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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精选22篇)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1

中国_________产品进出口公司和_________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与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_________国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精选22篇)

第三方)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 技术转让    

(1)为在_________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5)投资人向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 设备规划    

(1)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_________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a.生产线计划。      b.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c.设备布局计划。      d.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e.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f.生产管理计划。      .推销计划。      上述资料应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由投资人提供。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 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a.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_________元。      b.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_________%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XX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6)投资人应在收到上述信用证后_________天内提供合同规定的一切技术资料。    

(7)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_________%的提成费;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 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 质量控制    

(1)在_________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_________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_________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

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_________份,每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六条 设备交货    

(1)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4)投资人运交的设备应该是新型的、未用过的。    

(5)投资人向运交设备的价款应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按cf中国口岸条件用美元支付。    

(6)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交货计划表运交设备。    

(7)投资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向提供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    

(8)设备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    

(9)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技术资料如有遗失,得要求投资人补交。    

(10)投资人运交设备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1

1)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a.合同号码;b.收货人姓名;c.目的港;d.装船唛头;e.重量;f.箱号;.收货人标记。    (1

2)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七条 接收设备    

(1)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来的设备。    

(2)投资人应在提出对运到的设备进行安装和试车的要求后三周内派出工程师。应为此事向投资人提供翻译之类的必要帮助。    

(3)投资人的工程师应为安装试车任务停留两周。    

(4)运交设备的验收工作,应由双方工程师和中国检验官员一起进行,详细规则见附件六。    

(5)如果初次检验不合格,应进行

第二次检验。如果

第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投资人应在_________个月内自费调换有关设备。但是应该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所需的时间长短要看所换的设备而定。    

(6)如果检验合格,双方应签署检验证明书一式_________份,每方各执_________份。    

(7)投资人派行往安装调试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八条 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    

(1)投资人在派遣工程到安装调试设备时,应兴举办关于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应为此事对投资人提供诸如翻译之类的帮助。    

(2)培训的时间,包括前款所讲的安装调试在内不得超过_________天。    

(3)培训主要用英文进行,也用_________作为辅助语言。如有需要应自费准备翻译员。    

(4)在进行设备操作保养培训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九条 对运交设备的保证    

(1)按照国际习惯标准,运交设备的保证期为8个月,从完成验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证期内发现运交的设备有缺点,投资人必须按要求,及时适当解决。    

(3)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操作经验不足、搬运不当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则投资人应要求支付实际运输费用。    

(4)投资人应向提供与运交设备有关的最大限度的服务。    

(5)保证期以后的设备保养需要向收取费用。但投资人应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费用。

第十条 物资的采购    

(1)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投资人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材料。    

(2)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运交所需的材料。    

(3)投资人应力求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供应这些材料。    

(4)采购材料的实际详细品名,另以购买合同规定。    

(5)投资人应该供应的材料,并保证质量。    

(6)应提前_________个月向投资人送交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材料采购数量,以便材料的交货能以得到保证。    

(7)投资人应尽力按照交货计划运交采购的材料;但是,应当理解和接受这样的事实,即由于市场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原因会使投资人无法按计划交货。    

(8)对投资人运交材料的付款,必须采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条 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    

(2)投资人运交材料如有任何遗失或缺点,应由投资人自费办妥。    

(3)投资人运交材料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4)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a.合同号;b.收货人姓名;c.目的港;d.装船唛头;e.重量;f.箱号;.收货人标记。    

(5)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十二条 接收材料    

(1)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交的材料。    

(2)投资人应在材料经过品质检验之后发运。    

(3)必须对运交的材料验收,如有缺陷或遗失,应及时通知投资人。如果投资人承认通知合理,应自费换货。但是,应当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需要一段合理的时间。    

(4)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于错误操作所致,投资人应要求支付一切实际费用。    

(5)如果运交材料的坏遗失是由于存放或搬运不当所致,投资人应在收到通知后及时换货;但是,有关费用应由负担。

第十三条 培训工程师    

(1)投资人应接待_________名,并提供_________个月的技术培训。    

(2)投资人对为此在_________国居留期间供给膳宿,但中_________之间的来回旅费除外。    

(3)派出受训的应懂得实用的英语,具有电子工程学的基础知识。    

(4)教学主要用英语进行,但以_________为辅助语言。投资人应按要求准备一名译员,费用由负担。    

(5)投资人应立即编写教育计划并提前通知。有关技术教育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七。    

(6)

第三方应同时派遣一名工程师去照料上述培训事宜。

第十四条 派遣投资人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两次派遣多名工程师去,

第一次派_________名去_________个月,以实施这项转让计划。

第二次派_________名去_________个月,以达到产品生产指标。    

(2)投资人派往工程师主要用英语进行工作,但也以汉语为辅助语方。必要时应自费准备一名翻译员。    

(3)应负担投资人的工程师为此而在中国国内居留和旅行的各种费用,但中之间的旅费除外。    

(4)在投资人派遣工程师的任务完成以后,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资人继续给予技术支持。但投资人应要求为这样增加的合作支付费用。合作的条款由双方将来讨论约定。    

(5)要求投资人技术服务的细节,见附件八。

第十五条 将来的技术合作    

(1)投资人应为将来的发展与进行合作,包括高分辩能力显示等在内。    

(2)上述技术合的条款,包括它的费用,应由、投资人、

第三方三方面商定并另签合同。

第十六条 

第三方的作用    

(1)

第三方负责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传递、交往媒介等,并对提供必要的援助。    

(2)

第三方应为此适当向收取报酬。

第十七条 

第三方的责任    

(1)

第三方应作为与投资人之间的桥梁。    

(2)

第三方应协助用展销会、研讨会、技术培训等办法在中国销售产品。    

(3)

第三方应在产品品质合格时考虑把这些产品销往欧洲和非洲(南除外)。    

(4)

第三方应在派遣工程师到欧洲进行产品开发时,向他们提供使用的设施和工具。但应负担他们在欧洲的一切费用。

第十八条 仲裁    

(1)和投资人应以合作的态度解决合同争端。如解决不成,则以仲裁方式最终解决。    

(2)仲裁应在_________进行。    

(3)和投资人都应受最终裁决的约束。    

(4)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5)本合同如有某些问题仍在仲裁之中应该分开予以执行。

第十九条 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间,中国的税款由负责;欧洲的税款由投资人和

第三方负责。

第二十条 合同的生效    

(1)不可预见的问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投资人、

第三方三方应向各自的政府申请允许有关商品的进口和出口。最后一方获知得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_________天内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撤销    

(1)如果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个月没有见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销本合同的权利。    

(2)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有效________年,期满后可以延长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条 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 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关三方面应同意签订正式修改文件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属有效,并应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盖章):_________        投资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2

中国_____________产品进出口公司和上海______________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中方)与英国_____________广播有限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德国___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LP)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 技术转让

(1)中方为在上海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 设备规划

(1)中方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上海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①生产线计划。

②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③设备布局计划。

④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⑤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⑥生产管理计划。

⑦推销计划。

上述资料应于本合同生效后60天内由投资人提供中方。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 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中方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①中方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______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3%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银行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6)投资人应在收到上述信用证后30天内提供合同规定的一切技术资料。

(7)中方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3%的提成费;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中方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 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中方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中方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中方的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 质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 设备交货

(1)中方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中方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4)投资人运交的设备应该是新型的、未用过的。

(5)投资人向中方运交设备的价款应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按CIF中国口岸条件用美元支付。

(6)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交货计划表运交设备。

(7)投资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向中方提供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

(8)设备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3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中国_________产品进出口公司和上海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中方)与英国_________广播有限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德国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pl)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技术转让

(1)中方为在上海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设备规划

(1)中方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上海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①生产线计划。

②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③设备布局计划。

④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⑤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⑥生产管理计划。

⑦推销计划。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中方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①中方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3%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XX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7)中方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3%的提成费;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中方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中方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中方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中方的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质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设备交货

(1)中方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中方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4)投资人运交的设备应该是新型的、未用过的。

(5)投资人向中方运交设备的价款应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按cif中国口岸条件用美元支付。

(6)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交货计划表运交设备。

(7)投资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向中方提供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

(9)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技术资料如有遗失,中方得要求投资人补交。

(10)投资人运交设备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11)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码;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12)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七条?接收设备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来的设备。

(2)投资人应在中方提出对运到的设备进行安装和试车的要求后三周内派出工程师。中方应为此事向投资人提供翻译之类的必要帮助。

(3)投资人的工程师应为安装试车任务停留两周。

(4)运交设备的验收工作,应由双方工程师和中国检验官员一起进行,详细规则见附件六。

(5)如果初次检验不合格,应进行第二次检验。如果第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投资人应在两个月内自费调换有关设备。但是中方应该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所需的时间长短要看所换的设备而定。

(6)如果检验合格,双方应签署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投资人派行往中方安装调试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八条?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

(1)投资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装调试设备时,应兴举办关于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中方应为此事对投资人提供诸如翻译之类的帮助。

(2)培训的时间,包括前款所讲的安装调试在内不得超过两周。

(3)培训主要用英语进行,也用汉语作为辅助语言。中方如有需要应自费准备汉英翻译员。

(4)在中方进行设备操作保养培训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九条?对运交设备的保证

(1)按照国际习惯标准,运交设备的保证期为8个月,从中方完成验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证期内发现运交的设备有缺点,投资人必须按中方的要求,及时适当解决。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与运交设备有关的最大限度的服务。

(5)保证期以后的设备保养需要向中方收取费用。但投资人应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费用。

第十条?物资的采购

(1)中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投资人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材料。

(2)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中方运交所需的材料。

(3)投资人应力求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供应这些材料。

(4)中方采购材料的实际详细品名,另以购买合同规定。

(6)中方应提前8个月向投资人送交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材料采购数量,以便材料的交货能以得到保证。

(7)投资人应尽力按照交货计划运交中方采购的材料;但是,中方应当理解和接受这样的事实,即由于市场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原因会使投资人无法按计划交货。

(8)中方对投资人运交材料的付款,必须采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条?材料的出口方法

(2)投资人运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遗失或缺点,应由投资人自费办妥。

(3)投资人运交材料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4)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5)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十二条?接收材料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交的材料。

(2)投资人应在材料经过品质检验之后发运。

(3)中方必须对运交的材料验收,如有缺陷或遗失,应及时通知投资人。如果投资人承认通知合理,应自费换货。但是,中方应当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需要一段合理的时间。

(5)如果运交材料的坏遗失是由于存放或搬运不当所致,投资人应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时换货;但是,有关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第十三条?培训中方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接待十名中方,并提供三个月的技术培训。

(2)投资人对中方为此在德国居留期间供给膳宿,但中德之间的来回旅费除外。

(3)派出受训的中方工程师应懂得实用的英语,具有电子工程学的基础知识。

(4)教学主要用英语进行,但以汉语为辅助语言。投资人应按中方要求准备一名汉英译员,费用由中方负担。

(5)投资人应立即编写教育计划并提前通知中方。有关技术教育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七。

第十四条?派遣投资人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两次派遣多名工程师去中方,第一次派两名去两个月,以实施这项转让计划。第二次派四名去三个,以达到产品生产指标。

(2)投资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师主要用英语进行工作,但也以汉语为辅助语方。中方必要时应自费准备一名汉英翻译员。

(3)中方应负担投资人的工程师为此而在中国国内居留和旅行的各种费用,但中德之间的旅费除外。

(4)在投资人派遣工程师的任务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资人继续给予技术支持。但投资人应要求中方为这样增加的合作支付费用。合作的条款由双方将来讨论约定。

(5)中方要求投资人技术服务的细节,见附件八。

第十五条?将来的技术合作

(1)投资人应为将来的发展与中方进行合作,包括高分辩能力显示等在内。

第十六条?apl的作用

(1)apl负责中方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传递、交往媒介等,并对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pl应为此适当向中方收取报酬。

第十七条?apl的责任

(1)apl应作为中方与投资人之间的桥梁。

(2)apl应协助中方用展销会、研讨会、技术培训等办法在中国销售产品。

(3)apl应在产品品质合格时考虑把这些产品销往欧洲和非洲(南除外)。

第十八条?_____

(1)中方和投资人应以合作的态度解决合同争端。如解决不成,则以_____方式最终解决。

(2)_____应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

(3)中方和投资人都应受最终裁决的约束。

(4)_____费由败诉方负担。

(5)本合同如有某些问题仍在_____之中应该分开予以执行。

第十九条?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间,中国的税款由中方负责;欧洲的税款由投资人和apl负责。

第二十条?合同的生效

(1)不可预见的问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中方、投资人、apl三方应向各自的政府申请允许有关商品的进口和出口。最后一方获知得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80天内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撤销

(1)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没有见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销本合同的权利。

(2)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有效两年,期满后可以延长两年。

第二十二条?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关三方面应同意签订正式修改文件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属有效,并应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签订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中方:(签字)

投资人:(签字)

apl:(签字)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4

中国_________产品进出口公司和上海_________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中方)与英国_________广播有限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德国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pl)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技术转让

(1)中方为在上海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设备规划

(1)中方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上海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①生产线计划。

②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③设备布局计划。

④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⑤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⑥生产管理计划。

⑦推销计划。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中方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①中方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3%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行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7)中方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3%的提成费;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中方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中方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中方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中方的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质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设备交货

(1)中方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中方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4)投资人运交的设备应该是新型的、未用过的。

(5)投资人向中方运交设备的价款应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按cif中国口岸条件用美元支付。

(6)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交货计划表运交设备。

(7)投资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向中方提供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

(9)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技术资料如有遗失,中方得要求投资人补交。

(10)投资人运交设备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11)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码;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12)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七条?接收设备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来的设备。

(2)投资人应在中方提出对运到的设备进行安装和试车的要求后三周内派出工程师。中方应为此事向投资人提供翻译之类的必要帮助。

(3)投资人的工程师应为安装试车任务停留两周。

(4)运交设备的验收工作,应由双方工程师和中国检验官员一起进行,详细规则见附件六。

(5)如果初次检验不合格,应进行第二次检验。如果第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投资人应在两个月内自费调换有关设备。但是中方应该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所需的时间长短要看所换的设备而定。

(6)如果检验合格,双方应签署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投资人派行往中方安装调试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八条?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

(1)投资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装调试设备时,应兴举办关于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中方应为此事对投资人提供诸如翻译之类的帮助。

(2)培训的时间,包括前款所讲的安装调试在内不得超过两周。

(3)培训主要用英语进行,也用汉语作为辅助语言。中方如有需要应自费准备汉英翻译员。

(4)在中方进行设备操作保养培训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九条?对运交设备的保证

(1)按照国际习惯标准,运交设备的保证期为8个月,从中方完成验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证期内发现运交的设备有缺点,投资人必须按中方的要求,及时适当解决。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与运交设备有关的最大限度的服务。

(5)保证期以后的设备保养需要向中方收取费用。但投资人应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费用。

第十条?物资的采购

(1)中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投资人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材料。

(2)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中方运交所需的材料。

(3)投资人应力求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供应这些材料。

(4)中方采购材料的实际详细品名,另以购买合同规定。

(6)中方应提前8个月向投资人送交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材料采购数量,以便材料的交货能以得到保证。

(7)投资人应尽力按照交货计划运交中方采购的材料;但是,中方应当理解和接受这样的事实,即由于市场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原因会使投资人无法按计划交货。

(8)中方对投资人运交材料的付款,必须采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条?材料的出口方法

(2)投资人运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遗失或缺点,应由投资人自费办妥。

(3)投资人运交材料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4)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5)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十二条?接收材料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交的材料。

(2)投资人应在材料经过品质检验之后发运。

(3)中方必须对运交的材料验收,如有缺陷或遗失,应及时通知投资人。如果投资人承认通知合理,应自费换货。但是,中方应当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需要一段合理的时间。

(5)如果运交材料的坏遗失是由于存放或搬运不当所致,投资人应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时换货;但是,有关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第十三条?培训中方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师,并提供三个月的技术培训。

(2)投资人对中方工程师为此在德国居留期间供给膳宿,但中德之间的来回旅费除外。

(3)派出受训的中方工程师应懂得实用的英语,具有电子工程学的基础知识。

(4)教学主要用英语进行,但以汉语为辅助语言。投资人应按中方要求准备一名汉英译员,费用由中方负担。

(5)投资人应立即编写教育计划并提前通知中方。有关技术教育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七。

第十四条?派遣投资人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两次派遣多名工程师去中方,第一次派两名去两个月,以实施这项转让计划。第二次派四名去三个,以达到产品生产指标。

(2)投资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师主要用英语进行工作,但也以汉语为辅助语方。中方必要时应自费准备一名汉英翻译员。

(3)中方应负担投资人的工程师为此而在中国国内居留和旅行的各种费用,但中德之间的旅费除外。

(4)在投资人派遣工程师的任务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资人继续给予技术支持。但投资人应要求中方为这样增加的合作支付费用。合作的条款由双方将来讨论约定。

(5)中方要求投资人技术服务的细节,见附件八。

第十五条?将来的技术合作

(1)投资人应为将来的发展与中方进行合作,包括高分辩能力显示等在内。

第十六条?apl的作用

(1)apl负责中方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传递、交往媒介等,并对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pl应为此适当向中方收取报酬。

第十七条?apl的责任

(1)apl应作为中方与投资人之间的桥梁。

(2)apl应协助中方用展销会、研讨会、技术培训等办法在中国销售产品。

(3)apl应在产品品质合格时考虑把这些产品销往欧洲和非洲(南除外)。

第十八条?_____

(1)中方和投资人应以合作的态度解决合同争端。如解决不成,则以_____方式最终解决。

(2)_____应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

(3)中方和投资人都应受最终裁决的约束。

(4)_____费由败诉方负担。

(5)本合同如有某些问题仍在_____之中应该分开予以执行。

第十九条?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间,中国的税款由中方负责;欧洲的税款由投资人和apl负责。

第二十条?合同的生效

(1)不可预见的问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中方、投资人、apl三方应向各自的政府申请允许有关商品的进口和出口。最后一方获知得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80天内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撤销

(1)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没有见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销本合同的权利。

(2)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有效两年,期满后可以延长两年。

第二十二条?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关三方面应同意签订正式修改文件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属有效,并应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签订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中方:(签字)

投资人:(签字)

apl:(签字)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5

中国_____________产品进出口公司和上海______________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与英国_____________XX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德国___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LP)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技术转让

(1)为在上海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设备规划

(1)中方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上海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①生产线计划。

②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③设备布局计划。

④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⑤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⑥生产管理计划。

⑦推销计划。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中方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①中方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______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3%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XX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7)中方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3%的提成费;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中方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中方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中方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中方的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质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设备交货

(1)中方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中方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4)投资人运交的设备应该是新型的、未用过的。

(5)投资人向中方运交设备的价款应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按CIF中国口岸条件用美元支付。

(6)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交货计划表运交设备。

(7)投资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向中方提供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

(9)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技术资料如有遗失,中方得要求投资人补交。

(10)投资人运交设备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11)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码;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12)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七条?接收设备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来的设备。

(2)投资人应在中方提出对运到的设备进行安装和试车的要求后三周内派出工程师。中方应为此事向投资人提供翻译之类的必要帮助。

(3)投资人的工程师应为安装试车任务停留两周。

(4)运交设备的验收工作,应由双方工程师和中国检验官员一起进行,详细规则见附件六。

(5)如果初次检验不合格,应进行第二次检验。如果第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投资人应在两个月内自费调换有关设备。但是中方应该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所需的时间长短要看所换的设备而定。

(6)如果检验合格,双方应签署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投资人派行往中方安装调试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八条?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

(1)投资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装调试设备时,应兴举办关于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中方应为此事对投资人提供诸如翻译之类的帮助。

(2)培训的时间,包括前款所讲的安装调试在内不得超过两周。

(3)培训主要用英语进行,也用汉语作为辅助语言。中方如有需要应自费准备汉英翻译员。

(4)在中方进行设备操作保养培训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九条?对运交设备的保证

(1)按照国际习惯标准,运交设备的保证期为8个月,从中方完成验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证期内发现运交的设备有缺点,投资人必须按中方的要求,及时适当解决。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与运交设备有关的最大限度的服务。

(5)保证期以后的设备保养需要向中方收取费用。但投资人应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费用。

第十条?物资的采购

(1)中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投资人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材料。

(2)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中方运交所需的材料。

(3)投资人应力求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供应这些材料。

(4)中方采购材料的实际详细品名,另以购买合同规定。

(6)中方应提前8个月向投资人送交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材料采购数量,以便材料的交货能以得到保证。

(7)投资人应尽力按照交货计划运交中方采购的材料;但是,中方应当理解和接受这样的事实,即由于市场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原因会使投资人无法按计划交货。

(8)中方对投资人运交材料的付款,必须采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条?材料的出口方法

(2)投资人运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遗失或缺点,应由投资人自费办妥。

(3)投资人运交材料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4)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5)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十二条?接收材料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交的材料。

(2)投资人应在材料经过品质检验之后发运。

(3)中方必须对运交的材料验收,如有缺陷或遗失,应及时通知投资人。如果投资人承认通知合理,应自费换货。但是,中方应当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需要一段合理的时间。

(5)如果运交材料的坏遗失是由于存放或搬运不当所致,投资人应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时换货;但是,有关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第十三条?培训中方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师,并提供三个月的技术培训。

(2)投资人对中方工程师为此在德国居留期间供给膳宿,但中德之间的来回旅费除外。

(3)派出受训的中方工程师应懂得实用的英语,具有电子工程学的基础知识。

(4)教学主要用英语进行,但以汉语为辅助语言。投资人应按中方要求准备一名汉英译员,费用由中方负担。

(5)投资人应立即编写教育计划并提前通知中方。有关技术教育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七。

第十四条?派遣投资人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两次派遣多名工程师去中方,第一次派两名去两个月,以实施这项转让计划。第二次派四名去三个,以达到产品生产指标。

(2)投资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师主要用英语进行工作,但也以汉语为辅助语方。中方必要时应自费准备一名汉英翻译员。

(3)中方应负担投资人的工程师为此而在中国国内居留和旅行的各种费用,但中德之间的旅费除外。

(4)在投资人派遣工程师的任务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资人继续给予技术支持。但投资人应要求中方为这样增加的合作支付费用。合作的条款由双方将来讨论约定。

(5)中方要求投资人技术服务的细节,见附件八。

第十五条?将来的技术合作

(1)投资人应为将来的发展与中方进行合作,包括高分辩能力显示等在内。

第十六条?ALP的作用

(1)ALP负责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传递、交往媒介等,并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LP应为此适当向收取报酬。

第十七条?ALP的责任

(1)ALP应作为中方与投资人之间的桥梁。

(2)ALP应协助中方用展销会、研讨会、技术培训等办法在中国销售产品。

(3)ALP应在产品品质合格时考虑把这些产品销往欧洲和非洲(南除外)。

第十八条?_____

(1)中方和投资人应以合作的态度解决合同争端。如解决不成,则以_____方式最终解决。

(2)_____应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

(3)中方和投资人都应受最终裁决的约束。

(4)_____费由败诉方负担。

(5)本合同如有某些问题仍在_____之中应该分开予以执行。

第十九条?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间,中国的税款由中方负责;欧洲的税款由投资人和ALP负责。

第二十条?合同的生效

(1)不可预见的问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中方、投资人、ALP三方应向各自的政府申请允许有关商品的进口和出口。最后一方获知得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80天内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撤销

(1)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没有见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销本合同的权利。

(2)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有效两年,期满后可以延长两年。

第二十二条?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关三方面应同意签订正式修改文件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属有效,并应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签订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投资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ALP:(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6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书

中国产品进出口公司和上海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中方)与英国广播有限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德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pl)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 技术转让

(1)中方为在上海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 设备规划

(1)中方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上海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①生产线计划。

②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③设备布局计划。

④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⑤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⑥生产管理计划。

⑦推销计划。

上述资料应于本合同生效后60天内由投资人提供中方。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 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中方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①中方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3%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银行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6)投资人应在收到上述信用证后30天内提供合同规定的一切技术资料。

(7)中方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3%的提成费;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中方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 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中方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中方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中方的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 质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 设备交货

(1)中方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中方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4)投资人运交的设备应该是新型的、未用过的。

(5)投资人向中方运交设备的价款应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按cif中国口岸条件用美元支付。

(6)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交货计划表运交设备。

(7)投资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向中方提供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

(8)设备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9)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技术资料如有遗失,中方得要求投资人补交。

(10)投资人运交设备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11)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码;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12)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七条 接收设备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来的设备。

(2)投资人应在中方提出对运到的设备进行安装和试车的要求后三周内派出工程师。中方应为此事向投资人提供翻译之类的必要帮助。

(3)投资人的工程师应为安装试车任务停留两周。

(4)运交设备的验收工作,应由双方工程师和中国检验官员一起进行,详细规则见附件六。

(5)如果初次检验不合格,应进行第二次检验。如果第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投资人应在两个月内自费调换有关设备。但是中方应该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所需的时间长短要看所换的设备而定。

(6)如果检验合格,双方应签署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投资人派行往中方安装调试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八条 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

(1)投资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装调试设备时,应兴举办关于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中方应为此事对投资人提供诸如翻译之类的帮助。

(2)培训的时间,包括前款所讲的安装调试在内不得超过两周。

(3)培训主要用英语进行,也用汉语作为辅助语言。中方如有需要应自费准备汉英翻译员。

(4)在中方进行设备操作保养培训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九条 对运交设备的保证

(1)按照国际习惯标准,运交设备的保证期为8个月,从中方完成验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证期内发现运交的设备有缺点,投资人必须按中方的要求,及时适当解决。

(3)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中方操作经验不足、搬运不当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则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实际运输费用。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与运交设备有关的最大限度的服务。

(5)保证期以后的设备保养需要向中方收取费用。但投资人应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费用。

第十条 物资的采购

(1)中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投资人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材料。

(2)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中方运交所需的材料。

(3)投资人应力求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供应这些材料。

(4)中方采购材料的实际详细品名,另以购买合同规定。

(5)投资人应该供应最新的材料,并保证质量。

(6)中方应提前8个月向投资人送交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材料采购数量,以便材料的交货能以得到保证。

(7)投资人应尽力按照交货计划运交中方采购的材料;但是,中方应当理解和接受这样的事实,即由于市场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原因会使投资人无法按计划交货。

(8)中方对投资人运交材料的付款,必须采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条 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2)投资人运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遗失或缺点,应由投资人自费办妥。

(3)投资人运交材料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4)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5)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十二条 接收材料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交的材料。

(2)投资人应在材料经过品质检验之后发运。

(3)中方必须对运交的材料验收,如有缺陷或遗失,应及时通知投资人。如果投资人承认通知合理,应自费换货。但是,中方应当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需要一段合理的时间。

(4)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于中方的错误操作所致,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实际费用。

(5)如果运交材料的坏遗失是由于存放或搬运不当所致,投资人应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时换货;但是,有关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第十三条 培训中方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师,并提供三个月的技术培训。

(2)投资人对中方工程师为此在德国居留期间供给膳宿,但中德之间的来回旅费除外。

(3)派出受训的中方工程师应懂得实用的英语,具有电子工程学的基础知识。

(4)教学主要用英语进行,但以汉语为辅助语言。投资人应按中方要求准备一名汉英译员,费用由中方负担。

(5)投资人应立即编写教育计划并提前通知中方。有关技术教育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七。

(6)apl应同时派遣一名工程师去照料上述培训事宜。

第十四条 派遣投资人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两次派遣多名工程师去中方,第一次派两名去两个月,以实施这项转让计划。第二次派四名去三个,以达到产品生产指标。

(2)投资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师主要用英语进行工作,但也以汉语为辅助语方。中方必要时应自费准备一名汉英翻译员。

(3)中方应负担投资人的工程师为此而在中国国内居留和旅行的各种费用,但中德之间的旅费除外。

(4)在投资人派遣工程师的任务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资人继续给予技术支持。但投资人应要求中方为这样增加的合作支付费用。合作的条款由双方将来讨论约定。

(5)中方要求投资人技术服务的细节,见附件八。

第十五条 将来的技术合作

(1)投资人应为将来的发展与中方进行合作,包括高分辩能力显示等在内。

(2)上述技术合的条款,包括它的费用,应由中方、投资人、apl三方面商定并另签合同。

第十六条 apl的作用

(1)apl负责中方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传递、交往媒介等,并对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pl应为此适当向中方收取报酬。

第十七条 apl的责任

(1)apl应作为中方与投资人之间的桥梁。

(2)apl应协助中方用展销会、研讨会、技术培训等办法在中国销售产品。

(3)apl应在产品品质合格时考虑把这些产品销往欧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apl应在中方派遣工程师到欧洲进行产品开发时,向他们提供免费使用的设施和工具。但中方应负担他们在欧洲的一切费用。

第十八条 仲裁

(1)中方和投资人应以合作的态度解决合同争端。如解决不成,则以仲裁方式最终解决。

(2)仲裁应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

(3)中方和投资人都应受最终裁决的约束。

(4)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5)本合同如有某些问题仍在仲裁之中应该分开予以执行。

第十九条 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间,中国的税款由中方负责;欧洲的税款由投资人和apl负责。

第二十条 合同的生效

(1)不可预见的问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中方、投资人、apl三方应向各自的政府申请允许有关商品的进口和出口。最后一方获知得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80天内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撤销

(1)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没有见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销本合同的权利。

(2)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有效两年,期满后可以延长两年。

第二十二条 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 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关三方面应同意签订正式修改文件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属有效,并应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签订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中方:              (签字)

投资人:             (签字)

apl:             (签字)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甲方(中方):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中方):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丙方(投资人):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丁方(APL):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中国 产品进出口公司和上海 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中方)与英国广播有限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德国 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PL)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 技术转让

(1)中方为在上海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 设备规划

(1)中方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上海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①生产线计划。

②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③设备布局计划。

④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⑤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⑥生产管理计划。

⑦推销计划。

上述资料应于本合同生效后60天内由投资人提供中方。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 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中方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①中方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 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3%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银行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6)投资人应在收到上述信用证后30天内提供合同规定的一切技术资料。

(7)中方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3%的提成费;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中方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 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中方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中方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中方的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 质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 设备交货

(1)中方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中方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4)投资人运交的设备应该是新型的、未用过的。

(5)投资人向中方运交设备的价款应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按CIF中国口岸条件用美元支付。

(6)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交货计划表运交设备。

(7)投资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向中方提供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

(8)设备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9)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技术资料如有遗失,中方得要求投资人补交。

(10)投资人运交设备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11)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码;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12)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七条 接收设备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来的设备。

(2)投资人应在中方提出对运到的设备进行安装和试车的要求后三周内派出工程师。中方应为此事向投资人提供翻译之类的必要帮助。

(3)投资人的工程师应为安装试车任务停留两周。

(4)运交设备的验收工作,应由双方工程师和中国检验官员一起进行,详细规则见附件六。

(5)如果初次检验不合格,应进行第二次检验。如果第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投资人应在两个月内自费调换有关设备。但是中方应该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所需的时间长短要看所换的设备而定。

(6)如果检验合格,双方应签署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投资人派行往中方安装调试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八条 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

(1)投资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装调试设备时,应兴举办关于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中方应为此事对投资人提供诸如翻译之类的帮助。

(2)培训的时间,包括前款所讲的安装调试在内不得超过两周。

(3)培训主要用英语进行,也用汉语作为辅助语言。中方如有需要应自费准备汉英翻译员。

(4)在中方进行设备操作保养培训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九条 对运交设备的保证

(1)按照国际习惯标准,运交设备的保证期为8个月,从中方完成验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证期内发现运交的设备有缺点,投资人必须按中方的要求,及时适当解决。

(3)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中方操作经验不足、搬运不当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则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实际运输费用。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与运交设备有关的最大限度的服务。

(5)保证期以后的设备保养需要向中方收取费用。但投资人应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费用。

第十条 物资的采购

(1)中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投资人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材料。

(2)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中方运交所需的材料。

(3)投资人应力求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供应这些材料。

(4)中方采购材料的实际详细品名,另以购买合同规定。

(5)投资人应该供应最新的材料,并保证质量。

(6)中方应提前8个月向投资人送交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材料采购数量,以便材料的交货能以得到保证。

(7)投资人应尽力按照交货计划运交中方采购的材料;但是,中方应当理解和接受这样的事实,即由于市场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原因会使投资人无法按计划交货。

(8)中方对投资人运交材料的付款,必须采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条 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2)投资人运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遗失或缺点,应由投资人自费办妥。

(3)投资人运交材料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4)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5)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十二条 接收材料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交的材料。

(2)投资人应在材料经过品质检验之后发运。

(3)中方必须对运交的材料验收,如有缺陷或遗失,应及时通知投资人。如果投资人承认通知合理,应自费换货。但是,中方应当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需要一段合理的时间。

(4)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于中方的错误操作所致,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实际费用。

(5)如果运交材料的坏遗失是由于存放或搬运不当所致,投资人应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时换货;但是,有关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第十三条 培训中方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师,并提供三个月的技术培训。

(2)投资人对中方工程师为此在德国居留期间供给膳宿,但中德之间的来回旅费除外。

(3)派出受训的中方工程师应懂得实用的英语,具有电子工程学的基础知识。

(4)教学主要用英语进行,但以汉语为辅助语言。投资人应按中方要求准备一名汉英译员,费用由中方负担。

(5)投资人应立即编写教育计划并提前通知中方。有关技术教育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七。

(6)APL应同时派遣一名工程师去照料上述培训事宜。

第十四条 派遣投资人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两次派遣多名工程师去中方,第一次派两名去两个月,以实施这项转让计划。第二次派四名去三个,以达到产品生产指标。

(2)投资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师主要用英语进行工作,但也以汉语为辅助语方。中方必要时应自费准备一名汉英翻译员。

(3)中方应负担投资人的工程师为此而在中国国内居留和旅行的各种费用,但中德之间的旅费除外。

(4)在投资人派遣工程师的任务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资人继续给予技术支持。但投资人应要求中方为这样增加的合作支付费用。合作的条款由双方将来讨论约定。

(5)中方要求投资人技术服务的细节,见附件八。

第十五条 将来的技术合作

(1)投资人应为将来的发展与中方进行合作,包括高分辩能力显示等在内。

(2)上述技术合的条款,包括它的费用,应由中方、投资人、APL三方面商定并另签合同。

第十六条 APL的作用

(1)APL负责中方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传递、交往媒介等,并对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PL应为此适当向中方收取报酬。

第十七条 APL的责任

(1)APL应作为中方与投资人之间的桥梁。

(2)APL应协助中方用展销会、研讨会、技术培训等办法在中国销售产品。

(3)APL应在产品品质合格时考虑把这些产品销往欧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APL应在中方派遣工程师到欧洲进行产品开发时,向他们提供免费使用的设施和工具。但中方应负担他们在欧洲的一切费用。

第十八条 仲裁

(1)中方和投资人应以合作的态度解决合同争端。如解决不成,则以仲裁方式最终解决。

(2)仲裁应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

(3)中方和投资人都应受最终裁决的约束。

(4)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5)本合同如有某些问题仍在仲裁之中应该分开予以执行。

第十九条 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间,中国的税款由中方负责;欧洲的税款由投资人和APL负责。

第二十条 合同的生效

(1)不可预见的问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中方、投资人、APL三方应向各自的政府申请允许有关商品的进口和出口。最后一方获知得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80天内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撤销

(1)合同经四方签章后生效

(2)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没有见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销本合同的权利。

(3)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有效两年,期满后可以延长两年。

第二十二条 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 其他事项

(1)如要修改合同,有关三方面应同意签订正式修改文件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属有效,并应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附件

附件一:产品的名称规格;

附件二: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

附件三:生产细目表;

附件四:产品质量检验;

附件五:生产产品所需设备品名、规格清单;

附件六:运交设备的验收;

附件七:技术教务计划项目;

附件八:中方要求投资人技术服务。

(此无正文转签章页)

(签章页)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丙方(签章): 丁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8

合同编号:

甲方(中方):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中方):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丙方(投资人):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丁方(APL):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中国产品进出口公司和上海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中方)与英国

广播有限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德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PL)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技术转让

(1)中方为在上海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设备规划

(1)中方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上海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①生产线计划。

②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③设备布局计划。

④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⑤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⑥生产管理计划。

⑦推销计划。

上述资料应于本合同生效后60天内由投资人提供中方。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中方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①中方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3%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银行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6)投资人应在收到上述信用证后30天内提供合同规定的一切技术资料。

(7)中方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3%的提成费;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中方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中方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中方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中方的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质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设备交货

(1)中方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中方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4)投资人运交的设备应该是新型的、未用过的。

(5)投资人向中方运交设备的价款应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按CIF中国口岸条件用美元支付。

(6)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交货计划表运交设备。

(7)投资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向中方提供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

(8)设备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9)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技术资料如有遗失,中方得要求投资人补交。

(10)投资人运交设备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11)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码;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12)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七条接收设备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来的设备。

(2)投资人应在中方提出对运到的设备进行安装和试车的要求后三周内派出工程师。中方应为此事向投资人提供翻译之类的必要帮助。

(3)投资人的工程师应为安装试车任务停留两周。

(4)运交设备的验收工作,应由双方工程师和中国检验官一起进行,详细规则见附件六。

(5)如果初次检验不合格,应进行第二次检验。如果第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投资人应在两个月内自费调换有关设备。但是中方应该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所需的时间长短要看所换的设备而定。

(6)如果检验合格,双方应签署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投资人派行往中方安装调试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八条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

(1)投资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装调试设备时,应兴举办关于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中方应为此事对投资人提供诸如翻译之类的帮助。

(2)培训的时间,包括前款所讲的安装调试在内不得超过两周。

(3)培训主要用英语进行,也用汉语作为辅助语言。中方如有需要应自费准备汉英翻译员。

(4)在中方进行设备操作保养培训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九条对运交设备的保证

(1)按照国际习惯标准,运交设备的保证期为8个月,从中方完成验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证期内发现运交的设备有缺点,投资人必须按中方的要求,及时适当解决。

(3)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中方操作经验不足、搬运不当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则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实际运输费用。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与运交设备有关的最大限度的服务。

(5)保证期以后的设备保养需要向中方收取费用。但投资人应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费用。

第十条物资的采购

(1)中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投资人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材料。

(2)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中方运交所需的材料。

(3)投资人应力求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供应这些材料。

(4)中方采购材料的实际详细品名,另以购买合同规定。

(5)投资人应该供应最新的材料,并保证质量。

(6)中方应提前8个月向投资人送交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材料采购数量,以便材料的交货能以得到保证。

(7)投资人应尽力按照交货计划运交中方采购的材料;但是,中方应当理解和接受这样的事实,即由于市场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原因会使投资人无法按计划交货。

(8)中方对投资人运交材料的付款,必须采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条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2)投资人运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遗失或缺点,应由投资人自费办妥。

(3)投资人运交材料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4)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5)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十二条接收材料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交的材料。

(2)投资人应在材料经过品质检验之后发运。

(3)中方必须对运交的材料验收,如有缺陷或遗失,应及时通知投资人。如果投资人承认通知合理,应自费换货。但是,中方应当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需要一段合理的时间。

(4)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于中方的错误操作所致,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实际费用。

(5)如果运交材料的坏遗失是由于存放或搬运不当所致,投资人应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时换货;但是,有关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第十三条培训中方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师,并提供三个月的技术培训。

(2)投资人对中方工程师为此在德国居留期间供给膳宿,但中德之间的来回旅费除外。

(3)派出受训的中方工程师应懂得实用的英语,具有电子工程学的基础知识。

(4)教学主要用英语进行,但以汉语为辅助语言。投资人应按中方要求准备一名汉英译员,费用由中方负担。

(5)投资人应立即编写教育计划并提前通知中方。有关技术教育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七。

(6)APL应同时派遣一名工程师去照料上述培训事宜。

第十四条派遣投资人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两次派遣多名工程师去中方,第一次派两名去两个月,以实施这项转让计划。第二次派四名去三个,以达到产品生产指标。

(2)投资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师主要用英语进行工作,但也以汉语为辅助语方。中方必要时应自费准备一名汉英翻译员。

(3)中方应负担投资人的工程师为此而在中国国内居留和旅行的各种费用,但中德之间的旅费除外。

(4)在投资人派遣工程师的任务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资人继续给予技术支持。但投资人应要求中方为这样增加的合作支付费用。合作的条款由双方将来讨论约定。

(5)中方要求投资人技术服务的细节,见附件八。

第十五条将来的技术合作

(1)投资人应为将来的发展与中方进行合作,包括高分辩能力显示等在内。

(2)上述技术合的条款,包括它的费用,应由中方、投资人、APL三方面商定并另签合同。

第十六条APL的作用

(1)APL负责中方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传递、交往媒介等,并对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PL应为此适当向中方收取报酬。

第十七条APL的责任

(1)APL应作为中方与投资人之间的桥梁。

(2)APL应协助中方用展销会、研讨会、技术培训等办法在中国销售产品。

(3)APL应在产品品质合格时考虑把这些产品销往欧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APL应在中方派遣工程师到欧洲进行产品开发时,向他们提供免费使用的设施和工具。但中方应负担他们在欧洲的一切费用。

第十八条仲裁

(1)中方和投资人应以合作的态度解决合同争端。如解决不成,则以仲裁方式最终解决。

(2)仲裁应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

(3)中方和投资人都应受最终裁决的约束。

(4)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5)本合同如有某些问题仍在仲裁之中应该分开予以执行。

第十九条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间,中国的税款由中方负责;欧洲的税款由投资人和APL负责。

第二十条合同的生效

(1)不可预见的问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中方、投资人、APL三方应向各自的政府申请允许有关商品的进口和出口。最后一方获知得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80天内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撤销

(1)合同经四方签章后生效

(2)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没有见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销本合同的权利。

(3)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有效两年,期满后可以延长两年。

第二十二条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其他事项

(1)如要修改合同,有关三方面应同意签订正式修改文件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属有效,并应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

丙方(签章):丁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9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九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前 言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甲方为:中国×××××××公司

合同工厂:中国×××厂(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为:×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  合同内容

1.1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略).

1.2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它所有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内容及有关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略).

1.3 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三(略).

1.4 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略).

1.5 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1.6 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

1.7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五(略).

1.8 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第八章.

第二章  定  义

2.1 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2.2 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样,材料规范及另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2.3 技术资料是指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和其它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

2.4 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用和制定的标准.

2.5 入门费指由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一章1.2条,1.3条,1.4条,1.6条,1.7条规定的内容以技术资料转让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6 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所给予甲方连续的技术咨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使用乙方的商标和专有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7 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合同14.3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期间.

第三章  价  格

3.1 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

3.1.1 入门费为×××美元(大写:×××美元)这是指本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3.1.2 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基价的×%.甲方向乙方购买的零件不计入提成费.

3.1.3 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年12月31日有效的,乙方在×国×市公布和使用的每台目录价格的××%.

3.2 乙方同意返销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返销产品的金额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费的××%(百分之××).返销的产品应达到乙方提供的技术性能标准.每次返销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返销产品价格按3.1.3条规定的提成基价计算,即目录价格的××%.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条件

4.1 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中国银行和×国××银行办理.

如果乙方向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银行和××中国银行办理.

所有发生在中国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中国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2. 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4.2.1 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天内向乙方支付入门费××美元(大写:××美元).

(a) 由乙方出具的保证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技术资料时,保证偿还金额××美元.

(b)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 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 ×国政府当局出具的许可证影印件一份.若乙方认为不需要出口许可证,则乙方应提出一份有关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信一份.

4.2.2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一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天内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写:××美元.)

(a)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 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 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 乙方出具的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3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天内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写:××美元).

(a)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 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 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 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附件五规定的××已交付完毕的证明正副本各一份.

4.2.4 合同产品第一批样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天内,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写:××美元).

(a)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 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 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影印本一份.

注:如果验收试验延迟并是甲方的责任,将不迟于合同生效后(时间)支付.

4.3 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在抽样产品考核验证合格后按下述办法和条件向乙方支付:

4.3.1 甲方在每日历年度结束后××天内,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历年度的每种型号的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

4.3.2 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厂检查和核实甲方合同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甲方将给予协助.乙方来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汇总和/或报告中所列的合同产品数量在检查时发现出入很大,则甲乙双方应讨论此差距并洽商采取正确的措施.  4.3.3 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的××天内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a)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 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 该年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4.3.4 在合同期满年度内,甲方在合同终止后××天内将提交一份最后销售合同产品数量的报告,以便乙方计算提成费.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10

项目名称:

受让方(甲方):

让与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 写 说 明

一、 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 本合同书适用于让与人将其拥有的技术秘密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使用权和转让权,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

三、 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受让人或共同让与人。

四、 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 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

受让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让与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11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转让内容 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技术有偿转让给乙方使用,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以获得该技术。

二、技术指标甲方承诺其转让之技术应达到如下技术指标:该项技术的参数和依赖该技术所生产出之产品的质量指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符合该领域中产品的通常质量标准和要求。

三、转让费用及支付

1、经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就本次技术转让共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用人民币 元(大写: )。

2、转让费用由乙方分期支付甲方,具体支付时间如下: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技术转让费用;

2、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日前,将该技术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源代码、全套技术文件、技术参数等)交付给乙方;

3、甲方在交付以上全部技术资料后,应根据乙方要求,负责指导乙方完成该技术所应用产品的设计、制造和调试工作,直至乙方能够独立生产、调试出符合国家及该行业质量标准的产品;

4、甲方保证其所转让之技术,属于其自身合法所有,其有权决定将该技术以本协议约定之价格和条件转让给乙方,本次转让不存在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之情形。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在约定时间内交付全部技术转让资料;

2、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指导其完成该技术所应用产品的设计、制造和调试工作;

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对第三人承担侵犯知识产权等民事责任的,乙方有权就上述全部损失向甲方进行追偿。

六、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12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总公司和厂为一方(以下简称甲方),以公司为另一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于年月日在北京签订鬃鬃鬃技术转让及合作生产合同,合同条件如下

第一章定义

1.“合同产品”系指本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

2.“考核产品”:系指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并按附件5规定进行考核验收的由甲方制造的合同产品。

第二章合同内容及范围

1.由乙方向甲方转让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和维修使用的技术,合同产品的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1。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全部有关技术和技术资料(以下简称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2及附件3。

3.乙方授与甲方在中国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前四台合同产品只在中国国内销售。在此以后甲方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销往下列国家:,如合同产品按政府间经济贸易协议规定销往其他国家或由中国承包商在中国购买,随承包工程出口,则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4.在合同期间,如甲方需要,乙方有义务以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部件及原材料,双方将通过协商另签合同。

第一台及其后诸台合同产品的分工详见附件1。

5.乙方负责图纸及资料的转化并在乙方工厂及其有关协作工厂培训甲方人员。乙方应尽最大努力使甲方人员掌握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3)。

6.乙方有义务派遣技术人员到甲方工厂进行技术服务(详见本合同附件4)。

7.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所需的专用工具、夹具及设备和检测合同产品所需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2)。

8.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其合同产品上标注甲乙双方联合商标或“按公司许可证制造”字样。

第三章价格

1.鉴于乙方按本合同第二章1、2、3、4、5、6、7、8所尽的义务,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英镑的入门费(大写英镑)。

2.合同期内,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他规格产品的全部资料,则甲方应为每一规格的资料向乙方支付英镑(大写英镑)。乙方应向中方交付所得税。

3.甲方应就每台出售的合同产品向乙方支付提成费,前五年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8%,后五年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6%。乙方应向中方交付所得税。净销售价:销售价扣除运费、税费、包装费、储存费、保险费、安装费,并减去向乙方购买零部件的费用(包括运费、关税等)。

第四章支付条件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本合同费用均以英镑信汇(m/t)支付。(如需电汇,电汇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英国银行支付。所有在中国发生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2.本合同第三章1所规定的入门费按下述办法和比例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1)入门费的10%(百分之壹拾),计英镑(大写英镑)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确无误的单据之日起,不迟于30天向乙方支付:

①英国政府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同样的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②金额为入门费总数的形式发票一式四份。

③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④由英国银行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英镑(大写英镑)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6)。

(2)入门费20%(面分之贰拾)计英镑(大写英镑)于乙方发出本合同附件3第3.2.1条所规定的临时资料3个月后,并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确无误的单据之日起,不迟于30天向乙方支付:

①四份商业发票

②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③两份资料空运提单及附件2及附件3第3.2.1条规定的临时资料交付已毕的证书的影印件。

(3)入门费40%(百分之肆拾)计英镑(大写英镑)于甲方收到附件3第3、6条所规定的资料起,如乙方提供下列正确无误的文件,则不迟于30天,向乙方支付:

①四份商业发票

②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③两份资料空运提单及附件3、6条规定的资料交付已毕的证书的影印件。

(4)入门费15%(百分之壹拾伍)计英镑(大写英镑)于附件3

第3.8.2条规定的甲方培训人员按本合同附件3接受培训完毕之后,从收到乙方下列正确无误的文件之日起,不迟于30天,向乙方支付:

①四份商业发票

②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③两份由甲、乙双方签署的关于附件3第3.8.2条规定的甲方培训人员已按本合同之规定接受培训完毕的证书的影印件。

(5)入门费15%(百分之壹拾伍)计:英镑(大写英镑)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确无误的文件之日起,不迟于30天,向乙方支付:

①四份商业发票

②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③两份由甲乙双方签署的第一台合同产品在甲方工厂考核检验后的质量性能试验合格证书的影印件。

如果不是因为乙方的失误,即使届时没能签署第一台合同产品的质量性能试验合格证书,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第一台合同产品的硬件后,不晚于24个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款。

3.执行了本合同第7章第2条的内容并在甲方售出合同产品之后,甲方应按下列条款开始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1)甲方应从每年的12月31日起,15天之内,通知乙方过去的一年里的总销售量。

(2)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确无误的文件之日起30天之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①四份相应的该期内提成费金额的计算资料

②四份商业发票

③两份即期汇票

第五章文件交付

1.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交付时间及本合同附件2和附件3所规定的内容将资料交付到北京机常

2.北京机场空运单的印戳日期为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甲方应将盖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各一份分别寄给乙方和北京中国银行。

3.每批资料发运后24小时内,乙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各日期、资料名称、件数、重量、班机号和预计抵达北京日期用电报或电传通知甲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资料详细清单一式两份寄给甲方。

4.如果技术资料短缺或空运中丢失,损坏,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

45天内,再次免费补寄给甲方。

5.交付资料应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坚固包装。

6.每包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用英文标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人;公司

(3)目的地;

(4)唛头;

(5)重量(公斤);

(6)箱号/件号;

(7)收货人代号;

(8)离岸港口。

7.包装箱内应有详细的技术资料清单一式两份,标有技术资料的内容、名称及数量。

第六章技术资料的修改及改进

1.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不适合甲方的实际生产条件(如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等),乙方有责任帮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在培训和技术服务期间予以确认。

2.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任一方对合同产品所作的任何改进与发展,都应免费提供给对方。

第七章考核和验收

1.为了验证乙方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和可靠性,合同产品考核试验应有乙方技术人员参加,双方人员在甲方工厂共同进行。考核方法见合同附件5。

2.经考核,如合同产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附件5规定,即通过验收,双方联合签署合同产品的考核证书一式四份,每方各持两份。

3.经考核,如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在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合格后,按本章第2条规定,双方签署考核证书。

4.如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系乙方的责任,则参加第二次考核的乙方技术人员的费用及更换和修复缺陷件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系甲方责任,上述费用由甲方承担。

5.如经过第二次考核仍不能验收合格且又系乙方责任,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缺陷,进行第三次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6.经过三次考核不合格,如系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8章第6条处理。如系甲方责任,则双方应在考核证书上签字,但乙方仍有义务帮助甲方考核成功。

第八章保证及索赔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乙方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在合同有效期内向甲方提供有关合同产品的任何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

2.乙方保证(根据附件2)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及时交付。

3.如果乙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本章第2条的规定,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45天内,免费将所缺的技术资料或正确、清晰的技术资料寄给甲方。

4.如乙方因第12章第1条以外的原因未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期内交付附件

2所指的技术资料,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在一周之内仍未能交付资料,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罚金,每拖延一周支付第三章第1条价格的0.25%违约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第三章第1条价格的5%。

5.乙方向甲方支付第8章第4条规定的违约罚金不能免除乙方向甲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责任。

6.按第7章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三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①若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甲方提出终止合同时,乙方必须将甲方已经支付的钱部金额,并加以年利%(百分之)的利息,一并退还甲方。

②若产品不合格只有部分性能指标达不到合同的规定,甲方仍可投产的,乙方应按以下规定赔款:(略)。

第九章侵权和保密

1.乙方保证它是本合同规定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权向甲方转让。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2.甲方同意对乙方提供的技术予以保密。如果上述技术内容之部分或全部被乙方或第三方公布,而且甲方获得了已公布的证据,则甲方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3.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技术,即甲方有权继续设计、制造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第十章税收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2.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上述所得税将由甲方从本合同规定的支付中予以扣除,并代乙方向税务当局缴纳,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税务当局出具的税收单据一份。

3.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税费,由甲方支付。

第十一章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在苏州,按苏州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地震和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用电传或电报通知双方,并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3.如不可抗力事故的延续时间超过12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继续执行合同的问题。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年月日签订。合同签字后,各方应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60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如从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合同未能生效,则本合同对甲、乙双方均无约束力。

2.从合同生效日算起,本合同有效期为10年。

3.本合同的任何终止,不影响双方发生的债权和债务,债务人应继续偿付未了债务,直至偿清债权人的全部债务为止。

4.本合同用中、英文写成,一式四份,每种文字双方各执两份。

5.本合同附件1至附件7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有同等效力。

6.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及补充,需由双方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此文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7.为执行合同而发生的双方间的通讯均用英文进行。正式通知以挂号信航寄,一式四份。

第十四章法定地址

甲方:公司

地址:

电传:

电话:

乙方:公司

地址:

电传:

电话: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13

本技术转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由____烟草国际(亚洲太平洋地区)有限公司 --根据香港法律成立和存在的一家公司,其办公室设在香港新鸿基中心二十五楼,商业登记证号为:____(以下简称“____公司”),和____卷烟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和存在的一家公司,其主要办公室和营业地点为厦门____工业区(以下简称“公司”),于1986年3月3日达成和签署(____公司和公司以以下有时合称“双方”,或单独称为“一方”).

鉴于____公司已获得____烟草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授权,向第三方出售关于增加烟草填充能力的分批处理工艺的技术和诀窍;

鉴于公司有意获得这种技术和诀窍;

鉴于____公司愿意根据____烟草国际(亚洲太平洋地区)有限公司和厦门卷烟厂及厦门经济特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之间于1986年3月3日签订的合资经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及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公司出售此种技术和诀窍.

为此,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技术诀窍和培训的内容及质量保证

1.1本销售合同的主题是使用____公司和它的关联公司所拥有的,与利用作为浸渍剂来增加烟草填充能力的分批处理工艺有关的技术和诀窍的权利,包括一切规格,作业周期资料等,以及包括与此有关的任何技术资料,例如试车手册和操作手册(在本合同的附件a中详细列出).下列美国专利(这三篇专利作为本合同附件c)更详细叙述了有关的技术和诀窍:

(a)美国重新颁发专利第号,题目是“增加烟草填充能力的处理工艺”;

(b)美国重新颁发专利第号,题目是“配有料流分配系统的多层容器”;

(c)美国专利第号,题目是“增加烟草填充能力的分批处理工艺使用的回收系统”.

(上述技术和诀窍,以下用代号“g—13c”来表示).

1.2____公司将按照附件b的规定提供技术服务以及指导开车和开车后初期操作,有关此种技术服务费用应作为____公司按主合同向公司认缴资本的一部份.

1.3____公司应在它的关联公司,即____烟草公司设于美国北卡罗来纳州温斯顿一塞勒姆市的设施中的g—13c工厂,或在____公司自行选择的另一间g—13c工厂,提供操作和保养培训.公司人员接受培训的最适当时间,将由____公司和公司共同商定.在____公司的设施进行的此种培训, 估计可在两个(

2)至三个(3)星期的时间内完成.派遣受训人员所需的在国外的一切费用由雷诺

士公司支付并应作为____公司按主合同向公司认缴资本的一部份,有关的其余费用由公司负责.

1.4公司应挑选合理人数的具有适当资历的人员,包括一名操作员和一名工程师,派往上面第1.3款所述的设施接受培训.受训人员中,至少应有一人能操流利英语.

1.5____公司同意向公司提供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一切文件.一切文件均仅有英文本.

1.6____公司应提供在公司的工厂中初期必需的培训工作,以便使公司能正确地掌握g—13c的操作工艺,该培训费用应作为____公司按主合同向公司认缴资本的一部分.培训人员的数目,以及他们派驻公司的工厂进行安装和试车培训的时间长短将与公司商讨后由____公司决定.此种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活费应由厦门卷烟厂提供,作为主合同中所规定的该厂向公司认缴资本的一部分.

1.7公司对有关g—13c在本合同条款规定以外的任何协助,应由____公司谘询协议的形式提供,其条款和条件将以书面形式商定.

1.8____公司应根据第1.8.2条的验收测试程序保证提供给公司的g—13c装置达到第1.8.1条所述的规格和性能.

1.8.1规格和性能

g—13c装置生产能力为每批处理公斤烟丝,而其自由下落密度不小于

,每批处理时间不超过分钟,烟丝水份为(湿度以____公司的标准为依据),f11消耗量少于kg/批.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工作区域空气中的f11含量通常小于ppm.在上述情况下生产的膨胀烟丝的填充能力将平均增加.填充能力将使用____公司标准检测方法测定.

1.8.2验收测试程序

第1.8.1条规格和性能的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a)____公司将选择一批某种种类的烟丝用于质量测试.

(b)在g—13c装置从制造厂运往公司前,____公司将在g—13c装置上加工四批上述选定的烟丝(含适当水份)其中的二批四盘皆装入烟丝,另二批为一盘装入烟丝,其余三盘装入烟梗,以确定每一批烟丝填充力的平均增加比例.

(c)如测量结果每批烟丝的填充力增加的平均比例符合第1.8.1条确定的合适范围,即该g—13c装置达到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公司则应向____公司提供验收合格证书,确认该g—13c装置达到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d)____公司应在进行验收测试程序前至少60天通知公司,如公司愿意可以派出代表自费前往观察考核程序.

第二条付款

2.1考虑到公司购买使用g—13c工艺的权利,公司同意分五期,每年一期以万美元向____公司支付总金额万美元.该款以汇款形式汇入由____公司指定与中国银行有业务联系的国外银行帐户内,第一期款项将于g—13c工厂开始作业之后十二(12)个月到期应付,此开始作业日期应由双方书面同意确定.2.2____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按中国税法应缴纳的,与上面第2.1款所述有关的任何税金,均应由公司为____公司预扣和代缴;公司这样为____公司预扣和代缴的任何此种税金,均应由____记入贷方,作为公司部分清偿上面第2.1款规定应向____公司付款的一部分.公司为____公司这样代缴的一切税

金, 均应在缴税日期后十(10)天内向____公司提出书面报表.这种书面报

表应附上以____公司为抬头人的政府正式收据原件,并应书明为哪一笔特定付款缴纳该项税金.

第三条额外义务

3.1为了使____公司愿意向公司出售g—13c工艺,公司同意对此种技术和诀窍加以保密,除了合理需要使用这些技术和诀窍,且已书面同意对此种资料加以保密的公司高级人员以外,公司不得向任何其他人透露这些技术和诀窍.此外,公司同意,它将只在它的工厂中使用此种技术和诀窍来生产卷烟,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出售这些技术和诀窍,也不得授予这些技术和诀窍的许可证.

3.2有关g—13c工艺的非专利技术改进的有关资料,____公司应向公司免费提供.公司也应在对等条件下向____公司提供类似的资料.

3.3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如有人鉴于公司使用g—13c工艺,且此种使用符合____公司或它的任何一个关联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指导,而向公司进行据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犯任何人的权益的任何控告或法律诉讼时,则____公司在接到公司的书面请求时,应在此种控告或法律诉讼中进行辩护,并由____公司自行负担这方面的费用.公司应将任何关于此种据称为侵犯的声明,控告或诉讼,威胁控告或诉讼,迅速以书面形式通知____公司.公司有权委托公司选择的顾问律师在任何此种控告或法律诉讼中作为公司的代表,由公司负担这方面的费用.

3.4____公司和公司同意尽最大努力获得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第四条终止

4.1本合同从第1页书明日期起生效,主合同终止时,本合同同时终止.在本合同终止时,公司将有责任继续支付按第2.1款规定欠____公司的一切款项.第五条一般规定

5.1本合同,包括本合同规定的公司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不得由公司加以全部或部分转移或转让.

5.2.1如果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双方之间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尽力通过友好讨论来解决这些争议.如果在六十(60)天内不能通过此种方式解决争议和令双方满意,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属下的仲裁院根据该院的仲裁规则来仲裁该争议,但是有如下规定;

(a)任何此种仲裁的一切程序均应同时使用华语和英语进行,并应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编写此种诉讼的每种抄本.

(b)应有三(3)名仲裁员, 他们均应能操流利英语, 但其中有一(1)名应操流利华语.

5.2.2一切仲裁裁决都应为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同意接受仲裁裁决的约束并应采取相应的行动.

5.2.3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5.2.4在根据本条规定进行仲裁诉讼时,本合同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支配和据以进行解释.

5.2.5任何仲裁裁决均应由对受裁决方行使司法权的或在受裁决方拥有资产地区内行使司法权的任何法院来加以实施.

5.2.6在根据本合同或为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仲裁诉讼,为实施任何仲裁诉讼的裁决而进行的任何起诉,在双方之间根据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中,各方明确放弃以主权国家豁免权作为辩护,明确放弃以它是政府的一方,政府的机构或按照政府指示行事为基础的任何辩护.

5.3.1在发生不可抗力时,则在不可抗力引起延误的期间内,本合同双方或合营公司各方的合同义务应暂停和自动延长,延长的时间和此种暂停时间相等,无须为此付出费用或受罚.在本合同内,不可抗力的定义与主合同相同.

5.3.2如果不可抗力的情况延续到超过六(6)个月的时期,任何一方均可用航空挂号邮件向另一方发出通知,无须办理其它手续即可撤消及终止本合同.

5.3.3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通知受影响的其它方,并应提供有关发生此种不可抗力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

5.4按合同规定应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任何通知或书面通信,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规定的一切报价,信件或通知,均应以电报或电传发出,并且用航空挂号信加以确认,迅速发到或寄到有关一方.按本合同规定收到这些通知或通信的日期应被认为是航空信邮戳日期以后的十二(12)天或发出电报或电传以后的二(2)个工作日.一切通知和通信均应发往下面列出的适当地址,直到一方向另一方或各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地址为止(视实际情况而定):

公司:____卷烟有限公司

(地址和电传号以后再用书面通知)

____公司:香港港湾道__号

新鸿基中心二十五楼

____烟草国际(亚太)有限公司

电传:h_74345

5.5除非本合同双方正式授权的高级人员签署的书面文件明确宣布,并特别指明本合同,否则本合同的条款不得修改,放弃或解除.

5.6如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不要求对方履行本合同的任何规定,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此后任何时间要求此种履行的完全权利,同样,如果任何一方放弃追究另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规定的情况,不应被认为放弃追究此后对此种规定的任何继续违反,也不应被认为放弃此项规定本身.

5.7本合同的任何内容均不应被解释为使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成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代表,任何一方都不得自称为对方的代理人或代表,任何一方均不应由于另一方的行动或不采取行动而负责任或受约束.

5.8本合同以中文本和英文本签署生效,两种文本有同等效力.

作为以上各点的凭证,本合同双方已促使它们各自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本合同前面书明的日期签署本合同.

____卷烟有限公司____烟草国际(亚洲太平洋地区)有限公司代表:_______刘

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将____________生产技术与甲方合作事宜达成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详细审阅过协议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一、乙方将产品______生产技术转让与甲方,转让时间为20______年______—______月。

二、双方确认乙方在转让期内,参与车间改造,设备调整,生产调试,至产品合格(具体标准:质量符合国标)

三、因乙方的技术不成熟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生产或销售的,乙方应承担责任,损失赔偿为转让款的全款。

四、乙方在技术转让三年内不得将该技术告诉传授给第三方,如发现视为违约。

五、甲方支付乙方技术转让费如下:合同签订10天内付款壹拾万元人民币,余款产品合格三月内结清。

六、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七、甲方应无条件为乙方保密技术转让的信息。

八、乙方应提供设计图纸、环评、安评、资料、保证把技术无保留的传授给甲方。

九、乙方需配合帮助甲方,销售产品,资金回收,真正做好产品的良性循环。甲方给予乙方销售的提成0.2%—1%或利润的5%。

十、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愿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十一、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产,有协议修改须经双方书面同意,补充协议同样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15

一、合同名称

________专有技术转让许可证合同

二、签约时间与地点 本许可证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签订。

三、合同当事人及法定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受方)为一方,________国________技术公司(以下简称供方)为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双方法定地址以及电报、电传号)

四、鉴于条款 鉴于供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________产品的专有技术,供方是该项技术的合法所有者,愿将该技术转让给受方。

五、合同所涉及的关键名词的定义 本合同所用下述用语的定义是:

专有技术系指为制造________产品所需的,为供方所掌握的一切知识、经验和技能,包括技术资料和不能形成文字的各种经验和技能。

技术资料系指上述专有技术的全部文字资料(或扼要指明资料的范围)。

合同产品系指受方根据本合同使用供方所转让的专有技术制造和销售的产品。

净销售价系指销售合同产品的发票金额扣除产品税、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货、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余的价款。

合同期限系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十年为止的期限。

六、合同范围与内容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国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用技术(或专利技术)。在该地区受方享有利用该技术独占性制造产品和销售产品的权利(或这是一项非独占的许可证)。

2.供方负责向受方提供________技术的研究报告、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试验、安装、调试、运行、维修等一切技术数据、资料(详见附件__)和经验,以便受方能实施制造产品(产品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详见附件__)。

3.供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受方进行技术指导和参加________的性能考核(详见附件__)。

4.供方负责接受受方有关人员自费赴供方进行培训,使受方人员能掌握合同规定的上述技术(详见附件__)。

5.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受方在合同产品上有权使用属于供方所有的________商标(或牌号)。

6.供方有责任(或同意)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方提供为制造合同产品所必需的设备、测试仪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责任帮助受方为实施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配套件,从第三方取得有关技术许可证,或者与第三方进行合作生产)。

七、价格或许可证使用费

1.根据本合同规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等,受方应向供方支付的合同总价为____________万美元,其中:技术使用费________元;资料费________元;技术服务费________元。……上述价格为固定价格。

2.受方有义务对根据许可证转让的技术支付下列费用;

(1)入门费________美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费,其提成率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3%。

八、技术资料的交付

1.供方应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的规定向受方提供技术资料。

2.供方用空运把技术资料送达中国________机场。该机场在收到技术资料而在空运提单上加盖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受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一份寄送供方。

3.在技术资料发运后的24小时(或48小时)内,供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与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航班号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受方,并将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和技术资料装箱清单三份航空邮寄给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术资料后发现不符本合同附件__的规定,包括在空运中丢失或损坏,应在30天内通知供方,说明所缺或损坏的资料,供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或30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术资料后60天内没有提出资料不足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即视为受方对技术资料验收。

5.技术资料使用文字为英文(或其它文字),计量单位为米制,技术资料所适用的标准为________工业标准。

6.技术资料的包装要适应长途运输与搬运、防雨、防潮,每箱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合同号(许可证合同编号LIS85001)、收货人(中国技术进出口公司________分公司),目的地(中国________市机场)、毛重(________公斤)、箱号(或件号)以及运输标志等。

九、交换改进技术及对技术资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应免费提供受方。受方改进和发展的技术也应按对等原则提供给供方,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受方,对方不得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双方交换技术资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于受方生产条件的,供方有责任协助受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

十、性能考核和验收

1.在合同产品首批生产后,由双方根据本合同附件__的规定,共同进行产品性能考核。

2.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即通过验收,双方签署合同产品性能考核合格证明书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二份。

3.如经考核,合同产品性能不符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如责任在供方,供方应自负费用,采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后进行第二次考核。如第二次考核后仍不合格,供方应继续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三次试验。如第三次考核有不合格时,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责任在于受方,受方在供方协助下,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试验。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时,则由双方协商如何再执行合同的问题。供方协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术人员的交通和食宿费用由受方负担。

十一、保证与索赔

1.供方保证按本合同附件__的规定提供给受方的技术资料是供方掌握的最新资料,并保证向受方及时提供任何发展和改进的技术资料。

2.供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是正确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与供方生产使用的技术资料完全一样。

3.供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日期交付技术资料,如果未按时交付资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罚款。

(1)拖延一至四周,每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0.5%;

(2)拖延五至八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1%;

(3)拖延八周以上,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1.5%。

4.供方向受方支付罚款并不解除供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5.如果供方迟交技术资料超过六个月,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此时供方应将受方已支付的金额,并按年利________%的利息,一并退还给受方。

6.如果合同产品考核验收三次仍不合格时,受方除有权终止本合同外,受方还有权收回已付给供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______%的利息。如果产品只有部分性能指标达不到合同的规定时,受方减少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

7.供方保证合同转让中的一切权利,包括制造、使用、销售以及其它有关技术的合法性,并保证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如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一切责任。

十二、税收

1.凡因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款,在受方国内的由受方负担。在受方以外的则均由供方负担。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的许可证使用费的收入,必须按中国税法(或按________国与________国的税收协定)纳税。

十三、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根据该院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诉方的国家进行。如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如在________国则由________仲裁协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除仲裁另有规定外,由败诉方负担。

5.在仲裁过程中,除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四、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水灾、台风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本合同不能执行时,可延迟履行本合同,延迟的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期限。

2.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本合同的问题。

十五、合同的生效、期限、终止及其它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市签字。签字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争取在六十天内获得批准,以最后批准的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如签字后六个月仍得不到批准,双方有权撤销本合同。

2.本合同从生效日起_____________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合同自动失效。如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经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后可延长________年。

3.本合同期满时,债务人对债权人未了债务应继续予以支付。

4.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________,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文两种文字写成,正本四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式两份。

受方:中国________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签字)

供方: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签字)

(附件略)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16

合同编号:_________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账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账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专利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乙方将其_________的专利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

(一)为_________(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二)发明人/设计人:_________.(三)专利权人:_________.(四)专利授权日:_________.(五)专利号:_________.(六)专利有效期限:_________.(七)专利年费已交至_________.第二条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实施或许可本项专利权的状况如下:

(一)乙方实施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_________(二)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_________(三)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义务在_________日内将本项专利权转让的状况告知被许可使用本发明创造的当事人。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通知并协助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与甲方办理合同变更事项。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继续实施本项专利的,按以下约定办理:_________第五条(一)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权,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及摘要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以及著录事项变更、权利丧失后恢复权利的审批决定,代理委托书等,(若申请的是pct,还要包括所有pct申请文件)。

2.中国专利局发给乙方的所有文件,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专利证书及副本等。

3.乙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书,包括合同书附件(即与实施该专利有关的技术,工艺等文件)。

4.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权有效的证明文件。指最近一次专利年费缴费凭证(或专利局的专利登记簿),在专利权撤销或无效请求中,中国专利局或专利复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等。

5.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

6._________.(二)交付资料的时间合同生效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转让费后_________日内,乙方向受让主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资料,或者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资料,如果是部分资料,待甲方将转让费交付给乙方后_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其余的资料。

(三)交付资料的方式和地点乙方将上述全部资料以面交、挂号邮寄或空运等方式递交给甲方,并将资料清单以面交、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递交给甲方,将空运单以面交、邮寄方式递交给甲方。全部资料的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第六条 过渡期条款(一)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专利局登记公告之日,乙方应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在这一期间,所要缴纳的年费、续展费(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申请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由乙方支付。

(二)本合同在专利局登记公告后,甲方负责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如办理专利的年费、续展费、行政撤销和无效请求的答辩及无效诉讼的应诉等事宜。(也可以约定,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维持该专利权有效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

(三)在过渡期内,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或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七条本合同签署后,由_________方负责在_________日内办理专利权转让登记事宜。

第八条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乙方向甲方转让与实施本项专利权有关的技术秘密:

1.技术秘密的内容:_________. 2.技术秘密的实施要求:_________. 3.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和期限:_________.第九条乙方向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订立时,本专利权不存在如下缺陷:

1.该专利权受物权或抵押权的约束;

2.本专利权的实施受到另一个现有的专利权限制;

3.有专利先用权的存在;

4.有强制许可证的存在;

5.有被政府采取“计划推广许可”的情况;

6.本专利权项下的发明属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订立时,乙方如果不如实向甲方告知上述权利缺陷,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使用费,并要求乙方补偿由此而支付的额外开支。

第十条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在本合同成立后,乙方的专利权被撤销或陂宣告无效时,如无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且乙方无恶意给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不向甲方返还转让费,甲方也不返还全部资料。

如果本合同的签订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或乙方有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返还转让费。

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请求撤销专利权,或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专利权宣告无效或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对发明专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在本合同成立后,由甲方负责答辩,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请求或诉讼费用。

1.专利权的转让价款总额为:_________;其中,技术秘密转让价款为_________ 2.专利权的转让价款由甲方_________(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乙方有权以_________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账目。

4.对乙方和甲方均为中国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转让费需纳的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由乙方纳税。

5.对乙方是境外居民或单位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由乙方向中国税务机关纳税。

6.对乙方是中国的公民或法人,而甲方是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则按对方国家或地区税法纳税。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三条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转让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_________(甲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_________. 2.乙方有权在已交付甲方该项专利权后,对该项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_________(乙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_________.第十四条对乙方:

1.乙方拒不交付合同规定的全部资料,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转让费,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资料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包括向专利局做著录事项变更,每逾期一周,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逾期两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返还转让费。

3.根据第六条,违约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对甲方:

1.甲方拒付转让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资料,并要求赔偿其损失或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甲方逾期支付转让费,每逾期_________(时间)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逾期两个月,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根据第六条违约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

1.继续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协商。

第十五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_________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六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

2._________;

3._________.第十七条 争议处理(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一)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二)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九条 解释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条 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1.专利——指乙方许可甲方实施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_________专利,专利号:_________,发明创造名称:_________. 2.合同产品——指甲方使用本专利生产的符合企业标准或说明书的系列产品,简称产品,其名称为:_________或_________或其他。

3.企业标准或说明书——指甲方制定的系列产品中每种产品的企业标准或说明书,其规定或说明的性能和功能指标,必须至少能够体现产品的实用价值。

4.专利权转让——指乙方将本专利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甲方(全国独家买断),即甲方拥有接收专利资料(《专利证书》等)原件,设计、试制、生产、销售合同产品,办理专利著录事项变更登记,将专利权再转让或再许可,以及在此技术基础上申请新的专利等全部权利。

5.试制期——指签约日起至其后的叁拾日止。试制期内,甲方必须尽力设计、试制合同产品,并制定企业标准或说明书。

6.第三方——指自然人或其营业执照载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与合同双方的自然人或其营业执照载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不同的单位或个人。

7._________.第二十三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_________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_________;

2.可行性论证报告:_________;

3.技术评价报告:_________;

4.技术标准和规范:_________;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第二十四条本合同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_________. 1.为保证双方能及时交换意见,约定以电子邮件作为商议合同条款交换意见的方式。收到对方合同草案或意见,必须在_________个工作日以内,确定或修改,并发电子邮件给对方。过期答复,则本合同条款可以提出重新商议。

2.本合同自签约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发生法定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灾,水灾,地震,战争等)时,甲方以有效证明及时通知乙方,本合同终止执行,已发生的费用不再退还或结算。

4.本合同用中文打印,一式_________份,乙方、甲方、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合同签订地的技术合同登记机关及双方所在地的专利管理部门各存一份。本合同及以后双方的重要来往函件不论寄或发(挂号邮寄件、电子邮件发的扫描件、传真件),以中文打印并签字盖章为有效。

5._________.转让方(盖章):_________ 受让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17

转让方: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的有关规定, 经双方协商一致, 签订本合同. 一, 项目名称: 二, 本非专利技术的性能,工业化开发程度: 三, 本合同的授权性质: 四, 使用本非专利技术的范围: 地域范围: 期限范围: 使用方式范围: 五, 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天内,向受让方交付下列技术资料: 1,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受让方提供下列内容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3,保证所转让的技术具有实用性,可靠性,即能应用于生产实践的成熟技 术.保证使用本非专利技术能够达到下列技术经济指标:

六,受让方的义务: 将转让方转让的非专利技术, 按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所评估价值作为在受让方 的技术投资. 按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本非专利技术. 七, 保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八,

后续改进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 双方各自在本转让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新的发明创造专利 权归做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另一方有权优先受让和使用该新技术成果.

九, 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逾期 个月不向受让方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指导,受让方有权解 除合同,并将转让方从受让方投资人名册中删除.

2,转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使受让方遭受损失的, 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将转让方从受让方投资人名册中删除.

十, 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1,受让方逾期 个月未办理转让方技术入股,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 方除应停止事实被转让的技术外,还应当返还技术资料. 2,受让方使用本非专利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应停止违约行为,支 付数额为人民币 万元的违约金.

3,未经转让方同意,擅自许可第三方使用本非专利技术,应停止违约行为, 支付数额为人民币 万元的违约金.

4,受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应返还非法所得,支 付数额为人民币 万元的违约金.

十一,侵权风险责任承担 1,转让方应保证自己是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所有者.否则,由此引起侵害他 人合法权益的,应由转让方承担法律责任. 2,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出现他人就同一技术申请专利或获得专利的情况,受 让方有权解除合同, 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双方按 的比例合理分担.

十二,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合同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争 议,双方应先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自公证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持 份,其余由 备案.

份,双方各

转让方: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18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果蔬糕加工技术转让给乙方,乙方使用该项技术生产果蔬糕产品.

二、甲方转让技术应达到的主要技术指标

该项技术的参数:所生产产品的质量指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适合市场销售。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将果蔬糕加工技术和生产规划、设备布置等资料交付乙方.

2.甲方负责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派出技术人员________名到乙方单位,指导乙方安装设备和产品试制工作,并保证在20xx年9月30日以前生产出乙方指定的8种以上的果蔬糕产品。

3.甲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对转让给乙方的技术如有后续改进,应及时转让给乙方 4.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技术,应对第三方保密,不得扩散或转让.

5.甲方人员在离开乙方工厂前必须负责把乙方安排的人员进行生产技术培训,并保证他们能独立进行操作,生产出合格产品后。甲方人员才可离厂。

四、乙方的义务

1.双方协商议定,乙方向甲方交付技术转让费共_日贰万陆千元整,在合同签订后支付五千元,剩余款项在生产出全部合格产品后,一次付清。

2.在设备安装和产品试制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

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及规格派出技术员,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2.甲方如擅自将向乙方转让的技术又扩散,转让给第三方,应按技术转让费的200%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技术如有疵漏,应及时更正和完善;如仍达不到合同规定的国家产品质量技术标准,甲方应退回全额技术转让费,并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向甲方支付技术转让费,应按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本合同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期为________年零________个月.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间不得随意更改或废除合同.在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19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甲方:中国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第一章 合同内容

1.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_________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略)

1.2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它所有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内容及有关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略)

1.3 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三(略)

1.4 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略)

1.5 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1.6 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

1.7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五(略)

1.8 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第八章。

第二章 定义

2.1 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2.2 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样,材料规范及零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2.3 技术资料是指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和其它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

2.4 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用和制定的标准。

2.5入门费指由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一章1.2条,1.3条,1.4条,1.6条,1.7条规定的内容以技术资料转让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6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所给予甲方连续的技术咨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使用乙方的商标和专有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7 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合同14.3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期间。

第三章 价格

3.1 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

3.1.1入门费为_________美元(大写)这是指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3.1.2 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基价的_________%.甲方向乙方购买的零件不计入提成费。

3.1.3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有效的,乙方在_________国_________市公布和使用的每台目录价格的_________%.

3.2乙方同意返销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返销产品的金额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费的_________%.返销的产品应达到乙方提供的技术性能标准。每次返销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返销产品价格按3.1.3条规定的提成基价计算,即目录价格的_________%.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条件

4.1 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_________中国银行和_________国_________银行办理。

如果乙方和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中国银行办理。

所有发生在中国银行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中国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2 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注:如果验收试验延迟并是甲方的责任,将不迟于合同生效后(时间)支付。

4.2.1 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入门费_________美元(大写)

(a)由乙方出具保证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技术资料,保证偿还_________美元。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2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美元(大写)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附件五规定的_________已交付完毕的证明信副件各一份。

4.2.3 合同产品第一批样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美元(大写)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影印本一份。

4.3 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在抽样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按下述办法和条件向乙方支付。

4.3.1 甲方在每日历年度结束后_________天内,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历年度的每种型号的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

4.3.2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厂检查和核实甲方合同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甲方将给予协助。乙方来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汇总和/或报告中所列的合同产品数量在检查时发现出入很大,则甲乙双方应讨论此差距并洽商采取正确的措施。

4.3.3 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该年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4.3.4 在合同期满年度内,甲方在合同终止后_________天内将提交一份最后销售合同产品数量的报告,以便乙方计算提成费。

4.4 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和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 技术资料支付

5.1 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

5.2乙方应在_________机场或车站交付技术资料。_________机场或车站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有效交付日期。甲方应在收到资料两周内,确认资料收悉。

5.3 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3.1 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批交货。

5.3.2 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4 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样机。

5.4.1 第二阶段开始日斯后的_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二阶段产品有关的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期交货。

5.4.2 第二阶段开始后的_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尽快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样机,铸件和备件。

5.5在每批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发运后的_________小时内,乙方应将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编号,合同号,件数和重量电告甲方。同时乙方应以航空信将下列单据寄给甲方:

5.5.1 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5.5.2 所发运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5.6若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在运输途中遗失和损坏,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遗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书后,应尽快不迟于_________个月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

5.7 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

在每件包装箱的内部与外表,都应以英文标明下列内容:

(a)合同号。

(b)运输标记。

(c)收货人。

(d)技术资料目的地。

(e)重量(千克)

(f)样机,铸件和备件目的地。

5.8 每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一式四份。

第六章 技术资料的改进和修改

6.1为了适应中国的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和其它生产条件,在不改变乙方基本设计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和变动。甲方必须将这些修改和变动通知乙方。乙方有责任在培训或技术指导时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详见附件三和附件四。

6.2 甲方必须在型号后加注尾标,以示区别那些影响形状,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

6.3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

6.4 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发展的一方。

第七章 质量验收试验

7.1为了验证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靠性,由甲,乙双方共同在合同工厂对考核的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厂进行试验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员验证重复试验,乙方负责重复试验和乙方人员的费用,甲方负责甲方参加重复试验的人员和翻译的费用。具体办法见本合同附件七。

7.2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应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标准规定,即通过鉴定。甲,乙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3 如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附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考核验收。

7.4 如考核试验产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由乙方派人参加第二次考核验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则由甲方负担。

7.5如考核试验产品第二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如系乙方的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参加第三次考核,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主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7.6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三次考核试验不合格时,双方应讨论执行合同的问题,如系乙方责任,则按合同9.8条规定,甲方有权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进一步的执行问题。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改进不合格的样机提供技术咨询。

第八章 “合同产品”的出口和商标

8.1 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销售,可根据下列条件出口到其它国家:

8.1.1甲方应首先与乙方协商,要求在乙方的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区安排销售(销售,分配网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出口销售的数量和项目将通过友好协商决定,若无法安排,则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须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内,将项目,数量和购买商名称通知乙方。

8.1.2 在乙方销售/分配网不包括的地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

8.2对于甲方把“合同产品”装在中国的主机上出售到任何国家(包括在乙方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国家)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为维修中国出口的主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作为配件的“合同产品”。

8.3在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合同产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标和标上甲方的商标,并注上“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厂制造”。商标许可证应由甲方和_________公司单独签订。

8.4当使用商标时,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标准。在必要的时候,每年乙方可进行一次抽样试验。在抽样试验结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应建议甲方改进不合格的“合同产品”并在_________个月内再次进行试验。若结果仍不符合,则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甲方可再次提交另外的样品给乙方进行试验。再次抽样试验,结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将再次给予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第九章 保证

9.1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在合同生效时乙方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乙方拥有的技术资料完全一致。在合同期间,“合同产品”设计变化的技术通知书和技术改,发展资料,乙方将及时地送至甲方。

9.2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并按第五章的规定按时交付。有关定义如下:

9.2.1 “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资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并与乙方自己工厂目前使用的资料完全一致。

9.2.2 “可靠”系指甲方按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应符合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合同产品技术规范。

9.2.3 “清晰”系指资料中的图样、曲线、术语符号等容易看清。

9.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9.2条的规定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书后_________天内免费将所缺的资料,或清晰,可靠的资料寄给甲方。

9.4 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或9.3条规定的时间交付资料,则乙方应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罚款。

迟交_________至_______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_____%.

迟交_________至_______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_____%.

迟交超过_________周以上,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_____%.

9.5 若发生9.4条事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总数不超过_________美元(大写)

9.6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9.4条中规定的罚款,应以迟交的整周数进行计算。

9.7 乙方支付给甲方罚款后,并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上述资料的义务。

9.8 按第七章的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经三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9.8.1若考核产品不合格时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则必须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将不合格的产品从合同中删除。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那部分金额。这部分退还金额仅限于合同产品总的范围中不合格产品所占部分。并加年利_________%的利息。

9.8.2如果根据9.8.1条修改合同,则甲方放弃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产品和零件的制造权,甲方将退回有助于制造这些不合格产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复制或销毁。

第十章 许可证和专有技术

10.1 乙方保证自己是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许可证和专有技术的合法者,并能够合法地向甲方转让上述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无任何第三者的指控。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则乙方应与第三方处理此控诉并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与本合同有关的完整的_________国专利清单列入附件二,本合同生效一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专利影印本一式二份,但不给予_________国专利许可证或应不包括此许可证。

10.3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合同终止后,使用_________商标的权利也将终止。

10.4 双方都应履行本合同,不应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者透露和公布双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或商业情报。

第十一章 税费

11.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中国以外的应由乙方承担。

11.2 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应按中国税法缴税。此税费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 仲裁

12.1 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在不能解决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12.2仲裁地点在_________,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也可在_________进行,并由_________仲裁院按仲裁院的程序仲裁。

12.3 仲裁裁决应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照执行。

12.4 仲裁费由败诉一方负担。

12.5 在仲裁过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应由双方继续执行。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13.1若签约的任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或地震所引起的事件,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3.2 责任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电告另一方,并在_________天内以航空挂号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13.3 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_________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问题。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签字之后,双方需向各自政府申请批准,并以最后批准一方的日期作为生效日。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_________天期限内获得批准。并用电报通知对方,随之以信件予以确认。若合同签字后_________个月内不能生效,由本合同对甲方和乙方都无约束力,经双方意,申请批准的期限可以延长。

14.2本合同用_________文和中文书写各四份,_________文文本和中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执中、_________文文本各二份。

14.3本合同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本合同即自动失效。除非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另有协议,第二阶段合同产品开始日期将由乙方来华指导时,双方签订备忘录予以确认。

合同期满前_________个月之前的任何时候,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要求进行合同延期的谈判,届时签订合同延期的专门条款。

14.4 合同第一阶段在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合同第二阶段的开始日期预期为合同生效后的第_________个月。

14.5 合同终止前,任何合同项下发生的未清理的赊欠和债务将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合同的终止并不能解除债务赊欠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

14.6 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4.7 合同签字前双方之间的所有来往通讯文电,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14.8 只有根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才能对本合同进行更改和补充。这些文件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4.9 双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通讯应以_________国文书写一式二份。

14.10 在对方预先没有同意前,双方不应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4.11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并不影响_________国和任何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

14.12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一批(原材料或半成品),以便甲方生产“合同产品”,金额为_________美元(大写)特定零件的订货和计划由考察小组在_________国确定,如价格和条件优惠,甲方将从乙方再订一批(原材料或零件)

第十五章 法定地址

甲方:中国___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工厂代表:_________

甲方律师: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

乙方律师: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20

技术受让方: (公章) (甲方)

技术转让方: (公章) (乙方)

中 介 方: (公章) 合同登记机关: (公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履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一、发明创造名称和内容:

二、发明创造的所有权性质:

三、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清单:

四、专利申请权转让方、受让方的义务和责任(包括对技术的保密要求):

五、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

六、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法:

七、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八、成交金额与付款时间、付款方法:

一次总付: 分次支付:

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 % 时间:

其它方式:

九、中介方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

十、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法:

十二、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三、其它有关事项:

1.专利申请转让合同的“合同类型”一项,应注明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根据专利法第10条的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申请权必须经过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单位、个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时,均须经专利局登记并公告。因此,在“合同类型”一项应注明批准日期、登记号和公告日期。

2.“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一项应注明,在发生这种情况时转让方是否承担责任。合同未注明,转让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21

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

转让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________。

2.本非专利技术的性能,工业化开发程度:_______。

3.本合同的授权性质:_________。

(注: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采取独占,排他,普通许可证的形式。)

4.使用本非专利技术的范围:___________

(注:使用范围指地域范围、期限范围、使用方式范围。)

5.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内,向受让方交付下列技术资料:___。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受让方提供下列内容的技术指导和服务:__。

(3)保证所转让的技术具有实用性,可靠性,即为能够应用于生产实践的成熟技术。保证使用本非专利技术能够达到下列技术经济指标:_____。

6.受让的义务:

(1)向转让方支付使用费,数额为____元。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a.合同生效后___日内先向转让方支付____元;b.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____年内接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_____%向转让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____月___日前。)

(2)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本非专利技术。

7.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_____。本合同期满后____年后,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____。

8.合同产品的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

9.后续改进条款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转让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新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做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0.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向受让方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指导,应视不同情况,返还部分或全部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2)转让方逾期两个月不向受让方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指导,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应当返还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3)转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使受让方遭受损失的,转让方应当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让与方实施使用该非专利技术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11.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1)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费,应补交使用费外,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受让方拒不交付使用费或违约金,除必须停止使用非专利技术外应当返还技术资料,支付数额为_____的违约金;

(2)受让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使用费,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应当停止实施被转让的技术,返还技术资料,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3)受让方使用本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数额为___的违约金;

(4)受让方未经转让方同意,擅自许可第三方使用本非专利技术,应当停止违约行为,返还非法所得,并支付主数额为______的违约金;

(5)受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秘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12.侵权风险责任承担条款

(1)转让方应当保证自己是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订立时尚未被他人申请专利。否则,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由转让方承担法律责任;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他人就同一技术申请专利或获得专利权的情况,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双方当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担:____。

13.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

14.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____。

本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受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_________(盖章) 签名:________(盖章)

签时间:__________ 签时间:_________

签地点:__________签地点: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转让方担保人(名称):____ 受让方担保人(名称):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_________(公章) 签:________(公章)

签时间:__________ 签时间:_________

签地点:__________ 签地点:_________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篇2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 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让与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 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乙方将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专利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约定转让价款。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

1,为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2,发明人/设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专利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专利授权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专利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专利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专利年费已交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实施或许可本项专利权的状况如下:

1, 乙方实施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义务在_____日内将本项专利权转让的状况告知被许可使用本发明创造的当事人。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应当在_____日内通知并协助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与甲方办理合同变更事项。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继续实施本项专利的,按以下约定办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权,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提交技术资料的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1,提交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交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提交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签署后,由______方负责在______日内办理专利权转让登记事宜。

第八条: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乙方向甲方转让与实施本项专利权有关的技术秘密:

1,技术秘密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术秘密的实施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乙方应当保证其专利权转让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侵权的,乙方应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乙方对本合同生效后专利权被宣告无效,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专利权转让的价款及支付方式如下:

1,专利权的转让价款总额为:_________其中,技术秘密转让价款为____________

2,专利权的转让价款由甲方 (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乙方有权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帐目。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转让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甲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有权在已交付甲方该项专利权后,对该项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乙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五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_____________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___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六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可行性论证报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术评价报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技术标准和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国家专利行政主管机关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

乙方: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