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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补充协议(精选5篇)

聘用合同补充协议 篇1

甲方:

聘用合同补充协议(精选5篇)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于 年 月 日订立了《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劳动合同》)。在此基础上,就《劳动合同》中未约定的有关劳动关系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单位制度的执行

1、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已发布或今后将发布的所有规章制度。乙方须接受各项制度、考核办法的考核。甲方根据考核结果对乙方进行奖、惩以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2、本协议所指的制度指单位所有相关制度流程等;

3、乙方承诺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忠于甲方,维护甲方利益。始终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私自收受客户、业务单位或结算人员的钱财礼品;不得发生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若被查实存在私自收受客户单位钱财礼品等损害甲方利益事件,无论金额大小,乙方的所有的考核类绩效工资均予取消。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同时,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

二、工作考评的相关规定

1、乙方接受甲方对其进行工作实绩考评,并依据考评结果给予相应的职位和待遇;甲方可以依据考评结构,决定是否对乙方进行晋升、加薪等奖励或进行撤职、降级、降薪、调岗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等处分;

2、乙方愿意服从甲方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合理调整其工作职位、岗位、工作地点的决定。

三、保密条款

1、下列内容属于甲方商业秘密范围,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

(1)乙方从甲方获知的已经或将要用于(包括尚未公开的)行业或业务中的技术信息与经营、管理信息;

(2)甲方的业务模式、操作流程以及与业务、管理有关的合同、客户信息、文字资料、管理制度、表格、单证、工作标准、工作程序、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等业务相关资料;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其他双方本着诚实、合理原则认为应当是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

2、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在其他与甲方相同、相近(或上下游)业务的单位工作;

(2)乙方保证在甲方工作期间,使用任何知识均于前受聘单位无关。乙方承担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或任务,均不会侵犯前受聘单位的商业秘密;

(3)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与甲方产品或服务有关的任何资料。包括公开的或尚未公开的有商业价值的资料。

(4)乙方不得主动获悉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5)乙方不得允许或者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方使用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

(6)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销毁、修改、复制甲方的商业技术、管理等资料,包括电脑资料、档案、程序等有商业价值的资料。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携带上述资料外出保管;

(7)乙方离职时,应当归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资产,例如记载着甲方上述商业秘密的一切载体等。

3、若乙方有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追究乙方民事、刑事责任。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除《劳动合同》约定外,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终止双方劳动合同关系;

(1)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虚假材料;

(2)未经甲方认可,在职期间自营或在其他与甲方相同、相近(或上下游)业务的单位工作;

(3)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合理调整乙方职位、岗位、工作地点时,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调动或安排的;

2、甲方根据上述情形终止双方劳动合同关系时,乙方承诺不向甲方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3、乙方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约或主动提出辞职,均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保证积极配合移交工作及移交因乙方职务而持有或保管的财务(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书面或电子或其他任何载体形式的文件资料、设备设施、钥匙、公司印章、备用金等)。若因乙方未移交完全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在得到甲方确认后正式办理离职结算手续;离职手续未办理前,乙方同意甲方暂不发放剩余未结算的所有工资。

五、免责申明

乙方自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即承诺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续签。若因此产生任何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若甲方因此遭受行政处罚或需向他方赔偿损失,甲方对外支出的全部处罚费用或赔偿,均有权向乙方追偿并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奖励与处罚

1、甲方根据各种制度的规定,可予以乙方通报表扬、升职、加薪等奖励或警告、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降职、降级、辞退等形式的处罚;

2、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因故意或因重大过失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应当根据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乙方给以赔偿。

七、特别声明:

1、甲方经过合法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双方间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乙方自愿遵守甲方经过合法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

2、双方已充分了解并理解本协议的所有内容,愿意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的约束。

八、本补充协议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集团公司的总经办。

十、本《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责任人 乙方(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补充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甲方为做好资质就位、升级及乙方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注册和登记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劳动用工合同补充协议如下:

一、乙方同意作为二级建造师在甲方继续注册,同意并限于甲方在资质审查、企业升级、招标、投标过程中使用该注册证书;甲方确保乙方二级建造师及相关证书、证件的年检及时、有效,确保乙方继续教育等工作及时进行,并承担所有费用。

二、乙方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执业注册印章由乙方保管;乙方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均按甲方的规定由甲方统一保管,甲方保证遵纪守法,绝不非法使用,并保证乙方免于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凡造成丢失时每证甲方赔偿乙方5000元人民币并承担补办费用;凡甲方非法使用或违背协议条款,造成注册证书等单项或多项证件失效或被吊销或构成违法犯罪等被查处,其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同时支付乙方经济损失、精神伤害赔偿定计人民币壹佰万元;凡甲方非法使用或违背协议条款,在协议有效期内虽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但由于我国是执行质量安全终身制,因此仍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乙方违约金伍万元/每次。

三、甲方在企业升级、年检、招标、投标过程中使用乙方二级建造师相关证书,每年方二级建造师相关证书使用报酬计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不含税、费,税、费由甲方缴纳),先支付后使用,恕不退还。

四、甲方全额承担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乙方应缴纳的“五险一金”;如在招、投标过程中需乙方出场时,出场费用全额归乙方所得与工资无关,且因此而产生的乙方误工,按正常出勤考勤;如甲方需乙方担任项目经理或其他职务,经乙方认可后,其职务工资另行协商解决。

五、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协议,如因此造成损失,由擅自解除协议一方负责。如果甲、乙双方在协议有效期内需要变动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事先告知另一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但在下列情况下,任何一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1、甲方不按期支付乙方二级建造师相关证书使用报酬;

2、甲方或乙方有其它违约行为。 六、本协议有效期暂定叁年,自 年 月 日至日止。协议到期后,如甲方需继续使用乙方上述证件,双方可另行协商续订本协议。

七、协议解除后,甲方应对乙方办理注册变更手续提供方便条件,不得刁难。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及支付违约金伍万元。

八、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处理。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1、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盖章(签字)生效,与劳动用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单位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聘用合同补充协议 篇3

聘用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在甲方员工,双方已经为此签订了《聘用合同》,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进一步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社保费用:

乙方表示:其已经办理社会保险,且不愿意转入甲方统一办理,而要求按照其原有方式及途径缴纳社保费用。

为此,双方确认甲方应为乙方承担的社保费用的处理方式为:“由甲方通过薪酬或工资的方式将乙方的社保费用足额支付给乙方(注:已经包含在《聘用合同》所确定的工资总额中)。”

乙方应自觉足额购买各项社会保险,如出现保险责任,由乙方自行向相关部门办理保险赔付手续。因购买险种不齐或缴费不足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如果出现相关部门要求甲方补交乙方社保费用的情况,甲方在缴纳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二、保密约定

1、乙方对于履行《聘用合同》所知悉的甲方的一切业务信息以及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等相关信息,乙方应严格保密。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与甲方无关任何第三方披露此类信息资料。

3、如因乙方泄露甲方有关业务信息及相关资料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其他:公司因经营发生危机及破产解散,将不对员工进行额外补偿。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补充协议 篇4

用工单位(甲方)地址:

劳动者(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为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主要从事工作。乙方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第三条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实际工作需要,甲方施行综合工时计算制。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第五条试用期内,乙方的每(日、月)基本工资为元。转正后,乙方的基本工资为每月元,原则上每月以货币形式发放。

第六条实习的期限和待遇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条当乙方参加甲方的具体施工或行政工作时,同时享受岗位工资及相关补助,此岗位工资和相关补助的标准由甲方统一制定。如乙方未参加甲方的具体施工或行政工作时,仅享受基本工资。

第八条特殊情况的员工不适合本节的以上条款,以甲乙双方约定的工资为准,即上岗后,每(日、月、年)元。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依法制订和修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的权利。

2.甲方有分配和下达生产、工作任务的权利。

3.有检查、考核乙方生产、工作、学习和技术状况的权利。

4.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规定,决定乙方劳动报酬的分配形式,并对乙方实施奖励或处分的权利;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企业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必须的劳动条件的义务。

2.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提供社会保险福利的义务;

3.创造条件提高乙方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的义务;

4.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

1.有依法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的权利;

2.有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的权利;

3.有参加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物质奖励的权利;

4.有提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利;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乙方的义务

1.服从甲方的组织管理,积极生产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义务;

2.有接受甲方管理,服从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的义务;

3.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4.有热爱企业、维护企业荣誉、保护企业财产、爱护生产设备的义务。

七社会保险与福利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照甲方所在地规定的比例按月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资中扣缴。

第十四条乙方因工受伤或致残在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按唐山市《市劳险[1995]5号》文件的第三、四、五、六条规定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乙方工作期间的劳保用品,参照同类行业,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发放。

第十六条乙方其他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甲方所在地以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及延长变更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终止

1.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毁约、违约,另一方均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对方的相应责任。

2.甲方破产时可以终止合同。

3.国家有关部门或有关政策不允许甲方继续经营时,可以终止合同。

4.人力不可抗因素(如战争)出现,可自行终止。

5.本合同期满时,可以无条件终止合同。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接触劳动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试用期间;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c、有营私舞弊、*受贿行为的;

d、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或名誉损失的;

e、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f、其他对甲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3.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试用期间;

b、甲方以暴力威胁或以非法手段限制乙方人生自由*其劳动的;

c、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d、乙方要求调离企业,经甲方以书面形式同意的。

4.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或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d、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a、乙方因工受伤或致残治疗期间;

b、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c、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的续订及延长变更

1.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终止后,如双方同意续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2.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六年以上,如双方同意续延可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甲方依照条例裁减人员,六个月之内,如需录用新的同性质的人员,应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可延长合同期限至规定的假期结束。

5.对合同期满,但因工受伤或致残的职工在治疗期间或停工医疗期未满时,可延长合同期限到治疗结束或停工医疗期满时为止。

6.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时,甲方可变更合同调整其薪水。

九双方特别约定

第二十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如有侵占、挪用、*受贿行为或以其他形式损害公司利益时,甲方有权提请司法机关追究乙方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合同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又不具备乙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擅自离职的,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和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外,还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培训费的赔偿金额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计算。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

第二十三条合同期内,在未被项目选用时或冬闲无工作的情况下,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到其他单位就职,并仍享受甲方提供的基本工资,但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通知随时返回甲方上岗工作,否则按本合同的第二十三条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乙方在职或离职后必须无条件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否则甲方有权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和民事法律责任。

十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赔偿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也可以执行本合同约定。

第二十六条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劳动合同,以致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其他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第二十八条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办法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承认并认真遵守。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十五日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有关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

聘用合同补充协议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因公司发展需要,经过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一、聘用期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师证书、符合要求的学历证书、身份证、乙方一寸彩色相片2张。甲方收到乙方证书时,应支付乙方证件押金元整。如发现乙方工程师证被其他公司使用,则乙方应及时退还甲方支付的证件押金,甲方在收到退还押金的2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所有证件退还给乙方。工程师证、学历证书在协议期内由甲方保管。

三、甲方确认乙方所提交的材料无误,甲方应即时支付给乙方报酬元每年(此费用包含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证件押金款)。如协议期超过一年,则下一年费用在当年同日支付,以此类推。

四、聘用期间,如确属必要,乙方应配合进行每年的继续教育等维持该证书所必需的活动,以保证证书的正常使用,如条件允许,甲方应单独完成此项工作。

五、聘用期内,乙方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承诺所提供材料、证件真实、有效,保证在协议期限内甲方是工程师证(均为原件)的唯一全权使用人,乙方不得再在其他任何第三方注册、使用;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证书信息变更,不得有挂失、注销证书等影响甲方正常使用;

3、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或其他业务需要时,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由乙方根据甲方需要配合甲方提供有关身份证、职称证明文件、学历文凭等。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乙方亲自到场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应提前三日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需要全力配合;所有差旅费由甲方支付,差旅费标准为硬卧或客车,食宿由甲方提供,并给予每天元的补助。

4、乙方对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

六、聘用期内,甲方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妥善保管乙方资料和证件;确保资质证书及注册证书完好无损;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证书丢失或吊销,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上述情况,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按协议约定期限及时准额支付费用,本协议中的所有费用币种均为人民币;

3、协议履行完毕后,出具乙方解聘证明、完整归还证书;

4、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甲方不得将乙方的工程师证书变更注册到其他单位,不得做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七、履约期内,如乙方需取回证书暂用(不得进行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应提前五天通知、征得甲方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归还。若证书正在使用,则需等甲方使用完毕后方能暂时领用。

八、协议期内,所有涉及到证书使用事件,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知晓,因甲方不遵照相关法规、规范等要求造成证书使用过程中出现风险,均由甲方承承担。未同乙方协商,擅自做主使用证书,造成风险的,由甲方承担。

九、解聘、续聘: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如不损害甲方的直接经济利益,甲方应予同意,并按照规定给予办理解聘手续,乙方须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未到期费用。如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则甲方应支付满乙方证书已使用费。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合同时,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

十、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转签第三人,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协议书的各项条款,否则,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贰万元。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解聘,聘用工资付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再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