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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就业安置合同范本(精选3篇)

学院就业安置合同范本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院就业安置合同范本(精选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学员)

为了保障全部学员的就业安置,更好地组织和实施教学,履行各自的职责,保障双方权益,依据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

1.严格按照简章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2.提供足够的师资和良好的教学环境,并根据教学要求安排相应的实习。

3.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学生。

4.提供必要的生活设施和活动场所。

5.学习结束,经考核合格者,为毕业学生颁发相应证书。

6.全面负责毕业学生的就业安置工作,并提供_________年的跟踪服务。

二、乙方职责

1.了解招生要求、教学环境及办学条件后,凭入学录取通知书缴费注册。

2.交费入学后不退费。

3.要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不得私自外出、外宿。

4.就业安置采取分期分批、双向选择的方式,学员要珍惜每一次的就业机会。不得连续_________次无理拒绝就业安置。

5.离校后未经甲方批准不得私自回校上课或住宿。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经协商无效,乙方可向甲方索赔全部学杂费。

2.乙方违约,经甲方教育无效,将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取消就业安置等处分,且费用一律不退;若属违法行为,则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学生)(签字):_______

法定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学院就业安置合同范本 篇2

甲方(学 员):

乙方(培训单位):

乙方作为“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培训中心”,专门为深圳软件企业培训IT软件人才,提供招聘→面试→培训→评测→推荐就业全程服务。受用人单位委托,为其招聘、初试、培训、评测、推荐人才。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署《学员培训安置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定义:

1、就业安置单位:知名软件企业(中兴、华为、金碟、黎明网络、现代、茁壮网络等),国际外包企业(Freebords、Achievo、BroadenGate等),华为外包企业(金华业、天创、中博、中软、一创中拓等),中兴外包企业(中软海纳、彩练世纪等)以及其它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近1000家企业。

2、就业安置期:为学习期满后60个工作日内。

3、就业安置成功:甲方在本协议规定安置期内在就业单位就业。

4、成功就业:甲方在本协议规定就业安置期内在任何企业就业,或就业安置期后30天内没有要求就业安置。

5、保证就业:甲方通过乙方的入学测试,同时为国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IT相关专业(包括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在内)、具备大学毕业证等相关证书,乙方为甲方提供保证就业服务。

6、推荐就业:甲方不满足保证就业的条件,乙方为甲方提供推荐就业服务。

二、培训内容

1、乙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开始,为甲方提供软件专业技能培训,学时___天,班别为全日制,培训方向为 (Java/C++/嵌入式/软件测试/Oracle)。

三、关于收费

1、甲方应按时将学费交由武汉工业学院数理系代为保管,开学前一次缴清全部学费,共计RMB(大写)     元。

2、学费包含培训的课时费、教材费、认证费等费用。甲方餐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学历、身份证等个人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信。

2、甲方必须自觉按照乙方的《学员管理规范》接受乙方的教育和管理,端正学习态度,遵守乙方制定的相关规定和课堂纪律。

3、甲方在培训期间因个人原因损坏教学设备的必须照价赔偿。

4.甲方在毕业前半个月内,必须向乙方递交详细的个人简历。

5、甲方在完成全部培训内容后参加乙方和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组织的统一考核,通过考试后,乙方向甲方颁发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和优迈科技联合颁发的认证证书。

6、甲方未能通过最终考核可申请免费重读,申请免费重读的条件是:

出勤率达到85%;

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听课、预习、复习、上机,并完成作业;

培训期间遵守乙方方各项规章制度,无严重违纪现象。

甲方应在最终考核结果公布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交书面的重读申请,经乙方批准后予以安排,具体重读时间协商解决。

7、甲方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招聘录用人事制度和流程。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教学场地、教学设施等必要的学习条件,负责对正常的教学活动进行科学的管理。

2、在培训期间乙方有权监督甲方的学习情况,如发现甲方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勒令退班。

3、在学习期间,乙方专业指导甲方填写简历,并传授面试技巧。

4、甲方学习期间或学习期满,在甲方没有违反乙方的各项培训管理制度的前提下,乙方开始为甲方进行就业安置工作。

5、乙方直接或通过推荐用人单位通知学员面试,通知方式包括:电话、短信、邮件、口头告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确认参加面试。

7、乙方保证对满足就业保证条件和通过培训各阶段考核获得证书的学员提供100%的就业安置,对其他学员推荐就业。

8、首次就业安置成功后一个月内,甲方出现被辞退或主动辞职,乙方可为甲方再延长一个就业安置期。甲方如自动离职或因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被开除,乙方不再负责安置。

9、在甲方接受培训期间及成功就业后,乙方获得使用其照片、个人经历等进行宣传的自动授权。

10、乙方确保甲方就业后年薪不低于25000元.

11、学员经过企业面试,亲自考察确认后,先期签定企业试用合同,获得双方认可后,可签定武汉工业学院《三方就业协议》。

12、学员成功就业于深圳软件企业后,乙方将协助学员向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申请学费补贴3000元,并及时发放甲方本人。

13、乙方及时提供参训学生详细就业信息及最新联系方式,以供校方随时检查。甲方成功就业后,需在一个月内赴数理系亲自签定《就业确认书》.甲方在成功就业后,不主动与数理系取得联系并在一个月内未签定《就业确认书》者,视为默认签定《就业确认书》,并授权数理系将总学费交返乙方.

14、就业安置期内,学员自主就业的,视同为乙方安置该学员就业成功。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如果出现下述问题,乙方有权利随时取消甲方的学员资格,概不退还甲方所交费用,并自动解除本协议:

甲方未按照相关条款及时交纳相关培训费用;

甲方不能遵守乙方的各项培训管理制度或违反国家法律;

甲方的学历、身份证等个人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

甲方拒不服从管理,严重破坏教学秩序,或有其他严重情况;

甲方学习过程中因非教学质量原因所导致辍学;

2、就业安置过程中,甲方如果出现下述问题,乙方将视甲方为已就业,乙方将终止为甲方进行就业安置,并自动解除本协议:

甲方选择自主就业;

甲方自己落实工作;

甲方超过二次(含)不能按照乙方的要求到指定的公司参加面试考核;

甲方不遵守用人单位的招聘录用制度和流程而没有明确告知乙方,超过一次(含);

甲方被用人单位确定录用而不在规定时间报到;

甲方由于身体健康的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就业。

3、乙方违约:

如乙方不能在甲方培训完的就业安置期内安置成功,乙方延长一个安置期,为甲方再提供三次以上的面试机会。

在甲方满足就业保证条件,以及没有出现上述违约的情况下,未能成功就业的,甲方如自愿放弃乙方为其继续安排工作的情况下,乙方退还甲方全部费用,并自动解除本协议。

八、不可抗力

如果由于任何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或其他不受双方控制的原因的出现,致使本协议终止履行或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的形成、效力、解释、签署、修改及终止均受中国法律管辖,一但就本合同发生争执,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则将案件提交深圳市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注:本协议仅使用于武汉工业学院数理系学生。

十一、附则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履行完毕失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以上协议条款,未尽事宜依据法律规定处理或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学院就业安置合同范本 篇3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经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教育部统一格式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作为制定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办理毕业生就业派遣手续的依据。

为维护学院声誉和广大毕业生的切身利益,维护协议书的严肃性,进一步规范我院的管理工作,规范我院毕业生择业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中所提及的就业协议书均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条就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书。

第二章协议书的制作和发放

第三条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有唯一编号。

第四条就业协议书的发放范围是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专科毕业生。

第五条就业协议书的发放部门是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就业协议书须加盖“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印章方为有效。

第六条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就业协议书时,一律以原件为准,复印无效。

第七条协议书一经发放务必妥善保管,谨防丢失。

协议书原则上不予补办,如因特殊情况遗失者,补办协议书的程序如下:

1、如学生本人丢失的,学生本人与毕业班辅导员联系,提供协议书丢失的书面情况说明,领取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附件1),经毕业班辅导员核实情况,学生管理分部初审后,上报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在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告挂失,公示期三个月;公示期满学生到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2、如用人单位丢失的,学生本人与毕业班辅导员联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应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协议书丢失的书面情况说明(以上材料均需为原件,复印及传真件无效),领取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经毕业班辅导员核实情况,学生管理分部初审后,上报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在新的就业协议书上填写用人单位名称后,发放给学生。

3、对于协议书丢失补办的毕业生,在其新领取协议书上加注“遗失补发”字样;因个人原因造成协议书丢失而违约或被用人单位追究违约责任等其他相关后果的,丢失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章协议书的签订

第八条毕业生就业实行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的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须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思考的基础上,慎重抉择。

第九条毕业生应如实填写协议书中的相关内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前,应详细阅读协议书上所列条款,如与用人单位有其它约定,应当符合就业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并以书面形式确定,标注在协议书“备注”栏内,其内容视为协议书的一部分。

违背就业政策或要求学院在规定以外履行某些义务的,学院一律不予承认。

第十条每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任何形式就业协议书的,学生个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签约后毕业生应及时无误地将就业协议书送达用人单位。

不送达用人单位,并以此为理由要求重新选择用人单位的,一律按违约处理;就业协议书未及时无误地送达用人单位,报到时用人单位拒绝接收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毕业生自己承担。

第十二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在一周内将协议书(一份)上交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手续和规定的予以办理,并列入学院毕业生就业计划。

第十三条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有效,超过择业期作废,择业期为两年。

第十四条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使用协议书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

第四章就业协议书各协议方义务

第十五条就业协议一经签订,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即生效。

三方在享有各自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十六条学院监督毕业生履行就业协议,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用人单位按协议接收毕业生,并履行协议所签订的其他内容;毕业生应按协议规定就业,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

第五章违约协议的处理

第十七条各学生管理部门在开展就业指导工作中,要对毕业生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对毕业生违约问题进行核查、教育和引导,降低就业违约率。

违约率作为学院年度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第十八条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就已构成契约关系,毕业生因特殊原因终止与原签约单位的协议,必须办理解约手续。

第十九条要求解约的毕业生,首先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解约审批表》(附件2),由原接收单位签署解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新接收单位签署接收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经所在学生管理分部初审,向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交审批,学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续齐备”的原则进行审批,同时将相关纪录存入学生个人诚信档案。

对于以下情况原则上将不予审批:

1、学生要求与来我院参加校园招聘会的用人单位解约;

2、学生要求与作为我院教学实践基地的用人单位解约;

3、无新签约单位或升学单位的学生要求解约;

4、学生第二次申请办理解约手续。

第二十条未通过学院审批,学生擅自与原签约单位解约,不履行协议的,应当自行承担违约责任,学院将其《报到证》等相关就业材料发往原用人单位。

第二十一条对于违约的毕业生,在其新领取协议书上加注“解约补发”字样。

第二十二条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如有以下行为,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不再为其发放就业协议书,亦不再负责推荐其就业:

1、求职过程中恶意竞争,对学院声誉和其他同学求职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

2、与用人单位签约过程中,故意错误填写个人信息或不签字,并以此为理由要求解约的;

3、假称协议书丢失、损毁或其他理由试图骗领新协议书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