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范文

位置:首页 > 合同 > 买卖合同

个人市区买卖合同(精选3篇)

个人市区买卖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个人市区买卖合同(精选3篇)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 幢 座 单元 层 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属 结构,层高为 ,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由于商品房的用途为普通住宅、经济适用房、公寓及其他高档住宅等居住类房屋,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1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商品房的用途为非住宅的,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2.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3.按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4.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2.根据本合同第四条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

3.根据本合同第四条按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的,根据产权登记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应不签订补充协议。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

2.分期付款 。

3.其他方式 。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

第八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1种、第2种和第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该商品房取得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 。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

3. 。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

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

3. 。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司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

2.

3.

4.

5. 。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

2.

3. 。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

5.

6. 。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

第十九条前期物业服务

本物业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及质量等见附件四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为 /月平方米,由物业管理企业按年收取。价格构成包括物业区域内保洁费、公共秩序维护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绿化养护费、综合管理费、

出卖人负责监督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第二十条物业服务的内容和本物业业主临时公约

买受人已详细阅读本合同附件四有关物业服务的全部内容和本物业业主临时公约,买受人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同意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约定的价格和方式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并同意遵守业主临时公约。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三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份, 份。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 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个人市区买卖合同 篇2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具体条件如下:

一、甲方自愿卖给乙方车,车号,驾号:,车款价格:元整(元)。

二、车辆产权属于甲方真实没有产权纠纷,一旦发生问题由甲方负责,交车时以前的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由甲方来承担,本车在_____年月日点时交车,交车以后所有事宜由乙方承担。

三、此车档案的真实,完整由甲方负责,车辆过户,提档事宜由__________负责。

四、车款一次性付清,双方均无异议。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卖方):日期:

乙方(买方):日期:

个人市区买卖合同 篇3

甲方(出卖人):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电话:  乙方(买受人):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身份证口护照口永久居留证口  证件号码: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_  生产厂名称:出厂时间:  首选颜色:X次选颜色: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X元,大写_。  数量:台。  车辆总价:X元,大写_。  运费:X元,由方承担。  出库费:X元,由方承担。  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即付定金:X元,在结算时冲抵车款。  乙方选择下述第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X元,大写。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首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X元,大写 。余款计人民币X元,大写,于_年____月____日前支 付。乙方可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X元,大写。  

(2)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 元,大写。  

(3)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X元,大写 。  

第四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年____月____日前。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口甲方送车上门口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

(1)100公里口

(2)X公里口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附件一),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39;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五条 不可抗力、不可预测因素  

1.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以及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生产厂家,政府机构和其它相关部门造成不能交货或延误交货,卖 方可免除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遇有不可抗力、不可预测因素的一方,应在____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 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六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 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 牌行驶的汽车。  

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可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汽车质量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结论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七条 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关于车辆更换和退货,生产厂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生产厂没有规定的,且乙方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的,则按以下约定执行:在车辆使用半年口_年口_年半口(选1项,下同)或行驶

1.5万公里口2万公里口

2.5万公里口内 (车辆使用年限与行驶公里以先到为准),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或同一关键零件、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口3次口(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后仍未排除故障无法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____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口6次口后仍不能正 常行驶,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换车或退车。  

2.按照上述约定退车的,甲方应当负责为乙方按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乙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费:。  

3.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授权的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修理单位应出具相应的修理单据和发票。  

4.由于人为损坏或使用、保养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装潢、改装、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 果。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X个月的,甲 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 X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的规定处理。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九条 双方特别约定:。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不得采取恶意损毁对方名誉或妨碍经营、生活的行为,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____市汽车流通协会汽车消费 纠纷调解中心或消费者保护组织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如双方当事人不同意仲裁条款可另行协商其它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当 事人另行约定的方式为:_。  

第十一条 其他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 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