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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销售劳动合同(通用3篇)

业务员销售劳动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

业务员销售劳动合同(通用3篇)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依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_岗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换工作岗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__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___小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___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_________小时

第五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劳动条件及劳动保护

第六条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七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及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九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综合工资制:(1)基本工资为_________元;(2)提成工资:按照月销售量考核,具体为_________.

第十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五、社会保险

第十一条甲应按国家和海口市的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十四条乙方应做到:

(一)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

(二)服从甲方安排,忠于职守,珍惜甲方声誉,维护甲方利益,保守甲方秘密,全心全意为甲方服务;

(三)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四)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第十六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九、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劳动合同,给对方经济损失的,应依据产生损害后果和责任大小,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三条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二十四条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六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其它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认真地进行了阅读,其内容均已熟知,并积极自愿履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业务员销售劳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3. 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须同意甲方对乙方工作岗位的调整:

1.甲方根据经营需要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长假被别人取代工作岗位的;

4.其他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

(二)在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变更乙方的地点:

1.甲方经营场所变更的;

2.由于甲方的经营需要须变更乙方工作地点的;

3.以上情况若乙方拒绝变更工作地点的,甲方可视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保证在甲方工作外不再担任或兼职其他任何企业的工作。

三、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 甲方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和国家劳动保护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标准。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二)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调休或支付加班费。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试用期满工资元/月。

2、其他形式: (二)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三)甲方每月 日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于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

甲方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五)甲方按乙方当月销售业绩和货款回收金额直接作为计算乙方提成的依据;若因乙方工作失误、失职,导致呆账、坏账、死帐给甲方带来损失的,甲方有权按月从乙方提成中扣除40%计提。

六、劳动纪律

(一) 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办法,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

(二)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和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公布裁减人员方案,听取工会和职工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2、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三、第四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乙方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 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七)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

6、克扣乙方身份证、资质、资历等证件的;

(八)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但乙方所承担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无法交接,马上离去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暂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在被审查期间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九)本协议期满,即行终止,任何一方需要续订合同时,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经过对方同意后,可办理续签手续。

(十)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十一)劳动合同期满而甲方需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将《劳动合同》送达

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重新订立的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八、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缴扣。乙方须在入职时向甲方交齐相关办理社会保险的资料。

(二)鉴于乙方已在自行缴纳社会保险且不愿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甲方公司。甲方按每月200元标准支付给乙方,有乙方自行缴纳社会保险,乙方不得就社会保险待遇问题向甲方主张权利。

(三)甲方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依法制定内部职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乙方有权依此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九、经济补偿、赔偿与违约责任

(一) 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时,对于符合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乙方在合同期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培训协议》中的服务期约定,应当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期间的工资、差旅费、各种补贴等)。

(三)乙方违反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试用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以乙方日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1日工资的赔偿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培训费用及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六)甲乙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法律规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其他约定

(一)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劳动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 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三)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

(四)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业内公开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除非该制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或与本协议相冲突,否则视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 依照法律、法规执行。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业务员销售劳动合同 篇3

甲方(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1、从年月年日止。

2.试用期为 。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工作内容(岗位) :

2、工作地点 :

3、岗位职责(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有权做出相应调整)

A.依照公司制定的销售目标,制定本年度销售预测及指标分解、销售计划,制定渠道。对营销思想进行定位,确保完成公司制定的销售目标。

B.销售队伍的建设与培养,定期组织员工举行例会,分享会,学习相关专业知识。

C.按规定处理客户订单(报价单,合同,任务单,出运单等),支持业务员确保重点客户订单操作顺畅及所有订单处理无差错。

D.依照公司财务政策,合同条款和出口信保相关规定,负责监督并支持业务员及时催收货款,确保货款安全及时回收。

E.依据市场信息,参与及协助国内外市场的潜在及现有重点客户谈判,开发及后续订单操作,确保重点客户成功率和签约客户满意率。 F.按照公司领导要求,完成交代的其他任务。

G.注意业务员工作状态,落实公司制度,对业务员要起到监督作用,防止业务员泄露公司机密及飞单行为。(如因监管不力,制度落实

不完善导致飞单或资源泄露,要负重要责任)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8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薪酬结构:基本薪资+绩效提成+特别奖励+福利补助

1、基本工资:试用期元/月,转正后/月。

2、绩效工资:(详见附页)

3、甲方每月发给乙方交通补助 元,通讯费补助 元,餐补费 元;转正后与薪水同日发放。

(三)甲方每月日发放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 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从事 作业,可能产生 职业危害,甲方应采取 防护措施,并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 1次。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在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经济补偿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一)项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六)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七)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八)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八)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发放标准应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甲方应依法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主要负责人)

年 日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