,甲方应向乙方赔付货物的使用费、折旧费、安装费、运输费等因甲方解除合同而致使乙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按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三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

1.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未付清全部货款之前,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下货物损坏、灭失的风险,在乙方向甲方交付货物或乙方向承运人交付货物后,由甲方承担。

六、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友好协商,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书面协议作为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的不同条款和分条款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也不影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含义和解释。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时间:

区域设备买卖合同 篇4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责任,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

一.合作概况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为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淮南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业务用房项目(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多联式空调工程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工作及相关事宜.二.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整个项目过程中和招标人以及有关各方的公关、洽谈等活动.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甲方全权转承并享有投标人与招标人签署的一切权益和责任的合同,由甲方全权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工作.

(3)甲方应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工作.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4)甲方与投标人签署转承合同并进场施工后,根据本项目进展,向乙方采购投标文件中所有的多联机设备(施工过程中如有对设备数量型号的变更,则按实际需要采购).多联机设备清单见投标文件,价格经双方协商为:4700000元(肆佰柒拾万元整)

(5)甲方向乙方支付150000元的合作费用,第一次提货付50000元,第二次提货付100000元。

(6)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十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花费费用157000元(壹拾伍万柒仟元整),此项费用与中不中标无关。

2.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乙方配合甲方进行于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项目施工及管理等费用的合同。

(1)乙方负责按照工期要求向甲方提供全新的、符合招投标文件和设计要求的“美的”牌多联机空调设备.并向甲方提供设备全额发票和与设备相关的手续资料.保证验收合格.如因乙方供货等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2)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提供产品的技术支持,施工完成后乙方负责配合甲方进行系统调试.如果招标人要求对其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乙方要积极配合。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20万元做为货物订金,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分批提货,每批货提货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提货物的100%货款,订金在最后一批货提货时扣除。供货方式及期限:

乙方收到货款后30日内根据甲方要求分批发货,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招标人施工现场。货物到达现场前一切风险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三,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按照投标文件中的与售后服务相关的条款执行.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外,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全额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造成的损失数额不明确的,由第三方进行评估.

五、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向淮南市仲裁机关提请仲裁或向淮南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20__年__月__日__与乙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协议作废。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区域设备买卖合同 篇5

甲方:(购货方)

乙方:(配送方)

为规范双方的购销行为,构建诚信、公正的电脑办公耗材购销新秩序,根据《合同法》,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采购与货物送达

(一)乙方保证从正规渠道集中采购电脑办公耗材。

(二)电脑耗材因市场波动,价格变动比较快,乙方提供的报价单,只提供给甲方做为参考价格,实际价格按照订货时确定的价格为准。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后,保证在三个工作日内把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地点。

(四)甲方收到货物后,应仔细核对货物数量,规格。确认无误后,在验收单上签字。

(五)甲方收到货物后,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应马上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确认问题后,按照厂家的三包规定给予保修。

(六)甲方收到货物后,乙方应负责提供安装指导或服务。

(七)如因战争,台风,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该方履行期限可以相对延迟,对由于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二.合同的补充,变更与解除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三.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的任何争议,合同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合同一方向另一方送交要求协商解决争议的书面通知后十日内双方仍不能达成争议解决的,则任一合同方有权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合同的生效及合同份数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区域设备买卖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一、货物名称及数量:

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单价见货物清单。

二、项目地点:

三、合同造价:合同总造价人民币大写元整(¥)。

四、付款方式:

1、现金支付¥元。

2、签定本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3、乙方安装完毕抽排油烟净化、送鲜风系统,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4、所有设备经乙方工程技术人员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人民币大写元整(¥)且甲方需支付乙方消费劵元整(¥)。

5、乙方在收到甲方工程款后应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据。

五、工程完工时间:

1、自本合同正式签订,乙方收到甲方合同预付款后甲方现场可以施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安装完毕。(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该工程及设备保修期为年,在保修期内,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保修范围内的服务,包括更换零配件的材料费,保修期满后,如甲方需要,乙方应积极响应,并以市场统一价格为甲方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六、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施工规范,确保安全施工。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1、从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笔工程预付款开始,乙方不能在天内按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千分之的违约金。

2、甲方在工程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如违约,每延期一天,甲方应承担拖欠金额千分之的违约金。

八、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为:“厨房抽排烟、送鲜风系统报价表”。

十、合同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本合同所附的附件为:“汇总表及报价清单”。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可签定书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年月日年月日

区域设备买卖合同 篇7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

1.产品清单及价格(此表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可附后)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标总价格(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友情链接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即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合同总金额______%的余款即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文件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投标文件内容)。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乙方应在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开发区监察审计部门,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共同监督下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政府采购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区域设备买卖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多次讨论、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网络布线及设备采购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特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并同意本合同及各附件的各项条款。

一、验收时间

1.验收时间:合同签订起_________日内,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2.验收内容:按甲方要求连通各个网络及电话节点。

二、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_________%作为预付款;

2.所有网络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后的第二个工作日,甲方即付给乙方合同总额剩余的_________%;

3.对于本合同约定内容之外的应用需求变化,可由双方协商,根据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视工程的工作量免费或另行收费。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

1.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相应费用;

2.严格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审查方案,完成协作事项并监督工程的实施进展;

3.按照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内容进行工程验收。

乙方:

1.按照合同(及附件)约定,在深入了解甲方需求的情况下,负责整个网络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进度安排;

2.严格按照合同(及附件)约定,对甲方有关人员提供咨询等服务,并保证按期圆满完成网络布线工程。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若不能按时付款视为违约。拖延十天以上,甲方每日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____‰作为滞纳金,且工程进度按拖延时间向后顺延;拖延一个月以上,甲方每日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____‰作为滞纳金;

2.乙方若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容和要求交货、完成系统,视为违约。拖延一天,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拖延十天以上,每天处以本合同总额____‰的违约金。

五、布线设备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总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合同自动解除;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如有经双方协商并签字生效的合同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如有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区域设备买卖合同 篇9

买受人(甲方):____________项目部

出卖人(乙方):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填写说明: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为格式合同,可供签订砼泵、塔机、混凝土布料机、施工升降机、等施工机械购销合同使用。

2、可选项中,选择请在该项前的“□”中划“√”,未选请在该项前的“□”中划“__”。

3、本合同文本不宜涂改,确需修改,请在修改处加盖双方公章,并附加说明。

第一条: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数量及配置说明:

第二条:质量标准

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关标准一套。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按乙方《产品质量保修书》执行,保修期限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乙方应承担自交货起因产品质量而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责任。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丙方对乙方在本合同中应履行的所有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垫资款、货款及违约责任的承负进行担保,担保期限自债务产生之日起到债务履行期满后二年。

整机为裸装,随机附件和随机文件用木箱包装,包装箱不回收。

第五条: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按甲方确认的“发货清单”提供,随同主机发运。

第六条:货物验收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1、验货: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______________建筑工地,在甲方指定地点验货。

上述图纸甲最迟应于合同订立之后日内提供给乙方,双方应就相关图纸的交接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如果甲方在上述时间内未能及时提供相关图纸的,则合同的租赁期间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起算时间之最长日期向后作相应顺延。

2、乙方代办汽车或铁路运输,运费包含在合同总额中。

3、收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部

收货地址:工程施工现场

联系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甲方应在货到交货地后组织验收,验收符合交货要求的在“发货清单”上签字盖章;买受人在验收时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时,需在验货后____天内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接通知后应在____小时内作出答复,进行更换、调配以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第八条:设备的安装、调试与培训

1、设备开机时,乙方接甲方通知派人前往指导安装调试,完毕后,双方在“调试交验单”上签字盖章。

十、不可抗力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证明,并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技术培训,以保证甲方操作人员能承担设备操作任务。

3、甲方设备投入使用前,乙方须提供《安装证》,如甲方有《安装证》,则乙方可不必提供。

4、乙方应承担在设备安装调试期间操作本设备引起的一切机械、人身事故并承担责任。

第九条:付款方式、时间及期限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按每天_______元计算;

2、乙方所供货物质量缺陷的违约责任:按合同金额__%承担违约金;

3、甲方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拖欠款项每天万分之一计取。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及其它:建筑材料购销合同模板按样品收货,整板在自然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备注:参照所提供的模板使用说明资料使用,产品合格率为95%)若出现质量问题如大面积开胶起层包调包换,有一张换一张。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按《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产品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2、产品超过保修期,乙方应派人提供维修,配件费由甲方承担。

3、甲方验收货物(设备)后,应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但因货物(设备)质量、使用故障和售后服务等问题,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款项直至问题解决。

本委托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拟定,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拟补充条款。如有争议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通过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4、质量保修期间,甲方所购货物(设备)发生故障时,乙方应于24小时内派出售后服务人员至故障货物(设备)所在地开始维修或售后服务,超过48小时后,甲方将视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按_____元/天计取。

5、甲方合同款付清同时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国家统一完税发票。

6、运输费用由运输单位为甲方开出运费发票,由乙方代为转交甲方。

第十三条:其它

甲方租用______型虚拟主机_____部,租用时间为_____年,年租金为_____元;初装费_____元;同时注册国内域名_____个,国际域名____个,费用为_____元;转移域名_____个,费用为_____元;额外空间___MB,费用为_____元;额外电子信箱____个,费用为____元;其他:_费用为________元。以上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

1、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与本合同一并使用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经签约,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并承担合同中各自的义务。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4、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结清货款手续后即自行终止。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供方(乙方):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8.3由供方负责开箱,需方验收.验收方根据本合同附件一:技术规格及配置验收无误后,由需方对本合同设备及附件予以确认。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区域设备买卖合同 篇10

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买受方)

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出卖方)

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以下条款:

第1条定义

“验收手册”是指由出卖方提供并由双方确认,供双方检验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标准所用的一种文件。

“规定资料”是指与本系统相关的、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图纸、数据和其他资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设备(结构或性能)不符合验收手册有关规定之处。

“现场验收”是指买受方按照验收手册对出卖方安装的设备所作的最后验收。

“技术规格”是指本协议附表a。

第2条销售主体事项

出卖方愿意出售,买受方愿意购买下列设备:

设备技术要求

设备性能必须符合所规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并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

出卖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日之前准备且提交给买受方验收手册草案副本2份。由买受方在日内审议和批准验收手册。

本协议正文规定如与附件规定相抵触,以本协议正文规定为准。验收手册若与技术规格或规定资料相悖,则以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为准。

第3条价格

……

第4条支付

买受方在收到出卖方的发票后,必须按下列期限付给出卖方款项:

4.1签约后支付总价30%的定金;

4.2买受方处交付设备并安装调试后,支付总价的60%的货款;

4.3验收保留款为总价10%的货款,在设备调试合格后第____月内支付

第5条交货与验收

出卖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完成验收手册所规定的各项检测;同时,出卖方须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证明业已完成检测。验收单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且应由出卖方在双方议定的期间内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现场验收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进行。

第6条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对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须作成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技术规格、价格、性能、设计、验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将交付备件的更换性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

为修补瑕疵或改善设备,出卖方可适当对技术规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这种更改不会严重影响总买价、功能特性、性能、备件的更换性能。

第7条保修

出卖方保证不会因设备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设备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

该设备及部件,从签署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如在________年之内出现故障,出卖方负责在收到台新公司通知____日内进行调换或修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出卖方承担。如出卖方不履行上述保修义务,则应承担买受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8条其它

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均作废。

买受方(签章):_________出卖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区域设备买卖合同 篇11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履行地点:______________工厂。

为增加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实现各自经济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招投标文件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

注:本合同单价包含税款,包装及运费,安装调试费用,人员培训费用及质保期内的服务费用。

二、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万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万元整

三、设备技术要求文件交付:________________(按照技术部门具体安排填写)

1、技术文件清单:________________

2、交付具体安排:甲方于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应书面委托专人签收。

四、付款时间及方式:

1、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10%货款;

2、设备在乙方工厂安装调试完毕双方初步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20%货款;

3、设备交付运输后,乙方将货运单据收货人联原件交付甲方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20%货款;

4、设备到达甲方后,乙方应在经双方正式验收合格正常运行(或正常生产合格产品个)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总额30%的货款;

5、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为甲方培训设备操作人员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10%货款。

6、设备质保期为设备在乙方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之日期5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加以变更及修改)

7、在每期合同款项支付前(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日内交付货物

2、交货地点:甲方工厂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甲方工厂

4、货运方式:汽运

5、乙方将合同设备运至甲方并经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为设备交付日期,合同设备的毁损、灭失风险自乙方完成交货后转移之甲方。

6、乙方应在合同设备发运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发运情况(发运时间、件数等)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合同设备到达合同列明的地点后及时将乙方所托运合同设备提取完毕。

7、甲方提取合同设备时,应检查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情况。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无损,方可提货。如合同设备外箱包装受损或发现合同设备包装箱件数不符,应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合同设备遇险索赔手续。甲方应与货物运送方共同做好设备签收记录文件,详细记录设备交付现场情况。

8、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合同设备,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货物,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如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十五天前通知乙方。由于变更发货地址增加的运保费由甲方承担。

六、验收时间、地点、标准、方式

1、验收时间:乙方应于合同生效后天内完成设备生产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在天内安至乙方工厂初步验收。设备初步验收合格方可安排运输事宜。

2、设备运输至甲方工厂,乙方应在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安装调试完毕后方应会同乙方工作人员进行设备正式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出具验收合格书。

2、验收地点:验收地点为甲方工厂。

3、验收标准:根据设备技术要求进行验收,详见附件。

七、现场服务(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

1.供方现场人员应遵守需方厂规、制度,如有违规,乙方负责。

2.供方现场人员食宿自理。

3.需方如需邀请供方开展非质量问题处理的技术服务,供应应予协助。

八、人员培训乙方负责对甲方操作、维修人员和有关的工艺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维修培训、设备保养培训,使之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术,以便使甲方人员正常地使用、维修保养设备。(根据设备的技术要求,视具体情况加以约定或在技术协议详细约定培训的具体内容时间和范围)

九、设备质保期及保修服务

1、自设备经过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生产厂家规定的条款进行保修服务,保修服务期限(即保质期)为月(产品说明书上质保期限高于本约定的,按产品说明书执行)。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

2、保修期内,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磁电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维修,设备材料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3、保修期后,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设备的维修、更换,甲方酌情收取成本费和服务费,收费标准另行约定。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中途退货,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5%违约金。(如对方提出类似条款时可作此约定,否则,建议删除此款)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如对方提出类似条款时可作此约定,否则,建议删除。)

3、乙方逾期交货(含设备运输至甲方工厂后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安装调试合格运行),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逾期交货超过天,视为交货不能,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付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违约金,同时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可根据设备使用生产预计及投入约定损失的计算方法)。

4、保修期内,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0.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乙方超过三十天仍未履行保修义务或未能将设备维修至正常使用的状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保修期后,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0.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

十一、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证明,并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十二、特别约定:

1、乙方应对甲方交付的技术文件、产品技术指标要求采取保密措施,因乙方责任致使甲方技术资料、技术参数外泄的,应赔偿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赔偿额不得低于人民币拾万元。

2、本合同项下产品为按照甲方特殊要求制作,乙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日起2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向第三方加工出售本合同项下产品。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应按本合同货款总额的50%承担违约责任。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十三、本合同附件如下: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五、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十六、合同共四页,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区域设备买卖合同 篇1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____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____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

(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水泥品种  外加剂品种  结算单价(元

3)  混凝土单价(含运费)  汽车泵泵费  地泵泵费  外加剂费  冬施期冬施费  合计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附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____市建设委员会 制定________年____月

区域设备买卖合同 篇13

卖方:上海--传送设备有限公司

买方:

鉴于卖方同意出售并且买方同意购买本合同约定的设备,买卖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现就设备买卖的相关条款和条件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备(标的物)、数量及价款等

项次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位单价总价

1 0

2 0

3 0

4 0

5 0

6 0

7 0

8 0

9 0

合计:0

备注:1.上述价款为含税或不含税金额;已包含卖方负责的包装运输及安装调试费用,因包装运输方式改变或买方原因延误安装调试,由买方另外支付增加的合理费用,买方负责包装运输和安装调试的情况除外。2.卖方所供设备免费赠送的备品备件如下或见备品备件清单。

二、付款方式

(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多长时间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多少预付货款;出货时买方到卖方初验支付多少货款;货到后当场或多长时间内支付多少货款;安装调试后当场或多长时间内支付多少货款;验收合格后当场或多长时间内支付多少货款;剩余货款(作为质保金)多长时间内支付。以上付款进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使用,也可混合使用。因买方原因造成的交货、安装、验收延迟不影响付款进度。货款未付清,标的物所有权仍归卖方所有。

三、交货方式

自接预付款之日起(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买方于多长时间到卖方提货;卖方以买方指定的方式于什么时间代理买方从什么地方出货;卖方以什么方式于多长时间从什么地方出货,买方自提或送到买方指定地点买方负责卸货;卖方以什么方式于多长时间交付到买方指定地点,买方负责卸货。如实际交货时间有变,买卖双方需通过书面方式确认。

四、包装方式

卖方负责以适合设备特性及运输方式相符合的包装;卖方负责以买方指定的方式包装。

五、安装方式

买方自行安装,正常安装时间为多长时间,自货到日起多长时间内开始安装;卖方指导买方安装,正常安装时间为多长时间,自货到日起多长时间内开始安装;卖方安装,买方协助,正常安装时间为多长时间,自货到日起多长时间内开始安装。如实际安装时间有变,买卖双方需通过书面方式确认。

六、验收方式

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多长时间内,买方自行验收或在卖方的协同下组织验收;验收时,依据合同及附件作为验收标准,合同及附件未说明清楚的,依据行业标准;合同及附件未约定的要求不在验收范围内。验收不合格买方需在三日内书面通知卖方,否则,视作验收合格。对于不合格的部分,卖方需及时予以维修或改进。

七、培训方式

卖方可根据买方的实际需要,通过合理方式对买方相关人员进行基本的操作、保养、维修等方面的培训工作。

八、质量保证

在正常的使用情况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的保修期为一年(易损件另行约定)。人为损坏和操作不当造成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质保期内,卖方提供免费的维修和配件更换服务,并确保在接到买方书面报修通知后第一时间(多长时间内)解决问题。

九、合同附件

技术协议、图纸、设备清单、备品备件清单、设备验收单样本、合同执行联络单等各一份。

十、随货文件

出库单、总装图、电气控制图(含操作说明)、水汽管路图(含操作说明)、零配件清单等各一份。

十一、违约责任

1、卖方未按交货进度交付货物,每延期一天,卖方递延支付买方未交付货物货款总额的0.5%滞纳金,因不可抗因素、经买方书面同意延迟交货或不影响安装进度的情况除外。卖方的安装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没有到买方现场,每延期一天,卖方递延赔偿买方货款总额的0.5%违约赔偿金,因不可抗因素、经买方书面同意延迟安装或不影响安装进度的情况除外。卖方质量未达到验收标准,整改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有权顺延付款日期至整改验收完毕,整改后尚达不到验收标准,买方有权要求退货。

2、买方未按付款进度支付卖方货款,每延期一天,买方递延赔偿卖方货款总额的0.5%违约赔偿金,因不可抗因素或经卖方书面同意延迟付款除外。

十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提交卖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裁决。

十三、其他事项

合同未明确约定的,由买卖双方另行协商约定或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十四、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几份,买方执几份,卖方执几份,自买卖双方签盖之日起生效,双方认可传真件具有法律效力。

卖方(章): 买方(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复核:

日期: 日期:

区域设备买卖合同 篇14

出卖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下称“购房合同”)及相关文件,乙方购买甲方号商品房(以下简称为该商铺),现经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就解除该购房合同事宜达成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自愿解除上述购房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之间就该购房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持上述购房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收款收据原件等相关资料,向甲方办理退房手续。

3、甲方应于乙方办理完毕退房手续后10日内退还乙方全部购房款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并无须支付利息。

4、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双方就上述购房合同的签订以及已履行和未履行的权利义务,均无任何异议,互不追究违约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

5、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购房合同注销登记手续,若乙方不能按时提交相关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合格或拒绝配合办理的,甲方有权暂缓退还乙方所有款项。

6、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政府相关部门留存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区域设备买卖合同 篇15

说明

1.方括号内的数字或文字(有的空着)为合同双方谈判时协商确定。

2.关于付款比例,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作相应调整。或采用其他付款方式,但相关条款要作相应调整。

3.第九十三条中的“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在其相应的合同中选择其一。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字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双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需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供方)供需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定义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界定。

1.“需方”是指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2.“供方”是指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4.“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第三章中规定的部分。

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十四章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和各种文字说明),和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7.“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示和规定。

8.“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五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9.“临时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一规定的保证值后,需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0.“最终验收”是指需方对每一台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

12.“电厂”是指_____电厂。

13.“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直至最终验收证书签发相关的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服务。

14.“现场”是指位于_____,由需方为建设电厂所选定的地方。

15.“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根据附件二足够3年运行用。

16.“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或设备进行的试运行。

17.“机组”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个完整机组。

18.“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9.“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供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20.“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

21.“开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后,由需方通知供方使用本合同设备的工程项目已被正式列入(国家)开工计划的通知之日。

第一章 合同标的

本合同所定设备将用于___________项目。

第一条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设备名称:

设备规格(型号):

数量: 套

第二条 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第三条 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条 供方详细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二。

第五条 供方供应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三。

第六条 本合同包括为保证所供应的设备安全可靠、高效正常运行与维护所必需的专用工具与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其中也包括技术配合和现场技术服务)及技术资料(其中包括图纸、资料、说明书等等)

第二章 供货范围

第七条 合同供货范围详见附件二。

第八条 本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一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需的,均应由供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第三章合同价格

第九条 供方按本合同供应的一套合同设备总价格为 万元(大写: )。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价格为 万元、第二套合同设备价格为 万元。该价格还包括供方所应纳的税、技术资料(含邮递费用)和技术配合、技术服务费、从制造厂到始发站/码头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第十条 按合同供货范围(分部套及技术服务费)的分项价格见附件六。

第十一条 本价格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若因需方原因推迟交货期,其价格变动按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第四章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第十二条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第十三条 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或票汇。

第十四条 合同价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供方在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 %( 万元)作为预付款。(1)金额为合同总价款 %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2)金额为合同总价款100%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合同开始日期起1个月内,且供方在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款 %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若合同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超过2个月,则合同交货期开始顺延,顺延时间为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减去2个月;顺延时间每超过6个月,则合同价增加 %,顺延时间不到六个月则合同价不变。(注:第十四条1和第十四条2付款之和为合同总价款的10%)

3.货款的支付供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批设备(部组件)交给指定的运输部门,在办理好全部运输手续后,应将全套的该批设备的商业发票(金额为该批设备价格的80%,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提单提供给需方,需方在 天内验明上述文件无误后,支付该批货物货款的80%。

4.每套合同设备经 小时试运行通过并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8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需方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的80%。

5.剩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待每套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在供方提交下列单据经需方审核无误后,需方应在一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1)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2)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影印件一式五份。

第十五条 付款时间以需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一百条计算迟交款违约金的依据。

第五章 交货

第十六条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具体分部套交货时间详见附件四。

第十七条 交货地点:凡供方制造的部套为供方厂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凡供方分包给其他单位制造的部套(除必须返供方厂的部套外),其交货地点为分包单位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若供方(包括分包部分)没有铁路专用线/码头,则供方的交货地点为附近的铁路货运站(车上)/码头(船上)。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供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的规定向需方提供预计每批货物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在每批货物预计启运[ ]天前及[ ]天前,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第二十一条中的各项内容通知需方。

第十九条 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货物始发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九十五条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第二十条 需方可委托供方负责代办设备运输,运杂费、保险费等均由需方承担。供方需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

第二十一条 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火车车辆/船发出[ ]小时内,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需方: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货物备妥发运日;

(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货物总毛重;

(6)货物总体积;

(7)总急装件数;

(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超过9米×3米×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他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第二十二条 发货计划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交货。

第二十三条 在保证期内和在保证期满后至第一次大修时止由于供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设备(或部件)经双方确认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需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则供方应负责免费在[ ]个月内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交,运到指定目的车站/码间,并且通知需方。

第二十四条 供方应按附件一和附件三规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满足作电厂设计所需的厂家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按附件一和附件三的规定提供全部安装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每套合同设备[ ]套。应分别列出上述图纸技术文件的清单及符合附件三规定的交付进度。

第二十五条 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供方应在[ ]小时内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或电报通知需方。

第二十六条 技术资料以交邮印截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将作为按合同第九十六条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资料经需方或需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需方原因,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 ]天内[对急用者应在 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的部分。如因需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 ]天内[对急用者应在 天内],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费用由需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供方应提前[ ]天通知需方交运日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供方有权发货。上述需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供方应负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迟设备发货时,由需方负担仓储费及必要时的保养费。并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该批设备的款项。

第二十九条 到货站(整车)/码间(整船):

(零担)/(散货):

第三十条 收货单位:

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

第三十一条 供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gb19173”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79)机电联字第1029号文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和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第三十二条 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第三十三条 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收货单位名称;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2吨或超过2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量及挂绳位置,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轻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样。

第三十四条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第三十五条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的话)各一份。另邮寄装箱清单各2份。

第三十六条 附件二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台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

第三十七条 备品备件及工具应分别包装并按第三十二条注明上述内容。

第三十八条 各种设备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第三十九条 栅格式箱子及/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第四十条 所有带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他方式妥善防护。

第四十一条 供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

第四十二条 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货物,这些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

第四十三条 供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单位名称;

(3)目的站/码头;

(4)毛重;

(5)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两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项号、名称和页数。

第四十四条 凡由于供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供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退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供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需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供方7天内到达现场调查。供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需方协助供方尽快处理,同时供方应尽快向需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

第四十五条 需方应对多次使用的专用铁路包装箱、包装架等,在该部件到货清点之后[ 个月]内返供方。

第七章 技术服务与联络

第四十六条 供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需方按供方的技术资料和图纸进行安装、分部调试、启动调试和试运行,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第四十七条 供方应在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以邮寄方式向需方提交执行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式两份。

第四十八条 在合同生效后[ ]个月内,双方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第四十九条 供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需方参与供方的技术设计,并向需方解释技术设计。

第五十条 如遇有重大问题需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没有非常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第五十一条 各次会议及其他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为准。

第五十二条 供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供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经需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需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应给与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需方要求。

第五十三条 需方有权将供方的设备设计、安装和技术服务方案以及供方所提供的一切有关合同设备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给需方和有关各方,需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

第五十四条 为合同设备安装工程而雇佣的其他合同商,对盖有“密件”印章的图纸文件,需方应予以保密。

第五十五条 如果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参加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事前通过供方征得需方同意,费用应由其自行负担。

第五十六条 对于供方主要部件的订货合同和分包合同,供方应对其分包商的一切有关供货范围、设备及技术接口等问题负责。

第五十七条 对于需方选购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供方有提供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第五十八条 供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个月内提交需方予以确认。需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供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需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如果需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 ]天内供方没有答复,将按第九十七条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第五十九条 技术服务和联络的具体要求见附件七。

第八章 质量监造与检验

第六十条 供方应在本合同签字日起[ ]个月内,向需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附件一和附件五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 需方有权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派驻厂代表,在电力工业部驻厂总代表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并签字确认。需方监造检验的标准应使用附件一和附件五所列的相应标准。供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在监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第六十二条 需方监造的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项目见附件五。

第六十三条 供方应为需方驻厂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下列方便:

1.根据本合同设备每一个月度生产进度提交符合附件五要求的月度检验计划;

2.提前[ ]天将设备的监造项目和检验时间通知电力部总代表组和需方(或需方驻厂代表);

3.电力部总代表组和需方驻厂代表有权查(借)阅供方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或称不一致性报告)及附件五规定的有关文件。对于检验记录,如需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供方应提供方便。

4.向需方驻厂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第六十四条 需方的监造检验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应尽量结合供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若需方厂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供方工厂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权事后了解和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

第六十五条 需方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需方代表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签字,供方须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供方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十六条 不论需方人员是否参加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需方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第十章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第六十七条 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应有供方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对附件五列出的某些主要设备,还应有全套需方代表签字的监造与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第六十八条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需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供方责任后,由供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需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范和质量。需方应在开箱检查前[ ]天通知供方开箱检验日期,供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需方应为供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检验时,供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需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开箱或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 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

第六十九条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供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非供方原因或由于需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需方自负。

第七十条 供方对上述索赔如有异议,应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 ]天内提出复议,否则索赔即告成立。如有异议,双方需进行协商,如果供方认为有必要,需方可同意供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 个月]内,自费派代表赴检验现场同需方代表共同复验。

第七十一条 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中国商品检验局进行商检。请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二条 供方接到需方按本合同第六十八条至第七十一条规定提出的索赔后,应按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尽快修理、换货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三条 供方修理或换货的时间,以不影响电厂建设进度为原则,但不迟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 个月,对于关键部件重新供应的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七十四条 需方对到货检验的货物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货物抵达电厂工程设备储放场之日起的 个月。

第七十五条 本章以上条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发现问题或供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供方按合同第十章及附件一的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第九章 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第七十六条 本合同设备由需方根据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双方应充分合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尽快建成投产。

第七十七条 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附件一、附件五的要求进行。

第七十八条 合同设备的安装完毕后,供方应派人参加调试,并应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其所需时间应不超过 个月。在此期间,如合同设备都能安全稳定运行,即可由双方选择适当时间进行性能验收试验,这项验收试验由需方负责,供方参加。

第七十九条 性能验收试验应在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达到额定出力下连续稳定运行 小时完毕后,应在 个月内进行。当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行稳定,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指标,则考核认为合格。此后 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第八十一条和第九十二条办理。

第八十条 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由供方免费修理上述微小的缺陷的条件下,需方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第八十一条 如果在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时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时,则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次验收试验结束后[ ]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

第八十二条 在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经双方确认:

如属供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第十章执行;

如属需方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初步验收,此后 天内由需方代表签署并由供方代表会签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供方仍有义务与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第八十三条 每套合同设备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之日起[ ]个月内,如因非供方原因该合同设备未能进行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此后 天内,应由需方签署并由供方会签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在合同设备稳定运行 小时后,如果非供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验收试验的延误超过[ ]个月,则此后 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第八十四条 不管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试验进行一次或两次,需方将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赔后止 天内按照第九十条规定签发最终验收证明书。

第八十五条 按第七十九条及第八十二条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只是证明供方所提供的设备性能和参数截至出具初步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最终验收证书也不能被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除的证据。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供方对纠正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其时间应保证到一年保证期终止后到第一次大修(通常为一年)。

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供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条及第八十九条1的规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第八十六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供方责任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调换,在供方提出请求时,需方应做好安排以便进行上述工作。供方应负担修理或调换机器人员的费用。如果供方委托需方施工人员进行加工和/或修理、调换设备或由于供方设计图纸错误或供方技术服务人员的错误造成返工,供方应按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费用(所用费用按发生时的费率水平计费):

p=ah+m+cm

式中:p总费用(元);

a人工费(元/小时人);

h人时(时人);

m材料费(元);

c台班数(如班);

m每台设备的台班费(元/台班)。

第十章 保证与索赔

第八十七条 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终验收证书)或供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 ]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该保证期的具体内容按第九章和第十章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十八条 供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的成套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供方保证根据本合同附件三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是清晰、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合同设备在投产后的第一年内,年可利用小时数要求大于[ ]小时;第二年及以后年可运行小时数要求大于[ ]时,年强迫停机率小于[ %],供方为“合同设备”承担的保证期应到需方出具最终验收证书为止。

第八十九条 1.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供方技术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供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和修理。如需换货,供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换货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供方责任之日起的[ ]个月内,对于那些在[ ]个月内不可能修理或调换的货物,可经需方特殊允许另行商定期限。供方可委托需方在现场进行损坏设备的修理,所有费用由供方负担。

2.由于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及非供方技术人员的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需方负责修理、更换,但供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需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供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第九十条 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由需方在 天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交给供方。条件是:在此期间供方应完成需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但供方对非正常维修和误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损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第九十一条 在保证期间,如发现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供方责任,则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如供方对此索赔有异议,按第七十条办理。否则供方在接到需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换货、赔款或委托需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供方负担。

第九十二条 如由于供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换货所延误的时间作相应的延长。

第九十三条 由于供方责任,在第九章规定的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供方原因)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供方应承担违约金,其计算方法如下:

锅炉:

(1)如果锅炉效率在[ ]时低于保证值,每降低0.1%绝对值,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如果按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额定条件下,锅炉出力低于保证值,每降低10t/h,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在[ ]工况下,空气预热器内漏风系数δa值在按图纸要求安装和经过认真调试后,并经供方驻现场代表签字认可后,投产时要求≤[ ],运行一年后要求≤[ ],以上要求每升高0.01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汽轮机:

(1)如果汽轮机热耗高于保证值,每增高4.18kj/kwh,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汽轮机在[铭牌工况]条件下出力每降低1mw,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如果汽轮机在额定转速下,各轴承的振动值每高于保证值0.01mm,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发电机:

(1)发电机在额定氢压、额定功率、额定电压、额定功率因素,氢气冷却器入口冷却水温度为[ ]℃的条件下,且定、转子各部分的温度(或温升)不超过本合同附件一的规定值,出力每降低1mw,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发电机的效率比保证值每降低0.1%绝对值,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如果发电机在额定转速下,各轴承的振动值每高于保证值0.01mm,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上述任何一项的违约金比率超过以上条款指出的违约金比率的5倍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以更大的违约金比率来支付违约金,其具体违约金可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达不成协议,需方有权要求暂停全部或一部分性能考核试验。此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在需方同意的时间内尽快提供替换件。每套合同设备按照以上(1)至(3)项累积计算的最大违约金总额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10%。供方支付最后一笔违约金或者供方提供的满意替换件被需方接受之日,即为需方承认设备可以初步验收并出具初步验收证书之日。

第九十四条 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了双方共同确认的系供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要求等),则其保证期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一年。

第九十五条 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迟交货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计算,需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违约金:

迟交1~4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

迟交5~8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

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

不满1周按1周计算。

由于铁路运输的责任而导致1个月以内的迟交,供方出具有关的设备入库单及车皮发运单,经需方代表确认后,需方可以考虑免于迟交违约金。每套合同设备迟交货物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 %]。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6个月时,需方应保留与供方协商的权力,共同商定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赔偿金的数额,如协商不能达到协议时,需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九十六条 如由于确属供方责任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三的规定按时交付,经双方确认属严重影响施工的关键技术文件时,则每迟交1周,需方将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迟交时间的计算以第二十六条规定为准。

第九十七条 如果由于供方服务的疏忽和/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双方一致承认的延误,每延误工期1周供方将向需方支付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 %]违约赔偿金,每套合同设备这部分赔偿金最多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 %]。且供方需支付由于供方技术服务错误或违约造成需方的直接损失。

第九十八条 供方对于根据本合同承担的每套合同设备索赔责任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 %]。

第九十九条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按合同附件四继续交货的义务,对安装试验有重大影响的部套,迟交超过[ 个月]时,需方保留与供方共同商定供方向需方支付赔款额的权力。

第一百条 如果由于需方原因,迟付货款,需方须按下列方式支付违约金:

迟交1~4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 ];

迟交5~8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 ];

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付金额的[ ];

不满1周按1周计算。

需方除支付以上违约金外,还应支付迟交款的相应利息,每套合同设备以上违约金款总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 %]。

第十一章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

第一百零一条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被充的建议。该项建议由一方以顺序编号的修改通知书向对方签发,修改通知书副本经对方签署人会签后退还给修改通知书签发一方。如果双方共同认为该项修改会对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有重大影响时,供方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 ]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效。将修改后的有关部分抄送原合同有关单位。

第一百零二条 如果供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需方将用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 ]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人作为修正,如果认为在[ ]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需方将保留暂停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分权利。对于这种暂停,需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供方负担。

第一百零三条 根据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如果需方行使暂停权利后,需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暂停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由预付给供方的暂停部分款项索回。

第一百零四条 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因需方原因要求对合同设备进行重大的变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附件二以外的范围,需方应考虑供方的设计和生产周期及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变化;供方接到需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充分考虑需方意见,与需方一起尽早完成合同修改。

第一百零五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供方和/或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暂停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第一百零六条 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需方应按供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 %]并赔偿需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七条 因供方原因而不能交货,供方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 %]并赔偿供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 如果供方破产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需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按其给出的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执行经过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第一百零九条 若第一百零八条中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需方有权从供方手中将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作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供方的现场房屋中迁出所有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已属需方,供方应给需方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需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对供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责任。此外,双方应对供方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部分评价达成协议,并处理合同提前结束的一切后果。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百一十条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破坏、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第一百一十一条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 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第一百一十二条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 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第十三章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一百一十四条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到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如仍不能解决,可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一百一十五条 仲裁地点为[ ]。

第一百一十六条 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仲裁裁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诉方承担。

第一百一十八条 在进行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

(2)本合同取得审查单位(电力工业部成套设备局)审查(加盖合同审查章);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之日并货款两清止。

第一百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正本 份,副本 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审查单位正本 份,副本 份。

第一百二十一条 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二条 供方须将本合同供货范围中主要设备分包商的名单提交需方予以确认,供方应从被需方确认的名单中选定最后分包商并通知需方。分包商一旦选定,供方不得擅自改变。供方应对分包商的过失、疏忽和/或其他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一百二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合同设备”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四条 合同双方应指定2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效后的2周内通知对方。

第一百二十五条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六条 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第一百二十七条 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第一百二十八条 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第一百二十九条 本合同双方的地址如下: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 供方

名称:名称: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传:电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纳税人登记号:纳税人登记号: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字: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审查单位:(盖章)合同审查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区域设备买卖合同 篇16

合同编号:

出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诚实、信用、互利原则,在充分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双方就买卖 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除非本合同其它条款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单价已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及辅助设备的制造、包装、税费、关税、商检费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等甲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全部费用。

(二)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合同履行期间,若设备、材料、人工等价格和政府有关税费标准发生变化时,甲方不得请求调整合同单价或主张索赔,也不减少或免除甲方应承担本合同的义务和责任。

(三)本合同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合同总价不一致时,则以合同谈判的最终单价为准并修正合同总价。

第二条 质量

(一)整体质量、性能应当达到:

(二)以下部件的质量、性能标准或参数为:

1.部件 : 。质量标准或参数:

2.部件 : 。质量标准或参数:

(三)特殊要求:

鉴于本合同标的为用于 工程的 设备,故甲方除严格遵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外,尚须满足乙方 工程施工生产的要求。

第三条 安装调试、服务与维修响应

(一)安装调试:

(二)培训、指导服务:

(三)维修响应:若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经甲方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甲方未能按时交货,乙方有权退货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甲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乙方负担。

甲方须指派专人(姓名: 身份证号: )负责与乙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第四条 包装

(一)包装要求: 。

(若产品属于供至国外项目,且须甲方包装时,则包装: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检验检疫局(CIQ)有关规定进行产品包装,木料包装尚应有“IPPC”标记或提交CIQ熏蒸证明)

(二)甲方所交付的货物要有适合长途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情况下安全运抵设备安装现场。

(三)甲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四)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各一份。

(五)凡由于甲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甲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六)包装物回收: 。

第五条 风险及所有权转移

(一)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交付前由甲方承担,交付后由乙方承担。本合同中的货物交付是指甲方将乙方所采购的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对验收合格的货物视作已经交付

(二)甲方未按照约定交付有关货物的单证和资料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并且即使货物已经移交乙方仍应由甲方承担。

(三)因货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可以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乙方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四)货物风险的转移,不影响违约责任和产品侵权责任的主张。

(五)货物交付后所有权即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运输、交付时间、地点、收货人

(一)本合同所售设备由 负责运输,运输费用 承担。

(二)运输方式为: 。

(三)交付时间: 。

(四)交付地点: 。

(五)收货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

(六)甲方运至交付地点后,由 方负责卸车。双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办理验收及交付手续,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第七条 验收

(一)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甲、乙方双方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数量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甲方责任后,由甲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双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如检验时,甲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乙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乙方向甲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二)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甲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乙方向甲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非甲方原因也非乙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甲方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费用由甲方自负;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费用由乙方自负。

(三)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进行商检。 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第八条 质量保证

(一)保证期限:自本合同设备经双方初步验收签认之日起 年。如甲方未一并提交相关证照等附随资料,则保证期限自乙方提交全部相关证照等附随资料之日起计算。

(二)在保证期内,如发现甲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甲方责任,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如甲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3日内派员到乙方处查明产品缺陷原因,确定属甲方责任的,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直至无偿退货,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如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则即认为甲方负有产品责任,应立即对乙方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直至无偿退货并可视为未按时交货而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换货的期限,应不迟于收到乙方索赔文件之日起 3 日。

(三)质量保证金:乙方保留合同价款的 %的质量保证金,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返还甲方。

第九条 结算及支付

(一)价款的结算依据:

(二)价款的支付方式:

若乙方以承兑汇票形式支付给甲方的货款视同以现金支付,甲方不得拒收或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承兑汇票的贴息费用。

(三)价款的支付时间:

第十条 通知

(一)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通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邮、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二)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三)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2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一)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二)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三)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7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后,双方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不能按约定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的型号、规格、性能、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乙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而支付的实际费用,或者由乙方选择退货,且甲方要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各种损失,包括按本合同约定时限可以施工的误工损失等。

3.甲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甲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4.若甲方逾期交货的,则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千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 日,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已收取的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给乙方,并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5.甲方提前交付货物、多交货物,如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约定,乙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尚应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但若乙方购买产品用于施工的工程进度款没有被支付时,甲方承诺可以延长付款时间至乙方的工程款得到支付之时,且乙方不承担相应利息和违约责任。

2.若甲乙双方没有在本合同中约定该产品是用于某具体工程时,则乙方逾期付款的,应以尚欠货款为计息依据,以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 %计息,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第十五条 声明及保证

(一)甲方

1.甲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乙方

1.乙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附加条款

(一) (二) (三) 第十八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签约地点:

区域设备买卖合同 篇17

买受人: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电话:传真:

出卖人: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电话:传真:

合同编号: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1.分运:

2.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保险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或装运期前______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计。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 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天内,承付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金额为。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天,用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吨,长米、宽米,高米,卖方应在装船前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货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以面书面形式通知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

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后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

第13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天。

第十五条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它必要的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规格、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力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仲裁

(1)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4)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它条款。

第十八条延期和罚款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罚款率按每星期0.5%计算,少于七天者按七天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尽管取消了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附加条款(如果上述任何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一致时,应以后者为准)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用文签署。

2.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盖章并由各自授权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3.原本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份。

买受人: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

区域设备买卖合同 篇18

买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鉴于卖方拥有生产、销售_________设备及相关资料的专有权; 鉴于买方为_________需要有意向卖方购买上述设备及相关资料;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用于_________项目的_________设备。

1.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_________。

2.卖方的所有供货及服务必须使安装后的设备完全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3.卖方为买方设计制造并提供设备所需的其他辅助设备及材料。

4.卖方向买方提供所供设备的以下服务:设计、培训、安装、测试验收、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

二、合同价格

1.合同总价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

2.合同总价包括了设备及辅助设备的制造、包装、税费、关税、商检费以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的全部费用。

3.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

(1)设备和材料费用:¥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

(2)辅助设备费用:¥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

(3)设计和技术资料费用及培训费用:¥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

(4)技术服务费用:¥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

4.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不变价。

5.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三、付款

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方通过_________银行支付给卖方。

1.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卖方。

(1)卖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_________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_________份。

(2)_________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_%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_________份。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_________份。

(4)即期汇票一式_________份。

(5)商业发票一式_________份。

上述单据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提交。

2.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在卖方按本合同约定交货时,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将每批交货总价的_________%支付给卖方: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_________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

(2)商业发票一式_________份;

(3)即期汇票一式_________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_________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_________份。

3.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在买方收到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卖方:

(1)商业发票一式_________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规定签署的_________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_________份;

(3)即期汇票一式_________份。

4.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在按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卖方:

(1)商品发票一式_________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规定签署的_________保证期结束的确认书影印本_________份;

(3)即期汇票一式_________份。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均由买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均由卖方负担。

四、逾期付款

如果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款,则卖方有权延期交货;如果超过合同规定支付时间_________天买方仍不付款,则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这时买方应按货物总金额的_________%计违约金¥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付给卖方:如果买方未按合同的规定的日期付款给卖方,则买方也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拖欠款金额每天_________‰计算,直至该款付清为止。超过合同付款期_________天买方仍不付款,由此造成卖方的损失,应由买方向卖方作出补偿。

五、设备交付

1.交付时间: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个月内分_________批将设备交付完毕。交货日期以设备始发航空部门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为本合同计算迟延交货违约金的根据。

2.交付地点:所有合同设备由卖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_________机场(车站、港口)。货物的所有权及风险在卖方将货物交至承运人后转移至买方。

3.卖方应于交货日_________日之前,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将合同设备的如下内容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向卖方确认交货地点与交货日期。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设备备妥发运日;

(4)设备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设备总毛重;

(6)设备总体积;

(7)总包装件数;

(8)交运车站港口机场名称、车号船号飞机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xx年(签最终验收证书)或卖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36)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在保证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卖方责任,则买方有权凭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价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风险由买方负责)。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二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为成立。卖方换货的期限,应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_________个月。

六、风险负担

1.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交付之前由卖方承担,交付之后由买方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因买方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3.卖方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方承担。

4.卖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货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5.因货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买方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6.货物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卖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七、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八、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一方进入解体或倒闭阶段;

(2)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它原因致使资不抵债;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双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机构的裁决,合同解除或终止。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十二、声明及保证

买方:

1.买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买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买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买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买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卖方:

1.卖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卖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卖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卖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卖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九、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二、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改变仲裁裁定。

仲裁费用由败方承担。

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十三、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

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四、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买卖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区域设备买卖合同 篇19

出卖人(乙方):

买受人(甲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标的物(详细描述)

1.1 品名:

1.2 规格型号:

1.3 产地:

1.4 制造商:

2 数量

2.1 数量:

2.2 供货内容:

3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3.1 质量要求:

3.2 技术及设计制造标准:(可详见技术附件)。

4 价款和支付

4.1 合同价款:

小写:

大写:

4.2合同价款构成:

4.3验收合格后 日内,乙方应携带相关资料到甲方办理付款履行审查审批手续。付款履行审查审批过程中,一个审查审批部门审查完毕后 日内,乙方应将相关资料提交甲方下一个审查审批部门审查。

4.4外部合同、非封闭结算关联交易合同付款履行审查审批程序:

4.4.1 网下审查程序:买受人所属单位承办部门→买受人所属单位价格管理部门→买受人所属单位审计部门→买受人概预算与定额管理中心→买受人审计处(需审计处审查项目)网下审查需出卖人提交:合同结算资料网下送审记录表、结算资料。

4.4.2网上审查程序:买受人所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买受人所属单位财务部门→买受人所属单位合同主管部门→单位领导(机关职能处室、直属部门已经领导审批的不经过此步骤)→买受人企管法规处(需企管法规处审查项目)

网上审查时,出卖人应在买受人所属单位承办部门网上提交结算资料后将相关资料送交至买受人所属单位合同主管部门。

4.5乙方逾期办理付款履行审查审批手续或因乙方原因延误甲方办理付款履行审查审批手续时,每逾期一日或延误一日应当承担合同价款 %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由甲方合同主管部门直接扣除。

4.6本买卖按下列第 项方式支付

4.6.1 一次总付:验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审查审批手续完成后 日内向乙方全额付款。

4.6.2 分期支付:验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履行审查审批手续完成后 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其余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 日内支付。

4.6.3本买卖封闭结算关联交易管理范畴,按《辽河油田关联交易封闭结算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付款。

4.7甲方向乙方支付价款前,乙方应先将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提交给甲方。

4.8 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甲方不承担此信息外的任何责任。

开户银行:

账 号:

5 交付

5.1 交付方式:

5.2 交付时间和内容:

5.3 交付地点:

5.4 出卖人应提供的单证和资料:产品合格证、质检证、说明书、商检证 。

5.5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随机备品详见清单。

5.6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6 包装

6.1 包装标准:

6.2 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及标识的具体要求:

6.3 包装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6.4 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7 运输

7.1 运输方式:

发货地点:

到达地点:

收货人:

7.2 运费及相关费用承担:

7.3 出卖人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7.4 出卖人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买受人变更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8 验收与安装调试

8.1 验收

8.1.1买受人应在货到后 日内,确定验收日期,并提前 日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委派人员参加验收。如果出卖人接到买受人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同意买受人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如果买受人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完成验收。

8.1.2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如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8.1.3 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出卖人应负责 。

8.2 安装调试

8.2.1出卖人免费安装与调试。

8.2.2出卖人应在验收后 日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买受人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8.2.3安装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标准,并且运行成功,双方代表可在 日内现场签署安装竣工书。但不免除出卖人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和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责任。

8.2.4 设备整机经联运测试完全符合约定的技术指标,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即完成了对全部设备的最后验收。

8.3 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出卖人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出卖人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买受人设备、材料损坏,出卖人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买受人的损失。

8.4 双方对验收与安装调试过程中因设备技术和质量等方面出现异议,应提交 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机构进行鉴定。

9 质量保证

9.1 质量保证期限自完成8.2.4约定事项之日起 个月。

9.2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出卖人责任导致设备停用时,则质量保证期应按实际停用时间相应顺延。

9.3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不能按买受人的要求无偿返修或返修后质量仍不符合约定的,质量保证金将不再返还。

9.4买受人派员或委托第三方监造设备,并不替代或解除出卖人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10 保密

双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或使用。

11 技术服务及培训

11.1出卖人负责买受人进行与本机电设备有关的技术培训。培训的目的是保证设备能够正常运行,使买受人掌握设备的整体结构和操作规程,达到能够独立进行设备管理及日常维护,具有初级故障诊断与处理能力的技术水平。

11.2培训内容

11.2.1 为维护及安装工作所必须的全部工作文件的讲解;

11.2.2 设备的安装和测试;

11.2.3 设备的操作和维护;

11.2.4设备的结构及与系统有关的知识。

12 违约责任

12.1 出卖人未按期交付货物,每逾期一日,应向买受人支付迟延交付部分货款金额 %的违约金,同时负责赔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

12.2 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出卖人支付未付货款金额 %的违约金。

12.3 如发生15.3.3情形, 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支付 违约金,如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4 出卖人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调试,应赔偿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

12.5 一方违反本合同第10条约定,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12.6 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3 不可抗力

13.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

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小时内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其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3.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4 争议的解决

14.1因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14.2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下列第 项确定:

14.2.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4.2.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2.3因关联交易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上级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解决,可选择仲裁方式解决。

15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5.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5.2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15.3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5.3.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15.3.2 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货,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15.3.3 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15.3.4 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15.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5.4.1 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15.4.2 双方解除合同;

15.4.3 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15.5 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6 其他约定

16.1 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并经买受人验收合格之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 所有。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随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

16.2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如第三人就标的物向买受人主张权利,应当由出卖人负责处理由此发生的争议,并承担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16.3 买受人能够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直至出卖人依法提供相应的担保。

16.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6.5 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6.6 本合同一式 份,买受人执 份,出卖人执 份。

买受人(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住所地:

联系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行及账号:

出卖人(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住所地:

联系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行及账号:

区域设备买卖合同 篇20

甲方(聘方):________

乙方(被聘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合同期限:美容师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学员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劳动合同期满,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可续签合同。

一、工作时间:

1.甲方聘用全日制工作时间人员,早9:00晚19:00; 有客人下来工作

晚11:3021:30;

2.乙方在特殊情况下可向甲方申请,但需提前向甲方说明,被甲方批准后即可,离开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二、考勤制度:

1.乙方每月休息4天,休息需提前两天提出。休息时间超过2天需提前1周提出;

2.乙方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超过5分钟扣5元;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不打招呼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50元,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3.乙方全勤不休息甲方支付20元全勤奖。

三、工资制度:

1.甲方包乙方每天午餐及住宿;

2.具体工资发放: 乙方底薪元,业绩超过3000元底薪900元、6000元1050元、10000元1500元、15000元20元。项目提成:美容8元、局部身体保养8元、背部刮痧2元、种睫毛1次3元、眼护4元、颈护、脱毛、烫睫毛、去黑头、手护、排毒各提2元、全身美体12元;

3.美容师工作满________年另加30元工龄工资,每增加________年工龄工资递增;

4.乙方纯个人销售的营业额的现金收入有5%的提成工资;

5.销售及做护理提成第一名并个人业绩超过8000元的可享受整月总营业额的0.5%分红;

6.每月15号发放上____月工资及提成;

7.乙方对自己顾客的随身物品负看管责任,如有丢失负赔偿责任;

8.在工作中由于乙方失误令顾客不满,视情节轻重扣除2~10元;

9.卫生不合格扣除2~5元;

10.甲方安排给乙方的工作,如无故不完成扣除乙方2~10元。

四、工作要求:

1.乙方在每日早9:00前吃完早饭。早上打扫卫生包括桌面、墙壁、柜子、门窗、推车、超声波、喷雾器、玻璃门、镜子、被罩、卫生间、床、地面、面盆,要随时保持干净,服务顾客前的准备工作要提前检查完毕,服务完顾客要随时收拾;

2.美容师不可随意使用、动用店内物品及公款;

3.节约用电、用水、美容用品,杜绝铺张浪费;

4.乙方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事故由乙方本人承担;

5.如乙方不愿在本店工作需提前一个月申请。如未申请擅自离职的将扣除所有工资;

6.在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可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无特殊原因乙方也不可随意离职。  本制度如有异议,甲乙双方可协商变更,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区域设备买卖合同 篇21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互利互惠、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窗帘买卖及安装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一、增加项目总价:合同增加项目为坐垫60张;窗帘6个;台裙1张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不含税收,如需开发票另加6%税收)注:该单价、总价,如未作特别说明,均已包含了材料费、制作费、安装费、运输费。

二、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安装完工之日即结算增加工程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以下两种方式由甲方自愿选择:

(1)当面交付现金;

(2)通过银行转帐。

三、交货方式、期限

1、乙方自行送货安装。

2、交货工期为____日。

3、交货、安装地点:_______

四、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订购的窗帘型号、制作比例应向甲方偿总价值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交售,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偿付迟交部分总价值____%的违约金。

3、甲方拒收乙方按合同交售的窗帘坐垫台布应赔偿乙方的运输费用,并向乙方偿付甲方拒收部分总价的双倍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每延误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值____%的违约金。

五、因甲方窗体问题或因甲方要求变更延误安装时间视为合同延期。

六、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七、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其他约定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双方另定补充协议,将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补充条款甲方: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区域设备买卖合同 篇22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拟向乙方购买机械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买卖标的

机械设备 (明细见附件一)。

第二条 买卖标的价款

(一)机械设备价款:

总价款:USD $ ,以签订合同当日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为准(总价款含税、运输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

(二)付款方法:

机械设备交付验收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总价款。

第三条 交 付

双方同意装船日期为 年 月 日,乙方负责将机械设备运送至甲方指定装运港,甲方必须承担自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第四条 运送及包装

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包装与运输,甲方对机械设备的包装或运输有特殊要求的,应于乙方计划运送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因此增加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

担。

第五条 验 收

(一)机械设备的验收以国家标准、规范、设计要求为依据。检验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相关的文件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

1. 政府审批、许可的相关法律文件,报关、报税、各类单证及相关备案;

2. 出厂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年度检验报告、使用维修记录;

3. 甲方要求的其它相关数据。

(二)验收过程中发现机械设备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出解决方案,或要求乙方降价验收。

第六条 保修责任

(一)自验收通过之日起,除双方另有约定的,乙方应提供 年整套设备免费保修服务。

(二)如因乙方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所造成甲方的损失或第三人伤害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因此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日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应另行支付赔偿金补足差额;双方违约的,则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因天灾等非人为可控制之事由,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如期履行本合同的,不能履行合同一方应于情况许可时立即通知对方,于受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内,免负违约责任。如不可抗力持续超过三个月以上,双方可协商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所生之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其它规定

(一)本着协商一致原则,合同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授权代表签订补充协议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区域设备买卖合同 篇23

公司(以下称买受方):

公司(以下称为出卖方):

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以下条款:

第1条 定义

“验收手册”是指由出卖方提供并由双方确认,供双方检验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标准所用的一种文件。

“规定资料”是指与本系统相关的、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图纸、数据和其他资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设备(结构或性能)不符合验收手册有关规定之处。

“现场验收”是指买受方按照验收手册对出卖方安装的设备所作的最后验收。

“技术规格”是指本协议附表A。

第2条 销售主体事项

出卖方愿意出售,买受方愿意购买下列设备:

设备技术要求

设备性能必须符合所规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并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

出卖方应于20__年9月 日之前准备且提交给买受方验收手册草案副本2份。由买受方在 日内审议和批准验收手册。

本协议正文规定如与附件规定相抵触,以本协议正文规定为准。验收手册若与技术规格或规定资料相悖,则以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为准。

第3条 价格

……

第4条 支付

买受方在收到出卖方的发票后,必须按下列期限付给出卖方款项:

4.1 签约后支付总价30%的定金;

4.2 买受方处交付设备并安装调试后,支付总价的60%的货款;

4.3 验收保留款为总价10%的货款,在设备调试合格后第12月内支付

第5条 交货与验收

出卖方应在20__年11月25日前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完成验收手册所规定的各项检测;同时,出卖方须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证明业已完成检测。验收单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且应由出卖方在双方议定的期间内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现场验收应在20__年11月26日起进行。

第6条 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对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须作成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技术规格、价格、性能、设计、验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将交付备件的更换性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

为修补瑕疵或改善设备,出卖方可适当对技术规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这种更改不会严重影响总买价、功能特性、性能、备件的更换性能。

第7条 保修

出卖方保证不会因设备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设备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

该设备及部件,从签署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如在1年之内出现故障,出卖方负责在收到台新公司通知7日内进行调换或修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出卖方承担。如出卖方不履行上述保修义务,则应承担买受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8条 其它

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均作废。

卖方:

买方:

年与日:

区域设备买卖合同 篇24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清单及友情链接

1.产品清单及价格(此表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可附后)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型号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_合计_________________中标总价格(大写)

2.友情链接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即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______作为罚金.合同总金额______%的余款即______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______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______(投标文件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投标文件内容).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乙方应在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开发区监察审计部门,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共同监督下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政府采购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签字)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区域设备买卖合同 篇25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_项目》招标的结果(招标编号:____________)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就以下产品和条款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执行:

一、产品及项目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产品的交货时间、地点和运费

1、乙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内将上述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2、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验收前的一切费用(包括包装、运输、保险、入关事宜、安装调试等)、风险(包括损坏、灭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价格为深圳工地价。

2、经双方协商,采取以下______种付款方式:

a、上述货物到货并经甲方清点无误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须以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的到预付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上述货物经安装调试正常,完全达到合同要求,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须以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剩余的货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b、在本合同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合同总金额_____%(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_____个月。甲方收到乙方符合要求的银行保函后十个工作日内,须以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的货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上述货物经安装调试正常,完全达到合同要求,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须退还乙方该银行保函的原件用以解冻银行资金。

3、乙方帐户如下: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产品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满足合同配置的全新产品。国产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口产品必须符合产品的原厂标准及有关的国际标准。

五、产品验收

1、乙方完成全部项目的安装调试并通过自验和试运行测试后,由甲方组织项目的验收。

2、乙方完成产品交付,在自验、试运行正常后,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经一个月试运行无异常,应在乙方出具的验收或安装调试报告上签字确认。

3、验收时甲乙双方应于现场依据本合同规定的验收依据共同对商品的数量、型号规格、技术性能指标进行验证。

六、验收的特殊要求

1、特殊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与用户协商确定,如无特殊要求可填“无”)

2、计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与用户协商确定,如无特殊要求可填“无”)

七、验收依据

验收依照如下的文件、标准和要求进行。

1、合同中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地、数量等款项和相关的配置情况文件(附件1),以及相关的产品质量、技术性能要求文件。

2、生产厂的出厂标准;

3、本合同规定的验收的特殊要求。

八、保修和服务保障

1、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是全新、未使用的原厂商产品,并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问题负责包修,质保期为______个月,从甲方对验收或安装调试报告签字确认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负担。

2、乙方对其所供产品应能提供质保期外的原厂商技术服务支持,负责维护维修。

3、乙方对其所供产品负责安装调试并保证能正常运行使用,应对需方的使用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4、乙方所供产品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的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

5、乙方须随产品向需方提供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和相关的资料。如所供说明书和资料是外文的,供方应为需方提供中文版或译成中文文件。

九、违约责任

1、货到并试运行一个月后,甲方应及时对产品开展验收,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验收应向乙方说明情况,与乙方友好协商适当顺延。

2、甲方应按期如数支付货款,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支付应与乙方友好协商延期支付,但须得到乙方的同意。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产品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随时收回全部产品并向甲方索赔

3、乙方所交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产地、质量、性能指标、配置与本合同及所附附件不符或安装调试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或拒绝在验收/安装调试报告上签字。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存在的问题给予及时的圆满的解决,原则上须在贰个月内给予解决,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如期解决的应及时与甲方友好协商并须得到甲方的认同。

4、乙方对所供产品存在的问题不能如期解决,应给予换货或退货。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补偿。

5、乙方过期或不能交付(过期达60天即视为不能交付)本合同所订产品的,乙方须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为,过期:每过一天乙方偿付甲方该项合同价款的0.5%,但累计偿付金额按惯例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5%;经双方协商不能交付的,供货方除偿付过期违约金外,还要按合同法相关条例解决。

6、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和正常使用。乙方应对所供产品的安装、使用所需的条件和环境要求等事项须事前向甲方说明。因未说明而造成本合同的产品不能安装调试、正常使用,乙方应承担责任并给予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须保证该设备配套的完整,货到既能正常安装调试使用,如发生因缺少附备件或因配套不完整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须负全部责任,应完全给予解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供方承担。

十、争议的解决

1、出现问题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甲乙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由合同履行地仲裁机构协调解决,协调解决未果,依法解决。

十一、未尽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以乙方投标文件为准,其它事项双方协商补充。

2、本合同未作明确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二、其他

1、本合同(包括附件)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2、本合同以下所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正式签署时须加盖骑缝章方为有效。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区域设备买卖合同 篇26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诚实、信用、互利原则,在充分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双方就买卖

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除非本合同其它条款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单价已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及辅助设备的制造、包装、税费、关税、商检费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等甲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全部费用。

(二)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

合同履行期间,若设备、材料、人工等价格和政府有关税费标准发生变化时,甲方不得请求调整合同单价或主张索赔,也不减少或免除甲方应承担本合同的义务和责任。

(三)本合同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合同总价不一致时,则以合同谈判的最终单价为准并修正合同总价。

第二条质量

(一)整体质量、性能应当达到:

(二)以下部件的质量、性能标准或参数为:

1.部件:。

质量标准或参数:

2.部件:。

质量标准或参数:

(三)特殊要求:鉴于本合同标的为用于工程的设备,故甲方除严格遵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外,尚须满足乙方工程施工生产的要求。

第三条安装调试、服务与维修响应

(一)安装调试:

(二)培训、指导服务:

(三)维修响应:若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经甲方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甲方未能按时交货,乙方有权退货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货到现场后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甲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乙方负担。

甲方须指派专人(姓名:身份证号:)负责与乙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第四条包装

(一)包装要求:。

(若产品属于供至国外项目,且须甲方包装时,则包装: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检验检疫局有关规定进行产品包装,木料包装尚应有标记或提交熏蒸证明)

(二)甲方所交付的货物要有适合长途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

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情况下安全运抵设备安装现场。

(三)甲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

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四)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

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各一份。

(五)凡由于甲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甲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六)包装物回收:。

第五条风险及所有权转移

(一)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交付前由甲方承担,交付后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中的货物交付是指甲方将乙方所采购的货物运至乙方指定地点并经乙方验收合格后,对验收合格的货物视作已经交付

(二)甲方未按照约定交付有关货物的单证和资料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并且即使货物已经移交乙方仍应由甲方承担。

(三)因货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可以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

乙方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四)货物风险的转移,不影响违约责任和产品侵权责任的主张。

(五)货物交付后所有权即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运输、交付时间、地点、收货人

(一)本合同所售设备由负责运输,运输费用承担。

(二)运输方式为:。

(三)交付时间:。

(四)交付地点:。

(五)收货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六)甲方运至交付地点后,由方负责卸车。

双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办理验收及交付手续,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第七条验收

(一)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甲、乙方双方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数量进行清点检验。

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甲方责任后,由甲方处理解决。

当货物运到现场后,双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如检验时,甲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乙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乙方向甲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二)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甲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乙方向甲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非甲方原因也非乙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甲方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费用由甲方自负;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费用由乙方自负。

(三)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进行商检。

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第八条质量保证

(一)保证期限:自本合同设备经双方初步验收签认之日起

年。

如甲方未一并提交相关证照等附随资料,则保证期限自乙方提交全部相关证照等附随资料之日起计算。

(二)在保证期内,如发现甲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甲方责任,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如甲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3日内派员到乙方处查明产品缺陷原因,确定属甲方责任的,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直至无偿退货,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

如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则即认为甲方负有产品责任,应立即对乙方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直至无偿退货并可视为未按时交货而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换货的期限,应不迟于收到乙方索赔文件之日起3日。

(三)质量保证金:乙方保留合同价款的%的质量保证金,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返还甲方。

第九条结算及支付

(一)价款的结算依据:

(二)价款的支付方式:若乙方以承兑汇票形式支付给甲方的货款视同以现金支付,甲方不得拒收或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承兑汇票的贴息费用。

(三)价款的支付时间:

第十条通知

(一)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通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邮、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二)各方通讯地址如下:甲方:乙方:

(三)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一)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二)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三)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后,双方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除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不能按约定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的型号、规格、性能、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乙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而支付的实际费用,或者由乙方选择退货,且甲方要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各种损失,包括按本合同约定时限可以施工的误工损失等。

3.甲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甲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

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

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4.若甲方逾期交货的,则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千分之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如逾期超过

日,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已收取的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给乙方,并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5.甲方提前交付货物、多交货物,如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约定,乙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尚应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但若乙方购买产品用于施工的工程进度款没有被支付时,甲方承诺可以延长付款时间至乙方的工程款得到支付之时,且乙方不承担相应利息和违约责任。

2.若甲乙双方没有在本合同中约定该产品是用于某具体工程时,则乙方逾期付款的,应以尚欠货款为计息依据,以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

%计息,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第十五条声明及保证

(一)甲方

1.甲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乙方

1.乙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知识产权保护甲方承诺所供产品未侵犯任何国家或企业、个人的知识产权,并保障乙方免予承受因侵犯任何知识产权而遭受的诉讼、仲裁、索赔或其它经济损失,否则,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附加条款

(一)

(二)

(三)

第十九条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本合同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